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公司各部门和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各部门和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公司分管的职业健康的副总经理、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的通知 (8)
平煤股份一矿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我矿职业健康工作依法依规持续深入开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进一步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持续安全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2019年职业健康工作的安排意见》(中平〔2019〕8号)文件精神要求,成立平煤股份一矿职业健康工作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及机构和各业务区科职责,具体安排如下:一、成立矿职业健康工作领导机构和设立矿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一)成立矿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焦振营、王广民副组长:孙志立成员:任二坤、杨建军、张亚辉、王俊有、韩春晓、牛金玉、白纪成、曾昭友、魏如愿、罗安超、谢新军、孙利民、张会见、张军安、李晓、叶国和、彭波、芦海涛及安全、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环保、人力资源、工会、财务、经营、计划、后勤、科协、职工培训等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为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机构,宋华伟任办公室主任,设置专职管理人员二名。
职业健康专职管理成员:陈建营、张翼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在矿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全矿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二、各级人员职责(一)组长职责1.组长是矿职业健康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矿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审定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方案,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防治责任。
3.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构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网络,配置专(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人员。
4.认真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职业健康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5.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计划并予以组织落实,督促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组建、人员分配及监管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组建、人员分配及监管背景随着全球工作环境的变化和职业疾病的增加,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组建和人员分配变得越来越重要。
这些机构的职责是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并监管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疾病防控措施的实施。
本文旨在讨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组建、人员分配和监管。
组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目标和职责组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工作场所的健康与安全。
该机构应该制定适当的职业健康管理政策,并监督其在各个工作场所的执行情况。
此外,该机构还应负责发展和实施职业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以减少职业疾病的发生率。
构成和人员配备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构成需要包括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以确保能够全面应对各种职业健康问题。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人员配备:- 职业健康专家:负责制定和执行职业健康政策,并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 环境工程师:负责评估和管理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医学专家:提供职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并参与预防计划的制定;- 统计学家:负责收集和分析职业疾病的数据,以便监测和评估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状况;- 行政人员和法务专家:协助制定政策、管理机构运作和处理相关法律事宜。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监管为确保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有效运作,合理的监管机制必不可少。
监管机构应负责审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组建、人员分配和运作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评估。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监管措施:- 定期审查:监管机构应定期对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数据报告和分析: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数据和报告,供监管机构评估和监测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状况;- 催告和处罚:监管机构应有权对未能履行职责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进行催告和处罚,以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
结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组建、人员分配及监管对于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建立一个组成合理、配备专业人士的机构,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工作场所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健康管理机构能够有效运作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该管理制度涵盖了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配、人员配备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机构设置2.1 机构类型根据不同的需求和服务范围,健康管理机构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基础健康管理机构:主要提供基本的健康检查、健康咨询等服务;- 综合健康管理机构:除基础服务外,还提供专科健康管理服务,如心脑血管健康管理、糖尿病健康管理等;- 特色健康管理机构: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的健康管理服务,如老年健康管理、妇女健康管理等。
2.2 组织架构健康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应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确保工作的顺利协调和高效运转。
常见的部门设置包括:- 行政部门: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服务部门:包括接待、咨询、体检等子部门,负责提供各项健康管理服务;- 医务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提供,包括医生、护士等岗位。
3. 人员配备3.1 职位设置与职责针对不同的机构类型和工作需要,应设立相应的职位并明确各职位的职责。
以下是常见职位及其职责的示例:- 院长/总经理:负责机构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协调日常行政工作;- 医疗顾问:提供专业的健康咨询和建议;- 医生/护士:提供医疗服务,负责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健康管理师:负责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并跟进执行;- 接待员/咨询员:负责接待患者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2 人员配备要求为了保证健康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人员配备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具体要求包括:- 医生和护士应具备相关的医学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 健康管理师应具备相关的健康管理专业背景和相关认证;- 接待员/咨询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4. 人员管理4.1 招聘和选拔招聘和选拔应根据岗位要求和人员配备要求进行,确保选用合适的人才加入健康管理机构。
4.2 培训与发展健康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23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6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七月一日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煤矿企业以外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察工作,另行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准则,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
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在现代社会,职业健康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讨论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以及各职责部门的划分。
一、组织架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应当合理、科学。
一般而言,可以设置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门和各岗位责任部门。
1.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规划、组织和协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专家和员工代表组成,具备决策和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职能。
2.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培训、开展职业病防控工作等。
该部门要拥有一支职业健康管理专业团队,能够提供全方位的管理支持和专业指导。
3.岗位责任部门:每个部门内应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该部门要配备专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健康监测、危害评估、岗位培训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职责划分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各职责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
下面将对职责部门的划分进行详细阐述。
1.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审批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3)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计划调整。
2.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1)制定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其在企业内的落地和执行。
(2)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健康管理能力。
(3)组织职业病防控工作,监测职业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3.岗位责任部门的职责:(1)健康监测:负责对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和职业病筛查。
(2)危害评估:对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和控制措施。
(3)岗位培训: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管理的认识和了解。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6.08•【字号】沪安监管职安[2010]117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安监管职安〔2010〕117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为规范本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执法的全面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23号令)等规定,市安全监管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上海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7号令)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第三条监督检查原则本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实行“属地分级”原则。
市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重点监察单位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除市重点监察单位之外)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监督检查职责(一)市安全监管部门职责1.组织拟定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制定工作制度和规范;2.组织开展全市性职业健康定期检查、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3.对区(县)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考核;4.开展市重点监察单位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5.组织查处较大以上职业危害事故及市重点监察单位职业危害事故;6.组织全市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7.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达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中心科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中心科室管理制度一、科室管理概述职业健康监护中心的科室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科室的顺利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本制度包括科室管理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工作流程以及各类管理规定。
科室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科室的协调运作和高效服务。
二、科室组织架构2.1 科室主任科室主任是科室的领导者,负责科室的整体管理和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人员管理:科室人员的招聘、考核、培训以及激励与奖惩。
•工作计划:制定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
•资源管理:管理科室的物资、设备和预算,保障正常运作的需要。
•协调沟通:与其他科室、管理层以及相关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
2.2 科室副主任科室副主任是科室的副手,辅助科室主任开展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协助科室主任管理科室日常事务,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代理科室主任职责,处理科室内的紧急事务。
•监督科室人员的工作进展和绩效。
•参与科室管理决策,并提供建设性意见。
2.3 科室成员科室成员根据各自的专业背景和职责,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各科室成员应保持密切合作,互相协助,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相关的医疗、技术或管理工作,如职业健康监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
•积极参与科室的会议和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遵守科室和中心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维护科室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三、科室工作流程3.1 接诊与登记科室接待员应根据患者的预约情况和科室工作安排,及时安排患者的接诊,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工作。
接诊时应仔细核对患者基本信息,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3.2 体检与监测根据医生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患者的职业健康体检和监测工作。
体检项目包括职业病体检、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测等,监测项目包括职业病危险因素监测和相关指标监测。
3.3 诊断与咨询根据体检和监测结果,医生进行诊断,并与患者及时沟通和解释检查结果。
医生应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包括职业病预防、健康教育等。
安全与职卫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为确保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 主要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 职责2.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设置安全和职卫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2安全办提出安全和职卫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起草、下发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文件。
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5.1安全生产委员会5.1.1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机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及职工代表任安全生产委员会组员。
5.1.2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及人员组成应以正式文件发布。
5.2安全办5.2.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专业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设置安全办作为企业安全管理与职业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并为之配备能力与数量相适应的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吸收具有相关安全管理与职业健康工作经验者,并优先吸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的人员进入安全办。
5.2.2安全办的设置及负责人任命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
5.2.3安全员与职业卫生管理员配置人数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5.3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以及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部门安全管理小组。
5.4每个生产班组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
6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求6.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决定等。
6.2对重大人身、设备、交通、火灾、中毒事故、职业危害或重大事件,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立、人员配置及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立、人员配置及管理摘要本文主要讨论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及管理相关的事项。
在职业健康管理领域,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合理配置人员,可以有效地提供相关的健康管理服务,促进企业员工的健康和福利。
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设立应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合规要求。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1. 规划和组织:在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组织工作。
确定机构的目标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
2. 法律合规: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设立符合法律要求。
与相关部门联系,获取必要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3. 人员配备:合理配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人员是保证工作有效性和质量的重要因素。
根据机构的规模和需求,招聘合适的医生、护士、健康顾问等专业人员。
4. 设备设施: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以便进行健康监测、预防和干预工作。
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人员配置及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管理注意事项:1. 岗位要求:根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明确相关岗位的要求和能力标准。
确保招聘的人员符合相应的条件,并根据需要进行培训和提升。
2. 工作流程: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工作的执行和监管都按照规定进行。
定期审查和更新工作流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技术。
3. 团队合作:鼓励团队合作和沟通,促进协作和信息共享。
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绩效评估: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对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以提高工作动力和质量。
结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及管理是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规划和组织,确保法律合规和科学配备人员,可以有效地提供职业健康管理服务。
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制度
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应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卫生水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体职工和相关人员。
第四条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本单位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职业健康工作。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安全生产、人力资源、财务、后勤等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三)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四)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五)组织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六)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七)组织职业健康事故的调查处理;(八)履行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职责。
第八条本单位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职业健康工作措施,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三、职业病防治第九条本单位在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时,应充分考虑职业病防治要求,选用低毒、低害、无害的生产原料和工艺。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检测和评价,确保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具体内容:一、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五)《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第5号令)二、分工及职责(一)职业健康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交付中心负责人、验证中心负责人成员: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交付中心、验证中心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综合管理部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定期(每3年/次)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内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人力资源部、交付中心、验证中心报告并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4、每年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医疗机构对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进行体检,出具体检结果报告,并及时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交付中心、验证中心,对体检结果异常的及时告知员工本人并安排员工进行复查;5、负责安排在职业危害岗位作业的员工在上岗前、岗中、转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体检结果报告,及时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交付中心、验证中心,及时将个人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发放给员工本人查阅并签字确认后收回存档;6、负责对劳动者有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7、协同人力资源部开展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防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8、负责按照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三)人力资源部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报告上的职业危害岗位确定职业健康查体人员名单;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存档;3、负责提供职业危害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转岗、离岗时的人员名单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安排职业健康查体;4、接到综合管理部的职业病体检结果报告后,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治疗;5、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6、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7、负责集中入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学习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8、负责公司职业卫生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区卫健委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9、负责制定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四)交付中心、验证中心1、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监督、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每月检测其性能;2、定期组织员工在岗中进行职业卫生培训;3、负责对零散入职新员工(包含外包人员)及调入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三、工作程序(一)职业健康管理1、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4)职业危害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所有产尘设备和尘源点,应严格密闭,并设除尘系统。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催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6、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7、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8、单位必需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催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单位必需常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10、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样监测,检测结果,准时公布。
11、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单位应当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13、单位必需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供应人力资源;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催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准时消退职业危害事故隐患;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准时、照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详细职责;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状况;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监督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监督一、背景介绍职业健康是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职业健康事务,建立一个高效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是必要的。
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为确保职业健康管理的顺利进行,建议设置以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1. 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政策和计划,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的政策和计划,监督和指导各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3. 职业健康检测中心:该中心负责职业健康检测工作,包括职工的身体检查和职业病防护设备的检测。
三、人员配置为确保职业健康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需要合理配置相关人员:1. 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企业领导、职业卫生专家、劳动保护监督人员等,以确保政策的制定和协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人员:包括职业医师、职业健康管理师等专业人员,以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的政策和计划,监督和指导各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3. 职业健康检测中心人员:包括职业医师、检测技术人员等,以负责职业健康检测工作,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监督机制为确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建议建立以下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外部监督:政府部门和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公众监督:建立公众参与职业健康管理的机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提高职业健康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总结建立一个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是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
合理设置机构、配置专业人员并建立监督机制,可以确保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利益提供保障。
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安全健康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
第三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安全健康管理职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进行监督管理,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规模、性质、行业特点等设立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应当设立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人员、急救人员等岗位。
第八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培训计划、考核评价制度等。
第三章人员配备与管理第九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三)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具备五年以上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经验;(三)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安全健康管理水平。
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定期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37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健康管理规定,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健康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3职责3.1主要负责人负责设置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4 内容4.1安全管理机构4.1.1公司的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最高组织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公司安全健康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总经理签字确定。
4.1.3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同时也是企业法人。
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4.1.4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数量足够、素质较高的专兼职安全健康管理员,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健康管理。
4.2工作职责4.2.1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各职能部门实施。
4.2.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2.3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开展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4.2.4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调研攻关活动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4.2.5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并不断持续改进。
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并对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2.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责任和事故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2.7组织开展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8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有效实施。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员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志刚组员:李显着闫玉和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1、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王志刚组员:李显着闫玉和王英杰张满和孙小杰管理机构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3、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6、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健康查体工作。
9、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任副组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为成员。
2. 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等。
3. 各部门、车间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设置兼职或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配备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各部门、车间安全员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公司定期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各部门、车间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职责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4)处理安全生产事故;(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2.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3)处理安全生产事故;(4)定期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3. 各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1)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组织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3)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处理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事故;(5)其他与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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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
员配备及管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员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志刚
组员:李显著闫玉和
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1、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
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
负责人:王志刚
组员:李显著闫玉和王英杰张满和孙小杰
管理机构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
善保存。
3、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
案的建立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
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6、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
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
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健康
查体工作。
9、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
原岗位并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