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整车检验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规范总检员对公司电动车产品出厂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检测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电动车产品出厂的例行检验。

3 依据

3.1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3.2相应的工艺文件及管理规定;

3.3与顾客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4 内容

4.2出厂检验按订单数量分规格型号,相同型号的为一批次,按出厂检验作业指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全数进行检验。

4.3判定方法

4.3.1关键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10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2主要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10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3一般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9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4.4产品按规定的项目检验,其项次合格率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可进行二次抽检,仍不合格

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能出厂,必要时可实行加严检验。

5 附件

外观检验对照表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