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 GB5073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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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汇总

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汇总

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汇总与其他工程建设活动一样,绿色建筑全生命期各环节也都需要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引导和约束。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对于“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已有明确要求。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建标[2014]139号)中,也将“加强绿色低碳、资源节约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继续推进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筑节能的发展。

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总结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此后,一批绿色建筑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社团标准各层级)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初步形成了一个标准体系。

与常规的基于各专业的标准体系不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属于支撑形势任务的主题体系,契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实施后,国家层面已完成或立项的绿色建筑标准逐渐形成了特定阶段的绿色评价标准、特定功能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特定阶段的绿色建筑专用标准(规范或规程)、特定专业的绿色专用标准(或规程)等多个子集。

对于评价标准而言,已通过多部标准覆盖了建筑设计、施工、运行、改造的全生命期(绿色建筑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评价均由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各特定功能类型的评价标准的关系还需理顺;此外,在GB/T50878-2013《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之外,也还有专门针对烟草行业工房的评价标准。

目前,主管部门也已组织研究了这些问题,有望于近期内得到解决。

针对部分公共建筑已发布了:GB/T50908-2013《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GB/T51100-2015《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GB/T51148-2016《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GB/T51153-2015《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GB/T51165-2016《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等评价标准。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介绍(暖通空调部分)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介绍(暖通空调部分)

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
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 应在建筑 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设计评价提交的文件除了相关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外,还应提供装修、景观园林施工图设计文件。
3.1.3、3.1.4(对申报方、评价机构的总体性的定性要求,
得到各单体建筑的总得分,再按各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进 行加权计算得到建筑群的总得分,最后按建筑群的总得分 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无论申报项目是部分建筑单体还是整个建筑群,人均居
住用地、容积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等指标为整体性、系统性指标,应按整个场地的有关 数据计算,所有人均指标应采用相同的人口基数。即参评 建筑群中的所有建筑单体的上述指标均为该项目总平面设 计文件上的指标或数据。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略)
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 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对于建筑群,其中的部分单体建筑或整个建筑群均可 应用本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评价。
当对建筑群进行评价时,可先对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
5.1.3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
项计量。【控制项】 本条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冷热源设备通常包括冷水机组、冷却系统的冷却水泵和
冷却塔、热水锅炉或热泵机组,输配系统设备通常包括空
调冷/热水泵或供暖热水泵、空调风系统(包括风机盘管) 的风机。分项计量的计量表划分如下: 1)冷水机组、供暖用热水锅炉或热泵机组(包括电耗量 计量和燃料耗量计量);
3.2.7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

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4

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核心提示: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 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 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前言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编写《技术细则》的目的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技术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特别是自2005年3月“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以来的实践,还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发展绿色建筑的成功经验。

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

这是《技术细则》的特点。

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写,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建设活动,有的参加过系统的研究工作。

这样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条件。

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正是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二OO七年六月1 总则1.1 基本规定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1.1.2 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

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用于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

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模板,对应最新的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模板,对应最新的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模板,对应最新的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优化方案设计一、项目概况及设计目标1.1.项目概况1.1.1.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总用地面积、地下与地上建筑面积、建筑栋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绿地覆盖率、机动车地下与地上停车数、非机动车地下与地上停车数等;1.1.2.各栋建筑主要使用功能、主要功能指标、建筑层数、建筑高度;1.1.3.周边地块用地性质、环境、交通状况;周边建筑主要功能、层数、高度等基本信息。

1.2.绿色设计目标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二、主要设计依据2.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2.2.《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3.《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2012)2.5.《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13)2.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7.《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8.《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11.《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6)2.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14.《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2.15.《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2.16.《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 5059)2.17.合肥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DBHJ/T 010)2.18.《合肥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导则》(DBHJ/T005)2.19.《合肥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导则》(DBHJ/T008)2.20.《合肥市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实施细则》(DBHJ/T 003)2.21.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22.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标准2.23.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三、绿色设计原则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安全高效的原则,结合合肥市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及文化等特征,依据合肥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DBHJ/T 010 等相关标准,针对项目使用功能,提出相应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在规划和方案阶段,重点解决好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与保护环境等性能,优先采用被动式技术和适宜技术,提供健康、舒适、经济适用和低碳高效的使用空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6号――关于2014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6号――关于2014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6号――关于2014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4.04.18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6号
•【施行日期】2014.04.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86号)
关于2014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和相关地方标准,我部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

经审定,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建设工程2号航站楼及停车楼等5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2014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8日附件。

绿色建筑评估

绿色建筑评估
1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 30%,得3分;
2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得3分;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 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3分;达到70%,得6分。
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简介
1

各分项 得分
×
权重
+
提高与创新 得分
=
总分
在各分项得分均大于等于40分的前提下:50分 60分
80分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
分项
节地与 节能与 节水与水 室外环 能源利用 资源利用 (共15项) (共16项) (共12项)
各分项权重
节材与材料 资源利用 (共14项)
年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
城市
降雨 量 (mm)
设计控制雨量(mm) 55% 70% 85%
拉萨
442 4.9
7.5
11.8
兰州
308 5.2
8.2
14.0
南昌 1609 13.5 21.8 37.4
南京 1053 11.5 18.9 34.2
南宁 1302 13.2 22.0 38.5
上海 1158 11.2 18.5 33.2
具体编制内容可参照以下几个方面:
1、江苏省政府规定的节水要求、地区水资源状况、气象资料本、底地条质件条和件项等目。概况
2、项目概况及市政设施概况。 3、确定节水用水定额、编制用水量计算表。

新国标GB50738-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四稿

新国标GB50738-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四稿
2、分别计算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i(不含加分项附加得分Q8)。分别将各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该类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得到该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i。对于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i,要求对小数部分四舍五入,简化为一个不大于100分的自然数。
3、判断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i(不含加分项附加得分Q8)是否达到40分。对于设计评价,不计算、判断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部分的评分项得分Q6和Q7。如不满足要求,则不必继续后续步骤。
示例:
3.2.9
【条文说明扩展】
总体处理原则按照优先权级,分别是:
原则之一,只要有涉及即全部参评。以商住楼为例,虽只有底商只要达到相关要求即按整栋建筑给分(而不按面积折算)。
原则之二,系统性、整体性指标应总体评价。参见第3.1.1条规定。
6、计算绿色建筑评价总得分∑Q。将分别计算得到的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i,及对应的权重值wi,按《标准》式3.2.7计算得到绿色建筑评价总得分∑Q。同样,∑Q也要对小数部分四舍五入,简化为一个不大于110分的自然数。如∑Q没有达到50分,则不必继续后续步骤。
7、确定绿色建筑等级。根据∑Q,对照《标准》第3.2.8条所列50分、60分、80分的要求,确定项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绿色建筑等级。
4.1.4
【条文说明扩展】
关于日照标准的达标要求:住宅的日照标准是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满足,若地方标准要求更高,可执行地方标准。其他建筑的日照标准,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地方标准的,执行要求高者;没有国家标准但有地方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没有标准限定的,需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
原则之五,个别情况还需加权计算总指标(例如,按面积)。个别条文中已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条原则。这些条文一般都属于对于多个功能区分设指标要求,而且指标要求还分档的情况。例如,第6.2.10条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按用水量)。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介绍(暖通空调部分)

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介绍(暖通空调部分)

无论申报项目是部分建筑单体还是整个建筑群,人均居 住用地、容积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年径流总量控 制率等指标为整体性、系统性指标,应按整个场地的有关 数据计算,所有人均指标应采用相同的人口基数。即参评 建筑群中的所有建筑单体的上述指标均为该项目总平面设 计文件上的指标或数据。
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 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 应在建筑 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设计评价提交的文件除了相关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外,还应提供装修、景观园林施工图设计文件。
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满足得分要求。 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说明、主要设备表中的相关技术 参数。
5.2.5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 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 50189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 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规定值低 20%,评价分值为6分。 本条适用于集中空调和(或)供暖的各类民用建筑的设 计、运行评价。
原则之三,所有部分均满足要求才给分(允许部分因条 款不适用而不参评,但不允许部分不达标)。以第5.2.5条 (输配系统能效)为例,如果建筑内设有3个输配系统, 只有所有系统能效均满足要求才给分(2个满足一个不满 足也不给分)。更严格的是第10.2.8条(智能化系统), 商住楼只有住宅、商场均满足要求,才能得到第1款的6分 。
二、总则与基本规定
1.0.1 (标准制定目的,略)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标准的适用范围:2006版绿标主要针对住宅、商场、办 公、旅馆;2014版绿标将范围扩大至各类民用建筑。 1.0.3 (因地制宜原则,略)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略)

绿色建筑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细则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二0一五年七月前言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以下简称《标准》)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5 年1 月1 日起实施。

为了适应当前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在该标准修订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标准》修订组专家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相关课题的承担单位,同时启动了原《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15 年2 月通过了专家审查。

《技术细则》依据新《标准》进行修订编制,并与其配合使用,为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提供更为具体的技术指导。

《技术细则》章节编排也与《标准》基本对应。

《技术细则》第1 3 章,对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关术语、评价对象、评价阶段、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文件要求等作了阐释;第4 ~11 章,对《标准》评价技术条文逐条给出【条文说明扩展】和【具体评价方式1【条文说明扩展】主要是对标准正文技术内容的细化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原则上不重复《标准》条文说明内容。

E具体评价方式】主要是对评价工作要求的细化,包括适用的评价阶段,条文说明中所列各点评价方式的具体操作形式及相应的材料文件名称、内容和格式要求等,是对定性条文判定或评分原则、对定量条文计算方法或工具的补充说明,明确评价时的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等;附录给出了评价中方便查阅参考的《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总览、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空调系统冷源机组能效指标等。

《技术细则》的编制工作还得到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与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重点标准规范研究”、“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与综合评价方法研究”课题组专家的大力支持。

各地在《技术细则》的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士也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 号;邮编:100013;E-mail:),以便修订完善。

绿色建筑0508

绿色建筑0508

广州白云万达广场(绿色二星认证的商业建筑)
1:外立面以金属板幕墙、局部玻璃幕墙为主,避免大面 积使用玻璃幕墙,设计遵照万达所提供限额设计指标进 行立面设计,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并在限额设计的依 据下的同时也考虑了节能减排的需要,平衡了各幕墙材 料的比例,尽量在造价与立面效果上取得双赢; 2:投入较多资金对屋面进行绿化和美化,在营造绿色环 境的同时,减少了室外太阳辐射对室内的不利影响、增 加了“碳汇”, 屋顶绿化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高效灌 溉方式;
模拟计算第一章节地与室外环境得分
Q1 节 地 与 室 外 环 境 得 分
国标条 是否参 总分 参评 文 评 总分 4.2.1 4.2.2 4.2.3 4.2.4 4.2.5 参评 参评 参评 参评 参评 参评 19 9 6 4 4 6 19 9 6 4 4 6
得分 15 5 3 2 4 0
47(总得分)
47 91 51.64 0.16 8.26
41 74 55.40 0.28 15.51
47 78 60.25 0.18 10.84
34 74 45.94 0.19 8.72
36 89 40.45 0.19 7.68
3:在室内步行街屋顶设置了120㎡的电动窗,能够在室 外条件适宜时开启;
4:所有全空气空调系统都能够根据室外气象 条件的变化,自动实现全新风或可调新风比运 行;
5:结合广州的气候条件,完全利用太阳能为 公寓的浴室提供洗浴用热水; 6:采取精细化建筑平面设计,将主要机房、 泵房等噪声源合理布置在地下室等位置,减少 其对相邻使用空间的噪声骚扰;将对噪声敏感 房间布置在地上的内部区域,远离外界和内部 噪声源的噪声干扰。
= 91(参评总分) X 100 =51.64 ≥40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说明

绿色建筑标准汇总及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变化说明2006年,国家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今年国家编制了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的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本文简要介绍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特点,并对已颁布的国家、行业或协会标准进行了汇总。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2006年的版本“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

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试评,借鉴了有关国外先进标准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

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

在过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六大指标。

每个指标下,满足一定的项数即可被评为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绿色建筑。

不过,在上述标准的试运行中,发现不少问题。

而新的标准里则是采用打分的方式,总分达到45-50分是一星级,60分是二星级,80分是三星级。

评审专家认为重要的就打8分、10分,有的虽然需要,但做起来容易,也不需要多少钱,就4分。

这样一来,不少过去被评为一星级的项目现在可能评不上,二星级可能降为一星级,三星级则降为二星级或者一星级。

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改委和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目标。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顺应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促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该标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标准主要体现以下特点: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国家标准_绿色建筑评价标准_GB_T50378_2014解读

国家标准_绿色建筑评价标准_GB_T50378_2014解读
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标准修订组于2011年9月召开了 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标志着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启动。会议形成 了修订工作大纲、修订工作规则等文件,确定了标准修订的技术 原则。会后,修订组以全体会议、专题小组会等多种形式,进一 步落实了标准框架结构和技术原则,对标准条文进行了初步编写 和修改(包括适用范围、评价方式等),形成了标准修订初稿。
严格地讲,上述“各类指标得分”和“总得分”实际上都是 “得分率”。因为建筑的情况多样,各类指标下的评价条文不可 能适用于所有的建筑,对某一栋具体的被评建筑,总有一些评价 条文不能参评。因此,用“得分率”来衡量建筑实际达到的绿色 程度更加合理。但是在习惯上,“按分定级”更容易被理解和接 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在“基本规定”章 中规定了一种折算的方法,避免了在字面上出现“得分率”。表2 给出了一个分值计算示例。
1、适用建筑类型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适用范围,由原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 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进一步扩展至民用建筑 各主要类型。其确定依据是:
(1)由近些年的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实践来看,绿色建筑的 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 不断提出。截至2012年底,742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已有医疗 卫生类5项、会议展览类9项、学校教育类12项,但具体评价中 却反映出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对于这些类 型的建筑考虑得不够。(2)近些年先后立项了《绿色办公建筑 评价标准》GB/T50908-2013、《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已 报批)、《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 准》、《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等针对特定建筑类型的绿色建 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对包括上 述建筑类型在内的各类民用建筑予以统筹考虑,必将有助于各国 家标准之间的协调,形成一个统一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3)项 目试评工作也纳入了4个医疗卫生类、5个会议展览类、7个学校 教育类以及航站楼、物流中心等建筑,初步验证了《绿色建筑评 价标准》GB/T50378-2014对此的适用性。

新国标快速评分表(居住)剖析

新国标快速评分表(居住)剖析
3
3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
3
合计
9
3
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总分6分)
证明材料
1景观绿化图②景观铺装图③雨水排水图④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
需给排水提供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
证明材料
1总平面图(应包含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技术经济指标)
2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3200m2,总户数为434户,总人数为1389人,人均用地面积为16.71 m2/人,满足要求。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自评得分
居住建筑
人均居住
用地指标
A(m2)
3层及以下
4~6层
7~12层
13~18层
19层及以上
结合场地情况采取生态补偿措施
3
3
合计
3
3
项目场地内是否有自然水域:□是、☑否,建设过程中是否被改造:□是、☑否;
项目场地内是否有湿地:□是、☑否,建设过程中是否被改造:□是、☑否;
项目场地内是否有植被:□是、☑否,建设过程中是否被改造:□是、☑否;
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是否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是、□否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自评得分
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
3
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
6
合计
6
0
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总分6分)
证明材料
1景观绿化图②苗木表和种植图③屋顶绿化平面图④垂直绿化种植图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二○一二年五月前言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发展战略,引导超高层建筑健康可持续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编写了《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本《技术细则》作为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的补充,是在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成果,结合超高层建筑的特点,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编制而成的。

目的是为超高层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和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以尽可能降低其对城市能源资源和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后定稿。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宋凌韩继红杨榕曾捷范宏武林波荣张播安宇王昌兴李晓锋李景广李宏军高月霞廖琳马欣伯孙桦李旻雯樊娜沈飚主要审查人:郞四维鹿勤袁镔赵锂王翠坤詹庆旋程大章I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2)3.1 基本要求 (2)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2)4 节地与室外环境 (4)4.1 控制项 (4)4.2 一般项 (6)4.3 优选项 (9)5 节能与能源利用......................................................................................................115.1控制项 (11)5.2一般项 (16)5.3优选项 (22)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276.1控制项 (27)6.2一般项 (29)6.3优选项 (33)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357.1 控制项 (35)7.2 一般项 (36)7.3 优选项 (40)8 室内环境质量..........................................................................................................428.1 控制项 (42)8.2 一般项 (46)8.3 优选项 (49)9 运营管理..................................................................................................................529.1控制项 (52)9.2 一般项 (53)9.3 优选项 (56)附表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评价表 (58)11 总则1.1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超高层建筑的评价工作,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制定本细则。

绿色数据中心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绿色数据中心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绿色数据中心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12月前言为贯彻落实我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更好地实施绿色建筑发展战略,通过科学、合理评价数据中心建筑,引导数据中心建筑健康可持续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写了《绿色数据中心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作为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补充,本细则总结了国外近年来绿色数据中心建筑评价的经验与成果,借鉴了国际和国内互联网通信行业数据中心建设的经验。

编制组开展了深入的基础调研,广泛地征求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和协商,以期为数据中心建筑的绿色化设计、建造以及评价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云泰数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主要起草人:宋凌李本强林琳赵锂韩继红刘晓华王昌兴姜俊海许鹏吴大江谭华汤钟才刘国友程大章欧阳述嘉李宏军张镝张丽娟苑翔韩延民罗志刚张林锋崔文盈廖琳李静张川佟振王悦懿主要审查人:郎四维吕伟娅王翠坤郝军郎红阳黄群骥黄献明目录1 总则 ...................................................................................................................... - 1 -2 术语 ...................................................................................................................... -3 -3 基本规定 .............................................................................................................. - 6 -3.1基本要求. (6)3.2评价与等级划分 (7)4 节地与室外环境 ................................................................................................ - 12 -4.1控制项.. (12)4.2评分项 (17)5 节能与能源利用 ................................................................................................ - 33 -5.1控制项.. (33)5.2评分项 (37)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 49 -6.1控制项.. (49)6.2评分项 (51)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 63 -7.1控制项.. (63)7.2评分项 (64)8 室内环境质量 .................................................................................................... - 77 -8.1控制项.. (77)8.2评分项 (84)9 施工管理 ............................................................................................................ - 92 -9.1控制项.. (92)9.2评分项 (93)10 运营管理 ........................................................................................................ - 107 -10.1控制项. (107)10.2评分项 (109)11 提高与创新..................................................................................................... - 118 -11.1一般规定 (118)11.2加分项 (118)12 附录-条文评分表 ........................................................................................... - 125 -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数据中心建筑的评价,制定本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地与室外环境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地与室外环境

16特别关注The Special Focus“节地”是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 的重要组成部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以下简称新版标准)第4章,是对建筑节地与室外环境进行评价的重要技术内容,体现着绿色建筑以人为本、倡导低碳生活的发展理念;是建设项目前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设计必须落实的核心技术要点,主要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卫生与安全等关键性要求以及土地利用、室外环境、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等评价内容。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地与室外环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鹿勤摘要关键词本文通过对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第4章“节地与室外环境关键技术”内容的解读,阐明了绿色建筑以人为本、倡导低碳生活的发展理念;强调了绿色建筑从项目选址、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场地利用、交通组织、公共服务设置、景观绿地设计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入手,采用被动式节能优先的设计原则优化设计,为建筑的节能、节水、节材以及后期的运行创造更好的“先天条件”。

绿色建筑评价;节地与室外环境1、新版标准控制项的确定本次修订工作对原标准的控制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将涉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卫生与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内容列入控制项,包括项目选址、场地安全、污染物排放和建筑日照4个重要条文,以“达标”或“不达标”进行评判。

DOI:10.16116/ki.jskj.2015.04.002分章解读1.1 项目选址新版标准第4.1.1条是项目选址的基本要求,是内涵较为丰富的控制性条文。

该控制条文的设置,强化了绿色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定规划的规定,强调了绿色建筑的建设应满足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绿色建筑建设项目应选择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内,并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

“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条文的“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范围、制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分别对应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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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修订建议稿)二○一四年九月3 基本规定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条文说明扩展】对于建筑群或其中多栋建筑为评价对象的情况,要求参评建筑在位置上互相毗邻(不得出现孤岛现象),且功能、权属、技术体系上均一致。

例如,住区中普通结构体系和PC结构体系不能混报;某些双塔建筑中办公塔楼与酒店塔楼不宜混报。

但在单栋建筑,还是允许其中有多种功能。

对于系统性、整体性指标,要进行总体评价,运行评价时单栋建筑内部分区域作为评价对象的情况也应照此执行。

3.2.2【条文说明扩展】《标准》中,允许在设计评价进行预评的条文共10条,第9章施工管理包括第9.1.4、9.2.6、9.2.7、9.2.12、9.2.13条,第10章运营管理包括第10.1.2、10.1.5、10.2.7、10.2.8、10.2.12条。

3.2.4~3.2.8【条文说明扩展】在确定所有控制项(设计评价不含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部分)的评定结果均为满足的前提之下,分值计算及分级步骤如下:1、分别计算各类指标中适用于项目的评分项总分值和实际得分值。

某类指标中适用于特定项目的评分项总分值,有可能就是100分;也有可能在扣除一些条文的不参评分数后,小于100分。

而该项目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必然是小于或等于该类指标适用于本项目的评分项总分值。

各类指标的评分项总分值和实际得分值均为不大于100分的自然数。

2、分别计算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 i(不含加分项附加得分Q8)。

分别将各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该类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得到该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 i。

对于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 i,要求对小数部分四舍五入,简化为一个不大于100分的自然数。

3、判断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 i(不含加分项附加得分Q8)是否达到40分。

对于设计评价,不计算、判断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部分的评分项得分Q6和Q7。

如不满足要求,则不必继续后续步骤。

4、计算加分项附加得分Q8。

需要注意的是,不再考虑不参评情况。

而且,根据《标准》第11.1.2条,当Q8超过10分时也取为10分。

因此,Q8是一个不大于10分的自然数。

5、选取评分项权重值w i。

按照项目评价阶段和建筑类型,查《标准》表3.2.7确定。

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权重值取值按《标准》表3.2.7注2计算;对于包含少量配套公建的住宅小区或居住区项目,权重值按居住建筑取值。

6、计算绿色建筑评价总得分∑Q。

将分别计算得到的各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 i,及对应的权重值w i,按《标准》式3.2.7计算得到绿色建筑评价总得分∑Q。

同样,∑Q也要对小数部分四舍五入,简化为一个不大于110分的自然数。

如∑Q没有达到50分,则不必继续后续步骤。

7、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根据∑Q,对照《标准》第3.2.8条所列50分、60分、80分的要求,确定项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绿色建筑等级。

示例:3.2.9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条文说明扩展】总体处理原则按照优先权级,分别是:原则之一,只要有涉及即全部参评。

以商住楼为例,虽只有底商的一、二层适用于第5.2.4条(冷热源机组能效),面积比例很小,但只要达到相关要求即按整栋建筑给分(而不按面积折算)。

原则之二,系统性、整体性指标应总体评价。

参见第3.1.1条规定。

原则之三,所有部分均满足要求才给分(允许部分不参评,但不允许部分不达标)。

以第5.2.5条输配系统能效为例,如果建筑内设有3个输配系统,只有所有系统能效均满足要求才给分(2个满足而1个不满足也不给分)。

更严格的是第10.2.8条智能化系统,商住楼只有住宅、商场均满足要求,才能得到8分。

原则之四,就低不就高。

以第8.2.6条采光系数为例,如果商住楼中的居住建筑部分可得满分8分,但公共建筑部分(商场)得分4分,则该条最终得分为4分。

原则之五,个别情况还需加权计算总指标(例如,按面积)。

个别条文中已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条原则。

这些条文一般都属于对于多个功能区分设指标要求,而且指标要求还分档的情况。

例如,第6.2.10条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按用水量)。

4 节地与室外环境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控制项】【条文说明扩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风景名胜区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规定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三)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四)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五)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六)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第十四条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审核项目场地区位图、地形图,涉及上述政策区或文物古迹的,需提供当地城乡规划、国土、文化、园林、旅游或相关保护区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文件,判断是否达标;不涉及上述政策区或文物古迹的,只要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即为达标。

一般项目,应提供所在地城市(镇)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图纸及文件,如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规划图”,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建设项目地块的规划图则;涉及风景名胜区的项目,应提供已批复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有关图纸及文件;涉及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应提供已批复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有关图纸及文件;如涉及某文物保护单位的,则应由所在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文件,明确提出该文保单位的保护要求;或业务主管单位部门出具符合上位法定规划的证明文件。

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

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控制项】【条文说明扩展】《防洪标准》GB50201中规定: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并考虑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有条件时,应进行不同防洪标准所可能减免的洪灾经济损失与所需的防洪费用的对比分析,合理确定。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中规定: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应以所在江河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为依据,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中规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根据城市的抗震防灾需要,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规定: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进行土壤氡测量。

【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查阅地形图,地质灾害严重的地段、多发区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包含场地稳定性及场地工程建设适应性评定内容),可能涉及污染源、电磁辐射、土壤氡的含量等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根据《中国土壤氡概况》的相关划分,对于整体处于土壤氡含量低背景、中背景区域,且工程场地所在地点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的项目,可不提供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核查相关污染源、危险源的防护距离或治理措施的合理性,核查项目防洪工程设计是否满足所在地防洪标准要求,核查是否符合城市抗震防灾的有关要求。

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

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控制项】【条文说明扩展】现行的与建筑污染排放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等。

【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审核应对措施和环评报告。

查看环评报告,重点关注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部分,根据环评报告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影响预测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查看图纸是否落实相关的防治措施。

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

现场核实污染物治理设施是否设置并运转在正常,查验运行过程中的检测报告,核实废水、废气的排放是否超标,垃圾是否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等,是否及时清理中水处理站污泥并外运处理;废活性炭是否回收等等。

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控制项】【条文说明扩展】关于日照标准的达标要求:住宅的日照标准是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满足,若地方标准要求更高,可执行地方标准。

其他建筑的日照标准,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地方标准的,执行要求高者;没有国家标准但有地方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没有标准限定的,需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5.1.3条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有关规定;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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