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阶段的农村土地产权私有化及其实效_以安徽省太和县为例_窦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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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420/ki.jczu.2015.01.011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就已经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也就是向旧的土地制度和产权结构提出挑战[1]。1947年

6月,根据中央《五四指示》精神,太和县进行了局

部急性土改,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及支援解放战争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稳定新生的国家政权,同时恢复遭受战争重创的经济,在国家的主导下开始在全国推行在老解放区已基本完成的土地改革,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以争取最大多数人对新生的国家政权的支持并稳定国民经济。就太和县而言,土地问题则显得更为重要、更加突出,因为这里既是重要的粮食基地,又是多灾多难的贫困地区。1951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太和县开展了全面土改,消灭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个人土地所有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由此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这一中国历史上历代农民革命所孜孜以求的理想模式。

1土地改革实施的过程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奸清

算与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指示肯定了广大农民从地主手中夺回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的要求,决定将抗日战争时期制订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1947年5月,豫皖苏区党委按照《五四指示》精神,积极部署

土地改革,号召“直接实行耕者有其田,发动农民用‘斗争’、‘倒地’、‘献地’三种方式,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2]。根据豫皖苏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的一系列部署,二地委提出了“前方打老蒋,后方挖蒋根”,“土地还了家,合理又合法”等口号,积极推动各县土地改革工作。6月,太和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党委部署,依托洪山区委,开始了土地改革试点工作[3],先在洪山区的魏寨村,而后在该区的桑营、魏楼、宋寨、刘楼等村,依次进行了土改试验和示范。具体做法是,先在群众中进行土地改革的宣传动员,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土地改革的重要意义,而后培养、训练土改骨干。在作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发动贫苦农民诉苦、对地主开展说理斗争、清算负担,而后即将地主所有的五大财产(土地、牲畜、农具、粮食、房屋)一律平均分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为照顾地主生活,在分配时适当予留一部分。由于一般的地主和富农,因在生活上得到了适当照顾,情绪也较为稳定,并未出现逃亡现象。7月以后,由于受华北急性土改的影响,太和县土地改革工作也转为急性土改,全面开花。特别是解放军大部队来到以后,每到一处,实行“走马点灯、开仓济贫”的办法,立即召开群众大会,把地主家的粮食、牲畜、农具等全集中在大会会场上,当即分给贫苦农民。由于未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准备,以致在分配时,曾出现一些乱抢和乱拿的现象[4]。通过土地改革获得土地、牲畜、农具之后的广大农民,情绪十分高涨,为保卫自

土地改革阶段的农村土地产权私有化及其实效

———以安徽省太和县为例

窦祥铭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1947年6月,根据《五四指示》精神,太和县进行了局部急性土改,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及支援解放战争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951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太和县开展了全面土改,消灭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村土地产权私有化格局得以确立,对太和县农村社会乃至整个县域经济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土地改革;太和县;农村土地产权;私有化[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02(2015)01-0040-06

收稿日期:2014-10-25

作者简介:窦祥铭(1986-),男,安徽太和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农村土地制度。

JournalofChizhouUniversity

2015年2月第29卷第1期

Feb.2015Vol.29No.1

己的利益,不少青壮年纷纷要求参军。仅刘胡同一个村,就有20人参军,截止到9月中上旬,县大队已扩大到500多人,各区大队也都扩大到100多人,茨河大队虽然成立月余,就发展到500多人,有力地巩固了解放区[5]。

但是,这时的土地改革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由于当时的政权不稳,许多基层群众害怕“变天”,有的群众白天分到东西,夜里又给地主送回去。特别是后期的急性土改,使土地改革运动一度发生“左”的偏向,一些地主望风而逃,他们互相串联、勾结,组织联防,与政府为敌,一遇我力量转移,便乘虚而入,镇压惨杀基层群众。1947年太和县委、县政府向西北转移时,一些地主武装卷土重来,对土改积极分子进行疯狂报复,就是惨痛的教训[6]。这些“左”的错误的产生,既有党的相关政策不完善的因素,也有深层的社会历史原因。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异常艰苦的战争环境里,一旦土改运动把广大农民动员起来,这种平均主义的要求和过“左”的行动会很容易形成一股强大的冲击力,影响党的土改政策的正确执行。当时由于许多干部还缺少进行大规模土改的实践经验,也是造成“左”的错误的一个难以避免的原因[7]。1947年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区在动荡地区尽可能保持原有秩序,避免不必要的牺牲的工作指示,太和县的土地改革工作暂行停止。届时,全县共3个区,44个乡进行了土地改革[8]。

随着解放战争的逐步推进,国内形势大变,人民解放军已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为战胜蒋介石集团必须继续解决土地问题,中央决定继续深入推进土地改革。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在晋察冀解放区的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四项议题:一是关于民主、整党问题;二是关于平分土地问题;三是关于农业生产问题;四是关于负担问题[9]。最后,于1947年9月13日通过了新的土地改革文件——

—《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共中央于10月10日批准了这个文件并公布实施,这是抗日战争胜利后第一个公开宣布的土地改革纲领性文件。《土地法大纲》是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它的基本精神是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各解放区掀起了空前的土地改革高潮,各地区的中央局都召开了有关土地改革的会议,大力贯彻党的土地政策,总的路线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10]。

1948年2月,豫皖苏区党委为了在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工作,在界首召开了全区土地改革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主要是豫皖苏解放区及所属各地区党政军负责同志,豫皖苏二地委及所属各县、市负责干部。华野总部副参谋长刘瑞龙同志传达了1947年7月至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的土地工作会议精神和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二地委书记李中一同志就二地委土改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发言。会议明确指出,地主阶级的土地、牲畜、农具等,要全部平均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务使所有地主阶级必须在经济上缴械,在政治上投降,直到他认罪了以后,才分给他一定数量的土地。对中农(包括富农),则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办法,加以必要的调整和平衡。太和县委根据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在“三查”(查阶级,查立场,查作风)、“三整”(整顿思想,整顿组织,整顿纪律)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土改工作,率领全县人民开展大生产运动。解放战争时期太和县的局部土改,是太和县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伟大斗争,经过土地改革,亿万农民保家保田,踊跃参军支前。早在淮海战役打响前,太和县委、县政府即根据豫皖苏中原分局《关于加强各级战勤组织机构的决定》,成立了支前指挥部,由县长吕超任指挥、县委书记伊萍任政委,下设民运股、秘书股、供应股,负责淮海战役的支前工作。淮海战役打响后,太和县委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做好支持前线工作》的指示,在县委所在地双浮召开了由1000多干部、群众参加的支前紧急动员大会。会后,群情激动,人们纷纷踊跃报名参军支前,出现了父为儿报名,妻为夫报名的动人情景。仅沙茨区就组织担架196副,全县共组织担架3150副(每副担架6人),各种运输车辆(主要是太平车和独轮车)1840辆,参加运输人员和担架队员共7万多人。太和人民为淮海战役的胜利,不但支持了担架,还征集和募捐了大量的物资支持前线。太和县委提出“全县人民要把好粮、好草支援淮海前线,一个钱的东西花一百个钱也要完成任务”的口号,发动全县募集物资,送往前线。全县一千多运输车辆先后共送面粉300多万斤,土布20余万尺,军鞋11万双,还有大量的柴草等。这种巨大的人力、物力的支持,对于加速淮海战役的胜利,消灭敌人的主力于江北,起了巨大的作用[6]。对于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的功绩,毛泽东曾指出,“正是因为彻底的土地改革充分调动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的革命和生

窦祥铭:土地改革阶段的农村土地产权私有化及其实效——

—以安徽省太和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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