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借壳上市83只中概股名单

在美借壳上市83只中概股名单
在美借壳上市83只中概股名单

在美借壳上市83只中概股名单

https://www.360docs.net/doc/2f2252434.html, 2011年06月27日 20:00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北京时间6月27日下午消息,据外电报道,美国股票市场最大两家运营商纽约泛欧集团(NYSE Euronext)和纳斯达克OMX集团(Nasdaq OMX Group)最近公布了通过反向收购(即借壳上市——译注)在美国上市的83只中国概念股名单,神舟矿业、飞鹤乳业、泰富电气、东方纸业、万得汽车等均在名单上,而那些已经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NYSE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的股票不在其列。

彭博中国反向收购指数2010年至今已缩水6成左右

(诚之)

8种借壳上市的基本方式与经典案例

8种借壳上市的基本方式与经典案例 借壳上市,是华远地产、金融街集团、中关村、北大方正、苏宁环球、中国华润等众多知名企业成功上市的方式。 所谓借壳上市,系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原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必要处置或剥离后,再将自己所属业务“装进”已上市公司并成为其主营业务,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接上市的行为。 本章着重结合并购实践,探讨获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8种具体方式。 一、协议收购:金融街集团(000402)是怎样上市的? 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 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分置条件下特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方式。 1、借壳背景 北京金融街集团(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金融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当时政策环境下,房地产公司IPO有诸多困难。 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0402,以下简称“重庆华亚”)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主页为纸包装制品、聚乙烯制品、包装材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其控股股东为重庆华亚的控股股东华西包装集团。 2、运作过程 为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公司快速发展,1999年12月27日,华西包装集团与金融街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持有的4869.15万股(占总股本的61.8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5月24日,金融街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0年7月31日,重庆华亚更名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控股”)。 之后,金融街控股将所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连同人员)整体置出给金融街集团,再由华西包装集团购回;金融街集团将房地产类资产及所对应的负债置入公司,置入净资产大于置出净资产的部分作为金融街控股对金融街集团的负债,由金融街控股无偿使用3年。 2001年4月,金融街控股注册地由重庆迁至北京。至此,金融街集团实现借净壳上市。 2002年8月,公司公开增发融资4.006亿元;2004年12月公开增发融资6.68亿元,2006年12月27日定向增发融资11.81亿元,累计融资22.469亿元。 备注:总市值是按2007年9月28日收盘价计算的。 3.借壳上市后公司产业扩张情况 借壳上市后,通过多次再融资,促进了房地产业务快速发展,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五朵金花”之一。 同样以股权协议转让方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借壳上市的,还有香港华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 2000年6月20日,中国华润总公司一次性受让深万科(000002)第一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5115.5599万股国有法人股,占万科总股本的8.1%。 在此之前,香港华润集团的间接控股公司--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已经持有2.71%的万科B 股。 至此,香港华润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由此组成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巨无霸”。

证券公司借壳上市案例汇总及方案分析

证券公司借壳上市案例汇总及方案分析

证券公司借壳上市案例汇总及方案分析 案例之一: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 方案简介: 第一步:S延边路以全部资产和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的非流通股:S延边路以全部资产及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持有的50,302,654股非流通股,以及吉林敖东拟受让的深圳国投持有的本公司34,675,179股非流通股,合计回购84,977,833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5%。 第二步:S延边路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广发证券,换股比例为1:0.83,即每0.83股广发证券股份换1股延边公路股份,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同时,广发证券向吉林敖东支付4000万元补偿款。 第三步:S延边路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10:7.1的比例缩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缩为7.1股的比例单向缩股。缩股完成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将减少为422.32万股,该等股份即可获得上市流通权,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一年后可上市流通。 本次股改及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S延边将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迁往现广发证券注册地。 方案点评: 通过S延边路以全部资产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广发证券、非流通股股东缩股获得上市流通权等三个步骤,S延边路完成股改同时更名为“广发证券”,也即实现了广发证券的上市,届时,广发证券的总股本将达25.07亿股,接近中信证券30亿股的总股本规模。

该方案的各方权益划分:(1)S延边路第一大股东:获得S延边路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人员,获得4000万元现金补偿。对价为出让46.15%的控股权,退出S延边路。(2)S 延边路原来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以股权缩股比例为0.71的方式合计获得存续公司0.17%的股权以及上市流通权,对价为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摊薄。(3)S延边路的流通股股东:合计获得存续公司3.72%的股权,其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合计50.61%。 (4)广发证券原股东:以股权扩张比例为1.2的换股方式获得存续公司96.11%的股权;对价为支付4000万元补偿金。 案例之二:国金证券借壳S成建投 方案简介: 第一步:国金证券第一大股东以股权置换资产的方式控股S成建投:S成建投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与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和舒卡股份持有的国金证券合计51.76%的股权进行置换,按照交易价格,51.76%的国金证券股权存在溢价,这部分置换差价由成都建投向交易对方发行不超过7500万股新股作为支付对价,每股发行价格为6.44元。其中,国金证券第一大股东--九芝堂集团,代表资产置入方单方面以其持有国金证券股权置换出成都建投全部资产及负债。 第二步:国金证券第一大股东以资产和现金的方式收购S成建投第一大股东的股份:九芝堂集团以所得的置出资产及1000万元的现金支付给成都市国资委,作为收购其所持成都建投47.17%的国有股权的对价,成都市国资委指定锦城投资接收置出资产。资产置换工作完成后,成都建投持有国金证券51.76%股权。 第三步:股改完成后一段时期内,S成建投吸收合并国金证券:九芝堂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完成后,自政策法规允许成都建投申请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

一文读懂中概股回归的原因

. 一文读懂中概股回归的原因 2015年上半年,A股的牛市盛宴点燃了中概股回归的热情,创造了一个个股市神话,仅在2015年就有近30家企业开启回归A股的进程。中概股为什么要选择回归?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会得出不同的结果。风云资本创始合伙人从专业角度,阐述了中概股回归的主要因素。 海外上市,估值不如境内 大多数中概股不惜成本退出海外市场,回归A股的重要动力,即利用境内外市场之间的价差,通过改变上市地点的方式来提升市值。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公司回到境内上市,其市值可能会提升几倍甚至十倍以上。公司回归A股以后,市值随即大幅度提高,公司原股东收益极为丰厚。 在海外市场,不容易进行再融资 不少中概股早期不符合在境内上市的条件,便转道海外,很快就得以IPO(首次公开募股),但在企业扩张时往往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即再融资障碍,因此不得不把眼光转移到境内。 境外市场监管严,舆论监督盛行,部分企业感到难以适应 有些中概股在遭遇到海外监管机构聆讯及调查后,经过多方面的考虑,决定退出海外市场回归A股。这种情况下,回归原因可以归纳为境内外监管标准不同。但更深一步说,情况并不是这样简单。如果只是因为境内市场监管相对宽松,境内也许早已加强监管,而不是敞开大门让这些不容于海外监管环境的中概股任意回归。 总之,中概股中出现回归潮,原因错综复杂。问题在于,这些原因是否真的决定中概股必须要回归呢?不可否认,回归有利于部分企业价值得到更进一步地体现,并且通过再融资获取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也许,就某个被借壳的公司来说,中概股回归还会带来相应的炒作机会,但就整个市场而言,其所形成的冲击不可小看。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申通快递借壳艾迪西上市的案例分析

申通快递借壳艾迪西上市的案例分析 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各式各样的融资方式层出不穷,上市作为一种重 要的融资方式,以其融资成本低、融资速度快等优势受到众多企业的青睐。在证券市场上市主要有IPO和借壳上市两种途径,但由于我国采用的是审核制,对于IPO发行的门槛设置较高,审核过程复杂,导致许多新兴企业难以满足IPO发行条件,无法获得IPO发行资格。而作为一种可以绕过IPO严格审查程序的上市方式,借壳上市为许多无法满足IPO条件的非上市公司提供了上市的渠道。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进一步将自身的优质资产 注入上市公司,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企业成功借壳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实际控制人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此,借壳上市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并购交易。越来越多的非上市公司通过借壳实现了间接上市,学术界对借壳上市的研究也成为了一个热点,尤其是对借壳的 过程、借壳的原因以及借壳的模式的研究越来越多。然而,现有的研究主要建立在并购的基础上,细分到借壳上市的研究并不多,且主要以宏观为主,是在大环境背景下的针对所有企业的笼统研究,仅有少量关于房地产行业和证券行业的专项研究,而其他行业的专项研究大多处于空白。 因此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新兴行业中首家上市的 快递公司进行分析,以申通快递借壳艾迪西为主要研究对象,分别从申通快递借 壳上市的原因、艾迪西让壳的原因以及其借壳上市过程及成功原因等方面入手对案例进行分析。同时,进一步对申通快递在借壳艾迪西成功上市后,借壳上市对申通快递的影响以及借壳上市对艾迪西的影响进行研究。通过对申通快递借壳艾迪西在A股上市的案例进行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由于申通快递无法满足 IPO发行条件转而通过借壳实现上市的目的,其上市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融资扩大 企业规模;(2)经营不善是艾迪西卖壳的主要原因,管理成本的上升以及海盐募投项目的投入导致其在2015年经营处于亏损状态,使其为了避免退市进行并购重组,引入优质资产实现企业的优化升级;(3)申通快递借壳上市引入了优质资产, 有效提高了并购交易后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发展能力,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基于以上的研究和结论,得出如下启示:(1)借壳上市是非上市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的重要途径;(2)选择合适的壳企业是借壳上市成功的前提;(3)借壳

借壳上市的8种基本方式及经典案例分析

借壳上市的8种基本方式及经典案例剖析 借壳上市,是华远地产、金融街集团、中关村、北大方正、苏宁环球、中国华润等众多知名企业成功上市的方式。所谓借壳上市,系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原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必要处置或剥离后,再将自己所属业务“装进”已上市公司并成为其主营业务,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接上市的行为。本章着重结合并购实践,探讨获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8种具体方式。 一、协议收购:金融街集团(000402)是怎样上市的? 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分置条件下特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方式。 1、借壳背景 北京金融街集团(以下简称“金融界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金融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当时政策环境下,房地产公司IPO有诸多困难。 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0402,以下简称“重庆华亚”)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主页为纸包装制品、聚乙烯制品、包装材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其控股股东为重庆华亚的控股股东华西包装集团。 2、运作过程 为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公司快速发展,1999年12月27日,华西包装集团与金融街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持有的4869.15万股(占总股本的61.8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5月24日,金融街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0年7月31日,重庆华亚更名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控股”)。 之后,金融街控股将所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连同人员)整体置出给金融街集团,再由华西包装集团购回;金融街集团将房地产类资产及所对应的负债置入公司,置入净资产大于置出净资产的部分作为金融街控股对金融街集团的负债,由金融街控股无偿使用3年。 2001年4月,金融街控股注册地由重庆迁至北京。至此,金融街集团实现借净壳上市。

分众传媒借壳上市案例研究

分众传媒搭建VIE上市、私有化退市 以及借壳上市完整股权结构变化 一、2005年VIE架构的搭建与美国上市 (一)2003年4月,江南春先生在维京群岛通过其全资控制的公司JJ Media Investment Holding Ltd.(以下简称:JJ Media)成立FMHL,持有其70%的股权。江南春为FMHL的实际控制人。经过一系列股权变动,江南春持有39.7%的股权,仍然是实际控制人。 (二)2003年4月,Focus Media(China)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FMCH) 于香港设立,经过股权转让,FMHL持有FMCH100%的股权。 (三)2003年6月,FMCH设立分众传媒,并持有分众传媒100%股权。2004年 11 月,江南春、余蔚设立分众数码,股权比例分别为90%、10%;2004年12 月,分众传媒收购江南春持有分众数码的 90%股权,分众传播收购余蔚持有的分众数码 10%股权。 (四)2003年6月,江南春持有分众传播70%股份。至2004年12月,江南春、 余蔚分别持有分众传播85%、15%的股份;2004年10月,分众广告设立,分众传播持有分众广告90%的股份,余蔚持有分众广告10%的股份。分众传播及分众广告陆续设立并收购了多家经营广告业务的子公司,开展广告经营业务。 (五)2005年3月,分众传媒、分众数码、江南春、余蔚、分众传播(及其下 属境内经营实体)分别签署了一系列的《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期权协议》、《技术许可服务协议》、《商标许可协议》、《业务合作协议》、《借款协议》、《信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安排,FMHL间接控制的分众传媒、分众数码通过VIE协议控制分众传播及其下属境内经营实体的日常经营、高管选聘以及需获得股东批准的重要事务,从而实现FMHL对分众传播及其下属境内经营实体的实际控制。 该VIE协议签订后,分众传媒、分众传播及相关境内经营实体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境内实体的控股关系有所简化):

中概股回归概述

中概股回归 一,概念股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而这一内涵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题材,成为股市的热点。其有具体的名称、事物、题材等,例如金融股、地产股、资产重组股、券商股、奥运题材股、保险股,期货概念等都称之为概念股。简单来说概念股就是对股票所在的行业经营业绩增长的提前炒作。 二.中国概念股 中国概念股就是外资因为看好中国经济成长而对所有在海外上市的中国股票的称呼。也有称中国概念股是“就是为了使人相信其谎言而编造的一切谎言”。概念股是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概念股则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 中国概念股是相对于海外市场来说的,同一个公司可以在不同的股票市场分别上市,所以,某些中国概念股公司是可能在国内同时上市的。美国接受中国概念股的原因主要是中国的庞大市场的影响,是相当于投资中国公司,但这个原因主要是资本的利益取向,为了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和政治无关。中国概念股就是在国外上市的中国注册的公司,或虽在国外注册但业务和关系在大陆的公司的股票。 现在也有沪深中国概念股一说,指沪深上市的股票名带“中国”字的股票,如中国化学、中国神化、中国国贸等。 三、中概股回归 1.中概股回归原因: 6-7月是中概股回归最火热的两个月,当前有18价科技类中概股宣布私有化要约包括陌陌,空中网,中星微,人人等。在A股市场的火爆以及国内政策的推动下,加上中概股在国外不受待见,越来越多的在美国上市公司的中国科技企业寻求私有化和退市,相当一部分意图转回A股市场。 1)A股的计算机公司估值普遍高于中概股。以经历大跌之后的数据来看,以A股计算机,中概念股的PE分布来看,尽管A股最近经历了一次历史罕见的大调整,但是A股计算机板块里面仍然有超过70%的公司的市盈率是超过100倍的,而同期,中概股里超过40%的公司的PE是在10-20倍之间。

借壳上市案例

借壳上市:并购上市公司的八种基本手法及经典 案例剖析 所谓借壳上市,系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原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必要处置或剥离后,再将自己所属业务“装进”已上市公司并成为其主营业务,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接上市的行为。本章着重结合并购实践,探讨获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8种具体方式。 一、协议收购:金融街集团(000402)是怎样上市的? 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分置条件下特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方式。 1、借壳背景 北京金融街集团(以下简称“金融界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金融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当时政策环境下,房地产公司IPO有诸多困难。 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0402,以下简称“重庆华亚”)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主页为纸包装制品、聚乙烯制品、包装材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其控股股东为重庆华亚的控股股东华西包装集团。 2、运作过程 为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公司快速发展,1999年12月27日,华西包装集团与金融街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持有的4869.15万股(占总股本的61.8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5月24日,金融街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0年7月31日,重庆华亚更名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控股”)。 之后,金融街控股将所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连同人员)整体置出给金融街集团,再由华西包装集团购回;金融街集团将房地产类资产及所对应的负债置入公司,置入净资产大于置出净资产的部分作为金融街控股

关于股权投资退出的七大方式(终于有人讲清楚了!)

关于股权投资退出的七大方式(终于有人讲清楚了!) 中国股权投资历经20余年的蓬勃发展,资产管理规模已经超过5万亿元,每年投资项目数量近万个,投资金额超4500亿元。虽然主板、新三板、注册制等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渐完善,但退出依然是国内各大投资机构最为棘手的难题。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 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退出也是股权投资的终极目标,更是判断一个投资机构盈利指标的重要参考,常见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转、回购、借壳、清算等。那这些退出方式各有哪些特点呢?图1 2016上半年退出方式概览 根据已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投资机构完成退出交易2053笔,其中新三板挂牌1644笔,占到退出的80%;并购150笔,在数量上首度超过IPO,占比7%;通过IPO退出的交易为146笔;而通过回购、借壳等方式退出只占所有退出数量的2%。1首次公开发行(IPO):投资人最喜欢的退出方式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也就是常说的上市,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业上市主要分为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上市主要是指深交

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见的有港交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等。图2 投资机构支持上市企业数及融资额 2016年上半年国内上市企业达61家,全球范围内总的有82家中国企业上市,居全球之首,而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为48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146家;而在2015年,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多达172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580家。 在证券市场杠杆的作用下,IPO之后,投资机构可抛售其手里持有的股票获得高额的收益。对企业来说,除了企业股票的增值,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对企业良好经营业绩的认可,可使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 虽然股市飙升的股价和更高的估值引发了公司的上市热潮,但就境内IPO而言,证监会放慢了上市公司的批准速度,再加之高标准的上市要求和繁杂的上市手续,还是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IPO固然是好,但相比其他退出方式,IPO对企业资质要求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IPO成本过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企业IPO的成本均价为4500万。而且IPO之后存在禁售期,这加大了收益不能快速变现或推迟变现的风险。2并购退出:未来最重要的退出方式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

企业港股借壳上市汇编系列(之二)

企业港港股借壳上市汇编(之二)目录 五、挑选壳公司须考量的因素 1、规模考虑 2、壳公司业务、资产及负债 3、类似行业 4、借壳上市案例:欢瑞世纪借壳星美 六、境内企业借壳港股主要法律障碍 1、联交所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 2、联交所关于“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的规定 3、联交所关于“现金资产公司”的规定 4、联交所关于“出售限制”的规定 5、强制性全面要约 6、最低公众持股量 7、关于境内企业资产出境限制

七、香港借壳上市的流程 1、香港借壳上市收购流程 1)、委任财务顾问 2)、委任其他中介机构 3)、中介机构对收购方尽职调查 4)、中介机构和收购方制定整体借壳上市方案 5)、注册境外公司 6)、寻找收购目标 7)、接触收购目标 8)、评估收购目标 9)、签署买卖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启动尽职调查10)、条款谈判及组织交易 11)、收购完成、全面收购要约 2、香港借壳案例:俊和发展(711.HK) 借壳流程 1)、洽商36

2)、联合公布 3)、股东特别大会 八借壳方式 1一般借壳方式 1)、取得上市公司控股权 2)、资产重组 3)、借壳案例一:顺丰借壳鼎泰新材 4)、借壳案例二:借壳后资产难以注入,丧失对董事会控制5)、借壳案例三:中国矿业借壳广信 2、特殊借壳方式 1)、资产注入 2)、资产剥离 3)、转移控制权 4)、特殊借壳案例一:树熊证券借壳中昱科技 5)、特殊借壳案例二:金六福香港借壳上市

6)、特殊借壳案例三:广汇石油借壳先来国际 3、间接借壳法 九借壳交易架构 交易架构一:股权转让+资产置换 交易架构二:股权转让+增发换股(又称反向收购) 交易架构三:股份回购+增发换股 交易架构四:资产置换+增发股份 交易架构五:资产出售+增发换股 (五)、挑选壳公司须考量的因素 1、规模考虑 如果壳公司净资产规模庞大,将有利于借壳方资产的注入,有利于快速做出业绩,但由于其资产规模庞大,借壳方收购需要巨额资金,同时也会衍生出许多资产置换的问题。 2、壳公司业务、资产及负债 壳公司本身的业务情况及资本结构,不仅影响的资产剥离,也对借壳成功后,公司的运营、融资及战略推进关系极大。

A股市场借壳上市研究案例

A股市场借壳上市研究 ——以广弘控股借壳上市为例 专业名称: 申请人姓名: 导师姓名及职称: 答辩委员会(签名): 主席: 委员:

答辩日期:年月日 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差不多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差不多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人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中山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

学校有权保留学位论文并向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送交论文的电子版和纸制版,有权将学位论文用于非赢利目的的少量复制并同意论文进入学校图书馆、院系资料室被查阅,有权将学位论文的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能够采纳复印、缩印或其他方法保存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A股市场借壳上市研究 ——以广弘控股借壳上市为例 专业: 硕士生: 指导教师: 摘要 借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操纵权,并将自身相关资产及业务注入该上市公司,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接上市的行为。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出现首例借壳上市后,随着资本市场的进展,借壳上市日益成为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手段。而在中国,由于特定的制度背景和市场环境阻碍,上市壳公司成为重要的稀缺性资源,借壳上市被众多非上市企业视为低成本快速进入A股市场的捷径。在如此的背景下,通过实际案例对借壳上市进行研究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纳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广弘控股借壳上市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在基础

中概股回归流程

中概股回归流程 中概股回归的步骤包括:1、在美退市,2、拆除VIE结构,3、国内上市 1、在美退市 美国市场进行私有化的常见方式是并购。在退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可通过短式并购直接进行私有化,而不需要得到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批准。 然而一般公司很难符合短式并购的条件(美国和开曼群岛公司法要求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90%),因此更多的公司私有化方式会采用一步并购或两步并购的方式进行。 一步并购:此种方式下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被收购股份的股东投票表决私有化方案。根据注册地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规定,需要被收购股份的股东人数超过50%、并且持有价值75%以上的股东批准同意,私有化方案才能通过。一步并购的核心和难点是获得目标公司被收购股份股东的批准。此外,为召开股东大会准备的股东投票委托书在寄送股东之前需要经证监会审核,可能会影响并购进程。盛大网络的私有化采用的便是一步并购的方式。 两步并购:包括要约收购和短式并购,近期中概股公司私有化的案例中多采用此方式。 具体流程包括: D0:目标公司收到收购要约 D1:目标公司组建特别委员会,聘请财务顾问 D2-D10:特别委员会和买方协商要约收购和并购协议的条款条件 D11-D19:公司和收购方共同合作起草《购买要约》 D20: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通过合作协议,公司和买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同意业务合并的条款以及预期的要约收购。 D20:要约收购“开始日”,公司和买方合作向股东发放要约收购文件;同时向SEC提交Schedule13E-3表格 D20-D50:公开要约收购 D50:要约收购交割,控股股东需向少数股东支付现金对价。 D50-D110:SEC完胜Schedule13E-3表格的审查 D110-D122:完成短式并购,私有化基本完成 2.拆除VIE结构 该步骤解除境内运营实体(即拟在A股上市主体)的协议控制框架、并将股东结构全部落回境内。设计商务、工商、外汇、税收等多个监管程序。根据暴风科技拆除VIE的经验,该步骤需要约4-7个月不等。下面详解暴风科技回归过程中VIE的拆解。 暴风科技在2006-2008的几轮融资中,搭建了以境外上市为导向的VIE架构。在原有的VIE架构下,创业团队设立境外上市主体Kuree,并由Kuree在大陆设立全资子公司互软科技,而互软科技又与境内持牌运营实体暴风网际及其股东签署一系列协议,使Kuree能够享有国内收益。 拆除VIE具体步骤: 1)Kuree境外股份回购,原投资人IDG及Matrix变现退出。 根据各方签订的《股份回购协议》,约定以现金回购方式让境外投资人变现退出,Kuree 对IDG及Matrix的回购价款合计为4148.3万美元。 2)Kuree剩余股东境外零对价回购,境内落实为暴风网际的股权。 Kuree对剩余股东(Keli、Trippo及Baolink,分别对应冯鑫、管理层及原始投资人蔡文胜)的回购并未支付任何价款,回购全部股权后,Kuree注销。同时暴风网际当时的股东酷热科技和韦婵媛向冯鑫、融辉似锦(管理层持股平台)及蔡文胜转让股权。通过回购和

借壳上市经典案例全集

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定义 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厂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的相同与区别之处 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一种对上市公司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活动,都是为了实现间接上市,它们的不同点在于,买壳上市的企业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从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当非上市公司准备进行买壳或借壳上市时,首先碰到的问题便是如何挑选理想的壳公司,一般来说,壳公司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即所处行业大多为夕阳行业,具体上营业务增长缓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亏损;此外,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单一,以利于对其进行收购控股。在实施手段上,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与借壳上市略有不同,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走,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借壳上市企业的会计处理 针对部分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反映,对于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交易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存在一些理解差别,财政部会计司日前发布《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明确相关问题。财政部在复函中明确,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形成反向购买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执行。 非上市公司以所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等资产为对价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未持有任何资产负债或仅持有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执行;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执行,即对于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 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的规定确定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上市公司的前期比较个别财务报表应为其自身个别财务报表。

中信集团香港借壳上市案例分析

中信集团香港借壳上市案例分析 2014年8月25日晚间,中信泰富宣布已经完成对母企中信股份的收购,8月27日起将更名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CITIC LIMITED)”,9月1日起“新中信”(指完成本次借壳上市后的中信泰富)开始交易。至此,中国最大的综合性集团中集团信完成在港整体上市,新中信此前共引入国内及海外共27家投资者,总认购金额亿港元。 同时,中信泰富宣布,在获得所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後,公司已完成对中信股份100%股权的收购。今年3月26日,中信泰富启动以现金及配售新股(代价股份)形式收购其控股股东中信股份100%股权的进程。“新中信”包含中国内地最大综合性企业中信集团绝大部分净资产,股东权益高达2250亿元人民币。 “新中信”即中信股份将取代中信泰富,成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公司。中信股份所覆盖的行业和领域与中国经济增长和发展高度契合,包括金融业、房地产及基础设施业、工程承包业、资源能源业、制造业等行业。 1、交易结构概况 图1 交易前后公司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依据公司公报作整理,更详细的变动情况见附录1 注*:剩余%的股份由Dunearn Investments (Mauritius) Pte Ltd 持有。淡马锡持有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呢。中信有限本次交易后成为中信泰富的全资附属公司,淡马锡成为关联人士,因此Dunearn Investments(淡马锡的全资附属公司)所持股份将不计入公众持股量。 本次交易中在中信集团在香港上市的控股子公司中信泰富通过配股增发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通过“股份+现金”的方式收购母公司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中信股份所持有的中信集团资产,实现中信集团在香港的整体上市,交易完成后,保持了中信集团注册地在大陆,而业务实体部分新中信注入中信泰富。 2、引入战略投资者 本次交易中所引入的27家战略投资者的股份属于公众持股部分,配股价港元,共计3,952,114,000股,资金总额亿港币,资金净额亿港币,约占新中信总股份的%。本次所引入的27家战略投资者分布比较多元(见下表),既有特大型国企、金融央企,又有国内着名民营企业和海外资本。投资者来源广泛,且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所属行业均

借壳上市及案例分析

—以国美电器上市为例 一、借壳上市基本理论 (一)借壳上市的涵义 借壳上市,就是非上市的集团公司将其全部或部分非上市资产置入到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中,从而实现上市。 所谓借壳,就是非上市公司借助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实现非上市资产的上市。 (二)借壳上市的模式 借壳上市通常有三种模式1:自有资金收购模式、定向发行模式和“定向发行+公开发行+收购”模式。其中,定向发行模式在中国股票市场全流通后,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三)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的区别 买壳上市的公司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已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借壳上市的公司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国美电器借壳上市案例 (一)背景介绍 2000年,黄光裕认识了俗有“金牌壳王”之称的詹培忠,开始运作如何控股京华自动化。2002年3月,京华自动化向Shinning Crown Holding Inc(黄光裕全资壳公司)定向配售亿股,每股价格港元(此时股价港元、每股净资产港元)。至此,黄光裕持有京华自动化%股份,成功控股京华自动化。2002年6月20日,京华自动化更名“中国鹏润”。 2001年国美的销售额已攀升至几十亿元,成为中国家用电器零售业第一品牌,其对资本市场的向往也是顺理成章的。2004年苏宁电器成功获批,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股票首发权”的家电商。无论是从自身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竞争对手的压力来看,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的上市,都已成为国美集团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国美电器的借壳上市过程 (1)2003年初,黄光裕成立北京鹏润亿福公司,并100%持股。国美集团将北京国美等18家公司股权重组国美电器。其中,北京鹏润亿福持有65%股份,黄光裕持有35%股份。 (2)2004年4月,北京鹏润亿福将其持有的国美电器65%的股权出售给Ocean Town公司。协议价格为亿港元。Ocean Town是一家BVI2公司,黄光裕通过Gome Hodings(国美控股)全资持有。 (3)2004年6月3日中国鹏润收购Ocean Town公司,从而持有国美电器65%股权。协议价格83亿港元,支付方式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上市公司向黄光裕定向增发亿港元的股份;第二部分是上市公司向黄光裕定向发行第一批价值亿元的可换股票据;第三部分是上市公司向黄光裕定向发行第二批价值亿元的可换股票据。至此,黄光裕持有上市公司中国鹏润%股份,如果可转票据转化为股份,则持有97%股份。 至此完成国美电器借壳上市过程。 1参见何小锋、黄嵩.投资银行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 BVI公司,是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的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是世界上避税天堂,许多人在此注册公司后异地经营。

换股并购案例

换股并购案例 【篇一:换股并购案例】 盘点2015年并购市场上经典案例的精妙之处,以及其中投行家们的 贡献,不仅有助于他们在2016年导演出更加吸睛的收购故事,更有 助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各家投行的并购功夫和必杀秘技,作出更精准的选择。 自2013年中国民营企业“并购成长”的逻辑初步确立以来,国内并购 市场日益风起云涌。发现依靠自身累积发展太慢的企业家,从2014 年起纷纷加速并购扩张,2015年,并购更蔚为风潮,产业链上的横 向并购、纵向并购乃至合纵连横案例令人眼花缭乱,诞生了不少教 科书式案例。 并购堪称投行业务皇冠上的明珠,并购潮起,为国内投行带来了新 的机遇。纵观2015年,并购的四大趋势,成就了相关投行。一是产 业并购如火如荼,有利于在产业并购及tmt等新兴产业领域布局较 早的券商,如华泰联合证券等;二是大型国企的重组和改革升温, 有利于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等传统大项目优势券商;三是中资跟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跨境并购战正酣,令具备海外 业务能力的券商如中金公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等分得了最大一 杯羹;四是制度套利下的中概股回归潮中,中金公司等海外市场能 力强的券商和华泰联合、中信证券等早期布局海外或与海外基金建 立了合作关系的券商获得优势,得以伴着海外基金走出去,又随着 人民币资金回归。 并购业务倍增,为国内投行带来可观的财务顾问收入,也拓宽了其 盈利来源,从与并购配套的再融资项目的承销费,到相关股权投资 收入、过桥贷款利息等资本中介收入,都大有增益,并购贷款作为 重要的收购资金来源也大获发展。券商下属的直投基金或并购基金 也经常出现在并购各方的股东名册上,如中石化销售公司引资时, 其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均有安排旗下子公司或新设立实体 参与;狙击爱康国宾的美年大健康,股东包括华泰证券下属并购基 金华泰瑞联控制的京瑞投资等;盛大游戏私有化时,海通系并购基 金也参与其中。收入来源的拓展,也在增强并购业务对投行的吸引力。 2016年,并购热潮能否延续?投行人士认为,并购不会降温,反会 加速,潜力最大的业务领域来自于央企改革和民企购买海外资产。

借壳上市经典案例剖析-金融街

借壳上市经典案例剖析:金融街 一、协议收购:金融街集团(000402)是怎样上市的? 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分置条件下特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方式。 1、借.背景 北京金融街集团(以下简称“金融界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金融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当时政策环境下,房地产公司IPO 有诸多困难。 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0402,以下简称”重庆华亚”)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主页为纸包装制品、聚乙烯制品、包装材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其控股股东为重庆华亚的控股股东华西包装集团。 2、运.过程 为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公司快速发展,1999年12月27日,华西包装集团与金融街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持有的4869.15万股(占总股本的61.8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5月24日,金融街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0年7月31日,重庆华亚更名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控股”)。 之后,金融街控股将所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连同人员)整体置出给金融街集团,再由华西包装集团购回;金融街集团将房地产类

资产及所对应的负债置入公司,置入净资产大于置出净资产的部分作为金融街控股对金融街集团的负债,由金融街控股无偿使用3年。 2001年4月,金融街控股注册地由重庆迁至北京。至此,金融街集团实现借净壳上市。 2002年8月,公司公开增发融资4.006亿元;2004年12月公开增发融资6.68亿元,2006年12月27日定向增发融资11.81亿元,累计融资22.469亿元。 备注:总市值是按2007年9月28日收盘价计算的。 3.借壳上市后公司产业扩张情况 借壳上市后,通过多次再融资,促进了房地产业务快速发展,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五朵金花”之一。 同样以股权协议转让方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借壳上市的,还有香港华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 2000年6月20日,中国华润总公司一次性受让深万科(000002)第一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5115.5599万股国有法人股,占万科总股本的8.1%。在此之前,香港华润集团的间接控股公司——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已经持有2.71%的万科B 股。 至此,香港华润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由此组成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巨无霸”。

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二○一○年十月

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 企业选择IPO还是买壳上市,取决于自身条件、股东目标、大规模融资的急迫性和计划采用的融资模式。已满足上市要求的企业,IPO是最好的选择,上市和集资可一步到位。 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证监会对中国企业在上市阶段的合规考量尺度相当严格,两地监管机构交流频繁,监管机构会有针对性地针对企业的软肋要求披露和确保合规,这对许多境内民企提出了重大挑战。买壳通常成为企业在IPO之外的后备方案。尤其在商务部2006年9月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来,民企海外上市的渠道被堵,不少难以在A股上市的企业把重点从IPO转向了买壳。 买壳的成本无疑高于直接上市,不过其优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难以替代。买壳可令企业先控制上市公司,再按时机成熟的程度逐渐注入业务,等待最佳的融资时机,无需为应付“考试”一次性付出重大的代价,无需等待而获得上市地位。但是,买壳更适合股东有一定资金实力、能先付钱买壳再解决融资需求的企业,盈科数码、国美电器和华宝国际都是买壳后抓住机会成功集资套现的案例,国美和华宝甚至为资产注入等待了24个月。而且,壳公司上市已有年头,有时能提供比IPO更广泛的股东基础,使股票更活跃。相反,企业IPO后如跌破发行价,会造成股票流通性和投资者参与程度较差,这会成为日后融资的难题。 1.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总体步骤 第一步,香港壳公司剥离原资产(和转移到境内); 第二步,境内资产的控制人获得香港上市壳公司的控制权; 第三步,境内资产通过外资并购,实现资产出境后再注入到香港壳公司,或者由香港上市壳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外资并购,将境内资产直接注入香港上市壳公司。 2.境内企业香港买壳上市的主要法律限制 (1)关于境内企业资产出境限制 商务部10号令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见下文10号文详解)。 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应向商务部办理核准手续;特殊目的境外上市,应经证监会批准(见下文)。 (2)联交所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 香港联交所对在香港买壳上市的行为的限制主要体现在《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上。该规定将上市发行人通过交易实现将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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