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章程(参考样式)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学生会章程(精选五篇)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学生会章程(精选五篇)第一篇: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学生会章程新疆农业大学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材料之四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是全校各族学生的群众组织,是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以及各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团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新疆农业大学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新疆农业大学的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献身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坚决同国内外一切分裂主义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决同一切邪教、迷信活动作斗争。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各族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全校同学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四)做学校党委和行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的稳定。
(五)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
组织和带领全校同学广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发挥校学生会在学校有关学生事务中的参与作用。
(六)加强全校各族同学的思想交流,开展联谊活动,响应全国学联和自治区学联的号召。
第四条:本会承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是自治区学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本校在籍学生,不分民族、年龄、性别,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及各学院学生会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有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举报的权利;(二)有参加本会举办的政治、学术、文体等活动的权利;(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休学者除外)。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组织管理,促进学生自主参与学校事务的能力,规范学生会的运作,提高学生会的服务水平和影响力,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大学本科生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校园民主管理的重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学生自治权。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服务学生,推动学校发展。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副主席、部门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核心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由主席团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协助主席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副主席由各部门负责人中推选产生,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相关工作。
第九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多个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文化部、体育部等,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多个委员会,包括学术委员会、社团委员会、就业委员会等,各委员会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团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四条委员会负责人由各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委员会负责人在任期内如有违反章程或工作不力等情况,可以通过罢免程序予以撤职。
第四章职责和权利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是: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协调各部门和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内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相关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十八条大学学生会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学术研究、社团管理、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推动学生发展和学校建设。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并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提供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部门委员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席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九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娱乐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术、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决策机构,由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主席在任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职的情况,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予以罢免。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选举原则。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能力,热爱学生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自治意识,推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建立和完善大学学生会组织,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三章主席团第三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四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学生会的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会与校方和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第五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席团主席为常务委员会主席。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和审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五章部门第七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公关部等部门。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九条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与校方和其他组织进行合作;协助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班级学生会第十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班级的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开展班级内的各项活动;代表班级学生向学生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七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二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会自行决定。
第十三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八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接受校方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财务报告要及时向全体学生会成员公开。
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学生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权益。
学生会部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是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各部门应遵循“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原则,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负责学生会整体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第五条学生会下设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资料管理等工作。
2.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以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推广,以及学生会形象的塑造和传播。
4.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社会机构的联络与合作,以及为学生活动争取资源。
5. 文艺部:负责组织开展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6. 体育部:负责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体育素质和竞技水平。
7. 生活部:负责关心同学们的生活,协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质量。
8. 学习部:负责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学术水平。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主席团职责:1. 领导学生会整体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
2. 审议各部门工作报告,协调各部门关系。
3.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类活动。
4. 协调学生会与校领导、老师的关系。
第十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资料管理等工作。
2.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以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推广,以及学生会形象的塑造和传播。
4.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社会机构的联络与合作,以及为学生活动争取资源。
5. 文艺部:负责组织开展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6. 体育部:负责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体育素质和竞技水平。
7. 生活部:负责关心同学们的生活,协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质量。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在生活中,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伙儿分享的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欢迎参考阅读。
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清华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清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清华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清华大学党委领导下,全校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同学,服务同学成长,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二)组织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学术、文体、科技等活动;(三)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四)促进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设秘书处、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外联部、权益部、志愿者协会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等工作;(二)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发布、海报制作、网络宣传等;(三)文体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四)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术素养;(五)外联部:负责学生会对外联络工作,争取社会资源,为学生会活动提供支持;(六)权益部:负责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处理同学们的投诉和建议;(七)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志愿者活动,培养同学们的奉献精神。
第三章学生代表第八条学生会代表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代表人数和比例由校党委批准。
第九条学生会代表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二)热爱学校,关心同学,热心学生会工作;(三)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为泛博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学习环境。
1.2 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各个学院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学生的利益,服务学生的需求。
1.3 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开放、公正、公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2.1 大学学生会由主席团、各部门和学院学生会组成。
2.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会向学校和社会各界发声。
2.3 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等,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
2.4 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在各个学院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联系学院内的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
三、选举与任期3.1 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2 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3 学院学生会的负责人由各学院内的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3.4 选举程序和规则由学生会的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
四、职责与权力4.1 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和社会各类活动。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负责与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
4.3 学院学生会的负责人负责联系学院内的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组织和开展学院内的各类活动和项目。
4.4 大学学生会有权向学校提出学生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4.5 大学学生会有权组织和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为学生提供学习、文化、体育和社团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五、会议与决策5.1 大学学生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味议,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全体味议由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
高校学生会章程文本7篇
高校学生会章程文本7篇一、总则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
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
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1 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1) 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2) 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与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注册在册的普通本科生中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资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维护学生的校园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服务广大学生,成功地开展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作出贡献。
第二篇:学生会组织与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各种工作部门、会员代表大会等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
主席团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外联系机制。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由主席团成员组织人员担任部长。
工作部门除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会员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三篇: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会会员的权利:1.参加学生会的选举和被选举;2.参与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3.合理地使用学生会的资源;4.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5.受到学生会的及时照顾和关怀。
第十条学生会会员的义务:1.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2.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工作;3.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4.爱护学生会的财产;5.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篇: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评议第十一条学生会的选举:1.学生会干部依法依规选举产生;2.学生会干部选举应民主、公开、公正、竞争。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的评议:1.学生会干部的任期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与评估;2.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留任继续工作;3.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学生会干部进行批评和改进。
第五篇:学生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原则:1.学生会财务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2.学生会财务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组织的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实施学生自治、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学生、联系学生、教育学生、代表学生。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学术、文化、体育、公益等各类活动,传递学生心声,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平等、商议、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专职部门、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和文体部等,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专职部门包括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和公益部等,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领域的活动,提供学生发展的平台。
第十条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各学院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学院学生、传达学院学生意见和需求。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础组织,由各班级的代表组成,负责联系班级学生、组织班级活动和反映班级问题。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常务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专职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时常务部门负责人推荐,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五条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的负责人由各自组织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权力与职责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行使学生会的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常务部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的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全体大学生的利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生权益的实现,提供服务和支持,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1.3 约束力:学生会章程具有约束力,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部门设置:学生会设有文化部、体育部、学术部、社团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特定的工作职责。
2.3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重要事项等。
三、权益保障3.1 学生权益:学生会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权益。
3.2 倡导平等:学生会倡导平等、公正、尊重和包容的校园文化,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3.3 服务支持:学生会为学生提供各类服务和支持,包括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学习辅导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四、学生会成员4.1 加入资格: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均有权申请加入学生会。
4.2 成员权利: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权利。
4.3 成员义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五、选举制度5.1 主席团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按照选举程序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一年。
5.2 选举公正:学生会选举应公正、公开、公平进行,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5.3 选举监督:学生代表大会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过程,保证选举的公正性。
六、活动组织6.1 活动策划:学生会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如文化艺术节、运动会、讲座等,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6.2 组织要求:学生会活动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大学生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发挥学生会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的繁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生活部、权益部、外联部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由各学院推荐,经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4. 获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 维护学生会的合法权益;4. 为学生会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第十一条学生会设立提案箱,接受学生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学生会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会员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的会员进行批评教育。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生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章程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生会部门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部门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效能,根据《学生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学习部、文体部、宣传部、外联部、生活部、权益部等。
第三条学生会部门工作应以服务同学、促进校园文化发展、维护学生权益为宗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若干名。
第五条部长负责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干事负责具体事务。
第六条部长由学生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第七条部长、副部长、干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二)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一)学习部:负责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学术素养;负责开展课外辅导,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
(二)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负责协助学校举办各类文体比赛,提高同学们的体育竞技水平。
(三)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和监督;负责制作宣传材料,提升学生会影响力。
(四)外联部:负责拓展校际交流,增进与兄弟院校的联系;负责争取社会资源,为学生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五)生活部:负责关心同学们的生活,维护校园环境;负责组织开展生活知识讲座,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自理能力。
(六)权益部:负责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开展维权宣传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
第九条各部门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制定计划,协调部门间工作。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一)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部门例会,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请示报告;(三)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信息;(四)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文件收发、归档、销毁制度。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目的:学生会旨在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1.3 原则:学生会遵循民主、自治、公开、公正、服务的原则,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4 权限:学生会依照学校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学生自治权、代表权和服务权。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校各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3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立不同的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生代表大会3.1 职责: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章程、决议和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3.2 选举: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代表由各学院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选举方式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监督。
3.3 决议: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需要经过多数代表的允许方可生效,决议具有约束力。
3.4 任期: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
四、学生会主席团4.1 职责: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学生会向校方提出建议和要求。
4.2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由全体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4.3 任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主席团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五、学生会部门5.1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
5.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园媒体的运营、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
5.3 文化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
5.4 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包括校际比赛、运动会等。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名称为“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
1.2 宗旨:学生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搭建学生与学校、社会之间的桥梁,为学生提供服务和支持。
1.3 遵循原则:学生会的工作遵循民主、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2.1 学生会主席团2.1.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
2.1.2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规划、决策和协调。
2.1.3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2 学生会代表大会2.2.1 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代表组成。
2.2.2 学生会代表大会负责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决策重大事项等。
2.2.3 学生会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召集。
2.3 学生会部门2.3.1 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公关部等。
2.3.2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和项目组。
2.3.3 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三、权益保障3.1 学生权益保障3.1.1 学生会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诉求,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3.1.2 学生会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学习、就业、实习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3.1.3 学生会建立学生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2 社团组织管理3.2.1 学生会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类社团组织的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3.2.2 学生会为社团组织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资源支持。
3.2.3 学生会组织社团组织间的交流和合作,举办社团展示和交流活动。
四、学生会活动4.1 学生会活动的种类4.1.1 学生会开展各类学术讲座、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1.2 学生会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规章制度,保持与同学的联系,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若干名。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以下部门:1.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3.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组织建设,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会活动的组织策划。
4.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推广,包括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
5. 文体部:负责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6. 社团部:负责学院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协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
7. 生活部:负责同学们的生活服务,维护同学们的生活权益,解决同学们的生活困难。
8.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其他学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主席职责:1.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的召开。
2.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向学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4.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活动。
第八条部门职责:1. 各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和主席团的安排,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
2. 各部门要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明确学生会的基本任务、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运作方式等,以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和意愿,为学校和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学生会由主席团、秘书部、纪检部、宿管部、纪检部、纪检部、纪检部、纪检部等部门组成。
第四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等成员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秘书部是学生会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文件起草、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纪检部是学生会的纪律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宿管部是学生会的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其他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具体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确定。
第三章基本任务第九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包括:1.在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在德、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
2.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成为“合格的中专生”。
3.做学校组织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学校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直利益,促进各年级、各班级同学间的团结。
4.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增进身心健康,努力为同学服务。
5.帮助指导基层学生干部、单项先进的名单。
6.协作学校各个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校双文明建设。
7.带领全校同学,以主人翁的姿态为我校的各项建设和教育体制改革出谋划策。
8.加强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联系。
第四章职责权限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权限包括:1.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2.代表学生会与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监督和管理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4.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文化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质和审美水平。
学生会章程(样本)
学生会章程(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学生会是本校学生的自主组织,其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
学生会由全体学生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三条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
第四条学生会部门
学生会设有若干部门,包括学术部、文娱部、外联部等。
各部门负责推动学生会的工作,并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和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和任免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全体学生讨论决定。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
第七条学生会活动的种类
学生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化展览、体育竞赛等。
第八条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学生会根据需要组织和实施各类活动,并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场地。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学生会经费的来源
学生会经费的来源包括学校拨款、捐赠、赞助等。
第十条学生会经费的使用
学生会经费应合理使用,用于学生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和福利等方面。
第六章修改和解释
第十一条学生会章程的修改
学生会章程的修改应经全体学生代表讨论决定,并由学校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会章程的解释
学生会章程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任何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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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第一条 xx大学学生会的性质xx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对全校同学进行服务、管理、教育的机构,具有群众性和政治性双重属性。
第二条 xx大学学生会的宗旨xx大学学生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根本行动指南,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促进学校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一)团结带领全校学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认真执行校团委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维护校规校纪,遵循“敬业乐群,崇术笃行”的校训,配合学校搞好校风、学风建设,维护学院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环境。
(三)确立自身领导地位,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正确引导广大同学的思想和行为,要做广大同学的行动标杆。
(四)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全面培养和提升同学的能力和素质。
(五)加强对各系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沟通,达到团结协作、增强友谊、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使学生提前接触社会,体验生活,开阔视野,增长才干,锻炼能力。
第四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在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开展。
第五条全体xx大学全日制在校生,不分民族、性别经过民主选举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学生会成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四)学生会成员有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五)学生会成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六)学生会成员有维护学生会利益和名誉,为学生会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纪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诚实、正直,学习成绩优异,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交际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第八条部门设置:(一)学生会设置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网络信息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社会实践部、心理咨询部、新闻媒体中心等机构。
(二)学生会主席团是由应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及正、副秘书长组成。
在任期内,主席团有权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进行人事安排和变动;有权对不称职的学生会成员提出警告、处分、罢免等建议。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一)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及时传达校团委的指示精神。
(二)抓好学生会内部自身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健全学生会制度,及时了解学生会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三)全面了解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总结。
(四)同兄弟院校学生会,各系学生会保持密切联系,互相学习,促进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定期向校团委老师汇报工作。
(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有权提出机构增减的建议。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工作职能: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确立学生会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常务副主席工作职能:常务副主席协调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抓分管部门的工作,在主席因故缺席的情况下,行使主席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会副主席工作职能:副主席协助主席、常务副主席作好学生会的工作,主抓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
在学习、活动、内务、外联等各方面尽到自己应有的职责。
第十三条秘书处工作职能:(一)召集学生会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相应的会务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记录。
(二)协助正副主席做好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增强谋划主动性,发挥好决策辅助作用。
(三)做好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增强全局意识,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
(四)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发挥好督促检查作用。
(五)建立并完善校学生会的章程及各项工作制度。
(六)负责学生会各种文件、资料的收发及存档工作。
(七)负责学生会各种物品的登记及保管工作,未经秘书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挪用、借用学生会的物品。
第十四条宣传部工作职能:(一)及时了解新闻舆论界宣传重点,积极配合校团委做好我校各项新闻大事及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各项活动,作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负责定期更换团委、学生会宣传板的内容,作好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后台背景布置,舞台设计等工作。
(四)负责团委、学生会活动的图片资料。
第十五条学习部工作职能:(一)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二)积极探索学分制体制下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为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六条纪检部工作职能:(一)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二)协助校内有关部门维持学校正常秩序。
(三)维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秩序。
(四)做好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考勤记录。
第十七条网络信息部工作职能:(一)及时更新共青团委员会网页,作好网页维护工作。
(二)扩大学生会的信息渠道,为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及时将各项活动的报道、反馈上传到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第十八条生活部工作职能:(一)及时了解并反映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
(二)加强对食堂服务部门的监督和协调,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九条体育部工作职能:(一)作好各项体育赛事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活动,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
第二十条文艺部工作职能:配合学校计划、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大型文艺活动。
开展各项文艺活动丰富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十一条社会实践部工作职能:为各项学生活动争取社会赞助支持。
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拓展社会实践工作新思路。
第二十二条心理咨询部工作职能:(一)帮助我校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组织开展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新闻媒体中心工作职能:作好中心的日常工作。
贴近同学们的日常生活,作好服务同学工作。
组织宣传学校的各项大型活动。
(四)负责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文字材料的整理和总结。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工作之间的协调与互助:在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每位学生干部都有义务全力协助和支持。
在具体的活动和工作中,需要协助的部门提出所需人员,由主席团进行协调,所抽调的人员在本次活动中应全力支持和配合该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二十五条学生会会议主要包括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部门会议。
(一)主席团会议每周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和商讨近期学生会工作情况,讨论下周事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筹划和安排。
(二)各部举行大型活动详细的计划书需提前两周交到秘书长处,然后由主席团会议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
(三)全体会议每x周x次,有主席团主持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前x周工作并布置以后x周的工作。
(四)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自行主持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对本部门已结束的工作和活动进行总结,以便为学生会全体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妥善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并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的细节问题加以商讨和确定。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各类会议均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七条会议期间应自觉遵守以下的规定:所有会议应准时召开,提前五分钟点名,由纪检部做好会议签到工作。
各种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进行期间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出入会议室,否则视为早退处理。
会议期间应认真听取大会发言,做好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携带与会议无关的娱乐用品进入会场,各种通讯工具应关机或调至震动档。
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经主席签字审批,交与秘书处登记,请假手续才正式生效。
要求所有部门及人员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须使用指定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二十八条处理措施学生会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召开主席团会议和全体会议时,要求所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如有违反,任何人员无故缺席x次,劝其退会。
无故迟到x次按缺席x次处理,迟到时间过长按缺席x 次处理。
会议或活动期间不得无故早退,无故早退x次按缺席x次处理。
对于一些必须参加的大型活动或学生会重要活动,要求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任何人员无故缺席x次,劝其退会。
无故迟到x次按缺席x次处理,迟到时间过长按缺席x次处理。
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下交谈,违者会议组织人员给予口头警告。
无特殊情况。
第二十九条学生干部的免职思想政治觉悟低,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行为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经上级领导给予多次警告而未能改正。
工作中缺乏纪律性,无故缺席例会。
(四)出现重大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或虚报帐目者。
(五)道德品质败坏,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
(六)不能很好处理学习与工作方面的关系,学习成绩较差。
第三十条由于毕业、转学、退学、休学、受处分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时,由学生会常委会讨论决定调动或增补名额。
第三十一条奖励措施(一)在重大活动中,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为学生会以及学生做出的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以上情况均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评先和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制度第三十二条建立本制度的目的:为完善学生会内部的管理制度,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工作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提高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为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提供根据,为今后的学生会干部选拔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考核标准:学生会主席团对各部门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成效。
考核结果每学期公布一次,进行排名并在每学年末进行总评。
考核成绩在前三位的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的称号,所在部门的成员将被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
考核满分为xxx分(每学期)出勤情况(xx分):迟到一次扣本部门x分,缺席一次扣本部门x分。
部门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xx分)部门与其他组织、部门的配合情况(xx分)团委、学生会活动的参与情况(xx分)承办活动的完成情况(xx分)计划与总结(xx分):所有计划与总结(包括活动计划、学期计划、月总结、学期总结、学年总结、活动总结和工作简报)按时保质保量上交的,每份最高可加x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