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培养及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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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师培养及考核表

新教师系部教研室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指导教师

系部

教研室

姓名

职务

职称

学历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作为新教师见习期结束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最终存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请有关人员用炭素笔认真填写。

2、指导教师由各系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原则上一名指导教师,指导的新教师不得超过2人。

3、新教师培养考核期原则上为一年,一年内指导教师对新教师指导不得少于8次。

4、为了使新教师尽快熟悉教学环节,新教师每月听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听课需任课教师签字。

5、本表平时由新教师本人保管,指导教师要在每次记录后签字并写上指导日期。

6、考核期间指导老师应积极鼓励和指导新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和教学创新(包括新的教学手段的应用等)。

7、新教师培养期临结束前,各系部应对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及新教师的业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认真填写《新教师培养及考核表》,签署考核意见。

8、系部考核结束后,同《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统一汇总交人事处。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或推迟转正。

新教师基本情况表(新教师本人填写)

新教师考评听课记录表(系部组织)

新教师培养综合考核表

新教师培养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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