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和股权量化的指导意见(2020)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量化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量化实施方案
背景
农村集体经济在我国农村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农民的收入,本实施方案旨在量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的管理和分配。
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科学、公正和透明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量化管理和分配机制,以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
实施步骤
1. 设立农村企业股份化委员会:成立专门的委员会,负责农村集体经济股份的管理和分配工作。
2. 确定股权量化指标:根据农村企业的规模、贡献和绩效,确
定股权量化指标,包括土地规模、人力资源、资金投入等。
3. 开展股份评估和分配:由股份化委员会根据股权量化指标进
行股份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股份分配。
分配方式可根据农村
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
4.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股份管理和分配的公正
和透明。
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公开透明等方式。
效益
- 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
- 建立公正和透明的股份管理和分配机制,避免不合理的分配
和存在的问题。
- 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结论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量化实施方案旨在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和科学的管理和分配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通过量化指标、评估和监督机制,可以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提高农民的收入。
这将为农村集体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重要贡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严守政策底线。
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应动摇,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属于成员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应根据股份权能(即股权)归成员按份共有,以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股份合作制改革应仅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成员股东应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严格规范程序。
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及股权管理全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登记并向持股成员出具记名股权证书,作为享受收益分配、参与管理决策的凭证。
三)坚持民主决策。
应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人人有股,股份设置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应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实施“一村一策”。
各村(社区)应充分调查研究,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
各村、组应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村、组的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细则,再组织实施。
二、资产量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应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范围主要分为集体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土地资源。
一)集体经营性资产。
根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短期投资、经济林木资产、长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用于经营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农业资产,特别是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以及货币资金中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
应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经营性土地资源。
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和已确权的林地以及公益性土地资源、福利性土地资源外,其余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包括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及其他农用地,应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作为经营性资源性资产,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份额,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
农村股权量化分配方案
农村股权量化分配方案农村股权量化分配方案引言农村股权分配是指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按照一定的分配原则和方式进行划分和分配的过程。
在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股权分配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股权量化分配方案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农村股权分配的意义和目标1.1 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通过股权分配,可以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活力,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资金流动和技术创新,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2 实现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通过股权分配,可以让农民以股份的形式参与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中来,从而分享发展红利,实现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
1.3 健全农村经济发展体系通过股权分配,可以建立健全农村经济发展体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发展,提升农村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二、农村股权量化分配的原则2.1 公平原则股权量化分配应当坚持公平原则,即根据每个农户的贡献和参与程度来确定股权的分配比例,避免出现利益不均和不公平现象。
2.2 动态原则股权量化分配应当具有动态变动性,根据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和农户的贡献变化来调整股权的分配比例,确保分配结果与实际情况相吻合。
2.3 稳定原则股权量化分配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避免过于频繁的调整和变动,从而给农户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发展积极性和稳定性。
2.4 协商原则股权量化分配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广泛听取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形成广泛的共识。
三、农村股权量化分配的方式3.1 贡献度分配方式贡献度分配方式是根据农户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贡献程度来确定股权的分配比例,包括劳动贡献、资金贡献和技术贡献等方面。
3.2 需求度分配方式需求度分配方式是根据农户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需求程度来确定股权的分配比例,包括农户对土地、资金、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需求情况。
3.3 历史贡献度分配方式历史贡献度分配方式是根据农户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历史贡献情况来确定股权的分配比例,包括农户过去的劳动、投资和创新等方面的贡献。
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最新指导意见
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最新指导意见为规范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切实保障成员合法权益,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中共X县委X 县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X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民主决策。
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规范操作。
把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股权量化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因村施策。
各村居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
二、资产量化资产量化办法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办事处批准。
集体经营性资产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资源性资产按可量化的土地面积,以数量或份额量化记录在股权中,明确股权,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对没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村集体,可按净资产量化;对无净资产或净资产为负数的,可通过虚拟股份的方式按成员人数分配股份,作为将来资产量化的依据。
对水库、塘坝、灌排沟渠等水利设施及电力、生产管理用房、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等生产服务性资产,明确管护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各村居可视情况而定,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
三、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办法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办事处批准。
股权设置以个人股为主,实行一人一股制,可设集体股。
鼓励各村居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探索创新股权设置办法。
(一)只设个人股并实行一人一股制的,可根据量化资产和成员数进行一次性折股量化,成员按股享有,进行股权设置。
同时,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明确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1. 引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股权量化工作方案,使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有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的稳定。
2. 目标和意义•目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股权量化工作,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产权制度的稳定和完善。
•意义:通过股权量化,可以更好地管理农村集体产权,提高农村经济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工作步骤3.1 政策制定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股权量化的目标、原则、指导思想和政策框架。
-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 制定农村股权量化的具体操作细则,包括股权计量标准、股权登记程序等。
3.2 股权评估与计量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评估与计量,确保股权量化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股权评估,确定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价值。
-制定股权计量标准,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收入、负债等因素纳入考虑。
3.3 股东权益分配基于股权量化结果,制定公平合理的股东权益分配方案,保障各相关方的利益。
- 根据股权量化结果确定股东的相对比例关系,明确各股东的权益。
- 制定权益受限条款,防止个别股东滥用权益,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利益。
3.4 股权流转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股权的流转管理机制,促进股权流动和经营效益的增长。
- 制定股权流转的规则和程序,明确股权交易的条件和限制。
- 加强股权交易的监管和信息公开,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5 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设定绩效考核的目标和指标,包括企业经营业绩、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
-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股权分红、股权期权等方式激励优秀员工和合作伙伴。
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最新规定
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最新规定本文档旨在介绍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最新规定。
以下是相关内容:1. 定义- 镇农村集体资产: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财产。
- 股权量化:将集体资产划分为股份,并对每一份股权进行定量评估和标注。
2. 股权量化的目的-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股权量化,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成员更好地管理和使用集体资产。
- 提供投融资依据:股权量化将为农村集体资产的融资提供可靠的衡量标准,便于吸引外部投资。
- 维护集体成员权益:股权量化可以明确各个集体成员在集体资产中的权益比例,确保其合法权益。
3. 股权量化的基本原则- 公开透明:股权量化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 定量评估:股权量化应当通过定量评估方法,将集体资产划分为具体股权份额。
- 合理依据:股权量化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价格和实物价值等合理因素进行。
4. 股权量化的实施步骤- 确定股权量化目标:明确集体资产的量化目标和评估指标。
- 开展资产评估: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用于股权划分。
- 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关标准,制定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
- 公示和确认:将股权分配方案公示,并接受集体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确认后,进行股权发放和登记。
5. 监督和管理-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机构或组织,对股权量化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 违规处理:对股权量化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公正和公平。
以上为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最新规定概述。
请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最新指导意见
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最新指导意见一、背景随着农村镇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成为重要的问题。
为了规范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的管理和运作,制定最新的指导意见十分必要。
二、目标本指导意见的目标是为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提供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运作机制。
三、主要内容1.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份额,并确保集体成员享有相应的权益。
2.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应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并通过合理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3.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农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资产清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
4.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应由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量化过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5.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向集体成员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措施。
6.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结果应作为决策依据,用于资源配置、收益分配和农村镇发展规划。
四、实施方案1.农村镇应建立完善的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程序。
2.农村镇应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农村镇应委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确保量化结果的可信度。
4.农村镇应加强对集体成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度。
五、预期效果1.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实施将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提升农村镇的整体经济实力。
2.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公正、公平、透明将增强集体成员的信任和参与度。
3.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结果将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六、结论本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规范农村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农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村级股权量化方案
村级股权量化方案背景许多中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组织在实行村级股权制度,旨在提升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然而,许多村庄的股权分配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公平性不足、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村庄开始研究和制定股权量化方案,旨在为村庄提供更公平的股权分配和有效的管理机制。
方案量化指标在制定股权量化方案时,需要选择和确定适当的量化指标以评估村庄成员对村庄经济发展的贡献。
这些指标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金贡献这包括村庄成员对处理村庄财务的贡献,与村庄经济活动相关的投资或捐赠等。
这些资金贡献可以作为一个指标,用于评价村庄成员的股权比例。
劳动贡献这包括村庄成员对村庄的劳动贡献,例如参与集体经济活动、维护公共设施、参与农业生产等。
这些相对难以量化的劳动贡献可以根据工作量、工作能力、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评估,作为一个指标,用于评价村庄成员的股权比例。
知识贡献这包括村庄成员对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知识贡献,例如提供理念创新、技术支持等。
这些知识贡献可以根据村庄成员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一个指标,用于评价村庄成员的股权比例。
股权分配在确定了合适的量化指标后,可以根据这些指标为村庄成员的股权比例做出评价。
股权分配方案可以根据每个村庄成员在上述指标方面的贡献程度来确定。
一种可能的方案是,按照每个村庄成员的总贡献程度来计算其股权比例。
例如,如果一个村庄成员的资金贡献、劳动贡献和知识贡献分别占总贡献的50%、30%和20%,则该村庄成员可能分配50%的股权。
管理与监督在股权分配方案实施之后,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以确保方案的公正性。
在管理和监督方面可以考虑以下措施:股权管理委员会成立股权管理委员会,由村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审议和批准股权分配方案、监督股权的实际执行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投诉和调解机制。
日常管理加强村庄管理和监督,确保村庄成员的股权得到及时更新和维护。
同时,要保持村庄成员之间的良好关系,防止股权权力滥用和产生诸多的混乱。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农政改发〔2020〕5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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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
农政改发〔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我部拟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现予以印发。
请各地参照本示范章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或完善其章程。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1月4日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结束——。
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的指导意见
巴中市巴州区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和股权量化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量化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巴州区《创新扶贫投资收益新模式试点方案》,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改革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法、合规,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在普惠的基础上对贫困户实施特惠,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在成员资格认定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资金、资产、资源设置股份的原则,综合或有选择地采取一种或多种资产量化方式,制定适合本村的股份量化方案,合理量化集体资产。
二、改革程序(一)成立领导小组以村两委和理事会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量化改革的主体,在吸收部分股东代表的基础上,成立股改领导小组,负责本村股改的各项工作。
(二)合理确定成员享受标准各村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在认定成员资格的基础上,确定成员的享受标准,核定享受股权人员名单,可根据各村实际确定统一全额享受或按比例享受。
(三)制定股权量化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制定本村股权量化方案。
主要包括:具备资格人员的数量;集体净资产数量,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数量;可量化资产的范围;量化资产的方式;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按照一定比例预留资金,用于解决本村公益事业及改革中的各项费用等。
(四)根据资产类型设置股份各村根据可量化净资产情况,设置基本股、贫困户特惠股,可选择性设置居龄股等。
1、基本股:按人口量化,根据本村成员资格界定情况确定比例份额。
2、居龄股: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根据其在本村累计生活的实际居住年限量化股权,原则不超过基本股的10%。
3、奖励股:对为本村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成员实施奖励,奖励股不超过基本股的10%。
4、贫困户优先股:将扶贫投资量化成股本金,按照本村成员资格界定情况,作为优先股分配给所有贫困人口,贫困人口还须享受基本股。
(五)折股量化,合理确定股份份额1、有可量化净资产、有资源的村:可量化净资产人均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建议人均设置以10000元为一股,5万元以下的,建议人均设置以1000元为一股。
农牧区集体资产股权设置量化管理指导意见
XX县农牧区集体资产股权设置量化管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客观科学的进行股权设置量化,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农牧区集体资产股权设置量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
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必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
把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农牧区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因村施策的原则。
各乡(镇)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考虑本村的经济、人口等因素,制定适合本村的股权设置方案,设置不同类型股权。
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
二、成员确认根据《XX县农牧区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成员身份界定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村民义务的人员,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股权设置可以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鼓励各村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探索创新股权设置办法。
(一)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集体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30%。
剩余股本由成员按份享有进行股权设置。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留取保底收益的基础上,如有当年收益,再提取公积公益基金20%(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再生产及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福利费10%(福利性开支),剩余部分再进行分红。
但当年年末累计结余低于20万元时原则不予分红,具体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报填人民政府审核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四、资产量化根据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结果,进行村集体资产设置量化。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01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0〕118号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01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01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0〕118号宋虎振代表: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施策扎实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当前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2.5万家,联合社超过1万家,其中河南省农民合作社达到19万家、位居全国第二。
农民合作社通过组织、服务农民“抱团”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现代农业、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服务带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您所提建议针对性很强,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落实。
一、关于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力度一是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推动设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重点支持面向“一小两大”(小农户、大宗农产品、农业生产大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围绕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支持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并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资金补助标准与补助方式。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
对贫困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村股权量化实施方案
村股权量化实施方案一、前言。
村级股权制度是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通过股权的量化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可以更好地激励村民参与农村治理和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村股权量化实施方案,以期为农村股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参考。
二、村股权量化实施方案。
1. 确定股权分配比例。
首先,需要确定村民个人和集体的股权分配比例。
个人股权比例可以根据村民的实际贡献、资金投入、劳动力等因素进行量化,而集体股权则可以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根据村级事务管理的需要进行分配。
在确定股权分配比例时,应充分考虑公平和合理性,确保每个村民都能够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2. 制定股权激励政策。
为了激励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发展,可以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政策。
例如,对于在村级事务管理和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民,可以给予额外的股权奖励;对于怠于履行义务或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可以相应减少其股权份额。
通过这样的激励政策,可以有效地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村级事务的良性发展。
3. 设立股权管理机构。
为了保障股权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设立专门的股权管理机构,负责股权的登记、流转、转让等事务。
该机构可以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在设立股权管理机构时,需要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股权的安全和合法性。
4. 完善股权交易市场。
为了提高股权的流动性和价值,可以建立村级股权交易市场,便于村民进行股权的买卖和流转。
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股权的激励和调节作用,促进村级事务的优化和发展。
5. 加强监督和评估。
最后,需要加强对股权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股权制度的公平和透明。
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股权实施中的问题和风险,保障股权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
通过以上的村股权量化实施方案,可以更好地推动农村股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激励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
农村集体股权量化分配方案
农村集体股权量化分配方案农村集体股权量化分配方案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逐渐壮大。
农村集体股权的流转和分配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实现农村集体股权的合理分配,我们制定了一套农村集体股权量化分配方案。
该方案将从股权的流转、股权的评估、分红权的确定以及红利分配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以保障农村集体股权的公平合理分配。
一、股权的流转1. 原则股权的自愿流转原则:农村集体股权流转应由股权的持有人自愿决定,不得强制性流转。
2. 流转对象(1) 农民合作社:在农民合作社的运营过程中,股权可以在合作社内部自由流转。
(2) 农村企业:农民持有的股权可以在村级企业之间进行流转。
(3) 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可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流转。
3. 流转程序(1) 发布流转意向:股权持有人应向所在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股权流转的意向,并由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示。
(2) 流转协商:股权持有人与有意购买股权的对象进行协商,确定流转的价格和条件,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 股权过户:根据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在相关机构进行过户手续,确权登记。
(4) 公告流转结果: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流转结果进行公告,确保透明度。
二、股权的评估1. 评估方法采用市场化的方法进行股权的评估,即以农村集体企业的市场价值为基准,综合考虑企业资产、收入状况、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评估。
2. 评估机构由政府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股权的评估工作,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股权的定值。
3. 定期评估在股权流转和分红分配过程中,每隔一定时间对农村集体股权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股权的价值。
三、分红权的确定1. 基本分红权每位农民持有农村集体股权的比例决定了其基本分红权的大小,基本分红权应与股权比例成正比。
2. 工作贡献分红权根据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工作贡献情况,确定工作贡献分红权。
工作贡献分红权考虑了农民在经济发展中的实际贡献,以激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075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07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9.13•【文号】农办议〔2021〕510号•【施行日期】2021.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075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1〕510号您提出的关于在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试点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选取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计划到2022年扶持10万个左右的村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通知》要求各地选择具备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村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的村开展试点。
明确各地财政部门配套相应的扶持政策,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机制,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扶持2.1万个村发展集体经济。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按照有关部署,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其自身资源优势,充分利用财政税收、产业等各项支持政策,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关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统筹机制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各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份量化及账簿分设的看法
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份量化及账簿分设的看法作者:王苏红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8年第9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将村集体权能赋予农民群众,扩大群体参与度,鼓励广大群众以股东身份维护好自身的权利,在集体经营生产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便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因此,村集体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设置工作完成之后,股份量化就成为了农民群众非常关心的一项重点工作。
账簿分设是否合理也直接关系到产权是否明晰,成员利益是否会被侵占的关键所在。
在此,从财务角度谈一些看法与大家商榷。
所有者权益是股份量化的合理数值为了搞好本县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笔者也曾几度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外地方法经验,但在一些方面还有不同看法。
就以股权量化工作来说,一些地方明确提出只将经营性资产给成员进行折股量化。
而笔者认为:一方面大多数农村集体根本就没有经营性资产,对这一部分村以经营性资产量化就是一句空话;另一方面经营性资产不确定因素较多,一些经营性资产今年是经营资产,下年有可能就不是经营资产,一些非经营性资产明年有可能就是经营资产;再一方面经营性资产也不能完全体现全体成员在村集体中应当享有的全部利益。
笔者认为以所有者权益进行股份量化最为合理。
所有者权益指的就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即净资产数额,这部分是全体成员共有利益。
而村集体是全体成员的共同组织,集体资产无论经营与否均是成员共享资产,债务的偿还也与成员息息相关。
因此,以所有者权益(即净资产)给成员折股量化是最为公平合理的,有固定数值可具体考量,能充分彰显每个成员在村集体资产中所占有的确切份额,同时也避免了无经营性资产的农村集体给成员无股可配的尴尬局面。
这样,净资产较多的村集体可以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力争变非经营性资产为经营性资产,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成员收益水平。
净资产较少或存在负资产(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村集体建立经济合作社,这些村不等于没发展潜力,也要给成员设立股份,但不搞股权配额,以便夯实改革基础。
农村集体资金股份量化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资金股份量化实施方案1. 背景和目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和运作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本方案旨在实施农村集体资金的股份量化管理。
2. 目标和原则- 目标:通过股份量化管理,实现农村集体资金的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化运作。
- 原则:透明度、公平性、合规性、高效性、可持续性。
3. 实施步骤3.1 资金分类和量化标准根据农村集体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将资金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量化标准。
例如,可以将资金分为土地流转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等。
3.2 股份发行和登记基于量化标准,确定每个村民的资金股份份额,并进行股份的发行和登记。
股份可以采用电子方式记录,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3.3 股份流转和交易村民可以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进行股份流转和交易,实现股份的买卖和转让。
交易过程应该公开、公正、公平,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3.4 股份收益分配根据股份的持有比例和资金的利润情况,进行股份收益的分配。
分配过程应该公平合理,充分考虑村民的贡献和风险承担。
3.5 审计和监督建立审计和监督机制,对股份量化实施方案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维护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4. 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股份量化实施方案的认知和理解。
- 健全相关政策,明确资金流转和交易的规范和程序。
- 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资金流转和交易的安全和可靠。
- 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 风险和挑战- 资金安全风险:存在资金被挪用或侵占的风险,需要建立严格的审计和监督制度来预防和应对此类风险。
- 村民参与意愿:部分村民可能对股份量化管理方案存在疑虑和抵触情绪,需要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沟通工作。
6. 结论通过农村集体资金股份量化实施方案,可以提升资金管理的效益和透明度,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4.26•【文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2020年4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是党中央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的总体要求,把握正确改革方向,抓牢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不断强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
加强顶层设计。
2014年,经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出台《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在29个县(市、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改革作出总体安排。
广泛动员部署。
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议,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各省(区、市)通过召开改革专题会、电视电话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部署推进改革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
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清产核资专项转移支付6亿元。
各地成立由省领导牵头负责的改革领导机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安排改革专项经费57.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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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和股权量化的指导意见(2020)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和龙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和股权量化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和龙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股权设置和股权量化的指导意见
为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量化工作,根据《和龙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法、合规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或有选择地采取一种或多种资产量化方式,按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固化股权,按股分红”的方法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出具统一印制的股权证书,确股到人,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依据。
二、基本原则
1、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股权享受对象必须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
设置股权因素取舍应简单明了,不宜繁杂繁琐。
2、股份要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分别计算。
每个成员拥有股数原则上应为整数。
经营性资产每股的股值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应统一。
3、股权设置应设为个人股和集体股,集体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20%。
集体股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集体股获得的分红主要用于集体扩大再生产、集体公益事业、弥补福利费缺口、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转增积累等方面。
股权设置后,发现在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有遗漏的,其股权可按程序用集体股解决。
折股量化时,要将原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盘关闭时折股股金中农户个人股份,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确定量化标准,优先落实给持股人。
4、股份量化结果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确认后,实行静态管理,不再因人口变动而调整。
股权配置原则上实行(成员股实行)“一户一证,分户不增、并户不减、配置到人”的制度,可继承、可内部转让,不得退股提现。
并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
股”,成员股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有偿转让,但要防止和避免股权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成员股的继承,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具体办法,并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赎回的,一般应由成员自愿提出退出股份申请,本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价格收购。
5、要合理确定股份份额。
不能以村规民约和成员大会集体通过为借口,违背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必须切实保障每一位成员的合法权益。
6、任何人不能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股份,严防“两头占”。
三、经营性资产股权配置
1、可折股量化的经营性资产是指清产核资后,集体经济组织净资产为正数,其中可对应的属于或可用于经营性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等。
上级拨付的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等,必须列为经营性资产。
2、对经营性资产,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
个人股可设置人口股、农龄股、老股金、奖励股等,股权量化配置时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人口股:指按确认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计算的股权。
原则上不得低于个人股总股份的60%。
农龄股:指截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时点之日,年满16周岁(含)以上,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根据其在本村累计生产生活的实际年限计算的股权,计算农龄时不足一年的作一年计算(总月数÷12个月)。
原则上不得超过个人股总股份的10%。
老股金:指按原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盘关闭时农户所持有的折股股金股数计算的股权。
原则上不得超过个人股总股份的20%。
奖励股:指对为本村公益事业建设做出贡献的成员实施奖励,奖励股原则上不得超过个人股总股份的10%。
不符合减免条件,长期拖欠集体款项的人员不得享受奖励股。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以村为单位制定股份量化实施方案。
股份量化实施方案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出,按“六步工作法”履行民主议定程序,形成决议后报镇人民政府批准。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参加折股量化人员数量;折股量化经营性资产数量、金额、股值(应附明细表);股权设置种类和计算方式方法;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各村折股量化实施方案制定要在2020年1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折股量化。
1、股份量化到人。
填写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簿(量化明细表)(附件1),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形成决议;对有异议的,需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重新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决议。
2、登记颁证。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后,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到镇人民政府办理股权登记,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簿,并由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股权人颁发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
五、工作要求
1、各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工作,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股份量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2020年2月底前完成股份量化工作。
2、清产核资后,各镇要加强集体资产与财务以及股权的规范化管理,坚决避免前清后乱和违法法纪行为的发生。
3、要加强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对股份量化实施方案、会议资料、工作资料等进行组卷归档。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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