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气瓶是一种常用于储存压缩气体的容器,因此其安全管理和使用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1. 购买和使用合格的气瓶:购买气瓶时应选择品牌可靠、合格认证的产品,并确保新购买的气瓶具有合格的检验标志。
在使用气瓶时,应注意其检验日期,不得使用过期的气瓶。
2. 正确储存气瓶: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干燥、防火的场所,避免受到高温、阳光直射或雨淋。
储存时应将气瓶垂直放置,稳固地固定在支架或固定装置上。
3. 定期检验气瓶:气瓶需要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一般情况下,钢瓶每5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每10年进行一次压力试验;无缝铝瓶每3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和压力试验。
4. 安全使用气瓶:使用气瓶时,应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正确操作,并遵循以下安全注意事项:使用防爆设施、避免气瓶碰撞、防止气瓶碰磨、不将气瓶作为支撑物品、避免气瓶过度曝晒等。
5. 使用气瓶时注意防火防爆:气瓶内含压缩气体,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可能引发爆炸。
因此,在使用气瓶时应注意防火防爆,避免接触明火、静电、雷击等火源。
6. 紧急处理泄漏情况:如果发生气瓶泄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首先确保自身安全,迅速将泄漏的气瓶移至室外通风处,并封闭泄露点,及时报警和求助。
总之,遵守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如果有需要,还可以咨询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士,获取更详细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建议。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四篇)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的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使用和管理气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瓶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科学、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气瓶种类及用途第四条气瓶分为压缩气体瓶和液化气体瓶两类。
第五条压缩气体瓶包括钢瓶、铝瓶等,用于储存和运输高压气体。
第六条液化气体瓶包括丙烷瓶、乙炔瓶等,用于储存和运输液化气体。
第七条气瓶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三章气瓶的管理和维护第八条气瓶的管理应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气瓶的维护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测试、阀门检修等。
第十条气瓶的外观应无明显破损、锈蚀和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气瓶的压力测试应定期进行,测试结果满足规定要求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气瓶的阀门应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开启和关闭。
第三十四条紧急处理紧急停机时,各工作人员应立即切断气源和电源,并进行相关处置。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岗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十五条率先执行的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紧急停机,并采取其他措施进行避险。
第五章处罚与监督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监督单位对气瓶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十八条对于不执行气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六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气瓶管理机构所有。
总结:本规定从气瓶的种类和用途、管理和维护、紧急处理、安全培训与演练、处罚与监督等方面对气瓶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和监督制度,旨在保障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安全。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二)1.0目的为了确保厂务部维修工作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是指对气瓶的存储、运输、使用和维护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安全规定,旨在保障气瓶的安全使用,防止发生气瓶爆炸和其他安全事故。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1. 存储规定:气瓶应妥善存放,存放场所要保持通风良好,远离明火和热源,防止暴晒和高温。
存放地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将气瓶存放在易燃和易爆场所。
2. 运输规定:在气瓶运输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气瓶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3. 使用规定:使用气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不得随意拆卸、修理、改装气瓶。
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气瓶的完好性和泄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4. 维护规定: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检测频率和方法要按照规定进行。
5. 废弃规定:气瓶到期后要进行废弃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重复使用。
废弃的气瓶应经过适当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安全隐患。
以上是一些气瓶管理安全规定的常见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还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使用气瓶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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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气瓶管理安全规定
气瓶管理的安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气瓶存放要求:气瓶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通风良好的室内或者安全的露天场所。
不得将气瓶存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也不得将气瓶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2. 气瓶搬运要求:搬运气瓶时,要使用专用的搬运工具,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气瓶,禁止磕碰气瓶。
搬运时要注意保持气瓶保持竖直放置,不得横放或倒放。
3. 气瓶使用要求:使用气瓶时,需要按照规定使用相关安全设施,如使用气瓶的工作场所需要保持通风良好,配备气体泄漏报警器等设备。
在使用气瓶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气瓶压力,避免超压造成危险。
4. 气瓶检验和维修要求:使用过的气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对于有损坏或者泄漏的气瓶,要及时送修或淘汰,不能继续使用。
5. 气瓶储存和运输要求:对于大量储存或长途运输的气瓶,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采用防火防爆设施,避免加热和撞击。
6. 气瓶操作人员要求:需要有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进行气瓶的操作和管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以上是气瓶管理的一些基本安全规定,实际管理中还应根据具体的气瓶类型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规定和操作指导,以确保气瓶使用的安全性。
2024年气瓶安全使用规定
2024年气瓶安全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瓶是指用于贮存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其他气体的容器。
按照使用范围分为工业气瓶、民用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等。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对气瓶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负有责任。
第二章气瓶的生产管理第五条气瓶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经过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和使用。
第六条气瓶的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气瓶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材质应具备良好的耐压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第八条气瓶的生产过程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严禁使用次品材料和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气瓶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质量检验人员,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气瓶的销售管理第十条从事气瓶销售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和许可证件,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气瓶销售单位必须对销售的气瓶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气瓶销售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记录销售的气瓶数量、规格、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十三条气瓶销售单位必须保证销售的气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保障用户的安全。
第四章气瓶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认可,并持有相应的使用证书。
第十五条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气瓶的使用规范进行操作,禁止私自改装、拆卸气瓶。
第十六条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
第十七条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建立气瓶使用台账,记录气瓶的使用情况,包括领用、归还、检查维护等信息。
第五章气瓶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出现气瓶泄漏、爆炸等事故时,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并及时报警。
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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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1、禁止一切问题钢瓶(氧、氮、氩、二氧化碳等)进入厂内,包括报废钢瓶、低压钢瓶。
2、国家标准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中规定: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瓶规》第71条规定:不能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判废。
3、久源公司严禁充装的气瓶:(1)原始标记模糊不清,瓶体颜色不符合规定的;(2)瓶内介质不能确定的;(3)超检验期限的;(4)外观存在明显损伤和缺陷的;(5)氧气瓶沾有油脂的;(6)自行刷漆并改变原始充装介质的;(7)自行改变原始标志的;(8)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气瓶。
4、运输气体、气瓶知识:(1)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
易化学反应的物品禁止与气瓶同车(厢)运输;(2)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
5、储存气体、气瓶知识:(1)储存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2)严禁明火和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气体种类分室存放,逐只戴好防震圈,并规定存放期限。
6、使用气体、气瓶知识:(1)采用合格气体、气瓶;(2)氧焊、割时,手套、工具禁止沾有油脂作业;(3)氧气与乙炔气瓶在使用时的安全距离为>10米;(4)野外作业时,防止气体气瓶曝晒;(5)严禁敲击和碰撞;(6)严禁在气瓶瓶体上电焊引弧;(7)严禁用温度>40℃热源对气瓶加热;(8)严禁对气瓶瓶体进行挖补、焊接;(9)气体、气瓶使用后,必须留余压0.05mpa;(10)请必须持专业操作证方能使用,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第2篇】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1 目的确保本实验室所用气体标准物质及检测样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存。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篇)
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气瓶要严格按规定送检,严禁使用超期气瓶。
二、易燃气体瓶与助燃气瓶不能混合放置。
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柜内,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并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三、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严禁敲打和撞击气瓶;开气时应先开钢瓶阀门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门,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后关闭减压阀门;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用气使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五、经常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明火器具。
六、开启钢瓶阀门时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七、搬运、装卸气瓶时,不得使用抛装,流放或流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八、做到满瓶进,空瓶出,严禁在室内存放气瓶。
九、保持气瓶间清洁规范放置。
十、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后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十一、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气瓶的瓶阀应佩戴钢帽,每个气瓶配套两个防震圈。
十二、气瓶的漆色也应保持完好,如有脱漆应及时补漆,漆色不得任意涂改或增添其它图案。
一样标识,钢印处应期刷清楚,以防锈蚀。
十三、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及标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氮气瓶(黑色黄色)、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气(铝白黑字)氩气瓶(灰色绿字)、氦气瓶(棕色)气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气瓶是一种常用的储存和运输压缩气体的设备,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气瓶储存与运输: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干燥地方,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门的气瓶车辆,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进行装卸和固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消灭安全隐患,杜绝气瓶在使用、储存、运输中的习惯性违章,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 使用1.1 使用气瓶时严禁敲击和碰撞。
1.2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温水解冻。
1.3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不许靠近热源。
1.4 盛装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5米,氧气瓶或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5 不准使用电磁起重机械吊运、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
1.6 各种成品气瓶,严禁曝晒。
1.7 各种气瓶的阀门应关严,使用终了应留有一定的余压。
1.8 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内。
1.9 有毒气瓶,瓶阀必须严密,并配带固定式瓶帽,在使用时管路一定要严密,开启阀门或使用时,应配戴防毒面具。
1.10 不准在人口稠密区或马路附近任意堆放或使用气瓶。
1.11 盛装二氧化碳、液氨、液氯等液化气体的气瓶严禁超装。
2 运输2.1 运输前进行安全检查,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2 装车时要横放,头向一个方向,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串动。
装车高度不准超过三层,带防栏的不准超过五层。
2.3 装运气瓶的车辆要严禁烟火。
装运有毒、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时,必须有防毒面具和相应的灭火器材。
2.4 运输盛装氧气或强氧化剂气瓶时,不准带有易燃、可燃物质。
2.5 运输气瓶的车辆严禁同时装运性质相反的物资,各种油桶化学用品不得与气瓶混装。
2.6 运输气瓶的车辆时速不准超过40公里,禁止急转弯,禁止超越同种车辆和紧急制动,防止车辆急剧颠波。
2.7 运输气瓶的车辆,必须选派二年以上或安全行车三万公里以上驾驶经历、技术熟练的驾驶员驾驶。
3 气瓶的储存3.1 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2 入库的气瓶、瓶帽、防震圈必须齐全,放置要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卧放的气瓶头向一个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五层。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3篇)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使用1.1使用气瓶时严禁敲击和碰撞。
1.2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温水解冻。
1.3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不许靠近热源。
1.4盛装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____米,氧气瓶或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____米。
1.5不准使用电磁起重机械吊运、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
1.6各种成品气瓶,严禁曝晒。
1.7各种气瓶的阀门应关严,使用终了应留有一定的余压。
1.8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线的场所内。
1.9有毒气瓶,瓶阀必须严密,并配带固定式瓶帽,在使用时管路一定要严密,开启阀门或使用时,应配戴防毒面具。
1.10不准在人口稠密区或马路附近任意堆放或使用气瓶。
1.11盛装二氧化碳、液氨、液氯等液化气体的气瓶严禁超装。
2运输2.1运输前进行安全检查,运输过程中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
2.2装车时要横放,头向一个方向,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串动。
装车高度不准超过三层,带防栏的不准超过五层。
2.3装运气瓶的车辆要严禁烟火。
装运有毒、易燃、可燃气体的气瓶时,必须有防毒面具和相应的灭火器材。
2.4运输盛装氧气或强氧化剂气瓶时,不准带有易燃、可燃物质。
2.5运输气瓶的车辆严禁同时装运性质相反的物资,各种油桶化学用品不得与气瓶混装。
2.6运输气瓶的车辆时速不准超过____公里,禁止急转弯,禁止超越同种车辆和紧急制动,防止车辆急剧颠波。
2.7运输气瓶的车辆,必须选派二年以上或安全行车三万公里以上驾驶经历、技术熟练的驾驶员驾驶。
3气瓶的储存3.1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2入库的气瓶、瓶帽、防震圈必须齐全,放置要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卧放的气瓶头向一个方向,堆放高度不超过五层。
3.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3.4性质相反的气瓶不准同库储存。
3.5入库前必须将运输过程中沾有油污或易燃物资的气瓶清洗干净。
3.6库内严禁烟火3.7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易燃气瓶的库内,电气设备要防爆。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属于移动式特种设备,储存介质通常有高压、低温、腐蚀、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性而成为显著的危险源,需要对其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本规程适用于设计压力为1-30MPa(表压),容积不大于1立方米,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不包括:盛装溶解乙炔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民用液化石油气体气瓶和机器设备的附属瓶式容器。
第二条气瓶出厂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有专人保管(自产气气瓶合格证由气体车间保存,外购气的自备气瓶由供应科保存)。
合格证的内容包括:制造厂名、气瓶编号、制造年月、设计压力、筒体设计最小壁厚、材料牌号,设计材料选用值、实际重量和实际容积。
第三条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气体: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2、安全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3、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5、超过检验期;6、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第四条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第五条气瓶应尽量专用,若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取得充气单位的同意。
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
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以前,必须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第六条各种气瓶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气瓶,每三年检查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查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查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外购气的气瓶检验要求按充气单位规定进行。
定期检验项目包括:1、内、外表检查;2、水压试验。
容积大于12升的高压气瓶同时做容积残余变形测定;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测定气瓶壁厚:a、高压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大于6%;b、大于12升的高压气瓶,重量损失超过5%;c、气瓶有严重腐蚀或有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气瓶是指装有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金属容器或非金属容器。
气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非常重要,涉及到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转。
下面是关于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气瓶的标识和管理1.1 气瓶应安装标识牌,标明气瓶的名称、压力、最大容积、钢印号、制造单位、使用寿命等信息。
标识牌应牢固可靠,字迹清晰,不能模糊或脱落。
1.2 气瓶应根据气体的性质和使用要求进行分类和分区管理,禁止混装混放。
1.3 对气瓶应进行定期检验,并按照规定进行检验记录和报告的填写与保存。
1.4 气瓶的存放应符合消防和安全规定,远离高温、火源和易燃材料,防止撞击和堆放过高。
1.5 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进行清洗和停用标志的标注。
1.6 易燃气体气瓶应禁止存放在高温或阳光暴晒的地方,防止气瓶因加热产生过高压力导致爆炸。
二、气瓶的搬运和使用2.1 搬运气瓶时,应按照规定使用专门的搬运工具和搬运方法,并应注意避免撞击和摩擦。
2.2 气瓶不得挂悬、抛掷或滚动,不得使用棍棒等工具敲打。
2.3 气瓶搬运过程中,应保持气瓶的立稳,不得扔掷、拖拉或从高处扔下。
2.4 使用气瓶时,应根据使用要求接合气瓶、调节器、管路等设备,确保装配牢固可靠,并进行泄漏检测。
2.5 使用气瓶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解决故障和泄漏,应立即报告维修。
2.6 使用气瓶时,应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发生意外。
2.7 气瓶充装、排气、清理等工作应有专门培训过的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操作。
三、气瓶的贮存和保养3.1 气瓶贮存时,应避免阳光照射和高温环境,防止热胀冷缩引发爆炸。
3.2 气瓶应保持通风良好的仓库中,不得存放在易燃物品旁边,保持远离火源。
3.3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气瓶,应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漏气试验,必要时进行清洗和涂漆。
3.4 气瓶不得存放在湿度过高的环境中,以免引发金属氧化或腐蚀。
3.5 气瓶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检查充装压力、泄漏情况和密封性能,及时更换损坏的配件。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气瓶是一种用于存储和运输压缩气体的容器,常见的气瓶包括氧气瓶、氮气瓶、乙炔瓶等。
由于气瓶内部压力很高,因此在使用和管理气瓶时需要特别注意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1. 存放和运输: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远离易燃物品,防止碰撞和倒塌。
在运输时,应保证气瓶固定牢固,防止磕碰和摔落。
2. 标识:气瓶上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注气体种类和压力等信息。
禁止擦写、涂改或者移除气瓶上的标识。
3. 阀门操作:使用气瓶前,应仔细检查气瓶阀门是否正常并保持干净。
在关闭或开启阀门时,要缓慢操作,避免突然释放气体造成危险。
4. 防护措施:进行气瓶操作时,必须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以保护自身安全。
禁止将气瓶用于其他非法、违规用途。
5. 泄漏处理:如果发现气瓶有泄漏现象,应迅速将瓶阀关闭,并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处理。
处理泄漏时要尽量避免用火源接近,并加强通风。
6. 定期检查:气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试验,确保瓶体和阀门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7. 灭火器材:存放和使用气瓶的地方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使用和管理气瓶时应根据当地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同时,为了确保安全,建议在使用气瓶前接受专业培训和指导。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3篇)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氧气瓶、乙炔气瓶是储存和运输氧气、溶解乙炔气体的专用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
为了保障气瓶的使用安全,国家先后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法规和标准,对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都做出了科学和明确的规定。
1、使用的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
氧气瓶必须是按规定定期检验过的,超检验期的气瓶严禁充装。
新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2、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压力表定期校验合格。
各工区应当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
3、项目部、各工区物资设备部门要制定气瓶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回收、退返的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
与信誉度高的厂家或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明确安全责任。
4、采购气瓶时必须确认瓶身贴有质监部门的检验标识和质量合格标签,否则不准进货。
同时应查看手轮是否完好、是否漏气,瓶体外观有无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胶圈。
5、加强气瓶装卸车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野蛮装卸:5.1运输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击和滚动,禁止用吊机或起重电磁吸盘直接吊运钢瓶。
5.2氧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
瓶间应使用木架或橡皮隔离,以防止互相撞击。
汽车装运氧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5.3夏季运输和露天作业时,氧气瓶要采取遮阳措施,防止曝晒,避免气体膨胀造成超压。
5.4车上严禁烟火,并应配有灭火器材。
5.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或同仓储存。
运输途中乙炔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
5.6气瓶卸车时,要配备一定劳力,轻缓卸车,严禁抛滑、推倒、顺地面滚动,较远搬运应使用手推车,平稳装运。
分发至各工地的气瓶,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建立领用登记册,由工地负责人签认,负责妥善保管及回收。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一、气瓶存储: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二、气瓶安全使用:(一)通用规则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40℃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11、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4、开启乙炔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圈.5、5、乙炔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30~40摄氏度,防止高温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6、乙炔瓶内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压表读数最后必须留有以上压力,并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7、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摄氏度以下的热水解冻.8、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瓶内.2015年11月30日。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存放:气瓶应存放在专门的气瓶库房或箱柜中,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库房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并有适当的灭火设备。
2. 定期检验: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压力测试和泄漏测试等。
对于老化、破损或过期的气瓶,应立即报废并换新。
3. 标识标志:气瓶应有明显的标识标志,标示容量、工作压力、使用范围等信息。
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标识完好清晰。
4. 操作规程:使用气瓶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操作证书。
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程进行,禁止乱丢、乱摔、乱扔气瓶。
5. 防护措施:使用气瓶时,应配备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气体泄漏和火灾。
6. 紧急应对:在气瓶泄漏、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迅速疏散人员、关闭气源和通风设备、使用灭火器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气瓶用途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使用气瓶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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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管理制度(29篇)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29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9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
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5)、夏季应防止曝晒;(6)、严禁敲击、碰撞;(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三、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四、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指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
从安全角度看,气瓶与其他压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
一是,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二是,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即要求的试验压力比一般压力容器的要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倍。
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运输和贮存均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的技术标准。
气瓶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检验标志,是否超过检验周期。
气瓶检验周期的规定是:对于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气瓶的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气瓶外观漆色是否良好,色标与盛装的气体是否相符,外壁有否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情况。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上应有符合规定的色标,如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气体名称、色环和整体漆色等。
凡是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超过检验期限的;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以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严禁充装气体。
气瓶在使用、充气、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应严格管理预防因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
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再加上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较多,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因此,应加强对气瓶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应包括:(1)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知书及管理责任人等。
(2)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是为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1. 气瓶的贮存:气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远离火源和易燃物品。
2. 气瓶的运输: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固,避免碰撞和摔落。
运输车辆应配备专用的气瓶固定设备。
3. 气瓶的标识:每个气瓶上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气瓶的类型、容积、压力等信息。
气瓶应定期检验,过期的气瓶应予以淘汰。
4. 气瓶的阀门:使用气瓶时,应确保气瓶的阀门关闭严密,防止泄漏。
操作气瓶阀门时要小心谨慎,避免突然开启或关闭阀门。
5. 气瓶的检查:使用气瓶之前,应定期检查气瓶的外观是否有损坏、腐蚀或涂层剥落等情况。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
6. 气瓶使用的环境:使用气瓶的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气体积聚造成爆炸的危险。
在密闭空间中使用气瓶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 气瓶的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气瓶时避免暴力操作,防止气瓶受到撞击或摔落。
禁止对气瓶进行改装、拆卸或修理。
8. 紧急处理措施:在气瓶发生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远离现场,并及时报警求助。
不擅自使用水灭火,应采取适当的灭火方法。
9. 相关人员的培训:相关从业人员应接受气瓶安全使用的培训,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方法,提高安全意识。
以上是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方法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气瓶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气瓶使用、运输装卸和储存气瓶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气瓶使用、运输和储存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3.1使用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3.1.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后,方可使用。
3.1.2禁止敲击,不得猛烈碰撞、滚抛。
3.1.3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应用洁净的温水解冻。
3.1.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____米。
3.1.5使用气瓶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放置间距不得少于____米,并通风良好。
3.1.6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3.1.7夏季要防日光曝晒。
3.1.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规定的剩余压力。
3.1.9气瓶咀、瓶身要严加爱护,严禁沾染油脂。
沾有油脂的工具严禁接触气瓶。
3.1.10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3.1.11气瓶应严格专瓶专用,保护好漆色,并严禁擅自更改。
3.1.12为避免磨擦生热,发生爆炸,禁止快速开关气阀。
3.1.13在使用气瓶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勤(勤检查、勤观察、勤控制)。
3.1.14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3.1.15气瓶不用时(含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戴好瓶帽、防震圈;乙炔瓶和氧气瓶放置的间距不得少于____米,且不能同放一室。
3.1.16气瓶立放时应有防倒措施;乙炔瓶不得倒放。
3.1.17气瓶定期进行检查,对气瓶质量有怀疑时应及时送去进行技术检验。
3.2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3.2.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2.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2.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灭火器材。
3.2.4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防震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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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QZ/HG13 059—2013控制状态:受控发放编号:13—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1 目的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气瓶,其采购、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 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氧舱。
3 职责3.1 xxxxxxxxx部负责气瓶供应环节的安全管理;3.2 xxxxxxxxx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气瓶的安全管理;3.3 xxxxxxxxx负责外来气瓶的门卫检查和管理;3.4 xxxxxxxxx负责内供气瓶的充装、装卸、运输;3.5xxxxxxxxxx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并对本辖区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气瓶监督管理;3.6xxxxxxxxxx负责气瓶安全的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气瓶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4.1.2 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4.1.3 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1.4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的色环,必须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并在瓶体上以明显字样注明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
4.1.5气瓶警示标签的字样、制作方法及应用应符合GB 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4.1.6 气瓶的充装单位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按期检验负责,并应建立气瓶档案。
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记录等。
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4.1.7 气瓶必须专用。
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4.2 气瓶附件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回火防止器、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目录,列入制造许可证范围的安全附件需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4.3 气瓶充装4.3.1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换发注册登记手续。
4.3.2 充装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有关规定,确保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和充装质量的可追踪检查。
充装单位必须对充装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本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4.3.3 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充装制度,气瓶充装单位只充装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不得为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充装气瓶(车用气瓶除外)。
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的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做好记录。
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和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不准充装,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和改装气瓶。
4.3.4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在每只充气气瓶上粘帖符合国家标准GB 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4.3.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A.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B.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C.瓶内无剩余压力的;D.超过检验期限的;E.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F.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G.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4.3.6 永久气体的充装装置,必须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的错装。
充气后在20℃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4.3.7 充装液化气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3.7.1实行充装质量逐瓶复验制度,严禁过量充装。
充装超量的气瓶不准出厂。
采用连续自动称重进行充装时,以抽检替代逐瓶复验,应有相应的抽检制度,并经充装注册机构核准;4.3.7.2称重衡重应保持准确,其最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的1.5-3.0倍。
称重衡器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每班应对衡器进行一次核定。
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警报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4.3.7.3严禁从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车直接向气瓶灌装,不允许瓶对瓶直接倒气;4.3.7.4充装后应逐只检查气瓶,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4.3.7.5充装前的检查记录、充装操作记录、充装后复验和检查记录应完整,内容至少应包括:气瓶编号、气瓶容积、实际充装量、发现的异常情况、检查者、充装者和复称者姓名或代号、充装日期。
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4.3.7.6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由企业考核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4.4 定期检验4.4.1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规定,取得资格证书并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4.4.2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进行资格考核,并取得气瓶定期检验资格证书。
4.4.3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4.4.4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4.4.5 检验气瓶前,应对气瓶进行处理。
达到下列要求方可检验:4.4.5.1 确认气瓶内压力降为零后,方可卸下瓶阀。
4.4.5.2毒性、易燃气体气瓶内的残余气体应回收,不得向大气排放。
4.4.5.3易燃气体气瓶须经置换,液化石油气瓶需经蒸汽吹扫,达到规定的要求。
否则,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气密性试验。
4.4.6气瓶定期检验必须逐只进行,各类气瓶定期检验的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中严禁对气瓶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等。
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按规定打检验钢印,涂检验色标。
气瓶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合格的气瓶能够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不能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应判废。
4.4.7 气瓶的报废处理应包括:4.4.7.1由气瓶检验员填写《气瓶判废通知书》,并通知气瓶充装单位。
4.4.7.2由气瓶检验单位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为压扁或将瓶体解剖。
4.4.8 气瓶检验员应认真填写检验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气瓶制造厂名称或代号、瓶号、定期检验标准号、检验项目和检验结论。
4.5运输、储存和使用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
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5.1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4.5.1.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4.5.1.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4.5.1.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4.5.1.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燃、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4.5.1.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
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4.5.1.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4.5.1.7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
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4.5.1.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4.5.1.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严禁运输距离超过50公里;4.5.1.10运输气瓶部门必须遵守有关要求,车辆进入化学危险品库区要采取防火措施(如带防火帽等)。
车辆要有危险品运输标志;4.5.1.11充气气瓶的运输应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条例的规定;4.5.1.12运输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会正确处理。
4.5.1.13保安处门卫要加强对外来气瓶运输车的检查,禁止气瓶混装(如氧气瓶与乙炔、凯腾燃气气瓶混装等)、气瓶表面严重锈蚀、非危化品专用车装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及气瓶运输车辆进厂。
4.5.2 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4.5.2.1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4.5.2.2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4.5.2.3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的最高温度、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4.5.2.4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4.5.2.5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
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4.5.2.6 设置足够的消防器具,库房照明要采用防爆灯具,还要采取避雷措施和接地处理。
4.5.2.7 各类气瓶要分类分区保管。
对各类气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气体类型、空瓶区、实瓶区、待检瓶、报废瓶、需处理瓶等。
4.5.2.8 夏季对气瓶仓库采取必要的防曝晒、降温措施。
4.5.3 气瓶的使用气瓶的使用部门和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4.5.3.1 使用前应检查对气瓶安全性进行检查;开阀时动作平缓,不能用力过猛;4.5.3.2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4.5.3.3气瓶的放置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不同气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5米以上)。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射线源;4.5.3.4夏季应防止曝晒;4.5.3.5严禁敲击、碰撞;4.5.3.6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4.5.3.7严禁用温度超过40℃热源对气瓶加热;4.5.3.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4.5.3.9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禁止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4.5.3.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4.5.3.11使用部门应保持减震胶圈、防护帽齐全,不泄漏,保持气瓶标识的清晰,防止气瓶表面锈蚀。
发现气瓶附件不齐全应及时补齐,不合格气瓶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