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发展
当前国际形势下的人权问题与全球社会发展
当前国际形势下的人权问题与全球社会发展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不同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人权问题也成为全球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然而,当前国际形势下的人权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单一国家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全球各地的复杂议题。
本文将探讨当前国际形势下的人权问题以及其对全球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人权问题的现状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人权问题依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一些国家存在严重的人权侵犯现象,例如言论自由受限、种族歧视、劳工权益不受保障等。
同时,一些全球性挑战也对人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地缘政治冲突、恐怖主义威胁、气候变化等。
这些问题纷繁复杂,在短期内很难得到完全的解决。
二、人权问题的影响当前国际形势下的人权问题对全球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人权问题的存在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可能引发冲突和动乱,妨碍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其次,人权问题也会影响国家间的合作与交流,阻碍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此外,人权问题还会对全球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投资者往往更倾向于投资于尊重人权的国家,而对人权问题敏感的国家可能面临经济衰退。
三、解决人权问题的重要性解决当前国际形势下的人权问题对于全球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人权问题的解决符合人类共同价值观,能够保护人类的尊严和自由。
其次,人权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建立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推动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此外,人权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促进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全球民众生活质量。
四、推动人权问题解决的措施为了推动人权问题的解决,国际社会应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
首先,各国政府应加强法治建设,确保人权得到保障。
其次,各国应通过发展教育,提高人民的人权意识和法律素养。
此外,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人权的实践。
最后,加强合作与对话,通过国际机制和外交手段协商解决人权争端,避免冲突与战争。
五、结论当前国际形势下的人权问题不容忽视,其涉及面广泛,对全球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解决人权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与对话,推动人权的实践与保障。
发展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发展权利与人权的关系人权是指个人不受干涉、享有自由和尊严的基本权利,而发展权则强调每个人都有享受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
发展权利与人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基石。
首先,发展权利是人权的内在要求。
人权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每个人的尊严和自由,而发展权利为每个人实现自身价值和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没有基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个人的人权将无法真正得到保障和实现。
因此,发展权利成为人权的内在要求,它通过为个人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条件和机会,使其能够享受到更多的人权。
其次,人权是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发展权利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
只有在有保障的基础上,人们才能真正享有自由和尊严。
例如,教育是发展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接受教育,人们才能获得知识、技能,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从而有更多的自由选择和机会。
同样,医疗、食品安全、住房等方面的发展也是实现人权的重要保障,这些因素为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另外,人权和发展之间既有相互促进的关系,也有相互制约的关系。
一方面,人权是发展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导向。
只有保障人们的人权,才能够真正实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例如,保护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思想自由,不仅使信息传播更加畅通,也为科技创新和社会变革提供了空间,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另一方面,发展也是实现人权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只有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下,人权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实现。
因此,人权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然而,人权和发展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和制约。
有时候,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可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某些个体的部分权利。
例如,为了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可能需要对某些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限制。
这时候,人权和发展之间就需要进行平衡和权衡。
保障人权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以实现更高层次的人权保障和发展。
综上所述,发展权利与人权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人权发展历程与未来挑战
人权发展历程与未来挑战一、人权的历史渊源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类的一员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人权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哲学思想,但真正开始作为法律概念和国际关注的对象出现是在近现代。
1948年,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正式确立了现代国际人权体系的基础框架。
自此以后,国际社会对于人权保护的重视不断增加,人权问题逐渐成为全球政治和社会议程中的重要议题。
二、人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1. 法治理念的确立随着现代民主制度的成熟和发展,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法治不仅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更是保障人权的基础。
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各种个人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
2. 国际人权法体系的建立二战后,联合国成立并推动了《世界人权宣言》等相关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奠定了国际人权法体系的基础。
国际公约、条约等法律文件为各国提供了具体规范和指导,推动了全球范围内对于人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3. 民主化进程与公民参与民主制度赋予了每个公民平等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公民参与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安排,更是每个个体行使人权的重要途径之一。
作为现代人权保障的一个关键环节,民主制度及其价值观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民族的认同与推崇。
三、世界各地区人权发展情况分析1. 欧洲欧洲作为现代人权保障较为完善与先进的地区之一,在历史长河中探索出了适合其自身国情的“道路”。
欧盟成员国在推动经济繁荣与政治民主化的同时,也非常注重人权保护工作。
比如欧洲法院就成为了监督和维护欧洲各国人权利益的重要机构之一。
2. 美洲美洲地区也在普及和推广人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
拉丁美洲国家在过去几十年中相继废除独裁统治,并实现政治体制向民主化转型。
在某些方面,美洲地区在推动公民参与、社会公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3. 非洲非洲大陆由于殖民主义遗留问题以及内部政治乱象等原因,在人权保护方面仍存在较大挑战。
一些地区不仅存在严重的歧视、贫困等问题,还时常爆发局部冲突和战争,给当地居民带来巨大生存压力。
人权与社会发展
人权与社会发展近年来,人权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而拥有的权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
而社会发展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层面上的进步和提升。
人权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首先,人权是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推动力。
一个社会是否尊重并保障人权,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例如,在政治方面,一个民主的社会能够使人们行使选举权利,参与决策,并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的公平与公正。
在经济方面,尊重劳动权利的社会能够保障人们公平获取收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另外,在教育方面,尊重教育权利的社会能够提供免费的教育机会,并为人们的学习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只有保障人权,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
其次,社会发展也促进了人权的实现和进步。
一个快速发展的社会往往为人们的人权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机会。
例如,在医疗保健方面,一个发达国家能够提供先进的医疗设施和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们的健康权利。
在环境保护方面,社会的发展也带来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致力于减少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们生活的环境权利。
另外,在文化领域,社会的进步也为人们的文化权利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发展机会,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个体的自由表达。
然而,人权与社会发展之间也存在一些挑战和矛盾。
例如,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存在经济不平等和社会阶级差距过大,一部分人的人权得不到保障,社会发展也不够全面。
另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同国家之间的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导致一些人的人权得不到平等的保障。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共同促进人权和社会发展的平衡。
综上所述,人权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只有保障人权,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而社会的发展也为人权的实现和进步提供了保障和机会。
尊重人权、促进社会发展是每个国家和地区共同的责任和目标,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简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
简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人权,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对于人权的认知和保障不断演进和深化。
而在众多人权当中,生存权和发展权无疑占据着首要的、基础性的地位。
生存权,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能够活下去的权利。
这看似是一个最基本、最浅显的要求,但却是一切人权的基石。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无法保障,比如没有食物果腹、没有干净的水饮用、没有遮风挡雨的住所,那么谈论其他的权利,如言论自由、选举权等,又有何意义呢?当一个人的生命时刻受到威胁,他首要关注的必然是如何存活下来。
只有在生存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其他权利才有实现的可能。
发展权,则是指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
它与生存权紧密相连,是生存权的延伸和拓展。
一个人在能够生存之后,必然会追求更好的生活,希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实现自身的价值。
这就需要发展权的保障。
在当今世界,我们不难看到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战争、贫困、自然灾害等原因,人们的生存权都无法得到保障。
比如在一些战乱地区,炮火连天,人们流离失所,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基本的温饱都成了奢望。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首要的诉求就是能够在和平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而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地区,饥饿、疾病肆虐,人们缺乏最基本的医疗和教育资源,生存状况堪忧。
对于这些地区的人们来说,生存权的实现是他们最迫切的需求。
再看发展权。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虽然人们的基本生存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由于缺乏发展的机会和资源,仍然处于贫困和落后的状态。
比如一些农村地区,虽然能够解决温饱,但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无法与外界进行有效的交流和合作,经济发展缓慢,人们无法享受到现代社会的发展成果。
这就限制了他们个人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地区和国家的发展进程。
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简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
简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在人权的概念中,生存权和发展权被视为首要的基本人权。
这两项权利是人类自身价值的体现,不仅关系到个体的生存权益,还涉及到个人的自由、尊严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本文将对生存权和发展权作简要论述,并阐述它们的重要性及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首先,生存权是指每个人都有权享有基本的生存条件。
这包括饮食、住房、医疗、教育等基本物质需求。
没有生存权,人类将无法维持健康的身体和生活。
例如,在贫困地区,许多人面临食品短缺和医疗资源缺乏的问题。
这严重威胁到他们的健康和生命。
因此,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利是确保社会公正和人类尊严的基础。
其次,发展权是指每个人都有权追求个人的全面发展。
这包括接受教育、获取知识、发展技能等。
发展权的实现能够提高个人的素质和技能,促进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个人成就。
没有发展权,个人将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例如,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很多孩子因为缺乏教育机会而无法获得良好的教育。
这限制了他们的认知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前途。
因此,保障每个人的发展权利是确保社会进步和公平竞争的关键。
生存权和发展权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生存权为追求发展权提供基本物质条件。
没有基本的生存保障,个体没有能力去追求个人的发展。
同时,发展权有助于提高个体的生存品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
通过教育和技能的提升,个体能够逃离贫困并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
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现这些权利不仅仅符合人类的本性和尊严,还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当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的生存权益,社会将变得更加公平和和谐。
当每个人都能追求个人的发展权利,社会将充满更多的创造力和活力。
为了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国家应该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政策和法律。
在政策层面上,国家应该致力于减少贫困和不平等,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此外,各国还应该加强教育的普及,提供充足的医疗资源,为每个人提供良好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机会。
人权事业发展
人权事业发展自古以来,人权一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事业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人权事业的发展不仅是普世价值的体现,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首先,人权发展从保障方面进行。
各国政府要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为人民创造更加安全、平等、自由的社会环境。
政府要立法制定相应的法律,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
同时,政府还要完善监管体系,确保政府的工作公正、透明。
其次,人权发展需要教育和文化的支撑。
教育和文化是人权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只有通过培养人才,推动人权意识的提升,才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
同时,依据教育和文化传统,每个国家和地区应该有自己的人权观念,这是实现人权保障的坚实基础。
最后,人权事业的发展是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参与的。
现在人权问题已经超越了任何一个国家,这需要全世界各国共同努力。
国际法体系要得到全面完善,各国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人权事业的全球性发展。
总之,人权事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需要各方面的参与和努力。
要让人权事业发展更加健康和有力,各国政府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科学的政策法规,培养和推广人权意识,完善国家和国际的人权保障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人民的人权和人类社会的和谐进步。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改进,也能够促进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必须坚守以人为本的原则,凸显公正与平等的意义。
我们应该为每一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忽视任何种族、性别或是身份的差异,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人权。
其次,加强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推动人权意识的提升和普及。
通过教育和文化宣传,才能够真正提高公众对人权的了解和认识,使得人权的保障成为一种共同的价值观。
此外,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也可以推动人权事业的发展。
社会组织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一种倡导人权、反映人权问题的渠道,向政府反映问题,协助调解衡平。
最后,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需要国际社会的普遍参与。
全球人权问题必须得到全球合作的解决,各国政府应该共同拥抱人权事业,发动全球各国加强合作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人权的发展与保障
人权的发展与保障人权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人类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涉及到人类生存与尊严的基本问题。
人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因此,人权的保障和发展与历史的演变有着密切的联系。
本文就人权的发展与保障进行讨论。
一、人权的发展历程人权的保障和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历史的长河中演化出来的。
人类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于人权的认识和保障方式也不同。
从远古时期的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人权的保障和发展发生了许多变化。
在人类进化初期,人们生活在原始社会,人权的保障缺乏明确的条例和制度。
人们的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等基本人权经常受到侵犯和损害。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演进,人权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人类开始探索人权的理论和实践。
在古代,尤其是在中国和印度,人权理论在哲学、文学和法律方面有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仁”、“义”、“礼”等词,体现了对人权的基本尊重和追求。
而印度佛教也提倡“皆有佛性”,强调人的平等和尊严。
欧洲启蒙运动的兴起,从思想上推动了人权理论的发展。
十八世纪的《人权宣言》提出了基本的人权观念。
19世纪以来,较为完善的人权保障制度日渐建立。
随着国家机构的发展和民主制度的普及,人权保障得到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现代人权法律制度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守的规范。
二、人权保障的形式和手段人权保障应当从不同层面、多种形式、多种手段来进行。
政府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作用十分重要,但不是唯一的手段。
民间团体、媒体和个人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政府层面的人权保障政府应制定并实施好人权保障政策。
人权保障的制度框架中,宪法和法律是最基本的保障途径。
人权在宪法中得到规定,法律贯彻宪法的原则,对人权的保护起到更为明确和有效的作用。
此外,政府应加强对人权教育的宣传。
2、民间执法民间执法是人权保障的重要保障手段之一。
民间团体和人权组织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人权保障,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维权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此外,媒体的舆论监督、网络的联合互助以及个人举报等也是民间执法的一种形式。
《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心得体会 (二)
《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心得体会 (二)
1.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历程
- 中国自古以来就注重人权保障,如《大同书》中就提出“天下为公”的理念。
- 20世纪初,中国开始走向现代化,人权保障逐渐成为国家建设的重
要方面。
-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人权保障得到了更加全面的保障,如《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保障不断完善,如加入了国际人权公约,
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等。
2.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成就
- 政治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公
民的政治参与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国通过扶贫政策、教育
政策等措施,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生活和发展权利。
- 公民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国加强了法治建设,保障了公民的人
身权、财产权等权利。
3. 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方向
- 加强法治建设。
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
稳定。
- 加强国际合作。
通过参与国际人权事务,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
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 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加强民间组织的建设,推动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保障公民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4. 结论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道路是艰辛的,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取得了新的成就。
未来,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人权的历史与发展
第一篇人权法基本理论第二章人权的历史与发展第一节人权观演变的基本脉络第一阶段是古代和中世纪西方思想的萌芽时期。
那时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和农民根本没有人权,也没有“人权”这个词或概念,但人权思想的萌芽是存在的。
基督教思想家所提倡的人的权利是由神或上帝赐予的观点就萌生于七世纪。
当时的罗马公民享有今天的人权观所认同的某些基本权利,比如公民不受酷刑的权利。
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人权思想从思想渊源上讲,是从古代和中世纪人权思想的萌芽中演变而来的。
当国王克里奥咆哮着怒问:“你知道你犯了法吗?”安提戈涅却语带讽刺地反驳说:“你的说话也能算是法律吗?宙斯并未宣布过这样的法律,正义之神也从未定下过这样的法律要人的。
”(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第2卷,第452-460页,乔治·杨格英译本。
)人权的宗教基础最早关于人类享有权利的叙说——神创造了人,人享有一定的尊严和价值,也同时享有一些共同的权利,这些权利来自公义的真神,他们不容人为的律法所剥夺。
宗教神学可以提供一个有系统的人权价值观。
神学基础的弱点,欠缺一个可靠的认知基础。
神学为基础的人权思想,人权只是一种手段,最后的目的是去光耀和侍奉神。
黄金规则如果施加给你会引起你的痛苦,也不要施加给他人:这是义务的总和。
(印度教) 你所厌恶的,不要施加于你的同伴向他人做你希望别人为你做的事。
(基督教)你们中没有人是信徒,直至他为其兄弟欲求其为自己所欲求者。
(伊斯兰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佛教)第二阶段是17-18世纪西方人权思想形成的鼎盛时期。
在这一时期,“人权”一词正式出现,人权思想发展成系统的学说——“天赋人权”说。
它在反对神权和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天赋人权”观作为经典的人权理论体现在洛克、卢梭、潘恩等人的名著和《独立宣言》、《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等历史文献中。
由天然律法到自然权利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从自然规律中寻求一套公义的律法,他们相信这套天然规律是理性的,永恒不变。
我国在改善和发展人权方面的成就
我国在改善和发展人权方面的成就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在改善和发展人权方面取得了丰硕的
成果。
首先,完善民主法治,促进公民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
在我国宪法修
正案中,规定了“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权利和文化精神权利”,
加强了国家对人权的保护和促进。
其次,改善体制机制,为人权提供有力保障。
我国现行的体制机制,
将法律制定、实施、执行、监督等均纳入系统的政府机制,为人权的发展
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此外,促进社会文明,人权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和发展。
我国政府处
处以严格的管理手段,全力推进社会文明。
鼓励具有人文精神的文化发展,各方面的文明建设受到了广泛支持,加快了行政环境的改善,人权更加充
分得到保障。
总之,我国在改善和发展人权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仍存在一定
不足之处,因此,应继续加强立法、执行、监督、司法等各方面的工作,
为营造人权法治中国的良好环境而努力。
人权与社会发展
人权与社会发展在当今的社会中,人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人权是指个体在社会、政治和经济上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它们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权益,不分种族、性别、宗教或社会地位。
人权的实现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首先,人权是社会发展的基础。
一个国家在追求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保障人权的实施。
人权保护是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如果一个国家无法保障人权,社会将充斥着不公正、不平等和不幸福。
因此,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权法律体系以及相应的机构,是国家推动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
其次,社会发展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了条件。
经济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逐渐减少的贫困人口可以得到更好的生活保障,教育和医疗条件得到改善。
这些都是人权的具体表现。
另外,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进步也为人权的保障提供了环境。
法治的实施和人权意识的增强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人权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些国家存在着种族歧视、性别不平等、言论自由受限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平衡。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球的努力,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促进世界范围内的人权保护。
为了推动人权与社会发展的结合,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教育对于人权和社会发展的推进至关重要。
通过普及教育,提高人权意识,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教育还有助于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而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
其次,加强法治和司法体系建设是提升人权保护水平的关键。
只有在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下,人权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
加强法律的监督和实施,打击各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另外,媒体在推动人权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媒体可以报道和曝光人权侵犯行为,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舆论压力。
同时,媒体应积极传播人权知识,提高公众对人权问题的认知和关注度。
最后,国际合作也是推动人权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人权理念的历史源起与发展
人权理念的历史源起与发展人权一直是人类文明中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其理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哲学家和宗教先知的思想。
在现代历史中,人权的概念和实践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发展,成为了世界各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社会道德的基石。
本文将从人权的历史源起和发展两个方面,来探究人权理念的演变。
人权理念的历史源起人类在远古时代就开始探索人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古代哲学家和宗教先知提出了对人权的基本认识。
例如,公元前427年至公元前347年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其著作《理想国》中认为,人的灵魂有三个层次,分别对应着人性的三种程度:知性、意志和感性。
在他看来,人性中的理性部分应该受到重视,因为它使人具有了理性思考能力和自主选择的自由。
这种自由被认为是人权的一种基本形式。
同样在古代,道家和儒家的思想中也强调了关于人权的基本观念。
他们认为,人的生命是其性质的核心,这个核心需要被保护。
在此基础上,他们进一步认为,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必须以公正、平等和尊重为原则,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这也是人权思想的另一个基本元素。
在宗教思想中,公元前5世纪的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和公元前6世纪的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也提出了对人基本权利的思考。
在佛教中,释迦牟尼主张消除个人贪婪的根源,走向自由和平等的境界。
而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将人权的概念与尊重、平等以及社会正义联系在一起。
人权理念的发展人权的概念在文艺复兴时期和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得到了重新关注和深入探讨。
在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后,欧洲各国法律制度中也开始加入国民的健康、自由和财产等权利保障。
人类对人权的探索已经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人权思想在当代世界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1945年,联合国成立后,它制定了《世界人权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有关人权精神最重要的文本之一。
该宣言宣示:"所有人生而平等,在尊严和权利上一样"。
宣言中公开宣扬的权利如权利掌握天赋,自由和言论自由等在当时是一种非常革命的观念。
什么是人权?人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什么作用?
什么是人权?人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什么作用?一、人权的定义人权是指人类基于道德、法律、文化的共同理解所公认的个人和群体的基本权利。
人权的核心是尊重人的尊严。
人权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
二、人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的作用1. 促进社会公正和平等人权使得每个人在法律和社会制度下都是平等的。
保障人权可以防止人们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不受歧视,使得社会更加公正、平等。
2. 促进人类尊严和价值的实现人权是每个人应该拥有的基本权利,它保证了人们能够实现自己的尊严和价值,因此,保护人权是对每个人的尊重和关爱。
3. 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人权保障了每个人的基本权益,为社会提供了一个和平、稳定、公正、自由的环境,使得社会能够更加进步和发展。
4. 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弱势群体,如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少数族裔等,往往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障人权就是为了保护这些人的权利,使得他们能够受到尊重和关爱。
5. 促进全球和平与合作保护人权是全球和平与合作的基础。
保障人权可以防止冲突,使得国际社会更加团结和和谐。
三、人权的局限性1. 国家主权问题尽管在国际上有了保护人权的基本法律规定,但是在一些国家,国家的主权有时会成为保障人权的障碍。
2. 语言文化差异问题在一些跨国合作和沟通中,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会成为保障人权的障碍。
3. 欠发达国家问题在一些欠发达国家中,人权问题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这一方面受到相关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限制,但另一方面也与国内的贫富分化和生产能力不够强的实际情况有关。
总之,保障人权对人类社会发展非常重要,它能够推动社会公正、平等、进步和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全球共同努力,逐步解决。
(总字数:525字)。
人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人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当今社会中两个重要的议题。
在许多国家,人权保护被视为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而经济发展被认为是促进国家繁荣和人民福祉的重要手段。
然而,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本文将探讨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实例说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
首先,人权保护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国家的人权水平反映了该国社会的公正程度和法治状况,这直接影响到经济投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在人权得到保障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创意能够得到激发,人才可以更好地发挥其潜力。
这促进了创新和发明的产生,从而推动了科技和产业的进步,进而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同时,人权保护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和法治的建立,减少腐败和不公平现象,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
其次,经济发展也为人权保护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一个国家的经济繁荣能够提供人民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这不仅满足了人们的基本需求,也增强了人民的社会地位和尊严感。
相比之下,贫困和失业往往导致社会不稳定和人权问题的加剧。
经济的发展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源来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提供更多的机会来保护人们的人权。
然而,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
在某些情况下,追求经济发展可能会牺牲一部分人的权益,例如环境破坏、迫使农民迁移等。
这可能导致人权问题的出现,比如土地被侵犯、劳动权被践踏等。
因此,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需要进行平衡和协调。
国家和社会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来保护人权,确保经济发展的同时,不牺牲人权利益。
在国际层面上,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也相互促进。
全球化的进程使得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但在经济交流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人权保护的问题。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时,应遵守人权标准,并不得侵犯当地劳工的权益。
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也可以促进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结合。
例如,联合国通过制定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法律文件,为全球提供了人权保护的基准。
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
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
人权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而经济发展则是一个国家长期稳定和繁荣的关键。
两者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彼此相互促进。
首先,人权保障是经济发展的基石。
一个国家若无法保障人权,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和政治动荡,进而影响经济发展。
没有人权保障,人们的言论、新闻、结社等基本权利受到限制,创新和创造力也将受到压抑。
人权保障的不足会给经济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阻碍投资和企业发展。
因此,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必须确保人权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经济发展为人权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经济发展不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提高生活水平的机会,还为人权保障提供了可操作的资源。
通过增加国民生产总值、改善教育、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资,国家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同时促进公平和社会正义。
经济的繁荣还能够为政府提供更多的资源来改善基础设施、法律体系以及执法力量等,从而更好地保护人权。
然而,人权保障和经济发展之间也存在一些挑战和矛盾。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人权保障依然存在困难。
贫困和不平等是人权保障的重要障碍。
一些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落后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环境保护和妇女权益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的推进是促进人权保障的先决条件。
同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充分考虑人权的保护,避免对环境和劳工权益的损害,推动社会公平和正义。
因此,人权保障和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需要并重。
国家应该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来保障人权,并促进全面的经济发展。
重要的是,社会各方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的目标。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各方应共同努力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促进人权保障和经济的繁荣。
总之,人权保障和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只有通过保障人权,社会才能实现长期稳定和繁荣的经济发展。
同样,经济发展也为人权保障提供了重要支持。
只有在人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础上,经济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全体人民。
基本人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基本人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人权是指每个人由于其作为人类的个体而享有的基本自由和尊严。
这些权利被视为不可侵犯的,旨在保证每个人的尊重和平等。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基本人权的保障和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建设一个公正、平等和繁荣的社会具有深远影响。
首先,基本人权保障了公民的尊严和平等。
一个社会若不能确保每个人都享有基本的权利,无论他们的种族、性别、宗教或社会地位如何,就难以构建一个社会的公正和全面发展。
人们只有在平等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自己的潜能和实现个人发展。
基本人权的保护,使得每个人在社会中都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受歧视和压迫,达到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待遇。
其次,基本人权的确立对于经济的繁荣至关重要。
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需要一个自由、开放和竞争的环境。
而基本人权的保障正是这样的环境的基石。
只有当每个人受到平等对待,他们的创新和才华才能够充分得到发挥。
经济的发展需要保障人们的私人产权和合同自由,这样才能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热情,从而推动经济的繁荣。
另外,基本人权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对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上。
一个社会只有在人们都享有基本人权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稳定和和谐。
人们享有基本人权意味着不受侵犯和压迫,他们会更加愿意参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基本人权的保护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和不平等现象,提高社会的凝聚力和共识,维持社会的稳定。
此外,基本人权还有助于减少贫困和不平等。
基本人权的保障可以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
这有助于消除贫困和不平等现象,改善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
当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教育、卫生保健和其他基本服务时,整个社会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繁荣都将得到提高。
最后,基本人权不仅对于每个个体的自由和发展至关重要,也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在基本人权得到有效保障和推进的情况下,社会才能实现更大的进步和持续的发展。
综上所述,基本人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不可低估。
基本人权的保护和推动是构建一个公正、平等和繁荣社会的基础,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繁荣、社会的稳定、贫困的减少和不平等的消除。
人权意识与民主发展的关系
人权意识与民主发展的关系在当今社会,人权意识逐渐被重视和倡导,与此同时,民主发展也成为了许多国家和社会的追求目标。
人权意识与民主发展的关系紧密相连,二者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首先,人权意识对民主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人权意识是指人们对自身权利和他人权利的认识和尊重。
只有当人们意识到自己拥有平等、尊严的权利时,才会对参与政治决策产生兴趣和积极性。
人们会要求对自己的生活进行自由选择,并通过选举等方式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去。
因此,只有当人权意识逐渐普及和提高,民主发展才会更加顺利和稳定。
其次,民主发展也有助于提升人权意识。
民主发展体现了广大民众对政治权利的追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渴望。
通过参与选举和政治决策,人们可以亲身体验到自己的声音和权利被尊重,这进一步加深了人权意识。
民主制度为人们实现人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平台,使得人权意识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的空泛谈论,而是可以通过实际行动来实现和维护。
人权意识和民主发展的关系还体现在相互促进的过程中。
民主发展需要有广泛的参与和人权意识的支撑。
只有当人们普遍拥有人权意识并愿意积极参与到政治决策中去,民主才会得到真正的发展和巩固。
而只有民主发展健康稳定,人权意识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提升和深入人心。
因此,人权意识与民主发展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相互促进、不可分割。
在推动人权意识和民主发展中,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教育不仅可以增强人们对人权的了解和认识,还可以培养他们参与政治决策的能力和意愿。
通过教育,人权意识可以更好地传播和普及,同时也能够为民主发展提供更为理性和理解的参与主体。
总之,人权意识与民主发展的关系密不可分。
人权意识对于民主发展的推动至关重要,同时民主发展也有助于提升人权意识。
二者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该积极倡导人权意识,推进民主发展,为构建一个充满自由、平等和公正的社会尽力而为。
人权事业发展
人权事业发展
人权事业发展包括以下内容:
1. 推进国际人权法的完善,保护全体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国际社会对保障人权和自由应有务实的态度,不能受到国家主权或文化之节外,要把人权和自由提升到国际关系中一种重要元素的地位。
2. 建立合理、完善的宪法治国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原则,
不断提高国家法律的规范性和威慑性,及时且必要的制定保障民主法治的法令,把人权和自由写入宪法,保证人民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
3. 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改进选举制度,制
订更为宽松的宗教信仰自由法规,完善新闻自由制度,大力发展组织自由,着力扩大人民参政议政和监督权,以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对人民的管理服务应当是以及公开、透明、负责的方式服务于人民。
4. 强化完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尊重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宗教信仰以及其他权利,使他们能够充分享受额定的权利,维护公民尊严和自尊。
5. 发展版权制度,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及时有效解
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6.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扩大儿童、妇女等困难群体的权利,充分发挥社会服务机构等在维护人权和自由上的作用和重要性。
7. 推进当地政府和民间社会组织采取积极行动,发现并解
决人权问题,制定相关的措施,以促进全面、可持续的人权发展。
8. 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尊重和致力于地区和国际人权法的实施,推进国际的人权合作。
什么是人权?人权在不同国家的实践中存在哪些差异?
什么是人权?人权在不同国家的实践中存在哪些差异?人权是指普遍适用于所有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个体与国家之间的基本原则。
但是,人权在不同国家的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地探讨一下。
一、人权的定义与发展人权是指保障人类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包括公民权、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等多种权利。
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诞生,但是在长期的漫长过程中,人权的保护和实践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
二、人权的保障机制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和发展,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人权保障机制。
其中,法律制度是保障人权的最基本的手段,同时国际人权法以及国际人权组织也充当着重要的保障角色。
三、人权在不同国家的实践中存在的差异不同国家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等因素都会对人权的实践和保护产生影响,因此,不同国家之间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1、西方与东方国家的差异在西方国家,尊重个人权利和自由是非常重要的价值,这也反应在了他们的立法和政策中。
相比之下,东方国家的人权保障主要体现在国家对整体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上。
2、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差异发达国家拥有更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更高的人均收入水平,因此在人权保护方面拥有更好的表现。
相反,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保障形式较为薄弱,尤其是一些贫穷地区的人权问题更加严重。
3、宗教、文化等的影响人权的实践还受到社会文化、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
例如,一些穆斯林国家对于妇女权益的看法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不同。
四、结论总的来说,人权的实践和保障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的特殊情况和文化背景,寻找平衡点,且国际社会仍需加强合作,推动全球人权的普遍尊重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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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No.3 2004人权与发展肖 巍 钱箭星(复旦大学 社会科学基础部,上海 200433)[摘 要] 国际人权概念在最近20年出现了一些新提法,特别是 第三代人权 突出了集体人权的地位。
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个人权利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集体维护的生存权、发展权,或者说消除贫困、促进发展的权利,其他人权就也无从谈起;而且这种发展又必须是可持续的,发展必须兼顾同样被规定为权利的环境权,关注有关环境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问题。
[关键词] 第三代人权 发展 可持续发展[中图分类号] D2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2570289(2004)03104006在全球化 语境 中,某些公共话语被频繁地使用,但对其含义的理解却往往大相径庭, 人权 概念就是如此。
西方社会谈论人权问题,往往聚焦于维护个人权利的层面;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认为权利实现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的。
这些主张正体现在所谓 第三代人权 的诉求之中。
一、关于 第三代人权一般认为,以美国 独立宣言 、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1776)和1791年宪法修正案,法国 人权宣言 (1789)为代表,具有强烈个人主义色彩的权利是 第一代人权 ,它形成于美国和法国大革命时期,旨在保护公民自由免遭国家(政府)的侵犯。
因为要求限制国家的行为,这一代人权被称为 消极的权利 (ne gative rights)。
20世纪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下,出现了包括 世界人权宣言 (1948),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和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1966年开放签署,1976年生效)的 国际人权宪章 ,是为 第二代人权 。
它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采取积极的行动,因此也被称为 积极的权利 (positive rights)。
所谓 第三代人权 (third generation rights)兴起于1970年代。
阿尔及利亚正义与和平委员会的报告 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权利 (1969),首次提出了 发展权 概念。
1977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决议要求将发展权列为一项基本人权;1979年,人权委员会重申发展权既是国家的权利,又是个人的权利,发展机会均等。
同年,联大通过了反映这个观点的34/46号决议。
1986年,第41届联大以压倒多数通过了 发展权利宣言 ,这个宣言对发展权作了系统的阐述,并呼吁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促进国际新秩序的建立。
1990年代,联合国大会每年都以决议形式重申发展权。
除了发展权,联合国有关方面又先后提出了 和平权 、 环境权 、 人道[收稿日期] 20031120[作者简介] 肖巍(1954 ),江苏镇江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钱箭星(1955 ),女,安徽宣城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副教授。
104主义援助权 等等。
这些权利作为集体人权 ,是对全球相互依存,包括维持和平、保护环境和促进发展需要国际合作的一种连带回应,因此被认为是 连带的权利 (rights of solidarity)。
广大发展中国家虽然先后获得了政治独立,但与西方国家的不平等经济关系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从人权角度看,这就把争取平等发展的权利摆在了这些国家的突出位置。
第一届国际人权会议 德黑兰宣言 (1968)明确提出: 人权及基本自由不容分割,若不同时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则公民、政治权利决无实施之日。
且人权实施方面的长久进展之达成,亦有赖于健全有效之国内及国际社会经济及社会发展政策。
并特别指出: 经济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日益扩大的差距妨碍国际社会人权的实现。
联大通过 发展权利宣言 以后,发展中国家不断吁请国际社会消除实现发展权的各种障碍,并视之为联合国改革的高度优先事项。
早先的人权主张体现了西方价值观的要义,即基本的道德单位是个人,个体权利在道义上优先。
20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和一些国家的福利政策扩充了人权观念,即基本人权不仅包括不得侵犯的个人自由,还应包括政府采取积极行动帮助实现的经济社会权利。
联合国决议也一再确认权利相互联系,不容偏废。
第三代人权表明,为了克服实现前两代权利的障碍,必须建立新型的、有连带关系的国家/国际秩序及合作。
发展权利宣言 认为:发展权是单独地和集体地确立的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所有人都有权单独地和集体地参与能使这种人权充分实现的国家/国际秩序; 所有的人单独地和集体地都对发展负有责任,这种责任本身就可确保人的愿望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实现,他们因而还应增进和保护一个适当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秩序以利发展 ; 各国对创造有利于实现发展权利的国家和国际条件负有主要责任 。
宣言 还责成在国家一级采取必要措施,并制订国际政策,以促成充分实现发展权利。
[1]这就意味着包括实现民族自决、自由处置其自然财富和资源、发展民族经济在内各国人民共享和平、繁荣与安全的权利,显示了更为迫切的集体意义。
集体人权的确认是人权概念的一大变化。
集体人权不同于个人人权:第一,这些人权的主体是国家、民族和地区(国家是最基本的主权实体);第二,这些人权必须通过国际社会的积极合作来实现;第三,这些人权目前主要还仅为一些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宣言和决议所认可,权利的实施机制还很不健全。
但是,集体人权作为促进和保障个人权利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发展权作为不可剥夺的人权,已得到充分的肯定,并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
当然,各国各民族的人权认识不同,对人权的具体要求也不同,权利的实现还事关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影响。
一切人权均为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联系。
国际社会必须站在同样地位上、用同样重视的眼光、以公平、平等的态度全面看待人权。
固然,民族特性和地域特征的意义、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都必须要考虑,但是各个国家,不论其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如何,都有义务促进和保护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2]尽管最近几十年在国家一级,各国的人权状况随着经济和政治改革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国际行动对人权的实施已经,并将继续产生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毕竟是辅助性的。
人权最终是一个国家性而非国际性的问题。
国际行动充其量也不过是为了促进和支持有利于人权的国家行动。
[3 p250]体现在一系列国际准则的人权普遍性,仍然要通过各国积极行动的特殊性才能实现。
然而,发达国家往往无视发展中国家更紧迫的问题,把它们的人权标准强加于人,或以此作为提供援助的附加条件,甚至借口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人权原则必须与各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而生存权、发展权是实现其他人权的先决条件。
105 人权的不可分割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不同的权利之间不存在等级关系,所有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二是不能压制某些权利而促进另一些权利。
集体人权包含国内集体人权与国际集体人权。
国内集体人权,又称特殊群体权利,包括少数民族权利、儿童权利、妇女权利、老年人权利、残疾人权利、罪犯权利、外国侨民与难民权利等等;国际集体人权,又称民族人权,按国际社会的通常理解,主要包括民族自决权、发展权,还有和平与安全权、环境权、处置自然财富和资源权,人道主义援助权等等。
二、消除贫困,谋求发展的人权实现生存权就必须反贫困,以谋求充分的发展。
贫困在各国的表现不同,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贫困与富裕国家的贫困标准也不是一回事。
一般说来, 贫困不仅仅指收入低微和人力发展不足,它还包括人对外部冲击的脆弱性,包括缺少发言权、权利和被社会排除在外。
[4 p1]导致发展中国家贫困问题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主要是长期遭受殖民统治和掠夺;又有现实的原因,主要是现行国际经济秩序使它们摆脱不了不利的分工地位,而得不到充分发展,陷入一种生存危机。
发展中国家贫困的长期积累表现为南北世界的强烈反差:发展中国家46亿人口,其中近10亿人得不到干净的饮用水,24亿人没有基本的医疗条件。
每年有1100万5岁以下的儿童死于可预防的疾病;12亿人每天的生活费甚至不到1美元。
1970年,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有25个,2000年这个数字扩大到了49个。
在这个意义上,日益扩大的南北差距、贫富差别是对人类生存权最严重的侵犯。
摆脱贫困,发展是第一位的。
发展权利宣言 认为: 发展是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全面进程,其目的是在全体人民和所有个人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发展及其带来的利益的公平分配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全体人民和所有个人的福利 ; 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 。
国家有责任创造有利于个人实现发展权利的国内条件,又有责任创造有利于各国实现发展权利的国际条件,发达国家负有促进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义务。
[1]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进一步指出, 各国应互相合作,确保发展和消除发展障碍。
国际社会应促进有效的国际合作,实现发展权利,消除发展障碍。
为了在执行发展权利方面取得持久的进展,需要国家一级实行有效的发展政策,以及在国际一级创造公平的经济关系和一个有利的经济环境。
[2]为纪念 发展权利宣言 10周年,联合国大会51/99号决议(1996)再次重申了发展权利作为基本人权的组成部分对于每个人、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有人民的重要性。
从1970年代开始,联合国先后制定了4个 十年发展纲领 ,并通过专门机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物质和技术援助,对促进这些国家的发展权起了一定作用。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发表的 2000年人类发展报告 主题就是 人权与人类发展 ,因为人类发展有助于为实现人权建立一个长期战略,有助于加深对人权方法的理解,拓宽人权方法的使用范围。
报告认为,消除贫困是21世纪的主要人权挑战。
权利使人民与贫困作斗争: 第一,各项人权,如公民、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能相互促进的。
它们能创造出一种协同作用,有助于穷人获得他们的权利,增强个人能力和摆脱贫困。
由于两者的这种互为补充,为争取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努力不应该从为争取公民和政治权利的斗争中分离出来。
两者需要同时促进。
第二,体面的生活水平、足够的营养、医疗以及其他社会和经济进步不仅仅是发展的目标。
他们是与人的自由和尊严紧密相连的人权。
但这些权利不是印刷品所能赋予的。
它们要求一系列的社会安排,如准则、制度、法律和能发挥作用的经济环境等,以便最好地保障享受这些权利。
因此,政府和其他机构的义务就是要执行政策以使这些社会安排得以实现。
在今天这个更为相互依存的世界,那些追求全球公正的国际行为体的义务,必须是追求把促进消除贫困的全球性安排付诸实施,认识到这一点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