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国八条”出台背景、细则、影响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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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八条政策解读

新国八条政策解读

新国八条政策解析一、出台背景 (1)1. 社会经济 (1)2. 土地市场 (1)3. 房地产市场 (2)二、新政解读 (4)1.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5)2.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5)3.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6)4. 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6)5. 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6)6.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7)7.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8)8. 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8)三、市场反应 (9)1. 房介电话大增购房者多观望 (9)2. 银行房贷新政细则正抓紧制定 (9)3. 二套房贷首付上调至六成专家:影响范围有限 (10)4. 博客评论 (10)四、后市影响 (12)1. 观点一:调控的目的 (12)2. 观点二:楼市是否有大跌可能 (12)3. 观点三:对楼市影响有多大 (13)4. 观点四:业内观点 (14)五、成都楼市限购令出台(2.15) (15)1. 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15)1) 按需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 (15)2) 提高住房保障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16)3) 加强监管,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16)2. 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16)1) 努力实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16)2) 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 (17)3) 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18)六、展望2011年 (19)一、出台背景1.社会经济中长期经济任务:布局十二五,抑制楼市过热以强壮实体经济2010年经济增速好于预期,经济转型逼切性提高:2010年GDP增长10.3%,好于市场预期。

随着经济基础的进一步夯实,国内进行经济转型的逼切性提高。

经济转型需要抑制楼市过快增长,引导资金重回实体: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篇之年,国家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重大,产业发展与支持创新均需要资金扶持。

一段时间以来的楼市上涨吸引了大批资金‚弃实体入楼市‛,当前需要抑制楼市过热使资金重回实体经济。

“国八条”正式出台,降低企业成本需落到实处,提升市场情绪

“国八条”正式出台,降低企业成本需落到实处,提升市场情绪

“国八条”正式出台,降低企业成本需落到实处,提升市场情绪“这是堪称降成本的‘国八条’。

”业内专家说。

这八条政策主要包括: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鼓励和引导企业内部挖潜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力攻坚,“三去一降一补”再下一城。

国务院已正式发布《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从八个方面提出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具体措施,并分解到部委。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贯彻执行供给侧改革在降成本方面的具体落实政策。

随着各项政策落地,下半年工业企业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利润有望继续改善。

30项具体政策助力降成本彻落实供给侧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这些降成本的措施之前各部委都在做,但很零散,现在由国务院统一发布,更为系统和完善。

且每项政策都明确了负责落实的部委,可操作性强。

”黄群慧对此表示。

《方案》从八个方面提出了30项具体措施,其中一些是市场较为关注的热点。

比如,降低企业税费方面,《方案》提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为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方案》明确,鼓励实体经济企业将符合条件的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或通过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方式盘活存量资源。

在各种成本中,融资成本是企业最为关心的,因此,《方案》中对于降低融资成本的政策也是最多的,共有6条。

就具体的降低融资成本政策,《方案》提出,通过差别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推进民营银行发展,成熟一家、设立一家;完善证券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发展,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房地产新国八条解读报告

房地产新国八条解读报告

合纵联行/2011.1.27新国八条解读一、【1.26新国八条内容】1、政府必须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加强保障住房管理,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3、购房不足5年转让,按销售价全额征税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4、提高第二套住房放贷首付和利率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5、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平均供应量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

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拥有2套房的家庭,不得在本地再购房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2011年2月16日京版“新国八条”—“京十五条”有关解读

2011年2月16日京版“新国八条”—“京十五条”有关解读

2011年2月16日京版“新国八条”—“京十五条”有关解读京版“新国八条”有关解读京版“国八条”细则要求公积金二套房首付60% (2)北京新国八条细则出狠招外地人购房须5年纳税 (6)“京十五条”严促楼市回归理性楼市或降温 (9)北京楼市调控新政被认为是“最严”限 (12)北京出最严限购令楼市购买力预计减三成 (12)北京出台房地产调控新规执行不力将被问责 (14)京版楼市调控直击投资、投机四大要害 (15)京版“国八条”细则要求公积金二套房首付60%2011年02月17日 07:19 来源:京华时报楼市新政新“国八条”的楼市调控细则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同时,通过税收金融监管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提高二套房首付比及利率>>解读·借款压力增大新政出台前,本市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

但此次细则中明确提出,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严格执行首付60%,利率1.1倍的政策,这也使得目前实际操作执行的公积金二套房首付50%不复存在。

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的借款人来说,前期压力会增大不少,又将会导致一部分人群的贷款观望。

据“伟嘉安捷”统计,目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占总贷款人群的四成左右,首付提高后至少有两成人群会受影响。

公积金贷款与商贷就二套房贷款首付和利率调整一致后,以80万20年为例,购买二套房贷款公积金与商贷相比,月供能够节省1070.29元,其优势还是较为明显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有贷款上限额度的限制,目前仍为80万,借款人贷款时需考虑清楚。

另外,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解读说,根据细则表述,如果新政出台后,市场量价仍然过于活跃,甚至过快上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倍数。

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2011年“国八条”政策解读

2011年“国八条”政策解读

2011年“国八条”政策解读一政策事件交易数据显示,2010年12 月份开始,一线城市的房价又开始重新上涨。

为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八条政策措施。

二内容及评价1.调控基调(1)政府对楼市调控态度已转向“使房价回到合理水平”在房价上涨势头已经得到“初步遏制”的背景之下,依然要“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即意味着房价上涨放缓的结果并不足够。

本次调控是在今年新房供给增长,楼市需求自然性回落,房产税出台在即,各地限购政策进一步铺开的背景下超预期出台,意味着中央政府对楼市调控的目标已经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转移至“使得房价回到合理水平上”。

即必然要让房价在2011 年出现一定程度的调整,才算真正达到调控目标。

(2)稳健是宏观调控的基调,控需求依然是短期内的调控重点本届政府的执政理念更加趋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体现在宏观调控基调上便是相对“稳健”和“保守”,不会对整体经济结构作出根本性改变,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重点是“治标”,即抑制过旺需求、控制房价。

2010-2011年已有的四次调控思路来看,政策内容未能跳出现有“八条”的范围,只是在具体执行措施方面逐步严格、细化,并依靠“问责制”的深入来保障政策的顺利落实。

由此看出,在保障性住房形成有效供应、市场供求得到根本改善前,抑制需求的调控基调难有根本放松。

2.要点解读3.影响分析(1)供应方面:强调加强保障房建设、加大土地供应,并提出了量化指标加强保障房建设、加大土地供应是政府在2010 年的两大关键性政策转变,2011年政策的突出变化是,对这两个关键内容赋予量化指标,明确地方政府执行过程中的目标和责任。

前者改善市场供给结构,后者扩大住房供给能力、平抑高地价和高房价,两项并举对于促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稳定长期预期,但短期对市场的影响力有限。

国八条

国八条

“国八条”政策效应有不确定性2011年03月12日14:45经济观察报汪利娜(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近年来房价上涨过快,使得买房难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问题。

2011年1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新版“国八条”出台,自2010年4月至今,调控政策出台的频率与力度前所未有,政策的取向和效应更是备受国内外的关注。

与以往简单稳定房价的调控政策有所不同,此次“国八条”的政策取向是商品房市场调控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两手抓住,且两手都要硬,这是我国住房政策的一个重大转变,也是对住房保障丰富内涵再认识和落实的具体体现。

市场与保障,谁也离不了谁许多人认为住房“双轨制”就是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两者可以分道扬镳。

其实,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虽然服务的对象不同、供给方式不同,但也不是泾渭分明,互不关联。

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两者是对立统一、相互转化或互为补充的。

事实上,住宅市场的商品房价格越高,居民可支付的商品住房越少,对政府直接供给的保障性住房的需求越大,政府的负担越重;土地市场和住宅市场越规范,商品房价格越合理,可支付性越高,保障性住房的需求越小,政府负担越轻。

因此,中国在推进住房保障中,抑制高房价、低密度的别墅和一户多套住房是中国现阶段或城市化没完结前的现实选择。

在土地有限和供给既定的情况下,高档房、别墅开发建设越多,中低价位的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占用的土地相对减少,因此,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两者不可顾此失彼。

在商品房与住房保障之间,需要有序的结构安排,各国的住房政策理论和实践表明:住房保障就是住房领域的社会保障,是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通过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为保障满足全体国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所做出的多种制度安排。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大包大揽”,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政府履行责任的方式应有所不同,“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扶持、低端有救助”。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住房保障责任应止于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性住房需求则主要靠市场。

新国八条细则内容概述文档2篇

新国八条细则内容概述文档2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新国八条细则内容概述文档2篇An overview of the eight detailed rules of the people's R epublic of China编订:JinTai College新国八条细则内容概述文档2篇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新国八条内容概述文档2、篇章2:新国八条解读文档20xx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下面是新国八条内容,供大家参考!篇章1:新国八条内容概述文档政策背景国务院温家宝20xx年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确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全称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新国八条”。

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

20xx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时事政治案例大赛--新国八条分析

时事政治案例大赛--新国八条分析
房价调控政策分析
---之新国八条
队名:非常4+1 队长: 队员: 讲解员:
目录
❖ 一、案例:新国八条 ❖ 二、政府出台政策的背景 ❖ 三、案列分析 ❖ 四、新国八条颁布前后房价对比 ❖ 五、新国八条之后相关信息 ❖ 六、我们的观点及总结
一、案例介绍
2011年1月26日公布楼市最新政策“新国八条” 具体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三、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开发商开始自买自卖,通过假按揭
来套现。
二、政府出台新国八条政策的背景
国八条:主要是稳定房价,比较单纯的关注房价问题
国四条:主要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房地产政策正式
国八条2005年
国六条 2006年
从“保增长”转型为“调结构,压房价,抑投机”。 新国八条:主要是房价的合理回归,进一步加强和改
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
三、案列分析
A、解读案例条列 ❖ 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分析:调控再次加强对投资及投机购房者的控制,特别 是第二套房贷款增加一成首付,将使得投资者最多只能贷 款不到4成,有效的抑制了投机购房,而且避免了金融机构 的风险。
❖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分析:省会城市户籍家庭第三套房停购,非户籍家庭 第二套房停购。
四、新国八条出台前后对比
四、新国八条出台前后对比
2010与2012房价同比
五、新国八条之后相关信息
❖ 201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稳重求进”成为 2012宏观调控的总基调。 坚持房地产政策不动摇, 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国八条新政解读及北京市场表现

国八条新政解读及北京市场表现

国八条新政对市场的影响及后市走势分析【事件背景】2010年房地产经历了三轮严厉的政策调控,但并未阻止房价上涨的步伐。

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了6.4%;中房信对全国重点城市监控数据显示,30个重点城市房价涨幅均超过10%,其中海口、杭州、太原、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涨幅超过40%.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2011年第一轮房地产调控就此拉开帷幕。

【政策要点】【调整税费】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营业税将统一按照总额的5。

5%征收,普通住宅也被纳入调控对象之列,之前的规定是:1.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

3。

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执行房产所得税意味着可能按照差价的20%征收,之前各地多采用总额的1%税率征收。

)【差别信贷】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

1倍。

(首付比例上调一成)【增加土地出让】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限购升级】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新政后北京市场表现】由于本轮新政被媒体提前预知,在政策调控前两周,二手房市场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一波上涨行情;新房市场则出现扎堆供应的情况.而新政后,市场进入了春节前最后一周,受春节和新政双重影响,市场表现较为冷淡。

2011年新政策

2011年新政策

2011年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2011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月26日,国务院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各地要确定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拉开了限购、限外和限贷2011年1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第二套房的房贷首付从原来的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60%。

同时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截至2月22日晚,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青岛、南京、成都、南宁、太原、贵阳、哈尔滨、石家庄、武汉等16个城市出台了相关细则。

2011年1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部征收营业税。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正式实施房产税,深圳宣布成为第三个房产税试点城市。

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8日起将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通知称,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新国八条全文解析

新国八条全文解析

2011年新国八条国务院各个省市、自治区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共有八条内容,简称"国八条"。

具体内容如下: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4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国务院长务会议中再次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并提出八项措施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

我们称之为“新国八条”。

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

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

三、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

四、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五、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

六、加强金融监管。

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八、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主任,清华大学教授袁旭说“国八条不仅仅在于控制房价,同时还传递出国家在最短的时间里将房地产这匹野马驱入市场正轨的坚定决心。

”2011新国八条实施时间内容解读全文新国八条内容:(一)各级政府须在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三)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的,须清算和稽查增值税。

武汉落实国八条限购最新实施细则(2011.2.15)

武汉落实国八条限购最新实施细则(2011.2.15)

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武政规[2011]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房价保持合理水平,现就贯彻落实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1月15日起,暂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中心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不能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限购期间,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如实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签署《承诺书》。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

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备案管理网上签约系统”进入“新建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对于违反《通知》规定,未履行告知和审核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档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五、房管部门应严格按《关于落实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见附件)的规定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时,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

新国八条”执行及落实问题

新国八条”执行及落实问题

新国八条”执行及落实问题创建时间:2011-03-16 09:49 作者:来源:《热点》第三期1月26 日,国务院召开常务工作会议,再次出台了针对房地产业的八项调控措施,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収〔2011〕1 号】(简称“新国八条”)。

这次调控措施出台的目的是“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新国八条”政策的重点和难点1、“限购全面升级”是重点本次调控可以看作是2010 年国务院针对房地产业三轮政策调控的延续,政策既有连续性,又有一定的突破性。

无论是政策的严厉程度还是政策出台时间节点,都有较强的冲击力,在一定程度上出乎市场的预期。

“新国八条”仅限购措施、住房信贷、财政税收、土地供应、住房保障、地方责任、舆论宣传等多角度、全方位地展开,调控力度空前。

其中限购政策全面升级是最为引人瞩目。

直接点出必须限购的城市。

国发〔2010〕10 号文(国十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而“新国八条”则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仅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限购具体化到套数、户籍、税赋和社保条件。

限购政策仅只提了原则性的限购要求,到具体规定了限购口径,“对已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戒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而且要求此前提出限购政策的城市统一口径,严格执行国务院的限购措施。

2、“限期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以及目标落实是难点“新国八条”的第一条就是“迚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2011年关于“国八条”限购令实施细则

成都市2011年关于“国八条”限购令实施细则

成都市金融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房管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地税局、金融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一)按需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2000万平方米。

2011年,全市新建、改建、采购、租赁、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4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7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04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住房44万平方米。

(二)优先供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应保尽保、及时供地。

不断满足不同居住方位困难群众需求,合理配置建设用地。

2011年3月底前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

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三)加大投入,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要求筹集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并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保障性住房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加大融资力度,拓展融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

(四)从严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建设业主单位要优化管理程序,积极申报办理建设工程前期手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

新国八条细则全文

新国八条细则全文

新国八条细则全文(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

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新国八条细则全文内容

新国八条细则全文内容

新国八条细则全文内容(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

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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