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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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要求
按照《湖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计划建设项目均可申报。
二、填表说明
1.“工程概况”栏:主要填写工程名称、结构类型、结构层次、建筑面积(投资金额)、工程性质、工程地点、投资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及主要分包单位)、工程特色等。计划创建项目规模必须符合《湖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2.“拟推广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栏:主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规定的推广应用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应用数量逐项列出。计划创建项目新技术应用数量必须符合《湖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3.“拟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的项目及内容”栏:指在计划创建项目中除国家规定的10项新技术外的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技术,可列为技术攻关和创新技术。
4.“工程进度计划”栏:指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进度计划。
5.“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栏:填写计划创建项目《新技术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的数据。
6.“示范工程执行单位申报意见”栏:由申报单位自行填写盖章。
7.“示范工程所属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由计划创建
项目所属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8.“示范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或建工局审核意见”栏:由计划创建项目所属市州(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直管项目的申报企业有主管单位(如中建五局、省建工集团、二十三冶等)由主管单位签署意见,没有主管单位的直接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在列入企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计划的前提下,按申报表要求,经工程所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按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申报。
四、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书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述,《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内容具体、从技术和经济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参考提纲如下:
(1)工程概况
(2)项目管理目标
(3)项目所涉及新技术内容
(4)新技术应用预期效果(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才效益、推广应用前景)
(5)企业创建本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优势(人、财、物保障措施)(6)结论
主要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计划创建项目所应用新技术项目提出具体实施技术方案。
五、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并打印《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其它附件材料扫描件简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一张。所有材料要求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