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管理条例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保安服务公司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章保安员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保安员的主要职责:(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三)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四)执行本制度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保安员的权限:(一)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询问;(二)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三)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抓捕,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四)对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处置权。
第三章保安员管理第六条保安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经过保安专业培训,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保安员应当接受以下管理:(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二)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保安员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三)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四)对保安员进行奖惩,表彰先进,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第八条保安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二)服从管理,执行命令;(三)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保安服务公司管理第九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一)保安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二)保安服务合同管理制度;(三)保安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四)保安服务监督考核制度。
第十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确保以下事项:(一)保安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二)保安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三)保安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
保安管理条例
保安管理条例第一条仪容仪表1、上岗前不得饮酒,上岗时间要求穿制服,佩戴内部工作证等;2、上岗时间要集中注意力,保持举止端庄,处理问题时要认真分析、果断、公平;3、不准留长头发、小胡子、长指甲,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4、着装整齐、干净、规范。
第二条执勤部分1、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内,任何人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聊天;2、发现情况时,保安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领导报告,不准错报,不准随便离开控制室,如擅自离岗者,按失职论处;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灰尘。
4、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坚守岗位。
严禁打瞌睡,不得乱串闲谈,阻碍他人工作。
如因离岗引发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而又未抓到盗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工资或除名处理;5、保安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流值班,不得空岗用餐。
管理范围内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对于遇到异常情况不妥善处理又不及时汇报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三条外勤部分1、保障道路畅通,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要整齐有序,如因乱停放而造成塞车,追究值班人的责任;2、外勤值班必须按规定每班4次巡视重点位置、指定位置。
发现可疑的人要查问清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做好每次巡查记录。
3、加强夜间巡视次数及重点位置的巡视工作。
做好巡查记录。
第四条考勤处理方法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给予警告处分,超过三十分钟以上算旷工半天,旷工一天扣三天。
2、请事假一天必须由主管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上报办公室批准。
请假必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准别人代请或通过电话请假。
3、不请假,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离处理。
5、工作时间严禁会客、做私事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00元,造成工作失误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6、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填写值班笔记,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主管不定期抽查记录情况。
保安管理制度条例
保安管理制度条例为加强单位保安工作,维护单位安全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保安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保安管理机构本单位设立保安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统一管理和监督保安工作,保安管理机构由保安主管领导负责。
第四条保安管理职责1. 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单位保安工作。
2. 制定并完善单位的保安制度和规章制度。
3. 组织开展保安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4. 督促保安员认真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安全。
5. 处理和解决各类保安工作中的纠纷和矛盾。
第五条保安人员选拔要求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具备相关保安从业资格证书。
3. 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 具备相关保安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六条保安岗位职责1. 负责单位门卫安全工作,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 保障单位内外环境的安全保卫。
3. 进行消防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 做好保安巡逻,防范盗窃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5. 配合单位领导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保安管理制度1. 保安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2. 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单位的门卫制度,对进出单位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查。
3. 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力度,确保单位内外的安全。
4. 保安人员要维护单位内部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保安人员要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单位的利益。
第八条保安管理教育1. 保安管理机构要组织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2. 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进行奖惩。
3. 鼓励保安人员参加各类业务能力培训。
第九条违规处理1. 对违反保安管理制度的行为,保安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2. 对失职渎职、泄露单位秘密、纵容犯罪分子等严重违规行为者,应当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补充规定1.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问题,保安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定。
2. 对于本制度存在疏漏或不足之处,应当及时进行完善。
保安管理条例
保安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保安人员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保安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培训
第2条
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管理,能够履行保安职责。
第3条
保安人员应当通过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保安工作。
第三章保安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4条
保安人员有权利对单位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5条
保安人员应当服从单位管理,维护单位利益,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单位商业秘密。
第6条
保安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对他人进行侮辱、殴打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章保安设施和装备
第7条
保安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保安设施和装备,确保保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8条
保安设施和装备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第五章违法行为处理
第9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保安人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
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10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第11条
对于未尽事宜,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结束语
以上是保安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希望各单位和保安人员遵守执行,共同努力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管理,提高保安工作质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保安人员,包括全职保安人员和临时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忠实履行保安工作职责,维护国家、社会和单位的利益,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四条本规章由本单位保安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本单位所有保安人员应当接受保安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保安工作。
第二章保安人员基本要求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高尚。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服从领导和遵守工作纪律,服从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工作。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工作文件和证件,不得泄露单位和客户的机密信息。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严守工作纪律,维护本单位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保安工作职责第十一条保安人员的基本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一)维护单位内部安全秩序,防止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二)保护单位财产、设施和人员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三)保护单位高管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安保服务;(四)协助执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配合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执勤,严守纪律,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二)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尊重每一位客户和员工;(三)严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严禁疲劳驾驶和酗酒上岗;(四)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上级工作。
第四章保安工作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保障保安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保安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工作档案,详细记录保安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考核结果等。
保安管理条例全文
保安管理条例全文(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保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商场、住宅小区、交通运输场站等组织和单位的保安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安管理应坚持法治原则,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条保安管理应依托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在防控、巡逻、押运、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与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第五条保安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便民服务、文明执勤、规范操作的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要求。
第二章保安队伍第六条担任保安工作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体能条件;(四)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保安队伍的编制和管理应满足实际需要,按照岗位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保安队伍的培训应定期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执勤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保安队伍领导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管理能力,对队伍的组织、训练、考核和管理负有责任。
第三章保安岗位第十条保安岗位应根据需要设置,合理规划布局,确保安全防护的全面覆盖。
第十一条保安岗位设施应满足使用需求,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保安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佩戴制服、佩戴警示标志,如实履行执勤职责。
第十三条保安岗位人员应严守秩序,依法执行命令,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保安执勤第十四条保安执勤应按照规定时段、岗位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保安执勤应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自持操守,不得有酗酒、赌博、吸烟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保安执勤期间应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保安执勤期间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做好防护工作,维护群众安全。
第十八条保安执勤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执勤记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024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甲方名称及性质1.2乙方名称及性质1.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定义第二条:保安服务内容2.1保安服务范围2.2保安服务时间2.3保安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第三条:保安服务费用3.1保安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3.2保安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3.3保安服务费用的调整机制第四条:保安服务人员的管理4.1保安服务人员的招聘与培训4.2保安服务人员的考核与评估4.3保安服务人员的奖惩制度第五条:保安服务人员的职责与权利5.1保安服务人员的职责5.2保安服务人员的权利第六条:甲方义务与责任6.1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2保障保安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6.3配合乙方进行保安服务管理工作第七条:乙方义务与责任7.1提供合格的保安服务人员7.2保障保安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7.3对保安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合同变更的条件8.2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方违约责任9.2乙方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协商解决10.2调解解决10.3法律途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签11.1合同生效条件11.2合同终止条件11.3合同续签条件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保密内容12.2保密期限12.3违约责任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法律适用13.2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附加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本合同所指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是指乙方根据我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所应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第二条:保安服务内容2.1保安服务范围:乙方负责甲方场所的安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卫管理、巡逻检查、安全监控、突发事件处理等。
2.2保安服务时间:保安服务时间为甲方正常经营时间,如甲方有特殊需求,可与乙方协商增减服务时间。
保安管理条例全文
保安管理条例全文规范保安管理制度篇一1.目的规范保安员、报警员的言谈举止和仪表仪容,使之符合业主和公司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保安员(含报警员)言谈举止和仪表仪容方面的管理。
3.职责3.1 保安部、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和纠正。
3.2 当班保安员、报警员对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4.作业规程4.1保安员的称呼和举止4.1.1 保安员通常相互之间称姓加同志,或者职务加同志。
4.1.2 ::保安员听取上级讲话和回答上级问话时,姿态要端正。
当听到上级召唤自己时,应立即回答'到'。
在上级口述指示后,应回答'是'。
4.1.3 保安员进领导办公室前要喊'报告',或者敲门;进入其他人员室内前,也应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4.1.4 保安员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同领导讲话时,应立姿。
4.1.5 保安员外出时,应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保安员的形象和荣誉。
4.1.6 保安员要自觉接受队容风纪的检查;如有违反,要服从纠察,立即改正。
4.2 保安员的礼貌服务用语。
4.2.1 称谓语称谓语包含:a)xxx先生(同志);b)xxx小姐(夫人、女士)。
4.2.2 问候语问候语包含:a)您(们)好,(欢迎光监);b)多日不见,您好吗c)早(晚)安;d)早上(下午、晚上)好。
4.2.3 祝贺语祝贺语包含:a)祝您成功!b)祝您节日(旅途)愉快!c)祝您新年(圣诞、春节)快乐!4.2.4 征询语征询语包含:a)先生(女士),我可以为您做些什么吗b)先生(女士),我来帮您,好吗c)还有别的事需要我帮忙吗d)我可以进来吗4.2.5 应答语应答语包含:a)当业主有事呼叫保安员时,可以说:xx先生(女士),我来了;xx先生(女士),我马上就来;b)当业主感谢时应说:xx请不必客气;xx没关系;xx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4.2.6 安慰语安慰语包含:a)当业主遇到不顺心的事时,保安员应说:xx您别着急,我帮您想想办法;xx我希望您很快会好起来的;xx我希望您没事;b)当业主身体不适或患病,应说:xx请多保重;xx祝您早日康复。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一、目的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职责分工1、保安队长职责(1)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检查和监督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4)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保安人员职责(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负责公司门禁管理,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车辆进入。
(3)巡逻公司区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4)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5)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组织消防演练。
四、工作要求1、门禁管理(1)保安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对来访人员,应礼貌询问其来意,核实身份后办理登记手续,并引导其前往指定地点。
(3)对进出车辆,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检查车辆外观和所载物品,确认无误后放行。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2、巡逻工作(1)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不得漏巡。
(2)巡逻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检查公司的门窗、水电等设施是否关闭和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重点区域要加强巡逻力度,确保安全。
3、治安管理(1)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2)处理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公正处理,避免激化矛盾。
(3)加强对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防止内部人员违法犯罪。
4、消防安全(1)熟悉公司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方法。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维修。
(3)组织和参与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公司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公司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安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治安秩序,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保安管理工作。
公司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公司保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维护公司治安秩序,防止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预防犯罪行为;(三)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四)开展保安人员培训,提高保安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公司保安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保安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保安部,负责公司保安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保安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公司保安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保安人员培训;(二)组织实施公司保安工作,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三)协调公司与公安机关的关系,处理保安工作中的问题;(四)建立健全公司保安档案,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保安部应当配备适量保安人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保安岗位,明确保安人员职责。
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四)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公司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公司保安规章制度,维护公司治安秩序;(二)负责对公司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巡查、守护;(三)负责对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四)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章保安服务与监督第八条公司保安人员应当提供优质服务,遵守服务规范,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保安管理条例
保安管理条例保安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第三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利、高效的保安服务。
第四条保安服务单位和保安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服务质量。
第二章保安服务单位第五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制定。
第六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组织开展保安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保安服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教育。
第七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保安工作机制,规范保安服务行为,落实保安工作责任。
第八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保安安全自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有关部门。
第九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设立保安服务窗口,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服务和权益保障。
第十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对保安服务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对保安服务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并对存在业绩问题的保安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或调整。
第三章保安服务人员第十一条保安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经过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审核,具有保安员资格。
第十二条保安服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培训,熟悉保安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保安服务机构的工作要求和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保安服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对违法犯罪活动和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
第十四条保安服务人员应当热情服务,积极协助社会公众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保安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保密工作,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业务能力,保障公司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人员及保安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忠诚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及客户的安全。
第二章保安人员职责第四条保安人员应负责公司及客户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1. 对公司及客户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2. 监控公司及客户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3. 对进出公司及客户区域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安全;4. 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盘查,防止不法行为发生;5. 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6. 执行公司及客户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性;3.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保安人员管理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2. 安全防范知识、技能;3. 应急处置流程;4. 体能训练。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知识;2. 安全防范技能;3. 工作态度;4. 工作纪律。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公司统一标识,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离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保守公司及客户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及客户信息。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包括:1. 对公司及客户区域进行巡逻,确保安全;2. 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防止盗窃、破坏等行为发生;3. 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盘查,防止不法行为发生;4. 对公司及客户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安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保安管理条例全文
保安管理条例全文<正式风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贸企业的安全管控,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商贸企业指商贸公司、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建材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保安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商贸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对外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两个方面。
第二章商贸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第四条商贸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保安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第五条商贸企业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保安人员,根据场所规模和安全风险确定保安人员的数量。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商贸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七条商贸企业应当配备先进高效的安防设备,如监控摄像、入侵报警、门禁系统等,确保安全监控全面、准确。
第八条商贸企业应当制定防火、防盗、防恐、防伤害、防灾、维护秩序等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商贸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巡逻制度,加强对公司内外各区域的巡查和盘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第十条商贸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对外协助维护治安秩序第十一条商贸企业的保安人员在执行安保任务时,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制止闯入、驱逐违规人员、调取监控视频等。
第十二条商贸企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的工作,协助处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商贸企业应当与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汇报重要安全信息,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商贸企业违反保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商贸企业未建立或不按照规定执行保安管理制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不具备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罚款、吊销保安员证等处理。
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保安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安全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包括保安员、保安队长、保安经理等。
第三条保安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稳妥、勇敢、专业、有序的原则,忠诚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保安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安全、有序地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第五条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严格遵守保安工作纪律,维护公司形象和荣誉。
第二章保安员的职责第六条保安员有权利和义务对入侵、盗窃、损毁公共财产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拘留、移交公安机关。
第七条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信息,保护客户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保安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积极热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保障公共安全。
第九条保安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收受礼品,维护公正廉洁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保安员必须熟悉所属单位的业务范围和安全风险,及时报告管理层和客户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十一条保安员的工作时间按照公司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第十二条保安员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视为加班,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保安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连续工作日超过6天的,必须安排连续休息两天。
第十四条保安员享有带薪年假,按照公司规定的年假计算方法进行休假。
第十五条保安员因公外出、调休、产假、丧假等特殊情况的休假,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排。
第四章岗位要求和培训第十六条保安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保安员必须熟悉并掌握自己所负责区域的地理环境、布控系统和各类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八条保安员需要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试,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保安服务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保安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文明、高效的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保安服务单位第五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员管理制度;(四)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五)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设施、设备;(六)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六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依法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员管理制度;(四)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五)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设施、设备;(六)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八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保安员第十条保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年满18周岁;(三)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有符合《条例》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五)有符合《条例》规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培训和考核,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
2023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2023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根据2023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3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保安员管理条例
保安员管理条例(处罚标准)目的:为提高保安员素质,加强保安员管理,确保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宗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功必赏,违规必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
职责:保护公司人员与财产安全,执行公司厂规厂纪。
维护公司正常秩序,对日常一般性事件,特殊性事件与紧急情况的自理及应变。
范围:本条例适用全体保安员。
处罚:警告、严重警告、罚款、记过、辞退或开除(凡一年内累计二次警告,即可发严重警告一次,累计严重警告两次,记过一次并开除)时间安排上下班时间白班8:00-12:00 13:30-17:30白班7.30-19.30 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接班夜班:19.30-7.30用餐换吃饭时间中餐:11.25-12.30晚餐:16.55-18.00 用餐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超时罚款10元,累计三次以上开除。
夜餐:22.30-23.30一、仪容,仪表、仪态1、不准留长发,不准留大背头,不准留胡须,违者罚款20元。
三次以上开除。
2、上班时必须穿公司统一配发的保安制服,配带肩章、工号牌,保持服装整洁、干净,当班时必须穿皮鞋、球鞋、运动鞋,规定之外服装和鞋一律不准穿着上岗,违者警告一次。
3、值班期间坐、立、行姿势要规范大方,不准弯腰曲背,双手抱胸,手放裤袋内,跷二郎腿,违者警告一次。
二、(日常管理)行为准则1、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违者罚款50元,二次以上或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迟到,早退按《员工守则》执行3、脱岗、串岗10分钟内罚款10元,30分钟内罚款20元,一个月内脱岗、串岗二次以上,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4、当班期间,禁止饮酒、醉酒,违者严重警告一次。
5、上班时间禁止会客、聊天、看书报、听音乐、玩手机、吃东西等,违者警告一次。
6、保安室内禁止吸烟,保安员吸烟需到指定区域,违者罚款10元。
累计四次以上辞退。
7、上班时间禁止睡觉、打瞌睡,违者罚款100元,无条件开除。
保安管理条例
保安管理条例一、概述为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保安人员的基本要求1.保安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2.保安人员应严守职业操守,忠于职守,服从管理;3.保安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身体素质和安全防范知识;4.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方可上岗;5.保安人员应保证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密。
三、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益1.保安人员应积极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保安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3.保安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岗位安全和秩序;4.保安人员有权拒绝非法指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保安人员有权获得与岗位职责相符的合理待遇和工作条件。
四、保安岗位管理1.保安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岗位管理制度;2.保安岗位应具备完善的设施和工具,包括监控设备、防护装备等;3.保安岗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保安岗位应设置合理的轮班制度,保证岗位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管理部门的职责1.管理部门应对保安公司及其保安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2.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保安人员的投诉和纠纷;3.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保安人员的培训和考评工作;4.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评估体系,定期评估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员的工作成效。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1.对于保安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于保安公司的失职行为,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和整改,必要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3.对于投诉保安人员的行为,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对涉嫌失职的保安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本条例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条例仅供参考,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和执行。
保安管理条例
保安管理条例一、引言保安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保安人员及其管理工作的规范,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本条例的实施,旨在确保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更好地履行保护和服务的职责。
二、保安人员的基本职责和要求1.保安人员的基本职责包括维护现场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安全检查和巡逻、提供安全咨询和服务等。
2.保安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特定的身体素质和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私自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保安服务的管理要求1.保安公司或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保安管理机制,明确保安服务范围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章,确保保安人员有明确的工作指导和任务。
2.保安公司或使用单位应落实保安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保安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3.保安公司或使用单位应建立保安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定期检查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身体状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保安公司或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权益保护和工作环境安全的管理,确保保安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尊严。
四、保安责任和权利1.保安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行为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报告。
2.保安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享有一定的权力,如进行安全检查、拘留犯罪嫌疑人等。
但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
3.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受伤时,有权向保安公司或使用单位报告,并获得相应的救助和赔偿。
五、保安监管和处罚1.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安公司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保安服务工作。
2.监管部门对违反保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旦发现保安公司或使用单位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应吊销其保安服务资格。
保安管理条例
保安管理条例保安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保安单位和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由政府机关或有关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获得保安人员从业资格,并持有效证件进行工作。
第五条保安单位应当制定和落实保安工作制度,明确保安人员的权责和工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保安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属地管理制度,对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服从上级指挥,保证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且应当随时保持状态,保障公众安全。
第九条保安人员在履行公务或履行法律责任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棍、警械等辅助工具,并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十条保安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扰民众正常生活,不得越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不得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保安单位应当保护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且应当依法购买保险为保安人员提供相应保障。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受伤或死亡的,保安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保安单位和保安人员,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和制止措施。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保安单位和保安人员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保安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保安人员应当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第十七条保安单位和保安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素质提升,持续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技能水平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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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管理条例(处罚标准)
目的:为提高保安员素质,加强保安员管理,确保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宗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功必赏,违规必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
职责:保护公司人员与财产安全,执行公司厂规厂纪。
维护公司正常秩序,对日常一般性事件,特殊性事件与紧急
情况的自理及应变。
范围:本条例适用全体保安员。
处罚:警告、严重警告、罚款、记过、辞退或开除(凡一年内累计二次警告,即可发严重警告一次,累计严重警告两次,记过一次并开除)
时间安排
上下班时间
白班8:00-12:00 13:30-17:30
白班7.30-19.30 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接班
夜班:19.30-7.30
用餐换吃饭时间
中餐:11.25-12.30
晚餐:16.55-18.00 用餐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超时罚款10元,累计三次以上开除。
夜餐:22.30-23.30
一、仪容,仪表、仪态
1、不准留长发,不准留大背头,不准留胡须,违者罚款20
元。
三次以上开除。
2、上班时必须穿公司统一配发的保安制服,配带肩章、工
号牌,保持服装整洁、干净,当班时必须穿皮鞋、球鞋、运动鞋,规定之外服装和鞋一律不准穿着上岗,违者警告一次。
3、值班期间坐、立、行姿势要规范大方,不准弯腰曲背,
双手抱胸,手放裤袋内,跷二郎腿,违者警告一次。
二、(日常管理)行为准则
1、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违者罚款50
元,二次以上或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迟到,早退按《员工守则》执行
3、脱岗、串岗10分钟内罚款10元,30分钟内罚款20元,一个月内脱岗、串岗二次以上,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4、当班期间,禁止饮酒、醉酒,违者严重警告一次。
5、上班时间禁止会客、聊天、看书报、听音乐、玩手机、吃东西等,违者警告一次。
6、保安室内禁止吸烟,保安员吸烟需到指定区域,违者罚款10元。
累计四次以上辞退。
7、上班时间禁止睡觉、打瞌睡,违者罚款100元,无条件开除。
8、故意破坏公司物品,监守自盗或伙同他人盗窃公司物品及
他人物品者罚款100元,无条件开除。
9、索贿、受赌、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煽动罢工,
带头聚众闹事,罚款50元,情节恶劣者直接开除。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挑拨离间、影响团队者罚款50元,
违反二次以上予以辞退。
三、工作要求规范
1、早、午、晚上下班期间,应精神饱满站立于门卫室外,仔
细观察进出人员,白班人员7:35-08:00在车间入口监管是否违反厂纪厂规,中午12:15后巡查办公室。
2、所有来访人员,车辆要问清事由,仔细登记清楚,凡找老
板、经理、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先联系确认,待同意后放行。
违者严重警告一次。
3、对公司外请安装维修人员,施工人员,要先联系相关责任
人,得到允许后方可放行,违者警告一次。
4、收发物品等事宜,原则上禁止签收发所有物品,特殊情况
下确需签收发的(如节假日),一定要登记清楚,交接明细,因个人疏忽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违者警告一次。
5、对所有物料货品进出,根据不同种类持有效放行条核对无
误后方可放行。
并在放行条上签上时间、日期、姓名。
违者罚款20元。
累计三次以上辞退。
6、所有清洁工外出倒垃圾时要仔细检查,不能敷衍了事,凡
属厂内物品,一律不能夹带外出,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值班保安员负连带责任,违者罚款50元,累计三次以上开除。
7、对外来探亲、访友人员,应问清原因,做好登记,需在公
司留宿者,须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违者警告一次。
8、所有辞职、自离、辞退、开除等人员,须提前将行李放于
门卫室,对行李进行检查,凭有效放行条予以放行,违者警告一次。
9、对收到的快递信件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相关联系人,
不得私自扣留拆阅他人信件,违者直接开除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每晚23点后对所有区域进行巡逻,重点区域每小时巡逻
一次,内容包括:水、电、门、窗、空调是否关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将巡逻情况登记清楚。
四、交接班
1、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对所有项目进行确认,无误后签
名,对某些需继续跟进处理的问题,交班人必须交代清楚,如需其本人协助处理,必须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下班,违者警告一次。
2、交接班时,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应及
时向保安队长报告,如接班人未到,交班人擅自下班,期间发生任何状况,由交班人员负责,违者罚款50元,违反
二次以上直接开除。
3、接班人员需提前5分钟到岗。
未按时到岗者,按迟到处理。
4、因不按交接班程序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需照价赔偿。
五、请(销)假制度
1、保安员因事外出,必须及时填写请(休)假单,批准后方
可外出,且按时归队。
未经批准凡私自外出者,20分钟内罚款20元,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后按旷工处理,累计二次以上无条件开除。
2、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的,由队长批准,2天以内由部门主
管批准,3天以上由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3、请假到期后,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者,须提前二天申请,报
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所有长假申请必须提前5天提出(特殊情况除外),便于整体工作安排。
六、消防检查及要求
1、每月对消防器械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栓、灭火
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应急照明灯及消防器械数量,区域是否被占用。
2、消防水池使用及蓄水状况,加压泵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水
管有否漏水,每月实质性检查一次出水状况。
3、检查消防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控区域照明是否正常。
4、检查时发现任何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发现有不能处理的
问题要及时上报。
5、对所有检查项目,要认真细致,不漏掉任何细小隐患,落
实做到:谁检查、谁负责。
6、处罚:如不按要求进行检查者,记严重警告一次,若造成
严重后果的,无条件开除。
7、未尽事宜,适时修改。
本条例自2011年9 月 1 日起执行!
核准:审核:作成:王洋2011-8-20
红尘紫陌,有轰轰烈烈的昨日,也有平淡如水的今天。
在生活平平仄仄的韵脚中,一直都泛着故事的清香,我看到每一寸的光阴都落在我的宣纸上,跌进每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楷里,沉香、迷醉。
秋光静好,窗外阳光和细微的风都好,我也尚好。
不去向秋寒暄,只愿坐在十月的门扉,写一阙清丽的小诗,送给秋天;在一杯香茗里欣然,读一抹秋意阑珊,依着深秋,细嗅桂花的香馥,赏她们的淡定从容地绽放。
听风穿过幽幽长廊,在平淡简约的人生中,把日子过成云卷云舒,行云流水的模样,过成一幅画,一首诗。
有你,有我,有爱,有暖,就好。
在安静恬淡的时光里,勾勒我们最美的今天和明天。
醉一帘秋之幽梦,写一行小字,念一个远方,痴一生眷恋。
一记流年,一寸相思。
不许海誓山盟,只许你在,我就在。
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是刻在心头的一枚朱砂。
任由尘世千般云烟散尽,任由风沙凝固成沙漠的墙,你依然是我生命的风景。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
十月如诗,就让我独醉其中吧!行走红尘,做最简单的自己。
简单让人快乐,快乐的人,都是因为简单。
心豁达,坦然,不存勾心斗角。
从容面对人生,做最好的自己,巧笑嫣然,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那就做一朵花吧!优雅绽放,优雅凋落,不带忧伤,只记美好。
这个秋日,一切都很美,阳光浅浅,云舞苍穹,闲风淡淡。
捡拾一片薄如蝉翼的枯叶,写着季节流转的故事,沉淀着岁月的风华。
安静的享受生命途径上的一山一水。
执笔挥墨,耕耘爱的世界,轻声吟唱岁月安好,把一缕缕醉人的情怀,婉约成小字里的风月千里,泅成指尖上的浪漫和馨香。
静立于秋光潋滟里,赏碧水云天,携来闲云几片,柔风几缕,缝进岁月的香囊里,将唯美雅致收藏,醉卧美好时光。
秋,是静美的,是收获的,是满载希望而归的季节。
秋只因叶落,葳蕤消,花残瘦影,不免总给人一种无边萧瑟。
然而秋,也有秋的美。
如黄巢《不第后赋菊》诗中有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是不是听起来特别霸道有味。
谁说秋实悲凉的,百花残了何妨?我菊正艳艳,香影欹满山。
还有一句歌词叫:春游百花,秋有月。
秋天的月,要比任何季节都美,都明亮,都让人迷恋陶然。
秋有赤枫把美丽的秋燃烧成通红火辣,秋有万千银杏如蝶,秋哪有萧索?秋一直很美,你可有发现美的眼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