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著作权的取得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4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4试题及答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4试题及答案第三次形成性考核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题,共20分)题目1 著作权答: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题目2 作品合理使用答: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题目3 作品答: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题目4 信息网络传播权答: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题目5 邻接权答: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10题,共40分)题目6 李某设计的计算机软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其著作权保护期为()选择一项:A. 20年B. 25年C. 10年D. 50年题目7 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限()选择一项:A. 为20年B. 不受限制C. 为50年D. 为10年题目8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选择一项:A.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20年B.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30年C.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D.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40年题目9 创作,是指()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选择一项:A. 直接B. 指导C. 间接D. 参与题目10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之日起产生选择一项:A. 发表并登记注册B. 创作完成C. 发表D. 登记注册题目11 发行权,即以()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选择一项:A. 出售或者赠与B. 买卖C. 出售D. 批发题目12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享有选择一项:A. 制片者B. 编剧C. 导演D. 电影公司题目13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著作权法》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享有选择一项:A. 作者B.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C. 作者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有D. 双方约定题目14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权利的保护期为()年选择一项:A. 25B. 50C. 10D. 20 题目15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选择一项:A. 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B. 出版者C. 国家D. 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10题,共40分)题目16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 新颖性B. 独创性C. 可复制性D. 实用性题目17 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时事新闻B. 工程设计图纸C. 口述作品D.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题目18 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 公开赔礼道歉B. 赔偿损失C. 停止侵害D. 消除影响题目19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报纸刊登其他报纸期刊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B. 为介绍某一作品在作品中全文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 C.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D. 为科学研究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科研人员使用题目20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B. 讲我国公民已经发表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C. 为学校课堂教学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使用 D.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题目21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为()选择一项或多项:A.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B.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C.不受限制D. 作品发表后五十年题目22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但()选择一项或多项:A. 应当支付报酬B. 不支付报酬C.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D. 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题目23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依法禁止()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选择一项或多项:A. 传播B. 宣传C. 出版D. 刊登题目24 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可复制性B. 独创性C. 范围有限性D. 可感知性题目25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保护作品完整权B. 署名权C. 修改权D. 发表权第四次形成性考核考核内容:应用能力,案例分析(第二、三、四、五编)故宫博物院为组织活动于1994年起组织人员从院藏文物中精选900多套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进行摄影、测量、编写说明文字。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对知识产品、技术创新和创造性成果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它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有助于保护创新者的投资回报,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详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一、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定义及分类1.2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1.3 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二、著作权保护2.1 著作权的定义与范围2.2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2.3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2.4 著作权侵权行为及其处理三、专利权保护3.1 专利权的定义与种类3.2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3.3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3.4 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及其处理四、商标权保护4.1 商标权的定义与种类4.2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4.3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4.4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其处理五、商业秘密保护5.1 商业秘密的定义与范围5.2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5.3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及其处理六、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6.1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6.2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机构和合作方式附录:附件1:著作权法附件2:专利法附件3:商标法附件4:商业秘密保护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著作权:指个人在创作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方面所享有的权益。
2.专利权:指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所享有的独占权。
3.商标权:指对于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所享有的权利。
4.商业秘密: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不为他人所知悉的信息。
5.著作权侵权:指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对其作品进行复制、传播、展示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著作权法附件2:专利法附件3:商标法附件4:商业秘密保护法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著作权:指个人在创作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方面所享有的权益。
2.专利权:指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所享有的独占权。
3.商标权:指对于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优秀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优秀经过将近一个月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学习,从理论到实践各方面的专家和老师都做了精辟的讲解,使我这样一个原本只知道个大概的人对知识产权有了更进一步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1、由于我所在的公司是外向型的出口企业,所以在贴牌加工时往往会被客户牵着鼻子走,虽然我们对一些耳熟能详的商标有所防范,但肯定不会去查询一个之前听也没听说过的贴牌商标的真实所有者。
这当中其实就隐藏着较大的风险,万一该商标在其他国家是驰名商标呢?万一该商标是我们的客户恶意注册过来的呢?万一该商标原本就是我们国内的同行已经注册过的商标呢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没有经过培训前是根本不会去想的,所以在今后对外贴牌加工接定单前,我们有义务为公司的外销部门提供商标上的一些查询帮助,使自己公司在应对突发的侵权事件时有个充分的了解和风险评估。
我们一直在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今的外贸形势不确定性增加,各国的客户在进行定单的分包时很有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把一颗定时炸弹也随着定单一起抛给我们的中国企业,所以我们必须要事先仔细查询和评审。
2、在外发加工时,对外发厂的资质和各方面的条件要做到尽量周全。
同时在下定单前必须和外发加工厂签订保密协议,防止自己客户的商标专利产品等被外发厂窃取和恶意抢注。
如果一旦发现有这样的苗头应该主动出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这不仅是保护住你自己的利益,也保护了客户的利益。
如果等我们发现时已经被抢注了,应该积极寻找证据,保留好一切的凭据,通过知识产权合法的维权诉讼途径迫使其放弃恶意抢注的商标。
3、在自己公司的商标设计上可以再进一步,把主品牌必须正式申请批准注册后再衍生到一些子品牌的时候可以适时地做些调整,不必强制性的追求也一定要注册一个正式商标,消费者或客户只要对我们的主品牌有了深刻的认识后,子品牌的商标作用已经可以被弱化了,可以突出子品牌的宣传效果,营销效果。
当然对自己公司的主品牌商标在设计和申请注册前也应该做好类似和相近商标的查询工作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知识产权绝对经典题综述
、1、试就春晚刘谦表演魔术被网友揭秘这一现象,谈谈你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看法。
魔术表演属于一种艺术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从法律上讲,魔术表演是一个含有多重著作权的作品,包括魔术的设计者、表演者、道具设计者、魔术表演现场音乐创作者和表演者均对魔术节目付出了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应当享有各自的著作权利。
如果电视台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转播了魔术表演,那么电视台也对播映的目享有了广播权。
因此,未经相关权利人许可,擅自播放、下载、传播央视春晚刘谦表演的魔术节目,无疑会构成侵权。
但单纯的揭秘魔术之举,则并未侵犯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所以,揭秘不构对魔术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普通公众通过求证等方式来揭秘魔术的做法,并不侵犯魔术表演的商业秘密。
不过,如果揭秘者事先已知悉相关魔术的秘密,并在与权利人签订有保密协议的情况下仍将魔术秘密公之于众或透露给他人,或者揭秘者从权利人处窃取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关秘密后再公之于众,则无疑构成侵权。
2试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征:1.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
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物,而是知识、信息等抽象物。
2.权利具有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
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取得,对著作权而言,依赖于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协定即可;专利权、商标权则必须由他国行政主管机关的确认,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3.权利具有时间性。
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无法永远存续。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而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歌剧《洪湖赤卫队》著作权纠纷案建国10周年时,湖北省歌剧团上演了国庆献礼剧目《洪湖赤卫队》。
该剧深受人民喜爱,后来被改编拍成电影。
98-12清华考研民法试题解析
98-12清华考研民法试题解析民商法清华大学1998年硕士入学考试民商法学专业试题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个概念5分)1、民事行为能力2、合伙财产3、无权代理4、诉讼时效的中止5、风险负担6、名誉权二、简答(共40分,每小题8分)1、简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简述著作权的原始归属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5、侵权中的过错推定及其适用三、关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想(15分)四、试述债的保全制度(15分)1999年商法一、论述题(20分)以公司法为例分析商法和民法的关系.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2、简述股东有限责任原则.3、简述保险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4、简述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5、论票据的无因性.6、简论商号权.三、名词解释(每个名词解释2分,共20分)l、保险事故2、保险利益3、再保险4、竞业禁止5、追索权6、背书7、共同海损8、募集设立9、证券欺诈10、破产别除权1999年民法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个概念5分)民事行为能力合伙财产无权代理诉讼时效的中止风险负担名誉权二、简答(共40分,每小题8分)1、简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简述著作权的原始归属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5、侵权中的过错推定及其适用三、关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想(15分)四、试述债的保全制度(15分)2000年民法学一、解释下列概念(每小题4分,共20分)1,附随义务2,法律事实的构成3,风险负担4,外观设计专利5,代位继承二、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8分,共56分)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
你如何认识这些缔约主体?2,你如何认识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3,诉讼时效中断在保证中如何运用?4,谈谈你对表见代理的理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保护期多长?6,“荷花女”是已去世的著名艺人,甲著书丑化她,“荷花女”的近亲属乙提起诉讼,你对此如何认识?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3条对委托合同规定了介入权和选择权,你对此有何认识?三、试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并设计该制度的目标模式(12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和措施,旨在保护创作者、发明家、科学家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推动社会进步。
以下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的详细阐述。
一、知识产权的类型及含义1.1 著作权:指对以文学、艺术或科学形式表达的作品享有的权利。
1.2 专利权:指对发明的技术方案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
1.3 商标权:指对商品标识的专有权利。
1.4 工业设计权:指对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
1.5 商业秘密:指企业经营中的技术、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秘密信息。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2.1 促进创新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个人、企业进行创新,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
2.2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2.3 保障知识产权创造者的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创作者、发明家等知识产权创造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
2.4 促进技术转移与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鼓励技术的转移和流通,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和措施3.1 国家法律法规:各国通过立法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依法进行维权。
3.2 公共教育和意识提升: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3.3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机制:设立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提供专业的维权服务。
3.4 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
四、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与挑战4.1 跨国侵权与维权难: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侵权行为和跨国维权难题日益突出。
4.2 技术变革与法律规则滞后:新兴技术的迅猛发展,挑战着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法律规则滞后于现实需求。
4.3 知识产权保护主体的利益冲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着创作者和使用者、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五、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和展望5.1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针对跨国侵权和新兴技术等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法务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个人基本情况1. 请您做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包括您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
2. 请您谈谈您的职业规划,为什么选择从事法务工作?3. 请您谈谈您在法务领域的学习和研究经历,有哪些具体的成果?4. 请您谈谈您在法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5. 请您谈谈您在团队合作中的角色和经验,如何处理团队内部的冲突?二、专业知识与技能1. 请您谈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理解,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2. 请您谈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理解,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3. 请您谈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理解,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4. 请您谈谈对知识产权法律的理解,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5. 请您谈谈对国际贸易法律的理解,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贸易术语等,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6. 请您谈谈对反垄断法律的理解,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7. 请您谈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理解,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8. 请您谈谈对环境保护法律的理解,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9. 请您谈谈对金融法律的理解,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10. 请您谈谈对诉讼法律的理解,包括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三、案例分析1. 某公司拟与另一公司签订一份合作协议,请您从法务角度分析该协议的可行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2. 某员工因工作原因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请您从法务角度分析该纠纷的性质,并提出解决方案。
3. 某公司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请您从法务角度分析该公司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应对措施。
4. 某公司被竞争对手恶意竞争,请您从法务角度分析该公司的维权途径,并提出建议。
5. 某公司拟对外投资,请您从法务角度分析该投资项目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四、实际操作1. 请您模拟一场法务谈判,包括谈判前的准备工作、谈判过程中的沟通技巧、谈判后的总结。
【最新精选】谈谈对著作权法的认识
谈谈对著作权法的认识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和使用而产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衡量是否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实质在于其行为的性质和内容,即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是否对著作权造成了侵害,而不论其行为方式如何,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不为侵权行为形态所决定。
我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保护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利,对于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等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通过近20年的实践,也暴露出很多不可避免的缺陷和漏洞。
首先,著作的客体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作品、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等,都可以称之为著作,对于不同作品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其行为形态各不相同,对于相同种类作品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其行为形态也不尽相同,难于概括穷尽、包罗无遗。
其次,著作权内容也是多种多样的。
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品使用权,如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等,以及由此而生的获得报酬权等。
侵犯不同内容以及侵犯相同内容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其行为形态都是多种多样,各不相同。
正如文章开始所说,侵权行为的形态是不定的,著作权法穷尽一切侵权行为的复杂多样形态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必然会出现漏洞和空白。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使著作权法面临着被悬空的处境,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的提供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享受者。
传统的著作权法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
在新闻媒体主要表现为报纸的时候,著作权旨在保护所有权人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著作权法的功能非常简单,那就是以保护表达人的利益为重,关心所有权人的内在想法,而无需担心由于互联网的传播,而使得作品无限流转。
但是,在网络时代,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传统的报纸出现了所谓的电子版面,而网络的兴盛,给作品的相互转载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著作权法规定的授权使用制度,已经很难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力进行法律保护和维护。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用权等,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和创新的驱动力。
在当今全球经济高度发展和信息技术迅猛进步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各国、企业和个人的重视。
1.概述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的智慧财富的体现,具有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
它是创新的动力源泉,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知识产权的种类及特点2.1 专利权专利权是对发明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和可转让性等特点。
2.2 商标权商标权是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颜色等,具有识别标志、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
2.3 著作权著作权是对作品的独立表达方式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文学、科学、艺术作品,具有创作性、表现性和独创性等特点。
2.4 专用权专用权是对经营场所、外观形状等的独占使用权。
它是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外观、形状、颜色、装潢等的独占权利。
3.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3.1 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鼓励创新活动,激发发明创造的动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3.2 维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可以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盗用他人成果,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3.3 保护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合法、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3.4 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贸易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基础,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4.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与对策4.1 法律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权利人的权益和责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4.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质建设。
4.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氛围。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要点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要点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起步比较晚,真正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屈指可数。
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存在专利意识淡薄、专利申请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等的种种问题。
以下我们通过四个方面来谈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要点。
一、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一对应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
虽然本文的重点不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但只有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内涵,才能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也才能在企业中科学构建、运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专利权的管理专利权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被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和护身符。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资源是一个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尤其是对于专利这样的垄断性资源而言,掌握了专利,就意味着拥有了某种竞争优势。
专利技术既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不被侵犯的手段,更是占取市场优势对抗竞争者的武器。
专利权的管理包括:第一、建立专利决策管理部门及专业管理人才。
企业研究开发专利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专利战略的成功与否往往决定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走势。
所以企业的专利管理,必须要求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此外,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特点,因而对管理人员有较高的要求。
专利部门人员时应该具有理工科及法律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二、确定专利保护制度。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企业专利管理体制。
这个体制应当是以企业主管专利战略制定实施的领导为龙头,以企业专利管理部门为依托,以技术开发部门、产品实施部门、法律部门为支撑的有机体系。
其次在企业管理制度上要保证企业专利不被泄密的可能。
再次要注意保护方式上选择,对于任何侵犯专利的行为应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法律救济与防御,以免技术泄漏。
第三,重视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
企业专利检索网是一种极其有效的科技信息源,通过专利信息信息检索分析可以得知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利状况,用以决定本企业研发的突破口和关键点,选择正确的研发方向;通过专利信息检索分析还可以了解国内外同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用以确定企业专利发展的战略定位。
学习《著作权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著作权法》的心得体会《著作权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作和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著作权法》,我深刻理解了著作权的意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在学习过程中,我对于著作权的定义、保护范围、权利归属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对于著作权法所涉及的实践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以下是对于《著作权法》的学习心得体会,总结了学习中的重要内容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著作权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学习《著作权法》首先要理解著作权的基本概念和定义。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等。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著作权是作品创作的产物,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保护和尊重。
此外,《著作权法》还明确了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原则、限制原则和使用原则。
保护原则是指对著作权享有一定的保护期限,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限制原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著作权的一些限制,如人民利益需要和公共利益需要。
使用原则是指在保护著作权的同时,要尊重对他人著作权的使用权。
这些原则确保了著作权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对哪些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保护。
在学习《著作权法》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比较广泛,包括文学、科学、艺术、工程设计和计算机软件等领域的作品。
这些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
著作权法对于不同类型的作品都有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对作品的全面保护。
三、著作权的权利归属著作权的权利归属是指著作权归属于谁。
在学习《著作权法》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著作权的权利归属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著作权的权利归属于作者,即著作权的初始权利人是作者本人。
二是著作权的权利归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员工,其创作的作品属于该法人或组织所有。
学习过程中,我也了解到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问题。
著作权的许可是指作者将自己所拥有的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而著作权的转让是指作者将自己所拥有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进行法律、政策和技术手段的维护和保护,旨在保护创新和知识创造的成果,促进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重要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对创新者和创造者来说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保护知识产权可以激励创新,激发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创造活力,同时也促进了技术的迅速推广和应用。
知识产权保护还可以为创新者提供一定的竞争优势,并确保他们获得应得的利益。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1·专利权保护:专利是一种独特的知识产权形式,通过国家授予专利权来保护发明者的创造成果。
专利权保护可以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发明者提供市场竞争的优势。
2·商标权保护:商标是一种标识符号,用于区分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商标权保护可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商标,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商业利益和品牌声誉。
3·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保护。
著作权保护可以鼓励创造原创作品,提供经济上的回报,并保护作者的个人声誉。
4·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商业价值并且保密的信息。
商业秘密保护可以防止他人非法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并确保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1·法律环境: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政策也存在差异。
跨国公司在跨国经营中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较为复杂。
2·技术挑战:随着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
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普及使得知识产权的复制和传播变得更加容易,侵权行为变得更加隐蔽。
3·执法和监管:知识产权保护无法完全依靠国际和国内法律,执法和监管环节也是保护工作的重要一部分。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和监管的能力是保护工作的关键。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详细规定了专利权的申请、审查和保护等事项。
书法作品著作权的界定与保护
书法作品著作权的界定与保护在当今数字化和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愈发重要。
书法作品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表达形式,其著作权的界定与保护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书法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简单来说,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一系列权利。
对于书法作品而言,著作权意味着书法家对其创作的书法字体、布局、笔画的运用等方面所拥有的专属权利。
那么,如何界定一幅书法作品是否具有著作权呢?这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
一般来说,如果一幅书法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个性表达,就可以被认定为具有著作权。
例如,书法家在书写过程中,对字体的形态、结构进行了独特的创新,或者在布局上别出心裁,融入了自己的艺术构思,这样的作品就具备了著作权所要求的独创性。
然而,在实际的界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
比如,对于传统书法字体的临摹作品,其著作权的界定就需要谨慎考虑。
如果临摹作品仅仅是对原作的机械复制,没有加入临摹者的个人创作和创新元素,那么这样的临摹作品可能不享有独立的著作权。
但如果临摹者在临摹过程中,对原作进行了一定的改变、创新,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和风格,那么这样的临摹作品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新的著作权。
另外,对于一些集字作品,也就是从不同的书法作品中选取字进行组合而成的新作品,其著作权的界定也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集字的过程中只是简单地拼凑,没有形成新的艺术表达和整体构思,那么可能难以认定为具有著作权。
但如果集字者通过巧妙的选择和组合,创造出了独特的艺术效果和风格,那么这样的集字作品也可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接下来,我们谈谈书法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书法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不仅仅包括作品的原件,还包括作品的复制件、发行权、展览权等。
这意味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复制、发行、展览书法作品。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的普及给书法作品的传播带来了便利,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谈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在当今这个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
知识产权,简单来说,就是人们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它不仅是创新者的心血结晶,更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们先来说说专利。
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保护。
想象一下,一位科学家花费了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资金,终于研发出了一项能够改变行业、造福人类的新技术。
如果没有专利保护,这项技术可能很快就会被其他人抄袭、模仿,而这位科学家的努力和付出就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专利保护给予了创新者一定期限内的独家权利,让他们能够通过技术的商业化应用获得经济利益,从而有动力继续进行创新研究。
这对于鼓励科技创新、促进技术进步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再看看商标。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代表着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一个知名的商标,往往能够让消费者在众多的商品和服务中迅速识别并选择自己信赖的品牌。
例如,我们提到可口可乐、苹果等商标,脑海中就会立刻浮现出相应的产品和品牌形象。
如果没有商标保护,就会出现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可能会被误导,企业的品牌形象也会受到损害。
商标保护能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激励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品牌。
著作权也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是文学作品、音乐、电影还是软件,创作者都享有著作权。
这意味着他人未经授权不能随意复制、传播和修改这些作品。
比如,一位作家辛苦创作了一部小说,如果没有著作权保护,这部小说可能会被随意盗版,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会受到极大打击。
著作权保护不仅保障了创作者的经济利益,也有助于丰富我们的文化生活,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然而,现实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侵权行为变得更加容易和隐蔽。
网络上的盗版资源泛滥,侵权者可以轻易地复制和传播他人的作品,给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巨大的损失。
独创性观念对著作权理论的渗透及其存在问题
在某 种 意 义 上 可 以说 , 者 概 念 的诞 生 催 生 了 作
著作权法 , 著作权法的出台又保障了作者的权益 , 一 定程度上影响了创作人实现 了由写者( re) w t 到作 ir 者 (uhr的身 份转 换 。 在 前 现代 的写 作 中 , ato) ① 二者 构成 了互相依赖 、 互为促进 的关系。但是正如福柯 所说 , 作者概念既不是从来就有的 , 也不是亘古不变 的, 而是 一 种 历 史 的 建 构 , 知 识一 权 力关 系 的产 是 物。据福柯考证 , 作者的概念的出现与我们证明作 品真 实性 的 需 求 相 关 , 者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被 “ 为 作 作
要: 著作权制度兴起 的 1 、9世 纪 , 是独创 性观念 盛行之 际。浪 漫主 义运动把 独创性观 念渗 透到各 个 81 正
领域 包括著作权领域 。独创 性观 念对著作权法的影响 是 以作 者概念 为 中介 实现 的。把独 创性作 为著作权 法保 护
的基本条件是历 史的 巨大进 步 , 作者 的知识权益得 以保护 , 这极 大地 激发 了作者 的创作 积极性 。但 是著作 权理 论
世界 上第 一部著作权法——《 安妮女 王法 》 诞 生 于 11 的 英 国 ,O年 后 的 19 70年 8 70年 , 国也 制 美
定了著作权法 , 紧随其后 的是法 国(7 3年) 德 国 19 、 (87 ) 意大利 (85 ) 加拿大( 85年) 日 13 年 、 16 年 、 17 、 本(89年) 19 等西方 国家也相继建立起 了著作权保 护制度。在西方国家著作权法 比较集 中出台的 10 0 多年 间 , 是独 创性 理论 在西 方 盛行 的时期 , 格 的 正 扬 《 试论独创性作品》 发表于 15 79年 , 并影响了 1 世 8 纪7 O年代 到 8 0年代 中 叶德 国 的“ 飙 突进运 动 ” 狂 ,
摄影著作权的理解
摄影著作权的理解摄影著作权,听起来有点高大上,其实离咱们普通摄影爱好者也不远。
就像你种了一棵特别漂亮的花,这花是你精心照料才开得那么美,你肯定不希望别人不打招呼就把花挖走或者随便用这花的样子去赚钱吧?摄影作品也是一样的道理。
咱们拿着相机或者手机,到处找角度、等光线,就为了拍出那一张满意的照片。
这过程就像厨师精心准备一道菜,从选材到烹饪,每一步都倾注了心血。
那这照片就像是厨师做出来的那道美味佳肴,是摄影师的心血结晶。
这时候如果有人随便拿了你的照片去用,你心里肯定不好受吧?这就涉及到摄影著作权了。
那摄影著作权到底包括啥呢?它就像一个大礼包,里面有好多东西。
比如说,你有权利决定谁能使用你的照片。
你拍了一张美丽的风景照,你可以让你的朋友拿去做手机壁纸,这是你同意的情况下。
可要是有个商家没经过你同意,就把你的照片印在他们的产品宣传册上,这就不行。
这就好比你辛苦做的蛋糕,你可以分给邻居吃,但要是有个陌生人没打招呼就拿去卖了,你能乐意吗?还有啊,你可以决定你的照片怎么被使用。
是只能在某个小范围内使用呢,还是可以在全世界展示。
这就像你有一个宝贝,你可以决定是只给亲近的人看,还是可以放在博物馆里让全世界的人欣赏。
如果别人违背了你的意愿,那就侵犯了你的摄影著作权。
那怎么知道自己的摄影著作权被侵犯了呢?有时候还真不太好判断。
比如说,有人对你的照片进行了一点点修改,然后说是他自己拍的。
这就像有人把你的蛋糕拿过去,加了一颗樱桃,就说这是他做的,多气人啊。
还有就是在网络上,你的照片被到处转发,可转发的人都没说是你拍的,这也可能是侵犯了你的著作权。
要是发现自己的摄影著作权被侵犯了怎么办呢?这时候你可不能忍气吞声。
你可以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去保护你的作品。
你可以先试着和侵权者沟通,就像两个人有了矛盾,先好好谈谈一样。
要是沟通不好,你还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这法律就像一个超级英雄,会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你的权益。
在平时咱们拍照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摄影著作权。
谈谈邮票著作权的归属
谈谈邮票著作权的归属
孙鑫如
【期刊名称】《上海集邮》
【年(卷),期】1998(000)010
【摘要】邮票著作权只能归国家邮政主管部门代为享有,不存在所谓他人享有主图著作权问题。
《集邮》杂志1997年第6、9期刊登《邮票的著作权应归谁所有》一文,该文在分析邮票著作权时提出因创作邮票图稿(称主图不妥)而产生的著作权、因对邮票
【总页数】2页(P14-15)
【作者】孙鑫如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4
【相关文献】
1.关于邮票著作权的讨论之一怎样理解邮票著作权 [J], 孙鑫如;
2.关于邮票著作权的讨论之三——明确邮票著作权归属的意义 [J], 孙鑫如;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归属(节选) [J],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归属(节选) [J],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第二节著作权归属(节选)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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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著作权的取得
关键词:著作权作品著作权人作者
著作权取得分为两个条件: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
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
《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
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形式条件】
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
主要分为三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是,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
对外国人而言或同一国际公约缔约国之外的人,著作权则因作品在该国出版或以其他形式被使用而自动取得。
人们通常称这种做法为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也称无手续原则。
在已经建立著作权法制的国家,大多数实行这一原则。
第二种做法是,除了作品创作出来以外,还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
但是,登记的时机和办法,实行登记制的国家又各有区别。
我国历史上《大清著作权律》以及后来的《中华民国著作权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著作权法》”,都曾实行过登记制。
此外,有些国家虽然实行登记制,但并不以登记作为获得著作权的条件,而是分别作为确认著作权的条件,方便著作权确权诉讼的手段和国家有关部门有效收藏作品的措施。
《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都没有关于作品登记才能获得著作权的规定。
所以,这两个公约的某些实行作品登记制的成员国,有关要求登记的规定,其法律效力只及于本国作者。
对公约其他成员国的作者的著作权保护,不得要求以登记为前提条件。
第三种做法是以加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条件,此外,无需再履行其他手续。
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办法。
比如,美国法律就要求作者在作品的复制件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世界版权公约》也认可这种办法。
著作权标记通常包括三项内容:
①“不许复制”或“有著作权”等一类的声明,或将这种声明的英文缩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个正圆,如果是音像制品,则为字母P并在外面加上一个正圆。
②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缩写。
③作品的出版发行日期。
由于《世界版权公约》有此要求,而且加注标记的方法简便易行,故这种办法被广泛采用。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
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指“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
根据上述规定,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虽然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但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
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