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合同履约与索赔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合同履约与索赔管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合规、高效地进行,招标代理服务逐渐成为了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然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例如工期延迟、质量缺陷等,需要适时解决和索赔,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一、合同履约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合同履约管理是确保各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关键环节。
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与各参与方建立紧密的沟通渠道,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积极配合交流。
1.明确责任与义务在合同履约管理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首先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与工程项目参与方一同梳理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解读和明确,确保各方对合同的约定有共识和理解。
同时,还需要明确各方在履约过程中的具体责任,包括质量控制、工时安排、资金支付等方面的要求。
2.监督与检查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有责任对工程施工和项目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
他们应通过巡视、检验和抽查等方式,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如按时交付、符合设计规范、材料合格等。
同时,还应与施工方保持密切配合和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风险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具备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能力,及时发现并防范各类风险。
一旦发生问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各方协商、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以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索赔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索赔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一部分。
当工程项目遭受了损失或发生了变更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协助施工方或业主方提出索赔申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1.索赔申请的编制与提交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协助相关方编制索赔申请文件。
这包括了详细的索赔计算、支持文件(如合同、发票、发证书等)、相关证据等。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按照索赔申请的要求,及时提交给业主或相关部门,并确保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毕业论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毕业论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篇一:毕业论文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摘要在国际建筑市场,以及在国内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与反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是合同管理中的必然产物。
施工合同管理是处于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地位,而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索赔在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
在我国由于建设工程索赔处于起步阶段,对工程索赔的认识不够全面、正确,在工程施工中,还存在业主忌讳索赔,承包商索赔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不懂如何处理索赔的现象。
为此我们要通过摸索和总结,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提高甲、乙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反索赔目录1.绪论 (3)1.1问题的提出 (3)1.2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4)1.2.1国内的研究现状 (4)1.2.2国外的研究现状 (4)1.3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研究的目的 (5)1.3.3 研究的内容 (6)2.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7)2.1索赔与反索赔概述 (7)2.1.1索赔概述 (7)2.1.2反索赔概述 (7)2.1. 3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 (8)2.2我国有关索赔程序和时限的规定 (8)2.3索赔现象 (9)2.4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 (9)2.5索赔的证据 (10)2.6建筑工程管理对索赔与反索赔应重视的程度 .. 103.1索赔主要原因 (11)3.2 反索赔的原因 (11)3.2.1 对承包商履约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 .. 113.3索赔主要事因 (12)4.合同索赔的基础工作 (13)4.1索赔的前提 (13)4.2索赔与反索赔文件编写问题 (13)5.1 索赔的作用 (14)5.2 反索赔的作用 (15)6.索赔与反索赔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166.1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 (16)6.2 我国建筑行业索赔对策 (17)7.结论 (18)参考文献 (19)1.绪论1.1问题的提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类型,是整个合同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分支。
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与反索赔-最新文档资料
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与反索赔建设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索赔管理工作中要充分理解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工程师、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和各项往来文件,规范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谋取效益最大化。
在工程建设管理常讲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话丑理端,确切地反映了索赔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环节。
1、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的意义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人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工程索赔的性质属于补偿的行为,其要求均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并不存在惩罚的意思。
索赔是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的综合体现,是推动双方管理的加强和提高的动力.正确处理好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处置合同双方责任与权益的必要措施。
索赔与反索赔是矛盾的两方面,矛盾的双方既是对立关系,又是统一关系。
对立关系表现在索赔是承包人对因非自身原因和发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造成损失,要求赔偿或补偿。
反索赔是发包人依照法规,合同对因承包人的未能尽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要求赔偿。
通常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人们重视索赔而忽视反索赔,形成了在招标、投标阶段的买方弱势,而在实施阶段的买方强势。
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时有发生。
致使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实际上既是平等关系但却不是安定关系,且扯皮不断.索赔与反索赔的统一关系表现在建设工程的合同双方,即是索赔与反索赔的两方面,为了避免被索赔,则应加强自身的责任意思,加强沟通,防止因自身的失误给对方造成损失,进而减少被索赔的几率,既要确保工程快速、高效推进,又要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成本,兼顾双方利益,体现共同目标。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
工程建设合同费用索赔及反索赔的措施1、合同索赔的准则根据合同受理或驳回承包人向业主的索赔,其主要工作内容有:在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后,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及各项记录进行认真客观的审核与证实。
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业主。
对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公正、忠实地维护业主的利益。
2、合同索赔的处理程序无论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还是业主向在承包商索赔,监理人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将在对索赔的事实依据进行行审查、复核、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起草索赔评价报告,由总监理人审查后主持召开会议,就索赔报告的评价与业主协商,并根据业主的意见对索赔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并通知承包商。
在通知双方后,总监理人将主持会议,就索赔事项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谈判或协商,如果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拟订报告,通知业主和承包商,并在随后的中期支付中将承包商应得到的补偿费用支付给承包商,或将业主应得到的费用从给承包商的付款中扣除;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监理人将根据双方的申述和索赔评价报告,作出监理人决定,并连同索赔评价报告一起分别送达业主和承包商。
如果业主或承包商任何一方对监理人的决定存在质疑,他应书面通知监理人,在这种情况下,索赔事项将成为争议,并按争议的解决办法进行处理。
3、合同索赔评价监理人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索赔的评价。
在索赔评价工作初步完成后,首先将与业主协商,征求业主的意见,以形成能为业主所能接受的监理人决定。
然后,监理人应就索赔事件的任何疑问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友好协商,力求达成一致,使合同索赔得到公正、合理并使双方都能满意或接受的解决,以利于合同工程顺利实施。
对于任何索赔报告,将按下列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1)索赔报告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监理人将确定合同索赔超过了时效而予以拒绝;2)造成损失或延期的事实是否真实可靠,符合工程的实际状况;3)合同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确定索赔要求中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索赔的项目;4)对索赔的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论证,分析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从而确定能够支持索赔的有效证据,对其它证据的无效性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论证;5)分析索赔事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对责任或风险的分析是否正确合理,确定能够进行索赔的事实以及责任或风险的分配;6)对工期延长计算书中的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应延长的中间或最终完工日期的初步意见;7)对索赔的费用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提出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索赔研究建设工程索赔步骤1、详读招标合同文件,审核承包商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
逐项检察后认为,承包商有权提出相应的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各别单价调整等索赔要求,应对其具体索赔款项进行核算。
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造价预算'部分中,对大桥工程的造价进行了具体的估算,预算工程总造价为8350万美元,工期为24个月。
由此可见,承包商在竞争性公开招标过程中,编制投标书时将工程成本压得很低,并遗漏了一些成本项目,合同报价为7825万美元。
它虽然在竞争中达到了中标的目的,但报价偏低525万美元,从一开始便埋下了亏损的隐患。
虽然他编报的工期为24个月,与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期一致。
2、依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对工程成本进行可能状态分析。
具体分析每一项新出现的索赔事项,核算在这些条件下进行施工可能形成的工程总造价。
当然,在合计这些新的施工条件或干扰时,应排除:由于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成本增加;依据合同条款应由承包商承当的成本风险。
通过分析,大桥工程的总成本可能达到9874万美元,所必须工期为28个月,即在原定24个月工期的基础上,延长工期4个月。
3、关于工期延误,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要求。
依据工程项目的可能状态分析,可同意给承包商工期延长4个月。
关于其余拖期的2.5个月,依据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反索赔,即向承包商扣取误期损害赔偿费。
按照合同规定,工期建成每延误1天按9.5万美元收取误期损害赔偿费,共计为722万美元。
4、处理索赔和反索赔事项,咨询工程师经过数次与承包商洽商,就索赔及反索赔事项达成协议,双方同意进行统筹处理。
业主批准给承包商支付索赔款999万美元,批准延长施工期4个月;承包商向业主缴纳工程建设误期损害赔偿费722万美元;索赔款和反索赔款两相抵偿后,业主一次向承包商支付索赔款277万美元。
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应用在索赔的实施过程中,索赔技巧分外重要。
索赔技巧具体有以下几项,仅供参照:1、要及早寻找索赔机会。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项目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还明确了工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索赔起因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由于甲方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存在误差,导致实际施工中遇到了未预见的地下水位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乙方因此提出了额外的成本和延期索赔。
索赔处理过程1. 问题发现与通知:乙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地质勘察报告差异对比等。
2. 协商会议:双方组织了多次协商会议,就索赔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具体金额进行了深入讨论。
3. 专家评估:由于双方对地下水位问题的影响程度存在分歧,决定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评估,并提供专业意见。
4. 索赔方案制定:根据专家意见和双方协商结果,乙方制定了详细的索赔方案,包括延期施工的时间、增加的成本明细等。
5. 最终协议:经过多轮协商,甲乙双方最终就索赔金额和延期时间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补充协议。
索赔结果经过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额外的成本赔偿,并对工程延期给予一定的时间补偿。
具体金额和延期时间根据实际损失和专家评估报告确定。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乙方能够成功获得索赔,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及时通知:乙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甲方,避免了延误处理的最佳时机。
- 充分准备:乙方收集了充分的证据,为索赔提供了有力支持。
- 专业评估:引入第三方专家评估,增加了索赔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 有效沟通:双方通过有效沟通,最终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二) 案例七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 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期索赔:a。
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 停工,计14天b。
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a.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元小计:4 214元b。
窝工人工费:扎筋35人×20。
15×14=9873.50元砌砖30人×20。
15×3=1813。
50元抹灰35人×20。
15×4=2 821。
00元小计:14 508。
00元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10%×6%o÷365)×21=517。
81元d.管理费增加:(4 214+14508。
00+517.81)×15%=2885.9775e.利润损失:(4 214+14 508.00+517。
81+2 885.97)×5%=1 106。
29元经济索赔合计:23 232。
案例分析(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案例分析(五)[案例1]背景:为了实施某项目的建设,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未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工程师提出补偿要求,并附有相关的详细资料和证据。
施工单位认为遭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补偿要求包括:(1)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2)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3)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8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4.2万元,业主应承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4)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6)由于工程损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
[问题]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与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什么原则分别承担?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应如何处理?[案例2]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合同。
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工程师批准。
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
该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 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土方工程于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
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2)施工过程中,因遇软土层,接到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3)5月19日接到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为900m3。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分析及管理
3 建设 工程 索赔 程序
3 . 1索赔 的 操 作 步 骤
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 以后 , 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 , 实际总 费
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 , 即: 索赔金额= 实际总费用一 投标报价估
算总费用 ( 3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修正 的总费用法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 ,我 国施工合 同示范文本对索赔 提出如下具体规 定: 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 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 首先是索赔事件发生 后2 8 d 内。向工程师发 出索赔意 向通知 ;其次发 出索赔意 向通知后2 8 d 内,
2 建设 工程 索赔 产 生的原 因分 析
2 . 1工程项 目自身的特殊性
时, 可以对 工程的外形 、 质 量或数量做出变更。发生工程变更 时可 以进 行
由于现代建设工程项 目具有 规模大 、 技术性强 、 投资额大 、 结构 复杂 、 索赔 , 施工单 位收到监理 工程师书面变更 指令 或业主下达 的变更 图纸 日 建设周期长 、 差异性大 、 综合性强 、 风险性大等特征 , 导致工程项 目 实施起 期 为起算 日, 变更工程完成 日为索赔结束 日。 来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这种不确定性是诱发索赔的重要因素。 ( 4 ) 拖欠支付工程款 引起 的索赔
接中标 通知书后的第2 9 d 为索赔起算 日, 收到图纸及 相关 资料的 日期
来说 , 当前市场 竞争 日 益激烈 , 在实际工作 中存在着各种 各样 的风险 , 而 为索赔结束 日。该类项 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 , 相应施工机械进场 , 达到
且承包商为 了中标 , 不惜一切代价 , 不断压低 报价 , 使得 施工单位 经常 出 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 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 , 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 [ 机械 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变更与索赔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关于变更与索赔的规定)引言一、变更管理1. 变更定义变更,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疏漏、工程实施条件改变等原因,导致原合同约定的内容需要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2. 变更程序(1)合同方对需要变更的事项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合同方协商确定变更范围、变更时间、变更费用等变更内容。
(3)双方在书面形式下达成变更协议,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4)合同方根据变更协议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记录。
3. 变更费用确定(1)变更造成的直接成本增加;(2)变更造成的合同履行期限延长所带来的间接成本增加;(3)变更造成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的增加。
4. 变更管理流程(1)合同方对变更事项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变更。
(2)如确定需要变更,合同方进行具体变更内容、预计费用和工期的评估。
(3)变更评估结果报告上报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变更方案。
(4)双方签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范围、变更费用和变更工期等事项。
(5)施工方根据变更协议进行施工调整,建设单位进行相应的支付和验收。
(6)变更管理的记录和文件归档,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索赔管理1. 索赔定义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因建设单位或双方合同约定的原因,要求建设单位支付额外费用,或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的情况。
2. 索赔程序(1)施工方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合同约定。
(2)建设单位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索赔的合理性,并与施工方进行协商。
(3)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3. 索赔的审核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和赔偿条款;(2)发生索赔事件的相关合同约定;(3)现场记录、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证据;(4)专家评估、第三方监理意见等专业意见。
4. 索赔的处理结果(1)如审核认定索赔合理,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额外费用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管理措施建筑工程项目因其复杂性和多变性,常常面临着各种意料之外的挑战。
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到施工延期等,都可能引发合同双方之间的索赔。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索赔管理机制至关重要。
该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的索赔通知程序当一方认为有索赔情况发生时,应立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限制书面通知对方,并详细说明索赔的原因、依据及预期的索赔金额。
此举可以确保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应对可能的争议。
二、及时的索赔资料记录与提交任何索赔都必须基于充分、准确的证据。
因此,承包商应及时记录与索赔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日志、照片、进度报告以及相关的通信文件。
这些资料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项目业主或其代表。
三、客观合理的索赔评估对于提出的索赔请求,需要进行详尽的审核和评估。
这通常涉及技术专家的参与,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此过程中,应保持透明和沟通,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对立。
四、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尽管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总是首选,但有时也可能需要第三方的介入。
因此,合同中应预先约定争议解决的途径,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发生严重分歧时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五、持续的风险监控与管理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不断监控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这不仅有助于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也有助于提高整个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六、定期的合同审查与更新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合同条款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定期审查合同内容,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必要的更新,是维护合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最常见的合同形式,它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支付相应价款,承担相应义务和风险等方面达成的明确协议。
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当事人可能会产生争议和纠纷,这就需要通过合同管理和索赔来解决。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内容、索赔的定义和原因以及合同管理与索赔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 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合同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明确合同条款,制定合理的合同履行计划,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从而提高企业的履约能力和管理水平。
2. 提高竞争能力:通过合同管理,企业可以有效地控制合同风险,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3. 优化资源配置:合同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合同履行成本,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1. 合同的签订管理:包括合同对方主体的资信调查、合同条款的审查、合同的签订和审批等环节。
2. 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合同履行计划的制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控和调整、合同履行的评估等环节。
3. 合同的变更管理:包括合同变更的条件、变更程序、变更内容的确定等环节。
4. 合同的终止管理:包括合同终止的条件、终止程序、终止后的处理等环节。
5. 合同的风险管理:包括合同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处理等环节。
四、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定义和原因1. 索赔的定义:索赔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的违约、不当行为或者不可抗力等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2. 索赔的原因:(1) 对方的违约行为:如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延迟履行等。
(2) 对方的不当行为:如擅自解除合同、恶意拖欠价款、非法干预合同履行等。
(3)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建设工程索赔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索赔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1.建立索赔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制定索赔工作计划,明确索赔的流程、标准和要求。
3.设立专门的索赔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赔工作。
二、增强索赔意识1.加强索赔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全员的索赔意识。
2.培养主动索赔、及时索赔的观念,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申报索赔。
3.建立索赔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索赔工作。
三、完善合同管理1.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避免产生纠纷和损失。
3.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索赔谈判能力1.加强沟通技巧和谈判能力的培养,提高索赔谈判水平。
2.掌握合理的索赔策略和技巧,争取最大的利益。
3.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避免情绪化或过于强硬。
五、重视索赔证据的收集与整理1.建立完善的索赔证据管理制度,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及时收集和整理与索赔相关的各种证据材料,如施工记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
3.对证据进行分类、归档和管理,方便查询和使用。
六、合理确定索赔金额1.根据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合理计算索赔金额。
2.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等成本上涨及工期延误等损失。
3.在谈判过程中灵活调整索赔金额,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七、正确处理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1.明确索赔与反索赔的概念和区别,避免混淆和误解。
2.在处理索赔时,要尊重事实和法律法规,不得恶意反索赔或无理拒绝支付。
3.在反索赔时,要充分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和诉求,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4.在处理索赔与反索赔的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协商,避免矛盾激化。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论文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论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与索赔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相关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涵盖了合同的签订、履约、变更、解除等各个方面,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1. 合同签订在建筑项目开始之前,建设单位与承包商需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涵盖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报酬等内容。
合同的签订要求合同双方了解并同意合同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维护。
2. 合同履约合同履约是建筑工程项目的核心环节。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进行施工,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承诺。
建设单位则应按时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项。
同时,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
合同变更可以是工程范围、工期、价格等方面的调整。
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记录,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合同解除在某些情况下,建设单位或承包商可能需要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或因一方违约而解除。
合同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解除合同后,双方应清算和返还相应的款项,并处理好工程的交接事宜。
二、建筑工程索赔建筑工程索赔是指建筑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行为。
索赔主要分为变更索赔和损失索赔两大类。
1. 变更索赔变更索赔是指因工程范围、工程标准等发生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索赔。
变更索赔需要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变更事实、原因和计算依据。
索赔方应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变更索赔的合法性。
2. 损失索赔损失索赔是指承包商要求赔偿因建设单位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损失索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索赔方受到了经济损失,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申请。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10个案例分析)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案例1》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1)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3)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1)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美元。
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356270(即364000-7730)美元。
(2)同意24个月工期。
(3)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1)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
(2)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
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案例分析:(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随着建设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复杂性的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与索赔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和索赔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与履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资料,并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同时,业主也应提供合理明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以便施工单位可以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共同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质量和工期的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双方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决,避免因合同履行不到位而导致的纠纷。
2. 合同变更与索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设计要求、技术变革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
对于合同变更,双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并明确变更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责任。
如果施工单位认为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或其他因素导致了施工难度的增加,可以提出索赔请求。
索赔请求应具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依据,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提交给业主。
业主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和回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的调整或者其他方式的解决。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处理1. 立案与调查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请求后,业主应及时受理并进行立案。
立案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和依据,包括合同、设计文件、工程记录等,以便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审核。
业主在立案后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索赔请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小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可以借助外部的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和鉴定。
调查小组应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全面客观地阐述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2. 协商与争议解决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协商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
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诉求和利益,并在诚信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协商。
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及争议解决的3种方式
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及争议解决的3种方式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索赔和争议的情况。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及争议解决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以下将介绍三种常见的方式来处理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和争议。
1. 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它通过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争议。
在发生索赔或争议的情况下,各方可以通过会议、谈判等方式进行沟通,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协商解决的优势在于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并且有利于维护合作关系。
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各方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诉求,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通过双方的妥协和让步来达成一致。
2. 仲裁解决仲裁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
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各方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专业的仲裁机构进行解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相比于诉讼,仲裁具有程序简便、效率高、保密性好等优势。
仲裁的过程中,各方可以提供证据和辩论,仲裁庭会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双方必须遵守。
3. 诉讼解决诉讼是一种通过司法机关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争议,各方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进行诉讼。
诉讼的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和辩论,法院会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
诉讼的优势在于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和公正性,但相对于协商和仲裁来说,诉讼的时间和成本较高。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及争议解决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
在选择解决方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时间、成本、效率、保密性等。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充分沟通,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 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持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的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论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案例二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
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工程地点:市区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 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2 年3 月21 日竣工日期:2002 年9 月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肆仟元人民币(Y 166.4万元)(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 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预付超声波学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1 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
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 年3月5 日合同订立地点:XX 市XX 区XX 街XX 号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分批准及公证后生效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1)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导致工程造价增减不超过合同总价10%(2)政策性规定以外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变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520.00 元/m2 调整合同价款。
三、补充协议条款在上述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签订后,甲乙双方又接着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摘要如下:补1. 木门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门窗套;补2.铝合金窗90 系列改用42 型系列某铝合金厂产品;补3.挑阳台均采用42 型系列某铝合金厂铝合金窗封闭。
问题:1、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2、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当之处?应如何修改?3、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案例三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与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
乙方的分项工程首先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论证,取得质量论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申请和支付工程款。
工程开工前,乙方提出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问题: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的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合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
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向造价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试问造价工程师拒绝承包商的要求合理否?为什么?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
试问变更部分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3.在开挖土方过程中,有两项重大事件使工期发生加拿大的拖延:一是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队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二是施工过程中遇到九天季节性大雨后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
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要求。
试问造价工程师应如何审理?案例四背景:某年4 月A 单位拟建办分楼一栋,工程地址位于建成的X 小区附近。
A 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 单位签订了工程合,。
合同规定勘察费15 万元。
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 月20 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 建筑公司。
问题:1.委托方A 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2.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 A 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A 小区业主C 单位提供的X 小区勘察报告。
A 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 单位即通知B 单位不再履行合同。
请问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 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3.若A 单位和B 单位双方都按期履行合同,并按 B 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
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
此时B 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4.问题3 中,施工单位D 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 万元,工期延误20 天,对于这种情况,D 单位应怎样处理?而A 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案例五背景: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座三星级大酒店。
该项目甲方于XX 年10 月10日分别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和某外资装饰工程公司(丙方)签订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主体建筑工程施工于当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
合同日历工期为2年5个月。
因主体工程与装饰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承建,为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主体与装饰施工采取立体交叉作业,即主体完成三层,装饰工程承包商立即进入装饰作业。
为保证装饰工程达到三星级水平,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实施“装饰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 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
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
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
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开张营业。
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1600万元人民币,但只付1400万元人民币。
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200 万元及拖期的利息。
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大堂、电梯间门洞、大厅墙面、游泳池等主体施工质量不合格。
因此,装修商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15.2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5 万元。
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
另外还有其他质量问题,并造成客房、机房设备、设施损失计人民币75 万元。
共计损失200 万元人民币,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故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款为1400 万元人民币。
原告辩称:被告称工程主体不合格不属实,并向法庭呈交了业主及有并方面签字的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致乙方的感谢信等证据。
被告又辨称:竣工验收报告及感谢信,是在原告法定代表人宴请我方时,提出为了企业普级的情况下,我方代表才签的字。
此外,被告代理人又向法庭呈交了业主被装饰工程公司提出的索赔15.2 万美元(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的清单56 件。
原告再辩称:被告代表发言纯系戏言,怎能以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为儿戏?请求法庭以文字为证。
又指出:如果真的存在被告所说的情况, 那么被告应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的规定,在装饰施工前通知我方修理。
原告最后请求法庭关注: 从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到起诉前, 乙方向甲方多次以书面方式提 出结算要求。
在长达 2 年多的时间里,甲方从未向乙方提出过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问题:1. 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 如果在装修饰施工时,发现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甲方应采取哪些正当措施? 3. 对于乙方因工程款纠纷的起诉和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的起诉,法院是否予以保护? 案例六: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 工期提前 1 个月。
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 开挖工作 变得更加困难, 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 经测算影响工期 3 个月。
由于施工 速度减慢, 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 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 2 个月。
为 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1. 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2. 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哪两方面? 3. 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语气证据有哪些?4. 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通知。
案例七背景: 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 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 10 月1. 工期索赔:a.框架柱扎筋10 月 3 日至 10 月 16 日停工, 计 14 天 b.砌砖 10 月 7 日至 10 月 9 日停工, 计3天 c 抹灰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7 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 21 天2. 费用索赔:a. 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一台砂浆搅拌机3 日至 10 月 16 日停工 ( 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
10月 7日至 10月 9 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10 月 14 日至 10 月 17 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 差为 4 天 ) 为此,承包商于 10 月 20 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 一份工期。
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 4 天 )(该项作业的总时10 月 25 日送交了14*234=3276 元 14*55=770 元 7*24=16835 人*20.5*14=9873.50 元 30 人*20.5*3=1813.50 元35 人*20.15.4=2821.00 元 小计: 14508.00 元(15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