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名词解释 简答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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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管理

适航管理
12、在发现失效后使用机组程序,通过稳定的机组改正措施能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
第二章
13、中南管理局:广州、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深圳监管办。东北管理局:沈阳、吉林、黑龙江、大连监管办。
第三章
14、CCAR121部适用于:①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②座位数超过30座或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③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经批准的标准:是指经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或者认可的持续适航性资料,技术文件、管理规范和工作程序。
运行机制:是指组成航空器维修工程体系的各个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用一定的程序和制度所形成的相互联系和联系方式的总和,并通过它促进维修生产按照预定的目标不断运转,使维修生产处于最佳的结合与运转状态。
全寿命周期:是指一架新飞机从引进开始、经过长期的使用维修、直至退役的过程。
29、全寿命周期:是指一架新飞机从引进开始、经过长期的使用维修、直至退役的过程。
30、借鉴FAA的持续适航维修循环模型,我国提出了持续适航维修的运行机制新思想,运行机制可概括为:一个标准,一条主线,二个机制,三个系统。
31、二个机制:可靠性控制,自我质量审核。
第六章
名词解释:
维修:是指对民用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部件所进行的任何检测、修理、排故、定期检修、翻修和改装工作。
(二)我国持续适航维修的运行机制的新思想P88
答:借鉴FAA的持续适航维修循环模型,结合我国的CCAR121和CCAR145的适航法规的要求,我们提出了持续适航维修的运行机制新思想。航空维修的运行机制可概括为:一套标准、一条主线、二个机制、三个系统
1、一套标准:将技术资料管理发展为技术标准控制

民航常用名词解释

民航常用名词解释

民航常用名词解释民航飞机基本参数:机长:或称全长,指飞机机头最前端至飞机机尾翼最后端之间的距离。

值得注意的是机长与机身长是不同的,机身长的概念较少使用,一般指机身段的长度。

机高:指飞机停放地面时,飞机外形的最高点(尾翼最高点)的离地距离。

翼展:指飞机左右翼尖间的距离。

这个参数在实际运作中较为重要,要确定飞机滑行路线、停放的位置、安全距离时均以它作为重要指标。

最大起飞重量:指飞机适航证上所规定的该型飞机在起飞时所许可的最大重量。

最大着陆重量:是飞机在着陆时允许的最大重量,它要考虑着陆时的冲击对起落架和飞机结构的影响,大型飞机的最大着陆重量小于最大起飞重量,中小飞机两者差别不大。

由飞机制造厂和民航当局所规定。

空机重量:或称飞机基本重量,指除商务载重(旅客及行李、货物邮件)和燃油外飞机作好执行飞机飞行任务准备的飞机重量。

民航飞机性能参数:业载:业务载荷,也称商载。

指飞机可以用来赚取利润的商业载荷,它包括3个部分。

①旅客:总重量为座位数X旅客平均重量,我国一般旅客(含随身携带的行李)平均重量按75公斤计算。

②行李:这里指旅客托运的行李,在飞机货舱。

③货物:在客机上和行李混装,由于行李是散装的,占体积较大,因而目前货物多采用集装箱或集装盒以充分利用容积,来装运行李。

巡航:飞机完成起飞阶段进入预定航线后的飞行状态称为巡航。

飞机发动机有着不同的工作状态,当发动机每公里消耗燃料最少情况下的飞行速度,称为巡航速度。

爬升速度(爬升率):指飞机每分钟上升的垂直方向的高度。

航程:飞机起飞后、中途不降落,不加燃料和滑油,所能飞跃的距离。

民航基本概念:民航飞机组成:主要由机翼、机身、动力装置、起落装置和稳定操纵机构组成机翼:产生飞行所需升力,支持飞机在空中飞行,也有稳定操纵的作用;机身:装载机组成员、旅客、货物和提供安装飞机操纵机构的场所,同时机身也将飞机其它部件连接在一起形成整体;动力装置:产生飞机的前进动力,除常听说的发动机外,还包括一系列保证发动机正常工作的系统极其附件;起落装置:支持飞机并使飞机在地面或水面起落、滑行和停放;稳定操纵机构:飞行中维持飞机稳定和平衡,并使飞机能被操纵、控制,包括尾翼、副翼等操纵舵面和相关传动机构。

国际经济法的简答题和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法的简答题和名词解释

1.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2.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3.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

4.代位求偿权: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金。

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后,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基于保险事故对东道国所享有的索赔权及其它权益,向东道国索赔。

5.反倾销税:是进口国对于来自外国的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是阻止倾销产品进口和消除倾销造成的损害。

6.倾销: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就构成倾销。

7.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的标志,通常由文字、图形或其结合组成。

8.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通常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权等。

10.BOT(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11、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指一国商业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

12、外资企业:根据东道国法律设立,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属于东道国法人。

1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1945年正式成立。

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协调成员国货币政策的国际组织。

14、不质疑条款:对转让的技术的合法性不得提出异议。

15、国际重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同时课税。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其他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指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指导国际经济活动、构成国际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3、经济主权: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在其境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自由地行使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5、承诺:是指受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6、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巴黎国际商会以国际贸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惯例为基础,于1936年首次公布的具有国际性的解释通则。

此后,该通则在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89年、1999年、2009年经过多次补充和修订。

7、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8、根本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的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9、提单:指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书面凭证。

10、预借提单:指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没有装船或在装船过程中,应托运人的请求即时签发的提单。

即该提单签发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

11、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签发提单时,应托运人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至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

12、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承运人未加注货物表面状况不良的提单。

13、适航:承运人提供能够对抗海上危险的船舶和船员的义务。

民用航空 适航管理(2)

民用航空    适航管理(2)

1.早期适航性的定义: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性质。

2.(简答)上述列举的适航性定义和解释不尽相同,但其共性的几个要点①均局限于民用航空器②均以在实际飞行中所应具有的安全性为归宿。

④适航性是以预期运行环境的航空器使用限制为界定条件的③强调了综合因素⑤持续运行的动态因素—维修和使用等。

3.(简答、名词)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定义/品质: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件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选择、判断、填空)适航性是出于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

5.适航性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

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6.通观各国适航标准,大体有如下共同特点①适航标准的法规性。

②适航标准的务实性。

③适航标准的稳健性。

④适航标准的平衡性。

7.通过对适航性法规的分析,可以揭示出航空器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

①是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②是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8.一架航空器的基本质量,首先取决于它的初始设计和制造。

9.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10.(考)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11.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可相对分为两大类:①初始适航管理②持续适航管理12.民用航空器是适航管理的主要对象和最终目标。

13.(考)适航管理的特点:(具有一些国际间普遍承认的特点)①权威性和法规性②国际性③完整性和统一性④动态发展性⑤独立性14.适航管理按照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①立法、定标②颁发适航证件③监督检查15.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因素:①民用航空从业人员尤其是驾驶员的素质②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等航空产品的设计、制造水平③航空器材的供应④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维修质量⑤机场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性能状态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⑦航空营运人、航空器维修部门、航空(空、地勤)院校的资格⑧空中保安措施⑨气象保证16.在人的因素中,机组责任是引发飞行事故的第一大原因。

[讲解]适航-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讲解]适航-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适航- 名词解释简答论述1适航性:民用航空器在预定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条件下,能满足最低安全标准,并能顺利飞行所必须具备的品质。

2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1定义: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2分类:初始适航管理;持续适航管理 3管理方法:以航空器的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证等证件的管理为中心,通过颁发证件前的审查、鉴定,以及颁发证件后的监督管理等方式对适航性进行控制。

4主要内容:立法、定标;颁发适航证件;监督检查。

5特点:权威性和法规性、国际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动态发展性、独立性3适航管理机构:1立法决策层-负责适航立法工作,并全面负责我国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环节的管理。

目前我国适航管理立法决策层为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和飞行标准司;2执行层-执行层在适航司领导下负责相应地区的适航审定、适航监督等工作。

目前我国适航管理执行层为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民航各省级航空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3基础层-适航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实施适航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委任代表”制度。

4我国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①1995年10月30日由八届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通过②是从事民航活动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①国务院1987年发布②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③概括了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对航空器适航的宗旨、适用范围、性质、管理者、管理方法、权限和处罚作了明确规定。

3《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①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发布②涉及范围:适航管理、人员执照、机场管理、航务管理、航空运输、航空保安、搜寻救援、事故调查等各方面4《适航管理程序AP》:是适航管理规章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程序5《资讯通告AC》: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6《适航管理文件AMD》:是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运营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用的形式7《适航指令CAD》:指当某些产品已经民航局审定,但后又发现有不安全情况,由民航局发出加以纠正的文件形式8《技术标准规定CTSO》:指民用航空器上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5飞行品质:1定义:飞行品质指为了保证飞行安全和实现预期的任务所必需的飞机飞行特性,包括操纵性、稳定性和配平。

适航管理

适航管理

第3部分 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介 绍
持续适航有关规章: • CCAR-145: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 CCAR-91,CCAR-135,CCAR-121:运行规章; • CCAR-9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 CCAR-135《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 格审定规则》 • 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 合格审定规则》
课程编码:AA003
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课程目的
• 了解适航管理基础知识 • 了解有关中国民航适航管理机构 • 熟悉一般适航管理工作程序
主要内容
一、适航管理概述 二、中国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有关机构 三、适航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介绍(含网上 信息) 四、与航空公司相关的示例
第1部分 适航管理概述
有关的术语: • 适航标准:又称为最低安全标准,是一类技术标准,是国 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它是法律的、强制执行 的最低安全标准。 • 我国的适航标准主要参考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FAR\JAR, 结合国情制定的,是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一部分。 • 适航性责任:航空器的设计、制造单位,对航空器的初始 适航性负主要责任;航空器的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维 修单位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适航部门作为 国家政府部门,对航空器各设计、制造、使用、维修进行 审定、监督和管理。
第3部分 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介 绍
CCAR-121部介绍: 1)目的: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进 行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 2)适用范围: (1)使用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 多发飞机实施定期载客运输飞行。 …..
第3部分 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介 绍
• CCAR-121部介绍: 3)与飞机维修有关的条款 J章-特殊适航要求 K章-仪表和设备要求 L章-飞机维修 V章-记录和报告(部分)

适航管理课程-考试完整版

适航管理课程-考试完整版

1、简述适航性的基本定义和内涵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2、理解适航标准、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的制定和修订过程。

适航标准是为保证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适航标准是通过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吸取历次飞行事故的教训,经过必要的验证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不断修订而成的。

适航管理程序是CCAR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程序,由各级适航部门根据专业分工起草、编写,经征求公众意见后,由民航局适航司司长批准发布。

咨询通告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

由各级适航部门根据分工起草、编写,由民航局适航司司长批准发布。

制定程序:(1)由民航局适航部门主管业务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2)将初稿在适航部门内部征求意见;(3)修改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4)将征求意见稿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必要时开听证会或请专家审议;(5)召开司务会审议;(6)完成报批稿在适航部门内部各处会签;(7)报民航局适航司司长批准发布。

3、民航运输事故率及其原因分析4、适航标准给出的最低安全水平是多少最低安全水平的最低有两层含义,一是表明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二是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即为将某种危险降低到最低可接受水平之下,此种危险所付出的代价会显著超过在安全性方面收益这样的一个平衡点。

5、哪些单位或部门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责任?保持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各方都负有重要责任,称为适航性责任。

其中: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从设计图纸、原材料的选用到飞机试制、组装直至取得型号合格批准和生产许可,要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航空器的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所属的飞行人员等)和维修单位(包括维修人员和检验人员等)要对其使用和维修的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维修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维修

第七章第七章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维修第一节第一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一.适航管理的意义和作用1.适航性(Airworthiness)定义:适航器适合在空中飞行的性质或性能。

作用:保证飞行安全。

只有适航性达标,才允许飞行,否则禁止飞行。

内容:1)航空器整体和某一部件、系统的安全性;2)外界环境和航空器的内在性质决定使用范围;3)适航管理时限:从航空器制造到整个使用寿命期。

2.适航管理及适航标准适航管理:针对民用航空器的制造、使用和维修的安全问题,由适航部门制定的法规,具有强制性,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适航标准:为保证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管理的内容:1)1)制定和修改适航标准和审定监督规则;2)2)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进行型号合格审定;3)3)对航空器制造厂的生产进行审定,发放生产许可证;4)4)对注册的民用航空器进行适航检查,发放适航器适航证;5)5)对航空器的使用者提出要求和使用限制,监督航空器的适航完整性;6)6)对维修单位进行审查,发放维修许可证,监督检查维修的质量保证;7)7)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发放执照,保证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适航管理的作用:保证航空安全,保证航空器安全运行。

二.适航管理机构1.国际机构:国际民航组织(ICAO)2.国内机构:民航总局适航司:立法决策;地区管理局适航处:执法监督;适航主管机构委任代表:基础工作。

三.适航管理的文件和证件1.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理》:国务院通过;《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中国民航总局制定。

CCAR-25 运输飞机规章CCAR-33 发动机规章CCAR-37 航材、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CCAR-45 民用航空器国籍规章CCAR-65 维修人员合格审定规章(到2007年12月止)CCAR-66 维修人员合格审定规章(2008年开始全面生效)CCAR-145 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CCAR-39 航空器适航指令。

海商法名词解释

海商法名词解释
海难救助(Salvage at sea)又称海上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的船舶、货物和客货运费的全部或部分, 由外来力量对其进行救助的行为,而不论这种行为发生在任何水域
新杰森条款(New Jason Clause)当船舶因船长、船员或引航员的过失发生事故而采取救助措施时,即 使救助船与被救助船同属于一个船公司,被救助船仍须支付救助报酬,而且该项救助报酬可作为共同海 损费用,由各受益方分担
委付(Abandonment)是指放弃对保险标的的权利,即被保险人单方面明确表示将其对保险标的的全 部权利和利益抛弃,转让给保险人的行为
船舶失踪:船舶在合理时间内为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为船舶失踪。 船舶失踪视为实际全损,被保险人无须向保险人委付被保险船舶
船长的代理职能(Function of Agent):是指船长在法律所规定的代理权限内以船舶所有人或承运人的 名义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并将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直接对于船舶所有人或承运人承受的一种 职能
船长紧急处分职能(Fucnction of Meeting an Emergency)是指船长在紧迫情况下,为了维护船舶、 床上人员及其所载货物的安全而采取的非常措施以应付突然事变的权利
单一责任限制(Single Liability Limitation):指当事人双方互为责任人和索赔人的情况下,各自的海 事赔偿责任限额应就互相冲抵后的差额为计算基准
3
交叉责任限制(Cross Liability Limitation)当事人互为责任人和索赔人的情况下,各自的海事赔偿责 任限额应为各自的索赔额为计算基准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或因合同互相对方的违约行为 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务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民用航空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适航管理

名词解释1.民用航空器: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以外的航空器。

2初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其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3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

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4持续适航: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

5适航指令:是民航局授权适航部门对民用航空产品怕发的强制性检查要求、改正措施或使用限制,其内容惹急飞行安全,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6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适航管理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其规律的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

7 适航性: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性质。

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性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9.零部件:指任何用于或拟在民用航空产品上使用及安装的材料、仪表、机械、设备、零件、部件、组件、附件及通信器材等。

10.PMA(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是民航局批准按照在一伙的型号合格证件的航空器上,作为加改装或更换用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凭证。

11.CTSOA(技术项目规定项目批准书):是批准技术标准规定项目的制造人的设计和生产合格的凭证。

民用航空适航管理

民用航空适航管理

名词解释1.民用航空器: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以外的航空器。

2初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其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3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

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4持续适航: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

5适航指令:是民航局授权适航部门对民用航空产品怕发的强制性检查要求、改正措施或使用限制,其内容惹急飞行安全,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6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适航管理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其规律的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

7 适航性: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性质。

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性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9.零部件:指任何用于或拟在民用航空产品上使用及安装的材料、仪表、机械、设备、零件、部件、组件、附件及通信器材等。

10.PMA(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是民航局批准按照在一伙的型号合格证件的航空器上,作为加改装或更换用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凭证。

11.CTSOA(技术项目规定项目批准书):是批准技术标准规定项目的制造人的设计和生产合格的凭证。

适航简述

适航简述
适航简述 (一)
Q400 涡轮螺旋桨支线飞机
当你看到自己研制的新飞机飞向祖国的蓝天的时候,你的心里是什么滋味;但是你要 知道,在这新型飞机研制成功的背后,有多少科研人员,多少施工人员,多少服务人员共同努 力,经过了多少个日夜的辛勤劳动,付出了多大的心血才取得今天的丰硕成果.
2
序言
一架新型的飞机从总体设计方案开始到设计定型;工艺准备,生产 定型到出厂;试飞到安全飞上兰天需要很性能多,很多的步骤。而每 一个步骤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工序控制,质量检查。
民用航空产品(补充)型号合格证/批准书申请书 符合性方法表 型号合格审定大纲 型号资料审查表 制造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验证文件摘要 问题纪要 制造符合性检查记录 型号检查核准书 型号检查报告(飞机) 第一部分 地面符合性 符合性检查清单
适航条款修定
适航标准相当于民用航空法律;适航标准的制定取自于民用航空, 服务于民用航空,在应用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通常FAA对使用 中发现的问题,采用发表咨询通报的方法;例如AC N0:20-107A用于 复合材料飞机结构的使用适航标准;有的可采用专用条件的方法;使 用一短时间以后,对有通用内容的,可组织有关专家讨论通过,民用 航空总局批准后,修定编入适航标准条款中;CCAR采用的方法基本上 与FAA相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曾对CCAR21进行了三次修定, CCAR25 是1985.12.31制定的;1990.07.18进行了第一次修定; 1995.12.18 进行了第二次修定; 2001.05.14进行了第三次修定.
FAR121部对航空器的维修作业必须符合法定技术文件的要求,规
定航空器的维修必须要做记录,重要的维修必须报适航当局批准;航 空器实施维修作业采用的工具、设备和测试仪器以及更换器材,必须 是航空器设计、制造部门推荐的或经民航总局批准或认可的;

保险类名词解释

保险类名词解释

历年制赔付率=(已决赔款支出+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本年保费收入+上年保费收入)*50%]满期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满期保费意外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意料中的事故。

代位求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是财产保险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积极的保障意义:1、被保险人可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通常都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信,这往往是其他责任方无法比拟的。

2、保险公司的求偿权仅限于其赔偿金额,超出的部分仍归被保险人所有。

3、在获得保险赔款之前,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求偿权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优于保险公司。

但是,被保险人要想享受上述便利,还必须保证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不致因其行为而受到损害。

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而将保险费予以提存的各种金额。

要约——投保人提出订立保险合同建议的法律行为。

毛费率——由净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

风险单位——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害范围,简称“险位”,实务中以一个投保单位或一个保险标的为一个风险单位。

责任累积——当保险人承保的各部分财产(属于一个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累计超过其规定的自留额(或分保合同的总限额)时,就产生了责任累积的情况。

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而将保险费予以提存的各种金额。

保险保障基金——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

飞机适航的定义

飞机适航的定义

飞机适航的定义以飞机适航的定义为标题,本文将从飞机适航的概念、适航性要求、适航证书及适航检验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飞机适航的概念飞机适航是指飞机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飞机在各种情况下的安全和可靠性。

适航的定义涵盖了飞机的设计、制造、维修、运营等各个环节,旨在保证飞机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

二、适航性要求飞机适航性要求是指飞机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需要满足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

适航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强度:飞机的结构要足够强度,能够承受正常运行和突发情况下的载荷,确保飞机不发生结构破坏或失效。

2. 控制性能:飞机的操纵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控制性能,能够满足各种飞行阶段的操作需求,确保飞机的操纵稳定性和可靠性。

3. 燃油系统:飞机的燃油系统应安全可靠,能够满足飞机的燃油供应需求,并具备防火、泄漏等保护措施,确保飞机的燃油系统不发生故障或事故。

4. 电气系统:飞机的电气系统应具备良好的供电能力和故障保护措施,确保飞机的电气系统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航电系统:飞机的航电系统应安全可靠,能够提供准确的导航和通信功能,确保飞机的导航和通信能力。

6. 内部环境:飞机的内部环境应舒适、安全,满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基本需求。

7. 飞行性能:飞机的飞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起飞性能、巡航性能、爬升性能、降落性能等,确保飞机的飞行安全和经济性。

三、适航证书适航证书是飞机适航的法定依据,是飞机投入运营前必须获得的必要文件。

适航证书由相关的航空主管部门颁发,表明该飞机符合适航性要求,并具备正常运行的能力。

适航证书的发放需要满足一系列的适航标准和规定,包括飞机设计文件的审查、制造工艺的验证、试飞和适航检验等。

四、适航检验适航检验是飞机在运营期间进行的周期性检查,旨在确保飞机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

适航检验包括日常的维护保养、定期的大修和特定的适航检查等。

适航检验主要包括飞机的结构检查、系统设备的检查、飞行性能的检查等,以发现和排除潜在的问题,确保飞机的正常运行。

浅析适航义务的相对性

浅析适航义务的相对性

浅析适航义务的相对性浅析适航义务的相对性“适航〞一词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概念,船舶适航性的历史可以说与船舶的历史一样久远。

自有船舶进行海上运输时起,船东提供适航性船舶载运货物以完成海上冒险之义务就开始建立。

适航义务的英文名是Seaworthiness,它可以说是海商法的根本主题。

因此,研究适航义务的相对性就显得格外重要。

船舶适航原是英美海商法的概念,在1924 年?海牙规那么?第3条第1 款规定:“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谨慎处理:使船舶适于航行;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和供给船舶;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平安地收受、运输和保存货物。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适航义务直接关系着承运人在承当责任时的责任大小,亦或者是免责,不承当责任。

而在中国,我国?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给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平安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这一规定与?海牙规那么?是一致的。

何谓适航,船舶适航是指船舶的一种状态,意味着船舶具有抵御风险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适航其实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在不同的海域或者是不同的季节,对于不同的航次,装载了不同的货物等等都会导致不同的运输风险,由此,对于适航的标准也就大不相同了。

此处,我刚从三个方面来论述适航义务的相对性。

一、适航义务的内容适航义务的内容有三:第一,针对船体本身而言,适航,也就是要求船舶应该巩固、水密、船上的各种航行设备应该处于良好状态――适船。

第二,针对船上的船员而言,适航,也就是要求船长和船员的配备,既要在数量上充足,又要在质量上过关――适船员。

第三,针对船上的载货处所而言,适航,也就是要求用于装货的船舱必须清洁平安,并且必须适于装载特定的货物――适货。

海上的天气风云莫测,谁都无法预见到下一次天气的变化是怎么样的,所以针对不同的环境、海域都对船舶有着不同程度的要求,不能机械的认为一般标准就是绝对的标准。

大型飞机的适航性

大型飞机的适航性

四、材料、零部件和 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随机审查批准 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的批准或认可
四、材料、零部件和 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1 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批准方式:
颁发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颁发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与产品的型号或补充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一起批准 民航总局规定的其它方式
一、常用适航术语
型号合格审定体系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针对某一具体产品的型号合格证 申请而组建的型号合格审定工作体系。该体系包括型号合格审定 委员会(Type Certification Board,TCB)及其所属的型号合格 审查组(Type Certification Team,TCT) 、授权审查部门 (Authorized Certification Department, ACD) 、项目工程 师(PE) 、预备或正式工程委任代表(DER)和生产检验委任代 表(DMIR) 。必要时,该体系还将包括维修审查委员会(MRB)
(1) 申请航空器型号合格证书的,应提交航空器型号的设计特征、三面图和基
本数据; (2) 申请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书的,应提交发动机型号的设计特征、工作特 性曲线和使用限制说明; (3) 申请螺旋桨型号合格证书的,应提交螺旋桨型号的设计特征、工作原理和 使用限制说明; (4) 相应的验证计划。
二、型号合格审定程序
三、工程技术资料的评审
1.3 应力分析 评审试验型航空器结构强度报告,包括破损安全结构、疲劳、风挡鸟 撞、机舱内部安排等报告。 审查重点为:方法和假设是否适用于设计;是否分析了所有加载情况; 是否已使用了可接受的允许应力值;是否为正安全裕度。 2. 设计与构造 2.1 设备和系统安装的鉴定 所有设备、系统和附件的安装和布局应要实体模型和/或航空器上进行检查。 各种设备部件构均应有适合的构件支持固定 。 2.2 主要装配和安装图 在工程项目初期开始审核主要装配和安装图,审查重点如下: (1) 使用材料的规范或说明书。 (2) 检查主要零件细节设计如:钣金件中弯曲半径、倒角、制造方法、锻造、 焊接、容差规定、热处理、连接、铸造、连接锁定方式、应力集中的消除、 预防腐蚀方法和检验措施等 。

第二章 适航要求

第二章 适航要求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3.飞行器适航基础问题y1.为什么要提出适航的概念?y2.适航的定义及其要素是什么?y3.适航性与飞机设计的关系?y4.航空器适航性的影响因素?y5.适航标准是确保民用航空器适航性所制定的最高安全标准还是最低安全标准?y1. JAR/FAR/CCAR由什么机构颁布(中文或英文全称)y2. 航空器除需满足产品型号合格证标准之外,还需满足的标准是什么y3. 适航标准的适用性在适航标准的哪一分部中进行描述y4. 为提高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适航标准需以最高的严格度来制定和实施()y5. 我国的适航管理法规以什么为主要参考内容?y6. 我国民用航空器的登记机构是哪个?y7. 我国的航空器国籍标志是什么?y8. 什么是挂旗公司y9. 航空器在登记国之外飞行时,航空器内发生的法律行为和事件不适用登记国的法律()第二章适航要求适航要求、规章与标准1航空器适航标准的适用性3航空器适航标准的结构2我国适航管理法规4第二章适航要求适航要求、规章与标准1航空器适航标准的适用性3航空器适航标准的结构2我国适航管理法规4名词缩写y CAA:各国民用航空管理局(Civil Aviation Authorities)y FAA:联邦航空管理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y FAR:联邦航空规章(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s)y JAA:联合航空管理当局(Joint Aviation Authorities)y 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y JAR:联合航空要求(Joint Aviation Requirements)y 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y CCAR: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适航规章y标准(Standard)y被颁布用来定义设计准则的技术文件,是一种强制性标准。

关于船舶适航所包含内容的探讨

关于船舶适航所包含内容的探讨

关于船舶适航所包含内容的探讨张鹏飞【摘要】船舶适航是海商法下一个重要的概念,无论是在海上保险还是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对于船舶适航的要求都是作为一个首要条件而存在的.然而对于船舶适航所包含的内容及适航的判断标准,在法律界及实务界却存在很大分歧.结合英美法下诸多关于适航的判例,对船舶适航所包含内容进行探讨.【期刊名称】《世界海运》【年(卷),期】2012(035)004【总页数】5页(P50-53,56)【关键词】船舶;适航;英美法【作者】张鹏飞【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正文语种】中文船舶适航可以被定义为:船舶抵御通常可预见的风力、海浪和其他天气条件的能力。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海牙及海牙-维斯比规则第3(1)条规定,承运人应“恪尽职责(due diligence)”在开航前或开航时“(a)使船舶适航;(b)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物品;并(c)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1]我国《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然而适航这一术语在许多方面都是相对的,其随船舶所从事的航次、船级并最终随船舶建造的发展而变化。

该术语的相对属性使它的含义模糊不清又包罗万象。

笔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判断船舶是否适航所通常考虑的因素。

一、船舶结构及其他船上设备1.船壳要成为适航的船舶,船壳必须水密、牢固和强壮,以安全地抵御将遭受的海上风浪。

[2]就此而言,老旧船舶的舱壁、钢板和铆钉等必须处于良好的状态。

在The Torenia①The Torenia [1983]Lloyd’s Rep Vol.2210-234,Queen’s Bench Division in Admiralty Court by Mr.Justice Hobhouse.一案中,船舶因船壳结构锈蚀而强度严重不足,被判定为不适航,另外,在The Toledo②The Toledo [1995]Lloyd’s Rep Vol.140-53,Queen’s Bench Division in Admiralty Court by Mr.Justice Clarke.一案中,船舶在建造时遭受了超出其所能承受的压力,导致内部结构边框和撑架变形,使钢板损坏,从而导致该船不适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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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名词解释简答论述1适航性:民用航空器在预定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条件下,能满足最低安全标准,并能顺利飞行所必须具备的品质。

2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1定义: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2分类:初始适航管理;持续适航管理3管理方法:以航空器的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证等证件的管理为中心,通过颁发证件前的审查、鉴定,以及颁发证件后的监督管理等方式对适航性进行控制。

4主要内容:立法、定标;颁发适航证件;监督检查。

5特点:权威性和法规性、国际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动态发展性、独立性3适航管理机构:1立法决策层-负责适航立法工作,并全面负责我国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环节的管理。

目前我国适航管理立法决策层为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和飞行标准司;2执行层-执行层在适航司领导下负责相应地区的适航审定、适航监督等工作。

目前我国适航管理执行层为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民航各省级航空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3基础层-适航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实施适航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委任代表”制度。

4我国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①1995年10月30日由八届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通过②是从事民航活动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①国务院1987年发布②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③概括了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对航空器适航的宗旨、适用范围、性质、管理者、管理方法、权限和处罚作了明确规定。

3《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①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发布②涉及范围:适航管理、人员执照、机场管理、航务管理、航空运输、航空保安、搜寻救援、事故调查等各方面4《适航管理程序AP》:是适航管理规章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程序5《资讯通告AC》: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6《适航管理文件AMD》:是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运营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用的形式7《适航指令CAD》:指当某些产品已经民航局审定,但后又发现有不安全情况,由民航局发出加以纠正的文件形式8《技术标准规定CTSO》:指民用航空器上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5飞行品质:1定义:飞行品质指为了保证飞行安全和实现预期的任务所必需的飞机飞行特性,包括操纵性、稳定性和配平。

好的飞行品质使飞行员飞行时感到舒适、操作简便、能准确安全的完成任务。

2组成:配平,稳定性和操纵性。

3配平:①为了飞机保持在所要求的定常飞行姿态,对各操纵面配平片所进行的调整,目的是使经过配平的飞机驾驶力为零。

②关键配平状态:起飞、进近、平飞;4稳定性:①飞机在定常飞行状态,如水平直线飞行时,受到外界因素干扰(突风),使飞机偏离原运动状态。

如扰动消失后,飞行员不需干预飞机,飞机能自动恢复到原先的飞行状态的能力。

②按照运动性质可分为飞机纵向静稳定性、横航向静稳定性、纵向动稳定性、横航向动稳定性;5操纵性:①广义的讲是指飞机“听从”飞行员操纵杆、舵、油门、襟翼、减速板等而改变其飞行状态的特征。

②主要涉及杆力、杆位置和跟随性;7飞机防范能力:1结冰危害①影响飞行气动特性和飞行特性显著变化②升力减小、阻力上升,使失速提前,操纵性恶化、稳定性变差③引起喷气式发动机压气机叶片振动,损坏发动机甚至导致熄火2防冰①机翼前缘:影响升力系数、阻力系数②涡轮发动机进气口前缘内侧:使进气分布不均引起震动,冰层脱落进入,造成机械损伤③螺旋桨结冰:效率下降④活塞式发动机汽化器结冰:影响发动机正常工作⑤风挡:影响视界⑥天线:影响通讯⑦总静压口:影响高度表、空速表等3防火①要有足够数量和类型的手提式灭火瓶/固定式灭火系统②座舱、货舱、行李舱材料不易燃,能自灭③可燃液体防火④动力装置防火⑤氧气系统、电气设备等防火4防闪电雷击①要有防闪电装置②金属要搭接到机身上,有放电③非金属要分流④燃油要布置在闪电不易击中的地方8发动机台架实验主要试验项目名称、要求、目的:1活塞式:①校核试验:确定功率特性②振动试验:输出轴的弯曲、震动特性曲线,不因疲劳而损坏③爆震试验:不允许出现爆震(独有)④持久试验:150小时试车,不同转速不同时间要求,交替组成⑤工作试验:起动、慢车、加速、超速、点火2涡轮发动机:①校核试验:确定功率特性②振动试验:确定可能受机械或空气动力导致激振的部件的振动特性③超温试验:最大转速5分钟,燃气温度超过最大限制值,不损伤发动机(独有)④持久试验:150小时试车⑤工作试验:起动、慢车、加速、超速、点火、螺旋桨功能9飞机最低设备清单和飞机构型偏差单:1目的:①在保障飞行安全的同时降低了飞机延误率和成本②也防止一些忽视安全只追求经济利益而任意放行的做法③帮助运营和维修部门在各种非标准情况时开展运营④帮助在转场飞行时得到技术指导;2组成:最低设备清单(MMEL)、构型偏差单(CDL)、最低设备清单(MEL)、签派偏差指南(DDG);3MMEL:①按照CCAR-121授权进行②规定在一定飞行条件下,可以允许某一机型飞机带有不正常工作和不工作的仪表、设备可以飞行的具体项目以及受到的限制和飞行前应完成的一些工作内容③较简单,没有必须的准备和运行的具体程序,航空公司使用起来有一定困难;4CDL:①是FAA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AFM)中必须包含的一个部分②规定在一定飞行条件下,某一机型可以飞行所允许缺少的零件及应付出的代价和限制;5MEL:①由于MMEL缺少具体使用程序,不便使用,为此,航空公司在MMEL基础上制定自己的MEL,加入自己的需要,如飞机的配置、公司航线具体操作程序和自己的维修实践②要求只能比MMEL更加严格,因为MMEL是基于最低安全标准制定的;6DDG:①由于MMEL、CDL应由营运人提交,作为航空公司营运人从技术上不可能完成,通常由飞机设计制造商代为编写②包括MMEL、MEL、CDL③经FAA批准后供营运人使用10持续适航管理:1定义:民用航空器得到适航证并投入使用后,为保证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所实施的管理;2目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3意义:①保障飞行安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②有助于学习国际先进管理方法,有利于民航事业改革开放和发展③有利在民航领域增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和完善管理水平④使使用和维护的机构和人员有法可依,并鼓励竞争与发展,有利于推进民航事业整体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4责任方:适航当局、设计制造部门、使用维护部门5主要工作内容:①对航空器的使用机构进行合格审定②对航空器的运行进行监督管理③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④对航空器的维修机构进行合格审定⑤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⑥对航空器适航性的监督11起飞航迹:从起飞静止点起,延伸到下列两点中的较高者:起飞过程中高于起飞表面1000英尺,或完成从起飞到航路爬升构型的转变并达到规定的速度、爬升梯度要求12空中最小操纵速度:是在该速度时,一发突然停车,能用正常技巧及力对飞机进行操纵,保持航向及不大于5度坡度的最小速度13动稳定性/对纵向动稳定性和横向动稳定性要求:1动稳定性:指处于平衡状态下的飞机受到扰动而偏离其原始状态时,在因此而产生的力和力矩作用下其后所发生的运动的性质2对纵向动稳定性要求:从VS-VMO出现的任何短周期震荡,在主操纵面处于松浮或固定状态,都受到重阻尼3对横航向动稳定性的要求:从VS-VMO出现的荷兰滚,在主操纵面处于松浮或固定状态,都受到正阻尼,用主操纵可控制,正常操纵技巧14规定一套法规文件原因/内容/作用:1原因:适航管理是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以保证飞行安全为目的的技术鉴定和监督,必需执行规定的适航标准和程序①对飞机、发动机、螺桨、材料、零部件的适航审定,需要相应的适航标准和管理规章、程序②对航空器运行的审定、监督需要③对有关机构人员的资格审定和监督需要2主要内容:①航空法②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③中国民用航空章程(CCAR)④适航管理程序(AP)⑤咨询通告(AC)⑥适航管理文件(AMD)⑦适航指令(CAD)⑧制定修订规章的征求意见通知3作用:见第4题15机动载荷包线定义/限制/用途:1定义:又称飞行包线,是垂直作用于飞机纵轴的气动力分量与飞机重力之比,是运输类飞机设计强度、刚度的依据;2限制①空气动力限制:小速度范围内,主要受到失速升力系数限制②正过载系数限制:速度增大直到Vd为止,即对于民用运输机规定了其结构限制的最大机动能力范围③负过载系数限制:在襟翼收上为-1.0,放下为零,即不允许作负升力系数的机动飞行;3用途:飞机机动包线边界上和边界内的空速和载荷系数的任一组合,均需满足强度要求,飞行载荷因子限制反映了允许的飞机机动能力范围,在此范围内,不会造成机体结构损坏和不允许的变形,法向过载与飞机机动飞行时倾斜角关系式如下:n=1/cosΦ16起飞着陆中,适航管理对哪些主要参数作规定1对于起飞①起飞速度:各种起飞速度定义及限制②起飞距离、起飞滑跑距离及加速停止距离③起飞飞行航迹的定义,总航迹与静航迹的梯度差,净航迹越障要求。

起飞航迹定义、分段及梯度要求;2对于着陆①进场复飞爬升及着陆复飞爬升梯度要求②着陆数度及着陆距离17FAR起飞距离:一发停车的继续起飞距离(实际起飞距离)和全发起飞距离(1.15倍实际起飞距离)中较大者18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宗旨和适用范围:1宗旨:保证民用航空安全,保护公众利益,促进民航事业发展2适用范围:①境内设计、制造、使用、维修的单位和个人②向中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③境外维修我民用航空产品的单位和个人19为保证最低安全水平,从飞机设计对性能有哪几方面要求:1速度限制:①低速限制:失速、失速定义状态、失速速度试飞及修正、失速特性、失速警告要求、最小地面操纵速度、最小空中操纵速度②高速限制:几种高速速度的定义和用途、对高速限制的要求、增速特性和速度恢复特性应考虑的四种情况及要求2对爬升梯度的要求:全发情况下对着陆爬升的梯度要求,一发停车情况下四种情况的梯度要求3对飘降的要求:总、净航迹梯度差,净航迹越障要求20无意中增速的运行状态和应对:1四种情况:突风颠倾、偶然的操纵动作、重心移动、从爬升转入平飞而推力尚未改出2应对:以上各种情况,在发出警告后,给予反应时间(3秒)后,以正常操纵技巧应可恢复到Vmo/Mmo,且其间不超过Md/Mdf及各种结构限制,也不致因抖动影响到观察仪表和操纵21简述飞行签派员需具备理论知识:1与航线运输驾驶员权利、限制和飞行运行相关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适用的规定2气象知识3气象和航行通告资料的收集、分析、分发和适用4气象图表、地图、预报、顺序报告、缩写和符号理解和使用5在相应的空域系统内运行时,有关的气象服务职能6风切变和下沉气流的认识、识别和避让7仪表气象条件下的空中导航8与航路运行、终端区和雷达环境下有关的运行以及与仪表进场和进近程序相关的空中交通程序和驾驶员的职责9航空器载重与平衡、航图、图表、表格、公式和计算的应用以及对航空器性能的影响10与正常和非正常飞行状态下的航空器飞行特性和性能有关的空气动力学11人为因素12决策和判断13机组资源管理,包括机组交流和协调22纵向稳定性原理和基本要求:1原理:当飞机受到扰动迎角增大时,尾翼产生的升力增大,从而使机头下沉,迎角减小,恢复到原先的平衡状态,反之亦然;2基本要求①为获得并维持比规定配平速度低的速度,必须拉杆,反之推杆②在允许速度范围内的任何速度,缓慢松除操纵力,则飞机自动恢复到原配平速度的7.5%以内(爬升、进场、着陆),巡航在10%以内③杆力-速度曲线的平均斜率不得低于每6节1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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