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坛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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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作的通知
教研[2007]47号
为促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广大教师敬业爱教,奖励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全面推进我市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教师[2007]3号文件和滁州市教育局教人[2007]8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与评选对象
(一)参赛对象
凡我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师(含兼课的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都必须参加教学业务竞赛。
(二)评选对象
在教学业务竞赛的基础上,推荐师德高尚、业务精、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参加县级“教学能手”和市级“教坛新星”评选。推荐的教师应具备在本专业岗位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经历。
二、参赛与评选条件
㈠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地承担组织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遵纪守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和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搞有偿家教,体罚学生,参与编写、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教辅用书,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㈡教学方面
对所教学科或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地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能灵活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发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㈢教科研方面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教科研成绩突出。能在教师继续教育和区域教研活动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教学业务竞赛,写一份教学设计、上一堂研究课并进行本专业教学基本功测试。参加明光市“教学能手”和滁州市“教坛新星”评选的教师,还要作一次教学经验演讲及答辩(答辩同时进行本专业学科教学基本功测试),评选时要坚持与平时德、能、勤、绩考核相结合。
三、竞赛和评选方法
㈠组织领导
成立明光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明光市“教学能手”、“教坛新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培训组和评选组。培训组组长由张茂和担任,评选组组长由胡士先担任,培训组工作程序见培训实施方案,评选组由教研室牵头,负责聘请和组织有关专家、中学高职教师和有关学科教研员参加评选工作,局机关其他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室的业务做好竞赛和评选的相关工作。
各教研分会、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做好本分会或本校的业务培训、竞赛和评选工作。各教研分会和各学校该项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一式三份),于6月30日前报教育局教研室。
㈡竞赛与评选程序
1、全员培训。坚持先训后赛的原则,所有教师都必须在赛前参加教学业务培训。学校要在认真组织参赛教师进行校本培训(于8月底结束)后,再开展教学业务竞赛,并按规定推荐教师参加教研分会竞赛和评选,教研分会经竞赛评选后推荐教师参加明光市评选。
培训内容
⑴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与评价
⑵教学设计
⑶学科教学基本功
培训形式:校本培训,以校为单位的集中培训,远程(网络)培训等。
2、全员竞赛。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农村中小学以校为单位组织培训、竞赛和评定后,向教研分会推荐,此项工作于9月20日前结束,考评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各教研分会在组织竞赛和评选基础上,推荐教师到明光市参加评选,此项工作于2007年10月1日前结束。
各教研分会的评选日程应于2007年9月20日前报教研室,市教育局评选组届时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分会评选工作。
3、县级评选。教育局对分会推荐教师进行评选,并按照分配的指标向滁州市报送推荐名单。明光市评选县级“教学能手”350名左右,约占教师总数的10%,农村学校教师按其总数的11%,城镇学校教师按其总数9%的比例确定县级“教学能手”评选名额。城镇学校不得挤占农村学校教师评选指标。此项工作于2007年11月1日前结束。
明光市“教学能手”必须通过学校、教研分会、明光市教育局逐级评选,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级推荐的人选,均应在被推荐人员所在单位予以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㈢明光市“教学能手”推荐人名额分配
各级在推荐时,应注意各学科的覆盖面,原则上各学科都应有推荐对象。
明光市将对县级“教学能手”进一步考评,推荐若干名参加滁州市“教坛新星”的评选。
四、推荐办法
各教研分会评选结束后,应将推荐参加明光市评选人员的有关材料报送明光市评选组(教研室),此项工作10月1日前结束。报送材料的项目有:㈠各教研分会推荐参加明光市评选的报告一份。
㈡各教研分会对所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的成绩一览表(包括每人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研究课、课堂教学经验演讲及答辩的分项成绩和总成绩)、推荐对象的成绩排序情况等,并附原始量化考评表。要求报纸质文本二份,电子文本一份,使用EXCEL制作,电子文本可以发到mgjyjltp@信箱。
表样(EXCEL制作):
明光市教研分会“教学能手”推荐一览表
㈢每位被推荐对象应报送如下材料:
1、《明光市“教学能手”评选推荐表》二份(见附件2)。表中一些栏目的填写要求如下:
⑴“师德和平时教学实绩”一栏可参照“评选条件”1、2条填写,填写前必须对被推荐人员的师德表现进行一次普遍调查,对群众反映师德较差的人员应及时做出调整。应将师德表现和平时教学实绩如实填入推荐表,并说明三年来学校分年度考核等级及奖惩情况。
⑵“竞赛情况”指竞赛考评组对教师业务水平的综合考评记录。其中,教学基本功占10%,教学设计占20%,研究课占50%,教学经验演讲及答辩占20%。每一项的评定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级。各项目的具体指标及考评细则由各分会根据附件1,结合校本培训内容和本地情况自行拟定。
2、《滁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培训登记表》二份(见附件3)。各教研分会于2007年10月1日前,将以上材料及推荐表报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陆同平许乃昌电话:8151431
五、奖励办法
1、经明光市评选通过的“教学能手”,由教育局授予明光市“教学能手”称号,在职务评审和考核中作为优秀教师向有关部门推荐。
2、评选推荐的“教坛新星”经滁州市评选通过的,将由滁州市教育局授予滁州市“教坛新星”称号,在职务评审和考核晋级中作为拔尖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并将作为今后特级教师评选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