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签标识规范2012.10.24
产品标识管理规程
产品标识管理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产品的标识使用,以确保产品标识的正确性、一致性和合法性。
产品标识是公司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产品销售和市场传播起着关键作用。
遵循本规程能够保证产品标识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公司的品牌价值和竞争力。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标识管理。
3. 标识的定义1. 产品标识:指附着在产品上的各种标志、商标、标签等,用以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产地等信息。
2. 公司标识:指公司名称、商标、标识等形象符号。
4. 标识使用原则1. 标识的合法性:公司应确保所使用的标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不侵犯他人权益。
2. 标识的准确性:标识应准确地表达产品的相关信息,不得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内容。
3. 标识的一致性:公司在各个产品上使用的标识应保持一致,以维护产品线统一性和品牌形象。
4. 标识的优化: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不断优化标识设计,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5. 标识管理流程1. 标识设计: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由专业设计团队设计产品标识。
2. 标识评审:公司内部设立标识评审小组,对设计的标识进行评审,确保符合公司标准和相关要求。
3. 标识授权:对通过评审的标识进行正式授权,确保标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标识使用:将授权的标识应用于产品上,并保证标识的正确、清晰可见。
5. 标识检查:定期对产品标识进行检查,确保标识的一致性和完好无损。
6. 标识管理的责任1. 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公司的标识管理政策和目标,确保规程的有效实施。
2. 设计团队负责标识的设计和优化工作。
3. 标识评审小组负责对标识进行评审和授权。
4. 生产部门负责将标识应用到产品上,并保证正确使用。
5. 品质部门负责定期对产品标识进行检查。
7. 违规处理和纠正措施对于标识管理规程的违反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措施。
同时,对于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应及时进行纠正并制定相应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商品标识的国家标准
商品标识的国家标准国家对商品的标识有明确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强制性的标准。
标识主要是商品标签的规范和各种技术性指标的标志等。
具体的要求如下:食品标签的国家标准1.食品的品名,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的名称;2.标签上必须有配料表,注明原料、配料、食品添加剂等;3.净含物以及固形物的含量;4.制造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等;5.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6.贮藏方法、贮藏条件、质量等级等;7.产品执行国家的标准号;8.特殊的标注内容。
具体细节参照附录《食品标签管理规定》,其中宠物进口食品必须有中国国家检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
饮料、酒标签的国家标准1.必须有商品的品名,名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可以独创;2.标签上必须有产品的配料表,注明原料、配料、食品添加剂以及特殊酒类中的中草药成分等;3.注明酒精度,如啤酒用%(m/m),其他酒类用%(v/v) 注明;4.标明原汁的含量,啤酒用麦芽汁的含量,如12度,果酒用原果汁的含量,如50%;5.标明产品的净含量;6.必须有制造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7.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的标号(执行的国家标准)和质量的等级;8.白酒需要注明香型,果酒、葡萄酒、黄酒需要标明类型和糖度,如半干白,或糖度7.0g/l。
化妆品标签的国家标准1.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而且标签的所有内容,均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科学正确;2.化妆品标识不能出现“消炎”等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一切有着夸大和虚假内容的标签,都说明这个化妆品的品质值得怀疑;3.化妆品标签上都需用中文(无论是进品还是国内生产的)标明产品制造、包装、分装者的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还应标明在我国经销或代理商的登记注册名称和地址;4.标签上还应标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和使用日期,日期应标注在产品包装的可视面;5.进口化妆品还需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文号;6.化妆品应标明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批准号。
产品标识规范
6.2.2物料尚在进行检验和试验时,仓务部原辅料仓需对相应的待检物料挂贴“待检品”标识单(或标牌),标识出物料处于“待检”状态。
6.2.3经过检验的物料,品检部需书面通知采购部、仓务部等部门关于物料的质量状态。对于检验合格的物料,仓务部原辅料仓需将其质量状态标识,由“待检品”换挂为“合格品”标识单(或标牌);对于尚须隔离复检的物料,由品检部确认数量,并在“待检品”标识单圆圈处加盖“暂时隔离”红色印章,仓务部及时对需隔离复检的原辅材料予以粘帖标示。对于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仓务部原辅料仓需及时对相应的物料挂贴“不合格品”标识单(或标牌),并通知相关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必要的处理。
6.3半成品的标识
6.3.1半成品的罐体标识按三级文件《产品包装工序质量控制作业指导》
产 品 标 识 规 范
进行标识。
6.4 成品的标识
6.4.1成品的箱体标识按三级文件《产品包装工序质量控制作业指导》(JDB/WI-QC318)。
6.4.2生产部与仓务部在对生产的成品数量、品种、批号等交接之后,仓务部须对待检的成品挂贴“待检品”标识单(或标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隔离品,由品检部确认需隔离的数量与范围,并在“待检品”标识单圆圈处加盖“暂时隔离”红色印章,生产部及时对需隔离的成品予以粘帖标示后入库。
7.0 相关文件
7.1《产品包装工序质量控制作业指导》
8.0质量记录表单
无
产 品 标 识 规 范
附图:1
“待检品”标识单(纸质底色为黄色, 文字图形为黑色,长×宽为210mm×150mm)
待检品
名称:
规格:
批号:
数量:
入库日期:
标识人:
产 品 标 识 规 范
附图:2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等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包括粘贴、连接或印刷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以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音像和其他说明性材料等。
标签中未被覆盖的外文内容应符合本规范规定,或在标签中用规范中文明确表明“标签内容以中文为准”;专供出口生产的化妆品的标签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标识的一般要求:(一)化妆品标签注明的产品使用说明必须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使用方法(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和使用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部位)。
(二)化妆品标签应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的要求标注有关内容。
并应明确、完整的标明相关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
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不属于化妆品范畴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化妆品卫生监管有关的上述批准文号和许可证号。
(三)化妆品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在华责任单位(进口商或销售商)名称及地址、原产国(实际生产国)、国内实际生产地、颜色、色号、香型、防晒系数、功能等信息应与产品获得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以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上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并与许可时批准的产品一致。
第四条化妆品名称的标注要求(一)化妆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名称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
产品包装标志标识要求
产品包装标志标识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通用要求)一、《消费品使用说明第2 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规定,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注的内容:1、产品名称产品包装上应标注名称且与产品上标注一致。
2、产品型号产品包装上应标注型号且与产品上一致。
3、色别指示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色别指示。
4、包装外形尺寸、产品毛重大型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包装箱的外形尺寸、产品毛重等。
注:大型产品如洗衣机、空调器、电冰箱等。
5、储运标志运输、储存中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注图形标志,并符合GB/T191的规定。
6、包装开启指示包装开启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注包装开启指示。
7、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上应标明产品制造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注原制造商的名称,但应标注原产地(国家和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8、生产许可证编号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注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能源效率要求: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
三、电子信息产品1、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上,按GB18455要求标识包装材料代号;2、由于体积和外表面的限制不能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
3、包装物材料名称标识。
塑料包装回收标志常用塑料代号和缩略语一般塑料包装回收标志的标示示例可生物降解塑料包装回收标志当用于包装的可生物降解塑料不包括在GB/T16288-2008附录A之内,其回收标志见下图。
可生物降解塑料标志中的代号“00”表示“可生物降解”,缩略语××××的表示方法见“GB/。
当需要表达材料的生物降解技术条件时,可以在标志的下方或左右两侧标注简要的文字说明。
可生物降解塑料包装回收标志的标示示例复合包装材料的回收标志复合包装材料的回收标志按下表给出的包装回收标志标示主要材料。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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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六条 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 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 中文。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 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 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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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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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九条 (续) (二) 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 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 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 司的名称、地址; (三) 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 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 地址; (四) 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 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 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 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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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十九条 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生产 的该种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第二十条 获得国家认可的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的产品, 可以标注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标注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 时,应明确标明获得时间和有效期间。 第二十一条 产品标识标注的产品条码,应当是有效的产品 条码。 第二十二条 生产者按照合同为用户特制的不直接用于销售 的产品,其产品标识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标注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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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产品标识标注
号 国家标准编号GBxxxxx-xxxx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精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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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编号:行业标准代号-顺序号-年号
NY-农业部
HG-化工部
NY644-2002《饲料粉碎机安全技术要求》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 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精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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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制的不直接用于销售的产品怎么 标(规定第22条)
第二十二条 生产者按照合同为用户特制的 不直接用于销售的产品,其产品标识可以 按照合同的要求标注。
a.依据合同要求标注 b.免除、部分免除标注
(1)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所采用的产品 标准;
(2)在产品说明书中表明产品所具有的质 量内容;
(3)以产品的实物样品来表明产品所具有 的质量内容;
(4)法律、行政法规所允许的其他表示方 式。
是衡量产品是否合格的法定要素
精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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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标识是产品的“身份证”其功能
(1)区别于其他产品; (2)质量承诺; (3)产品的出处; (4)产品的特征; (5)安全使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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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名称是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标 识内容
a.应使用中文
b.应准确、清晰、不含糊不清、令人误 解
精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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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
3.与产品的标准一致;
4.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时,允许使用 各地广为流传通俗易懂的名称,前提是不 被用户、消费者误解;
5.允许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规范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商品标识标注管理商品标价签的管理一、标价签检查 1 品名必须明确标注该商品名称特殊提示鞋类商品必须在品名标注男、女类别 2 规格根据商品的分量、尺寸、体积等容发展标注 3 成份根据商品标识的容标注食品即食物配料表服装类即面料的含量 4 单位根据商品计量单位发展标注必须是法定的计量单位 5 等级根据商品标识的等级发展标注普通服装、鞋子用合格来标注茶叶需用一级、优级来标注。
6 编码中心十位编码 7 产地必须根据商品的最平生产加工、分装地来发展标注而非代理商的地址。
8 零售价格9 物价员章二、降价签检查 1 降价签必须与正价签配套使用不可单独使用。
2 降价签的降价原因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普通惯用的有促销、换季、断码、断色等原因。
3 降价签的时间规定: 食品类 10 天期限普通商品两个月 60 天期限 4 降价签的价格必须填写现价和原价三、标价签考前须知 1 保持标价签干净无污损、无涂改字迹清晰。
2 标价签假设有空格无法填写的必须用斜线来代替不可空缺 3 标价签挂放要求一货一签不能有货无签或者有签无货 4 标价签不能采用“特价〞、“平价〞、“大降价〞、“跳楼价〞等含混不清或者误导性的用语标价 5 不可无依据标示“全市最低价〞、“全场打折“、“出厂批发价〞 6 不能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而不标明赠送商品名称 7 实际出售的商品为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必须明确标注而不能以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方式出售. 8 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出售的商品必须标明本次降价前的价格标价签标识必须与商品标识相一致四、商品标价签检查的处分规定 1 标价签填写不规首次发现问题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
2 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开具提醒单限期整改。
两次以上提醒仍未整改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开具处分单 50 元。
商品标识标注的管理一、商品标识标注的检查 1 中文标识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中文。
具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主要产品标识规范
1目的和适用范围规范主要产品的标识,保证每一件主要产品有其相对应的唯一的标识,确保其可追溯性;适用于本公司坩埚、保温筒、导流筒、发热体和紧固件等主要产品;2参考文件无3定义平键螺母:两端为圆形,侧面为相互平行的两条直线、外形似圆头普通平键的螺母;螺柱:头部不带帽的有螺纹的柱状紧固件;螺栓:头部带帽的有螺纹的紧固件;等径螺柱:光杆部分直径与螺纹公称直径相同或螺纹公称直径均一的螺柱;变径螺柱:光杆部分直径与螺纹公称直径不同的螺柱;单头螺柱:一头带螺纹的螺柱;双头螺柱:两头都带螺纹的螺柱;全丝螺柱:无光杆部分的螺柱;4要求工艺员制定主要产品的标识并督导执行;作业员进行主要产品的标识及流转;检查员检验并督导主要产品标识的执行情况;仓管员按照主要产品的标识进行主要产品的出入库管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负责所辖范围的主要产品标识及流转;检验员完成成品检测合格后,将流转标识返回生产部;5工作程序5.2.1 粗牙普通螺纹的螺距不标注;5.2.2 方螺母为正方形时,,短边长度标在前面;5.2.3 螺柱两头螺纹长度一致时,只标注一个螺纹长度; 标识内容生产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紧固件不标;标识示例5.4.1 坩埚标识示例5.4.1.129个热场规格为18寸的整体坩埚;Gf16个热场规格为22寸的活动底的分体式坩埚;5.4.1.3坩埚成品后须在其表面适当位置刻上标识,可省略其产品代号,如G18-29,刻成18-29,表示自编号以来的第29个热场规格为18寸的坩埚;5.4.2 保温筒标识示例5.4.2.1 Bz 20-01Bz 20-01,即自编号以来的第1个热场规格为20寸的中保温筒;5.4.2.2 保温筒成品后须在其表面上刻上标识;5.4.3导流筒标识示例5.4.3.1 D 20-02D 20-02,即自编号以来的第2个热场规格为20寸的整体式导流筒;5.4.3.2导流筒成品后须在上面刻字,如D20-02,刻字时省略其产品代号D,刻成20-02,表示自编号以来的第2个热场规格为20寸的导流筒;5.4.4紧固件的标识5.4.4.1圆螺母φ10mm,螺距为1.5mm,厚度为10mm的圆螺母,5.4.4.2方螺母 19×26/M10×19×26/M10×,即表示短边长为19mm,长边长为26mm,螺纹公称直径为10mm,螺距为1.25mm,厚度为10mm的方螺母,系细牙普通螺纹;5.4.4.3平键螺母19×φ直径为10mm,5.4.4.4六角螺母27/M16-15即表示六角形外接圆直径为27mm,螺纹公称直径为16mm,螺距为2mm,厚度为15mm的六角螺母,系粗牙普通螺纹; 5.4.4.5等径螺柱M8-190/8-78,一头螺纹长8mm,另一头螺纹长78mm,螺纹公称直径为8mm,,系粗牙普通螺纹;5.4.4.6变径螺柱30mm,的正方形变径螺柱5.4.4.7方头螺栓18-7/M12-47/3018-7/M12-47/30,即表示方头边长为18mm,方头厚度为7mm,螺纹公称直径为12mm,螺距为1.75mm,5.4.4.8圆头螺栓钉φ18-7/M12-47/30φ18-7/M12-47/30,即表示圆头直径为18mm,圆头厚度为7mm,螺纹公称直径为表示总长为190mm,螺纹公称直径为8mm,螺12mm,螺距为,螺纹长为30mm,总长为47mm 的圆头螺栓,系粗牙普通螺纹; 5.4.4.9平键头螺栓19×φ头厚度为7mm,平键头螺栓,5.4.4.10六角头螺栓螺距1.75mm,螺纹长标识要求5.5.1 工艺单编制时须按以上标识规范确定主要产品的标识,并随工艺单一起下发至作业员;5.5.2 作业员制作主要产品的同时必须制作相对应的标识,主要产品制作完毕后须将主要产品的标识固定在主要产品正确位置,并确保主要产品的标识随其主要产品可靠转移到下个工序、仓库或用户;5.5.3 坩埚,导流筒从毛坯到精加工前可以用粉笔将标识写在产品上,精加工后用刻字表示其标识;5.5.4 检验人员在检验中必须检查每个主要产品是否有相应的标识,如有脱落及其它无法辨别主要产品的情况,必须督促作业员及时更正,且检验记录的标识必须与主要产品原始标识保持一致;5.5.5 仓管员在入库过程中必须确认每个主要产品有相对应的标识,否则不能办理主要产品入库手续;5.5.6 发货人员在发货过程中,必须重新制作对应标识,且须两人确认进行新旧标识的更换,并与合格证和发货单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坩埚,保温筒,导流筒,碳纤维布主要产品标识必须贴在包装箱外两对边左上角位置,紧固件主要产品标识在包装箱外两对边;6附录无。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推荐文章标签式自我介绍的模板热度:Excel表格中怎样给折线图上添加数据标签热度:世界地球日活动标识热度:地球日标识意义是什么热度:用标字组词_基本定义_详细解释_造句热度:产品标识是在产品或包装上标示的信息和内容,其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和其它的相关要求。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欢迎阅读!产品标签标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标签标识标准化规范[第一部分]
标签标识标准化规范目录一、概述 (3)二、线缆标识 (4)2.1、相关标准 (4)2.2、规范要求 (5)2.3、示例 (6)一、概述目前的数据中心建设及使用中,线缆及连接点经常移动,增加和变化。
没有标识或者使用了不恰当的标识,都导致付出更高的维护费用来解决线缆及连接点的问题。
该标准化规范的实施是为了为今后的维护和管理带来最大的便利,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网络配置时间。
数据中心的每一电缆、光缆、配线设备、端接点、接地装置、敷设管线等组成部分均应给定唯一的标识符、标识符应采用相同数量的字母和数字等表明,按照一定的模式和规则来进行。
为了加强数据机房通信质量管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单位数据中心和业务系统设备安装机房,作为数据中心建设和管理相关依据。
数据中心的标识系统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线缆标识➢配线架标识➢接合标识➢资产管理标识二、线缆标识2.1、相关标准2.1.1、TIA/EIA-606-A2.1.1.1、线缆标识的要求 - TIA/EIA-606 6.2.2水平和主干子系统电缆在每一端都要标识。
推荐用标签贴于电缆的每一端而优于只是给电缆作标志。
作为适当的管理,额外的电缆标识可以被要求在中间的位置,像管道的末端,主干的接合处,检修口和牵引盒。
2.1.1.2、应用要求-TIA/EIA-606 8.2.2.3电缆标签要有一个耐用的底层,像乙烯基,适合于包裹。
乙烯基有很好的一致性,因此很适合于包裹,并且能够经受弯曲。
推荐使用带白色打印区域和透明尾部的标签,这样当包裹电缆时可以用透明尾部覆盖打印的区域,起到保护作用。
透明的尾部应该有足够的长度以包裹电缆一圈和一圈半。
2.1.1.3、连接的线缆上需要在两端都贴上标签标注其远端和近端的地址。
2.1.2、数据中心布线系统设计与施工技术白皮书2.1.2.1 所有需要标识的设施都要有标签。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3)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在产品中,标识是用来识别、辨认和标注产品特性、功能、规格、安全信息等的符号、文字、标志或图案。
产品标识
的规定主要取决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
下是一些常见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1.产品标识符号:通常由一系列字母、数字、符号组成,用于表示产品标识的含义和目的。
例如,CE标志表示符合欧
盟安全要求,UL标志表示符合美国安全标准。
2.产品型号:用于标识产品的型号或规格,方便用户辨认和选择。
型号通常由字母、数字或组合构成,如iPhone 12、ZB1234。
3.安全警示标示:用于提醒用户产品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信息,如高压警示、易燃警示、禁止触电等。
这些标识通
常使用特定的颜色、形状和文字标识。
4.认证标志:用于标识产品已经通过特定的认证或符合特定的标准要求。
例如ISO 9001认证、RoHS标志表示符合环保要求。
5.产品材料:用于标识产品的主要材料成分,以便用户了解产品的特性和环境影响。
例如标注\。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问题标签
• 没有标注哪几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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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产品标识标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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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名称
• 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 下列要求: •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 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 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 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 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 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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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标识标注的位置
• 除产品使用说明外, 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 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 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 10c㎡ 的,在产品或者产 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 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 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 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 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 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 的其他标识内容可以标注 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
为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 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行为,防 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 者合法权益。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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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立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 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 一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国务院关于加强 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 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本规定。 •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一 条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范本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范本一、标签内容要求1. 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2. 成分:标签上应列明产品的主要成分,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成分组成。
3. 净含量:标签上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净含量,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了解产品的规格。
4. 使用方法:标签上应简明扼要地列出产品的使用方法,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5. 保存方法:标签上应明确标示产品的保存方法和期限,以确保产品在有效期内得到妥善保存。
6. 厂家信息:标签上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厂家信息,包括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7.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签上应明确标示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批号,以便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
8. 警示语:标签上应有适当的警示语,以提醒消费者使用产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标签设计要求1. 字体:标签上的字体应清晰易读,字号适中,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阅读标签上的内容。
2. 颜色: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案颜色应鲜明清晰,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楚地辨认。
3. 图案和图片:标签上的图案和图片应与产品特性相关,并清晰易识,避免出现模糊、失真的情况。
4. 语言:标签上的语言应使用本地常用语言,以确保消费者能够理解标签上的内容。
5. 布局:标签的布局应合理,内容排列清晰有序,不拥挤,以便消费者能够轻松找到所需信息。
三、标签标识管理要求1. 真实合法:标签上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涉及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2. 安全合规:标签上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含有禁用或限用的成分。
3. 标识醒目:标签上的内容应明确醒目,字体大小适中,不得使用过小或模糊的字体。
4. 信息完整:标签上的内容应完整,不得漏掉重要信息或删减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内容。
5. 标识一致:同一款化妆品的不同包装上的标签内容应一致,不得存在差异。
6. 标签更换:标签上的内容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换标签,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最新的产品信息。
四、标签标识管理流程1. 设计阶段:在产品设计阶段,应将标签设计纳入考虑,确保标签能够清晰、准确地传达产品信息。
标签标识标准化规范
标签标识标准化规范目录一、概述................................................................................................................................................................. .. (3)二、线缆标识................................................................................................................................................................. (4)2.1、相关标 (4)2.2、规范要求 (5)2.3、示例................................................................................................................................................................. (6)三、配线架标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相关标准.................................................................................................................. 错.. 误!未定义书签。
产品标识规范
3.0术语
成品: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完成所有生产工序并已包装成箱的产品;
半成品:按照产品生产工艺,自灌注工序至装箱工序期间的产品。
4.0职责
4.1仓务部负责原辅材料、成品的标识与管理;
4.2生产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与管理;
4.3品检部负责对所进行试验的物料进行标识和管理;
6.2.7转移、搬运物料后,实施部门须依其转移、搬运时的质量状态对其进行正确标识。
6.2.8生产车间的生产领用的原辅材料要按需领用,定置分类摆放,生产部需用标识单(或标牌)予以标识,防止误用和混用。
6.2.9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原辅材料不合格品,使用部门须立即停用,并书面通知品检部和仓务部,并及时办理相关退料手续;仓务部需对相应的物料挂贴“待检品”标识,并按6.2.2—6.2.3进行标识处理。
6.4.5对于由公司外运送来的成品,仓务部须对其挂贴“待检品”标识单(或标牌),并书面试验用的物料的标识
6.5.16.5.1对于用于试验的原辅材料,仓务部须书面通知品检部进行到货检验,品检部须对试验的原辅材料标贴“待检品”标识单。
4.4品管部负责对产品标识的检查、监督。
5.0工作流程图(无)
6.0内容及要求
6.1标识的要求
6.1.1产品必须标识清楚,标识可以采用标识单(见附图)、标牌(见附图),放置于定置区域等方法。
6.1.2标识必须完整、正确、牢固。有效适当管理标识,防止误用标识。
6.1.3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检验与试验状态、供应商名称、入库时间、批号、标识人等信息。
6.2.4仓务部不得发放无合格标识的物料,生产部只能领用挂有“合格品”标识单(或标牌)的物料。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产品标签标识的作用是对商品进行信息传递,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
本文将就产品标签标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1. 产品标签标识的基本要求产品标签标识应当清晰、准确地传递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产品名称: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产品的名称,确保消费者准确辨识。
1.2 产品规格: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尺寸、容量等规格参数,方便消费者选择购买。
1.3 产品成分:针对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定领域的产品,应清晰地标示出产品的成分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
1.4 使用说明:标签上应提供清晰的使用说明,包括使用方法、禁忌、注意事项等,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1.5 质量标准:对于符合特定标准的产品,标签上应注明相关的质量认证信息,如ISO认证、安全认证等。
1.6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以便消费者判断产品的新鲜度和可用性。
1.7 生产厂商信息: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的生产厂商、地址、联系方式等,方便消费者查询咨询。
2. 特定产品标签标识规定除了基本要求外,针对特定产品,还有一些额外的标签标识规定:2.1 食品标签:食品标签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标识,包括原料名称和含量、营养成分表、食用方法、储存条件等。
2.2 药品标签:药品标签应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包括药品名称、药品批准文号、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
2.3 化妆品标签:化妆品标签应符合化妆品管理法规定,包括化妆品名称、功效、使用方法、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贮存条件等。
3. 标签标识的合法合规性为确保标签标识的合法合规,相关企业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1 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应确保标签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
3.2 信息真实可信:企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并对标签标识中的文字、图案等进行审核,防止虚假和误导。
3.3 语言描述规范:企业应使用规范、简明的语言描述,避免使用夸张、迷惑性的用词和广告宣传用语。
产品标识规范
产品标识规范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标识对于企业营销来说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个好的产品标识能够让企业的产品更具有辨识度,从而提升品牌价值和销售效果。
但是,产品标识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否则可能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论述产品标识规范的重要性,包括标识设计、使用、维护等方面。
一、标识设计标识设计是产品标识规范的第一步。
在设计标识的时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品牌特征、行业规范、消费者需求等。
设计好的标识应该具有以下特点:1. 简洁易懂:产品标识应该尽量做到简洁易懂,一目了然。
过于复杂的标识不利于辨识,容易让消费者感到困惑。
2. 独特性:产品标识应该具有自己的独特性,能够与竞争对手的标识区分开来。
这样可以增强品牌的辨识度,加深消费者印象。
3. 可扩展性:好的产品标识应该具有可扩展性,能够适应不同的媒介和应用场景。
例如,标识能够以不同的颜色、尺寸、比例等形式呈现。
二、标识使用标识使用是产品标识规范的第二步。
在使用产品标识的时候,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 一致性原则:产品标识在不同媒介和应用场景下应该保持一致,不允许进行随意变换。
这样可以避免消费者对品牌形象产生混淆。
2. 显著性原则:产品标识在使用中应该具备明显的视觉效果,能够吸引人们的关注。
标识应该放置在容易被看到的位置,例如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广告画面等。
3. 保护原则:企业应该对自己的产品标识进行法律保护,避免他人盗用或抄袭。
对侵权者应该采取合法措施,维护品牌的权益。
三、标识维护标识维护是产品标识规范的最后一步。
在日常使用中,应该做好以下事项:1. 定期评估:企业应该定期对自己的产品标识进行评估,了解其在市场上的表现和反馈。
根据反馈结果,对标识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场需求。
2. 标识保护:企业应该对自己的产品标识进行保护,避免被他人盗用或抄袭。
如果发现有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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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性词意。如“裸”用于“裸体”时属庸俗性词意,不得使用;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封建迷信词意。如鬼、妖精、卦、邪、魂。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制定
审批
生效日期
b、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c、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d、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4.18特殊化妆品
特殊化妆品需标识国妆特字号。
5.引用法规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070-2005
5.2《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
美国(FDA)化妆品良好生产操作规范认证
4.14QS生产许可标识:
按规定的白底蓝字标识。
4.15条形码:
符合商品条形码规范要求。如条件允许,品质部应对条形码扫描仪对商品条形码进行扫描验证。
4.16产品标识所用文字
a、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除注册商标之外,汉语拼音和外文字体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b、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mm。
1.目的:规范产品标签标识,确保产品标签标识符合化妆品法律法规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深圳唯美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含OEM产品)。
3.职责:
3.1研发部按照化妆品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定产品标签标识规范。
3.2培训部负责按本产品标签标识规范要求拟定产品标签标识基本内容。
3.3研发部负责按本产品标签标识规范要求出具产品成分和产品执行标准。
b、禁用语:
绝对化词意。如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换肤;去除皱纹等。
虚假性词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
夸大性词意。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
C、一般产品状态为膏霜、粉状等净含量用质量计量单位,即g或Kg表示;
d、一般产品状态为乳液、水、啫喱和油等净含量用体积计量单位,即ml或L表示;
e、பைடு நூலகம்符高度:净含量≤50g(ml),要求字符最小高度2mm;净含量>50g(ml)≤200 g(ml),要求字符最小高度3mm;净含量>200g(ml)≤1000 g(ml),要求字符最小高度4mm;净含量>1000 g(ml),要求字符最小高度6mm。
c、化妆品包装物(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
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其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有其他相关说明性资料的,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在说明性资料上。
4.17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a、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4.8保质期:
一般标识为:三年。
4.9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
见包装喷码。
4.10产地:
广东深圳
4.11生产企业:
深圳唯美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12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琼宇路8号金科公司办公楼一层、二层
4.13体系认证:
本企业通过
国际通用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欧盟(GMP)ISO22716:2007(E)化妆品-良好操作认证
3.4设计部负责按培训部提供的产品标签标内容和研发中心出具产品成分和产品执行标准号,结合产品标签标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排版。
3.5品质部负责对产品标签标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4.内容标注要求:
4.1产品品牌:
标注要求:符合公司注册的含“®”商标字体和颜色要求。
4.2产品名称:
标注要求:a、符合公司产品命名的要求。
d、特殊用途化妆品名称可使用与其含义、用途、特征等相符的词语。
如健美类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健美;塑身等词语。祛斑类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祛斑;淡斑等词语。
4.3净含量:
标注格式:净含量:***g(ml)
标注要求:a、净含量<1000ml(g),单位用ml(g)表示;
b、净含量>1000ml(g),单位用L(Kg)表示;
医疗术语。如处方;药方;药用;药物;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抗菌;抑菌;除菌;灭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脱敏;斑立净;无斑;祛疤;生发;毛发再生;止脱;减肥;溶脂;吸脂;瘦身;瘦脸;瘦腿等。
医学名人的姓名。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
4.4成分:
研发中心按产品配方,结合《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每个产品分别提供。
4.5执行标准:
由研发中心按产品配方,结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每个产品分别提供。
4.6生产许可证:
XK16-108 9598
4.7卫生许可证:
GD•FDA(2011)卫妆准字29-XK-3463号
C、可宣称用语
发用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祛屑;柔软等词语。
护肤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清爽;控油;滋润;保湿;舒缓;抗皱;白皙;紧致;晒后修复等词语。
彩妆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美化;遮瑕;修饰;美唇;润唇;护唇;睫毛纤密、卷翘等词语。
指(趾)甲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保护;美化;持久等词语。
芳香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香体;怡神等词语。
5.3《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
5.4《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
5.5《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
5.6《中国轻工业标准汇编_化妆品卷1》
5.7《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