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

本申请人系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现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申请人已认真学习了《管理办法》和《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完全熟悉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现郑重承诺如下:

1、申请人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操作手册》的规定组织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事宜,如有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维修工程完工后,申请人将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区域房管局申请办理结算手续。如逾期不办理,区局可视同申请人放弃结算,由本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殊情况的,本届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报区局和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

3、业委会(社区居委会)承诺按合同约定,将维修资金预、结算款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扣除质保金后),特殊情况须支付给物业公司的,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将切实加强申请资金的使用监督,若出现纠纷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1、《承诺书》 (1)

2、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2)

3、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表(一) (3)

4、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表(二) (4)

5、《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详表(一)》;·5

6、《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详表(二)》;·6

7、业委会备案文件 (7)

8、相关业主代表身份 (10)

9、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证明 (11)

10、小区房屋渗水业主签名确认明细表 (12)

11、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 (13)

12、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说明; (16)

13、《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及《工程预算》的公示照片 (17)

14、维修资金使用征求意见证明 (19)

15、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书 (20)

16、维修工程预算、施工合同 (21)

17、承接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23

18、需要维修的部位或设施设备的实物照片 (27)

19、第三方工程审价合同 (28)

20、第三方监管审价相关资料交接单、维修事实查勘意见书 (34)

21、预算工程审价报告 (36)

22、预算工程审价报告的公示照片 (39)

23、专业部门查勘意见 (40)

24、发票(复印件) (41)

25、维修资金交存不足情况下形成的使用分摊说明 (42)

26、就维修资金交存不足情况分摊方式说明 (43)

27、特殊情况说明 (44)

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维修费金额在本明细表预算栏填写;结算维修资金时,维修费金额在本明细表决算栏填写。

2、本表小计实际发生栏中的维修费由本小区第栋第单元的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

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据实分摊。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维修费金额在本明细表预算栏填写;结算维修资金时,维修费金额在本明细表决算栏填写。

2、本表小计实际发生栏中的维修费由本小区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据

实分摊。

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详表(一)

本表所列为填写范例,请按实际维修情况填写,没有相关维修项目可直接删除,本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或删除行数。

2、维修列支范围,是指该项维修工程涉及到了哪些住户,或者是哪些住户受益,请填写住户的户数。并根据自己维修项目的数量自行添加,但每个项目需要按照表格上列支范围分摊。(例如:屋面必须分摊到栋,根据实际维修栋数自动添加)。

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详表(二)

本表所列为填写范例,请按实际维修情况填写,没有相关维修项目可直接删除,本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或删除行数。

2、维修列支范围,是指该项维修工程涉及到了哪些住户,或者是哪些住户受益,请填写住户的户数。并根据自己维修项目的数量自行添加,但每个项目需要按照表格上列支范围分摊。(例如:屋面必须分摊到栋,根据实际维修栋数自动添加)。

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

一、物业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结构为,共有幢,户,平方米,年月交付使用,已超过房屋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根据业主反映及现场查勘,本项目(楼栋号)存在

的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属于《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条第规定内容,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部位及内容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及分摊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楼栋号)共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元,其中:开发建设单位交存余额元,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余额元。

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涉及户、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平方米,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先从开发建设单位交存余额中扣除,再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个人账户不足的相关业主需补交不足部分。

五、维修和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拟聘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理。经业主大会决定(委托、不委托)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

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

拟于年月日起,以方式对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业主书面确认。

六、决算费用约定

决算费用未超过工程预算金额的/ %时,业主视为同意,最终按照决算费用进行分摊,并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

业委会全体成员(业主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盖章)

小区房屋渗漏业主签名确认明细表

为了保障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根据实际情况,项目拟于年月对已超过保修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户业主,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预算元。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已于年月日,经业主大会(书面)确认,业主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占应确认业主人数的%,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应确认建筑面积的%。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已有超过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在确认前,已认真阅读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书面确认由业主本人签字;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先从开发建设单位交存余额中扣除,不足部分从相关业主个人维修资金帐户中核减,尚未交存维修资金或帐户资金不足的业主需按分摊或不足部分金额另行交给;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维修资金使用后,业主维修资金帐户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30%的,需由业主续交至首期标准。

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

业委会全体成员(业主代表)(签字):

为保障项目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拟于对已超过保修期的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涉及户、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平方米,上述费用将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并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同意后,从相关业主维修资金帐户中核减。现征求业主意见,请

授权委托书

我×××,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公司承接了×××小区×××的维修改造工程。现委托×××作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负责维修改造工程的投标,负责签署施工合同以及其他与维修改造工程相关的文件,负责组织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公司承诺对此次维修改造工程全面负责,如因维修改造工程产生的质量问题和民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

被委托日期:××年××月××日

资金使用承诺书

资金使用承诺书 篇一: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Xx市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xx市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待发)(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以及xx市旅游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方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中的内容开展项目推进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我方在收到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专项资金到位后,我方承诺在6个月内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因故未能实施,服从由xx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四、我方同意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按照《xx市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招标管理办法》(待发)的相关规定,由市旅游委招标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货物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服务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工程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等招标工作的开展。

五、我方承诺自筹资金应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在项 目实施期内全部到位,因故未能完成,服从由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六、保证对《xx市旅游手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及示范应用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和专项资金)分别进行核算,对所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汇集、归类核算,认真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市旅游委及相关部门检查。 七、保证根据市旅游委及其指定专业机构的要求,随时提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的书面材料。 八、保证配合市旅游委做好项目检查等相关工作。 九、保证随年度决算,向市旅游委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十、保证在项目结束2个月内,将项目实施报告、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明细及审计报告等材料报市旅游委验收。 十一、保证项目于xx年xx月开始启动,于xx年xx月底结束。 十二、我方保证不会出现下列情况: (一)同一项目申报旅游专项资金的同时申请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 (二)未按《 专项资金申报文本》内容启动与实施项目; (三)更改项目实施内容,与经评审通过的内容不一致;

住宅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维修基金可以用吗? 刚买的房子遭遇漏水,大雨之后维修房屋怎么申请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大雨中一些房屋尤其是顶层的住户可能会遭遇漏水,这种情况是可以动用咱们之前缴存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修的,那怎么去申请和维修呢? 先给大家介绍下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首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钱,它是由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的一笔资金,专门用来维修或更换电梯、消防、屋顶等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钱。依据《物权法》规定,这笔钱由小区业主共有。 不过,平常咱们使用维修资金,要经过双2/3业主同意等程序,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支取这笔钱。 那么遇到房屋都漏雨这种迫切需要维修的情况,该怎么办? 为此,政府设立了一个应急维修的政策,如果出现6种紧急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在无需业主签字的情况下,准备3份材料即可到当地房屋和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审批时间短,最快时间48小时资金到帐。 具体而言,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6种情况可以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遇到以上6种情况,使用应急维修不知道双2/3业主同意,但应当事前告知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办法了。 步骤一: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如果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由相关房屋产权人(可否改为业主)提出代修申请。 那么应急维修的申请提交给谁呢?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提出申请,北京具体如下:

项目资金到位承诺书

项目资金到位承诺书 工商局: 兹有公司,公司设立(增加)注册资金为万元人民币,现金存入银行,其中:股东出资(增)资万元,已于年月日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股东出资(增)资万元,已于年月日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股东出资(增)资万元,已于年月日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股东出资(增)资万元,已于年月日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股东出资(增)资万元,已于年月日完成缴付,其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承诺,本次出资情况属实,如因股东虚假出资行为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有本公司及股东承担。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xx市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待发)(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以及xx市旅游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方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中的内容开展项目推进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我方在收到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专项资金到位后,我方承诺在6个月内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因故未能实施,服从由xx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四、我方同意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按照《xx市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招标管理办法》(待发)的相关规定,由市旅游委招标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货物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服务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工程类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和含xx万元的)等招标工作的开展。 五、我方承诺自筹资金应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在项1 目实施期内全部到位,因故未能完成,服从由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六、保证对《xx市旅游手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及示范应用工程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和专项资金)分别进行核算,对所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汇集、归类核算,认真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市旅游委及相关部门检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苏建房管〔2014〕208号)、《南通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通房发〔2014〕234号)、《启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启政规〔2013〕6号)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细则所称更新改造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更新和改造资金,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

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细则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落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用房等。 第四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交存 第五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细则交存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第六条交存标准(按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中的实测面积)(一)首期维修资金:1.多层住宅(含公寓、别墅)2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50元/平方米;2.多层非住宅40元/平方米,高层非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60元/平方米。 (二)更新改造资金:多层住宅(配电梯):10元/平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应急使用) 注: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如申请人选择企业备选库以外具有法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相关说明,同时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审价。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 (应急使用) 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一)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 1、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原件,示文本) 2、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原件,示文本) (二)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 1、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原件,示文本) 2、工程预算; 3、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应急维修工程审价合同和预算审核报告;(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 5、应急维修工程监理合同。(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 二、尾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原件,示文本) 2、应急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发票; 3、应急维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 4、应急维修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

5、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公示情况说明;(原件,示文本) 6、属于电梯故障的,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项目)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 (2017版)

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区资金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 (2017版) 本小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于年交付使用,按有关规定,现已超出质量保修期。目前该部位、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已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依据《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损坏状况

最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表格

附件1: 海安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附件2: 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公示 小区现有如下需要维修项目:。由于小区目前已过保修期,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元(大写)(¥)对以上项目进行维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需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围专用部分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维修资金未分账到户的,在小区维修资金总账中列支)。 小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小区共有住户户,共缴存维修资金元(大写)(¥),现结余元(大写)(¥)。 投诉: 小区物管处: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城管局物管科:80680276 注:本公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7天。 附件一: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附件二:户同意签名业主联系单

附件三:维修项目预算 公示单位(盖章):见证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结构为,共有幢,户,平方米,年月竣工,已超过房屋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业主反映和现场查勘,项目(楼栋号)存在 的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楼栋号)共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元。 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涉及户、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平方米,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 五、维修和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资金使用承诺书

资金使用承诺书 篇一: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承诺书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承诺书 根据我单位的自行申请和市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我单位取得政府环保专项资金资助,用于工程。 我单位承诺该笔资金用于: 我单位承诺该项目完成后达到: 我们确保该笔款项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合同要求使用,并按申请资料中的工程建设周期完工,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公章): 年月日 篇二:资金承诺书 资金承诺书 承诺人: 工作部门; 职务:住址:电话:

本人对X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中《零售业务银行卡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理解,并认为是必要的和合理的。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在所任职期间决无下列现象: 1、决无截留资金现象; 2、决无支取农行零售卡现金现象; 3、所有零售卡资金均能保证一笔收入对应一笔支出; 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能够保障POS 资金安全; 违反上述制度,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本人同意接受公司的处罚,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 应的法律责任。以上承诺没有任何的被迫、无奈以及谦让,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签字) 财务助理: 总经理:

日期:年日 篇三: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Xx市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xx市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待发)(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以及xx市旅游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为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方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中的内容开展项目推进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我方在收到资金后,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遵守《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专项资金到位后,我方承诺在6个月内按照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因故未能实施,服从由xx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旅游委)视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专项资金的相关处理决定。 四、我方同意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维修资金审批流程 一、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 修和更新、改造。 公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二、使用的范畴 公共设施、设备及共用部位的中修、大修。(参考标准: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住宅楼房大、中修定案标准》的通知(京房地修字〔1999〕第930号),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共用部位的小修以及日常维护、养护管理、更换小零件等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日常管理范畴,由物业管理企业在所收的物业管理费里支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第1步:邀请社区(居委会)和镇(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到小区现场调 查了解需维修、更新、改造的设备设施(附相片及现场签名表)。 第2步:提交维修工程报价单(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设备设施、列明清晰维修更换的零件及金额,需五位业委会代表签名审核),必须提供三个单 位的报价单(三选一)。(附报价公示相片) 第3步:提交《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请示》,有业委会的需要业委会五位代表签名(并提交业委会备案表复印件)、物业管理公司盖章、社区(居委会)盖 章、镇(区)住建局盖章。(须注明:本次使用维修资金提交的所有资料 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4步:提交《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附相片),告知全体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的公告。 第5步:全体业主调查咨询问卷(须注明使用维修资金的金额以及每户/每平方分摊的金额)需通过涉及维修区域的三分之二业主签名同意。(附公示相片)第6步:提交公示调查咨询问卷的统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调查问卷结果需五个业委会代表签名确认(附公示相片)。 第7步:填写《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查表》,社区、镇(区)住建局加具意见、盖章。 第8步:填写《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申请表》,并提交在银行打印的单元账户对账单。 第9步: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签的维修合同(内需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划款比例,工程维修后的验收标准)。 第10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11步:物业管理公司持以上申请资料,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 第12步:维修资金开户银行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支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查表直接将资金划转至施工企业,并按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 账户中列支。

银行专款专用承诺书

银行专款专用承诺书 篇一:专项资金使用承诺函 XXX项目 专项资金使用承诺函 XXX: 按照贵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我中心XX年申报XXX项目专项资金。在此,我中心承诺:将按照XXX《XXX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合规使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此函。 广州市X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篇二:承诺工程款专户专账、专款专用 工程款(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分解使用计划及保障措施——承诺 工程款专户专账、专款专用 我司承诺本工程的工程款专户专账、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将采取开设专门账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以此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各项价款将专用于合同工程。我司将在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

建设单位、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接受建设单位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我司将向建设单位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建设单位支付的开工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为本工程的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设单位的开工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将转入我司指定并经建设单位批准的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供建设单位及派出机构不定期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篇三:XX企业对银行承诺书范文 XX企业对银行承诺书范文 企业对银行承诺书范文 一、服务项目 (一)、营业网点 1、推行首问责任制,遇到客户的第一接待人,要至始止终的帮助客户联系解决; 2、按时上下班,做到满时满点服务; 3、使用文明用语,不怠慢、顶撞、刁难客户,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4、员工仪表端庄,着装统一,挂牌上岗; 5、对外支付七成新以上人民币; 6、为客户提供笔、墨、老花镜、验钞机、蘸水盒等便民用品; 7、在无机械故障和网络故障的前提下,自动柜员机2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划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规定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规定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负责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门机构负责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便利。 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时间按下列规定执行。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交纳。 购买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交存售房款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1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格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县(市、区)乡镇(街道)路号,共有幢,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年月竣工,已超过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现场查勘,存在 情况,需要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和改造。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本次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元。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业主确认证明 为了保障住宅的正常使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根据查勘情况,项目拟于年月日对已超过保修期的 (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预算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户业主。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已于年月日,经业主确认,户业主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占应确认业主户数的%,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应确认建筑面积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已有超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证明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签字)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 物业项目名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业主在进行书面确认前,应当认真阅读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内容,书面确认必须由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1、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 2、工程预算(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业主报修 申请程序 审核程序 分摊拨款实施维修 社区、业委会向施工企业支 付维修工程款 房屋公共部位或公用设施损坏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业主委员会确认后,及时书面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派人指导监督如下事项: 1、指导社区、业委会、物业组织召开业主(业主代表)会议,以会议表决或书面征求意见方式获得2个3/2同意使用维修资金; 2、协助社区、业委会通过实地勘察,编制维修方案及工程决算书; 3、业委会领取《住宅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对工程决算所需金额进行预分摊到户,打印维修资金使用分摊表,并经涉及的业主签字确认; 4、业委会将维修方案、工程决算书及维修资金使用分摊确认表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将《住宅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加盖业委会、乡镇公章后报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科。 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科接到申请后: 1、核查《申请表》提供资料是否齐全。齐全的受理。不齐全的退回补充。 2、受理后,核对维修项目涉及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资金不敷使用或业主漏交、未交的,退回,由社区、业委会编制续筹方案,并按时续筹到位)。 3、派人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维修项目是否符合维修资金的使用要求,工程量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填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现场勘察表》。 经审核批准后,将维修工程 金额进行核算分摊后每户 应摊金额进行公示。并向财 政申拨维修资金。 经审核批准后,社区、业委会对 维修工程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 单位,并将中标价格及时报维修 资金管理办公室。 获得维修资金后向社区、业 委会发放维修资金 施工企业实施维修,施工结束取 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施工企业获得工程款(预留10% 作为维修保证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Full text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housin g special maintenance funds 编订:JinTai College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 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 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 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 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 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 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交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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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告知单

温馨提示: 一、施工企业的选取: 1.由业主自行选择 2.被选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从事维修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 ②施工企业应遵守维修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二、施工合同: 1.业主要认真审查施工合同,注重合同的实质条款,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2.业主要妥善保存施工合同,以便今后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保证 保修责任的落实; 三、监理单位的选取 1.是否选用监理单位,由业主决定; 2.所选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监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由当事人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四、特别提示: 注意可用余额,资金缴存情况等 请用黑色中性笔或黑色钢笔填写

维修项目现场勘查情况及意见

附件1 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结构为,共有幢,户,平方米,年月竣工,已超过房屋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业主反映和现场查勘,项目(楼栋号)存在 的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缮。 三、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楼栋号)共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元。 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涉及户、平方米,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平方米,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 五、维修和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拟聘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理。经业主大会决定(委托、不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代管机构和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管机构)负责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依照本办法执行。 已划转至业主大会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 五、代管机构应当将其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分别建账、分别核算。确需合并建账的,应当在有关会计科目下按照商品住宅和已售公有住房进行明细核算。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的除外。 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

资产、收入和支出。 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制。 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十一、代管机构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代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二)代管机构应当执行本办法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代管机构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 本申请人系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现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申请人已认真学习了《管理办法》和《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完全熟悉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现郑重承诺如下: 1、申请人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操作手册》的规定组织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事宜,如有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维修工程完工后,申请人将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区域房管局申请办理结算手续。如逾期不办理,区局可视同申请人放弃结算,由本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殊情况的,本届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报区局和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 3、业委会(社区居委会)承诺按合同约定,将维修资金预、结算款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扣除质保金后),特殊情况须支付给物业公司的,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将切实加强申请资金的使用监督,若出现纠纷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1、《承诺书》 (1) 2、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2) 3、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表(一) (3) 4、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表(二) (4) 5、《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详表(一)》;·5 6、《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明细详表(二)》;·6 7、业委会备案文件 (7) 8、相关业主代表身份 (10) 9、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证明 (11) 10、小区房屋渗水业主签名确认明细表 (12) 11、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 (13) 12、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说明; (16) 13、《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方案》及《工程预算》的公示照片 (17) 14、维修资金使用征求意见证明 (19) 15、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书 (20) 16、维修工程预算、施工合同 (21) 17、承接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23 18、需要维修的部位或设施设备的实物照片 (27) 19、第三方工程审价合同 (28) 20、第三方监管审价相关资料交接单、维修事实查勘意见书 (34) 21、预算工程审价报告 (36) 22、预算工程审价报告的公示照片 (39) 23、专业部门查勘意见 (40) 24、发票(复印件) (41) 25、维修资金交存不足情况下形成的使用分摊说明 (42) 26、就维修资金交存不足情况分摊方式说明 (43) 27、特殊情况说明 (4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规程【最新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行为,提高使用效率,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与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政主管部门,黄石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五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如下: (一)住宅共用部位维修工程 1、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损坏,需要拆换、加固的; 2、外墙面、屋面因损坏需要重新进行防水或者保温层施工的; 3、整幢楼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需要修缮的; 4、整幢楼或者共用部位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等因破损需要整体修缮的; 5、经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占列支范围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工程。 (二)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1、物业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30%以上,需要整体修复的;

2、整幢楼或者单元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老化、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 3、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更新、改造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的; 4、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 5、权属属于业主的二次供水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因损坏,需要更新的、改造的;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等因损坏,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7、经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第六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其最低保修期限为:

过桥资金使用合作协议书

过桥资金使用合作协议书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于年—月—日在乙方到期贷款万元暂时无力偿还,特向甲方申请过桥资金 贷款,鉴于乙方已于________ 年—月—日出具《续贷承诺书》, 甲方拟同意为该公司发放贷款____________ 万元,用于偿还上述贷 款,并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 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承诺 1.甲方为企业发放的单笔过桥资金贷款以乙方在《续贷承诺书》中的续贷贷款额度为准。若出现乙方出具的《续贷承诺书》中续贷金额超过《东港区中小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的,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额度为准。 2.加快过桥资金贷款发放效率。在乙方《续贷承诺书》转 交甲方后,甲方自企业提报完整贷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 过桥资金贷款发放到位。 3.严格贷款资金支付。过桥资金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通过企业在甲方账户汇入企业在乙方账户,账号: 。 二、乙方承诺 1 .及时出具《续贷承诺书》。自接到企业贷款申请之日起 2 日内, 向准备给予续贷的企业出具《续贷承诺书》 2.保证甲方汇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在乙方

上述账户资金用于偿还________ 年____ 月日在乙方到期贷款, 如被公司挪用,由乙方承担责任。 3.及时发放续贷贷款。自企业还清到期贷款(即甲方将过 桥资金汇入企业在乙方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本月月 底之前,发放续贷贷款,并确保月底之前汇划至企业在甲方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严格履行承诺贷款额度。对企业发放的续贷贷款金额不低于《续贷承诺书》承诺的贷款金额。 5.严格贷款资金支付。续贷贷款发放当日(如果当日结算 系统已关闭,第二个工作日上班第一时间)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直接通过企业在乙方账户汇入企业在甲方账户,账号:。 6.提供过桥资金贷款担保。乙方为甲方根据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发放的过桥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违约追究 甲、乙双方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按照《东港区中小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追究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收缴办法及收缴标准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收缴办法及收缴标准 1 收缴标准: 多层50元/平米(含经济适用房)高层65元/平米 别墅、公寓类住宅45元/平米 (一)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接1.5%缴存维修基金; (二)配备电梯的商品件宅,开发建设单位按2%、购房人按2%缴存维修基金 2 交存方式 第一种: (一)开发建设单位代交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个人交存部分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手续。 (二)购房人代交存维修资金。购房人先交存全部专项维修资金后,凭交存收据到开发建设单位报销开发建设单位应交存部分。 (三)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同时交存维修资金。 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交存方式,必须同时以现金或支票支付 第二种: 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有关规定予以书面告知。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照非住宅物业项目建筑面积将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存入市维修资金专户。 第三种: 购房人按规定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时代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交专户银行收款凭证。 新建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设立维修基金的,应当按住宅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将首期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维修基金的,全体业主应当按业主公约规定的时限,将首期维修基金存入规定的开户银行。 第四种:

一)维修基金缴交时间、地点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缴交人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缴交维修基金; 2、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的售房单位,应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到市物业办缴交维修基金;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产权人、开发建设单位等,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缴交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指导意见(表格)

附件1 苏州市小区维修(或更新、改造)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由开发建设,坐落于,结构为,共有幢,户,总面积平方米,年月竣工交付,已超过房屋保修期。 二、申请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原因: 据等业主反映和现场查勘,项目(楼幢号、单元、户)存在的情况,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需申请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三、维修(或更新、改造)内容及施工工艺: 。 四、维修(或更新、改造)费用: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涉及范围为 (楼幢号、单元、户),涉及户业主,分摊面积为平方米。维修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每平方米分摊费用为元,按照受益业主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报区、市住建局审核后,维修(或更新、改造)费用从受益业主商品住宅维修资金账户中支付。 未建或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由当事业主补建或续筹,或由业主现金方式支付。 五、维修(或更新、改造)组织方式:

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拟聘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 工程竣工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维修企业、监理单位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共同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验收报告》。 拟于年月日起,以方式对维修(或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业主书面确认。 六、决算费用确定: 维修(或更新、改造)费用决算□委托□不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当决算费用未超过预算金额%时,业主视为同意,按照最终决算进行分摊,并在受益业主维修资金账户中支付。 业主委员会(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签字)业主委员会副主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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