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pptx

合集下载

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人大

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人大
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国际税收 (第二版,朱青,人大
6.1 转让定价法规
l 6.1.2 关联企业的判定
l 转让定价法规针对的是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交 易作价。正确运用转让定价法规进行反避税, 首先就要准确地判定交易双方是否是关联企业
关联企 业
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国际税收 (第二版,朱青,人大
例4:公司关系示意图(4)
A公司 100%
30%
B公司 100%
D公司
C公司 100%
E公司
图6—4 公司关系示意图(4)
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国际税收 (第二版,朱青,人大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 的原则与方法
l 6.2.1 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l 6.2.2 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标准
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国际税收 (第二版,朱青,人大
6.3 预约定价协议(APA)
l 6.3.1 什么是预约定价协议 l 6.3.2 预约定价协议(APA)产生的历史背景 l 6.3.3 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 l 6.3.4 预约定价协议给各方带来的利益 l 6.3.5 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于申请预约定价协议 l 6.3.6 纳税人签订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限制 l 6.3.7 预约定价协议的谈签程序 l 6.3.8 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
l 6.3.5 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于申请预约定价协议
l 1.在与国外关联企业进行交易时需要采用非标准 的转让定价方法;
l 2.与国外关联企业有大量的业务往来; l 3.本企业产品在国外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因而
必须在国外市场设立受控子公司来满足该市场 的需求。
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国际税收 (第二版,朱青,人大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人大版课件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人大版课件


4.其他合理方法

可比利润法 即在可比情况下,以非受控企业之间从事相同经营活动所 取得的利润水平为参照,确定受控企业的交易成果。 交易净利润法 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 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利润分割法 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 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批产品未作任何加工,又以150万美元的价格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B公司当地同类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为20%。


A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在不考虑汇率及关税的条件下,试分析内地主管税务机关对A公司 的这两笔业务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1)由可比非受控价12万美元判断, A公司从B公司购进原 材料的价格20万美元偏高,应按可比非受控价调整为12万 美元,应调增应税利润 20-12=8(万美元); (2)根据再销售价格法,X公司对Y公司该批产品的正常销 售价格应该为:150×(1-20%)=120(万美元),由此判 断,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产品价格100万美元偏低,应调 增应税利润 120-100=20(万美元)。 A公司的这两笔业务共调增应税利润28万美元,因此,应 补缴所得税 28×25%=7(万美元)。
正常(公平)交易价格= 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



计算要素:
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
交易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再销售价格法

案例
甲国母公司以1.8万美元的转让价格向乙国子公司销售一批 产品,乙国子公司再以3万美元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出去。 乙国当地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为20%。 请用再销售价格法计算母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正常定价。 如果甲国当地企业所得税为25%,则需补征多少税额。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课程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课程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有助于维护公平的 市场竞争环境,防 止不正当竞争。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发展历程
01
02
03
初步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 代初,我国开始对转让定 价进行初步探索。
逐步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 世纪初,我国开始逐步建 立和完善转让定价税制。
不断完善阶段
21世纪初至今,我国不 断加强对转让定价的监管 和管理,不断完善转让定 价税制。
02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基础知 识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相关法规
国内法规
国内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 规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 及目的。
国际法规
国际间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法规的协调与合作。
法规更新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的 修订及补充,以及新法规 对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影 响。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基本流程
转让定价方法选择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 的转让定价方法,如可比非受 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等。
转让定价既非法律行为,也非经济利润调节行为,而是以经济行为的外形出现的、一种人 为的价格。
转让定价是集团内部一种价格,价格水平既不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也不受税收原则的影 响,而是人为确定的。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意义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有助于保障国家税 收收入,防止税收 流失。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有助于提高企业的 经营管理水平,增 强企业的竞争力。
财务状况等。
参考外部因素
同时,企业还应参考外部因素 ,如市场动态、行业趋势以及
税务政策等。
转让定价调整与争议解决
遵循法定程序
企业在调整转让定价时,应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 ,如事先与税务机关沟通并获得批准。
及时解决争议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ppt 45页)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ppt 45页)
(3)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使用的利润水平指标均为净利润率,而 可比利润法则规定可以使用毛利润与经营费用的比率。
(4)利润指标的范围不同。 (5)美国的可比利润法要求使用四分位点数值域(interquartile
range),即其范围应在最高值的25%和最低值的25%之间。
二版) 朱青 编著
二版) 朱青 编著
6.1 转让定价法规
构成跨国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条件:
1. 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 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2. 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 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二版) 朱青 编著
6.1 转让定价法规
根据控股比例标准判定关联企业案例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6.2.4 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在实践中,解决转让定价调整中国际重复征税 问题的办法之一,是有关国家在双边税收协定 中承担在对方国家对转让定价做初次调整后进 行相应调整的义务。
二版) 朱青 编著
6.3 预约定价协议(APA)
6.3.1 什么是预约定价协议 6.3.2 预约定价协议(APA)产生的历史背景 6.3.3 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 6.3.4 预约定价协议给各方带来的利益 6.3.5 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于申请预约定价协议 6.3.6 纳税人签订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限制 6.3.7 预约定价协议的谈签程序 6.3.8 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
首先,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482节的内容经过 一系列的修订虽然更加强化了税务部门对跨国公司 转让定价的管理,但新的转让定价法规仍然不能解 决所有有关转让定价的争议。
另外,国与国之间在转让定价问题上矛盾不断激化 ,从而要求有关国家尽快达成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 协议。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3)交易净利润率法(TNMM)
• 它是一种以独立企业在一项可比交易中所得获得的净利润 为基础来确定转让定价的方法。我国税法称其为“净利润 法”。根据交易净利润率法,纳税人在受控交易下取得的 净利润率应与可比交易情况下非受控纳税人取得的净利润 率大致相同。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交易净利润法建立的基础是,从长期来看,那些 在相同产业以及相同条件下经营的企业应取得相 同的利润水平。
的税务管理工作。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2003年~2005年期间,对美国6大 跨国医药公司调查发现: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6.2 转让定价审核、 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6.2.1 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6.2.2 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方法 6.2.3 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 1.英国与1915年颁布了转让定价法规—世界最早。 • 2.美国于1917年颁布了相同的法规。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 仅仅立法已经不能够限制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 税务部门必须有一套详尽的法律措施来限制并纠正 跨国企业的转让定价行为。
• 美国在这方面是最早采取行动。 • 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执法方面也更加严格。 • 90年代开始,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重视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6.2.2 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方法
•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 再销售价格法 • 成本加成法 • 其他合理方法。
• 传统交易法或价格法 • 利润法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税务机关都要将纳税人的关
联交易与所要参照的非关联交易进行可比性分析。 根据国税发[2009]2号文件,可比性分析的内容包 括: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 再销售价格法 • 成本加成法 • 其他合理方法。 • 传统交易法或价格法
• 利润法
•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税务机关都要将纳税人的关 联交易与所要参照的非关联交易进行可比性分析。 根据国税发[2009]2号文件,可比性分析的内容包 括:
• • • • •
(1)交易资产或劳务特性; (2)交易各方的功能和风险; (3)合同条款; (4)经济环境; (5)经营策略。
– 使用成本加成法应注意两个问题: (1)成本的口径和范围要符合本国会计制度的规定, 同时要求税务部门能获得企业准确的成本信息; (2)加成率的选择必须合理,应优先选取被调查的 受控方与非受控方进行可比交易使用的加成率。
• 成本加成法除可以用于货物销售转让定价的审核、调整
外,还可以用于劳务提供、无形资产转让、研发费用分
同的利润水平。
• 交易净利润率法比较净利润率而非总利润率。净利润等 于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和各种费用(不包括利息和所
得税税款)后的差额,其比总利润受交易条件差异的影
响要小,使用该指标调整转让定价比较科学。 • 交易净利润率法一般是比较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净利润 率。
• 交易净利润率法的使用步骤:
1)进行功能、风险分析,确定可比数据; 2)选择所比较的利润指标的年度; 3)对多年的利润率指标进行分析; 4)检验结果的合理性。
5. 调整方法的使用顺序
• (1)经合组织的要求 • 首先考虑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成法, 且没有规定使用顺序; • 只有上述三种传统方法无法采用时,才考虑使用利润法。
(2)我国的规定 • 国税发[2004]14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上述三种调整 方法(注:指三种传统的价格方法)均不适用时,可采用 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法进行调整,如可比利润法、利润分配 法、净利润法等。”但国税发[2009]2号文件取消了价格 法和利润法的排序,只要求企业和税务机关“选用合理的 转让定价方法”。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通过加强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可以促进企业合理定价、公 平竞争,同时也有助于防范国际避税风险。
02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框架
税务管理政策
国内税务法规
国内转让定价税务法规是税务管理的核心政策,包括纳税义务、 转让定价方法、合规性要求等。
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
与外国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对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税收逃 避等方面有重要作用。
总结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基本概念
转让定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联系的企业之间,为 均摊或转移利润而确定的产品或劳务的价格。转让定价的 税务管理是指政府对这一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重要性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对于防止企业利用转让定价进行不正当 的利润转移和税收逃避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维护公平竞 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案例二:某企业的税务优化方案
总结词
该案例介绍了一个中国企业如何通过税务优化方案来降低税负。
详细描述
该企业通过合理利用税法规定和优惠政策,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税务优化方案,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该方案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还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案例三:某地区的转让定价政策实践
总结词
税务审计与调整
接受税务机关的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合规 。
税务管理工具与技术
信息化管理系统
01
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
及时性。数据挖掘与分析工具 Nhomakorabea02
通过数据挖掘与分析工具,对大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发现
潜在问题和风险。
专家判断与咨询
03
依靠专业知识和经验,运用专家判断与咨询,对复杂问题进行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税前扣除; ➢ 将对企业跟踪稽查5年
2020/9/4
第二节 同期资料
三、免于同期资料准备的纳税人
➢ 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 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 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 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金额;
2020/9/4
第三节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二、转让定价调整的具体方法
方法
验证对象
比较对象
适用范围
可比非受控价 关联购销
格法
价格
再销售价格法 关联采购 价格
可比交易的价格
所有类型关联交易
再销售给独立第三方的价 一般仅适用于未对商品进行 格×(1-可比交易毛利率) 实质性增值加工的购销交易
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 率
➢ 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 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注:除上述之外的纳税人进行关联交易当年都必须准备同期资料,以
备税务机关核查
2020/9/4
第二节 同期资料
四、同期资料内容
➢ 组织结构 ➢ 生产经营情况 ➢ 关联交易情况 ➢ 可比性分析 ➢ 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二年5月 31日前将同期资料准备妥当,是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同期完成资料准备,并在税务 机关要求时20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供。
同期资料应自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保存10年,如果企业没有准备同 期资料则很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质疑和挑战,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的转让定 价的调整,税务机关有权在10年内对任何一个年度的转让定价进行调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
A公司
B公司
80%
D公司
22% C公司
20%
图6-3 公司关系示意图(3)
A公司 100%
30%
B公司 100%
D公司
C公司 100%
E公司
图6-4 公司关系示意图(4) 我国制定关联企业的标准…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 的原则与方法
6.2.1 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6.2.2 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方法
6.2.2 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方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CUP 2.再销售价格法 RPM 3.成本加成法 CPLM 4.其他合理方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
根据相同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 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 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审核和调整跨国关联企 业转让定价的一种相对最合理、最科学的方 法。
2)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先用受检方与非受控 方进行的交易来确定利润率,如果受检方没有从事过这类交 易,才可以采用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可比交易来确定利润率;
3)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使用多年的利润数据进行分析,而可 比利润法明确要求使用3年的利润数据进行分析;
4)交易净利润率法和CPM使用的利润水平指标均为净利润率; 但CPM还可以使用毛利润与经营费用的比率(贝里比率);
生的合并利润,按照各企业在其中承担的职能 和对合并利润贡献的大小来确定分配比例,并 根据这个分配比例在各关联企业之间分配合并 利润,从而最终确定某一关联企业合理转让价 格的方法。
我国称为“利润分配法”。
合并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分割有两种方法:
1)贡献分析法
即利润的划分要依据各关联企业对某笔受 控交易贡献的相对价值。
我国称为“净利润法”。
净利润法适用的步骤:
1)进行功能、风险分析,确定可比数据; 2)选择所比较的利润指标的年度; 3)对多年的利润率指标进行分析; 4)检验结果的合理性。
(4)交易净利润率法TNMM 与 可比利润法CPM 的区别
1)交易净利润法比较的是某项交易的利润水平;可比利润法 比较的是企业在三年内平均的总利润水平;
6 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6.1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 6.2 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 6.3 预约定价协议 6.4 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报告 6.5 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
6.1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
6.1.1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的产生和发展 6.1.2 关联企业的判定
6.1.1 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法规的产程的可比性 (2)购销环节的可比性 (3)购销货物的可比性 (4)购销环境的可比性
2.再销售价格法(RPM)
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再销售方)将购 进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 (再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 用(如关税)后的余额为依据,借以确定或 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使用成本加成法注意: 一是成本的口径和范围要符合本国会计制度的规 定,同时要求税务部门能获得企业准确的成本信 息; 二是加成率的选择必须合理,应优先选取被调查 的受控方与非受控方进行可比交易使用的加成率。
4.其他合理方法
(1)可比利润法 (2)利润分割法 (3)交易净利润法
(1)可比利润法(CPM) 指在可比情况下,按非受控纳税人(可比方)与其
6.2.3 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6.2.1 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1.总利润原则 按照一定标准将跨国公司的总利润分配给各关
联企业。
2.正常/公平交易定价原则(the arm’s length) 跨国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应按照无
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所体现的独立竞 争的精神进行分配,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能 影响利润在两者之间的合理分配。
他非受控纳税人从事同样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率 (利润水平指标)来推算受控纳税人(被检方)在 关联交易中应使用的转让价格。
我国允许采用可比利润法。
使用可比利润法的步骤:
1)寻找受检方; 2)选择利润率指标; 3)寻找可比方并找出其利润指标,将这些指 标与受检方的利润指标进行对比。
(2)利润分割法(PSM) 对若干个关联企业共同参与的一项关联交易产
转让定价法规针对的是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交 易作价。正确运用转让定价法规进行反避税, 首先就要准确地判定交易双方是否是关联企 业。
构成跨国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条件: 1. 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 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2. 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 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2)剩余利润分析法
对剩余利润的分配主要是考虑各关联企业所 特有的资产,尤其是其中的无形资产。
(3)交易净利润法(TNMM) 是一种以独立企业在一项可比交易中所得获
得的净利润为基础来确定转让定价的方法。
交易净利润法建立的基础是,从长期来看,那 些在相同产业以及相同条件下经营的企业应取 得相同的利润水平。
根据控股比例标准判定关联企业案例 注: 这里所采用的控股比例标准为25%,且采用A
公司控制B公司,B公司控制C公司,则A公司间 接控制C公司的间接控制标准。
A公司
公众
26%
74%
B公司
公众
26% C公司
74%
图6-1 公司关系示意图(1)
30%
A公司
B公司
26% C公司
图6-2 公司关系示意图(2)
1. 世界上最早的转让定价法规1915年在英国颁布。 2. 在这方面USA是最早通过立法采取行动的国家。 3. 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esp USA 不同程度
地强化了本国的转让定价法规,在执法方面也更 严格。 4. 90年代开始,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重视转让定 价的税务管理工作。
6.1.2 关联企业的判定
公平交易价格=再销售价格×(1-合理销售毛利率)
再销售价格法是一种根据非受控交易使 用的市场价格倒推算出关联交易应使用 的转让价格的方法。
一般,在再销售方使用了自己无形资产 的情况下,再销售价格法就不太适用。
3.成本加成法(CPLM) 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 (组成市场价格)为依据,借以确定关联企业合 理的转让价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