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样品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样品在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而制定的规定。
一、目的为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规范样品的领用、使用、归还和处置流程,保证样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留样存储的部门和岗位。
三、管理流程1. 领用:样品的领用需经过正式的申请流程,由责任人审批后才能领取。
领用人需填写领用单,注明领取的用途和期限。
2. 记录:领用人应在样品登记台账上登记领用信息,包括样品名称、编号、领用日期、领用人等内容,并留下领用人的签名确认。
3. 存储:领用人将样品存放在专门的留样室或留样柜中,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4. 使用:任何使用样品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审批,并在使用前填写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目的和方法。
5. 归还:样品使用后需按规定的时间归还,领用人应在样品登记台账上填写归还信息,并留下归还人的签名确认。
6. 审核:留样室的责任人定期对留样室进行巡检,并核对样品的存储情况和台账记录。
7. 处置:样品在使用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包括销毁、退库或转交给其他部门。
四、责任分工1. 留样责任人:负责制定留样管理制度,监督样品的存储和使用情况,确保留样流程的可控性和规范性。
2. 领用人:负责领用、存储和归还样品,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
3. 审核人:负责对留样室进行巡检和台账审核,确保留样室的安全和留样流程的正确性。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1. 制度宣传:对留样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对留样管理的重视和执行力度。
2. 培训:对领用人、审核人和留样责任人进行相关培训,提升他们的留样管理意识和技能。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留样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停职或解雇等处罚。
七、修订和完善对留样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及时完善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
以上就是留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一制度,可以确保样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留样制度及管理制度
留样制度及管理制度一、留样制度留样制度是指在对产品进行抽检、试验、检验等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保留必要数量和质量的留样,以备查验、检验、复核等专用目的的管理办法。
留样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等起到了关键作用。
留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留样范围:留样的产品范围应包括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无论是原材料、半成品还是成品,都应按照规定留样。
2.留样数量:留样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但应保证留样数量足够用于查验、检测等目的。
3.留样包装:留样的产品应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下进行包装,同时要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留样日期等必要信息。
4.留样保存:留样的产品应按照规定的存放条件进行妥善保存,确保产品的原始状态。
5.留样周期:留样的时间周期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但应保证留样的周期足够长,以便查验、检测等目的。
6.留样记录:对于留样的产品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留样数量、留样日期、留样地点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查验、检测等目的。
7.留样处置:留样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周期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可以进行验货、检测等,也可以退货、销毁等。
二、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留样过程,加强对留样产品的管理,保障留样质量的实施管理办法。
留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留样人员:对于从事留样工作的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和资格认定,确保其熟悉留样工作流程和规范。
2.留样流程:对于留样的流程应进行明确规定,包括留样范围、数量、包装、保存、记录、周期、处置等各个环节。
3.留样设施:对于留样的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并且安全可靠,以保证留样产品的质量。
4.留样监督:对于留样过程应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留样操作的规范和标准。
5.留样责任:留样工作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对于留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有责任,确保产品质量。
6.留样评估:对于留样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障留样制度的有效实施。
实验室样品留样制度
实验室样品留样制度一、背景介绍实验室样品留样制度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在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样品能够长期保存,并且能够为其他实验室或科研人员提供参考和验证。
样品留样是实验室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实验室样品留样的管理,确保留样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二、留样范围三、留样管理1.留样登记(2)所有留样的样品应在留样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且应有实验技术员或实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2.留样存放(2)留样应存放在温度恒定、通风良好的留样柜中,避光、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环境中。
3.留样期限(1)样品留样期限应根据具体的实验和研究需求进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2)留样期限到期后,应对样品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留样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决定是否继续留样或进行处理。
4.留样记录(1)实验室应建立样品留样档案,包括留样登记表、样品存放位置记录、样品检验和鉴定记录等。
(2)每个样品留样档案应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留样的原因、留样的期限、留样人的签字等。
四、留样使用和借用1.留样使用(1)实验室成员在进行相关试验和研究时,可以申请使用留样的样品。
(2)使用留样样品的人员应填写样品使用申请表,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2.留样借用(1)其他实验室或科研人员需要借用留样样品进行科学研究时,应填写样品借用申请表,并注明借用目的、使用方法、留样期限等信息。
(2)借用留样样品的人员应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签署借用协议。
五、留样处理1.留样过期(1)留样期限到期后,应对样品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留样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留样损坏(1)如果留样的样品在存放过程中出现损坏或污染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处理。
(2)实验室负责人应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留样或进行其他处理。
六、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借用留样和未按规定处理留样的行为,实验室负责人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扣除奖金、降低绩效考核等措施进行处理,并作为个人诚信记录保存。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一、引言留样是指将已抽取的样品临时保留以备查验或分析的一种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是确保样品质量安全、防止样品遗失或替换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留样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留样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和可重复性,以保障样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留样的领域,包括食品行业、药品行业、环境监测等。
三、定义1. 留样:将已取样的样品保留在特定的容器或位置,以备查验或分析。
2. 留样容器:可密封、防潮、防光的容器,如密封袋、瓶子等。
3. 留样标签:标明样品信息的标签,包括样品编号、抽样日期、抽样人员等信息。
4. 留样记录:详细记录留样信息的文件或电子文档。
四、留样程序1. 抽样按照抽样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样品的抽取,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 标识将样品进行编号,并进行记录,确保样品可以追踪到具体的抽取过程。
3. 留样容器准备选择合适的留样容器,确保容器干净、无污染。
4. 标注在留样容器上粘贴留样标签,包括样品编号、抽样日期、抽样人员等信息。
5. 留样将已抽取的样品放入留样容器中,注意不要将同一批次的不同样品混放。
6. 封存将留样容器进行密封,确保样品的密闭性。
7. 记录在留样记录上填写样品信息,包括样品编号、抽样日期、留样日期、抽样人员、留样人员等信息。
五、留样要求1. 容器要求留样容器应选用无污染、耐腐蚀、密封性良好的材料制成,且容器表面应清洁无异味。
2. 标签要求留样标签应粘贴在留样容器的外侧,标签上的信息应清晰可读,不易脱落。
3. 保存要求留样容器应妥善保存,避免遭受损坏或变质。
存放条件应符合样品要求,避免暴露在高温、阳光直射或易受污染的环境中。
4. 时限要求留样的时限一般不超过原样品保存期限,具体时限根据行业规定或实验要求而定。
5. 留样记录要求留样记录应详尽准确,包括样品编号、抽样日期、留样日期、抽样人员、留样人员等信息,记录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便于查阅。
6. 留样管理要求留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对留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留样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目的: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样品的留样操作和管理流程,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从而提高样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留样的实验室、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机构。
二、留样操作流程2.样品留样登记:实验室、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收到样品留样申请后,按照留样申请表上的信息进行登记,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留样人员、留样日期等。
同时,对样品进行编码和标记,确保样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3.样品留样存储:根据样品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存储条件和设备,进行样品的存储。
要保证存储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害。
4.样品留样检查:定期对留样样品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数量、标记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检查出问题的样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样品留样销毁:留样期限到期的样品,经过审批后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要记录详细,包括销毁的样品名称、编号、数量、销毁日期等信息,并保存销毁证明材料。
三、留样管理要求1.留样样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科研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样品进行留样。
2.留样期限:留样期限应根据样品的性质和特点进行确定,一般不超过原本样品有效期限。
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样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留样环境和设备:留样样品的存储环境和设备要符合相应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
存储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留样登记和记录:对样品留样过程的登记和记录要详细、准确,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留样人员、留样日期等,确保留样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5.留样安全和保密:留样样品要保证安全和保密,防止样品受到人为破坏或泄露。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样品,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样品留样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管理制度的执行:实验室、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样品留样管理制度,加强对样品留样操作流程的培训和宣传,确保所有人员都能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样品留样管理。
试验室留样管理制度
试验室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试验室样品的留存管理,保证试验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试验室所有进行检测和试验的样品。
三、留样原则1、代表性原则所留样品应能够代表被检测批次的总体特征和质量水平。
2、适量性原则留样数量应满足后续可能进行的复查、比对等需求,但也不应过多造成浪费。
3、完整性原则留样应包括样品的全部组成部分,不得遗漏。
四、留样程序1、样品接收在接收样品时,应详细记录样品的名称、来源、数量、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信息,并对样品进行初步检查,确保其符合检测要求。
2、样品编号对接收的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确保每个样品都有独立的标识。
3、样品处理按照检测方法和标准对样品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应记录详细,包括使用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等。
4、留样封装处理后的样品应进行封装,注明样品编号、名称、留存日期等信息,并确保封装完好,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5、留样存放留样应存放在专门的留样室或留样柜中,按照样品的类别、编号进行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应的存放台账。
五、留样保存条件1、温度和湿度根据样品的性质和要求,控制留样室或留样柜的温度和湿度,确保样品在适宜的环境中保存。
2、光照对于对光照敏感的样品,应采取避光措施。
3、通风留样室或留样柜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异味和有害气体的积聚。
六、留样期限1、一般样品一般样品的留样期限为检测报告出具后的具体时长,在留样期限内,样品应保持完好。
2、特殊样品对于易变质、易挥发、有效期较短的特殊样品,应根据其特性确定较短的留样期限。
3、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处理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理和销毁,并做好记录。
七、留样的使用1、内部复查在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内部复查时,可以使用留样进行重新检测。
2、外部比对在参加外部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活动时,可以使用留样作为比对样品。
3、质量追溯在出现质量争议或投诉时,可以使用留样进行调查和追溯。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 本制度的制定遵循合理、科学、公正、公开、便于操作的原则,确保留样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 严格规范留样管理程序,避免留样损坏、混淆或遗失,确保留样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所有留样必须建立准确的档案记录,并定期检查留样情况,及时更新。
4.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留样的有效期限。
5. 留样应受到机密保护,严禁私自挪用、外借或泄露。
二、留样管理流程1. 留样申请(1) 保留样品前必须填写《留样申请表》,包括留样物品名称、数量、留样人、留样日期等信息。
(2) 留样申请需经申请人主管或保留样品管理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2. 留样容器选择(1) 留样容器必须选用无污染、密封性能好的容器,避免留样过程中样品变质。
(2) 对于不同性质的样品,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中,标注清楚样品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
3. 留样存储(1) 留样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防潮、防尘、防晒,并定期检查留样情况。
(2) 对于易变质、易挥发、易受污染的样品,应专门设立储存间,提高留样的稳定性。
4. 留样更新(1) 每个留样必须设置有效期限,过期的样品应及时淘汰、更新。
(2) 对于消耗品、易变质样品,建议定期进行更新并填写《留样更新表》,确保留样的有效性。
5. 留样使用(1) 申请使用留样时,必须填写《留样使用申请表》,经主管审核后方可取样使用,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2) 对于已用完的留样,应填写《留样废弃表》,并进行相应处理。
三、留样管理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要重视留样管理工作,确保留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定期检查留样情况,并向上级报告。
2. 留样管理员要严格执行留样管理制度,负责留样的收集、存储、更新和使用,确保留样的完整性。
3. 申请留样的人员要认真填写留样申请表,并按照制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准确使用留样。
4. 对于留样的使用部门负责人要合理安排留样的使用,避免浪费或滥用留样资源。
5. 对于留样管理工作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和整改工作。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样品的管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保证样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样品留存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机构等。
1.3 样品留样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二、样品留样管理流程2.1 样品接收:接收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接收样品。
2.2 样品登记:接收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样品进行登记,包括样品名称、数量、来源、存放位置等信息。
2.3 样品分类:根据不同的要求和用途,对样品进行分类存放。
2.4 样品保管:对样品进行专门的保管,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2.5 样品留样:根据需要留存一定数量和时限的样品,确保后续的溯源和追踪。
2.6 样品处置:对样品进行及时、合理的处置,包括销毁、退还等。
2.7 样品清理:定期对留样的样品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样品的干净整洁。
三、样品留样管理责任3.1 接收单位应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样品的接收、登记、保管和留样工作。
3.2 样品留样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
3.3 接收单位应定期对样品留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3.4 接收单位可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样品留样管理,确保样品的质量和安全。
3.5 接收单位应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档案,包括样品的接收记录、留样记录、处置记录等。
四、样品留样管理要求4.1 接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样品留样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人员。
4.2 样品留样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样品留样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3 样品留样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
4.4 样品留样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存放的样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4.5 样品留样管理人员应根据要求对样品进行分类、编号、标记等工作,便于后续的使用和追溯。
五、样品留样管理评估5.1 接收单位应定期对样品留样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国标留样管理制度
国标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留样管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留样管理工作。
第三条留样定义:留样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按照一定规则留取一定数量的食品样品,并加以保存,以备查验使用。
第四条留样内容:留样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第五条留样标准:留样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留样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留样的质量和数量负责,确保留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对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留样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八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留样管理制度的单位,相关监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留样程序第九条留样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留样计划,明确留样的内容、数量、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留样抽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留样计划进行留样抽样,确保留样的公正和客观。
第十一条留样包装:留样应当采取密封包装,标明留样日期、样品内容、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留样保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留样标本妥善保存,确保留样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三条留样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留样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第三章留样管理第十四条留样登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留样登记工作,记录留样的内容、数量、日期、保存地点等信息。
第十五条留样分析: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对留样进行分析检测,确保留样的安全和合格。
第十六条留样信息公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留样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留样处置:对于留样中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八条留样清理: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留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第四章留样监督第十九条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留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留样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留存样品,简称留样,是为了对产品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追溯,便于查找根源而留存的样品,包含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等。
为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留样时间要求1.1原材料检验样品留样要求样品初步检验合格或不合格但让步接收的,固体原材料的留样不少于3个月,液体原材料留样不少于3天。
经检验不合格的需退货的,待与供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参照超期样品处置要求进行处置。
1.2中间产品留样要求属车间送样,经检验合格的,除化验室明确要求留样外,剩余的样品由送样人员带回车间处理或使用;属技术质量科化验员抽检样品,经检验合格的,由车间送样人员送样时领回车间处置。
经检验不合格的,样品要进行留样,留样保存到原因调查清楚后交由车间处理。
1.3最终产品留样时间要求1.3.1食品添加剂为保质期后六个月,普通液体产品至少保留1个月,液化气体原则上不留样,用户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由供需双方对产品现场进行取样检验。
固体产品无特殊要求保留6个月,其它食品级产品保留2年。
外销发船样品留样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留存时间。
1.3.2若顾客对留样有特殊要求时按顾客要求进行保管。
2.留样标识要求留样样品要张贴标签,便于识别、分类及管理。
标签应包含样品名称、留样时间、送样人、留样人、留样期限。
3.样品存放要求3.1留样间要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火、防尘。
留样瓶/袋要密封完好,标识清楚齐全,保持干燥、清洁;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保持留样间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室。
3.2所有产品留样由化验室负责人负责,组员协助,在保存期内要妥善保管好样品,凡是没有按规定执行,在保存期内将样品丢失或样品因非正常原因失效的,将追究化验室负责人的责任。
3.3保留样品的容器(留样瓶、密封袋等)要清洁,并密封以防样品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月、按产品分类、按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摆放整齐,并在留样器具上作好明显的标识以便查找,各化验室负责人应随时检查所有样品的留样情况。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样品留样管理工作,确保样品的可溯源性和安全性,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制定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留样的样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辅助物料等。
三、留样程序及要求1.样品留样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确保样品的新鲜度和可靠性。
2.样品留样应由专人负责,确保留样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留样人员应记录样品的留样日期、编号、产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保留相关留样记录。
4.留样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容器和包装要求进行样品留样,确保样品的保存和长期保存的有效性。
5.留样人员应定期对留样样品进行鉴定、检测,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留样管理1.样品留样应设立专门的留样库房或区域,确保留样的安全性和密封性。
2.样品留样库房或区域应符合防潮、防火、防尘、防虫等要求,确保留样样品的正常保存状态。
3.留样库房或区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留样样品的保存状态,做好防止样品受损或变质的工作。
5.留样样品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留样数量和记录数量一致,防止样品遗失或混乱。
五、留样期限1.不同类型的样品留样期限有所不同,具体期限由样品留样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过期样品应及时处理和销毁,不得继续留样。
六、报废处理1.样品的报废处理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样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2.样品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七、责任制和监督1.样品留样人员应严格履行留样责任,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监督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样品留样进行抽检,并对留样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3.对于样品留样管理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样品留样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八、附则1.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留样的样品,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和追责。
2.本制度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生效,并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实施。
3.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留样管理制度(精选)
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内留样管理工作,确保产品留样的科学性、可靠性,为质量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检验、质控等相关部门,所有涉及产品留样的环节均需遵循本制度规范执行。
1.3法律依据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与产品质量和安全相关的法规。
1.4质量管理理念公司将秉承“持续改进、质量为本”的质量管理理念,通过留样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第二章留样管理组织体系2.1留样管理部门公司设立留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留样管理计划、监督留样操作,并对留样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2部门职责留样管理部门负责留样计划的制定、留样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培训、留样信息的管理与分析等工作。
2.3责任人员各部门应设立留样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留样工作的执行,协助留样管理部门监督和协调留样工作。
第三章留样计划制定3.1年度留样计划留样管理部门将根据公司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等因素,制定年度留样计划,并报告给高层管理层。
3.2产品分类留样根据产品特性和用途,将产品进行分类,并确保每个类别的产品都有相应的留样计划。
3.3随机留样除了定期留样计划外,留样管理部门将实施随机留样,以确保每批产品都有可能被留样。
第四章留样操作流程4.1留样前准备进行留样工作前,负责人员应详细了解留样计划,检查留样器材和相关记录表格,确保留样工作的准备充分。
4.2留样取样4.2.1确定取样点:根据留样计划,确定取样点,并选择合适的样品。
4.2.2取样方法:采用科学合理的取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4.3标识和记录4.3.1样品标识:对取得的样品进行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批次号、生产日期等。
4.3.2记录操作:详细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4.4样品处理与保存4.4.1样品处理:对于需要进行特殊处理的样品,负责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4.2样品保存:将样品存放在专用的冷库或其他适宜的环境中,确保样品保存的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医院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药品、食品、血液、微生物、生化、免疫等样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三、留样原则1. 所有接收检验的样品必须留样,留样由检验科负责。
2. 留样数量不得少于一次检验量。
对于易腐败、霉变、挥发及开封后无保留价值的样品,可以不留样;微生物限度检验的样品不留样。
3. 留样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留样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 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封保存。
四、留样要求1. 留样室环境要求留样室保持洁净、干燥,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75%之间。
2. 留样室设施要求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设有防晒、防潮、降温通风、冷冻、冷藏设施、监控设施(如温湿度计)等。
3. 标识要求每个样品必须具有唯一性标识,在保存期间必须保证标识状态完好。
4. 巡查要求留样室应由专人管理,要求留样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清点样品,在保管期间不得遗失、损毁,室内不许存放与留样无关的物品,同时做好巡查记录。
5. 监测要求管理人员应对留样室温度、湿度及低温冷藏样品容器的温度、湿度进行监测,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五、留样期限1. 一般样品留样期限为1年。
2. 长期保存的样品,如血液、血清等,留样期限为2年。
3. 需要长期保存的样品,如微生物、病毒等,留样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留样销毁1. 到期留样应在QA监督下进行销毁。
2. 销毁前应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3. 销毁后应做好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方式、销毁人等。
七、责任与奖惩1. 留样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留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留样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本制度由医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检测中心留样管理制度
检测中心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检测中心的留样管理工作,保障留样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留样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测中心内所有留样管理工作,包括留样的类型、留样的流程和留样的规范。
三、留样的类型1. 检测中心留样包括原样品留样和剩余样品留样。
原样品留样是指已经被检测的样品中,留下一部分做为备份;剩余样品留样是指检测结束后,还有未检测的部分,需要做为备份。
2. 根据样品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留样分为常规留样和特殊留样。
常规留样是指样品没有受到污染或者损坏,可以直接留存。
特殊留样是指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受到了损坏或者污染,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后才能留存。
四、留样的流程1. 留样的决定应当在检测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并由相关人员共同商定;同时,应当在检测报告中明确留样的情况。
2. 原样品留样的流程: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留样的数量、留样的条件和留样的要求进行确定,并由负责人签署确认。
3. 剩余样品留样的流程:对剩余样品进行耐贮性、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分析,并由相关人员决定是否留样,在决定留样后,应当及时做好标志和存储。
五、留样的规范1. 留样的标识:留样应当在留样瓶或者袋上做上样品编号、留样日期、有效期和负责人签名。
2. 留样的保存条件:对于不同类型的样品,应当确定其保存条件和保存温度,并安排相应的存储设备来确保留样的安全和完整性。
3. 留样的有效期:留样的有效期根据样品的性质和留样的目的来确立,有效期将在检测报告中明确注明。
4. 留样的管理:留样由专人负责,按时进行检查和更新,并对留样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
六、监督和审核1. 监督:留样工作由检测中心负责人直接监督,确保留样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2. 审核:定期对留样工作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七、责任和处罚1. 对于未按照规范进行留样的情况,以及因为留样管理不善导致的样品丢失或者污染,将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化验室采样和留样管理制度
化验室采样和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规定化验室采样和留样的要求,规范采样和留样的管理,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料、中间产品及产成品的采样和留样。
第三条依据标准依据GB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
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第四条职责1、中控产品由生产车间送检至质检部。
2、原料由物流部通知质检部到现场取样。
3、成品由车间包装人员通知质检部到现场取样。
4、质检部负责成品留样。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五条采样数量与部位要求:1、4.1.1所有采集量必须满足三次全检所要求的必需量,对于需留样考察的样品,必须满足全程考察检测所需的量。
2、4.1.2公司自产产品每批次的采样单元数见下表3、自产产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上表的规定重新采样检测。
如采样结果不一致,应检查采样和检测过程中的差错,未发现和无法确定差错时,应第三次采样,以其中两次一致结果为最终结论。
4、有检验报告的原料,采样时,每批次采样一个包装单元,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应按要求重新采样,并以重新采样的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重复采样检测。
5、中间产品的采样单元数由生产部门自行确定,其原则为保证样品有充分的代表性。
6、匀相液体样品采样时,在其包装桶内,使用玻璃管,由上至下进行均匀采样,在采样作业时必须防止带进杂质或因采样引起物料的变化(如吸水、氧化等)。
第六条样品制备:本公司固体样品采用四等分法。
第七条留样管理要求:1、样品由检验人员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
2、最终样品的量应满足检测和备考的需要,每份样品量至少应为检验需要的三倍。
3、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先后顺序或批次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4、中控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并交给负责人处理。
5、外购原材料、原料罐样品保留一周。
6、成品样品:液体一般保留1年,固体一般保留2年。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文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文样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证样品的有效管理,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制定本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留样的样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样品、原材料样品、环境监测样品等。
二、定义1. 样品留样:将样品一部分或全部保留,用于后续分析、复核、鉴定及证明等需要。
2. 样品留样人员:指样品留样工作的负责人员,负责样品留样的操作、记录和管理。
3. 样品留样记录:指样品留样的相关信息记录。
三、样品留样的原则1. 真实性原则:样品留样必须保证样品的原始状态,不得对样品进行任何形式的篡改或变动。
2. 可追溯性原则:样品留样必须能够准确追溯到具体的采样点、采样时间、采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3. 安全性原则:样品留样必须在合适的环境下进行,确保留样的安全性和保存的稳定性。
四、样品留样的程序1. 样品接收:样品留样人员接收样品,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检查和验收。
2. 样品分装:样品留样人员按照规定的要求将样品进行分装,确保留样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 样品留样:将样品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留样,留样数量应符合留样标准和实际需要。
4. 样品保存:样品留样人员应将留样的样品妥善保存,确保样品的安全性和保存的稳定性。
5. 样品管理:样品留样人员应建立样品留样档案,记录样品的留样信息,包括样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数量、留样人员等。
六、样品留样的责任及权限1. 样品留样人员应履行样品留样的责任,并对留样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负责。
2. 样品留样人员具有将样品进行分装和留样的权力。
七、样品留样的培训和考核1. 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样品留样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样品留样的目的、原则、程序等。
2.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样品留样人员进行培训,更新他们的知识和技能。
3. 考核:对样品留样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样品留样的监督和检查1. 内部监督:公司应建立样品留样的监督机制,确保留样工作按照制度要求进行。
检测公司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检测公司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留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测公司所有检测项目的留样管理工作。
三、职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2. 检测部门负责留样的抽取、存放和日常管理;3. 技术部门负责对留样进行检测和分析;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留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四、留样要求1. 每个检测项目必须留样,留样数量不得少于样品数量的10%;2. 留样应按照样品类型、检测项目、批号、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3. 留样应在规定的条件下保存,确保样品质量不受影响;4. 留样保存期限根据样品类型和检测项目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年;5. 留样应定期进行温湿度检查,保持环境稳定。
五、留样管理流程1. 检测部门在抽取样品时,应同时抽取留样;2. 留样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留样台账,记录留样信息;3. 留样应按照样品类型、检测项目、批号、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4. 检测部门每月对留样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留样数量、质量和存放条件符合要求;5. 留样保存期满后,经技术部门审核,由质量管理部门批准销毁。
六、留样使用1. 留样主要用于产品质量追溯、技术分析和仲裁;2. 需要使用留样时,应填写《留样使用申请表》,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使用;3. 使用留样后,应在《留样使用申请表》上记录使用情况,并归档保存。
七、监督与考核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留样数量、质量和存放条件;2. 对留样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留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留样台账的记录情况等;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留样管理制度
1目的规定产品留样流程,评估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追溯产品质量,为产品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产品的留样管理。
3职责3.1质管部负责产品留样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3.2供应部负责留样样品的存放工作。
3.3检验员负责留样样品的观察和记录工作.4内容4.1留样室管理供应部根据产品贮存条件要求设立留样室,留样室内安装温湿度表和温湿度控制设施。
4.2留样样品的抽取4.2.1设计开发的新产品:对公司新研发的产品,每种产品正式生产的第一批留样一台用于观察;4.2.2设计变更产品:当产品的主要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且变更可能会影响产品稳定性时,产品正式生产的第一批留样一台用于观察;4.2.3质管部在上述情况下,从检验合格的批次产品中抽取一台留样;4.2.4公司生产的有源医疗器械,或由于体积较大、价值较高不适宜留样的产品,各部门保存生产产品的采购、验收、生产、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相关记录,质管部保存每批次产品的标签信息,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3留样管理4.3.1检验员应记录留样产品信息,填写《留样登记表》,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留样数量、取样日期等信息;4.3.2产品留样期限为产品有效期后两年。
4.4留样观察4.4.1检验员负责留样产品的观察和记录,从留样起每12个月观察检查一次;4.4.2检查项目:按照生产产品的技术要求规定条款进行检查;4.4.3检验员应按照规定频率和要求开展检查,并填写《留样观察记录表》;4.4.4如发现留样样品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规定要求,检验员应上报质管部和管理者代表,并按照《忠告性通知和不良事件监测控制程序》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所有取样和留样观察的记录安装《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6不适宜留样的产品,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5相关文件5.1《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5.2《忠告性通知和不良事件监测控制程序》5.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4《记录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6.1《留样登记表》6.2《留样观察记录表》7修订记录。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样品留样管理工作,保障样品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样品留样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章样品留样的定义1. 样品留样是指在检验、实验等活动中,将一部分样品留存、保管,以备查验、追溯的过程。
第四章样品留样管理的原则1. 真实性原则:对样品留样要求真实、准确,保持原始状态。
2. 安全性原则:对样品留样要求安全保管,预防交叉污染。
3. 可追溯原则:对样品留样要求能够随时查验、追溯,保留相关记录。
第五章样品留样管理的责任1.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样品留样管理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2. 样品留样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样品留样工作,包括样品的收集、保管、记录等。
3. 所有涉及样品留样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样品留样管理员的工作。
第六章样品留样的程序1. 样品留样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留样申请,说明留样原因、留样数量等,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样品留样后,应立即进行标识、封存,并填写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时间、留样原因、留样人员等。
3. 样品留样后,应妥善保管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第七章样品留样的周期1. 样品留样的周期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样品留样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2. 过期的样品应及时清理,如有必要可对此进行记录。
第八章样品留样的保管1. 样品留样应统一存放在指定的留样库房内,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2. 各部门应制定样品留样区域的管理办法,并进行定期的清点、检查和维护,确保留样库房的安全。
第九章样品留样的使用1. 样品留样使用应经过审批,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
2. 样品留样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更新记录,标明使用时间、使用目的等。
第十章样品留样的销毁1. 样品留样的销毁应经过审批,要求进行记录,并采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
2. 样品留样销毁后,应进行确认与核对,确保销毁的样品不再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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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样品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本厂样品的管理。
2 范围:本规程适用所有化验留样、商检留样及外寄样品的管理。
3 职责:服务中心和化验室责本规程的实施。
4 程序(内容):
4.1样品瓶的灭菌:玻璃样品瓶在160 C干热灭菌2小时,塑料样品瓶用二氧化氯(150ppm,30分钟)灭菌。
4.2样品的采集
采样方法: 无菌操作法,既将样品袋拿回实验室,在无菌室用75%酒精棉球对样品袋盖子、启盖器及工作人员的手处进行酒精消毒,然后再倒出所需样之数量,之后再对盖子和盖口进行消毒,消毒之后,立即盖上盖子将样品放回原处。
4.2.1对每生产批次(共N桶)的产品,在灌装开始30min后取第一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
4.2.2在罐装一半时取第二次样品(6个小无菌袋,每袋采样2L),作为本批次产品中间样品。
其中,一个作为本批次样品复测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复测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微生物检验用样,表示为批次号,中间样(微生物检验用样),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并交微生物检验员。
另一个作为本批次产品理化指标检验用样,标识为批次号,中间样(理化检验用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取样结束后化验员负责取回样品。
另外三个做为商检留样,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
4.2.3在灌完结束前30min采第三次样品(2个小无菌袋,采样各2L),标识为批次号,采样序号,采样人,采样日期。
一个化验室留样;一个商检样。
4.2.4 所取样品应只与对应批次同类、应置于样品桶内成品包装袋上方,顶部加盖,桶外加贴“留样桶(商检样)”或“留样桶”
4.3 标识桶的贮存
服务中心负责将样品桶按对应批次放置于成品垛的前面,存放条件为采样员易采样为宜。
4.4 已售成品样品的管理
发货前,服务中心应及时通知质检部发货的批次及发货的时间,样品管理员于发货前将该批次样品从样品桶中取出,存放于冷库样品柜上,并对该样品进行登记。
对于存放在样品柜上的样品,再按生产时间或发货时间的顺序,整齐的存放好,作好标识,并对样品柜每隔一周进行打扫,作到干净、卫生。
由样品管理员定期检查捕鼠装置并做记录。
样品柜每一个榨季开始,都要清理、整理一次,作到新旧样品分明,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发过货所留的样品进行处理。
4.5 外寄样品的管理
4.5.1质检部在接到贸易部备样通知单后,根据要求及时准备所需样品,对有特殊要求的备样通知单和给重要客户的备样,须经质检部领导审核后方可备样,具体步骤如下:
用已灭菌好的250ML样品瓶从外寄样品袋中(2L)分装所需数量的样品,并根据要求贴上标签。
根据要求进行检测,结果记录于《成品复测记录》中,并对所备样品出具检验证书,同样品放在一起(同时给市场部EMAIL)。
4.5.2样品的领取手续
质检部及时备好样后(对有特殊要求的备样和给重要客户的备样,传递前须经部门领导审核批准),通知市场二部从质检部领取,领取时在《样品领用登记表》中签字,注明领用日期、领取人姓名,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领用登记表》中注明领用样品的批次、数量、包装形式。
4.53样品复测制度
根据需要,管理员对外采样、库存样及时进行复测,复测结果记录在〈〈成品检验记录〉〉中,必要时,每隔一月对库存所有批次样品进行复测,复测样品为样品桶中的复测样样品袋,直到本批次货发完为止。
4.6样品的标识
所有样品均应进行正式标识,标识应按具体要求执行。
4.7样品瓶的使用
化验室的留样及国内、外市场所寄样品除非特别指明,均用灭菌好的塑料样品瓶。
4. 8 样品的保留期限与销毁
已售完货的样品,至售出之日起10个月后样品管理员向部长报告申请销毁,根据样品的实际情况销毁可以是收集用于生产回兑,以可以是当垃圾处理;
外来样品的保留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样品管理员向部长申请销毁样品,销毁程序同上。
5 相关文件:无。
6 相关记录:
6.1样品领用登记表
6.2成品检验记录
使用說明書檢驗標準操作規程
目的:規範使用說明書檢驗的操作。
適用範圍:使用說明書的檢驗。
責任:檢驗室檢驗人員按本規程操作,檢驗室主任監督本規程的執行。
程序:
1.抽樣方法
1.1按照《包裝材料取樣辦法》)的要求,從不同方位隨機抽取100張以上樣品檢查其外觀及印刷質量。
1.2從以上樣品中抽取20張進行規格尺寸檢查。
2.檢測用具:直尺(精度0.5mm)
3.檢驗方法
3.1外觀及印刷質量:在充足的光線下目測,外觀及印刷質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使用說明書缺陷分類及可接受的限度
3.2規格尺寸的檢查
用直尺分別測量說明書的長,寬度偏差應爲標準規定的±0.5mm。
3.3紙材應符合各品種標準項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