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流程的规范化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制度流程的规范化管理规定
T-人事-01-2020 一、目的:规范流程与制度的编制、审批、发放、实施、修改与作废控制,确保制度和流程简单、实用、有效,支撑基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各类制度流程。
三、制度流程的编制原则
3.1根据公司组织结构设置和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本部门主管工作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并为该制度流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制度梳理分为:项目部和管理人员制度两套,重叠内容两套制度中均要有体现。
3.3管理制度编写时,要优先采用流程图格式、表格、图片等简单、明了的方式表达,要尽量减少大篇幅的文字说明。
3.4编写时要充分沟通或征求意见,确保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逻辑清晰,能将工作管控住,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效果。
3.5管理制度审批时,要尽量简化流程或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不超过3个人签字,复杂工作不超过5个人签字等。
3.6各部门编制报批后的管理制度流程,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制度分级
五、制度流程编号
六、制度流程的格式要求
6.8正文格式要求:小四号字
七、制度审批权限
八、制度的部门变更、新增、修订、备案、发布要求
8.1职能调整:因公司机构变更,职能调整的部门,必须在一周内将需转交的制度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接,并将交接清单报制度管理部门备案。
8.2新增制度
当需要新增制度流程时,要先排查现有制度流程里是否有相关内容,是否可以在现有制度流程上进行修订完善。如无法在现有制度流程上修订完善,则填写
“制度流程新增审批表”,报行政人事部确认后,方可新增制定与报批等。
8.3修订制度
8.3.1制度流程实施中,发现内容不完善或与别的制度流程相冲突,或不能适应公司要求、使工作管控的,应予以及时修订完善。修订完善意见可由各部门提出,但需有制度流程归口部门进行修订完善。
8.3.2原则上,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年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集中梳理、排查、修订完善一次。
8.3.3为方便对比新老制度的差异,并决定是否修改,请在原制度修改前,打开菜单栏“工具”中的“修订”,显示出对原制度更改的痕迹。
8.3.4制度流程修订、换版后,编制部门在发布修订换版后的制度流程时,需特别注明之前的制度流程作废等。
8.4制度备案:编制部门将批准后制度流程的电子版、纸质版(签字原版),均报制度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要求必须在批准日期后两天之内备案完毕。
8.5制度发布:编制部门负责将批准后制度流程的电子版在公司钉钉中进行发布。
8.6每年1月1日前,各部门对本“部门有效制度流程清单”进行更新,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人事部一份,并与行政人事部核对相对应的制度流程是否备案等,确保本部门与行政人事部备案制度流程的一致性。
九、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9.1批准后的制度流程是公司运行的法律性文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保留相关运行的记录等证实性资料,以便备查。
9.2各单位负责人是制度流程在本单位有效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9.3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编制制度流程在公司范围内有效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9.4各部门负责人与各主管副总均有义务正确宣贯、传达公司制度流程要求,培训单位人员。
9.5各部门对本部门编制制度至少每月点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完善。
9.6凡是发现未按批准后的制度流程执行的,对责任部门负责人每次考核
十、实施、检查与考核
10.1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并在执行当中不断完善。
10.2凡是在本次本规定批准之前制定批准的同名称制度,或与本规定内容相冲突的制度流程一律作废,以本次批准内容为准。
10.3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修订与完善。
10.4凡违反本规定的,每次对责任人考核100-500元;严重的加重考核。十一、附表
附表1:部门制度检查记录表
附表2:部门有效制度清单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