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舞教程:蒙古族民间舞蹈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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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舞教程:蒙古族民间舞蹈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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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蒙古族主要聚居于通海县兴蒙民族乡,部分人居住在麻栗坡
县的马街区,铁厂区和西畴县的西洒镇,牛厂坝乡、那马乡,少数人
零星散居在云南各地。
云南蒙古族是元代派驻云南的蒙古士兵和官吏的后裔,在云南落
籍已有七百余年;在漫长的岁月中,因为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变迁,其
民族特征发生了相对应的历史演变。今天的云南蒙古族在生产方式,
服饰,语言,生活习俗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均与内蒙古草原蒙古族有
了很大的区别。
蒙古族是一个勤劳勇敢的民族,也是善于学习的民族。元亡以后,他们沦为庶民而定居云南,在居住环境、生活和生产条件等方面都发
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过他们很快适合了新的环境,依据不同的客观条件,向周围的兄弟民族学习,掌握了新的生产技能,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并取得了发展。
云南蒙古族的主要聚居地通海县兴蒙乡,地处杞麓湖西畔,北倚
凤山,南跨红旗河,包括中村、白阁、下村、交椅湾、陶家嘴等五个
自然村。这个带原来紧挨着杞麓湖,曾称作下渔村或渔夫村。捕鱼划船,就成了蒙古族人民借以谋生的重要手段。
除捕鱼划船外,他们还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那里学会了耕作技术,历尽艰辛,把长满芦苇的湖滩开垦成了良田。
更为令人钦佩的是,发祥于草原蒙古包的云南蒙古族,经过向汉
族学习之后,竞以擅长建筑而闻名省内,在云南承建了很多的建筑物,兴蒙乡因而被誉为滇南的“建筑之乡”。
云南蒙古族的服饰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既区别于内蒙古的蒙古族,又不同于云南其他少数民族。女子服饰较有特色,一般穿两件或
三件长短、颜色不同的“两叠水”或“三叠水”上衣(未婚少女穿“两
叠水”,已婚妇女穿“三叠水”),外露的领口和袖口部分镶有精美的
花边图案。头饰也别具风格:两股发辫交叉盘于头上翘成犄角状;戴
凤冠帽;脑后有两束红缨,称为“喜毕”。已婚少妇不戴凤冠帽,而
将一块1.5米长的青布折成近6厘米宽的包头围在头上,叫“撮务施”;头前的辫梢不再上翘而成微垂形;生过孩子后,发辫要全部盘
在头顶,用包头布蒙严,不外露头发;脑后的“喜毕”也不能再戴了。
云南蒙古族现行的语言,因为长期与当地彝族交往和通婚,吸收
了很多彝语成分。住房为木土砖石结构。丧葬是木棺土葬。婚姻实行
一夫一妻制,以前少年男女在七八岁时由父母包办订婚,至十八九岁
后再结婚。
宗教信仰比较复杂,祟奉观音、龙王、财神、土地、土主、鲁班等。其中最为崇拜的是鲁班,过鲁班节时,人们抬着鲁班的塑像游乡
串寨,舞灯唱戏,十分热闹。传说旧历四月初三,是鲁班向蒙古族匠
人旃班传授《木经书》的日子,后来又是旃班收徒弟的日子,所以称
作“建筑之乡”的兴蒙,每到这个天都要过鲁班节。此外,观音会也
是比较热闹的节日。相传旧历二月十九为观音老母过生日,届时要举
行“地会”活动,跳虾灯、舞龙灯、打霸王鞭,欢欢喜喜“迎观音”。1979年以后,兴蒙乡经过派人去内蒙古自治区参观学习,恢复了早已
失传的民族节日——那达慕。
蒙古族进入云南,带来了他们的草原文化,对云南兄弟民族产生
了一定的影响。在丽江纳西族中,至今流传着一部大型民间乐曲《崩
石细丽》(又称“白沙细乐”),其中包含三段舞蹈乐曲。这部作品相
传为“元人遗音”,是当年忽必烈革囊渡江时赠与纳西族首领阿琼阿
良的礼品。在光绪《丽江府志稿》及民国《丽江府志略》、《丽江县志》等典籍中都有类似的记载。也有另一种说法认为“此曲创自民
间”(见纳西族举人李玉湛《一笑先生诗文集》卷一),虽然有待进一
步考证,但有趣的是此曲中的序曲《笃》,在北方蒙古语中也是“序曲”的意思;另一段《阿丽利吉排》(“哀伤的白云”),蒙古语意为
“惜别”,含意有相通之处。这恐怕不但仅是巧合,而更应该是两种
民族文化相互影响和交流的结果。另外在纳西族民间艺人中保存着的
一种乐器“苏古独”,相传也是忽必烈赠给阿琼阿良的乐班所流传下
来的。
另一方面蒙古族进入云南后,处在与当时民族杂处的社会环境中,各族人民丰富多采的民间文化艺术,也不可避免地影响着蒙古族。在
这方面最为突出的就是居住在通海县兴蒙乡的云南蒙古族,把本来在
彝族中流传的自娱性舞蹈“跳乐”学过来,并经过发展而成为本民族
的舞蹈。因为元代元军驻扎的曲陀关周围居住着大量彝族,所以彝族
舞蹈文化对蒙古族的影响,就随着社会交往的密切而产生了。蒙古族
从北方带来的草原舞蹈,日益脱离了其固有的土壤。为了适合新的生
产方式,生活环境及与彝族人民实行社交乃至建立婚姻关系的需要,
云南蒙古族找到了一种与彝族人民同欢共乐,交流思想感情的媒介,
这就是跳乐。而两个民族的通婚,则大大加速了跳乐移入云南蒙古族
的过程,如兴蒙乡下村“白话老板”(意为唱“白话腔”的能手)杨庆
德和白阁村“四弦老板”(弹四弦琴的能手)赵锁珍都说:“当年因为
随军妇女很少,绝大部分蒙古族士兵娶了本地彝族媳妇,这些妇女就
把她们的跳乐传给我们蒙古族。”
云南蒙古族跳乐有特定的场合。因为跳乐是在俗称“玩小姑娘”
或玩“小伙子”(意为与姑娘或小伙子同游乐)这样一种社交活动中实
行的,在旧社会被视为“伤风败俗”的事,所以一般都要离开村子到
偏僻的山地或草坪上去实行。当地蒙古族中流传着一个《苏家山洞的
歌声》的传说故事:在二百多年前的一个夜晚,有二十几个青年在群
山拥抱的名叫苏家梁子的地方跳乐,被地方绅士及反动武装发现,把
这二十几个青年活埋在跳乐的地方,此地所以叫“弦歌洞”。又传,
有一个华姓蒙古族人,只在山上弹弹弦子,便被一枪打死。还传说,
很久以前曾有两个村子的十几对青年男女通过跳乐建立了感情,要被
抓起来严惩。他们知道后,就相约跑到苏家山的一个很深的山洞里躲
起来,在里面尽情跳乐唱歌,直到全饿死在山洞里也不出来。现参加
跳乐的男方不拘年龄,婚否不限;女方绝大部分是姑娘,结过婚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