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商事争议解决包括哪些
![商事争议解决包括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bf751bee1ed9ad51f01df2c9.png)
国际民商事争议是指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在权利义务方面所发生的各种纠纷。
在当今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由于各国法律有别,当事人的利益不同,以及其内在或外在、人为或自然的原因,难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民商事争议。
为了促进和保障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正常进行,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是国际私法的重要任务。
一、类型
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国际民商事争议作如下几种主要的分类:
1、主体不同
其一,根据争议的主体不同,国际民商事争议可以分为私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争议、国家和外国私人之间的争议、国家之间的争议、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争议、国际组织和私人之间的争议等。
实践中,私人之间的争议最为普遍,后几类争议较为少见,通常
只在特定情况下发生。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主体本应都是平等的,但在国家、国际组织参加国际民商事活动时,它们有进处于特殊地位。
争议主体地位不同,对争议的解决方式和法律适用均有影响。
2、性质不同
其二,根据争议的性质不同,基于所谓“民商分立”的主张,国际民商事争议可以分为国际民事争议和国际商事争议。
在一些国家,这种划分常常关系到一项争议可否提交仲裁以及外国仲裁裁决可否在内国得到承认和执行的问题。
当然,国际民事争议和国际商事争议分别还可作进一步的分类。
3、起因不同
其三,根据争议的起因不同,国际民商事争议可以分为契约性争议和非契约性争议。
前者是指直接基于契约所产生的争议,而后者是指非直接基于契约所产生的争议。
争议的起因不同有时导致争议的管辖权、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
二、解决方式。
国际民商事争议之解决--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第三部分讲义1
![国际民商事争议之解决--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第三部分讲义1](https://img.taocdn.com/s3/m/d4cb809adaef5ef7ba0d3c44.png)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外国法制史》第三部分讲义1第三部分 国际民商事争议之解决通常使用的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诉讼以外的解决争议的各种方式又被称为“替代争议解决方式”(ADR,一般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一、国际商事仲裁1.“国际”/“涉外”仲裁及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2.涉外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仲裁特别约定(双方当事人在相互往来的函电,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2)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仲裁协议内容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注意在中国不可仲裁的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认定内容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标准:中国法——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约定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的;仅约定了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约定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的;仅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的;约定或诉讼或仲裁的。
(4)仲裁事项所涉及争议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5)确定涉外仲裁协议无效的报告审查程序人民法院认为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决定受理诉讼前应——报高院审查——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可暂不受理),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及申诉,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起抗诉。
3.涉外仲裁中的财产或证据保全(1)书面申请 (2)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中院裁定、担保;证据所在地中院裁定,裁定采取保全的,应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国际民商事争议之解决--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第三部分讲义2
![国际民商事争议之解决--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第三部分讲义2](https://img.taocdn.com/s3/m/13e008260066f5335a812144.png)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第三部分讲义2(三)★★★★★国际司法协助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至第265条的规定,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提出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一般途径:外交途径、使领馆途径、法院途径、中心机关途径(又称为中央机关途径)。
《民事诉讼法》第263条第1款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例题·多选题】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2004-1-72)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答疑编号2766030301]【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区际司法协助。
《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域外送达及涉港澳台送达(1)我国向域外送达之一般规定①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的七种向国外送达的方式条约途径、外交途径、使领馆送达、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可留置送达)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邮寄、公告;外国向中国送达方式:条约途径、外交途径、使领馆送达。
A.当事人在我国领域出现,可直接送达;B.其他适当方式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对方国家不禁止、已收悉。
**其他规定:双边司法协助协定优先于海牙送达公约;不能送达之判断——6个月;合法送达之认定:受送达人书面提及内容/受送达人已按文书内容履行/其他。
国际商事仲裁与争议解决的技巧与策略
![国际商事仲裁与争议解决的技巧与策略](https://img.taocdn.com/s3/m/0aa4dd6b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90.png)
案例二
两家国际公司因合同违约发生争 议,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策 略包括选择合适的调解员、积极
沟通协商和灵活调整方案。
案例三
一家国内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遭遇 欺诈,通过诉讼成功维权。策略 包括及时报案、收集证据和选择
合适的律师团队。
03
仲裁程序与技巧
申请与受理
01 02
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 由。
裁决的效力与执行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 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 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 行。
案例分析:高效仲裁程序示例
案例选择
选择涉及国际商事交易的典型案例,展示高效仲裁程序的实际运用。
程序分析
对案例中的仲裁程序进行详细分析,包括申请与受理、组建仲裁庭及 庭审程序、裁决作出及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和时间安排。
最密切联系原则
02
在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律时,仲裁庭应适用与争议有最密切联
系的法律。
国际条约和惯例的适用
03
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国际条约和国际贸易惯例也可以作为仲裁
庭裁决的依据。
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
01
02
03
申请承认与执行
胜诉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 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 证明文件,如仲裁裁决书 、仲裁协议等。
03
加强与国际商事仲裁 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企业应积极与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保持 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国际商事仲裁 的最新实践和标准,为企业提供更优 质的争议解决服务。
THANK YOU
涉外民商事合同争议解决条款(3篇)
![涉外民商事合同争议解决条款(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6e0de41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d6.png)
第1篇一、总则1.1 为了妥善解决涉外民商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合同双方的意愿,特制定本争议解决条款。
1.2 本条款适用于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解除、合同违约、合同履行、合同解释等方面的争议。
二、争议解决方式2.1 协商解决2.1.1 合同双方在争议发生后,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1.2 协商解决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传真、在线聊天等。
2.1.3 协商解决的时间不超过30天,自一方提出争议之日起计算。
2.2 仲裁解决2.2.1 若协商解决未果,双方应将争议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2.2 仲裁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在争议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3)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仲裁原则。
2.2.3 仲裁地点: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机构或双方共同指定的仲裁机构。
2.2.4 仲裁规则: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或其他双方约定的仲裁规则。
2.2.5 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 司法解决2.3.1 若协商和仲裁均未果,双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2 诉讼管辖:争议发生地的法院或双方共同指定的法院。
2.3.3 诉讼程序: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2.3.4 诉讼结果: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争议解决费用的承担3.1 协商解决:争议解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3.2 仲裁解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仲裁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3.3 司法解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法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4.1 本争议解决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本争议解决条款的修改、补充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学习国际私法掌握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学习国际私法掌握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https://img.taocdn.com/s3/m/3dbcfd09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e9.png)
学习国际私法掌握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学习国际私法:掌握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一、引言国际交流和贸易的加速发展,使得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变得尤为重要。
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成为很多法律从业人员和研究者的首要任务。
本文将深入探讨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相关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国际私法。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是指在跨境交易和争议中,当事人应当如何确定适用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来解决争议。
国际私法提供了一套规则和原则,用于判断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1. 物质法律处理原则物质法律处理原则主要关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其他涉外民商事纠纷,如侵权责任等。
适用物质法律处理原则时,应首先考虑当事人的选择和意愿,并遵循合同约定的选择适用法律。
2. 国际公序法处理原则当物质法律处理原则无法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时,国际公序法处理原则将会发挥作用。
该原则关注于维护国家主权、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避免一方当事人违反某一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
3. 法律条款解释原则当适用的法律条款含糊不清或存在争议时,法律条款解释原则可以帮助解决问题。
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图,按照最恰当的方式解释法律条款。
三、国际争议解决国际争议解决是指在涉及多个国家的民商事法律纠纷中,当事人应当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国际私法提供了多种争议解决方式供当事人选择。
1. 法院管辖和裁判选择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判,并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法律规定选择具体的裁判方式。
对于跨境商务纠纷,常见的选择包括仲裁和诉讼。
2. 仲裁解决争议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在国际交易和投资中得到广泛应用。
各国普遍承认和支持仲裁裁决,仲裁解决争议具有高度的效率和灵活性。
3. 合同选择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使用特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例如诉讼或仲裁。
合同选择争议解决方式可以提高解决争议的效率和可预测性。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法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ec8bfe7c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97.png)
优势:
○ 仲裁结案迅速,以一次裁决为终局裁决,不会造 成拖延,而且往往费用低廉; ○ 保密性好,仲裁的审理一般不公开; ○ 灵活性大,仲裁员不必像法官那样严格适用法律,可以按照商业惯例或“公平合
理”原则对争议作出裁决;
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 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 人书面同意的,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特点主要有: ①由一名独任仲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案件; ②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时间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
起15天; ③提交答辩的时间为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20天; ④仲裁庭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
对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 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 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 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仲裁协议具有以下作用:
1
订立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均须受该协议的约束; 如果发生了争议,应以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不得向法院起诉。
2
赋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处理争议的管辖权。
3
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凡订有仲裁协议的,法院 不得强制管辖。
4
仲裁协议是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以及得到 承认和执行的基础。没有仲裁协议而作出的裁 决、或对仲裁协议约定以外事项作出的裁决, 都是无效的,无法得到承认及执行。
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国家的有关当局认为,按照该国的法律,裁决中 的争议事项不适合以仲裁方式处理,或者认为裁决的内容违反该国的公共秩序,也 可以拒绝予以执行。
国际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方法
![国际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b0e2906d783e0912a2162ad1.png)
国际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方法陈天骄会计101 201010721037【内容摘要】: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频繁和经济的发展,国际民商事纠纷日益增多。
在民事诉讼争议中,管辖权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列举了确定国际民事案件诉讼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着重于研究仲裁协议必备的条件。
【关键字】:国际民事诉讼法管辖权仲裁协议一、国际民事诉讼在国际民事诉讼法领域,由于世界各国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侧重点不同,对国际民事案件诉讼管辖权在理论上的分类标准各异,从而在目前国际社会存在着不同种类的国际民事案件诉讼管辖权。
而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管辖权的问题至关重要。
一方面,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体现了国家主权原则,因此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立法和实践相差千里;另一方面,明确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归属管辖关系到诉讼程序的开始,关系到实体法律的选择直至争议的解决;再一方面,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也关系到判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
国际上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的一般原则有四项即: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四种。
属地管辖的原则强调的是有关当事人的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发生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发生地等有关所属国家的法院具有国家管辖权。
英、美、德、奥及北欧各国都是以该原则作为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的管辖原则有两种:一是一般管辖,即以地域管辖为原则,以被告所在地为标准,另一种是特殊管辖,《民诉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地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在境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的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案例: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
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抵押在甲国A市的土地,作为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代理她处理抵押的有关事宜。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方式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方式](https://img.taocdn.com/s3/m/93bc2dbd5ef7ba0d4a733b87.png)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方式一、 选择性争端解决方式(替代性,ADR )1、 类型:(1)协商(2)微型庭审(3)早期中立评估(4)争议解决小组(52、 特点:自主性灵活性便捷性减少对抗性保密性二、 国际商事仲裁1、 特点:自主性、灵活性、保密性程序灵活 快捷高效 费用低廉 保密安全 互利共赢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 88.1.1 《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 02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裁决的终局性自愿、合意、自主选择仲裁方式不公开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2、 机构:(1)临时——争议裁决后自行解散(2)常设——职能:制定仲裁规则,监督实施提供行政管理和服务特点:规范性、便利性我国主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CIETA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3、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1) 概念:指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达成的将其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契约。
争议发生前—主合同组成部分—非独立—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后——————独立的契约——仲裁协议书(2) 内容: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仲裁机构(3) 效力①仲裁协议效力问题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作用管辖权有效性及其能否得到承认和执行②确定仲裁协议效力应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原则,仲裁地主合同的准据法可以适用仲裁条款效力确认的问题,但先应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地法……③有效仲裁协议的基本条件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形式合法内容合法④中国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立法形式要件:书面(电邮、电报、电子数据交换、传真)实质要件: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第17条,下列仲裁协议无效i.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ii.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iii.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定力的(4)、国际商事条款的独立性仲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4、国际商事仲裁法律的适用(1)、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应适用的法律仲裁庭的组成①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涉及②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应适用的法律仲裁程序规则——契约性质,无法律拘束力仲裁程序法——仲裁监督程序(裁决的撤销程序、承认与执行程序)(2)、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应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意思自治 国际惯例、公约及其他法律原则和规则 冲突规范5、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撤销裁决具有终局性可向法院(仲裁地法院)提出撤销(1)、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我国《民诉》274条第一款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i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定力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ii .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该方裁决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无效 违反正当程序 仲裁庭组成不当 仲裁庭越权 违反公共政策当事人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iii .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iv .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6、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1958年,《纽约公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第五条,对于拒绝承认或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包括:(2)、我国1987年加入《纽约公约》,两项保留申明: ①互惠保留声明:仅对《纽约公约》其他缔约国领土内做出的仲裁裁决适用该公约。
第10章 商事争议与解决 《国际商法》PPT课件
![第10章 商事争议与解决 《国际商法》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d1fa7b78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a2.png)
10.3 国际商事诉讼
10.3.4 国际司法协助
国际商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在程序上大致相同,都以原告向法院起诉,法院 受理其请求开始,经过审判前的准备、开庭审理,最后判决并执行而结束。但 一国法院在审理国际商事案件时,必然会遇到与审理国内商事案件不同的问题, 如国际商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如何向境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件或调查在国外 的证据,以及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 国内立法加以规定,但更多的是依据本国同其他国家签订的条约或协定进行司 法协助。
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理并做出裁 决的制度。仲裁包括国际仲裁、国内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 最具普遍意义的仲裁,也是本节研究的内容。 ➢国际商事仲裁(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是指在国际经 济贸易活动中,仲裁机构或仲裁员根据当事人事前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和当事人一方的仲裁申请,对其争议进行仲裁审理并做出裁决的制度。
10.4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由于法院系统的诉讼负担过重,传统的通过诉讼解决法律纠纷的方法变得太昂贵、太慢、 太拖沓,而仲裁已在不知不觉中被拖带到了“准司法”的模式,陷入规则游戏的困境中, 因此,兴起了用其他方法解决纠纷的热潮。这些非诉讼方法通常被称为“替代性纠纷解决 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ADR技术被广泛地运用,是因为 当事人、律师以及法院认识到ADR比传统的诉讼更快、更节省、更保护个人秘密。此外, 许多人喜欢ADR方法,是因为他们看到这些方法比诉讼更有创造性,可以更有效地解决问 题,而诉讼则建立在双方“对立”的基础上。ADR的所有倡导者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本目标: 以诉讼双方可承受的合理费用快速、公正地处理纠纷。 正如已故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https://img.taocdn.com/s3/m/12b44df9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eb.png)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经济交往的日益紧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频繁发生给各国司法系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在国际交往中,当一方当事人位于A国,而另一方位于B国,如果发生纠纷,那么应由哪个国家的法院来管辖此案呢?这就涉及到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问题。
一、管辖权的概念和意义管辖权是指法院在一定范围内对所提起的诉讼进行审理的权力。
在国际民商事案件中,管辖权的正确适用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以及跨国经济交流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国立法体制、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不同,管辖权的冲突不可避免。
二、管辖权冲突的原因1. 地域性原因地域性原因是指当事人位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而案件发生的地域也涉及到多个国家或地区。
当发生案件时,两个或多个国家的法院都可能宣称对该案拥有管辖权,从而引发管辖权冲突。
2. 法律制度差异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包括法律规范、诉讼程序、法院组织等方面。
由于这些差异,当事人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可能会出现冲突,使案件陷入复杂的管辖权争议。
三、国际公约与协定为了解决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冲突,国际社会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和协定,建立了一套管辖权的解决机制。
例如,国际私法公约和国际仲裁公约等文件为各国提供了在国际案件中解决管辖权冲突的指导原则和方法。
1. 国际私法公约国际私法公约是指各国政府为解决民事和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争议而签订的协议。
这些公约在规定管辖权争议解决原则的同时,也明确了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规则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2. 国际仲裁公约国际仲裁公约是为解决跨国商事争端而制定的一套国际仲裁规则。
根据这些公约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这一管辖方式,将争议提交给国际仲裁机构进行处理,避免了不同国家法院管辖权的冲突。
四、解决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原则为了解决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各国普遍遵循以下原则:1. 接近当事人原则接近当事人原则是指应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程序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acaafacd551810a6f52486c9.png)
2.1 国际商事仲裁
一、仲裁(Arbitration)与商事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争执的当事人不向法院进行诉讼,而由双 方委托第三人进行裁判以解决其争端的制度。 商事仲裁分为国内商事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 我国的对外贸易仲裁与海事仲裁实际上都可以包括在国 际商事仲裁的范围内。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当事人依据事先 或者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有关具有国 际因素的商事争议提交给某特设仲裁庭或常设仲裁机构 进行审理,由后者依据法律或公平原则作出对双方均有 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制度。
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析。 (一)第一审程序
国际商事争议一方当事人作为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司法救济。原告是与国际商事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之一,同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国际商事争议一方当事人起诉一般要制作或填写民事起诉状。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和作好审理前的准备后开庭审理。开庭审理 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和 宣判等环节。
第2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程序
前言
由于东西方法律文化传统的差异,中国的法律实践历来 注重实体法,轻视程序法。中国的法律从业人员面对一个案 情,往往只考虑在实体问题上谁是谁非,但这种思维定势却 使得仗还没有打就先丢了一半阵地,这块阵地就是“程序”。
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方式主要有诉讼和非诉讼的方式。 非诉讼的方式主要包括谈判(negotiation)、协商 (consultation)、斡旋(good offices)、调停 (mediation)、调解(conciliation,或称和解)和仲裁 (arbitration),统称为ADR(Alternative Disputes Resolution)方式,ADR近年来在国际社会十分流行,其中 以国际商事仲裁最有代表性。
国际商事仲裁与争议解决的法律框架
![国际商事仲裁与争议解决的法律框架](https://img.taocdn.com/s3/m/22b2e8a4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21.png)
拒绝承认与执行裁决情形分析
违反公共政策
如果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明显违反 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公共秩序
,法院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
程序不公正
如果裁决在作出过程中存在程序 不公正现象,如未给予当事人充 分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法院也可
以拒绝承认与执行。
其他情形
此外,如果裁决涉及欺诈、腐败 等行为,或者与先前已经承认与 执行的裁决相冲突,法院同样可
跨国公司诉求
要求确认中方违约,解除合同并赔偿 损失,依据是合同条款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中方合作伙伴诉求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调整管理权分配 ,依据是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和《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案例启示意义总结
重视合同条款明确性
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 述,以减少争议产生的可能性。
,提高我国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影响力。
CHAPTER 05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争议解决实践案 例分析
案例背景介绍及争议焦点梳理
案例背景
某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合资企业,因合同履行、管理权分配等问题与中方合作 伙伴产生争议。
争议焦点
双方就合同条款解释、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核心问题存在分歧。
各方当事人诉求和依据阐述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 探讨
裁决承认与执行条件及程序规定
承认与执行条件
根据《纽约公约》等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定,裁决的承 认与执行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裁决具有终局性、不违反 公共政策、符合程序公正等。
程序规定
在申请承认与执行裁决时,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 申请书及裁决正本或经证明无误的副本。法院在受理申请后 ,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承认与执行的裁定。
国际商法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商法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的争端解决机制](https://img.taocdn.com/s3/m/30e8f18f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1b.png)
国际商事仲裁具有民间性、自治性、国际性、专业性以及保密性等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01
02
03
定义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双 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 将来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 的争议交付仲裁的协议。
有效性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 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也 是法院同, 即使主合同无效,仲裁协 议依然有效。
仲裁和调解机构应提高国际化水平, 吸引更多优秀的国际法律人才参与, 提高仲裁和调解的公正性、专业性和 效率。
要点三
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 机制的发展
各国应积极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的发展,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元化、高 效、便捷的争议解决方式。同时,应 加强不同争议解决机制之间的协调和 衔接,确保当事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最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
度的进步和完善,为国际商事交易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03
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增
进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的深入发
展。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主要方式
• 协商: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协商具 有灵活性和保密性等优点,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首选方式。
国际商法与国际商事争 议解决中的争端解决机 制
目 录
• 国际商法概述 •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概述 • 国际商事仲裁制度 • 国际商事诉讼制度 • 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ADR) • 跨国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挑战与展望
国际商法概述
01
国际商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 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在接受委托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A.先要承认其效力,然后才交付执行
B.对外国法院判决只进行形式性审查
C.采取判决的方式承认效力,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委托执行的已经确定的判决、裁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社会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并且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否则,应当退回外国法院,ABD正确
[单项选择题]
2、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
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可以向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这一理由撤销该裁决
C.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裁决请求的法院做出了驳回该请求的裁定,中国公司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
参考答案:D
[单项选择题]
3、西班牙公民A在我国法院起诉某杂志社侵犯其肖像权,在审理中,A可以委托()为其诉讼代理人。
A.西班牙律师B
B.美国律师C
C.其兄西班牙公民D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
D.中国律师E
参考答案:D
[单项选择题]
4、我国某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中国法律适用某外国法律时,应当适用其何种规范?
A.冲突法规范
B.实体法规范
C.准据法规范
D.程序法规范
参考答案:B
[多项选择题]
5、根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在()情况下,一缔约国对另一缔约国的仲裁裁决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
A.缺乏有效的仲裁协议
B.仲裁裁决的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
C.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结果持有异议
D.仲裁庭的组成与当事人的协议不符
参考答案:A,B,D
[多项选择题]
6、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A.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B.在中国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接受外国公司技术转让的合同纠纷
D.因处于我国的不动产而发生的所有权纠纷
参考答案:A,D
[多项选择题]
7、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和外国法院相互委托进行()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A.代为送达文书
B.代为调查取证
C.代为聘请诉讼代理人
D.代为进行法律咨询
参考答案:A,B
[多项选择题]
8、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参考答案:B,D
[多项选择题]
9、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
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
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参考答案:B,C
[多项选择题]
10、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贸易合同,合同中有一个条款约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解决双方的合同纠纷,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
法国乙公司申请仲裁,三个月后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作出裁决,法国乙公司持该裁决到中国法院申请执行。
已知中法均为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缔约国,则我国法院的下列做法符合《纽约公约》的有?()
A.经审查发现中国甲公司未接到仲裁庭的通知,也未有机会答辩,法院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B.经审查发现仲裁庭的组成与当事人原来的约定不符,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C.经审查发现仲裁庭所裁事项不是当事人争议的事项,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D.经审查发现该裁决如执行将可能导致甲公司破产,遂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参考答案:A,B,C
[单项选择题]
11、我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则仲裁协议无效
B.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C.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以约定在先的为准
D.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均被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