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含规章制度起草技术规范)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程序,是组织成
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讨论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变更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讨论和审批
后方可实施,变更后应当及时通知组织成员。
第五条组织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
改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第七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
题并进行改进。
第八条组织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教育,让组织成员充分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组织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部所有规章制度均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
准方可生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制定或修改。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适用范围、执行对象、执行
程序、违规处罚等内容,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明确规章制度的
起草、审批、发布、执行和检查等流程,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
合法性。
第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调整和
完善规章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规章制度培训,提高员工对规章
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违反者的处理机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奖惩机制,对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奖励,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宣传机制,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遵守度。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规章制度执行榜样。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应当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重新发布。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的行为,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工作纪律、安全生产、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执
行的原则,经过组织领导或者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规
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不得
擅自变更或者废止。
第六条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或者规
避规章制度。
第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组织应当依据相应的规定进
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处罚。
第八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
题并进行改进。
第九条本办法由组织领导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的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工作
流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纪律处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规
章制度,并经组织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责任人,明确执行程序,确保规章
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
和完善规章制度。
第六条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按照相应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
处理。
第七条组织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违
反规章制度。
第八条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对执行情况不良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奖惩。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组织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组织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基础,所有员工都应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三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程序和责任人。
第四条规章制度应当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明确规定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措施。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六条规章制度应当及时更新,适应组织发展和变化的需要。
第七条组织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八条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应当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
将受到法律追究。
第九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
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组织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以上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基础,所有成员都应遵守。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章程,经过
合法程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批、公布和执行
程序,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责任人和执行人,确保规章制度
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严格执行。
第八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规章制度的及时性和适应性。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组织内部其他规章制度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_起草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学校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科研、财务、后勤等方面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执行、解释、废止和监督,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合法、民主、公开、务实、效用的原则。
第二章制定与修订第五条学校规章制度分为以下几类:(一)基本制度:包括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内部管理体制等;(二)教育教学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评价等;(三)科研制度: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评审、科研经费管理等;(四)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审计、资产清查等;(五)后勤制度:包括物业管理、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等;(六)其他制度: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等。
第六条制定和修订学校规章制度,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学校规章制度草案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讨论通过后,由校长签署发布。
第八条学校规章制度发布前,应当由法律顾问或者专门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九条学校规章制度应当以公告、文件等形式,在学校内部公开发布,并确保师生员工充分了解。
第十条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变化,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可以进行修订。
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第三章执行与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一)学校设立监督机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学校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学校鼓励师生员工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四)学校对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部门或者个人,应当追究责任。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内部所有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政策要求,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对本
部门内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过相关部门讨论和审批,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第五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违反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确保其与公
司发展和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
第七条员工对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相关部门
提出,公司将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第九条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布。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组织运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和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明确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和监督程序。
第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惩罚措施。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管理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
人员的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管理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相关问题和建议。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管理的督促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面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民主、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经过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并经领导班子审批后正式实施。
第三条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组织的基本任务、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奖惩办法等内容,保证组织内部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并经领导班子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规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由各部门负责,领导班子对规
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
修改,应当经过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并经领导班子审批后方可实施。
以上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违反规定。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工作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制定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以修订后的规定为准。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基础,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
并执行规章制度。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组织的
实际情况,保证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劳动纪律等。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组织领导的审批,并向全员公布,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新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对违反
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规章制
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组织的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九条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另行公布。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的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安全生产、劳动合同、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规章制度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全面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的内容。
第五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机制,明确责任人和执行程序,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组织应当定期评估和修订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与时俱进,适应组织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组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告。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含规章制度起草技术规范)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依法治企,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维护,加强规章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制定,以公司名义发布,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相对稳定性,普遍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企业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机场地区公共事务管理规范性文件。
规章制度按照管理层级依次分为公司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和一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是指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
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司各主要专业领域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面临的重大风险点及控制措施等基本问题作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一般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司具体管理事项进行规范的文件,包括管理办法、管理细则和管理规范。
低层级规章制度不得与高层级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集团公司直属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法务审计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具体职责包括:(一)拟订规章制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强化规章制度制定、执行和维护的全过程管理;(二)组织制定和落实规章制度年度计划;(三)牵头组织规章制度草案审查;(四)参与解决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冲突;(五)牵头组织规章制度梳理工作,定期进行规章制度汇编;(六)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规章制度审议、发布的程序性工作。
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拟订、执行和日常维护,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制定原则)规章制度应当适应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进行提炼、升华和固化。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指组织内部为了管理和运作需要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相关部门或者人员的讨论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适用范围、执行对象、执行程序、责任人等相关内容,确保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经过相关部门或者人员的讨论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管理由相关部门或者人员负责,确
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对于规章制度的违反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的章程。
第三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组织的基本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四条规章制度应当经过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并报领
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
组织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
第六条所有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
修改或违反规定。
第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组织应当依据规定进行相应
的纪律处分,严肃处理。
第八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机制,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九条组织领导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组织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包括领导、员工和志愿者。
第三条,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的章程,不得违法违纪。
第四条,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组织的工作纪律,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五条,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处理组织财产。
第六条,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必须保守组织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外部。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组织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组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组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组织领导小组所有。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成员都必须
遵守和执行。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组织负责人或者相关部
门的审批,并且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糊其词,确保执
行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所有成员都有义务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
反规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罚。
第七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
完善,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发展的变化。
第八条所有成员都有权利对规章制度进行提议和建议,组织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同等程序。
第十条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组织负责人或者相关部门。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
制度。
第三条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规定适用范围、执行对象、执行程序、违规处罚等内容,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规章制
度的及时性和适用性。
第五条组织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
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六条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
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第七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组织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未尽事宜由组织负责人决定。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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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依法治企,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维护,加强规章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制定,以公司名义发布,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相对稳定性,普遍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企业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机场地区公共事务管理规范性文件。
规章制度按照管理层级依次分为公司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和一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是指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
基本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司各主要专业领域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面临的重大风险点及控制措施等基本问题作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一般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司具体管理事项进行规范的文件,包括管理办法、管理细则和管理规范。
低层级规章制度不得与高层级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集团公司直属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管理部门及职责)法务审计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具体职责包括:(一)拟订规章制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强化规章制度制定、执行和维护的全过程管理;(二)组织制定和落实规章制度年度计划;(三)牵头组织规章制度草案审查;(四)参与解决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冲突;(五)牵头组织规章制度梳理工作,定期进行规章制度汇编;(六)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规章制度审议、发布的程序性工作。
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拟订、执行和日常维护,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制定原则)规章制度应当适应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进行提炼、升华和固化。
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最终实现企业的规范化科学管理,促进依法合规企业文化的养成,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第六条(基本要求)规章制度应当具备合法性、可行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合法性是指符合规章制度的属性要求且属于起草部门职权范围;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本市政策无抵触,且与公司基本价值观、战略及现行规章制度保持一致等。
可行性是指具有可操作性;与其他规章制度能有效衔接和匹配;有配套工作机制和措施等。
规范性是指在结构、体例和文字方面符合《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起草技术规范》(附件一,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等。
系统性是指有明确的体系性考虑,在规章制度体系框架中有明确的定位,注意与相关规章制度的协同配合关系第七条(立项申报)各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框架和下一年规章制度制定、修改或废止的实际需求,填写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表(附件二),于11月底前送交法务审计部。
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应包括规章制度名称、主要内容、依据、目的和必要性、进度计划等内容。
第八条(立项协调和审批)法务审计部负责对各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综合协调,形成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草案,报经总裁审核,由行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发布执行。
第九条(补充立项)对规章制度已列入年度计划,因情况变化而需要调整,或虽未列入年度计划但亟需制定的情况,由法务审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一致后报批。
第十条(草案起草)根据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的安排,规章制度草案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明确牵头部门。
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体例和内容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起草过程中,起草部门应当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并广泛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
意见有重大分歧的,起草部门应当进行协调。
第十一条(草案审查)规章制度草案形成后,起草部门应将草案和起草说明送交法务审计部。
起草说明应包括草案起草的依据、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征求意见的情况和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法务审计部应当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专项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审查处理)规章制度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务审计部可以将其退回起草部门,或者要求起草部门修改、补充材料后再提交审查:(一)制定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二)审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三)起草说明缺乏必要的内容或相关材料的;(四)有关部门或单位对草案的内容有重大分歧意见的;(五)其他需要退回起草部门的情况。
第十三条(审议、批准)审查通过的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报送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以下审批程序报送审议、批准:(一)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按相关规定报市国资委审批。
(二)基本管理制度和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一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一般管理制度经总裁审核,由行政办公会审议批准。
一般管理制度中的操作细则和管理规范也可由总裁或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四)机场地区公共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经总裁审核,由行政办公会审议批准。
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十四条(发布和检索)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经集团公司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印发,并送交法务审计部留存。
法务审计部应会同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规章制度在集团公司内网的发布工作,便于员工检索、查阅。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第十五条(宣传贯彻)规章制度发布后,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相关员工熟知有关规定。
法务审计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常年组织开展以“遵章守纪”为主题的宣传和教育,注重相关理念的培养和企业文化的培育。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本部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业务监督,主动了解和收集规章制度执行的具体情况,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处理、纠正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工作人员。
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从法务、审计、内部控制、监察等方面,对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职能监督。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执行情况收集和总结)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收集整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各职能部门应将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对规章制度执行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内容进行分析总结。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维护第十八条(维护的种类)规章制度发布实施后,应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和实施情况进行维护,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规章制度的维护分为即时维护、定期维护和集中维护三种。
即时维护是指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规章制度合法性、可行性、规范性和系统性存在问题的,应当即时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具体意见,并启动相关程序。
定期维护是指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当每年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填写规章制度评估意见表(附件三),提交法务审计部。
评估意见表包括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汇总,以及该项规章制度保留、修改或废止的具体意见和主要理由。
法务审计部应在规章制度定期维护开始前予以提醒。
集中维护是指法务审计部会同办公室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某一方面或某一类别规章制度的专项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维护的程序)规章制度个别内容需进行修改且无争议的,适用简易修改程序: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报经总裁或总裁授权的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发布。
规章制度维护的其他情况,适用一般程序: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提出修订和废止的具体意见,按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条(执行冲突协调)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与其他规章制度发生冲突的,有关职能部门应主动协调。
第二十一条(版本管理)法务审计部应当会同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做好规章制度的版本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等多种方式,确保规章制度版本的准确、完整、有效和可追溯。
规章制度版本的主要查阅平台是集团公司内网。
法务审计部应当以年度为单位发布规章制度汇编,纸质版本一般以目录为主,电子版本应当包括规章制度全文(含所有正式发布的历史版本)。
电子版本应当米用规章制度正式下发文件纸质文本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起草技术规范一、规章制度的名称和结构安排1规章制度起草表述规范的基本要求规章制度语言应当准确、规范、简练,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法律、行业语言表述惯例。
规章制度的内容安排应当注重根据实际需要解决实际问题,对管理内容进行细化完善,避免刻意追求大而全的体例结构或重复上位法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
规章制度一般应采用条文式,个别不适宜用条文式的可米用段落式表述。
2规章制度的名称2.1规章制度的名称由单位名称+规范事项+体例”构成。
2.2规章制度的名称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以书名号引用上位法或其他规章制度名称的情形除外。
3规章制度的体例3.1规章制度的体例一般包括“章程”基本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 管理细则” “管理规范”等。
3.2管理办法是指明确总裁对公司内部授权额度、相关部门的职责界面、具体工作办理原则和流程等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是指对公司章程、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落实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是指对公司运营专业领域应遵循的标准化要求进行明确的规范性文件。
3.3规章制度内容应当具有确定性、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除因特殊情况,且对于规范事项的发展趋势、管理方式尚不能可靠把握的情况下,建议其名称不用暂行”或者试行” 暂行”或者试行”的规章制度,应当在正文中规定不超过三年的有效期限。
4规章制度识别码每项规章制度应标注唯一识别码。
识别码由以下字母和数字组成:ZD/AAA-OO-OOOO-AO。
其中ZD为固定字母组合,代表“制度”。
AAA为规章制度起草或管理部门缩写,其中董事会办公室缩写为DSB;监事会办公室缩写为JSB;办公室缩写为BGS ;战略发展部缩写为ZLB ;计划经营部缩写为JHB; 财务部缩写为CWB ;人力资源部缩写为RSB;安全运行监控中心缩写为AKZX ;规划技术部缩写为GJB;法务审计部缩写为FWB。
两位数字00代表该规章制度在该部门制度中的序号,按时间先后排列。
四位数字0000代表该规章制度最初颁布实施的年份。
A0代表规章制度修改版本号,其中字母代表修订版本号(以A起始,按字母顺序排序),数字代表修正版本号(以0起始,按数字顺序排序)。
5规章制度的结构5.1规章制度内容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可采取设置章节或者不设章节两种表述方式。
规章制度条文在二十条以下一般不设章节。
5.2总则部分一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定义、适用范围、原则、管理部门职责等贯穿整个规章制度草案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