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导论_10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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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一)世界自然基金会 世界自然基金会(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WWF)是 世界最大的、经验最丰富的独立的非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在全 球拥有470万支持者,以及一个在96个国家活跃着的网络。 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最终目标是制止并最终扭转地球自然环境的 加速恶化,并帮助创立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未来。 (二)绿色和平组织 绿色和平组织(Greenpeace International)是当今世界最活 跃,影响最大,最激进,以抗议性活动为特点的环境非政府组 织,于1971年9月15日成立。该组织的总部设在伦敦,在25 个国家设有分部,其成员达350万人,每年的会费就达1亿美 元。资金来源于捐赠或销售杂志。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二、国际环境机构
国际环境机构通常以4种方式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成果产生影响: ①在国际社会决定什么课题需要解决,并决定全球范围行动的 议程;②开始国际环境制度交涉,并施加影响;③对于各种各 样的环境问题,制定规范的行动规则;④就国际社会尚未进行 交涉的事项影响各国的政策。 国际环境机构以联合国专门机构和辅助机构为主,另外还有亚 洲开发银行、欧共体环境局等其他组织。 (一)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大会(The General Assembly)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 机构,按《联合国宪章》的规定拥有广泛的权利。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1.掌握环境保护中国际合作的原因和背景;
2.掌握国家间环境合作发展历程及其发展方向;
3.了解联合国在国际环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 4.掌握我国已经缔约或签署的国际合作公约。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第一节 国际环境合作
一、国家间环境合作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六)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根据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 的决定,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建立联合国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CSD)。1993年2月该委员会正式成立,属于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设的职司委员会。 (七)联合国区域委员会 联合国在经社理事会下设立了五个区域委员会(The Regional Commissions):欧洲经济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 员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非洲经济委员会和西亚 经济委员会。这些区域委员会也积极参与和支持所在地区的区 域环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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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前景 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已获得广泛认可。 但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最终能否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关键 在于自身能否处理好以下矛盾。 第一,如何在政府和企业合作,尤其是接受政府和企业支持的 同时,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第二,如何在保持对国家、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的压力的同时, 加强与它们的合作? 第三,如何在尊重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多样性的同时,保持其 立场的协调性? 第四,如何改善全球环境治理中环境非政府组织(含国际环境 非政府组织)代表性严重失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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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 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IUCN), 又称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系由各国政府的有关单 位、民间机构、环境学工作者参加的非官方组织。其宗旨是在 世界范围内促进对生物资源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成立于1948 年。参加该组织的有100多个国家的机构和专家。设有生态学、 保护区、濒于绝灭物种、环境规划、环境政策、法规及环境教 育等6个委员会。于1980年3月5日公布了一项保护世界生物资 源的纲领性文件《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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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合国其他机构和专门机构 成立于1966年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一直是联合国系 统开发活动的核心。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朝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发展、根除贫困、加强管理和能力开发的 方向行动,在推动可持续发展、落实《21世纪议程》方面,特 别是在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和制定国家环境战略等领域 做出突出贡献。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UNHABITAT)则在与城市环境和人 类住所有关的问题上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联合国贸易与 发展会议(UNCTAD)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贸易组织 (WTO)合作探讨贸易、投资、技术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促 进贸易、环境和发展的有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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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间环境合作的原因与背景 1.越境环境污染 2.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或直接 投资引发的环境破坏 3.发达国家过度消费的生产方 式与现行贸易规则问题 4.贫困和环境破坏的恶性循环 5.全球共有财产的环境破坏 (三)国家间环境合作的发展历程 环境外交的实践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 1972年,联合国人类 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举行。这次大会首次将环境问题列入全 球政治议程。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环境外交从此兴起。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三、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NGO)
NGO即“非政府组织”之意,中国人习惯称为“民间组织”。 目前约有3万个非政府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开展活动,90%以上 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非政府组织在许多西方国 家被视为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其“参政、议 政、干政”已形成一股国际热潮,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和影响力 比肩政府和企业。 非政府组织对于全球环境政治能够施加影响的原因至少有三个: ①熟悉交涉问题,对全球环境问题有专门的知识和创新的想法; ②超出狭隘的地区、部门和国家利益,专心致力于国际环境制 度所要达到的目标;③有时能够代表国家真正的有权者,在激 烈的选举战中发挥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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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间环境合作的问题与矛盾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主要问题与矛盾表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 家之间。南北关系紧张导致国际环境合作阻碍重重。在全球气候 变暖、臭氧层破坏等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围绕各自的 国家利益展开激烈斗争。 1.资金和技术转让问题 2.贸易与环境问题 3.履行国际环境公约问题 (五)国际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与国际法主体之间由保护、改善和合理利 用环境资源而产生的国际关系。其原则包括国家环境主权原则、 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共有资源共享原则、国际 环境损害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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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间环境合作的发展方向 1.国际环境制度的进程加快 全球环境恶化的趋势增强了国际社会制定和执行国际环境公约 的紧迫感,必须寻求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的保障。一些国 家对跨界环境问题呼声很高,主张建立争端解决和赔偿机制, 这也将加快法律化的进程。 2.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日益具体化、量化和指标化。 3.进一步加强国际环境管理 由于环境问题不受边界限制的扩散蔓延,首先由西方国家提出 了设立“世界环境组织”的建议,这个组织类似于世界贸易组 织(WTO),对全球环境进行全面、统一和有权威的管理,包 括建立环境法庭。但建立这样的组织绝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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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于1946 年成立,是为预防传染病、地方病,增进人民健康而设立的国际 合作促进机构。 (十)经社理事会 经社理事会(The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是联合国六 大主要机构之一。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设在经社理事会之 下。(十一)全球环境基金 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GEF)是联合国环 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于1991年共同建立的多 边资金机制。该组织是一个针对日益恶化的全球环境现状而成立 的国际性公益机构,专门为申请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拨发用 于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和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特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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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环境公约
一、国际环境公约及其影响
国际环境公约是国际公约的一种,它是为了保护、改善和合理 利用环境资源而制定的国际公约。它规定国家或其他国际环境 法主体之间在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环 境资源等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环境合作公约化、法律化,避免和 解决环境冲突及由此引发的政治冲突和 经济冲突,是国际环境合作的必然发展 趋势。所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最常见 的法律手段就是签订国际环境公约。
(一)概述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信息化的势头迅猛。 全球互动与国际合作正在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 国际环境合作是国际社会保护和改善环境、处理和解决环境 问题的各种措施和活动的总称。迄今为止,国际环境合作已 走过30年的历程。 环境问题具有全球化、国际化、政治化、经济化,特别是与 贸易联系化的典型特征,日益成为全球互动与国际合作的一 个主要问题,成为联合国外交舞台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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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鹿特丹公约》 条约的全称是《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 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其目标是通过便利就国 际贸易中的某些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进行资料交流,为此类化学 品的进出口规定一套国家决策程序并将这些决定通知缔约方, 以促进缔约方在此类化学品的国际贸易中分担责任和开展合作,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此类化学品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推动 以无害环境的方式加以使用。 该公约于1998年9月11日在鹿特丹通过,2005年6月21日正 式对我国生效。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贸易大国,一直非常重视《鹿特丹 公约》的谈判和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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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其英文 名字是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以推进各国间的教育、文化、科学 合作为目的,也是世界上最大、最有影响的国际环境机构。 (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197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997(XXXI)号决议,决定在联合 国大会下设立一个新的机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其目标 是:通过鼓舞人心、传播信息并使各国人民能够在不损害子孙后 代的情况下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从而在对环境的关爱中承担 领导责任并促进伙伴关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二、我国已经缔约或签署的国际环境公约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召开《联合国气候 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 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 目前,我国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等温 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 短期来看,《京都议定书》的 生效对我国有利,但长远看, 不确定性很大,我国面临的压 力会越来越大。
第十章 国际环境合作与国际环境公约
(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UNDP)的总部设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开发计划 署是联合国技术援助计划的管理机构,于1965年由联合国的 两个技术合作计划署合并设立,是以开发援助为目的的多边资 金援助机构。 (五)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简称联合国粮 农组织,1945年设立,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以食品、农产 品的生产,农业生产的开发,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消灭饥饿为 目的。与环境相关的活动有:①热带森林行动计划;②荒漠化 防治计划;③降水、植物生态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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