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一、性质判断间接推理——三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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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学习目标1明确什么是三段论,了解

第四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学习目标1明确什么是三段论,了解

第四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学习目标:12345性质判断间接推理——三段论三段论是以两个性质判断作为前提,并借助于前提判断中的一个共同概念的联结,从而推导出一个结论判断的推理。

例如:(1)凡故意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2)贪污罪是故意犯罪;(3)所以,贪污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1)(2)两个判断是前提;(3)是结论。

在两个前提中有一个共同概念“故意犯罪”,把两前提联结起来,推出“贪污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这一结论。

的推理。

三段论只是间接推理的一种。

它通常用“P”表示,如,上例中的“要负刑事责任的”;结论中的主项叫做小项,它通常用“S”表示,如,上例中的“贪污罪”;前提中出现两次而结论中不出现的词项叫做中项,它通常用“M”表示,如,上例中的“故意犯罪”。

在三段论中,中项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它是联接大、小项的媒介。

只有在前提中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才能在结论中把小项与大项的关系确定下来,从而推出确定的结论。

向特殊。

它的大前提通常表述的是一般性的知识,小前提表述的是特殊性的知识,进而推出一个关于特殊知识的结论判断。

是由两个判断向一个新判断的过渡。

其所以能过渡,就是因为它是以三段论公理为依据的。

不是什么。

换句话说,如果对一类事物的全部有所断定,那么对它的部分也就有所断定。

犯罪这一类中的一部分,这样,根据三段论公理,便可推出“贪污是有犯罪动机的”。

三、三段论的规则1关系而确定的。

假如不是三个项而是两个项,则这两个项便因缺少作为中介的中项而使它们之间的关系不能确定;假如不是三个项而是四个项,则大项与一个项发生关系,小项与另一个项发生关系,如此则大、小项便没有了共同与之发生联系的中项,因而大、小项的关系也不能通过中项而确定。

因此,在一个三段论中只能有三个项,不能多,也不能少。

2,中项的一部分和大项发生关系,一部分和小项发生关系,那么,中项就不可能起到联结大、小项的作用,就不能制约大、小项之间的关系,就不能得出必然的结论。

第四章 演绎推理剖析

第四章 演绎推理剖析

2.根据前提和结论是简单判断还是复合判 断,分为简单判断推理和复合判断推理。
① 简单判断推理:以简单判断为前提和结 论。又分为性质判断推理和关系判断推理。
② 复合判断推理:是前提和结论中至少有 一个复合判断。又分为联言判断推理、选言 判断推理和假言判断推理。
5.根据前提所含判断是一个还是两个或以 上,分为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
3.差等关系直接推理:SAP→SIP ,﹁SIP→﹁ SAP,SEP→SOP,﹁SOP→﹁SEP 例:所有的累犯都不适用缓刑,
——————————————— 所以,有的累犯不适用缓刑。 4.矛盾关系直接推理:SAP→﹁SOP,﹁ SAP→SOP,SIP→﹁SEP,﹁SIP→SEP SEP→﹁SIP, ﹁SEP→SIP,SOP→﹁SAP, ﹁ SOP→SAP 例:有的犯罪分子不是熟悉作案现场的人,
二 推理的逻辑性——正确推理的条件
一个推理要能够得出真实的结论,必须 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其一,作为前提的判断要真实; 其二,推理过程要遵守推理的规则。
三 推理的种类
1.根据前提到结论的思维进程的不同, 将非模态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 类比推理。 ① 演绎推理:由一般性前提到个别性结 论。 ② 归纳推理:由个别性前提到一般性结 论。 ③ 类比推理:由个别性前提到个别性结 论。
求知是人之本性
三段论是一种论证, 其中只要确定某些论断, 某些异于它们的东西便 可以从如此确定的论断 中推出。
亚里士多德
一、三段论的特征
(一)定义:由包含着一个共同概念的两个性质判断 作前提,推出一个性质判断结论的性质判断间接—P
红月季花是月季花 . 所以,红月季花是植物
① 直接推理:以一个判断为前提
② 间接推理: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判断为 前提。

第四章 演绎推理

第四章 演绎推理

4、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违反这条规则将犯“结论不当错误”(自 定)。 5、前提中有一否定,结论必否定;结论否 定,则必有一前提否定 违反这条规则前部分将犯“结论不当肯定错 误”,违反后部分将犯“前提不当肯定错误” (自定)。 6、两个特称的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7、前提中有一特称,结论必须也是特称。 根据规则6可知,如果有一个前提是特称的,
五、下列三段论是否正确?为什么? 1.许多水果是北方产的,苹果是水果,因此, 苹果是北方产的。 2.审判员在法院工作,这些人在法院工作, 所以,这些人是审判员。 3.没有一个辨证论者是形而上学者,没有一个思想僵化者 是辨证论者,所以,没有一个思想僵化者是形而上学者。 4.外语翻译都懂外语,他不是外语翻译, 所以,他不懂外语。 5.并非所有细菌都有毒,也并非所有生物都是细菌, 所以,并非所有生物都有毒。
三、 混合关系推理
1.什么是混合关系推理 混合关系推理就是以一个关系判断和一个性质 判断为前提,推出一个关系判断为结论的推理。 例如: (1)甲班所有学生都喜欢姚明。 aRb 小张是甲班学生 。 cAa ———————————— ——— 所以,小张也喜欢姚明。 ∴cRb 2.混合关系推理的规则
第七节
P
S
P
P
P
S
SIP
规则: 1.变换前提判断的质 2.前提判断的主项和量项不变 3.前提判断的谓项换成其矛盾概念,作结论的谓项
改变后的判断的意义不变 肯定变否定 否定变肯定
换质不换位,谓项加并非
换 位 法
变换前提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 而推出一个新判断的直接推理 规则: 1.只换位置,不换质。 2.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结论中不得周延。
S
M
P
S

G481-电大-考试-法律逻辑学考试大纲

G481-电大-考试-法律逻辑学考试大纲

《法律逻辑学》考试大纲徐琳《法律逻辑学》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的省开选修课。

课程主教材采用姜成林主编的,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文字教材《普通逻辑学》(修订版),是考核的主要依据。

同时还配有相应的学习指导书,内容包括各章练习题和综合练习题等,同学们复习时,应结合这些练习进行。

第三、四、五、六、七章、十章是重点章。

期末考试采取开卷形式。

考试题型是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图示概念之间关系、分析题。

重在考核同学们对逻辑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分析能力。

第一章引论重点掌握:什么是逻辑常项和变项?逻辑常项和变项是思维逻辑形式的两个组成部分。

要懂得分析一个逻辑形式中哪些是常项,哪些是变项。

这是进行逻辑分析的基础。

第二章概念重点掌握: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

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的反映,回答“是什么?”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回答“有哪些?”(一个或多个,可用圆圈表示)。

内涵和外延是概念这章的中心。

2、概念的种类要懂得辨别一个概念是单独概念或普遍概念,集合概念或非集合概念,正概念或负概念。

3、概念的外延之间的关系要求能用欧拉图表示一组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4、定义和划分的规则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它的规则有四条(P40—42),要熟记,并懂得用来分析一个定义是否正确。

划分是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注意:⑴只有普遍概念的外延才需要通过划分的方法加以明确。

⑵划分≠分解,划分的母项和子项之间的关系是属种关系。

划分的规则有三条(P47),要熟记,并懂得用来分析一个划分是否正确。

5、概念的概括或限制限制和概括的逻辑根据是属种概念之间的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即概念的内涵越少,其外延越大;概念的内涵越多,其外延越小)。

概括和限制的规则:⑴必须在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推演。

⑵单独概念不能限制,哲学范畴不能概括。

要懂得根据规则分析实例。

第三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重点掌握:1、性质判断的种类及其逻辑形式性质判断按照质和量的结合,可分为六种形式:要求能够分析实例。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教学大纲《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编码:04000157制定单位:哲学教研室执笔者:王俊涛审定时间:2011年3月9日审定:政治与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一、课程说明1.本课程的性质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是研究理论思维方法的科学。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的基本内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假说和论证。

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普通逻辑所研究的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本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专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形式逻辑在整个专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门科学都要应用逻辑。

各门科学都有一个严密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知识体系,总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表达。

而这些正是形式逻辑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

通过学习形式逻辑就可以把握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本特征和一般规律,掌握思维分析中的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从而更好地掌握其它各门具体科学。

2.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各种常用的逻辑形式,掌握必要的逻辑规则和逻辑方法,认识逻辑规律,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养成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规则、论证遵守逻辑的习惯。

本课程对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基础性意义。

学习普通逻辑的基本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以便提高理论思维的科学性。

为此,对学生在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及综合应用等方面提出的要求是必须牢牢地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深刻地理解概念的本质、判断的基本特征、推理的基本形式和规则,并能够应用这些基本知识、去分析和解决日常思维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逻辑问题,使学生能够在复杂的语言形式背后,在相互联系的知识结构中,尤其是在现实语言交流的具体灵活、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能敏锐地发现逻辑问题并迅速地,准确地揭露对方的逻辑错误,准确地揭露某些诡辩手法,提高思维的准确性、灵活性和敏捷性。

法逻 第四章 三段论 关系判断

法逻 第四章 三段论 关系判断





三段论的格就是由中项在前提中位置的不同所形成的三段论形式。
第一格 第二格 第三格
M——P P——M M——P
第四格
P——M
S——M ______ S——P


S——M ______ S——P
M——S ______ S——P
M——S ______ S——P
三段论的式是由大小前提和结论的质和量不同而形成的三段论形式。
这类对象的部分就是什么或不是什么。
S
M
P
S
M
P
图1 凡M是P 凡S是M ∴凡S是P
图2 凡M不是P 凡S 是M ∴凡S不是P
在日常表达时,往往把三段论中的 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的某一个部分省略 掉。 省略三段论有三种形式: ⒈略去大前提的形式。 ⒉略去小前提的形式。 ⒊略去结论的形式。 要检查一个省略三段论的有效性, 应先把它省略的部分补出,构成完整的形 式。
中项在大,小前提中均是主项,其 结构形式为: M P M S S P 第三格的特殊规则: ①小前提必肯定。②结论必特称。

1、如果一个三段论推理在形式上是正确的,它就 必须符合这五条规则,同时一个符合这五条规则的 三段论推理才是正确。 2、不符合三段论的特殊规则,这个推理一定是错 误的,但是符合这些规则,这个推理未必正确。 例子:所有裁判是公正执法的, 这个人是裁判, 所以,这个人不能公正执法。 Nhomakorabea
每一个推理式都只含有三个项,每一个项出现两次。 在前提中,大、小项只出现一次,而中项则出现两 次;正因为中项出现两次,通过它的媒介作用,大、 小项才可以发生联系并形成结论。 日本是一发达国家, 印度是一发展中国家, ?

第四章推理——简单判断的推理

第四章推理——简单判断的推理

逻辑思维训练学习手册班级: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2013年09月第四章推理——简单判断的推理4.1学习目标(简单推理)1.掌握推理定义、构成及种类2.熟练运用直言判断对当关系进行推理,掌握推理的定义和分类3.熟练掌握直言判断变形直接推理换质法的公式(4个),换位法规则和公式(3个),熟练运用两种变形推理模式。

4.掌握三段论推理的含义5.熟练运用三段论公理进行推理6.理解直言三段论推理的一般规则7.根据关系判断特点进行推理参考资料:逻辑学与思维方法训练第六章推理——简单判断的推理(p89-p114)4.2预习自测题(简单推理)练习1、下列根据对当关系进行的推理是否正确?为什么?(1)有些样品不出售,所以,有些样品出售。

(2)有些样品出售,所以,并非所有样品都不出售。

(3)并非所有的样品都出售,所以,所有的样品都不出售。

(4)并非有的样品出售,所以,有的样品不出售。

(5)所有的样品都出售,所以,并非所有的样品都不出售。

(6)有的样品出售,所以,所有的样品都出售。

2、判断下面推理是否正确?(1)从“有的建筑物是住宅”能否推出“所有的住宅是建筑物”?(2)从“有些S不是P”能否推出“有些非P是S”?3、请根据直接推理的的规则,回答下列问题从“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是学日语的”能否推出以下结论:(1)学日语的都是我们班的同学。

(2)有些学日语的是我们班的同学。

(3)不学日语的都不是我们班上的同学。

(4)有些不是我们班上的同学是不学日语的。

4、指出下列三段论的大项、小项和中项以及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1)客观规律总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规律是客观规律,所以,经济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2)中子是基本粒子,中子不带电,所以,有些基本粒子不带电。

(3)鲸不是鱼,因为,鱼是用鳃呼吸的,而鲸不是用鳃呼吸的。

4.3课堂笔记(简单推理)4.4本章主要知识点(简单推理)1、推理的概念根据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态。

《普通逻辑学》难点解释)

《普通逻辑学》难点解释)

第五章 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
【关于联言判断的语言表达】:联言判断的标准式为“p并且q”,其自然语言表达上则有多种形式。从复句的角度看,并
列、转折、递进、连贯复句都表达联言判断;从省略的角度看,联言判断还有三种省略表达式:①省略共同的主项,例如“光有波动性,也有微粒性”;②省略共同的谓项,例如“小李和小王都是大学生;③省略联项,例如“他身残,志坚”。
【反证法与间接反驳的区别】:反证法是论证的一种方法,它是通过论证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题的虚假,然后根据排中
律确定原论题真实的一种间接论证的方法。间接反驳是反驳的一种方法,它是通过论证另一个与被反驳论题相矛盾的论题的真,然后根据不矛盾律间接确定被反驳论题虚假的反驳方法。
【关于真值表】:真值表是显示复合判断在其肢判断真假不同组合的情况下所取得的真值的数理逻辑图表。主要功用是判定复合判断之间的关系:矛盾、等值、反对等。矛盾关系是真值表显示两个复合判断之间不同真,也不同假;等值关系是真值表显示两个复合判断之间同真同假;反对关系是真值表显示两个复合判断之间不同真,可同假;下反对关系是真值表显示两个复合判断之间不同假,可同真;差等关系是真值表显示两个复合判断之间既同真同假,又不同真不同假。
【关于SAP判断换位推理的问题】:根据换位法推理的规则,“前提中不周延的项,结论中不得周延”。SAP判断中只有S的外延周延,换位后判断中的谓项P成了主项,根据以上规则,换位推理后只能得出PIS的结论,否则,就会犯“谓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例如“工人是劳动者”,换位后不能是“劳动者是工人”,而只能得出“有的劳动者是工人”的结论。
【关于SOP判断不能换位推理的问题】:根据换位法推理的规则,“前提中不周延的项,结论中不得周延”。SOP换位后得POS,这样前提中不周延的S在结论中因成了否定判断的谓项而周延了,犯了“主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例“有的电视机不是彩色电视机”换位后,就会得出“有的彩色电视机不是电视机”的荒谬结论。

法律逻辑学教学设计方案

法律逻辑学教学设计方案

法律逻辑学教学设计方案韦克难逻辑学过去考试都是闭卷形式。

从本学期开始,此课为省开课,期末考试改为开卷。

既然是开卷考试,将增加题量与难度。

此课程必须做练习题,学习的平时作业占这门课程的20分,分四次完成,每次各占5分。

这四次作业都是《法律逻辑学》教材上的,现将这四次作业的内容布置如下:第二章六,九,十,十二。

第三章二,四,五,九,十。

第四章二,三。

第五章一,四。

第六章一,七,八。

第八章一,二,三,四。

第十章一,二,三。

第十章二。

根据我校要求,凡是未做平时作业的,一律不准参加期末考试。

下面,我们按照教材的章节顺序,概括讲一下教学的难点,供学员们参考。

第一章引论重点掌握:1.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2.什么是逻辑常项?第二章概念重点掌握:1.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2.概念与语词是什么关系?要领会有哪些种类?3.如何区分集合概念?(这是难点)4.概念的外延之间有哪些关系?5.如何区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6.定义和划分的规则是什么?违反定义或划分的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7.怎样对概念进行概括或限制?这些内容在期末考试中一般以填空,单项选择题,双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图示题等题型进行考核,题量较大,覆盖面也比较宽。

第三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重点掌握:1.判断的两个逻辑特征是什么?2.简单判断包含几种判断?3.性质判断由几部分组成?它的种类有哪些?4.性质判断的主,谓项的周延情况如何?5. A,E,I,O四种判断间的对当关系怎样?6.推理由几部分组成?它的种类有哪些?7.什么是推理的正确性和逻辑性?8.性质判断直接推理有哪些种类?9.各种性质判断直接推理的有效形式及推理规则是什么?这些内容在期末考试中,除部分内容以分析题形式考核外,绝大部分仍以填空,单项选择题,双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形式考核,所占比例一般不大。

第四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重点掌握:1.什么是三段论?它有哪些规则?违反这些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2.如何分析省略三段论是否正确?怎样将省略三段论以补充完整?3.什么是关系判断和关系推理?关系的逻辑性质有哪些?4.关系判断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有哪些有效形式?上述这些内容在期末考试中,除关系判断和关系推理占较少比例外,三段论的内容是考核的重点之重点,而且在分析题中占较大比例。

普通逻辑学复习资料1

普通逻辑学复习资料1

普通逻辑学复习资料第一章引论第一节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一、逻辑与思维逻辑:原意是指思想、理性、规律。

由于“逻辑”一词有多种词义,所以我们在读书或谈话中遇到“逻辑”一词,就要辨认它是在哪种词义上被使用。

在本书中,除个别地方特殊说明外,逻辑是指: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普通逻辑学。

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

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思维的基本特征:间接性、抽象概括性、同语言的不可分割性思维就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间接的和抽象概括的反映。

(重要)二、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研究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必须理解以下三方面知识思维的逻辑形式:人们的思维过程都要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承担和表现。

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反映在概念、判断、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就是思维的具体内容。

思维的具体内容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构造方式就是思维的逻辑形式。

思维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也就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即同一律、有矛盾律、排中律。

它反映普通逻辑学所研究的全部对象的基本特征。

简单的逻辑方法:是反映对象的抽象同一性、确定性和单一性的逻辑方法。

第三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此章非常重要!!!)第一节判断的概述判断: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判断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一)任何判断必定有所断定,即必定有所肯定或者有所否定。

(二)任何判断必定是真或者是假的。

注意:三、判断的种类(一般了解,考试一般出选择是题)判断的分类:第二节性质判断一、什么是性质判断性质判断:是断定思维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

(它又叫作直言判断)任何一个性质判都是由主项、谓项、联项、量项四个部分组成。

主项:表示在性质判断中所断定的对象的概念。

(用S表示)谓项:表示在性质判断中断定的对象所具有或不具有的性质的概念。

(用P表示)联项:表示性质判断中主项和谓项之间的联系的概念。

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法律逻辑学》课程

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法律逻辑学》课程

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法律逻辑学》课程学习指导各章重难点提示第一章引论1.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学是研究饲喂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个逻辑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组成。

逻辑形式的不同是由逻辑常项的不同所决定的。

第二章概念第一节概念的概述1.概念的两个逻辑基本特征:内涵(概念的质)和外延(概念的量)。

2.概念和语词的关系。

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1.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3.正概念和负概念。

4.注意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区别: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同一语词有时表达的是集合概念,有时表达的是非集合概念。

例如(1):在"人民是历史的主人"和"在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中,前者"人民"是(集合概念),后者"人民"是(非集合概念)。

(分析:"人民"在这两句话中仅仅是语词的相同,并不是概念的相同,因为它在两句话中表达的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2)"中国人是不怕死的"这句话中的"中国人"是( A )、( C )、( D )。

A. 单独概念B. 非集合概念C. 集合概念D.正概念E.负概念第三节概念间的关系1.概念外延之间的五种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

2.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的区分。

注意掌握两者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

例(1):"行政管理专业"与"经济管理专业"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是( D )。

A. 真包含关系B. 真包含于关系C. 交叉关系D. 全异关系例(2):用欧拉图表示下列各组概念间的关系。

A.青年B.共产党员C.司法干部D.司法机关第四节定义1.定义的特点。

2.重点掌握定义的四条规则及其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

《法律逻辑学》学习重点提示

《法律逻辑学》学习重点提示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法律专业
《法律逻辑学》学习重点提示
省电大政史教研室 吴伟赋
第一章 引论
学习重点: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章 概念
学习重点: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2、概念的种类与关系
3、定义、划分的规则及违反这些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
4、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根据
3、掌握不矛盾律和排中律的主要区别
第十一章 论证
学习重点; 1、明确论证的实质、结构及其与推理的关系
2、掌握论证的种类,并能分析其结构
3、掌握论证的原则和规则,并能分析论证的逻辑错误
4、明确反驳的实质、结构、及反驳的方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六章 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
学习重点: 1、掌握假言间接推理的各种形式及其推理规则
2、明确什么是负判断,掌握负判断及其等值推理
3、理解真值勤表的涵义,掌握运用真值表计算、显示复合判断真假关系,判定复合判断推理是否有效的方法
4、提高综合运用假言推理解题的能力。
第七章 模态判断及其演绎推理
学习重点; 1、什么是真值模态判断,掌握真值模态判断的种类和真值模态对当关系推理
2、明确什么是规范模态判断,掌握规范模态判断的种类和规范模态判断对当关系推理
第八章 归纳推理
学习重点: 1、明确什么是简单枚举归纳推理,什么是科学归纳推理,以及它们的性质及推理形式
2、掌握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
第三章 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
学习重点: 1、性质判断的种类
2、性质判断之间的对当关系
3、性质判断直接推理
第四章 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

普通逻辑学教程

普通逻辑学教程

《普通逻辑学》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第一部分教学实施要求一、课程性质及教学要求《普通逻辑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文、法律、经济等系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工具性学科。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普通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推演技巧,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记辩能力,以及初步具有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工具。

二、教材使用和教学过程建议(一)教材教材主要使用文字教材,文字教材包括主教材和学习指导用书。

文字教材是学生学习的主要用书,是教学的主要媒介和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本课程的文字教材是姜成林主编的《普通逻辑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年8第二版),学习指导用书是其配套练习册。

(2)教学环节1.课堂教学为主为达到教学要求,除学生自学外,课堂教学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主要教学环节。

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配合文字教材、学习指导书,对学生进行辅导,负责教学答疑并实施统一教学要求和批改作业。

要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教学服务,帮助他们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学习内容。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2.作业《普通逻辑学》本学期要求学生必须完成作业。

宁波电大将根据教学大纲的教学要求、实际的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数次作业。

3.考试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题量适度,对未作具体要求的内容不作考试要求。

4.教学时数本课程的各章教学时数分配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及学生的实际水平自行安排)5.教学媒体教学媒体1、文字教材:姜成林主编《普通逻辑学》(修订版)1999年8月第2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2、学习指导:王道君主编《普通逻辑学》学习指导书法律专业教学大纲与习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3、音像教材:本课程有录像教学与辅导,版本原为专科设计,但教学内容全面适合本科教学。

法律普通逻辑学复习与考试说明

法律普通逻辑学复习与考试说明

《法律逻辑学》参考资料:2005年7月《法律逻辑学》复习与考试说明一、考试范围及复习指要法律逻辑学是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省开选修课。

课程主教材采用姜成林主编的,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文字教材《普通逻辑学》(修订版),是考核的主要依据。

同时还配有相应的学习指导书,内容包括各章练习题和综合练习题等,同学们复习时,应结合这些练习进行。

考试不会超出教材和学习指导书范围,大家在复习时要紧紧扣住以下几条:1、掌握基本概念。

2、掌握各种判断、推理的逻辑形式。

3、掌握推理规则及可能犯的逻辑错误。

4、多做练习。

教材与指导书上的练习都要求做。

具体到各章节,大致如下:1、概念: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概念的种类、概念间的关系、定义的方法和规则、概念的划分、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注意掌握用欧拉图表示概念间的关系。

2、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性质判断的四个构成部分、种类;A、E、I、O四种判断的对当关系;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性质判断对当关系及其变形的直接推理;三段论的公理及一般规则;三段论的格和式;关系判断。

3、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复合判断的种类及其推理;假言直接推理的三种形式及其相应的规则;假言三段论推理;负判断及其等值判断;真值表方法及其作用。

4、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的性质与演绎推理的关系及其种类;完全归纳推理的含义及其性质;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含义、种类及各类方法的运用;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

5、普通逻辑基本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的内容和要求以及违反这些基本规律所犯的错误。

6、论证:论证的实质、种类、规则及其与推理的关系;反驳的实质、结构及反驳的方法。

二、关于考试方式试卷号为3071和7034《法律逻辑学》均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

三、关于考试题型、例题及分值分布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例:“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中的“阴山”属于:A.单独概念B.负概念C.空概念D.普遍概念本大题主要考察学员对于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推演技巧的掌握情况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概念的种类、概念间的关系、定义的方法和规则、概念的划分、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性质判断的四个构成部分、种类;A、E、I、O四种判断的对当关系;给出一个性质判断,要你判定其主、谓项的周延性;性质判断对当关系及其变形的直接推理;三段论的公理及一般规则;三段论的格和式;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复合判断的种类及其推理;假言直接推理的三种形式及其相应的规则;假言三段论推理;负判断及其等值判断;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的性质与演绎推理的关系及其种类;完全归纳推理的含义及其性质;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含义、种类及各类方法的运用;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逻辑方法。

第四章 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

第四章  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

注意:在由性质判断构成的三段论推理中,单称判断被当作全 称判断来处理。
例:
所有的法律都是有阶级性的。 刑法是法律。 所以,刑法是有阶级性的。
所有的猫都不是爬行动物。 所有的白猫都是猫。 所以,所有的白猫都不是爬行动物。
二、三段论的公理 三段论的公理是:凡对一类对象的全部对象有所肯定,则对该类 对象的每一个子类(或分子)对象也有所肯定;反之,凡对一类对 象的全部对象有所否定,则对该类对象的每一个子类(或分子)对 象也有所否定。
M M S P S P

则:①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②结论必须是特称判断。 第四格(略)P M M S
S P (二)三段论的式 三段论的式是由于A、E、I、O四种性质判断在大、小前提 和结论中的排列组合不同而形成的各种三段论形式。
(三)省略前提或结论的三段论语言表达形式 1、省略大前提。如: 铜是金属,所以,铜是导电体。 2、省略小前提。如: 所有的金属都是导体,所以,铜是导电体。 3、省略结论。 所有的金属都是导体,而铜是金属。
P M
S
M
S
P
三、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1、一个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 逻辑错误:四词项 如: 燕子是候鸟 鲁迅的小说不是三、两天能看完的。 老虎是猛兽 《药》是鲁迅 的小说。

所以, 《药》不是三、两天能看完的。
2、中项在前提中必须至少周延一次。 逻辑错误:中项不周延 如: 有些报考大学的是应届高中毕业生。 甲组成员都是报考大学的。 所以,甲组成员都是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三段论的格和式 (一)三段论的格 三段论的格是由于中项在前提中的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各 种三段论形式。 M P 第一格:S M S P 规 则:①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②大前提必须是全称判断。 P M 第二格: S M S P 规 则:①两个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判断; ②大前提必须是全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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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三:将下列省略三段论恢复为正确的完整形式, 并写出其推理形式。 1.民法是有阶级性的,因为,所有法律都是有阶级 性的。 2.这个行为不是具有杀人故意的,所以,这个行为 不是故意杀人罪。 3.正当防卫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他的行为不是犯 罪行为。 4.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这个理论 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理论。
省略三段论: 省略大前提。 如:镍是金属,所以,镍是导电体。 所有的金属都是导电体, 镍是金属, 所以,镍是导电体。 省略小前提。 如:所有的金属都是导电体, 所以,镍是导电体。 所有的金属都是导电体, 镍是金属, 所以,镍是导电体。 省略结论。 如:所有的金属都是导电体,镍是金属。 所有的金属都是导电体, 镍是金属, 所以,镍是导电体。
第四章 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
一、性质判断间接推理——三段论 什么是三段论? 如: 任何事物(M)都是可以认识的(P)(大前提) 银河系以外的天体(S)是事物(M )(小前提) 所以,银河系以外的天体是可以认识的 (结论) 三段论:由两个包含着一个共同词项的性质判断推 出另 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演绎推理。 以上推理的逻辑形式为:MAP SAM ∴SAP
例三;所有的佛门弟子都剃光头; 他们都是剃光头 ; 所以,他们都是佛门弟子。 逻辑形式:PAM 错误 SAM (中项不周延) ∴SAP 例四;党员都是应该积极的; 我不是党员 ; 所以,我不是应该积极的。 逻辑形式:MAP 错误 SEM (大项不当周延) ∴ SEP
例五;有些蛇不是有毒的; 水蛇不是有毒的; 所以,水蛇不是蛇。 逻辑形式:MOP 错误 SEM (两否定推结论) ∴SEP 例四;有的教师是党员; 有的教师是团员; 错误 所以,有的团员是党员。(两特称推结论) 逻辑形式:MIP MIS ∴ SIP
三段论的词项有两个特征:一是任何一个三段论必 须只能有三个不同的词项;二是任何一个三段论, 其中的每一个词项必须且只能在两个性质判断中 各出现一次。 如:物质是不灭的; 恐龙是物质; 所以,恐龙是不灭的。(四词项,推理错误) 三段论的公理:凡对一类对象的全部对象有所肯 定,则对该类对象的每一个子类对象也有所肯定; 反之,凡对一类对象的全部对象有所否定,则对 该类对象的每一个子类对象也有所否定。 用欧拉图表示:
三段论的式:由于AEIO四种性质判断在大小前提 和结论中的排列组合不同而形成的各种三段论形 式。如: PAM SAM 为:AAA ∴SAP
MAP SEM ∴SEP
为:AEE
练习一:用以下两个判断作为三段论的大前提和小 前提,能否必然推出结论?如能,请把正确的结 论写出来;如不能,请说明理由。 1(大)有些司法干部是青年人。 (小)有些先进工作者是司法干部。 2(大)犯罪分子是有作案时间的。 (小)某人是有作案时间的。 3(大)抢却罪不是过失犯罪。 (小)有的犯罪是过失犯罪。 4(大)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小)这个合同不是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大)紧急避险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小)紧急避险不是犯罪行为。
例一;所有的物理学家是科学家, 所有的化学家是科学家; 所以,所有的化学家是物理学家。 所有的物理学家是科学家, 所有的光学家是科学家; 所以,所有的光学家是科学家。 它们的逻辑形式都是: PAM SAM ∴SAP 前提真实,但结论却真假不定。原因是“中项不周 延”
例二;所有的民法是法律, 所有的刑法不是民法; 所以,所有的刑法不是法律。 所有的民法是法律, 所有的艺术不是民法; 所以,所有的艺术不是法律。 他们的逻辑形式: MAP SEM ∴SEP 它们前提真实,结论真假不定。原因是“大项不当 周延”。
6(大)紧急避险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小)某人的行为不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7(大)紧急避险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小)某人的行为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练习二、分析下列三段论是否正确,并请说明理由。 1.有的青年是大学生,有的青年是共青团员;所以,有的共青团员是 大学生。 2.凡犯罪分子都是有作案时间的,某人是有作案时间的;所以,某人 是犯罪分子。 3.凡犯罪分子都是有作案时间的,某人不是有作案时间的;所以,某 人不是犯罪分子。 4.贪污行为是违法行为,张某的行为不是贪污行为,所以,张某的行 为不是违法行为。 5.鲁迅是思想家,鲁迅是文学家;所以,文学家是思想家。 6.诈骗罪是故意犯罪,王某的犯罪不是故意犯罪;所以,王某的犯罪 不是诈骗罪。 7.某人不是有罪的,某人是被告;所以,有的被告不是有罪的。 8.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某人的行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的,所以,某人的行为不是诈骗罪。
三段论的格:由于中项在前提中的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各种三段论形 式。 第一格:(中项是大前提的主项,小前提的谓项. )如例二。 M——P S——M S——P 规则是:小前提必肯定,大前提必全称. 第二格:(中项是两前提的谓项.)如例一。 P——M S——M S——P 规则是:两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判断, 大前提必全称. 第三格(中项是两前提的主项。)如例四。 M——P M——S 规则是: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 S——P 结论必是特称判断.源自S M PS M P
所有动物(M)是生物(P) 虎(S)是动物 所以,虎是生物
写成:MAP SAM ∴SAP
如:所有动物不是植物 虎是动物 所以,虎不是植物 写成:MEP SAM ∴SEP
M
S
P
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①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否则,犯"中项不周延"的逻 辑错误. ②前提中不周延的大项或小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否则, 犯"大项不当周延"或"小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 ③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地推出结论,否则,犯"两否定推 结论'的逻辑错误. ④前提中有一个否定的,则结论只能是否定的,结论是否定 的,则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的.否则,犯'由否定推肯定" 的逻辑错误. ⑤两个特称的前提不能必然地推出结论.否则,犯'两特称推 结论"的逻辑错误. ⑥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则结论只能是特称的.否则,犯" 由特称推全称"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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