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维度,法治]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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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与善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以良法与善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9年第4期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政府都在研究的一道最重要、最根本的课题。

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

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

但法治的基础一定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法律是治国的根本遵循,良法是善治的基本前提。

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从这两个概念的阐释可以看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就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核心要旨在于以现代治理理念重构公共权力,实现国家治理的范式转换,中心内容则是行政体系的自我再造,直接目标则是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打造民主、法治、高效的现代行政体系,为国家的“善治”创造条件。

鉴于政府治理的中心地位,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以“政府再造”和政府治理能力质的提升为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

一、良法与善治的特点良法的特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从这段阐述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良法,是指符合法律的内容、形式和价值的内在性质、特点和规律性的法律。

良法在法的内容方面,必须合乎调整对象自身的规律;在法的价值方面,必须符合正义并促进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在法的形式方面,必须具有形式科学性。

目前,学术界达成共识,良法应当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维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反映社会的发展规律。

立法要坚持以民为以良法与善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许怀君382019年第4期本、以人为本,努力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国情民情。

良法善治: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良法善治: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良法善治: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实现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良法与善治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一个稳定、公平、有序的社会。

首先,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法治是一国法治化水平的体现,也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原则。

在以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下,法律成为国家权力行使和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依据,通过法律手段约束公民和组织的行为,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法治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基石,也是国家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其次,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股重要力量,法治在制定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良好的法治环境既能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也能增强公民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法治还能推动政府和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在法治环境下,个人和组织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法律能够公正地裁决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另外,法治的建设需要持续深化和完善。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法治建设不能止步于表面的法律制定和执行,还需要高质量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体系。

立法需要更加注重科学、合理、民主,以符合国家发展的实际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合理期待。

同时,司法机构需要加强独立性和公正性,依法行事,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此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向。

最后,法治与善治的结合,才能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

善治是良好社会治理的追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方式。

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善治能够有效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享发展。

善治需要搭建高效透明的政府机构,增强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善治还需要加强社会组织的自律与监督,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协调,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综上所述,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三重维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三重维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

第27卷 第9期 牡丹江大学学报 Vol.27 No.92018年9月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Sep. 2018文章编号:1008-8717(2018)09-0001-03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三重维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杨 硕 傅畅梅(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沈阳 110136)摘 要:法治是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迈向现代化的征程中,法治已经成为时代强音。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战略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厉行法治,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一体化。

因此,从国家、政府与社会三个维度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进行疏理,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关键词: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图分类号: D920.0 文献标识码:AThe Triple Dimension of the New Age——Rule of Law State, Rule of Law Government and Rule of Law SocietyYANG Shuo , FU Chang-mei(School of Marxism ,Shenyang Aerospace University, Shenyang,Liaoning 110136)Abstract:The rule of law is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a modern State. In China's march towards modernization ,the rule of law has become a strong voice of the times. In the "four comprehensive" strategic layout, comprehensive rule of law is an important strategic measure. The report of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Party further emphasizes that the comprehensive rule of law is a profound revolution in the governance of the state. Therefore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the stat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it is undoubtedly of great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nd practical value to make a clear understanding of the rule of law in the new era.Key words:new age; comprehensive rule of law; rule of law state; rule of law government; rule of law society 收稿日期:基金项目:作者简介:2018-04-08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观视角研究”(16YJA710021)杨硕(1992-),女,辽宁铁岭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国家治理是现代国家的核心任务之一,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国民的幸福。

在过去几十年中,全球各国纷纷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国家治理改革,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目标。

在此背景下,善治被引入国家治理领域,探索建立基于善治理念的国家治理体系,并将其与现代化相结合。

首先,善治视角下的国家治理能力是指国家机构及其决策过程的高效与透明,同时重视民主参与和社会公平。

善治不仅要求政府职能的高效运行,还要求政府决策能充分公开透明,对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有积极回应。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治理能力的提升不仅要求政府部门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也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形成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其次,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旨在符合当代社会的特点和需求,借鉴国际现代化实践,创新国家治理模式。

这其中包括政府机构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应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政府管理的效能和服务的质量。

另外,国家治理现代化还需要拓展多元主体参与,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市民等多个主体参与到国家治理过程中,共同谋划国家事务,推动国家治理向包容性和创新性的方向发展。

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还需要注重依法治理。

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治理的基石,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善治视野下的法治建设,强调法律权威和公正,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同时也要求公民遵守法律、尊重法律。

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以及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和法治宣传,可以提高国家治理的规范性和可预期性。

此外,在善治视野下,国家治理能力和现代化还需要关注社会公平与公正。

社会公平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国家治理的理念和目标之一。

国家必须制定政策和措施,促进社会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贫富差距,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享有,提高社会整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这不仅需要政府的确切行动,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

20857447_完善国家治理能力的三个维度:法治、负责制与国家自主性

20857447_完善国家治理能力的三个维度:法治、负责制与国家自主性

对策研究国家治理是在指一个国家当中各种公共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总和。

国家治理能力是中国国家治理的核心所在,中国国家治理的成功有赖于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成功塑造。

而国家治理能力的成功塑造有赖于国家治理的三种性质的发展完善,即正当性、有效性与能动性。

而这三种性质的发展完善则分别对应了在法治、负责制与国家自主性三种维度上国家治理能力的完善。

下面笔者就国家治理能力本身的三种性质以及为什么要在这三种特点维度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进行分析。

一、国家治理能力的三种性质(一)正当性正当性又被称为合法性,是指政府以及以政府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与治理能力的权威被政府所治理下的民众由内心里被认可的程度。

政治上的正当性(合法性)最早是在马克斯·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当中被提及,他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

政治正当性一方面内在地取决于民众对政府所代表的政权来源的合理性的信仰;另一方面则是外在地取决于民众所体会到的在政府治理下社会公平正义程度的感知与接受度。

当一个在政府治理下的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程度在外观上得到显著提升,其正当性也会得到相应提升。

而政府要保证在其治理下的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方面有赖于有效性的提高,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公平化;另一方面则必须通过为对社会治理的整个过程进行合理化,完善其程序,尊重与保障相应的人权,而这则需要法治的力量以及在其中的法律制度的规范化、系统化及其执行的到位,借以程序正义的外衣来弥补国家治理下不可避免的暂时性的分配正义的不公平与不均衡。

(二)有效性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效性是指在一个政府对社会进行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如何使被治理的社会民众对社会发展成果及其分配情况感到满意并且达到其所期望的程度。

有效性是合法性的基础之一,没有有效性,合法性则难以得到巩固与加强。

有效性一方面有赖于政府国家治理能力本身大小,包括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社会保障,还有种族平等、性别平等和收入分配平等等一系列问题的治理水平;另一方面有赖于政府对民众需求的及时了解与回应,对民众的需求进行知悉并且及时有效解决的问题。

现代化治理要义

现代化治理要义

现代化治理要义作者:李军鹏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3年第24期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这是解决当前国家治理中存在着的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当前,我国国家治理中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地方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问题、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等等,迫切需要通过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加以解决。

从世界上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来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主要有三个标志:一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则化与规范化;二是实现以多主体协同共治为特征的善治;三是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相适应,形成了稳定的国家权力结构。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一个国家在制度管理与战略管理、政策制定与执行、社会治理与秩序维护等各方面能力的整体体现。

一个治理能力优秀的国家,对外可以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对内可以使人民幸福富足、安居乐业,还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与巨灾。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住一些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我国现行的体制改革机制存在改革的部门化与碎片化问题,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后,可以统筹全方位改革大业,从而为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体制奠定坚实基础。

改革领导小组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应更多地引入利益相关方与相关权力主体参与改革,如引入民营企业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地方政府参与行政改革更好地形成推进各方面改革的合力。

树立多元共治的新理念,形成多元共治的善治格局。

治理不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而是将政府的“他治”、市场主体的“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起来,共同实现良好的治理。

更加注重制度在重构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与制度化程度。

及时将一些成熟做法制度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同时推进组织建设与组织创新,从而使国家治理体系日益现代化。

改革央地关系的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在国家治理中的两个积极性。

我国政府善治初探

我国政府善治初探

我国政府善治初探[摘要]目前,善治已成为诸多国家一种新的政治理念和政府运作方式。

在中国,善治同样也受到了学术界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

但是,由于中国与西方国家的社会背景不同,在我国实行善治不能照搬西方的善治理论。

我们应结合中国实际,构建出适合本土的善治模式,最后通过有效的举措,促进我国的政府善治。

[关键词]政府善治政府管理公民社会20世纪末以来,善治已成为诸多国家一种新的政治理念和政府运作方式。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中国的理论界也开始关注善治,政府部门也逐渐推行善治。

那么,善治的概念是什么?推行善治对我国的政治行政领域有怎样的意义?目前,我国政府善治的现状如何?有何推进善治的举措?这些问题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

一、善治的概念“善治” (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

治理(Governance)在拉丁文与古希腊语中原指“控制、引导和操纵”,是与统治(Government)、管理(Management)等政府活动联系在一起,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政治活动和管理活动。

在“治理”概念的基础上,当代西方治理理论提出了“良好的治理”即“善治”的概念。

俞可平先生认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善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善治的基本要素是:合法性(Legitimacy)、透明性(Transparency)、责任性(Accountability)、法治(Rule of Law)、回应(Responsiveness)、有效(Effectiveness)。

二、我国政府实行善治的意义今天,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借鉴善治理论,推行政府善治,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首先,政府善治与政府改革紧密相连。

狭义的政府改革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下阶段我国政府改革的目标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并提出“着力转变职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 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治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 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应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党的十九届 四中全会决定,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前 提下,从法治运行的全过程加以完善,从而实现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善治”的价值目标。

一、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进人新时代,我国社会基本矛盾也随之发生了 变化,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陆续显现,给国家 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与考验。

党中央在将现代国家 发展逻辑规律及我国当前的国情充分分析和研判 后,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 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 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 治久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这个决定 中,将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 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部署,体现着法 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内容和作用两 个维度的高度契合。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 容。

国家治理包括治理体系与治理能 力两方面,而对于二者的概念界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 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 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 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 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 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 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 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法治 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内容。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 化的外在表现体现在科学、合法、运行顺畅的法律法 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及法治保障体系;而国家治理 能力现代化则集中体现在对规范及制度的执行能力 及适用能力上。

[善治,维度,法治]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

[善治,维度,法治]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

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由传统国家走向现代国家,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与现代国家的发源地欧美等国的政治发展逻辑不同,中国本土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道路,存在着中国问题的特殊性。

一是超大型崛起。

作为有世界影响的发展中大国,具有超大型人口规模、产业规模、经济规模以及社会规模的中国的崛起是史无前例的。

超大型崛起本身不仅蕴藏着巨大的发展力量,更会产生超大型治理所带来的巨大问题和困难。

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是对以往大国崛起模式的超越,而不可能是简单的复制和模仿。

二是非均衡化发展。

在现代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存在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其城乡差距、中西部差距、行业差距、贫富差距等,容易导致社会的裂变和分化。

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要素,如国家工业化、市场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得以有效的整合,而包括中国在内的传统国家,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冲击下处于矛盾并发时期,因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和路径方面出现非均衡化现象并产生矛盾。

三是跨越式转型。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一个现代制度体系的成长与成熟的过程。

中国承载着许多非现代化的历史负担,缺乏治理体系理性化的积累和治理方式民主化、法治化的传统。

而当下中国改革又步人攻坚期和深水期,面临着一些重大的转型危机和治理风险。

可以认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一场历史跨越的社会变革。

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新目标和新任务。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意味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落实在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层面。

在国家构建的理论范畴中,国家治理是对旧式统治,风格的一种根本性重构,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特征的现代化建设工程。

构建一个成熟的现代治理体系,其核心是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四大关系。

围绕上述四大关系,国家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构造必须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三重维度

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三重维度

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三重维度作者:曹秀伟来源:《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10期[摘要]“四个全面”战略思想,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布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纲。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国家治理法治化。

从理论维度看,国家治理法治化在当前行得通、有效果、有生命力,符合国际潮流;从现实维度看,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仍存在思维、制度和环境障碍;从实践维度看,要从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治体系、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构建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路径。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法治化;维度;四个全面[中图分类号] D9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0169(2016)10-0038-06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重要战略思想,这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深度展现,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可以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纲,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国家治理法治化。

一、理论维度:国家治理法治化的逻辑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全新的政治理念被首次提出,这一提法对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意义深远。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当代中国走向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新时代。

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法治化,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内涵关于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内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

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内涵的诠释大体有三类:第一类是把国家治理法治化等同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莫纪宏认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说到底就是国家治理的法治体系”[2];吴传毅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归结起来就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3]。

实现乡村善治的三个维度

实现乡村善治的三个维度

实现乡村善治的三个维度作者:杜晓童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22年第05期摘要:实现乡村善治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最高要求和最鲜明的标志。

治理主体、治理体系和治理效能构成了实现乡村善治的三个维度,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治理主体维度,要坚持多元主体协同共治。

其中,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政府负责是关键一环,社会协同是重要依托,群众参与是基本前提。

治理体系维度,要构建“三治融合”治理新格局,坚持以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治理效能维度,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保稳增效的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乡村,培育懂农爱农的现代化乡村新农民,涵养民主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乡风民德。

关键词:乡村善治三治融合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

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而乡村治理的最高要求和最鲜明的标志就是实现乡村善治。

实现乡村善治目标,需要外部力量参与,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要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同时,要以治理有效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以乡村善治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乡村治理实践过程中积累了诸多宝贵经验,创造了多个典型试点,形成了乡村善治可持续的中国方案,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党的领导是党管“三农”工作、党管乡村治理的根本保障。

党的领导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指南针”,为乡村治理摆正航向,保证乡村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

要持续激发治理效能,必须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的治理模式,加强党的领导力度。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从政治上、思想上不断增强分析和解决乡村问题的能力。

论中国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法治维度

论中国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法治维度

论中国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法治维度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伴随着国家各项制度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法治化是题中之义,也是必由之路。

第一,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

宪法法律不仅为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正当性依据,而且法治体系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

第二,法治为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价值导向。

现代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良法善治,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安定社会秩序,这些法的价值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法治的价值理念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价值导向。

第三,法治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撑。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我们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它不仅为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提供了制度支撑,也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执行力和运行力。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就要以法治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具体来说,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也就是要实现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法治化,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协商民主的正常开展,实现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要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和基层民主制度,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必须坚持几点基本原则:要做到经验理性与建构理性的有机结合,统筹整体推进和部分提升的辩证关系,厘清民族传统和西方经验的逻辑关联,实现国家立法和全民守法的双向互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要素,强调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首先就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作的法治化,修改完善与之相关的宪法法律制度。

首先,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规范科学民主立法,完善地方立法权,进一步严密立法法的逻辑体系,以完善《立法法》。

其次,要实现主权在民理念,通过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改革完善人大会议制度、探索常委会委员专职化等途径,完善《组织法》。

再者,要提升人大组成人员的代表性,通过提升选举委员会独立性公正性、完善名额分配机制、规范直接选举程序、健全代表退出和监督机制等方式,完善《选举法》、《代表法》。

善治与法治关系的辨析_对当下认识误区的厘清_周安平

善治与法治关系的辨析_对当下认识误区的厘清_周安平

成 一 个 善 治 的 完 整 含 义 ,那 么 善 治 之 所 以 为 “善 ”也 就 得 到 了 最 充 分 的 证 明 。
法 学 理 论

① 黄晓军、靳永翥:《“善治”:一种社会和谐的美好愿景———“治理 ”范 式 下 的 现 实 挑 战 与 未 来 设 计 》,《中 共 福 建 省 委 党 校 学 报 》2008 年第6 期。
根 据 善 治 研 究 者 的 观 点 ,善 治 概 念 也 可 以 借 助 善 政 的 概 念 来 理 解 。 所 谓 善 政 是 对 政 府 治 理 的 要 求 ,善
治则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从主体方 面 理 解,善 政 只 是 政 府 单 一 的 治 理,而 善 治 则 是 官 民 共 同 的 治 理。④
(3)公正,指不同性别、阶 层、种 族、文 化 程 度、宗 教 和 政 治 信 仰 的 公 民 在 政 治 权 利 和 经 济 权 利 上 的 平 等。
(4)透 明 ,指 的 是 政 治 信 息 的 公 开 性 。 (5)责 任 ,主 要 指 管 理 者 应 当 对 其 自 己 的 行 为 负 责 。 (6)有 效 ,主 要 指
年 的概念,第三点则是从内容上来理解这种“治 ? 根 据 善 治 研 究 者 的 观 点 ,治 理 的 概 念 是 相 对 于 统 治 而 言 的 ,两 者 的 区 别 是 :(1)权 威 主 体
期 不同。统治的主体只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而治理的主体除政府外还包括其他组织。(2)权威的性
二 ○
上 有 些 出 入 ,在 内 容 上 却 并 无 实 质 性 差 异 ,其 核 心 意 义 有 三 :(1)它 是 一 项 治 理 活 动 ;(2)治 理 的 主 体 是 相 互
一 五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个维度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个维度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个维度作者:王跃来源:《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王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命题,它已经从学术界的学理性讨论走向了社会生活,并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产生重要的影响。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和能力是有着内在关系的两个方面,内容指向不同,但体系需要相应的能力去执行,能力又是在特定的体系下实现。

因此,国家治理能力问题必须结合国家治理体系进行研究。

下面拟从三个维度谈些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

第一,国家治理基本制度的维度。

国家治理要通过一套制度化的设计来实现,这样的设计不是单一地通过政府的组织制度可以完成,而必须要有一整套的法律、制度来使国家治理趋于完善。

这些制度设计很复杂,涉及的方面很广泛,其中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科学确定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及其作用。

当代中国,谈国家治理问题无法回避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具有核心作用,而且它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是长期的。

宪法作这样规定的法理依据,一是尊重历史事实,二是适合现实要求,因此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选择的关键体现。

党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决定了它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扮演着非常独特的角色,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

问题是这样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如何在执政实践中得到实现?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成为重要的路径依赖。

科学、民主、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大要素,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离不开这三大要素的功能实现。

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求党的治国理政必须真正和广泛地吸纳社会各种力量有效参政。

国家治理基本制度能不能保证党的领导地位和发挥党的核心作用,关键看它能不能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畅通的规范通道。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创设和成熟一套好的制度并使之成熟不容易,使制度运转中社会各种力量产生出正能量更不容易。

善治与大美:构建和谐社会的双重追求

善治与大美:构建和谐社会的双重追求

善治与大美:构建和谐社会的双重追求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发强烈。

在这样的背景下,“善治”与“大美”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主题。

善治,指的是良好的治理,强调法治、公平、透明和效率;而大美,则是指追求自然、文化和社会环境的美丽与和谐。

这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追求的理想状态。

一、善治:法治与公平的基石善治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石。

法治是善治的核心,它要求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法治的实现,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秩序,还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预期,增强社会成员的信心和安全感。

公平是善治的另一重要维度。

在一个公平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获得平等的机会,无论其出身、性别、种族或信仰。

公平的实现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大美:自然与文化的和谐大美则更多地体现在对自然和文化的尊重与保护上。

自然之美,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文化之美,则强调对历史遗产的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现代文化的创新与发展。

大美的实现,不仅能够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还能够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性。

一个充满大美的社会,能够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为社会的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善治与大美的相互促进善治与大美并非孤立无关,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善治为大美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得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政策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同时,大美的实现也能够促进善治,因为一个美丽的环境和丰富的文化生活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在实践中,善治与大美的结合可以体现在城市规划、乡村振兴、公共艺术项目等多个方面。

例如,通过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既能够提高城市的治理效率,又能够保护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乡村振兴项目则可以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同时,保护乡村的自然风光和传统文化。

良法善治与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

良法善治与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

良法善治与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在一个社会中,存在良法善治的条件是实现国家良好发展的基础。

良法善治是指通过法律的制定与运行,对社会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

而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则是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并且通过法治方式来实现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普遍公正。

那么,良法善治与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首先,良法善治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良法善治可以被视为一个国家在道德、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支柱。

在一个社会中,良法善治的存在可以为国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法制建设的方向。

只有当社会具备了一系列良好的法律与制度,才能够更好地构建现代法治国家。

其次,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需要充分发挥良法善治的作用。

良法善治为法治国家提供了一种秩序和准则,使国家具有更高的法治度和行政效能。

良法善治可以让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尊重和遵守法律,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法律实施的合法性,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法治国家的建设。

进一步来看,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需要强化良法善治的内涵与延伸。

良法善治并不仅仅是法律和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更是法治精神在整个社会中的深入浸润与普及。

在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应该注重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与法治素养,使整个社会都能够充满法治的精神,并将其内化成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此外,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还需要依靠良法善治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法律需求也会随之而变化。

因此,良法善治需要不断地针对新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审视,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只有在良法善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法律,才能够构建现代法治国家。

总之,良法善治是现代法治国家构建的基础和保障。

通过良好的法治环境,可以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公平正义的实现。

而现代法治国家的构建则需要将良法善治作为切实可行的目标,并通过不断的完善与创新,来加强法治国家的建设。

只有在良法善治的指引下,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现代法治国家。

社会治理现代化与良法善治

社会治理现代化与良法善治

社会治理现代化与良法善治近年来,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已成为我国发展的重要议题。

作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例如治安问题、环境污染、道德沦丧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必须进行良法善治,以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一、完善法律体系良法善治的核心在于完善法律体系。

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法律不仅要有严格的条文,而且要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民的利益。

在制定法律时,应当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此外,法律的实施也需要强化,必须严格执行,确保每一个人都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事。

二、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还需要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

社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多个方面。

要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必须加强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增加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度。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各部门的联动和信息的共享,从而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和组织行为的评价和记录,对其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并据此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可以有效监督社会成员的行为,形成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风尚。

同时,社会信用体系也可以为个人和组织提供更多的机会和福利。

因此,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共同努力。

四、鼓励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现代化也需要鼓励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已经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需要开发新的工具和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例如,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分析社会问题的发生规律和根源,从而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引进其他国家成功的社会治理案例。

在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引导作用,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总结起来,社会治理现代化与良法善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的三个维度

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的三个维度

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的三个维度作者:杨爱梅来源:《共产党员(下半月)》 2020年第12期文/杨爱梅宪法实施是公众广为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设置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切实有效举措,使宪法实施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

把握宪法全面实施的深层次内涵,需要从国家、社会、个人等多个维度进行研究,并深刻了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的内在逻辑。

国家维度:宪法实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法治兴则国兴,法治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实现良法善治。

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必须遵循以良法为基础,通过国家治理最终达到善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是“良法”的基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保障。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治理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基础,这使宪法具备了国家治理的形式条件。

在实质内容上,我国宪法在序言和总纲中规定了国家发展目标和任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治理活动依据这些目标和任务具体展开。

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依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

宪法实施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关键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国家治理效能与宪法实施的程度息息相关,宪法实施水平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准。

我国宪法为国家治理提供制度基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过程中,发挥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宪法所具有的强制性、普遍性、稳定性的属性,确保了国家治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解决方案,推动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

宪法实施可以具体化为宪法的遵守、执行和适用。

在宪法适用的过程中,需要在立法、行政、司法等领域发挥宪法的约束力,推动宪法的全面实施。

加强立法工作中的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以及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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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共治、善治与法治
由传统国家走向现代国家,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与现代国家的发源地欧美等国的政治发展逻辑不同,中国本土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道路,存在着中国问题的特殊性。

一是超大型崛起。

作为有世界影响的发展中大国,具有超大型人口规模、产业规模、经济规模以及社会规模的中国的崛起是史无前例的。

超大型崛起本身不仅蕴藏着巨大的发展力量,更会产生超大型治理所带来的巨大问题和困难。

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是对以往大国崛起模式的超越,而不可能是简单的复制和模仿。

二是非均衡化发展。

在现代国家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存在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其城乡差距、中西部差距、行业差距、贫富差距等,容易导致社会的裂变和分化。

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要素,如国家工业化、市场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得以有效的整合,而包括中国在内的传统国家,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冲击下处于矛盾并发时期,因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和路径方面出现非均衡化现象并产生矛盾。

三是跨越式转型。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一个现代制度体系的成长与成熟的过程。

中国承载着许多非现代化的历史负担,缺乏治理体系理性化的积累和治理方式民主化、法治化的传统。

而当下中国改革又步人攻坚期和深水期,面临着一些重大的转型危机和治理风险。

可以认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一场历史跨越的社会变革。

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新目标和新任务。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意味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落实在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层面。

在国家构建的理论范畴中,国家治理是对旧式统治,风格的一种根本性重构,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特征的现代化建设工程。

构建一个成熟的现代治理体系,其核心是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四大关系。

围绕上述四大关系,国家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构造必须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一、多元共治
现代治理的核心特质在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从国家统治走向国家治理,意味着从国家的一元之治向国家与社会的多元共治的变革。

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急需构建一种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平等协商为基础的公共治理模式,具言之,即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国家治理机制,形成四者之间良性互动、有机合作基础上的网络治理结构。

多元共治的核心问题在于重构公共治理系统,实现治理权能的分化和转移,即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

在这里,治理机制和治理关系发生根本转化,社会组织和公民不再简单是公共治理的客体,而应成为治理主体,进而实现治理主体的自我统治,即治理方式的民主化重构。

对任何一个现代政治体系而言,公民和社会构成政治发展的内源动力,因此,塑造具有自治能力的现代社会、培育具有民主品格的现代公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要件。

在这一意义上说,现代国家必然是民主国家,多元共治可谓是民主之治。

二、和谐善治
善治可以被看作是治理的衡量标准和目标取向。

①从语义学上说,善治,就是良好的治理。

达致善治目标的国家治理,是一种达成和服务于某种良好目标模式的现代国家建构过程和方式。

追求善治被视为世界各国政府的共同目标,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政府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公民支持。

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
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

西方发达国家和重要的国际组织纷纷制定出自己的与善治密切相关的政府治理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

不仅如此,其中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还试图以它们的标准测评其他国家的治理状况。

我国学者俞可平教授在其《全球治理引论》一文中,总结了善治的十个基本要素,即合法性、法治、透明性、责任性、回应性、有效性、参与、稳定、廉洁、公正。

上述十个善治的维度相互关联、相互表里,可以进一步概括为民主和法治两个要件。

张文显教授则将和谐与善治联系在一起,以此作为21世纪法治文明的表征。

他认为,人类社会治理模式有过两次革命:第一次,从人治到法治;第二次,从依法而治到法的善治。

在当代中国,和谐是最高的善,现代国家的治理即是以和谐为善的治理。

和谐是法的终极价值,表现了一种配合适当、协调有序的理想动态,而在治理语境下的和谐是一种科学、有效的目标系统。

实现国家和谐善治,其基本内容是重构传统政治统治体制下的公共权力,其主要目标是打造民主、法治、高效的现代行政体系。

按照俞可平教授的说法,善治包含了传统的政治理想状态,也蕴意着现代民主政治的大多数要素,更体现了国家现代化治理所需要的效率、稳定、公正、严谨等。

可以认为,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模式,和谐善治实为科学之治。

三、文明法治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现代国家的重要特征是法治国家治理的民主之治与科学之治,最终将落脚在法律之治。

这是因为,多元主体并存的民主社会必然存在冲突和歧见,这就需要规则和法律进行规范、处理;而以和谐为善的现代治理模式,也需要法律制度的科学安排以及有效执行。

法治与国家治理、法治中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表现了某种内在的联系,两者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治理主体需要增强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秉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国家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树立法治权威,保障多元共治和和谐善治的运行和实施,其目标就是致力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实质上是国家法治的现代化。

这是因为,国家治理与法治运用有着同样的治理方式。

国家治理是制度之治,其中主要是法律之治。

制度作为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础性要素,包括以宪政体制为核心的基础制度,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基本制度,以及涉及体制、机制的具体制度和非正式约束(如习俗、行规等)的行为规则。

在这里,制度的现代化或说是法律的现代化,是一个理性化、文明化的过程。

政治学强调善治需要优良的制度作保障。

法学则主张法治是良法之治。

从人民民主的逻辑规则来看,法治实质就是体现全体公民的利益和意志,从而得到人民认可的规则之治。

无论是优良的制度,还是良法,都是公共理性的产物,具有丰富的文明内涵和属性。

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化国家治理是法律之治,即文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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