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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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体系
工作原则
2 危险性分析
公司概况
事件分类及危险源辨识
事件分级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委员会及工作机构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工作机构
各职能部门应急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风险监控
预警分级预警程序预警行动信息报告与处置
5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响应程序
处置措施应急启动与结束程序
6 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保险理赔事故(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8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经费保障
9 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共信息交流
培训
演练
10 奖励与责任追究奖励
责任追究
11 附则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备案预案实施时间
12. 附件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使涉外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公司境外人员和机构及来公司工作或访问的外国人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促进国际合作的顺利开展。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 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43 号)《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 号)《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商合发[2010]277 号)《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商合发[2010]313 号)《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商合发[2013]242 号)《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商合发[2010]348 号)《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商合发[2012]28 号)《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外专发[2006]103 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应对境外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规划[2013]42 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湖北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涉外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涉外突发事件包括战争、政变、恐怖袭击、绑架、民族宗教事件、治安犯罪、大型罢工、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环境事件等。
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之一,是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是遵循
“应对措施基本一致,同一类型事件合并设置”的精神,针对涉外类的突发事件,对特定事件的危害程度、事件分级、应急机构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等事项制定出的规定。
公司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所属单位涉外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公司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见附件1。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员的人身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涉外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涉外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我国对外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按党中央、国务院、省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在与有关国家进行联系交涉及合作的过程中,可参照我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双边多边条约,以及有关国际惯例办理。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
3.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培训演练,做好应对涉外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 在公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各涉外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对涉外突发事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的处置工作。
5. 快速反应,全力救援。当发生紧急情况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事件信息,并积极开展自救,必要时请求多方救援。要充分发挥企业化优势,在公司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分工协助、上下互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处置得当的应急管理机制。
2. 危险性分析公司境外市场概况
截至目前,按照公司《国别市场划分暂行规定》,公司涉及到16 个国别市场,主
要分布在亚洲、非洲、大洋洲和中东欧。
公司国际业务主要以对外工程承包为主。从专业领域来看,公司国际业务涉及水利、水电、路桥、房建、市政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事件分类及危险原辨识事件分类
境外突发事件:在境外,发生公司国际项目部和出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境内涉外突发事件: 在境内,造成来华到公司工作或访问的外国人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根据涉外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放射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3.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各种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影响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战争、民族宗教事件、政治动乱、绑架、治安犯罪、大型罢工等。
5. 公共环境事件。主要包括污染、生物物种安全、辐射、溢油、海上船舶及港口污染等,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涉外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涉外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后果大小,将涉外突发事件分为Ⅰ 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Ⅰ级涉外突发事件
(1)一次造成30 人及以上死亡或100 人及以上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公司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境内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国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特别严重政治、国际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