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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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模版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模版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项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风险管控、责任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的确定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应当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核心,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目标。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应当充分考虑各参与方的安全需求,确保每个参与方的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指标和要求,确保目标的实现性和监督可行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第七条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应由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共同制定,并在项目启动前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各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由工程部门分解到各岗位和个人,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九条总包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第十条各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自己的具体目标,并确保其与总包单位的目标保持一致。

第四章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总包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的具体实施,指导、督促各承包单位按照目标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各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应当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五章安全生产目标的评估和改进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评估结果,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确保目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总结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经验,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方法,为其他项目参考借鉴。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工程领域质量管理有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基建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有序进行,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涉及现场施工、安全防护、质量监控、巡检查验等方面。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由项目管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对项目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流程,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控制。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和控制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检验、验收等质量管理活动,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材料采购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材料符合标准要求,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巡视和质量抽检,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问题整改制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和追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项目。

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遵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第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项目安全事故信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八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和存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与承建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双向约束。

第十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

国家电网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管理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基建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规定了基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关系和基本原则,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公司基建工作实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三级管理模式,推行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

第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及对所属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所属单位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基建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基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简称网省公司)及其供电公司、具有工程建设职能的有关直属单位(简称直属单位)及公司所属的监理、设计、施工等企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承接境外工程项目还需遵守我国涉外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和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建安全职责第八条公司基建安全职责(一)公司设立基建管理部门,下设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基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目标,指导网省公司层面的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新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而成。

2.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3.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工程项目的全体参与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员工。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3. 各参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各种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管理。

3. 严格执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制度,确保作业环境、工具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五、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1.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2.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

3. 发生事故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2.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执行力。

3.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部备案。

3. 本制度如有更新,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73-201 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和安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电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参与方。

第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基建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含境外工程)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第二章基建安全职责第六条公司按照“大建设”体系建设要求设置基建管理机构,分层分级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按项目设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明确项目管理安全职责。

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是指对矿井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矿井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提高矿井建设的安全性和质量水平。

2. 原则:依法依规、科学规划、综合管理、持续改进。

二、管理体系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2.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国家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控制措施,确保矿井建设过程安全可控。

三、管理要求1. 规划管理:制定矿井建设的规划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要求,确定安全和质量控制措施。

2. 设计管理:制定建设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确保设计满足矿井建设要求。

3. 建设管理:组织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验收管理:进行安全验收和质量验收,对矿井建设结果进行评估,确保矿井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5. 运营管理:建立矿井运营管理制度,确保矿井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维护。

四、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对矿井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评估标准:制定安全和质量评估标准,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规范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五、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进行追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处理。

六、宣传和培训加强对矿井建设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质量意识。

以上为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火电厂基建安全管理制度

火电厂基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火电厂基建期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火电厂基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 严格控制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火电厂基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3. 各参建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4.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5. 防火防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6.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7.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8.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1.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设计安全可靠。

5. 供应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原材料、设备设施,确保供应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修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修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修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修建工程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修建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修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责任制补充”的原则。

第四条修建工程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修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修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2. 负责修建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3.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4.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5. 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七条修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修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5. 安全检查评估制度。

第十条修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单位。

第十一条修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事故处理过程。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修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制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风险;2. 设立安全标识和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3.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4.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修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施工中的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基本制度。

二、责任制度1.建立工程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人员,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3.建立工程安全学习培训责任制度,领导人员要不定期地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记录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记录本,记录每日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工程事故等情况,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3.建立施工现场应急处置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四、安全保障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包括警示标识、防护栏杆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洁,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五、考核评价制度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考核评价制度,依据安全管理目标和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本基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调整,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本基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主管部门所有。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完。

新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的新建工程,责任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要求全体施工人员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明确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并及时总结交流事故隐患及解决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设备、机械、仪器设备等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示禁止和注意事项,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队伍,进行必要的安全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环境的安全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上岗。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组织定期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好现场安全疏散逃生预案,指定安全疏散通道和疏散逃生点,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撤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抢险救援能力,确保事故后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制度第一条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2、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较大环境、职业健康事件。

二、安全生产指标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多人严重急性中毒事故;杜绝火灾、爆炸、机械设备、触电、高坠、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2、无治安和刑事案件;3、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年责任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5%)以下,重伤事故率控制在1.0%o以内;4、施工现场噪声、扬尘达到相关要求,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标,无投诉;5、不发生因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媒体曝光事件;6、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周边建(构)筑物沉降超限、倾斜、结构损伤以及施工导致的交通中断、电力中断、通讯中断、市政水管破裂和燃气泄漏等重大险情或事故;7、未在市县级及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指标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指标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政工程)/《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第三版)(公路工程)及集团公司《安全防护•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90%以上;2、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安全教育培训率100%、隐患排查率100虬重大隐患上报率10096;3、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检率达到100版4、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95%以上;5、安全文明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时有效;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7、本项目确保创成(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上级单位相关要求制定总体、年度以及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部门和班组。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和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电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参与方。

第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基建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含境外工程)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第二章基建安全职责第六条公司按照“大建设”体系建设要求设置基建管理机构,分层分级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按项目设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明确项目管理安全职责。

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规定
• (七)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企业 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八)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为 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九)根据公司加强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 施工班组建设,健全施工班组安全管理体系。
• (十)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 (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计划等文件,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 准后,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
• (六)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 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 (七)负责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制定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与处 理措施、“三废”(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措施、降噪措施等,使之符 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基建安全管理
规定 培训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 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 建设管理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 建设的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 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 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 (十一)监督检查施工队(班组)开展班前站班会工作。
• (十二)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 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 (十三)开展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闭环整改;对重复发生的 问题,深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 (十四)组织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三篇)

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三篇)

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一、公司名称:基建科二、责任主体:基建科全体员工三、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1. 公司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2. 公司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公司的安全工作。

3. 公司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公司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5. 公司要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

6. 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工作。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7. 公司要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8. 公司要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危险源和风险评估,并进行演练,保障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9. 公司要加强对承包商、外来人员等的安全管理,确保他们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和程序。

10. 公司要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1. 公司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12. 公司要密切关注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13. 公司要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追责机制,对安全事故进行及时上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4. 公司要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处理。

以上是基建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务必遵守,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持续稳定进行。

只有做好了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保障员工的安全、公司的稳定运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基建处部门安全规章制度

基建处部门安全规章制度

基建处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处部门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和设施的安全,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基建处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基建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部门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的完好以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第七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八条基建处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急救设施,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二章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第九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准备。

第十条基建处部门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制定作业规范,对各类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和高空作业的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十三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警示标识,对危险作业区域进行标示,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演练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员工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员工入职安全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事故记录,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员工的安全行为并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基建处部门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意识宣传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安全基建目标管理制度(4篇)

安全基建目标管理制度(4篇)

安全基建目标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安全基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为了确保安全基建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基建目标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定义、目标管理的意义、安全基建目标管理的要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管理制度的运行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制度的定义所谓制度,是指由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来管理和约束人类社会的行为。

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保证各方面工作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规则进行,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

安全基建目标管理制度,是指为实现安全基建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三、目标管理的意义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以合理的手段达成目标。

在安全基建中,目标管理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明确方向。

目标管理能够帮助制定和明确安全基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各项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2.提高效率。

目标管理能够帮助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分配各种资源,保证安全基建目标的顺利实施。

3.优化结构。

目标管理能够帮助合理规划和组织安全基建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优化工作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4.完善机制。

目标管理能够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形成有序的工作流程,推动安全基建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升。

四、安全基建目标管理的要素安全基建目标管理包括目标设定、目标分解、目标监控和目标评估等要素。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目标设定。

安全基建目标管理的第一步是明确安全基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并确立目标的实现路径和步骤。

2.目标分解。

将总体目标分解为具体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明确各个目标的时限和责任人。

3.目标监控。

设立监控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监控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

4.目标评估。

对安全基建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惩和激励。

五、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了确保安全基建目标管理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制度编制、制度培训、制度执行和制度完善等环节。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34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管理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基建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规定了基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关系和基本原则,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公司基建工作实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三级管理模式,推行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

第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及对所属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所属单位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基建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基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简称网省公司)及其供电公司、具有工程建设职能的有关直属单位(简称直属单位)及公司所属的监理、设计、施工等企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承接境外工程项目还需遵守我国涉外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和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2019)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2)173-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监理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地市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

第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基建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含境外工程)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设置基建管理机构,分层分级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按项目设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明确项目管理安全职责。

第七条国网基建部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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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基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明确目标,实
现安全生产的既定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12345”的
发展思路和狠抓六项重点工作,完善六大系统,落实“六大阶段性”目标任务,坚定信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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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矿年度安全基建目标为零死亡事故,确保实现年度安全基建,质量标准化,力争动态达标。

3.考核条件:出勤达到规定天数,个人无严重“三违”,无轻伤事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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