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pptx
1500
总硬度(以 CaCO 3 计) / (mg/L)
550
耗氧量 ( COD Mn 法 , 以 O 2 计) /
5
(mg/L)
铁 / (mg/L)
0.5
锰 / (mg/L)
0.3
氯化物 / (mg/L)
300
硫酸盐 / (mg/L)
300
学海无 涯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 CaCO3 计)/(mg/L)
450
耗氧量(COD Mn 法,以 O2 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 6 mg/L 时
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 放射性指标 b
指导值
1,1,1- 三氯乙烷 三氯乙酸 / (mg/L) 三氯乙醛 / (mg/L) 2,4,6- 三氯酚 / (mg/L) 三溴甲烷 / (mg/L) 七 氯 / (mg/L) 马拉硫磷 / (mg/L) 五氯酚 / (mg/L) 六六六(总量) / (mg/L) 六氯苯 / (mg/L) 乐 果 / (mg/L) 对硫磷 / (mg/L) 灭草松 / (mg/L) 甲基对硫磷 / (mg/L) 百菌清 / (mg/L) 呋喃丹 / (mg/L) 林 丹 / (mg/L) 毒死蜱 / (mg/L) 草甘膦 / (mg/L) 敌敌畏 / (mg/L) 莠去津 / (mg/L) 溴氰菊酯 / (mg/L) 2,4- 滴 / (mg/L) 滴滴涕 / (mg/L) 乙 苯 / (mg/L) 二甲苯(总量) / (mg/L) 1,1- 二氯乙烯 / (mg/L) 1,2- 二氯乙烯 / (mg/L) 1,2- 二氯苯 / (mg/L) 1,4- 二氯苯 / (mg/L) 三氯乙烯 / (mg/L) 三氯苯(总量) / (mg/L) 六氯丁二烯 / (mg/L) 丙烯酰胺 / (mg/L)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
表 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指标限值1 微生物指标 a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菌落总数 (CFU/100mL)1002 毒理指标砷/(mg/L)0.01镉/(mg/L)0.005铬(六价)/(mg/L)0.05铅/(mg/L)0.01汞/(mg/L)0.001硒/(mg/L)0.01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 1.0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 20三氯甲烷/(mg/L)0.06四氯化碳/(mg/L)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3臭和味无臭味、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不小于 6.5 且不大于 8.5铅/(mg/L)0.2铁/(mg/L)0.3锰/(mg/L)0.1铜/(mg/L) 1.0锌/(mg/L) 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 Mn 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 mg/L 时为 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 放射性指标 b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5总β放射性/Bq/L1a MPN 表示最可能数; CFU 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如下:
1、物理指标。
物理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
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规定色度不能超过15度,浑浊度不能超过3度,自来水闻起来不能有异味和臭味,不能含有肉眼可见物;
2、化学指标。
化学指标包含电导率、硬度、PH值、无机酸度和碱度。
其中硬度指的是自来水中铁、锌、锰、铜等元素的含量。
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规定,饮用水中铁含量不应超过0.3毫克每升,含锰量不应超过0.1毫克/升,含铜量不超过1.0毫克/升,含锌量不应超过1.0毫克每升;
3、生物指标。
生物标准规定的是自来水中含有的细菌数量。
水质标准规定每毫升水中不超过100个细菌。
其中大肠菌群,水质标准规定,每升水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三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一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
表?1?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指标限值1?微生物指标?a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菌落总数?(CFU/100mL)1002?毒理指标砷/(mg/L)0.01镉/(mg/L)0.005铬(六价)/(mg/L)0.05铅/(mg/L)0.01汞/(mg/L)0.001硒/(mg/L)0.01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 1.0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三氯甲烷/(mg/L)0.06四氯化碳/(mg/L)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臭和味无臭味、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铅/(mg/L)0.2铁/(mg/L)0.3锰/(mg/L)0.1铜/(mg/L) 1.0锌/(mg/L) 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 Mn?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 mg/L?时为?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放射性指标?b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5总?β?放射性/Bq/L1a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颁布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号]:GB3838-2002[颁布日期]:2002-4-28[实施日期]:2002-6-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O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朴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
首先,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的理化指标、微生
物指标和有机物指标进行检测。
其中,理化指标包括水的pH值、浑
浊度、色度、氨氮、氯含量等;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
数等;有机物指标包括挥发酚、总有机碳等。
这些指标的检测能够
全面了解水质的情况,确保自来水的安全饮用。
其次,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
定的,其中包括《自来水卫生标准》、《自来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
这些标准对自来水的水质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保障了自
来水的安全性。
同时,各地方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自来水的水质标
准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地的水质情况。
再次,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的执行主体主要是各级卫生监督部
门和自来水供应企业。
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自来水的水质进行监督
检测,确保自来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供应企业则负责对自
来水的水质进行日常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的意义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只有水质符合标准,才能保证人们喝到安全、健康的水。
因此,
各地方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自来水水质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自来水的水质安全。
综上所述,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是保障自来水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其制定和执行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至关重要。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关注自来水的水质安全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对自来水水质的监督和检测工作,共同维护自来水的水质安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喝到放心、安全的自来水,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小型自来水标准
表 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指标限值1 微生物指标a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不得检出CFU/100mL)菌落总数(CFU/100mL)1002 毒理指标砷/(mg/L)0。
01镉/(mg/L)0。
005铬(六价)/(mg/L)0.05铅/(mg/L)0。
01汞/(mg/L)0.001硒/(mg/L)0。
01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1。
0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三氯甲烷/(mg/L)0。
06四氯化碳/(mg/L)0。
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
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
90。
7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臭和味无臭味、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不小于 6.5 且不大于8。
5铅/(mg/L)0。
2铁/(mg/L)0。
3锰/(mg/L)0。
1铜/(mg/L) 1.0锌/(mg/L) 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 Mn 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mg/L 时为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
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 放射性指标b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
5总β放射性/Bq/L1a MPN 表示最可能数;CFU 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b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表 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间出厂水中限值/(mg/L)出厂水中余量/(mg/L)管网末梢水中余量/(mg/L)氧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 30 min4≥ 0.3≥ 0.05一氯胺(总氯)≥ 120 min3≥ 0。
自来水的标准
自来水的标准自来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饮用水安全和生活质量。
因此,自来水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自来水的标准不仅仅包括水质的卫生安全,还包括水质的口感和适用性。
下面将从水质标准、水质检测和水质改善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自来水的标准。
首先,自来水的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的卫生安全要求。
水质的卫生安全是保障人们健康的首要条件。
自来水中不能含有有害物质,比如重金属、有机物质、细菌等。
此外,自来水中的微生物数量也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自来水的卫生安全。
其次,自来水的标准还包括对水质的口感要求。
好的自来水不仅要保证卫生安全,还要具有清爽的口感,没有异味和异色。
水质的口感直接关系到人们对自来水的接受程度,因此口感的好坏也是自来水标准的重要方面。
再次,自来水的标准还包括对水质的适用性要求。
不同的场景对水质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比如饮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等,它们对水质的要求也各有不同。
自来水的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用途来制定,以保证水质的适用性。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自来水的标准还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水质要求的提高,原有的标准可能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因此需要不断对自来水的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水质检测和水质改善也是保障自来水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科学的水质检测手段,可以及时发现自来水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以保证自来水的质量符合标准。
综上所述,自来水的标准是保障人们饮用水安全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基础。
只有严格执行自来水的标准要求,才能保证自来水的质量符合人们的需求。
因此,各级相关部门和水务企业应加强对自来水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自来水的标准,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的自来水资源。
自来水的水质标准
自来水的水质标准
自来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对自来水的水质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和监管。
水质标准是指对自来水中各种物质含量和微生物指标等进行规定和监控的标准,其目的是保障自来水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首先,自来水的水质标准包括了各种物质的含量限制,如重金属、有机物、无
机盐等。
其中,重金属是自来水中的重要污染物之一,其含量超标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因此,水质标准中对重金属的含量有着严格的限制,如镉、铬、铅等重金属的含量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以保证自来水的安全性。
其次,水质标准还包括了微生物指标的限制,如大肠杆菌、菌落总数等。
微生
物是自来水中的另一重要污染源,其超标会导致水质严重恶化,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水质标准对微生物指标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保证自来水中微生物的数量在安全范围内,以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此外,水质标准还包括了对水质的理化指标的规定,如PH值、浊度、氯含量等。
这些指标可以直接反映出自来水的清洁程度和卫生状况,对自来水的水质进行全面的监控和评估。
只有当这些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时,自来水才能够被放心使用,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自来水的水质标准是非常严格和全面的,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的
生活安全和健康。
只有当自来水的水质符合标准要求时,才能够被广泛使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和健康。
因此,对于自来水的水质标准,我们应该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自来水的安全和卫生。
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人们放心使用自来水,享受清洁健康的生活。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
首先,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自来水的安全、卫生和适用性。
水质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对水源地、水处理过程、输配水系统以及最终供水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内容,以全面保障自来水的质量。
其次,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对水中各种化学物质、微生物和放射性物质等的监测指标和限值要求。
化学物质包括常见的重金属、有机物质、农药和药物残留等,微生物则包括大肠杆菌、致病菌等,而放射性物质则是指放射性核素的含量。
这些监测指标和限值的制定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国际通用标准,以确保自来水的安全饮用。
此外,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还应当包括对水质检测方法和设备的要求。
水质检测方法应当准确、可靠、快速,并且能够满足不同水质的监测需求。
检测设备应当具备相应的精密度和灵敏度,并且需要定期维护和校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是保障其有效性的关键。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对自来水
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公众也应当增强对自来水水质的监督意识,积极参与监测工作,共同维护自来水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应当加强对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技术,以确保自来水的安全、卫生和适用性。
同时,公众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关注自来水的质量,共同维护自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健康供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
表1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指标限值1 微生物指标 a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不得检出CFU/100mL)菌落总数 (CFU/100mL)1002 毒理指标铁/(mg/L)0.3锰/(mg/L)0.1铜/(mg/L) 1.0锌/(mg/L) 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 Mn 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 mg/L 时为 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 放射性指标 b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5总β放射性/Bq/L1a MPN 表示最可能数; CFU 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b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一氯二溴甲烷 / (mg/L)0.1二氯二溴甲烷 / (mg/L)0.06二氯乙酸 / (mg/L)0.051,2- 二氯乙烷 / (mg/L)0.03二氯甲烷 / (mg/L)0.02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之和比超过 11,1,1- 三氯乙烷2三氯乙酸 / (mg/L)0.1三氯乙醛 / (mg/L)0.01 2,4,6- 三氯酚 / (mg/L)0.2三溴甲烷 / (mg/L)0.1七氯 / (mg/L)0.000 4马拉硫磷 / (mg/L)0.25五氯酚 / (mg/L)0.009六六六(总量) / (mg/L)0.005六氯苯 / (mg/L)0.001乐果 / (mg/L)0.08对硫磷 / (mg/L)0.003灭草松 / (mg/L)0.3邻苯二甲酸二( 2- 乙基已基)酯 / (mg/L)0.008环氧氯丙烷 / (mg/L)0.000 4苯 / (mg/L)0.01苯乙烯 / (mg/L)0.02苯并( a )芘 / (mg/L)0.000 01氯乙烯 / (mg/L)0.005氯苯 / (mg/L)0.3微囊藻毒素 -LR/ (mg/L)0.001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氨氮 ( 以 N 计 ) / (mg/L)0.5硫化物 / (mg/L)0.02钠 / (mg/L)200表 4 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指标限值1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 (CFU/100 mL)5002 毒理指标砷 / (mg/L)0.05氟化物 / (mg/L) 1.2硝酸盐(以 N 计) / (mg/L)20。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是指城市自来水的质量标准,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健康和城市发展。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至关重要。
在我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监督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城镇供水水质标准》(GB 5749-2006)的通知》,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对水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微生物指标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
例如,对于水质的物理性质,标准规定了水的色度、浑浊度、气味等指标,要求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
对于水质的化学性质,标准规定了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物质的含量限值,要求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微生物指标,标准规定了水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指标,要求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其次,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对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理也有具体要求。
标准规定了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要求,要求供水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供水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供水管理的要求,包括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应急预案等方面,要求供水管理单位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可靠。
另外,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还对供水水质的监测和评估提出了具体要求。
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的监测频次、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要求供水单位建立健全的水质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供水水质的评估标准和方法,要求供水单位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水质管理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总的来说,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是保障城市居民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依据,它对供水水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微生物指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理也有具体要求,对供水水质的监测和评估提出了具体要求。
只有严格执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地相关部门和供水单位应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执行,不断提高供水水质管理水平,确保城市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是指对于人类饮用的水质量所规定的标准。
它的制定是为
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是国家对饮用水质量的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法律法规。
首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包括了一系列对水质的指标要求,如PH值、浑浊度、余氯、重金属含量、细菌总数等。
这些指标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和国际水质标准制定的,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依据。
其次,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对于水源地、自来水厂、自来水管网和家庭自来水
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要求。
水源地应当保持清洁,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自来水厂应当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体系,确保生产出的自来水符合国家标准;自来水管网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家庭自来水的存储和使用也需要符合相关要求,保证饮用水的安全。
另外,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也规定了相关的监测和评估体系。
各级卫生健康部
门要定期对自来水进行抽检,并对水质进行评估,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同时,也要加强对自来水生产、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总的来说,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
各级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企业都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饮用水安全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
《城市供水水质行业标准》完整版式
1.9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 — 2005前言为提高城市供水水质,加强水质安全管理,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对城市供水的水质要求、水质检验项目及其限值。
本标准对供水水源、水厂生产、输配水、二次供水和用户受水点水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城镇供水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洲站;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琪梁相钦宁瑞珠王欢宋仁元沈大年陆坤明卢益新樊康平王恩福陈国光黄天笑曾卓齐宇参加起草人:张金松陶涛刘丽君张秀忠刘路刘岳峰农晋琦徐荣宗祖胜刘茜曲志军惠如冰林爱武杜兵张建华王丹罗亮修立庆王秀丽吕宝和李桂香秦晶孟莉莉马越张旭东姚刚张立尖陆峰向华董瑞圣祝敏捷童俊钱静汝蒋增辉王幸艳陈均卓章诗芳陈宛华孙伟黄娟王锦城吴建安胡鸿燕陶晓武辜强冯健陈珊珊孙晓航谢海英商文新叶劲李朝晖邬家祥唐雪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CJ/T 141 城市供水二氧化硅的测定硅钼蓝分光光度法CJ/T 142城市供水锑的测定CJ/T 143城市供水钠、镁、钙的测定离子色谱法CJ/T 144城市供水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CJ/T 145城市供水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CJ/T 146城市供水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法CJ/T 147城市供水多环芳烃的测定液相色谱法CJ/T 148城市供水粪性链球菌的测定CJ/T 149城市供水亚硫酸盐还原厌氧菌(梭状芽胞杆菌)孢子的测定CJ/T 150 城市供水致突变物的测定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3 术语和定义3.1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doc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XX年x月x日国务院第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第三条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第七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省、自治区人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确实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第八条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第九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十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第十一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第十二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本级人民*批准后公布;划定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共同商定并经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批准后公布第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第三章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第十五条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第十六条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第十七条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八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第四章城市供水经营第十九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第廿一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第廿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第廿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等制定第廿四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第廿五条禁止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第廿六条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制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第五章城市供水设施维护第廿七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第廿八条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使用第廿九条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第卅一条涉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第卅二条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第六章罚则第卅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第卅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第卅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有前款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第卅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第卅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卅八条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罚款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第卅九条本条例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品味人生1、不管鸟的翅膀多么完美,如果不凭借空气,鸟就永远飞不到高空想象力是翅膀,客观实际是空气,只有两方面紧密结合,才能取得显着成绩2、想停下来深情地沉湎一番,怎奈行驶的船却没有铁锚;想回过头去重温旧梦,怎奈身后早已没有了归途因为时间的钟摆一刻也不曾停顿过,所以生命便赋予我们将在汹涌的大潮之中不停地颠簸3、真正痛苦的人,却在笑脸的背后,流着别人无法知道的眼泪,生活中我们笑得比谁都开心,可是当所有的人潮散去的时候,我们比谁都落寂4、温暖是飘飘洒洒的春雨;温暖是写在脸上的笑影;温暖是义无反顾的响应;温暖是一丝不苟的配合5、幸福,是一种人生的感悟,一种个人的体验也许,幸福是你风尘仆仆走进家门时亲切的笑脸;也许,幸福是你卧病床上百无聊赖时温馨的问候;也许,幸福是你屡遭挫折心灰意冷时劝慰的话语;也许,幸福是你历经艰辛获得成功时赞赏的掌声关键的是,你要有一副热爱生活的心肠,要有一个积极奋进的目标,要有一种矢志不渝的追求这样,你才能感受到幸福6、母爱是迷惘时苦口婆心的规劝;母爱是远行时一声殷切的叮咛;母爱是孤苦无助时慈祥的微笑7、淡淡素笺,浓浓墨韵,典雅的文字,浸染尘世情怀;悠悠岁月,袅袅茶香,别致的杯盏,盛满诗样芳华;云淡风轻,捧茗品文,灵动的音符,吟唱温馨暖语;春花秋月,红尘阡陌,放飞的思绪,漫过四季如歌读一段美文,品一盏香茗,听一曲琴音,拾一抹心情8、尘缘飞花,人去楼空,梦里花落为谁痛?顾眸流盼,几许痴缠把自己揉入了轮回里,忆起,在曾相逢的梦里;别离,在泪眼迷朦的花落间;心碎,在指尖的苍白中;淡落,在亘古的残梦中在夜莺凄凉的叹息里,让片片细腻的柔情,哽咽失语在暗夜的诗句里9、用不朽的“人”字支撑起来的美好风景,既有“虽体解吾犹未变兮”的执着吟哦,也有“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跌宕胸怀;既有“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崇高追求,也有“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放气魄 33 我是一只蜜蜂,在祖国的花园里,飞来飞去,不知疲倦地为祖国酿制甘甜的蜂蜜;我是一只紫燕,在祖国的蓝天上,穿越千家万户,向祖国向人民报告春的信息;我是一滴雨点,在祖国的原野上,从天而降,滋润干渴的禾苗;我是一株青松,在祖国的边疆,傲然屹立,显示出庄严的身姿10、母爱是一滴甘露,亲吻干涸的泥土,它用细雨的温情,用钻石的坚毅,期待着闪着碎光的泥土的肥沃;母爱不是人生中的一个凝固点,而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造就了我们生命中美丽的情感之景11、青春是盛开的鲜花,用它艳丽的花瓣铺就人生的道路;青春是美妙的乐章,用它跳跃的音符谱写人生的旋律;青春是翱翔的雄鹰,用它矫健的翅膀搏击广阔的天宇;青春是奔腾的河流,用它倒海的气势冲垮陈旧的桎梏 12、失败,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成功,是把有价值的东西包装给人看成功的秘诀是不怕失败和不忘失败成功者都是从失败的炼狱中走出来的成功与失败循环往复,构成精彩的人生成功与失败的裁决,不是在起点,而是在终点13、母爱是一缕阳光,让你的心灵即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温暖如春;母爱是一泓清泉,让你的情感即使蒙上岁月的风尘仍然清澈澄净 14、不要吝惜自己的爱,敞开自己的胸怀,多多给予,你会发现,你也已经沐浴在了爱河里15、奉献是爱心,勇于付出,你一定会收到意外之外的馈赠16、人生就像一条河,经历丰富,才能远源流长伟大的一生,像黄河一样跌宕起伏,像长江一样神奇壮美人生就像一座山,经历奇特才能蔚为大观伟大的一生,像黄山一样奇峰迭起,像泰山一样大气磅礴经历就是人生的硎石,生命的锋芒在磨砺中闪光;经历就是人生的矿石,生命的活力在提炼中释放经历就是体验,经历就是积淀没有体验就没有生存的质量;没有积淀,就没有生存的智慧人生的真谛在经历中探寻,人生的价值在经历中实现17、生命不是一张永远旋转的唱片;青春也不是一张永远不老的容颜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故事,从冬说到夏,又从绿说到黄;步履是一个载着命运的轻舟,由南驶向北,又由近驶向远18、过去与未来,都离自己很遥远,关键是抓住现在,抓住当前 19、采一点晨曦,装点一天的清新,捧一把阳光,温暖一季的心情雨中潇洒走一回,去释放心底的罗曼蒂克一段白云下的遐想,找回的是心灵空间的宽广和飞翔听一曲欢快流畅音乐,脸上没有了忧郁的浮云,心中燃烧着一团艳阳把笑意写在脸上,人生四季的良辰美景,即如小桥流水,也如风清月明!。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doc
表 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指标限值1 微生物指标 a不得检出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不得检出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菌落总数(CFU/100mL) 1002 毒理指标砷/(mg/L) 0.01镉/(mg/L) 0.005铬(六价)/(mg/L) 0.05铅/(mg/L) 0.01汞/(mg/L) 0.001硒/(mg/L) 0.01氰化物/(mg/L) 0.05氟化物/(mg/L) 1.0硝酸盐(以N计)/(mg/L) 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三氯甲烷/(mg/L) 0.06四氯化碳/(mg/L) 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0.7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0.7时)/(mg/L)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3 臭和味无臭味、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 不小于 6.5 且不大于8.5 铅/(mg/L) 0.2铁/(mg/L) 0.3锰/(mg/L) 0.1铜/(mg/L) 1.0锌/(mg/L) 1.0氯化物/(mg/L) 250硫酸盐/(mg/L) 250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耗氧量(COD Mn 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 mg/L 时为 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4 放射性指标 b 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 0.5总β放射性/Bq/L 1a MPN 表示最可能数;CFU 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doc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XXXX)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 450(mg/L) 铝0.2(mg/L) 铁0.3(mg/L) 锰0.1(mg/L) 铜 1.0(mg/L) 锌 1.0(mg/L)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0.002(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L) 硫酸盐250(mg/L) 氯化物250(mg/L)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耗氧量(以O2计)3(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毒理学指标砷0.05(mg/L)镉0.005(nlg/L)铬(六价) 0.05(mg/L) 氰化物0.05(mg/L) 氟化物 1.0(mg/L) 铅0.01(mg/L) 汞0.001(mg/L) 硝酸盐(以N计) 20(mg/L)硒0.01(mg/L) 四氯化碳0.002(mg/L) 氯仿0.06(mg/L) 细菌学指标细菌总数100(CFU/mL)③总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 /L,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总α放射性0.5(Bq/L)总β放射性1(Bq/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来水水质国家标准-精选
表 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指标限值1 微生物指标 a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菌落总数 (CFU/100mL)1002 毒理指标砷/(mg/L)0.01镉/(mg/L)0.005铬(六价)/(mg/L)0.05铅/(mg/L)0.01汞/(mg/L)0.001硒/(mg/L)0.01氰化物/(mg/L)0.05氟化物/(mg/L) 1.0硝酸盐(以N计)/(mg/L)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 20三氯甲烷/(mg/L)0.06四氯化碳/(mg/L)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3臭和味无臭味、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不小于 6.5 且不大于 8.5铅/(mg/L)0.2铁/(mg/L)0.3锰/(mg/L)0.1铜/(mg/L) 1.0锌/(mg/L) 1.0氯化物/(mg/L)250硫酸盐/(mg/L)250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耗氧量(COD Mn 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 mg/L 时为 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4 放射性指标 b指导值总α放射性/Bq/L0.5总β放射性/Bq/L1a MPN 表示最可能数; CFU 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直饮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的术语、水质规定,水质检验项目和规则,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制水间、设备和管网的卫生要求,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和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自来水或任何与自来水水质相同的进水,经深度净化处理后可直接饮用的管道分质直饮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94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GB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3 术语管道分质直饮水(简称管道直饮水):是指对需要改善水质的自来水或任何与自来水水质相同的进水,经深度净化处理,通过管网系统,供给居民直接饮用的优质水。
4水质规定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他指标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所规定的水质限值。
表1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水质项目及限值项目限值感官性状色度 5度浑浊度 0.5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一般化学指标p 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 200mg/L铁 0.2mg/L锰 0.05mg/L铝 0.2mg/L硫酸盐 100mg/L氯化物 100mg/L溶解性总固体 400mg/L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以O2计) 1mg/L毒理学指标砷 0.01mg/L汞 0.001mg/L镉 0.003mg/L铅 0.01mg/L铬(六价) 0.05mg/L氯仿 0.03mg/L四氯化碳 0.002mg/L亚氯酸盐(适用于二氧化氯消毒时) 0.8mg/L微生物指标游离余氯(管网末梢水)(适用于加氯消毒,如用其他消毒法则可不列入)不低于0.05 mg/L细菌总数 50cfu/mL总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5 水质检验5.1 为确保管道直饮水水质卫生安全,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应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4.26•【文号】•【施行日期】200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4月26日)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4 标准值5 水质评价6 水质监测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分析方法表6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方法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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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评价
指标限值
1 微生物指标 a
不得检出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
CFU/100mL)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
不得检出
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
CFU/100mL)
菌落总数(CFU/100mL) 100
2 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0.7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
时)/(mg/L)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
0.7
时)/(mg/L)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 3 臭和味无臭味、异味
肉眼可见物无
pH 不小于 6.5 且不大于8.5 铅/(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 Mn 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 6 mg/L 时
为 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 放射性指标 b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a MPN 表示最可能数;CFU 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b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 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
间出厂水中
限值
/(mg/L)
出厂水中
余量
/(mg/L)
管网末梢水中
余量/(mg/L)
氧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
氯)
≥ 30 min 4 ≥ 0.3≥ 0.05
一氯胺(总氯)≥ 120 min 3 ≥ 0.5 ≥ 0.05
臭氧(O 3) ≥ 12 min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二氧化氯(ClO2) ≥ 30 min0.8 ≥ 0.1≥ 0.02
表 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标限值
1 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 个/10 L )< 1
隐孢子虫/ 个/10 L )< 1
2 毒理指标
锑/ (mg/L) 0.005
钡/ (mg/L) 0.7
铍/ (mg/L) 0.002
硼/ (mg/L) 0.5
钼/ (mg/L) 0.07
镍/ (mg/L) 0.02
银/ (mg/L) 0.05
铊/ (mg/L) 0.000 1 氯化氰(以CN —计)/ (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 (mg/L) 0.1 二氯二溴甲烷/ (mg/L) 0.06 二氯乙酸/ (mg/L) 0.05 1,2- 二氯乙烷/ (mg/L) 0.03 二氯甲烷/ (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之和比超过 1
1,1,1- 三氯乙烷 2
三氯乙酸/ (mg/L) 0.1 三氯乙醛/ (mg/L) 0.01 2,4,6- 三氯酚/ (mg/L) 0.2 三溴甲烷/ (mg/L) 0.1 七氯/ (mg/L) 0.000 4 马拉硫磷/ (mg/L) 0.25 五氯酚/ (mg/L) 0.009 六六六(总量)/ (mg/L) 0.005 六氯苯/ (mg/L) 0.001 乐果/ (mg/L) 0.08 对硫磷/ (mg/L) 0.003 灭草松/ (mg/L) 0.3 甲基对硫磷/ (mg/L) 0.02 百菌清/ (mg/L) 0.01 呋喃丹/ (mg/L) 0.007 林丹/ (mg/L) 0.002 毒死蜱/ (mg/L) 0.03 草甘膦/ (mg/L) 0.7 敌敌畏/ (mg/L) 0.001 莠去津/ (mg/L) 0.002 溴氰菊酯/ (mg/L) 0.02 2,4- 滴/ (mg/L) 0.03 滴滴涕/ (mg/L) 0.001 乙苯/ (mg/L) 0.3 二甲苯(总量)/ (mg/L) 0.5 1,1- 二氯乙烯/ (mg/L) 0.03 1,2- 二氯乙烯/ (mg/L) 0.05 1,2- 二氯苯/ (mg/L) 1 1,4- 二氯苯/ (mg/L) 0.3 三氯乙烯/ (mg/L) 0.07 三氯苯(总量)/ (mg/L) 0.02 六氯丁二烯/ (mg/L) 0.000 6 丙烯酰胺/ (mg/L) 0.000 5
四氯乙烯/ (mg/L) 0.04
甲苯/ (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已基)酯/ (mg/L) 0.008
环氧氯丙烷/ (mg/L) 0.000 4
苯/ (mg/L) 0.01
苯乙烯/ (mg/L) 0.02
苯并( a )芘/ (mg/L) 0.000 01
氯乙烯/ (mg/L) 0.005
氯苯/ (mg/L) 0.3
微囊藻毒素-LR/ (mg/L) 0.001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 以N 计) / (mg/L) 0.5
硫化物/ (mg/L) 0.02
钠/ (mg/L) 200 表 4 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标限值
1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100 mL) 500
2 毒理指标
砷/ (mg/L) 0.05
氟化物/ (mg/L) 1.2
硝酸盐(以N 计)/ (mg/L) 20
3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20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
为 5
pH 不小于 6.5 且不大
于9.5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500
总硬度(以CaCO 3 计)/ (mg/L) 550
5
耗氧量(COD Mn 法, 以O 2 计)/
(mg/L)
铁/ (mg/L) 0.5
锰/ (mg/L) 0.3
氯化物/ (mg/L) 300
硫酸盐/ (mg/L)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