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核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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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是儿童接受基础教育的第一站,既承载了孩子们的成长与学习,也应该具备合适的师资力量来保障教育质量。

为了规范幼儿园的教职工配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该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并探讨其意义与影响。

一、综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职工配备标准,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

该标准主要从幼儿园的性质、规模、教职工的数量、资格等方面进行规定,以确保幼儿园能够提供充分、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幼儿园性质划分根据幼儿园的性质不同,教职工配备也将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幼儿园主要分为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类。

公办幼儿园由政府出资兴办,主要面向城市居民,这类幼儿园的教职工配备标准由地方有关部门制定。

民办幼儿园则分为普惠性民办和非普惠性民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配备教职工,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经营者的具体要求。

三、教职工数量配备教职工数量的配备是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针对不同规模的幼儿园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般情况下,每一个班级应至少配备一名班主任,并根据班级的人数增加教师的数量。

同时,幼儿园还需要配置保健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以满足孩子及其家长的需求。

四、教职工资格要求幼儿园教职工的资格要求也是幼儿园能否提供优质教育的重要因素。

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业的幼儿教育知识与技能,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此外,在特殊教育幼儿园中,还需要配备专业的特殊教育师。

五、标准的意义与影响《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实施对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该标准可以确保教职工的数量与素质符合要求,切实提升幼儿园课堂教学质量。

此外,标准对于促进教职工队伍的专业化发展、保障幼儿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也具有积极的影响。

六、结语《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实施对于规范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需要,确保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标准。

一、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幼儿园保教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

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的基本需要。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见表1。

表1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服务类型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全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全日制1:5~1:71:7~1:9半日制1:8~1:101:11~1:13二、专任和保育员配备幼儿园应根据服务类型、幼儿年龄和班级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使每位幼儿在一日生活、游戏和学习中都能得到成人适当的照顾、帮助和指导。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对所辖社区或村级幼儿园(班)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和需要增配巡回指导教师。

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

幼儿园应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增设教师岗位类别和数量,满足本园发展和保教工作的需要,并确保在教师进修、支教、病产假等情况下有可供临时顶岗的保教人员。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各年龄班和混龄班班级规模、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的配备标准见表2。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2013年1月印发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提出了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标准。

根据该标准,我国全日制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为1∶7至1∶9,半日制幼儿园应为1∶11至1∶13。

此外,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对于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文件。

此外,对于幼儿园的教职工,还有以下几点要求:1. 幼儿园园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的幼儿教育工作经历;2. 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 幼儿园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技能培训;4. 幼儿园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5. 幼儿园炊事员应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相应的技能培训;6. 幼儿园财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

在招聘教职工时,幼儿园应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进行招聘,确保每个班级都有足够的教师和保育员。

同时,对于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和照顾,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招聘和培训。

在幼儿园的日常运营中,园长和教师应该密切合作,共同管理好幼儿园。

园长应该充分考虑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教师的教学成果,鼓励教师进行创新和探索。

同时,教师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幼儿园的管理中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总之,配备合适的幼儿园教职工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基础。

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需要,确保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标准。

一、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幼儿园保教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

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见表1。

表1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二、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幼儿园应根据服务类型、幼儿年龄和班级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使每位幼儿在一日生活、游戏和学习中都能得到成人适当的照顾、帮助和指导。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即:3名专任教师和2名保育员)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对所辖社区或村级幼儿园(班)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和需要增配巡回指导教师。

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幼儿园应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增设教师岗位类别和数量,满足本园发展和保教工作的需要,并确保在教师进修、支教、病产假等情况下有可供临时顶岗的保教人员。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各年龄班和混龄班班级规模、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的配备标准见表2.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表2 幼儿园班级规模及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标准三、其他人员配备园长: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名,6~9个班的幼儿园不超过2名,10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可设3名。

幼儿园教职工数量相关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数量相关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数量相关标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幼儿园教职工数量应该与幼儿园的班级数量、幼儿园的规模以及幼儿的年龄结构等因素相适应。

具体标准如下:
1. 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
(1)每个托班、小班和中班应配备1名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每个大班应配备2名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教师。

(2)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数量和年龄结构,按照不同比例配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教师。

2. 幼儿园保育员配备标准:
(1)每个托班和小班应配备1名保育员。

(2)中班和大班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备保育员。

3. 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配备标准:
(1)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配备餐厅工作人员、门卫、保洁等人员。

(2)保安人员的配备要根据幼儿园的安全情况来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市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实施应以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教职工是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教职工的配备标准直接关系到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保障。

为了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以便更好地推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教职工的数量应当与幼儿园的规模相适应,保证每个班级都有足够的教职工配备,以保障幼儿的安全和教育教学质量。

同时,教职工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对教师资格的要求,保证教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其次,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应当充分考虑到幼儿的特点和需求。

幼儿园教职工中应当配置有专业的幼儿教育专业人员,包括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相关幼儿教育经验的教职工。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幼儿的教育需求,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另外,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应当充分考虑到幼儿园的特色和办学定位。

不同类型的幼儿园,比如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企业幼儿园等,其教职工的配备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教职工配备标准,以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最后,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应当充分考虑到教职工的培训和发展需求。

除了教职工的数量和专业素养外,还应当关注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

幼儿园应当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培训机会和发展空间,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以更好地满足幼儿的教育需求。

综上所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是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合理规范的教职工配备标准,才能更好地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

希望各幼儿园能够严格执行配备标准,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标准是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幼
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合理的教职工配备标准可以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教职工数量、教职工结构和教职工素质三个方面探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一、教职工数量。

幼儿园教职工数量的配备应当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和班级数量来确定。

一般来说,每个班级至少应当配备一名合格的班主任,同时根据班级规模和幼儿数量适当增加教师或者保育员的数量。

此外,还需要配备专职的保健医生和心理辅导员,以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二、教职工结构。

幼儿园教职工结构的配备应当注重专业化和多元化。

除了班主任外,还需要配
备专业的音乐、美术、体育等教师,以满足幼儿的全面发展需求。

同时,还需要配备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教育背景的教育管理人员,以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三、教职工素质。

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应当注重教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教职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一定的幼儿心理学和教育学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关注幼儿的个性发展,促进幼儿的全面成长。

综上所述,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标准是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幼儿健康成
长的重要举措。

合理的教职工数量、结构和素质配备,可以有效提高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因此,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进一步规范各类幼儿园用人行为,我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明确执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各地新设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按照《标准》执行,已设幼儿园在三年内逐步达到《标准》要求。

二、制定实施方案。

《标准》为基本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加强动态监管。

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将《标准》作为办园的基本标准之一,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切实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

附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需要,确保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标准。

一、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幼儿园保教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

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见表1。

表1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二、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幼儿园应根据服务类型、幼儿年龄和班级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使每位幼儿在一日生活、游戏和学习中都能得到成人适当的照顾、帮助和指导。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需要,确保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标准。

一、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幼儿园保教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

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见表1。

表1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二、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幼儿园应根据服务类型、幼儿年龄和班级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使每位幼儿在一日生活、游戏和学习中都能得到成人适当的照顾、帮助和指导。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对所辖社区或村级幼儿园(班)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和需要增配巡回指导教师。

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

幼儿园应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增设教师岗位类别和数量,满足本园发展和保教工作的需要,并确保在教师进修、支教、病产假等情况下有可供临时顶岗的保教人员。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各年龄班和混龄班班级规模、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的配备标准见表2。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表2 幼儿园班级规模及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标准三、其他人员配备园长: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名,6~9个班的幼儿园不超过2名,10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可设3名。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置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置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置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配置,简直就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大问题。

大家都知道,幼儿园可是孩子们的第一站,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们都希望孩子们在这里不仅能学到知识,还能收获快乐、获得成长。

所以,幼儿园里到底需要怎样的教职工配置,才能让这片“小天地”充满生机与活力呢?大家一定会想到几个核心问题,教师有多少个?他们的职责又是啥?是不是一个老师就能应付一切,还是需要更多的人员来分工合作呢?幼儿园教职工的配置,就像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我们知道,孩子们还小,精力旺盛,但往往注意力不集中,搞不好就会乱跑、乱跳、乱弄东西。

所以,老师的责任可大着呢。

不是说你能教个数字、背个诗,就算合格。

那可是要具备观察力、耐心、责任心,甚至是瞬间的机智,才行。

比如,有时候你得突然发现某个孩子闹肚子痛了,或者另一位孩子在角落里偷偷抹眼泪,这些事儿没那么简单,处理不好就得闹大了。

除了教书育人,老师的角色更像是“照顾员”“心理疏导员”,甚至是“妈妈替身”。

你看,这样的工作量和责任感,谁能一个人承担得了?除了班级的主班教师,幼儿园的其他教职工也不可忽视。

最简单的来说,园长一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人物。

园长不仅要管理日常工作,还得处理家长的各种要求、意见和投诉,有时候处理起来真是让人头大。

大家知道,家长的心态有时候也挺复杂的,一方面希望孩子学得好,另一方面又怕孩子受委屈,总是提出各种要求,园长需要有足够的智慧和耐心来处理这些关系,真是“火中取栗”啊。

园长就像是幼儿园的“大脑”,协调一切,决策一切,必须有非常强的管理能力,且要为孩子们和老师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除了园长,老师之外,还有很多幕后功臣,他们是不可忽视的支持力量。

像是生活老师、保育员、专职的保安、厨师等等,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同的任务,齐心协力才能保障幼儿园的顺利运转。

生活老师负责照顾孩子们的饮食起居、个人卫生,虽然他们不直接参与教学,但他们的工作同样重要。

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是对幼儿园工作人员数量和结构的规范,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和教学秩序的重要依据。

合理的编制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化水平,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因此,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幼儿园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应当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和教学特点来确定。

一般来说,幼儿园的教职工编制应当包括园长、教师、保育员和其他辅助人员。

在编制标准中,应当明确各类人员的数量和比例,保证教职工队伍的合理结构,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需要。

其次,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幼儿园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要求。

教职工编制标准不仅仅是数量上的规定,更应当注重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在编制标准中,应当对教职工的专业背景、教学经验和岗位要求进行明确规定,保证教职工队伍的专业化和稳定性。

同时,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还应当考虑幼儿园的特殊情况和发展需求。

不同类型的幼儿园,比如托幼园、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等,其教职工编制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制定编制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幼儿园的办园定位、教育目标和教学特色,保证编制标准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最后,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执行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监督。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幼儿园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教职工,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幼儿园的发展至关重要。

合理的编制标准可以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提升教学质量,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因此,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应当共同努力,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幼儿园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是幼儿园办园标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需要,确保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标准。

一、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幼儿园保教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

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配备比例见表1。

二、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幼儿园应根据服务类型、幼儿年龄和班级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使每位幼儿在一日生活、游戏和学习中都能得到成人适当的照顾、帮助和指导。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对所辖社区或村级幼儿园(班)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的中心幼儿园,应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和需要增配巡回指导教师。

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

幼儿园应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增设教师岗位类别和数量,满足本园发展和保教工作的需要,并确保在教师进修、支教、病产假等情况下有可供临时顶岗的保教人员。

不同服务类型幼儿园各年龄班和混龄班班级规模、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的配备标准见表2。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三、其他人员配备园长: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名,6~9个班的幼儿园不超过2名,10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可设3名。

卫生保健人员: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配备。

文昌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方案(一)

文昌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方案(一)

文昌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方案(一)文昌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文昌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是为了提高公办幼儿园管理效率和人员配备合理性。

•目标是通过合理安排人员总量,确保幼儿园教职员工的数量与幼儿园规模和需要相匹配,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二、方案内容1. 人员总量配备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文昌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配备标准。

•依据幼儿园规模、班级数量和幼儿数量确定教职员工的配备比例。

2. 幼儿园人事管理•涉及幼儿园任职人员的选聘、注册、考核等管理流程。

•涉及幼儿园人员的职务、职责和权益。

3. 人员配备合理化•幼儿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人员配备的合理化调整。

•根据幼儿园的教学工作和园务管理需要,优化人员配置。

4. 人员岗位要求和培训•制定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和技能标准。

•为幼儿园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方案实施步骤步骤一:制定方案1.成立管理方案制定小组,由专业人员参与方案的制定。

2.分析文昌市幼儿园的现状和需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人员总量管理方案。

步骤二:推广与宣传1.将制定的方案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2.制作宣传资料,向幼儿园教职员工进行方案宣讲,提高方案的知晓率和接受度。

步骤三:方案实施1.幼儿园根据人员总量配备标准进行人员岗位调整,确保人员配备合理。

2.幼儿园人事部门负责执行人事管理相关工作,包括招聘、注册、考核等。

步骤四:评估与调整1.定期对幼儿园的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2.根据幼儿园的发展变化和需求变化,对人员总量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

四、方案效果评估•对实施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教学质量、幼儿满意度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提升公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

以上是文昌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旨在提高幼儿园管理效率和人员配备合理性,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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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核定办法(暂行)
为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均等享受财政补助,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财政供给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核定办法。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按岗位一般分为:园长、保教员、财务人员、保健员、炊事员、保安、门卫及其他岗位。

各岗位人数核定依据及标准如下:
一、园长。

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暂行)〉的通知》(苏编办发[2013]3号):“公办幼儿园园长实行专兼结合,6班以下的配园长1名,6-9班的可增配兼职副园长1名,10班以上的可配专职副园长1名或兼职副园长2名”。

据此,核定6班以下园长1名、6-9班园长1.5名、10班以上园长2名。

二、保教员。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

我县幼儿园平均班级生数在35人以上的,县直核定每班3名保教人员、镇区核定每班2.5名保教人员;低于35人的,县直核定每班2.5名保教人员、镇区核定每班2名保教人员。

三、财务人员。

学生500人以下的配备主办会计1名、兼职报账员1名;500人以上的配备主办会计1名、报账员1 名;
会计人员配备按预算单位核定。

四、保健员。

依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核定学生150人以下的,配备兼职保健员1名;150-500人的,配备保健员1名;500人以上的,配备保健员2名。

一园多址的,根据分园规模大小配备。

五、炊事员。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教发[2013]69号)文件精神。

炊事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作为伙食成本,通过伙食收费解决,不作为财政供给人员。

六、保安。

江苏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试行)〉的通知》。

“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人增加1名专职保安员。

”一园多址的,根据分园规模大小按规定配备。

七、门卫。

每个幼儿园核定1名,县城“一园多址”的按规定核定;镇区中心园所辖分园不安排,保安兼门卫。

八、其他岗位人员。

根据幼儿园规模酌情安排。

原则上,学生生数500人以下的,配备其他岗位人员1名;500-1000人的,配备2名;1000人以上的,配备3名。

班均生数超过
45人的,按核定保教人数的10%配备其他岗位人员。

其他岗位人员,由单位统筹使用。

九、特殊岗位人员由县教育局商请财政局核定。

十、依据本核定办法核定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是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各幼儿园要强化预算严肃性,进一步规范人员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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