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整车检验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规范总检员对公司电动车产品出厂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检测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电动车产品出厂的例行检验。
3 依据
3.1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3.2相应的工艺文件及管理规定;
3.3与顾客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4 内容
4.2出厂检验按订单数量分规格型号,相同型号的为一批次,按出厂检验作业指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全数进行检验。
4.3判定方法
4.3.1关键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10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2主要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10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3一般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9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4.4产品按规定的项目检验,其项次合格率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可进行二次抽检,仍不合格
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能出厂,必要时可实行加严检验。
5 附件
外观检验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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