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函授教育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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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修)订成人高等函授教育
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教学计划是学校成人函授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成人函授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成人函授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为此,对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教学计划重新进行制(修)订,各学院要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广泛深入了解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有关专家做好论证、制订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教学计划的工作,制(修)订的教学计划经学院教学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后,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于2009年十二月底以前报成人教育学院。
附件1:关于制(修)订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附件2: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成人教育学院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关于制(修)订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教学计划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对成人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遵循成人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体现成人教育的特点,把“更新课程体系,培养创新人才”作为基本的指导思想,对原有课程体系和课程结构进行认真调整,使教学计划能真正体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作用。
二、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
1. 培养和造就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现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岗位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
2. 热爱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掌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素养,勤奋学习、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
3.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能快速适应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和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责任。
三、专业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1. 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是教学计划的首要任务,应着力阐明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与层次,从事工作的领域及方向。
2. 培养要求
阐明本专业学生在业务培养方面的具体要求。
3. 主干学科
对本专业起支撑和主导作用的学科。
4. 主要课程
构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反映本专业基本要求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任何一门主要课程在专业构成当中是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一个专业的主要课程作为整体不能与任何其他专业的主要课程雷同。
5. 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
开设课程的性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类型、课程的名称,学时及教学方式、开课时间、考核方式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构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课程教学进程计划的学时及实践教学内容或项目的时间安排,应按照成人高等教育的要求控制总学时数。
6. 学制
本科专业年限为五年;专升本、高起专专业年限为二年半。
7. 毕业
(1)本科、专升本毕业及学位授予
函授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的全部项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函授)毕业证书。函授本科生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2)高中起点专科毕业及文凭
函授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实践教学的全部项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函授)毕业证书。
四、教学计划的具体要求
(一)课程结构及学时分配
1. 高中起点本科
全学程课程总门数28-32门次。主要课程控制在课程总门数的30%以内。课程总学时控制在2950-3050学时之间,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约占总学时的80%,综合实践约占总学时的20%。
2. 专科起点本科
全学程课程总门数14-16门次。主要课程控制在课程总门数的30%以内。课程总学时控制在1400-1500学时之间,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约占总学时的70%,综合实践约占总学时的30%。
3. 高中起点专科
全学程课程总门数16-18门次。主要课程控制在课程总门数的30%以内。课程总学时控制在1600-1700学时之间,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约占总学时的80%,综合实践约占总学时的20%。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1. 公共基础课安排
(1)高起本各专业开设:
(2)专升本各专业开设:
(3)高起专各专业开设:
2. 面授
面授是函授教学的主要环节,教学计划中的主要课程面授时数不得低于教学计划时数的40%,其他课程不低于30%;每学年面授次数不少于两次。
3. 毕业论文(设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专科毕业实习(设计)实践周数统一安排在综合实践项下。
4. 学时计算
参照学校学分计算办法,课程计划学时应是16的倍数。综合实践教学每周按32学时计。
附件二
专业(层次)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层次:学制:
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