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流程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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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运输流程及费用
铁路货物运输流程
(一)货运合同的签订
货运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发站运输至指定地点, 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货运合同的当事人是承运人、托运人与收货人。根据《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托双方必须签订货运合同。
铁路货运合同有预约合同和承运合同, 都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1、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以“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 (表4-3 简称为“订单” )作为合同书, 预约合同签订过程就是订单的提报与批准过程。
(1)订单提报
①托运人应于每月19日前向铁路提报次月集中审定的订单, 其他订单可以随时提报。
②托运人办理整车货物(包括以整车形式运输的集装箱)运输应提出订单一式两份; 与铁路联网的托运人, 可通过网络向铁路提报。
③订单内容应正确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订单审定
订单审定方式有集中审定、随时审定、立即审定等。集中审定是指为
编制次月月统计划, 对每月19日前提报的次月订单进行定期审定; 随时审定是指对未列人月编计划的订单进行随时受理随时审定; 立即审定是指对抢险救灾等必须迅速运输的物资审定的方式。
2、承运合同
承运合同以“货物运单” (简称为“运单” ,表4-4 同书。托运人按要求填写运单提交承运人, 经承运人审核同意并承运后承运合同成立。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为运输货物而签订的一种货运合同或货运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 运单既是确定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之间在运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原始依据, 又是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的申请书、承运人承运货物和核收运费、填制货票以及编制记录和理赔的依据。
零担货物和以零担形式运输的集装箱货物使用运单作为货运合同。整车货物与以整车形式运输的集装箱货物的货运合同包括经审定的订单和运单。
(二)货物的托运和承运
1、货物运单
⑴运单
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 为运输货物而签订的一种运输合同或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它是确定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之间在铁路运输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原始依据。货物运单即是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的申请书, 也是承运人承运货物和核收运费、填制货票以及编制记录和备查的依据。货物运单由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两部分组成。
⑵货物运单的传递过程。
货物运单:托运人T发站T到站T收货人。
领货凭证:托运人T发站T托运人T收货人T到站
⑶运单种类
①现付运单:黑色印刷
②到付或后付运单:红色印刷
③快运货物运单:黑色印刷, 将“货物运单”改为“快运货物运单” 字样
④剧毒品专用运单:黄色印刷, 并有剧毒品标志图形。
⑷运单的填写
运单填写的基本要求
l 正确:要求填记的内容和方法符合规定。
l 完备:要求出记的事项, 必须填写齐全, 不得遗漏。如危险货物不但填写货物的名称, 而且要填写其编号。
l 真实: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 内容不得虚假隐瞒。如不能错报、匿报货物品名。
l 详细:要求填写的品名应具体, 有具体名称的不填概括名称, 如双人床、沙发、立柜不能填写为家具。
l 清楚:填写字迹清晰, 应使用钢笔、毛笔、圆珠笔或加盖戳记、打字机打印或印刷等方法填写,不能用红色墨水填写, 文字规范, 以免造成办理上的错误。
更改盖章:运单内填写各栏有更改时,在更改处, 属于托运人填记事项,应由托运人盖章证明; 属于承运人记载事项,应由车站加盖站名戳记。
2、货物的托运与受理
⑴托运: 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单和运输要求, 称为货物的托运。
所托运的货物应符合一批的要求, 不得将不能按一批托运的货物作为一批托运。
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 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托运人向车站提出货物运单, 即说明其向铁路详细而正确提出了书面申请, 并愿意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履行义务, 且货物已准备就绪, 随时可以移交承运人。
⑵受理: 车站对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经审查符合运输要求, 在货物
运单上签上货物搬入或装车日期后, 即为受理。
3、进货与验货
⑴进货: 托运人凭车站签证后的货物运单,按指定日期将货物搬入货场指定的货位即为进货。
托运人进货时, 应根据货物运单核对是否符合签证上的搬入日期品名与
现货是否相等。经检查无误后, 方准搬入货场。
⑵验货: 进货验收是为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完整以及划清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检查疏忽, 则可能会使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进入运输过程, 造成或扩大货物的损失。
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货物的名称、件数是否与货物运单的记载相符。
②货物的状态是否良好。
③货物的运输包装和标记及加固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托运人托运货物, 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 使用符合运输要求, 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
④货物的标记(货签)是否齐全、正确。
⑤货件上的旧标记是否撤换或抹消。
⑥装载整车货物所需要的货车装备物品或加固材料是否齐备。
4、货物的件数、重量
在铁路运输过程中, 保证货物的件数和重量的完整是承运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 铁路明确规定了确定货物件数和重量的范围。
按整车运输的货物,原则上按件数和重量承运, 但有些非成件货物或一批货物件数过多而且规格不同, 在承运、装卸、交接和交付时, 点件费时、费力,只能按重量承运,不再计算件数。只按重量承运, 不计算件数的货物有:
l 散堆装货物
l 以整车运输的规格相同(规格在3种以内视为规格相同)的货物件数超过2000 件
l 规格不同一批数量超过1600 件的成件货物整车货物与集装箱货物,由托运人确定重量; 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或有过秤清单及一件重量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称量的货物外,由承运人确定重量, 并核收过秤费。
5
、货票
整车货物装车后(零担货物过秤完了, 集装箱货物装箱后), 货运员将签收的运单移交货运室填制货票, 核收运杂费。
货票是铁路运输货物的凭证,也是一种具有财务性质的票据, 可以作为承运货物的依据和交接运输的凭证。
货票一式四联。甲联为发站存查联; 乙联为报告联,由发站报发局; 丙联由发站给托运人报销用。丁联为运输凭证, 由发站随货物递交到站,到站由收货人签章交付, 作为完成运输合同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