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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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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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注重实绩、力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合理配置,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一)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良性竞争;(三)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四)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良性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含医技科室护士)、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二)取得人社部门发文认可的职称资格;(三)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情形之规定;(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聘任的其他条件:(一)一至四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二)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三)根据医院实际与发展需要,不同专业拟聘岗位数由聘委会讨论决定;相同岗位按《XX县第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2)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任职条件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招聘人员的标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公司员工的素质和整体水平,制定任职条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招聘和选拔过程中的任职条件管理。

三、任职条件的界定1. 招聘职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招聘部门根据实际岗位需要确定,并经公司领导审批确定,详细的任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专业、工作经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2. 任职条件不仅包括技能、经验等硬性条件,还包括素质、能力、责任心等软性条件;3. 任职条件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体条件歧视等。

四、任职条件的公示1. 公司拟招聘职位时,应将详细的任职条件公示于公司内部通知栏、公司官方网站和招聘渠道,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和社会人才公开;2. 任职条件公示应包括最低的入职要求和择优录用的标准,以及招聘程序、流程、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3. 在公示期间,公司应与应聘者保持充分的沟通和信息透明,确保应聘者了解招聘流程和任职条件。

五、任职条件的核查1. 应聘者需按照公司要求提交相关的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2. 招聘部门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核查,确保应聘者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3. 对于特殊职位或者要求较高的职位,公司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应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查。

六、任职条件的执行1. 对应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包括资格考核、面试、专业素质评估等环节;2. 各部门在评定任职条件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3. 评定结果需经过招聘主管或领导审批确认后方可生效;七、任职条件的变更和调整1. 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依法对任职条件进行变更和调整;2. 任职条件的变更需经公司领导或相关责任人审批,并公示于公司内部通知栏、公司官方网站和招聘渠道;3. 任职条件调整后,已经报名的应聘者应重新评估是否符合新的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中煤国际北京华宇…2011‟18号关于印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2010版)》(中国煤炭科工…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具有研究及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和研究及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权。

凡公司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外委评审。

公司不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上报集团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系列参评范围为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研究系列参评范围为从事煤炭科学研究的人员;担任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煤炭科学研究工作的经历。

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办法

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办法

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发放与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定)委员会评审(定)或用人单位聘用所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管理。

通过国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水平(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政策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务能力和水平,作为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照职务等级分为正高级(紫色)、副高级(红色)、中级(绿色)和初级(蓝色)四种。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发放、管理和登记。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同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经发现将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程序1.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授权组建的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证书办理程序为:各评委会在例会评审结束后,要按照全省年度职称部署意见,提交相应评审结果核准材料。

经集中公示无疑异后,核准通过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加盖“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核准专用章”钢印和印章及经办人印章,粘贴防伪标识,交由各评委会统一发放。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加盖“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核准专用章”钢印,粘贴防伪标识,交由各评委会加盖本评委会印章及经办人印章后发放统一发放。

由市州评委会评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当地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通过人员信息,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统一打印资格证书,加盖市州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专用印章、钢印及经办人印章,粘贴防伪标识后发放。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追究相关责任
对涉及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包括行 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通报批评
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以警示他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责任主体
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责任主体, 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和 标准。
试用期
02
03
聘期考核
对新聘人员可设定试用期,试用 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表现优秀 者可提前转正。
聘期内需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专 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 果。
薪酬待遇
薪酬结构
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 。
薪酬水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经验和业绩成果等因素确定 薪酬水平。
材料审核与评审
材料审核
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规范性。
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报人 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务实绩等。
评审结果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
公示与聘任
公示
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ABCD
德才兼备原则
聘任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业务能 力,同时注重其实际贡献和创新能力。
动态管理原则
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 ,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02
聘任条件与标准
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
01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最低学历要求。
工作经验

(最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

(最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

附件: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具有企业特点的评审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国机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评审原则第一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理论水平、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相结合原则;结构控制,评聘结合原则。

第二章资格设置第二条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要由工程技术、会计、经济、政工四个系列组成(其它系列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任职资格设置分别为:工程系列: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会计系列:初级: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高级会计师。

经济系列:初级:经济员、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高级经济师。

政工系列:初级: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高级政工师。

第三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国机集团确定,并作为任职资格评审的控制依据。

各企业要根据单位规模、人员构成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合理规划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科学确定高、中、初级结构比例。

第三章评审权与评审制度第四条国机集团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每年评审一次;经济、会计、政工系列每两年评审一次(单年评审)。

各单位的评审工作在7-8月份进行,国机集团的评审工作在9-10月份进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权限分级分系列评审。

国机集团负责工程技术、会计、经济系列的高级技术职务和政工系列的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国机集团授权设立评审委员会的企业,负责本单位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第六条高级工程技术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成立工程技术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高级工程技术人数15人以上,中级技术人数35人以上的,可申请成立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结果及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报国机集团职称改革办公室复审。

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对技术职务的聘任,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对技术职务的聘任,采取评聘分开、动态管理的方法,逐步形成技术人员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良好竞争局面。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集团成立“职称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对工程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审核工作。

聘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以单数设置。

委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推荐,报集团领导批准。

聘任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或任期内需要调整的,按上述规定向集团报批。

第五条聘委会委员的任职资格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2)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业绩、成果或影响突出者不限;(3)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职称聘任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聘任的组织、申报资格初审、聘委会的组建、换届、委员调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所属单位职称聘任的组织、申报资格初审等工作。

第三章聘期与职数第七条岗位聘任根据各部门岗位数量和任职条件进行聘任,并实行评聘分开。

对有岗位但无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可暂不聘任;对于符合岗位聘任条件而没有岗位空缺的,也不予聘任。

第八条技术岗位由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等5个等级组成,在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属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非工程系列职称参照上述方式设置。

其中,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职数按1:2:4:6控制。

制造业公司管理规范之人力资源管理之技术工人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年修订)

制造业公司管理规范之人力资源管理之技术工人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作者天空之影第一条依据产业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形成“比、学、赶、帮”的学习机制,以带动工厂质量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实施细则第二条考评组织设置及职责(一)工厂考评组织设置及职责:1、工厂考评组构成:厂(公司)领导、相关专家、人力资源、设计、工艺、质检、设备、安全及制造部门组成考评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门为日常事务负责部门。

2、工厂考评组职责:(1)负责审核申请人晋升条件;(2)设计部、工艺部、质量检验部、设备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各层级职等晋升培训课件、考试试题的编制、阅卷及其他相关考评工作;(3)人力资源部负责职等标准的编制、修订,技能考核相关工作的组织、准备,技能考核结果的评定,并不定期向复审委员会提交本单位晋升技师、晋升高级技师人员的考核结果。

(二)复审委员会的设置及职责1、复审委员会构成: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培训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构成复审委员会;2、复审委员会职责:负责不定期复审晋升技师、晋升高级技师人第三条职业资格考评周期工厂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系统的考评。

第四条申请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申请;(二)初审合格,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查;(三)人力资源部组织工艺部、质量检验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制造部联评、审查合格,进行人员登记,并按规定时间通知其参加相应的测试;(四)高级工晋升技师、技师晋升高级技师在通过的考评后,须向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经复审委员会复审合格后晋升方可生效。

(五)晋级评定通过初评、联评、笔试、实操、答辩、审批后,工厂对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任决定及资格证书。

在申请、联评过程中所使用表格详见附件一;第五条考评要求(一)理论考试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二)技能考核过程,考评组至少由工艺、质检、设备部门各出1人组成;(三)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确定技能考核内容及指标;第六条晋升条件、考核标准(一)申请晋级以本岗位为准,如工序或岗位发生变化视同新工,按照晋级标准要求,需重新申报晋升初级工考试。

技术序列任职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技术序列任职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技术序列任职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为优化和完善公司研发人员管理体制,建立公司研发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研发人员长期投身技术研究工作,激发研发人员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稳定公司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山东有限公司技术序列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研发人员技术序列的评定认证、调整晋升、绩效考核、薪酬标准等。

研发序列的构成与级别第三条:研发序列是指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人员。

研发序列由低到高设置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又细分为三个档级,具体如下表:级别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档级1级2级3级1级2级3级1级2级3级任职资格第四条:基本任职资格级别档级学历要求及相关专业工作最短年限技术员一级研究生、本科少于一年,专科一年以上二级研究生、本科一年,专科二年三级研究生、本科一年,专科二年工程师一级研究生两年,本科三年,专科四年二级研究生两年,本科三年,专科四年三级研究生三年,本科四年,专科五年高级工程师一级研究生四年,本科五年,专科六年二级研究生五年,本科六年,专科六年三级研究生七年,本科八年,专科九年第五条:各级别任职资格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l.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二、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 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 能够指导技术员的工作和学习。

三、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XX 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济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是巩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 市所属的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之外的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市人事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

第五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任,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山东省各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

第七条专业技术岗位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考核标准和任期。

担负者应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八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正高级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对应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十三级。

第九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随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由各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以正式文件向市人事局申报。

按管理权限进行核准审批并向济宁市人事局备案后,在本单位予以公布。

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新的职称评聘工作,不得进行相应工资的调整和兑现。

第十条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定制度,每三年随同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定一并进行。

移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移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工作,结合国家、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二)与时俱进,贴近需求.(三)以考代评,考评结合。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通过资格初次认定、资格考试、资格评审三种途径取得.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市、县(市)分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不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

第六条初次认定条件员工在公司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后,可初次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在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在良好及以上,可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七条各级人力资源部每年均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初次认定工作。

第八条初次认定程序1.员工结合自身条件申请认定,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表一)一式两份;员工所在部门领导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1 目的为适应公司安全高效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规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管理水平,激发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规定。

2 X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本规定中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指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确定和评审等评价方式获得的、能够体现其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活动。

3.2 参评人员本规定中所称的参评人员是指申请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

4 职责4.1 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职改领导小组)4.1.1 负责制定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4.1.2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

4.2 公司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以下简称经会统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以下简称政工)三个专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会)负责相应系列教授级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4.3 公司职称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职改办),设在公司人事处4.3.1 负责审核所属各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成;4.3.2 负责审核整理各单位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分类报送高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的公示;材料上报集团公司;4.3.3 负责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工作。

4.4 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组织机构,包括职改领导小组、职改办及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推荐和初级职称确定、评审工作。

5 管理内容5.1 评审原则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评审政策、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述职答辩、评审结果”五公开的做法。

5.2 评审X围5.2.1 专业X围5.2.1.1 评审的专业X围为集团公司规定的专业系列(见附录A)。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_1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_1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一)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管理需要,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也为了积极稳妥地使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转入正常化,全面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档案,特制定如下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1. 目的通过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客观、全面、有效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全年工作业绩,了解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状态,并根据聘用结果给予相应的待遇,激励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创造性地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骨干作用,进行技术创新,全面推进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

2. 适用范围本聘用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已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 聘用原则①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基本相一致。

②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考核结果必须在胜任以上方可聘任。

③总经理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 聘用程序方案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提出聘任申请,经民爆事业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行文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公司个人提出聘任报告,经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分公司党群办行文聘任并上报事业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方案2: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向分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提交书面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聘任申请,聘任与否由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评议。

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平时工作业绩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及推荐人历年度工作总结,报公司专业技术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和专业技术考评结果,向总经理提出聘用建议报告,由总经理行使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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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公司质量作业文件《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规定》(BVAD-C2-2012)及2014年公司管理机构、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各设计所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管理颁布以下实施细则:
一、公司管理机制改革决定自2014年起实施各专业人员的12等级职级管理制度。

各专业职级的申报、审批基本要求及与国家正式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等,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文件。

二、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各设计所承担的工程设计的需要,因此各设计所应积极支持与组织本所人员参加专业继续教育与技术培训,参加技术职称升级评定和注册建筑师、工程师执业考试。

三、每年三月份各设计所技术人员申请职级晋升的技术人员填写职级晋升申报表(见附表1)在网上进行申报,经评审、批准(评审、批准方法见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后方能根据本办法四款规定任职相应技术岗位。

新调入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各专业总工讨论确定其试用期暂定职级,进行项目设计工作;待其试用期结束后,在系统上填写试用期转正单,经过正式审批后确定正式职级。

五级以下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五级以上(含五级)经过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工程项目设计各专业、各阶段、各技术岗位任职的最低职级要求见下表(工程等级见附表2):
绿建、BIM、景观、室内专业咨询及设计岗位最低职级要求表
五、为统一公司设计质量把关标准、提升设计质量把关能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本专业审定人员的审定资格和审定能力进行了核实,并确定了本专业的审定人员。

各专业审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录入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供项目组人员策划选用。

各专业审定人名单如下: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设备专业:
电气专业:
附表2
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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