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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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和一流学科,充分发挥人事分配制度在调动全校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29 号)等有关绩效工资系列配套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人才,有利于各类教职员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学校内部分配结构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系统科学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员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二)基本原则1、坚持将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与深化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落实各二级单位分配自主权,实行“两级管理、两级分配”。

2、校对各单位(部门)绩效工资实行总额核拨。

单位(部门)不得在学校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以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励性酬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各单位(部门)绩效工资总额与本单位(部门)目标考核结果挂钩,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本人岗位考核结果挂钩。

3、绩效工资的核拨与分配遵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业绩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倾斜。

二、绩效工资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聘用在校本部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事业编制内及人事代理人员。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日期:2010-11-01] [字体: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弘扬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创业人才,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素质,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特创设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创业基金”)。

第二条为规范创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创业基金来源第三条创业基金来源:(一)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出资;(二)校友个人、校友班级、校友企业及其他机构、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四川西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所进行的定向捐赠。

第三章创业基金资助对象及条件第四条创业基金的资助对象为:(一)在读的西南石油大学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中:专科学生必须为专科三年级学生;本科学生必须为本科三、四年级学生;(二)毕业未满两年的西南石油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硕士研究生。

第五条创业基金申请资助条件为:(一)申请人应有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或相应的资金风险承受能力;(二)申请人所持项目需具有创新性,并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三)申请人所创办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地、生产地必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四)申请人及其团队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五)申请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者申请入驻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者可优先考虑。

第四章创业基金资助方式第六条创业基金以借款或投资入股的方式,支持满足条件的申请人自主创办企业。

第七条为符合本基金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资金支持,不得改变使用人员,不得改变使用项目。

第八条每笔借款或投资一般不超过该创业项目投入的50%,且上限一般不超过50000元。

第九条采用借款方式使用本基金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归还所借资金,以利于基金周转使用,此期间内所借资金不计利息;约期内未归还的,除应偿还所借资金外,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有其它约定的除外;第十条申请人须提供担保人,签署相关法律协议,为使用本基金提供担保,担保人应为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员工。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树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学校的财务、人事、学工、教务、科研、后勤、团委、学院等部门,开展学生资助的相关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的作用,共同做好勤工助学工作。

第六条学生资助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职责及人员选拔第七条勤工助学项目的设立及指标的划拨。

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资助中心审批后立项。

勤工助学项目每学年调整一次,勤工助学指标每学年划拨一次。

第八条设岗原则:以工时定岗位。

(一)按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20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20工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二)设置的岗位数量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第九条岗位类型: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科研助理、实验助理、管理助理、学工助理、社团助理、教辅助理和后勤助理为主。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评审认定办法(试行)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评审认定办法(试行)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评审认定办法(试行)为了更好的鼓励和促进广大研究生自觉地在实践活动中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社会实践,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的审核登记工作,现制定《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条、社会实践旨在将广大研究生置身于社会大群体之中,让学生亲身去感受社会并了解社会。

报告选题应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并在实践过程中全面如实阐述某个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并实际进行了社会调查工作。

第二条、社会实践所提交的成果应至少具备一表一报告,即一份社会实践登记表和一份社会实践报告。

同时,实践内容涉及各种调查研究、调研、问卷、走访等形式的应提交原始的调查样表、问卷、卷宗等基础材料。

第三条、社会实践内容及社会实践报告应与社会实践性质相符。

第四条、社会实践报告应以自己的经历及感受为主。

要求如实反映实践的全过程,着重所感所想,可以适当反映实践单位在用人、管理、组织等各方面的情况,鼓励在实践考察的基础上有独立的见解。

第五条、实践报告应与科研类论文有别,社会实践报告切忌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科研报告等学术性太浓厚、与社会实践性质不符的报告(暑期社会实践内容具体要求详细参见当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第六条、社会实践登记表上的实践地点、实践内容及加盖的实践单位鲜章应保持一致。

同时还应与实践报告中的标题、实践地点、实践报告内容保持一致。

社会实践登记表上所需填写的内容应填写完善并真实。

加盖的实践单位鲜章应真实有效。

第七条、社会实践报告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格式要求撰写(当时各班长处接收的通知、研究生寝室楼下通知、研究生部网站、校研究生会网站等),同时也要有适当的字数要求(酌情考虑,一般为2000—3000字,不包括标点符号),能够使其成为一份正式的报告。

第八条、内容应真实,为自己在实践过程中的所获所感。

严禁从网络上下载、严禁抄袭他人成果。

报告要求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语言简洁流畅。

报告内容应真实可信,能反映实践者进行的工作。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努力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外素质拓展活动学分化是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课外培养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将学生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学分制管理和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第三条课外素质拓展活动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相应学分,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学生,学校不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二章课外素质拓展体系第四条课外素质拓展体系包括校级、院(系)级、学生自助三级平台,必修和选修两种类别、七个模块。

其中必修活动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职业规划与职场文化、文化素质与身心健康四个模块,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培养计划的规定,修满相应的学分,必修学分之间,不可相互替代、充抵;选修活动包括科技活动与创新创业、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三个模块,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修,不受模块限制,只要所修学分达到学校规定分值即可。

第五条学校制定《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素质拓展活动教学大纲》(附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学校每学期放假前发布下学期拟开展的校级活动。

第六条各院(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围绕学风建设和学生专业化发展设计相关活动,并报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审批,每学期放假前发布下学期拟开展的院(系)活动。

第三章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证与管理(系)团总支书记兼任中心主任,负责本院(系)课外素质拓展活动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各班级成立课外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小组(以下简称“班级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团支部书记、班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协助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认证中心做好本班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材料收集和初步认证工作。

班级精品活动管理办法

班级精品活动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纵向资助项目班级精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10月修订)为进一步建设和巩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以学生工作“精细化”要求推动《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试行)》的贯彻实施,学校决定每学期启动纵向资助项目“班级精品活动”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申报各学院、辅导员组织各班级进行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为1个学期,具体截止时间以通知为准,上一批未按时完成的班级不得连续申报),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纵向资助项目班级精品活动申报表》。

各学院进行初评,原则上每个辅导员所带班级推荐1个至学工部。

项目参考范围:1、以“大学精神”传承为主题的活动;2、以“创建优良班风、学风”为主题的活动;3、以“寝室文化建设”为主题的活动;4、以“职业、学业规划”为主题的活动;5、以“专业特色”为主题的各类课外科技、学术、文体活动;6、其他活动。

二、项目审批学工部组织人员进行评审,给予每个获准立项的项目200-500元经费支持。

三、项目建设获准立项的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按时开展,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并及时向学工部报告活动开展情况,要求活动开展时提前3天将活动名称、具体时间、地点报学工部学生思想教育科(思学楼A207-1)备案,学工部将组织教师、学生干部代表进行检查和交流学习;活动结束后3天以内将活动新闻稿电子文档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图片1-2张发至bjjphd@,每项活动不得少于1次新闻宣传报道,同时要求将活动新闻在校内外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项目验收活动结束后7日内将活动总结表(书面文档)交学工部学生思想教育科(思学楼A207-1),学工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提交材料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资助经费。

验收不合格,降低或者取消其资助经费。

无故未按期开展的,取消其资助经费。

学生工作部二〇一二年十月。

西南石油大学突出“四心”定位 强化工作举措 扎实推进新时代学校统战工作创新发展

西南石油大学突出“四心”定位 强化工作举措 扎实推进新时代学校统战工作创新发展

四川统一战线丨校区统战南石油大学:突出“四心”定位 强化工作举措 扎实推进新时代学校统战工作创新发展文◎西南石油大学党委西南石油大学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 委关于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 要求,聚焦“不忘初心、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的工作定位,以“基层统战工作创新 年”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扎实推进学校统战工作创新发展。

_、强化思想教育,政治引领固根守魂学校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引领作为党外知识 分子工作的“第一课”,坚持“两定” “两交” 工作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外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定时”,确保组织学习有时间。

学校党委规定双周的周四下午为各党派和统战团体固定开展组织生活时间.不能排课或占用,并建立 了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是“定点”,确保开展教育有场所。

学校 建设了300平米的“统战之家”,为党派和统战团体提供学习讨论、资料管理、会议交流的办公 场地。

三是“交友”,做深做实联谊交友。

12名党 委常委与57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二级党组学校召开党外人士双月座谈会40 2020年10期•总第415期校区统战丨四川统一战线织的74名党员领导干部与122名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做到全覆盖,并举办了由全体校领导参加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迎春联欢会。

四是“交心”,深入推进交心谈心。

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党外代表人士集体交心谈心会,统战部门和各二级党组织不定期开展党外人士个別交心谈心。

二、构建工作网络,融合发展创新实践学校党委统筹各方资源,延伸工作手臂,大力培育平台组织,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努力构建“平台横向联通、组织纵向贯通”的工作网络,真正让统战工作沉下去、活起来、实起来。

一是规划特色实践。

在调研基础上,针对各党派、统战团体和学院实际,统筹规划各具特色的实践创新项目22个。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党外教授与学生面对面”、经济管理学院“石榴籽儿计划”、学校致公党“助老帮扶计划”等,一院一品、一(党)派一策、各美其美,实践项目接地气、聚人气、增活力。

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申报表

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内容及具体实施步骤:
三、负责人与团队成员曾获得的主要成果、荣誉:
四、项目可争取的社会资源:五、项目预期ຫໍສະໝຸດ 效:六、经费预算:合计( )元
经费用途
金额(元)
经费用途
金额(元)
学院推荐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学工部(研工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申报表
(备注:此表正反双面打印,请严格控制在1张A4纸内)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姓名: 专业年级: 学号: 性别:
手机: E-mail:
指导教师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年级
学号
电话
签 字
一、项目实施目的及意义:

全文转发《西南石油大学社会实践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全文转发《西南石油大学社会实践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7: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独特的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

鼓励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服务社会,在参与社会现代化建设中锻炼才干、提升能力。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从2012级学生开始试行。

第三条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为我校本科生必修课程,分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1和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2两门课程,共计2学分。

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1(团队实践)为1学分,每个学生在大学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团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不少于两周,鼓励学生在大二之前获得学分。

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2(个体实践)为1学分,每个学生在大学期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两周,鼓励学生在大三之前获得学分。

学生需通过参加团队实践和个体实践两种社会实践形式,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作为两门课程成绩评定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第四条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工作由“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校团委,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研工部)。

第五条学工部(研工部)负责整体协调,规划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校团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学院开展团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大学生社会综合实践的课程与学分管理工作;各学院负责做好本院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动员、总结,指导学生认真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基本程序第六条社会实践可分社会服务、社会考察和调查、就业创业三类项目。

西南石油大学转专业政策

西南石油大学转专业政策

西南石油大学转专业政策
一、对准本科院校的:
1、拥有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历,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在考核合格后可转入西南石油大学本科专业;
2、有10年以上攻读本科学位的西南石油大学在职学历人员可转入西南石油大学本科专业,经过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考试(此考核由西南石油大学相关学院进行)。

二、对准研究生院校的:
1、拥有西南石油大学硕士学位的学生,可以报考西南石油大学本科院校相应的博士研究生项目;
2、在职研究生可参加西南石油大学专业转换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可转换专业。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管理办法(2015)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管理办法(2015)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管理办法(2015年10月修订)分散实习是指由学生或教师联系实习单位,学生个人或小组(三人及以下)为单元,分散到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的教学活动。

为了规范分散实习的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证实习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与审批1.确定需要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实习前一个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实习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及内容,交学院审批。

2.学院在接到学生申请后,应对其所选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及实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实习岗位和内容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关,坚决杜绝学生到专业不对口的单位实习,符合要求的方可允许学生进行分散实习,并与分散实习的学生、学生家长签订分散实习安全责任书。

二、管理1.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工作。

进行不定期地实地巡查工作,经常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确保分散实习学生在岗实习,以保证实习时间与质量。

2.实习队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指导。

实习前,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布置实习任务及思考题,向学生详细说明分散实习的注意事项,尤其要进行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与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和校外指导教师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答分散实习学生遇到的问题,并要求学生如实及时地记录实习日志,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督促实习学生按时返校,并做好实习成绩评定等工作。

3.学院可根据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散实习要求和实习质量及实习学生安全保障措施。

三、对学生的要求1.分散实习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触犯国家法律及治安处罚条例,维护当代大学生的荣誉和尊严。

2.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条例。

把实习安全放在首位,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重视贵重物品的保管,注意交通安全,严防发生被盗、被抢、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与家人、实习队、同学保持通讯畅通。

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号),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创新创业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决定设立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

为做好项目规范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核方、创新创业指导的创新,及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和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

第三条立项项目依照“公开透明、公正合理、择优立项、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资助。

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本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一万元,一般项目为五千元。

项目研究以应用型研究为主。

第五条项目要求以团队形式开展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人;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每个项目只能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中起主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应在项目研究中担任具体工作;项目负责人只可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实行统筹规划,每年划拨项目经费,同时对经费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基金管理和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按年度制定项目指南;.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发布项目立项公告;.组织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结题评审、发布结题公示;.核实并下拨各项目组资助经费;.整理汇总项目成果,报送相关部门,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八条鼓励各单位对项目研究经费进行配套。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九条本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每年一次,受理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十条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研究内容有创新性,研究结果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践条件;.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具备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经费预算合理。

西南石油大学石工院团总支、学生会

西南石油大学石工院团总支、学生会

西南石油大学石工院团总支、学生会
户外活动(非对抗性比赛类)免责申明(D1)
(活动组织单位名称)及负责人本人(姓名)在此保证其部门成员、随行人员、活动参与者以及以下签字者本人在进行或参与活动
(活动名称)前已确认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对本次活动的目的、性质、沿途和目的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并保证在往返活动目的地途中及在以上所述活动目的地逗留、开展活动期间,如果发生其上述参与人员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件,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有关管理人员、职员将不因此承担任何赔偿和法律责任,也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和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及诉讼费用)。

注:因活动日程安排涉及需请假夜不归宿的情况,要求所有出行人员出示辅导员签字的批准证明(加盖院系公章方为有效)。

活动组织单位名称
本活动负责人签名移动电话:
本活动全体参与者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西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2012年讨论稿)

西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2012年讨论稿)

西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2012年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类指导,引导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评审对象为:从事高校教学及科研、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及档案、出版、编辑、卫生技术、会计、审计、科技开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规定,高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结合,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和工作需要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现从事岗位对应的职务系列申报和晋升。

单位推荐时须明确每位被推荐人的申报系列和学科,并在评审过程中始终按所申报系列和学科评审,不允许跨系列或跨学科申报。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基本素质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职业道德规范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三)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对年度考核多次获得优秀者,在相近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

(四)对教学有突出贡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或教学方面获得特殊荣誉称号的教师,在指标限额内,优先考虑。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1、任现职以来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任现职以来有严重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西南石油大学“飞翔奖”评定奖励办法(试行)

西南石油大学“飞翔奖”评定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一: 西南石油大学“飞翔奖”评定奖励办法(试行)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个性,发挥特长,努力创新,多作贡献,造就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特设立“飞翔奖”,以表彰奖励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争得特殊荣誉、具有特别影响的在校学生。

第一条评定对象西南石油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设奖范围“飞翔奖”下设十个单项,以奖励在学术科技、社会工作、道德风尚、社会实践、宣传写作、文化体育、精品活动、团队建设、自强创业、特别影响等十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第三条评审机构学校成立“飞翔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各单项评定小组和办公室,评定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的老师组成,负责全校单项奖的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飞翔奖”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四条申报条件1、飞翔奖-学术科技奖:(1)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以上的学术科技竞赛,取得优秀成绩者;(2)以西南石油大学署名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一篇;在出版社有专著出版的第一、二作者;(3)获得科技发明专利者;(4)有科技发明创造,并通过实践和运用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5)在某方面有突出创新成绩并被广泛认可者。

2、飞翔奖-社会工作奖:(1)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干部;(2)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者。

3、飞翔奖-道德风尚奖:(1)在遵纪守法、维护安定团结、维护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秩序、制止违法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者;(2)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舍己救人,与不法行为做斗争,见义勇为者;(3)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受广大师生及社会好评者;(4)道德品质高尚,长期做好人好事,积极为他人服务,取得优秀成绩者。

4、飞翔奖-社会实践奖:(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2)积极参加社会调研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者;(3)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工作,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者;(4)经常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得到广泛好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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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学生德育实践示范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工作。

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环节建设和工作改革,营造积极健康的育人氛围,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受到教育,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炼毅力、培养品格,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为实现中国梦、西南石大梦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凝聚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校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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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主要内容与形式
主题实践。

如开展“我的中国梦”、“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向雷锋同志学习”等主题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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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

旨在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公益性活动(如: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清洁城乡卫生、主动爱绿护绿等),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创业意识、丰富创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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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考察。

旨在鼓励学生通过实地调查、专题调研和主题考察等形式,全面系统地了解和认识有关社会问题,培养用科学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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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救助计划、社会福利帮扶、文明劝导等工作(如: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亲情陪护、学业辅导;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文化服务、权益维护;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等),培养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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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文化服务。

旨在鼓励学生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如: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公共秩序、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服务社区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传播等),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培养自身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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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助于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实践活动。

三、立项标准
项目实施能达到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的工作目标。

项目设计有创新性,时代感强,可操作性强,在校内外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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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者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

四、项目申报
各学院、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申报表》。

各学院进行初评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报学工部(研工部)。

项目申报要求如下: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本项目只受理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成员只参与一个团队,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人(可跨学院、专业组建团队,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项目归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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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报团队均应聘有指导老师,指导教师以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为主,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并协助解决各种困难,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原则上每个辅导员应指导推荐个项目至学工部(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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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团队所属单位及项目指导老师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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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审批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和投票,最终确定批准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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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建设
.批准立项的活动项目,学校给予每项元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时交通、资料印制等),各学院可配套投入一定经费,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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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以学期为单位,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最长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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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准立项的项目须按照实施方案,按时开展,精心组织,并及时向学工部(研工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项目实施时提前天将具体时间、地点报学工部(研工部)大学生教育管理科(思学楼)备案,学工部(研工部)将组织教师、学生干部代表进行检查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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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宣传,要求所有宣传报道、论文等成果标注或体现“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进德修业实践示范项目”字样,每个项目不得少于次新闻宣传报道(图文报道),同时要求将项目新闻在校内外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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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验收与评估
项目完成后日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结项材料到学工部(研工部)大学生教育管理科(思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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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评估表(书面文档及电子档)
新闻报道(电子档)
有代表性的图片(电子档,不少于张)
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媒体报道等)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资助经费。

验收不合格,降低或者取消其资助经费。

无故未按期开展的,取消其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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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试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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