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日双无劳动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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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日“双无”劳动竞赛和

“四比”立功竞赛的通知

各科室、工会小组:

为顺利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庆祝建国62周年,围绕达到“业务经办无差错、行风建设无投诉”和“创先争优”的工作目标,集中开展“双无”即“业务经办无差错、行风建设无投诉”的劳动竞赛和“四比”即“比质量、比技能、比形象、比贡献”创先争优立功竞赛,通过活动进一步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促进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双无”劳动竞赛和“四比”立功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百日“业务经办无差错、行风建设无投诉”劳动竞赛和“比质量、比技能、比形象、比贡献”立功竞赛。

二、活动目的:“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技能、改善服务细节、提高工作效率”,以优异的成绩向国庆62周年献礼。

三、活动主体:全体干部职工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1、“业务经办无差错”,根据市中心业务经办规范要求,积极开展业务经办无差错活动,强化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业务经办规范程序,做到“业务经办无差错”。

2、“行风建设无投诉”,坚持首问责任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履行“123”服务承诺,注意做到“三声”(接待参保对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指”(指路、指门、

指人)、“三讲”(讲态度、讲效果、讲技巧),通过有效服务达到“行风建设无投诉”。

3、“比质量、比技能征缴高效创先进,比形象、比贡献叫号变更争优秀”,通过创先争优立功竞赛活动展示社保职工的精神风貌。

五、活动时间:七月一日——十月十八日

六、考核标准:

(一)百日“双无”劳动竞赛“业务经办无差错”以市中心业务考核和本中心内部控制的结果为衡量标准;“行风建设无投诉”以局行风办、市中心社会服务部行风监督员、参保单位(个人)反馈的信息为衡量标准。

(二)“四比”立功竞赛以中心月“叫号量、变更量”的考核标准与中心季度服务明星同步评比(不再单独设奖)。

七、奖项设置: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胜奖;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八、推荐办法:各科室除本科室外在中心范围内推荐(劳动竞赛)一等奖一人、二等奖二人、三等奖三人,经中心考核小组综合平衡后确定获奖人员。

各科室要积极组织,注重实效。在竞赛活动中,要提高竞赛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地,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聚焦热点,攻克难点,紧密结合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行风建设的要求,做好动员,提高职工知晓率、参与率,掀起一个“比学赶超”广泛竞

赛活动高潮,以此推动中心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62周年国庆。

附:百日“双无”劳动竞赛人员推荐表

2011年7月8日

百日“双无”劳动竞赛人员推荐表

科室: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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