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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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控定值管理制度

热控定值管理制度

热控定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热控定值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热控设备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热控定值,是指热控系统设定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温度、湿度、压力等。

第四条热控定值管理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公司内设备变更、维护、检修等工作需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公司设备安全责任人应对热控定值进行监管并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公司将每年进行一次热控定值的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八条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于热控定值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章热控定值管理过程第九条热控定值管理工作应建立台账,并定期审核。

第十条热控定值的调整需经过安全责任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热控设备的运行状态,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对于热控设备的维修、更换,需做好记录并报备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热控设备的定期保养工作要落实到位,并且确保设备在保养期间正常运行。

第三章热控定值管理的措施第十四条每次对于热控定值的调整,需要在台账上做好记录,并报备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热控设备定期巡检,并落实到位,对于巡检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十六条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热控设备需要有相应的备份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热控设备的故障,需要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处理。

第四章热控定值管理的监督第十八条对于热控定值管理过程,需要实施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十九条安全责任人应对热控定值管理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对于热控设备的定期巡检,需要有专门的监督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公司领导层应重视热控定值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五章热控定值管理的奖惩第二十二条对于热控定值管理工作表现优秀、指标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热控定值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为加强热控保护的投退及系统与定值修改等工作的管理,保证热控保护的可靠运行,有效防止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造成损坏、事故扩大及人身伤亡,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明确了热控保护的投退及系统与定植修改等工作的范围和程序。

3、本制度适用于玉林阳光热电厂热控保护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热控保护临时退出及其定值修改2、机组在运行中,热控专业若需要处理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置)时,必须由热控专业填写《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见附件一),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如需要更改保护(含连锁,下同)定值,应同时填写《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见附件二),说明定值修改原因,经电厂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退出热控保护或作定值修改:工作前,热控、运行专业人员应落实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作好记录,由当值值长布置执行。

因主机设备临时消缺及发电部运行要求,需要申请临时退出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置)或修改保护定值时,由申请部门按上述程序办理保护投退,保护定值修改手续。

3、机组在运行中,因主要辅助设备、热控设备检修或发电部运行要求,需要临时退出主要辅助设备的保护,分别应由检修单位相关专业或发电部填写《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需要更改保护定值,应同时填写《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

经运行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退出热控保护或定值修改,工作前,应落实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4、热控保护临时退出及其定值修改,热控专业应根据其性质和要求,编写保护退出、修改、变更的技术措施,由技术部对保护退出与定值修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经当值值长许可后,由热控人员执行。

5、对于不影响机组运行的热控保护系统(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则由热控的相关班组提出,经热控专业主管后专工审核后,经当值值长批准,由热控人员执行。

6、运行中,在紧急(事故)情况下,需临时退出热控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当值值长按照管辖权限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有权命令热工人员先实施,事后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DCS系统安全及进一步加强热控保护定值管理,明确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审批、执行、返回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执行的程序。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DCS系统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修改程序的管理,适用于自备电厂。

3 职责3.1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DCS 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序执行单》并负责DCS逻辑修改的执行、监护工作。

3.2 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及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DCS系统逻辑修改的申请。

4.1.1 因主辅设备的异动、更改及热控保护系统自身改进而要求对DCS控制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进行修改时,由安技部、检修维护部、发电运行部相关专业人员在热控逻辑专业会上提出,经会议讨论后形成纪要。

专业会会议纪要由安技部负责人进行审核、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下发至与会部门,会议纪要中应写明具体软、硬件修改内容及工作落实单位。

4.1.2 对于除重要以外设备的定值修改,以及由上级单位下发的定值修改,经各专业会签后形成会签单,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4.1.3 会议纪要或会签单下发后由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指派专责人负责具体修改工作,专责人必须是由自备电厂认可的具备DCS操作维护资质的人员担任(以下简称DCS维护专责),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

4.1.4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必须在《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中详细填写逻辑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申请单后必须附上逻辑修改前后的CAD 图。

申请单报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核签字后由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人员具体实施。

热控车间保护修改投退管理制度

热控车间保护修改投退管理制度

热控车间保护逻辑定值修改投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保护装置的准确投入,进一步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厂部文件及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热控保护包括热工信号、热机保护和连锁装置。

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要逐项认真地作好记录。

2.热控保护的整定值或逻辑应符合规程规定,变更设定值或对逻辑进行修改必须办理设备异动申请手续经厂部批准或签字然后方可实施。

检验设定值应做好记录。

3.设备大、小修后机组启动前必须进行保护传动试验。

合格后如果对该系统又进行了其他工作,则要重新传动 , 最后要即时填写传动试验报告。

4.主设备投入运行时,其保护装置应随之投入。

不能投入的保护必须经车间、厂部同意并备案方可停用,班组必须积极进行整改。

超过三天,应报局(院)备案。

5.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存在缺陷,须进行处理时,必须办理热机主保护工作票。

特殊情况时(紧急抢修等),可由值长 ( 单元长 ) 决定。

6.关于解除保护或投入保护以及改变设定值的各类文件的原件由车间保存,班组应备有复印件。

7.在运行中对保护用的发信器须进行重新整定时,必须用标准仪器进行校验或标定。

8.保护的投切必须有专用登记簿。

保护的投退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 投退原因、批准人或部门、通知人、执行人、时间等 ) ,在登记簿上必须有要求投切保护的通知人和执行人签字。

记录保存时间为两年。

保护退出超过 4 小时必须汇报车间。

9.班组对保护装置应每天进行检查,以防止保护被误切或误投。

10.对于不认真执行的班组或人员将进行严格考核。

11.本制度若与厂部文件冲突,以厂部文件为准。

【管理制度】 热控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 热控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

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活动内容与办法 (1)6 检查与考核 (2)设备管理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规范热工自动逻辑修改工作,明确权限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替代了-215.07-06-2015《热工保护联锁和自动逻辑、定值修改管理办法》。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范了公司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774-2015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国家能源局[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H-216.09-38-2013 《热工技术监督导则》3 术语和定义3.1 主要自动调节系统协调控制,汽包水位控制,主汽温度控制,再热器温度控制,主汽压力控制,汽轮机转速、负荷控制,汽机轴封压力控制,汽机旁路控制,汽机凝汽器水位控制。

4 职责4.1生产副总经理4.1.1 负责热工重要自动逻辑修改的决策。

4.2 总工程师4.2.1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对重大热工自动逻辑修改进行决策。

4.2.2 负责热工自动逻辑修改设备异动申请单的审批。

4.3生产技术部4.3.1 生产技术部对本标准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4设备管理部4.4.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4.2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热控专业各岗位主要负责执行。

9.热电公司热工信号及逻辑、保护定值管理制度

9.热电公司热工信号及逻辑、保护定值管理制度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标准实验室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专业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规范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管理.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管理程序.3术语和定义逻辑:用计算机来实现控制的策略称为软逻辑,用继电器或回路直接来实现控制的称为硬逻辑.定值:按用途分保护定值、联锁定值、自动调节定值、报警定值、许可定值。

4 职责4。

3 热工专业部职责:4.3.1负责实施、检查和确认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修改或异动的具体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交底。

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保护定值变更管理程序.经上级部门批准保护定值变更管理申请后,由热工专业部组织实施。

变更申请单应由热工专业部保存一份。

5.2逻辑变更管理程序:经上级部门批准,由热工专业部根据需求编制逻辑变更图报生技处审核,图纸经审核后再下发给专业部实施或者由专业部监督第三方实施。

所有变更手续和变更的逻辑图应由热工专业部存档保存一份(逻辑图应加盖单位图纸资料公章)。

7附件附件1: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变更管理流程附件2:逻辑、保护定值变更审批单附件3:热工保护定值清册件1: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变更管理流程附件2: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审批单热工逻辑修、保护定值更改审批单附件3:热工保护定值清册发(热)电公司保护定值清册生产副总:生技部主任:生技热工专工:专业专工:资料管理公章年月日编制#机组热工保护定值清册。

热工联锁保护定值管理制度

热工联锁保护定值管理制度

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热工联锁、保护定值及控制逻辑管理制度(暂行)批准:审定:审核:徐月浩编写:白永奇2008年3月热工联锁、保护定值及控制逻辑管理制度(暂行)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为了确保我公司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机组非计划停运,保证热工联锁保护可靠动作,防止保护误动、拒动现象的发生,依据相关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热工联锁、保护定值及控制逻辑的管理。

1.3 本管理制度的内容纳入《热工监督管理标准》,待《标准》颁布实施后,本暂行规定自行作废。

1.4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技术维护部。

2热工联锁、保护定值整理流程2.1定值来源:设计院图纸、厂家资料及我公司的集控运行规程。

2.2定值整理:查阅图纸,了解我公司各系统的联锁保护、报警情况,将涉及热工保护、报警的所有项目由技术维护部热工专业全部列出,制成表格,交由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填写具体定值,最后由运行部进行统一汇总。

2.3定值会审:根据运行部汇总形成的定值表,组织公司相关专业人员或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讨论,对不合理的定值进行修改,确定定值清单。

2.4定值审批:会审后的定值清单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各施工、调试单位实施。

2.5定值完善:在机组试运过程中,对不合理的定值要及时进行修改。

试运结束后形成最终联锁、保护定值清单,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

3热工联锁、保护定值的管理3.1热工联锁、保护定值经会审确定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3.2热工联锁、保护定值及控制逻辑的修改必须由提出方填写修改审批单(见附件一),经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讨论通过,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3.3 机组调试、试运期间的修改还需经调试单位调总审定批准后方可执行。

3.4热工联锁、保护定值及控制逻辑修改后,必须认真填写联锁、保护定值及控制逻辑修改记录表(见附件二),并由执行人和热控主管签字确认,填写时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联锁、保护定值及控制逻辑修改记录表交回热控专业统一归档管理。

热工保护、定值、逻辑、信号异动管理制度(正式稿)

热工保护、定值、逻辑、信号异动管理制度(正式稿)

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保护、定值、逻辑、信号异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工保护异动、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及专业管理职责,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条例》、《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实施导则》、《火电厂热控系统可靠性配置与事故预控》(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技术委员会)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厂所有设备的热工保护异动、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相关工作。

公司有关生产部门及外委项目部应遵照执行。

第四条热工保护异动在公司两票管理系统中办理投退申请手续;热工定值变更、逻辑(联锁)优化修改、信号强制工作需办理书面《热工定值、逻辑、信号异动申请表》,履行批准程序。

填写《热工定值、逻辑、信号异动申请表》必须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热工定值、逻辑、信号异动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热工专业、提出申请部门、值长分别保存。

热工专业负责异动申请、变更前后相关情况记录的归档管理工作,建立异动记录台帐,保存期三年。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有关领导职责总工程师职责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组织有关热工保护、定值、逻辑、信号管理的规程规定;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的审核批准;负责热工保护异动、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申请的批准。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总工程师外出或电话无法联系的特殊情况下,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有关申请的批准。

副总工程师职责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均外出或电话无法联系的特殊情况下,由副总工程师负责有关申请的批准。

第六条设备部职责负责热工保护异动、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热工保护、定值、逻辑、信号管理制度;负责有关申请的审核及设备方面把关工作;设备部各专业负责把关与本专业有关的热工保护异动、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从设备管理角度确认其合理性。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DCS系统安全及进一步加强热控保护定值管理,明确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审批、执行、返回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执行的程序。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DCS系统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修改程序的管理,适用于自备电厂。

3 职责3.1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序执行单》并负责DCS逻辑修改的执行、监护工作。

3.2 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及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DCS系统逻辑修改的申请。

4.1.1 因主辅设备的异动、更改及热控保护系统自身改进而要求对DCS控制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进行修改时,由安技部、检修维护部、发电运行部相关专业人员在热控逻辑专业会上提出,经会议讨论后形成纪要。

专业会会议纪要由安技部负责人进行审核、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下发至与会部门,会议纪要中应写明具体软、硬件修改内容及工作落实单位。

4.1.2 对于除重要以外设备的定值修改,以及由上级单位下发的定值修改,经各专业会签后形成会签单,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4.1.3 会议纪要或会签单下发后由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指派专责人负责具体修改工作,专责人必须是由自备电厂认可的具备DCS操作维护资质的人员担任(以下简称DCS维护专责),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

4.1.4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必须在《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中详细填写逻辑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申请单后必须附上逻辑修改前后的CAD图。

申请单报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核签字后由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人员具体实施。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doc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doc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7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4-1-1发布2014-1-1实施
****电厂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1、主辅机联锁保护定值是制造厂对设备运行规定的安全保证值,联锁保护逻辑及设定值一经投运,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

2、确因需要必须对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作修改时,应由
要求修改部门提出异动申请,填写《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申请表》,报有关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批准,由热工人员实施。

实施完成的《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申请表》应妥善保管。

3、热工人员根据修改、变更的性质和要求,编写详细步骤和措施,在实施异动修改后做好记录,工作结束3天内将修改后的组态图经生产技术部门校审后送厂资料室存档。

4、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的修改应尽量安排在机组停运时实施。

运行中因主辅设备或热控设备需要临时更改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或保护定值时,需解除保护的应按《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因动力设备试运或特殊运行工况的要求,需强制DCS组态部分启动条件时,由当值值长填写《强制DCS部分组态条件通知单》,通知热工人员执行。

热工人员接当值值长通知后,工作人员在集控室对通知单内容进行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执行。

解除强制条件仍由当值值长填写《解除强制DCS部分组态条件通知单》,通知热工人员执行。

6、《强制DCS部分组态条件通知单》和《解除强制DCS部分组态条件通知单》记录本存放在运行值长处。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讨论稿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讨论稿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讨论稿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电力设备的不断升级,各种故障保护设备的安装也越来越广泛,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热控保护装置是一种常见的故障保护装置,它可以实时监测电力设备的温度变化,一旦发现温度异常或超过设定阈值,就会通过输出信号控制断路器或补偿装置等设备,从而及时避免设备因过温而烧坏的情况。

但是,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电力系统运行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方面,在日常运维过程中,各级运行人员需要对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进行调整和设定,以适应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若定值设置过低,可能导致频繁的误动作,影响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引发机组事故,给电力系统运行带来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一项科学合理的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电力设备的保护和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二、制定目的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的要求和电力设备的实际情况,本单位制定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管理流程,提高定值设定精度和操作规范性,减少误动作事件的发生,有效保障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制定依据1. 《电力系统保护与自动化设备定值管理规范》(DL/T 1066-2017);2. 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设备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四、管理制度1. 热控保护装置定值设定流程(1)设备投运前,应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中记录下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2)设备投运后,由设备的责任人或专人根据技术要求检测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是否符合要求,具体操作如下:①核对设备的技术资料,确定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区间;②通过测温装置等设备,检测电力设备的温度变化趋势;③根据检测结果,结合设备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

(3)完成设备的热控保护装置定值设定后,应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和运维人员,并记录在设备维护档案中。

热机保护及定值管理

热机保护及定值管理

黄陵煤矸石发电公司焦化园分厂热机保护及定制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因热控信号及逻辑、定值因素对电厂安全经济运行带来的损失,制定本管理标准。

1.2.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应本着合理、可靠、准确、符合实际的原则设置。

热工信号包括用于保护、自动调节以及显示报警的信号。

定值包括热工信号一切设定的值,其中包括用于保护、自动调节、报警等。

逻辑包括DCS、DEH各种PLC内部的控制程序或控制方式。

电厂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是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保证。

全厂各级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

1.3.通过对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的管理,努力使我厂的热工保护投入率、自动利用率和仪表准确率达到热工监督的要求,使我厂热工信号的增减、保护和自动的投退、定值、逻辑的更改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1.4.本标准规定了电厂各级人员职责范围、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的管理内容、管理程序以及有关检查考核内容。

1.5. 本标准适用于黄陵煤矸石发电公司焦化园分2 职责范围:2.1.总工程师职责:2.1.1 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归属总工程师总负2.1.2 有关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的以下情况需经总工批准:MFT保护信号的更改;(1)各个风机、泵的 P1、P2保护的更改。

(2)热工信号中用于运行监视的重要参数、用于热工重要自动调节系统的调节参数、用于热工主要保护及重要辅机的保护信号的更改与异动。

(3)有关本厂热控保护定值的更改、重要监视参数定值的更改、热工自动调节参数定值的更改。

2.1.3 机组运行时,热工主要保护信号强制需经总工(或总工指定的委托人)批准(主要辅机保护信号的强制可由值长批准,值长视具体情况向总工汇报)。

用于保护、主要显示、报警及主要自动的信号撤出(时间≥24小时)需经总工批准。

2.1.4 组织调查、分析、研究与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组织有关人员一年一度对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热控保护系统是保证机组及辅助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装置,保护逻辑是制造厂家根据设备(主、辅设备)性能而制定的,保护定值是保护设备安全的极限值。

锅炉炉膛压力、全炉膛灭火、汽包水位、汽轮机超速、汽轮机轴向位移、汽轮机振动、汽轮机润滑油低油压等主保护在机组运行中严禁退出,其他保护被迫退出运行的,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

因此,在未征得设备制造厂家的同意或生产厂长(总工)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保护、改动保护定值。

为了保证热控保护的正确、可靠的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1. 热控保护装置热控保护装置通过采用跳闸停运、联锁逻辑(联锁启动、停止、开、关)、允许条件(启动、停止及开、关的允许逻辑)等来保证机组的安全,使受控设备不致于损坏。

热控保护装置包括相关现场设备,控制系统的相关逻辑和参数,相关电缆和接线端子以及回路。

为便于热控保护的管理,将热控保护分为主要热控保护、重要热控保护和一般热控保护。

1.1 主要热控保护为确保锅炉、汽机和发电机安全停运不至于(可能)严重损坏和出现重大不安全隐患或重要参数失去监视手段的保护,以及直接(或间接)引起机组跳闸的保护。

1.2 重要热控保护是为确保重要辅机安全停运而不至于发生严重损坏或出现严重不安全隐患的保护1.3 一般热控保护为,除主要热控保护和重要热控保护之外的热控保护。

1.4编制的《全厂热控保护清册》,确定保护名称、地址、动作条件、定值(含延时)、动作对象及结果等,报生产部审核,厂部(总工或生产厂长)批准。

并归档保存。

2. 热控保护试验2.1 热控保护试验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以及在运行期间的运行定期试验。

2.2 静态试验由检修部制定试验方案、组织实施并出具试验报告,运行部配合。

静态试验采用现场加物理信号或模拟信号的方法进行逻辑核查,静态试验的试验报告由热控专工验收签证。

2.3 动态试验由运行部制定试验方案、组织实施并出具试验报告,检修部配合。

动态试验是在完成静态试验的基础上对保护的输入和输出通道进行实际的校验。

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1. 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热工保护是针对电站热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而设置的保护机制,其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可以提高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和精度。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1)定值DCS画面修改1)针对热功率异常情况,修改显示屏上的热功率定值设定界面。

界面应显示当前热功率定值和设置上下限范围,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该界面对热功率定值进行调整,以达到更精确的保护。

2)针对循环水流量异常情况,修改显示屏上的循环水流量定值设定界面。

界面应显示当前循环水流量定值和设置上下限范围,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该界面对循环水流量定值进行调整,以达到更精确的保护。

3)针对蒸汽温度异常情况,修改显示屏上的蒸汽温度定值设定界面。

界面应显示当前蒸汽温度定值和设置上下限范围,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该界面对蒸汽温度定值进行调整,以达到更精确的保护。

4)针对锅炉排污水流量异常情况,修改显示屏上的排污水流量定值设定界面。

界面应显示当前排污水流量定值和设置上下限范围,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该界面对排污水流量定值进行调整,以达到更精确的保护。

(2)逻辑修改对于以上针对异常情况的定值修改,需要对保护逻辑进行相应的修改。

以热功率异常情况为例,修改逻辑如下:1)获取当前热功率值;2)判断当前热功率值是否超过设置的上下限;3)若未超过,则继续监测热功率值;4)若超过上限,则启动保护机制,同时触发报警信号;5)若超过下限,则停止保护机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 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热工保护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建立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具体内容如下:(1)保护投入管理制度1)所有保护必须由监护人员进行投入操作,每次投入必须填写保护投入记录,包括投入时间、投入保护的类型、投入目的等信息,且需有上级主管签字确认;2)投入操作前,应先检查保护设备的状态和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3)在保护投入期间,监护人员必须随时关注保护设备的运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监测和调整。

热机保护及定值管理制度

热机保护及定值管理制度

热机保护及定值管理制度热机保护及定制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的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因热控信号及逻辑、定值因素对电厂安全经济运行带来的损失,制定本管理标准。

1.2.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应本着合理、可靠、准确、符合实际的原则设置。

热工信号包括用于保护、自动调节以及显示报警的信号。

定值包括热工信号一切设定的值,其中包括用于保护、自动调节、报警等。

逻辑包括DCS、DEH各种PLC内部的控制程序或控制方式。

电厂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是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保证。

全厂各级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

1.3.通过对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的管理,努力使我厂工监督的要求,使我厂热工信号的增减、保护和自动的投退、定值、逻辑的更改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1.4.本标准规定了电厂各级人员职责范围、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的管理内容、管理程序以及有关检查考核内容。

1.5.本标准适用于黄陵煤矸石发电公司焦化园分2职责范围:2.1.总工程师职责:2.1.1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归属总工程师总负2.1.2有关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的以下情况需经总工批准:MFT保护信号的更改;(1)各个风机、泵的P1、P2保护的更改。

(2)热工信号中用于运行监视的重要参数、用于热工重要自动调节系统的调节参数、用于热工主要保护及(3)有关本厂热控保护定值的更改、重要监视参数定值的更改、热工自动调节参数定值的更改。

2.1.3机组运行时,热工主要保护信号强制需经总工(或总工指定的委托人)批准(主要辅机保护信号的强制可由值长批准,值长视具体情况向总工汇报)。

用于保护、主要显示、报警及主要自动的信号撤出(时间≥24小时)需经总工批准。

2.1.4组织调查、分析、研究与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组织有关人员一年一度对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2.2.生产技术部职责:2.2.1协助总工不定期地检查和落实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的管理,按此标准xx;2.2.2负责协调生产技术部和运行部有关热工信号及2.3.生产技术部热工专工的职责:2.3.1负责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更改或异动的会审工作。

热控定值管理制度

热控定值管理制度

热控定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等DL系列电力行业标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工监督技术标准》等有关条文的规定,制定《热控定值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热控定值的确定
第一条热控保护定值主要依据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保护设备安全的上、下限为基本,由资产设备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我公司运行设备实际情况讨论确定我公司热控保护及信号定值。

第二条热控保护定值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的通知文件或会议纪要下发相关专业落实执行,未经领导签字的通知文件或会议纪要无效。

第三章热控定值的管理
第三条严禁任何人随意更改热控保护及信号定值。

为防止误整定情况的发生,校验后的主要保护用测量仪表在机组检修中作为WH 点及热工监督点验收;其它保护用测量仪表在校验后应由班组或专业组织检查验收。

第四条与热工定值有关的开关量信号检定传动周期为一年;对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信号异常,运行人员应及时通知热控人员进行检查确认;
第五条每年由资产设备部组织对全公司的热工定值进行审核修订一次,并进行审批后发布;
第四章相关责任
第九条被保护设备主人或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对热控保护定值和信号定值的正确性负责。

第十条热控专业对热控保护定值和信号定值整定(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第九条测量仪表的复装直接关系到热控定值的正确执行。

机组检修后,测量仪表的复装正确与否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重要的保护用测量仪表的复装,班组或专业应组织检查验收。

热工保护定值和保护传动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定值和保护传动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定值和保护传动联锁试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热工保护定值和保护联锁试验工作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774- 2004)、《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2007)、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Q/CDT 106 0001-2008)、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我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备电厂热工保护定值核查和保护传动联锁试验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分工1.1 生产技术部职责1.1.1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的职能部门。

1.1.2 掌握设备热控保护联锁设备运行情况,建立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定值台帐1.1.3 根据机组联锁保护试验分级表及设备检修情况,制定机组大、小修后的联锁保护试验项目。

1.1.4 组织实施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项目,办理检修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单(设备试运行单),并对试验准确负责。

1.2 检修车间热控专业职责1.2.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及时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1.2.2 参加机组大、小修后的保护联锁试验,确认试验结果。

1.2.3 负责执行保护联锁试信号强制及现场信号模拟发信工作,对执行准确负责,并及时做好记录。

1.2.4 根据设备检修或日常维护消缺情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增加的项目。

1.2.5 负责编制和修订热控保护联锁试验管理标准。

1.3 发电车间职责1.3.1 建立保护联锁试验、保护定值台帐,做好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记录。

1.3.2 根据运行实际工况,提出保护联锁试验需要增加的项目。

1.3.3 按机组保护联锁试验项目,组织安排机组联锁试验项目运行各项操作。

1.3.4 提供机组热控保护联锁试验表,在试验中填写保护联锁试验结果,并经参加签字确认后将原搞由运行部保存,另复一份送生产技术部。

二、热工保护传动试验:2.1试验前应满足的条件:1)对于运行机组,机组运行稳定,负荷在60%以上,各报警系统无报警信号,保护联锁系统所涉及的单体设备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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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批准:CHIEF审定:BOSS审核:SURPERMAN编写:PLAYBOY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目录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3)第三章热控保护解投原则 (7)第四章热控定值异动原则 (9)第五章热控逻辑异动原则 (10)第六章热控信号异动原则 (11)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12)第八章附则 (12)热控定值/逻辑异动工作流程 (1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结合公司开展的“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为规范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公司)热控保护解投、定值给出/变更、逻辑提供/修改优化、信号强制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及专业管理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火力发电厂热控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火电厂热控系统可靠性配置与事故预控》等DL系列电力行业标准和公司有关制度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灵武公司所有设备及系统的热控保护解投、定值给出/变更、逻辑提供/修改优化、信号强制等相关工作。

公司有关生产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条热控保护联锁解投、信号强制工作严格按照灵武公司《热控联锁保护解投管理办法》[2013]中的有关规定办理投退申请手续后执行;热控定值给出/变更、逻辑(联锁)提供/优化修改工作需办理书面《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履行审批程序。

填写《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必须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有涂改。

《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一式四份,由热工专业、提出申请部门、各分场、热控检修队分别保存,若申请部门与以上规定部门重合,保存资料则递减。

热控专业保留原件并负责异动申请、变更前后相关情况记录、统计及归档管理工作,其它相关部门保存复印件,热控检修队负责建立异动前后记录台帐、执行情况、异动竣工报告、联锁保护试验的交待及相关资料送达。

以上所有相关资料保存期三年。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有关领导职责生产副总经理职责总工程师外出或电话无法联系的特殊情况下,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有关申请的批准;总工程师职责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部门、灵武公司有关热控保护、定值、逻辑、信号强制管理的规程规定;负责本制度制定、修订的审核批准;负责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申请的批准;副总工程师职责负责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申请的审定,当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均外出或电话无法联系的特殊情况下,由副总工程师负责有关申请的批准。

第六条生技部职责负责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灵武公司热控保护、定值、逻辑、信号管理制度;负责有关申请的审核、设备及系统方面把关工作;生技部各专业负责把关与本专业有关的热控保护解投、信号强制工作,负责组织定值变更、逻辑优化初稿的会审、会签及定稿下发,从设备管理及技术监督角度确认其合理性,积极配合、监督完成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负责提出本部门建议的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申请。

第七条生技部热控专业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本制度及监督执行情况;负责相关专业组织的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会审时提出热控专业需求及建议,同时也负责为了解决热控设备、系统本身需要或因热控设备、系统本身存在的问题(设计、功能欠缺、缺陷等)可能导致的机务设备、系统损坏而需做的逻辑/定值修改以及热控检修队未正确按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组态翻译而导致的纠错。

负责有关申请定稿的受理、初审。

负责从热控专业管理角度把关确认其合理性、可行性;负责现场具体操作实施时的监护、试验、验收工作,并对有关实施正确性负责;负责建立热控保护、定值、逻辑、信号强制电子版台账(附统一编号),记录实施、联锁试验、验收等有关工作情况,每年年底打印后打包移交至档案室,保存有关操作修改记录三年;第八条调度部职责负责有关分场申请的初审,从系统运行、工艺流程角度和安全稳定运行方面把关、确认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负责组织运行人员,配合完成热控保护、定值、逻辑、信号强制有关传动试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制度在各运行值的执行情况;负责提出本部门建议的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申请。

第九条值长职责负责根据现场机组运行实际情况需要,提出热控保护投退、定值变更、逻辑变更、信号强制申请;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联系提出申请,申请批准执行后,应立即按本规定补齐有关手续;负责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的许可开工工作;负责热控保护、定值、逻辑、信号异动的运行记录;负责对本值和后一个值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条热控检修队职责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及检修工作需要,提出有利于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以及信号强制和恢复的申请;负责本部门有关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本专业申请批准手续;负责及时对所有异动前后的图纸进行整理,以及修改画面、逻辑组态(相关修改详细记录、操作实施按灵武公司《热控防三误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及数据修前修后备份工作;在热控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信号强制工作操作实施完成后,负责向有关运行、设备、检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各分场、检修队职责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及检修工作需要,提出有利于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保护解投、定值变更、逻辑优化以及信号强制和恢复的申请;负责本部门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本专业定稿申请批准手续。

第三章热控保护解投原则第十二条出现一般保护装置(包括一次检测设备)故障,需将保护装置被迫退出运行情况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并开具工作票,迅速进行处理,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应立即停机停炉;根据《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灵武公司《热控联锁保护解投管理办法》[2013]有关要求,热控保护的投入和退出,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汇报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总工程师,在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紧急情况下,例如出现热控设备故障造成保护测点测量不准、保护测点设备故障、DCS系统信号采集卡件故障、机务设备系统故障等情况,涉及主机主保护并严重威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可向公司总工程师电话申请,批准后立即进行有关操作,由申请人立即补办保护相关手续,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热控保护中,主机主保护包括:机炉电大联锁保护、锅炉MFT相关保护、FGD重故障、汽轮机ETS相关保护。

主机主保护在机组运行中严禁退出。

汽包水位若一套水位测量装置因故障退出运行时,应填写处理故障的工作票,工作票应写明故障原因、处理方案、危险点分析等注意事项,一般应在8h内恢复。

若不能完成,应制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允许延长工期,但最多不能超过24h,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保护恢复主保护因故障影响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落实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并立即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应立即汇报总工程师,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保护装置被迫退出运行时,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否则应立即进行停机、停炉处理;提出退保护申请的部门、专业及人员对恢复保护负主要督促责任,热控、运行人员负监督责任;系统及设备恢复正常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提出恢复相关保护的申请,履行恢复保护审批程序后立即执行;热控专业、热控检修队、提出部门、当值运行人员确认系统正常,检查无跳闸信号后投入相关保护。

第十六条热控保护投退,由热控检修队工程师专责负责具体操作并设监护人。

保护投退操作过程中必须两人在场,一人负责具体操作、一人负责操作过程的监护;热控专业、热控检修队在保护投退前应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第十七条有关保护投退,当值值长、单元长应详细记录投退情况,向接班值长、单元长交待,调度部向交接班各值及在早、晚例会上进行通报。

保护投退期间,安监部、生技部、调度部、相关检修队及分场等有关部门、专业应做好事故预想,必要时制定安全运行防范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

第四章热控定值异动原则第十八条热控设备定值应由设备厂家、设计院、电科院提供,生技部相关专业负责收集、整理,生技部热控专业负责汇总编制并走相关审批手续下发生产各部门受控执行,同时负责根据相关专业提供的最新定值每年进行热控定值的修订、校核并走相关的审批手续后下发生产各部门受控执行。

部分定值由灵武公司生技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现场运行工况等经组织会审会签讨论或参照兄弟单位同类型设备、系统后确定。

热控设备定值是关系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监视及保护手段,未履行有关的审批手续,任何人员不得随意修改热控设备定值。

第十九条由于运行工况改变或设备系统变更,需对热控设备定值进行修改,必须填写《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经相关专业、部门主管领导及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发后,交由热控检修队负责修改。

必要时生技部相关专业应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召开技术讨论会议会审初稿,确定热控设备定值异动内容会签定稿,下发至相关检修队、分场按《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定值修改工作由热控检修队工程师专责负责执行,必须两人在场,一人负责具体操作,一人负责操作过程中的监护。

第二十条因现场设备缺陷等情况需临时修改设备定值,必须填写《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经相关专业、部门主管领导及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发后,由热控检修队负责修改。

设备缺陷消除或运行方式恢复正常后,应立即恢复原定值,并再次填写《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履行相关手续后,申请恢复原定值。

提出异动申请的部门、专业及人员对恢复原定值负主要督促责任,热控、运行人员负监督责任。

第五章热控逻辑异动原则第二十一条热控控制逻辑由设计院、电科院、设备厂家设计提供,并经过机组调试验证,其设计满足现场运行工况需要。

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随意修改逻辑及控制策略。

第二十二条根据机组运行工况,如发现需对机组设备控制逻辑进行优化修改,必须填写《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

必要时相应专业应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召开技术讨论会议会审初稿,确定热控逻辑异动内容会签定稿(见附件三),下发至相关检修队、分场按《热控定值/逻辑修改申请表》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逻辑修改工作由热控检修队工程师专责负责执行(见附件一),必须两人在场,一人负责具体操作,一人负责操作过程中的监护。

第二十三条重大的危险性高、机组运行当中的逻辑异动,热控专业必须会同相关专业制定逻辑修改方案,包括原组态逻辑图/控制方案页、改动范围、拟改动新组态逻辑、改动操作步骤、传动试验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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