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_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_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本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文件精神的要求,对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检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的落实和规范。
一、工作开展情况在此次执法工作中,本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执法检查中,本所与各区县国土局共同参与,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共检查了辖区内涉及用地、矿产资源、林地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约100个问题,发现了一系列突出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和相应处罚。
二、成效分析1、督促违法添加修正在此次执法工作中,本所发现有一些未经审批就开始使用土地的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添加修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警示,促进了该地区用地规划和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2、挖掘整治范围在对矿区的检查中,本所积极与各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协调处理了一批未经批准的矿区,挖掘了违规矿区和非法采矿活动,促进了该地区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本所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地区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巡查,重点对非法狩猎、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保护区加强巡逻力度,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全面性和行政力度。
三、问题与不足1、检查不够细致深入,对于一些隐蔽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2、部分地区存在相互推诿、迫不及待上报等不规范问题;3、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还认识不到位,操作技能不够娴熟的问题。
四、工作建议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检查能力;2、各地区应完善内部执法管理机制,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益;3、针对本次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建议各地区进行深入剖析和总结,及时整改和改进。
五、工作总结此次执法监察工作,是本所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具体体现,本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力量,推动该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一、总则国土资源是国家财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是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巡查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提高执法监察效果,特制定本规范。
二、巡查范围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土开发、矿产资源开采、林地管理、水资源利用等方面。
巡查内容包括国土资源利用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环境保护等。
三、巡查目标巡查目标是发现和防止国土资源利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四、巡查方法1. 定期巡查根据巡查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应区域进行巡查。
定期巡查可以提前向相关单位通报,确保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不定期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对特定区域或特定问题进行不定期巡查。
不定期巡查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巡查的事项和区域能够得到有效掌握。
3. 响应式巡查在接到群众举报或相关线索后,及时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响应式巡查。
响应式巡查是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回应,需要高效执行,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五、巡查要点1. 重点巡查针对国土资源利用中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巡查,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开采合规性、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合理性、农用地流转是否符合政策等。
2. 随机巡查随机选取一小部分单位或区域进行巡查,对抽查对象不提前通知。
随机巡查可以有效发现被巡查对象的真实状况,防止被巡查对象对巡查进行粉饰。
3. 困难地区巡查对于交通不便、地理环境复杂的地区,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巡查。
巡查人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巡查记录要包括时间、地点、问题描述、相关证据等信息,记录的内容要真实准确。
七、巡查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八、巡查人员管理1. 选拔合适人员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执法监察能力和专业知识背景,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国家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强监察工作,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一、问题分析:1.执法监察部门力量不足: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执法监察部门的人员规模不足,很难做到全覆盖、全程监察,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2.执法监察手段不足:执法监察部门在监察工作中需要依赖各种手段,但是受限于技术和设备的限制,导致执法监察的手段不足,很难有效地收集证据和受到违法行为。
3.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高:一些执法监察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难以准确判断和处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4.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腐败问题: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可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和处理。
5.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协调不力问题:在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中,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困难,导致执法监察工作效果不佳。
二、对策分析: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人才的培养非常重要,需要通过加大投入,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加强技术装备更新:执法监察部门需要适时更新技术设备,提高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强技术应用的能力。
3.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执法监察人员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4.加强监督检查:对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监察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加强部门协调合作: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以上对策是针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所提出的,加强监察执法工作对于国家资源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土执法监察部门职责
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基本介绍一、国土执法监查部门的职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目的市保障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保证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得到真正落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国土执法监察部门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方面:1、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通过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媒体反映等途径及时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3、核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4、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5、指导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查工作,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国土资源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存在的问题:土地执法监管问题:1、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比较严重;2、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问题突出;3、农村违法用地特备是农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突出;矿产执法监管问题:1、零星分散的私挖盗采现象禁而不绝,呈现“多、小、散”的特点;2、砂石、黏土违法问题较为普遍;3、部分矿山企业违法违规开采问题时有发生;4、边办边采现象仍然存在;5、出现以工程或项目名义采矿的苗头性问题。
三、国土执法监察工作的思路是什么?“3221”的工作思路,即树立三种理念、打造两个平台、推进两个转移、构建一个机制,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格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保障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
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任务。
本文将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执法监察手段不足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大多数仍采用人工巡查、取证等传统手段,技术手段应用不足,导致监察效率较低、取证难度增大。
2. 信息化建设滞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缺乏高效的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系统,影响了执法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执法监察标准不统一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地方执法标准不一、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监察结果不统一、执法效果不明显。
4. 跨部门协作不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协作不畅,导致执法监察工作效率不高。
5. 执法监察队伍素质不高部分执法监察队伍存在素质低、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影响了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对策分析1. 加大技术手段应用力度对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涉及到的违法行为,应加大科技手段的应用力度,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等设备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测,提高执法效率。
3. 统一执法监察标准建立统一的执法监察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察人员的执法培训和监督,提高监察结果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5. 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加强对执法监察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结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加强协作共享、提高监察效率。
只有通过加大技术手段应用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统一执法监察标准、加强部门间协作以及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等措施,才能更好地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执法监察人员对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巡查监督,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其目的是加强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的秩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必要性1.保护国土资源:国土资源是无形的宝贵财富,对国家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至关重要,因此加强对国土资源的保护是必要的。
2.规范执法行为: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程序规范、科学、公正的执法程序,以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提高执法效率: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的范围广泛,人员数量庞大,如果没有一套全面的巡查制度,可能会导致执法工作的效率低下,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1.设立巡查机构:建立专职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巡查人员和必要的设备,以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制定巡查计划:依据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以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开展巡查活动:根据巡查计划,组织专门的执法监察人员进行巡查活动,对各地区和单位的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填写巡查报告:对巡查活动进行记录和总结,形成巡查报告,详细描述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整改意见,以为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改进措施提供参考。
5.督促整改:针对巡查报告中的问题,监察机构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的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实施方法1.组织培训:针对执法监察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2.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收集和传递相关信息,为巡查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执法监察员工作职责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执法监察员工作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的巡查,建立完备的巡查日志,对每次巡查情况作详实记录。
二、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制作案件询问笔录和现场勘测笔录。
三、因查处案件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四、参与有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五、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综合统计和上报,对统计数据要做到准确、翔实,做好月报、季报、年报、动态巡查日志和动态巡查台帐的填写工作。
六、参与大队协助法院对已判决生效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
七、负责开展国土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职责及人员分工(一) 执法监察大队职责1、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单位或个人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测绘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和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4、承办本辖区内的日常巡回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
5、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等违法案件。
6、负责整顿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工作。
7、协助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因依法执行公务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8、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分析。
9、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完成局、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责大队长:高明电话:2068035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主持大队全盘工作,负责组织大队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
3、抓好大队人员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局、大队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各分局土地执法动态巡回情况,搞好沟通和服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资产,需要得到有效监管和维护。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的监察,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了执法监察巡查制度。
本文将介绍该制度的背景、重要性,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效果。
一、背景和重要性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一些地区和领域,存在着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例如非法采矿、滥伐森林等,严重破坏国土资源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察,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执法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监察巡查工作,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对于维护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法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实施方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巡查:国土资源部门会派遣专门的巡查员定期对各级执法机构进行巡查,了解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巡查员通常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执法监察机构的代表组成,确保巡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随机抽查:除了定期巡查外,国土资源部门还会进行随机抽查,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抽查,全面了解执法情况。
这种抽查方式有效地减少了执法人员的主观干预,保证了执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3. 案件核查:国土资源部门会对涉及违法行为的案件进行核查,验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如果发现执法不当的问题,将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线索举报:国土资源部门鼓励公众对违法行为提供线索,根据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和核实。
这为监察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
三、实施效果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显著,为加强执法监管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土地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国家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我国的土地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以下问题:(1)强制性法律法规落实缓慢,司法环境延迟。
国家实施强制性法规有限公正是维护土地资源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实施缓慢,司法环境的复杂性,很多土地资源执法案件滞留在法院,没有及时处理,受到长期的拖延和破坏。
(2)执法和监督体制存在短板。
土地资源执法体制粗放弱,办公设施和设备落后,职能部门合作不足,执法和监督能力有待加强,执法和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监督工作跟不上土地资源开发使用情况,引发滥用腐败等问题。
(3)信息填报规范性不强。
对土地报告的填报、汇总、发布等过程中,国家规定的规范管理不够,存在着走漏,填报虚假信息等问题,使土地资源执法失去了监督效力。
(4)违法建设未被及时纠正。
尽管有多种特别措施,政府部门仍然缺乏有效管控,在实践中,存在无证无据开垦、采砂,非法建设等问题,违法建设制度滞后,土地资源保护未能取得实质性的社会效益。
二、分析及对策(1)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推进法律制度建设。
要在统一法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完善社会治理、改善司法环境、提高法治意识与实施强制性法规等方面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构建社会法制化。
(2)加强执法与督察力度,健全土地管理体制。
我们应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立省级土地资源执法统一指挥、地方司法厅统一组织以及地方司法执法部门统一建立的土地资源执法管理体系,从源头上落实遏制使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的规范性。
(3)完善信息化管理,促进信息安全。
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体系,实行精细化管理,实行“全覆盖、多部门联动、实时监督”的信息发布和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监督的效率和精准度,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监督的信息化功能。
(4)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依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深入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净化社会生态环境,提高社会运行效率。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知识讲座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务实提纲一、国土资源监察及土地违法案件基本内容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基本程序三、告知和听证四、决定和送达五、结案六、强制措施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土地违法案件基本内容1、什么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原则是什么?(1)依法原则: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2)及时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查处(3)准确原则: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3、土地违法案件概述广义的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依此应当追究、行政、刑事、民事责任的案件,而狭义的土地违法案件。
是指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
这里要介绍的是狭义的土地违法案件,包括三层含义:(1)土地违法案件的当事人违反的是土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若当事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则不能认为是土地违法案件。
(2)土地违法案件的当事人要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若当事人既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又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或民事法律责任,则当事人承担行政法律的部分称为土地行政案件,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属土地行政案件.(3)土地违法案件行政责任的追究是通过实施行政制裁来实现的。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形式。
土地违法案件的种类从土地违法案件的性质来划分:(1)非法占用土地案件。
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经过合法的、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案件。
即《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案件。
(2)非法转让土地案件.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人非法将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完全地或部分地转移给他人的案件。
即《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案件。
(3)非法批准占用、使用土地案件。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自由裁量合理: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错案的处理必须合 理、公正,不能出现明显的自由裁量不当。
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原则
依法追责原则
错案责任追究必须依法进行,按照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对相 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公正公开原则
错案责任追究必须公正、公开,尊 重事实,尊重法律,不偏袒任何一 方。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02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协作 ,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3
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进 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案件得到 妥善处理。
06
结论和展望
总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
保护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保护国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监督和纠正土地使用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可以 防止非法占用、转让、出售土地等行为,维护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03
和能力。
建立完善的错案预防和纠正机制
1
建立错案预防机制,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减少错案的发生率。
2
建立错案纠正机制,一旦发现错案,及时采取 措施进行纠正和补救。
3
对错案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 进行改进,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1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涉嫌违法 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
03
缺乏监督机制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相应的监督机制
。然而,目前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缺乏透明度等
问题。
对未来工作的展望和建议
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明确 责任范围、追责标准和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 追责机制。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全文发布!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全文发布!1月2日,国土资源部公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6月12日发布的《土地监察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土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本期小编为您提炼了这份规定的亮点内容和具体规定。
执法监督的概念规定首次对执法监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职责权限和执法措施规定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的职责权限和执法措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有进行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等监督检查职责。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查阅复制资料、询问当事人、勘测拍照录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报告上级或者告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审批或者登记手续、约谈、提出监督检查建议等措施。
基本原则规定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应当遵循依法、规范、严格、公正、文明的原则。
执法监督人员加大对执法监督人员和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明确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国土资源执法监督队伍行使执法监督职权,在规章层面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队伍的法律地位。
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专业知识、取得国土资源执法证件等。
亮证执法是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
规范了执法证件发放、审验、注销、收回和撤销等各环节。
行政执法两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本部门查处的法律依据、管辖范围、流程、救济方式,以及执法证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理决定、公开挂牌督办案件处理结果等信息。
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材料、程序等基本制度框架。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问题的角度出发,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执法监察力度不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一些地方存在着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存在一定的压力,导致执法部门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松懈。
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难以覆盖全面的执法监察工作。
2.违法行为难以查处在一些地方,由于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执法监察部门难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处。
违法行为包括非法占用耕地、乱占乱建等,这些行为给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执法监察工作存在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执法监察部门存在着腐败行为,包括受贿行为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
这些腐败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对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4.法律法规滞后由于土地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空白。
执法监察部门难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给违法者可以乘虚而入的机会。
二、对策分析1.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为了解决执法监察力度不够的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对执法监察力量的投入,增加执法队伍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覆盖面和效率;二是要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为了解决违法行为难以查处的问题,需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排查,完善相关的监测系统和技术手段,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的效率。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
3.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为了解决执法监察工作存在腐败问题的困扰,需要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惩治机制,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重视。 ❖ 二是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民主监督越来越热。 ❖ 三是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较多,地方政府和各级
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用地意识逐步提高。 ❖ 四是“大家用、大家管”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
机制初步形成。 ❖ 五是国土资源对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 六是国土资源管理的手段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 (4)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以及从事科 研活动未向管理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副本。
❖ 违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行为
❖ (1)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 灾害活动的。
❖ (2)故意发布虚假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 损失的。
❖ (3)侵占、盗窃、毁损或者破坏地质灾害监 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 (4)阻碍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的。
❖ (一)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
❖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国 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即不 履行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定义务或者滥用权利 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国土资 源违法行为破坏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危害国 家和人民的利益,具有社会危害性。
❖ 1、土地违法行为:
❖ 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 ❖ 《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讲义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讲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讲义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概述要了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首先要搞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含义。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执法活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4点来把握: 1、执法主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执法主体主要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2、执法对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相对人,主要是单位和个人,但也包括行政主体。
依照《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的规定,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人民政府和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行政行为进行监察。
3、执法监察的内容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内容讲主要是两项,一是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土地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目的从目的上讲,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目的就是通过监督检查,制裁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预防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产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国土资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地位和功能(一)执法监察的地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法定职责,是实现我国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贯彻中央“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总方针及“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实现国土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基本目标。
从任务目标的提出到目标的实现,需要经过决策、执行、监督等重要环节,执法监察是监督环节的核心所在。
因此,执法监察对于保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于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而作为国家对于国土资源行业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制定一份有效的、能够有效推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方案,就变得尤为必要。
二、工作目标通过此次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局的执法监察工作,提高执法效率,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推动国土资源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内容1、建立完善的执法监察制度体系制定执法监察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执法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2、加强执法监察人员培训加强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监察人员的信心与能力,强化执法监察的整体效果。
3、突出行业问题,针对性检查围绕国土资源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薄弱环节和热点问题,明确执法监察的“强度、深度和时度”,确保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开展宣传和教育开展“执法监察进社区”、“执法监察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执法监察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积极参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
5、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拟定处理方案,确保权益得到维护、问题得到解决。
6、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监察的联合性,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职责,提高执法效果。
四、工作流程1、确定执法监察计划:机关、事业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重点单位应向监察机构提交执法监察计划。
2、开展执法监察:根据执法监察计划,监察机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监督检查,形成监察报告。
3、整改与落实:对于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规范的行为,给予整改建议,对于需要立案处罚的问题,依法立案处罚。
4、督促检查:对于整改建议和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执法监察落实到位。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一、引言二、目标三、总体要求1.遵循法律法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必须依法执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平公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
3.效能高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必须高效有力,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四、内容要点1.制度建设:建设健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明确执法监察的职责、权力和程序。
2.执法监察机构:设立专门的执法监察机构,全面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人员培养: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
4.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执法监察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
5.现场执法: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6.反腐倡廉: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严肃查处国土资源执法中的腐败行为,维护国土资源执法的廉洁性和权威性。
7.执法效果评估:建立执法效果评估机制,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五、保障措施1.法律支持:国家法律法规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明确规定和支持。
2.经费保障: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所需经费的充足,并进行合理使用。
3.配套设施:提供必要的配套设施,如办公场所、执法工具和技术设备等。
4.宣传教育: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对其的认识和理解。
六、建议1.制度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3.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七、结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的建设是推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国民经济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健全的制度建设、高效的执法监察机构和具备专业素养的人员,可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效能和水平,通过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推动国家的发展繁荣。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概述
第一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依法治国方略,以《土地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
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执法监察体系,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维护国土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土地管理矿业管理的正常秩序。
二、国土执法监察的方针、原则国土执法监察的方针是以“预防为主”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1、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法律法规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贯彻好,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思想上得到预防。
2、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往往比较重,通过预防可以避免因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
原则执法监察的原则有以下几种:依法原则、及时原则、准确原则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概念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或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概念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执法监察的主体国土执法监察的主体必须是国家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县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2、执法监察的对象国土执法监察的对象必须是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对人。
3、执法监察的内容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土地、矿产违法者实施法律制裁.具体来说执法监察的内容有三个方面:1、对单位和个人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2、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3、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1、概念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2、特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特点一是有明确的案件行为人;二是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的事实;三是依照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应承担的责任。
国土执法监察个人岗位职责风险
国土执法监察个人岗位职责风险
国土执法监察个人岗位职责风险
一、职责范围:
作为国土执法监察人员,个人必须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 参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相关
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2. 负责处理和调查各类土地、矿产资
源和环境资源的案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3. 开展
执法检查和巡查、勘验取证等工作,搜集相关证据,并及时办理相关案件;4. 负责提出执法建议和意见,完善相关执法制
度和标准;5. 审批和执行各类执法文件和决策,保障国土资
源和环境的利用和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合法合规:
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自身及执法监察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在履行法律职责时,应当秉持公正、严谨、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等原则,确保每一项执法决策都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
三、公正公平:
作为国土执法监察人员,个人必须保证工作的公正公平性,不受任何外部压力的影响,不违反执法规定,切实履行执法职
责。
在执法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尊重当事人权利,保证执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切实可行:
个人要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执法监察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在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同时,还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监督力度,避免监督空白,确保执法监察的顺利进行。
五、持续改进:
个人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考核和评估,推动执法监察工作的不断优化和提升。
同时,还应加强与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公民社会组织等相关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和完善执法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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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违法行为查处
主体19章节规程来自附录附录A:主要土地违法行为、法律依 据与法律责任 附录B:主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法 律依据与法律责任 附录C: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 文书参考格式
《规程》附录A中明确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主要类型、法律 依据与法律责任、查处注意事项 土地违法:违法批地类 违法占地类 违法转让类 破坏农用地类 其他类
违法批地类
1.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 地,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2.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者没有农用 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 农用地转用。 3.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 4.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 5.违法违规供地(违反有偿用地政策、供地政策、招拍挂规 定、低价供地等)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主 要 内 容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概述
二、土地违法行为查处
三、执法查处面临窘境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职责和使命
主要职责
对土地、矿产资源法律 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肩负重任
为国家守护资源 为民众维护权益
国土资源工作存在的问题
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资源保护难度越来越大 资源粗放浪费现象依然突出
注意事项: (1)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农用地的,责令退还土地,对违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 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2)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责令退还 土地,可以并处罚款。对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 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处置,涉及 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应当转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 (3)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原则上 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如果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与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的,应 当以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准。 (4)违法用地属于城乡建设用地的,应区分情况判定:用 地位于允许建设区的,判定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 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判 定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位于禁止建设区和限制 建设区的,判定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现难
制止难
查处难
规范行政权力,提升执法查处工作水平和效能
国土资源执法查处工作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基层查处工作存在职责界限不清、程序标准不明、 查处不规范、处理不到位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 梳理、集成现行有效的与查处工作相关的行政 执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总 结多年来基层执法实践有益经验和做法。
注意事项:
1.对违法批地类的处理,属于行政处理,不属于行政处罚。
2.对违法征地的认定,不能仅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支付补 偿款予以认定,还应确认土地是否被征地者实际控制、平 整场地、动工建设等。
违法占地类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 土地建住宅 3.超过批准的数量或者标准占用土地。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
用地用矿矛盾和问题凸显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三难”问题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存在人手不足、 保障不够有力、制度不够健全以及违 法行为发生快、地处偏僻等问题,不 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 对违法行为只能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责 令停止,很难有效制止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对一些地方党委政府 主导、支持或默许的违法用地,不让查、 不敢查、查不了,对国家重点工程违法 等难以查处到位。
监督保护
强调依法履职和履职监督,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机构和人员职责界限、程序标准,对滥用职权或者不履 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强调履职保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和人员 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应执法查处职责的,不得以玩忽职 守、渎职等名义追究责任。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 2014年9月发布,10月1日 正式施行 • 梳理、集成制定时有效的 与查处工作相关的行政执 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 法规、政策和标准,总结 多年来基层执法实践有益 的经验和做法。 • 明确查处工作基本流程和 职责界限、程序、标准, 指导和规范执法查处工作。
规范提升
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 文明执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 流程”。
监督和保护执法人员,保障权责一致
违法转让类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未经批准,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4.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违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用于非农业建设
注意事项:
(1)违法转让土地不能仅以签订转让合同或者协议、支付转 让价款予以认定,还应当确认受让方是否实际接收、占有、 控制土地。 (2)对违法转让土地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针对转让双方, 处罚种类应当区别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七十三条时,“没收违法所得”适用于转让方,“拆 除或者没收地上建筑物”适用于受让方,“可以并处罚款” 适用于转让双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八十一条时,对出让、转让或者出租方,责令出让或转让 方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受让方、承租 方占地建设的按照违法占地处理。 (3)涉及房地产转让的,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其他 违法转让,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违法转让土地中的受让者将土地再次转让给他人,即再 转让土地的,对每个环节的违法转让行为都可以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