学生会学习部的职责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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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旦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门规划

震旦学院学生会学习部是隶属于学生会的重要部门,主要工作是协调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活动,激发同学们学习的兴趣,培养创新思维和科学的学习方法,极大地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同时增进师生之间的交流,完善教育中教与学的环节。以浓厚校园学习氛围为宗旨,结合时代特点,举办包括名人讲座、文化沙龙、辩论赛、演讲比赛、论文比赛等在内的各种学术活动。参与校际学术活动的交流,引导同学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一、习部的主要职责为以下几点:

1. 组织开展全院性的有利于专业学习的各种学习、科研、学术活动,如主题性征文比赛、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教学座谈会、学术活动月,学习竞赛等,发挥同学们的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经常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听取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做好学院教学管理安排的有关工作。

3. 制订学习部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积极的开展学习的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各系学生会部门的考核与指导。

二、学习部的规章制度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部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4)维护学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6)保守学生会及学习部秘密和工作秘密;

(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2、学习部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非因正当事由和非经规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相关工作待遇和荣誉;

(4)获得不低于同职他人的正常待遇;

(5)对学习部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7)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辞职。

(一) 1、录用制度

1、校学生会学习部的全体成员必须经过校学生会学习部招员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学生会学习部工作。

2、在每学期初或由主席团认为需要招员的时候,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校学生会招员考核,考核原则上面向全校同学,依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适当照顾学生干部、班优秀学生和在学生会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同学,择优录取;

3、在校学生会工作的同学,为了保证精力的投入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则上不得兼任学生会其他部成员,特殊情况须经主席团批准;

4、新加入校学习部的成员或工作职务有变动的成员,在新岗位上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由学习部部门另行决议。

2、考核和任免制度

1、具体考核结果每月通报一次;

2、学生会成员的职务实行委任制和选举制相结合;

3、一般情况下,校学生会实行委任制:各部门部长(主管)和副部长(副主管)由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部门内其他成员由该部门部长(主管)任命,但须报请主席团同意,主席团成员的委任办法另行决议;

4、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或由主席团通过,可以对相应部门成员实行选举制,具体另行决议;

5、换届的学习部部长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6、校学生会学习部成员须在秘书处注册备案,否则不予认可其为学习部成员;

3、学习部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不含职务变更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单位)部门调入学习部任职的;

(3)在学生会内部部门间转换职位任职的;

(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5)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4、学习部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转换职位任职的;

(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4)不能继续担任该职的。

5、工作调动和退出

1、在担任学习部的工作期间,确须调整工作部门的,可直接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主席团转交由秘书处具体操作;

2、调动工作的,个人首先要在学习部办理调离手续,经部长同意后方可调离该部;

3、在担任学习部工作的时间内,确有原因须终止学习部工作的成员,要向所在部门部长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最终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终止协议。

(二)工作制度

1.收到工作短信需及时回复,有事耽误回复需及时说明情况。

2.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需及时上报。

3.负责记录学校活动和学生会工作的历程。

4.学期末整理并上交工作总结。

(三)例会制度

1.提前10分钟到场。

2.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记录员负责与会人员的签到,或者于会议前点名。

3.到会者携带笔记本和签字笔。

4.保持会议纪律,不得交头接耳等。

5.每周需轮流记录会议笔记,会议由专人做记录,一式两份,会后第二天一份交秘书处存档,一份自留。

(四)活动制度

1.活动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部长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2.工作时必需佩戴工作证。

3. 出现任何突发事件,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不得擅自做主。

4.学习部的活动结束后需主动并及时上交活动总结。

(五)请假制度

1. 参加其他院系班级活动及会议需要请假者,需经过团委书记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并将请假条递交至办公室。

2.不可擅自代替部长与副部长签字。

3.部门活动及例会请假必须当面或以电话形式进行,否则无效。

4. 请假连续超过五次缺席三次者自动退出学习部(不包括迟到请假)。

(六)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1、开展每学期“先进工作者”的评比,主要从助理、干事中选出,要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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