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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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是指学院内部针对教学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定。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下面就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教学组织管理1.教学计划制定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的制定需综合考虑教师、学生和教学资源的因素,确保教学计划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教学任务分配学院根据教师的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教学任务的分配应公平、公正,避免过度集中教学任务或让一些教师负担过重,以确保教学质量。

3.教师选配学院根据教学需求和教师的专业背景、教学经验等因素,合理选拔教师。

选拔教师应注重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教学创新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4.课程建设学院要加强对课程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课程建设要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过程管理1.授课方式学院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科特点,合理选择授课方式。

授课方式可以包括传统讲授、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科要求,选择最适合的授课方式。

2.教学资源利用学院要合理配置、利用教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教学资源可以包括教室设施、教学材料和学生实验设备等。

学院要定期进行资源调查和评估,及时更新和完善教学资源。

3.教学质量评估学院要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教学质量评估可以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议和教学督导等。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教学。

三、教学管理支持1.教师培训学院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方法、评价方法和教学资源的应用等。

学院可以组织内部培训和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培训。

2.学生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体系,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支持。

学生管理可以包括学生成绩管理、学术辅导和学生奖励等。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汇总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汇总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汇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内部管理秩序,维护学院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所有师生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履行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

第四条: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种非法行为。

第五条: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要注重团队合作,尊重师长,团结同事,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六条:学院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七条:学生要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校或旷课。

第八条:学生要诚实守信,不得抄袭作业,作弊考试。

第九条:学生要遵守学院的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物。

第十条:学生要尊敬师长,积极参加课堂讨论,认真听讲。

第十一条: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参与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要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生要关心集体荣誉,维护学院的声誉。

第三章教师行为规范第十四条:教师要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五条: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耐心指导学生。

第十六条: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第十七条:教师要遵守学院内部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学院员工要服从学院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调动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学院员工要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学院员工要勤勉敬业,不得懒惰怠工,影响集体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院员工要保护学院财产,杜绝贪污浪费等不正当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院员工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出国等。

第五章奖惩办法第二十三条:学院将根据师生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四条:奖励包括表扬、奖金、荣誉证书等,以鼓励优秀行为。

第二十五条:惩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以纠正不良行为。

二级学院内部工作制度汇编

二级学院内部工作制度汇编

二级学院内部工作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加强二级学院内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保障学院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本汇编旨在明确学院内部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规范,为学院全体教职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南,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学院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等组成,负责学院整体工作的领导。

2. 学院设立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和行政事务。

3. 学院设立各类教学研究机构,负责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4.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决策。

5. 学院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学院工作。

三、教育教学管理1. 学院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制定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2. 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培养高水平教师,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3. 学院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 学院加强课程建设,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提高教学效果。

5. 学院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教育教学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四、科研管理1. 学院根据学校科研规划,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 学院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3. 学院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确保科研项目顺利实施。

4. 学院加强科研成果转化,促进科研成果为社会服务。

5. 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院学术影响力。

五、学生工作1. 学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

2. 学院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权益。

3. 学院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学院积极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二级院系规章制度

二级院系规章制度

二级院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二级院系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师生权益,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二级院系下属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所有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二级院系应按照学校整体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内容,确保规则明确、操作方便、执行有效。

第四条二级院系应当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思想、人格和权益,严禁利用规章制度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二级院系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释。

第二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六条二级院系应加强师资建设,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七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尊重学术规范,不得与学生建立不当关系,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第八条院系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奖励和激励。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九条二级院系应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确保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和院系的规章制度,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为学校增光添彩。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同学,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当积极举报。

第四章教学科研工作第十二条二级院系应健全教学科研机制,积极推进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融合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按照学校和院系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讲课,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评价,不得擅自调课或缺课。

第十四条院系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质量把关,保障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第五章学术道德建设第十五条二级院系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道德意识和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剽窃等行为。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严肃学术态度,尊重学术权威,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为谋取私利而篡改或捏造研究成果。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二类学分实施方案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细则(试行)依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办法》和专业培养方案,本科学生的修习学分由Ⅰ和Ⅱ二大类组成。

Ⅱ类学分主要用于课堂外的各类实践训练活动,每位学生至少完成8学分方可毕业。

Ⅱ类学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见习、服务性学习、开放性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及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为了更好地实施Ⅱ类学分,规范Ⅱ类学分的认定,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Ⅱ类学分认定的内容:(一) 专业见习(单课性见习除外)专业见习是培养方案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的、了解社会、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环节,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并能为后阶段的专业实习打下一定的基础。

每个专业都应安排专业见习工作,以使学生了解、认识专业教学的目的,教师教育类专业还应安排一定时间的教育类专业见习活动。

(二) 服务性学习服务社会是大学的重要功能之一。

服务性学习是指学生利用已掌握的知识开展对社会的服务,并通过服务过程对所学东西进行积极反思的有组织的活动。

服务性学习将学生的课堂学习与现实社会的问题和需要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和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

(三) 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创新获奖主要是指: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培训、长短期运动队集训、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理论学习型和学术型社团活动以及各类竞赛、科研(成果)获奖等。

(四) 职业资格证书学校鼓励学生为拓展职业技能、优化知识结构而参与各类职业资格证的考试,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分。

(五) 科研训练(不含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是指各专业学生大四前开展的学年论文、学生的科研立项及其他有组织的科研训练等。

(六)社会实践活动1.由团委等部门组织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计划和实际实施情况获得相应学分。

学校教学管理考评细则范文

学校教学管理考评细则范文

学校教学管理考评细则范文一、教学目标1. 课程设计:目标明确、符合学生需求和学校教学目标。

2. 教学目标:明确、可衡量、与学生能力水平相符。

3. 评估方法: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包括考试、作业、小组讨论等。

二、教学计划与实施1. 教学计划:包含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安排、学时分配等信息。

每个学期初发布教学计划。

2. 教学实施:按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授课时间充分、教学质量高。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1. 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方法,如讲授、实践、互动等,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2. 教学手段: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工具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四、教学资源与环境1. 教学资源:拥有多种教育资源,包括教材、教辅材料、实验室设施等。

2. 教学环境: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包括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等。

五、教师能力与素质1. 教师资质: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拥有学科专业背景知识。

2. 教学能力:授课内容准确、清晰,能够有效引导学生学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 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关心学生,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六、学生学业水平与评估1. 学生学业水平:根据课程目标和评估标准,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

2. 评估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包括考试成绩、作业质量、实践成果等。

3. 反馈与指导:及时向学生提供评估结果和个性化学习指导,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和提高成绩。

七、教学质量监控与改进1. 监控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包括教学评估、教学检查等。

2. 改进措施:根据监控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以上是学校教学管理考评细则的一个范文,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完整word版)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手册

(完整word版)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手册

XXX学校教学工作导引手册二〇一三年九月第一章指导思想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了提高新课程背景下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构建有利于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的教学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形成教师专业化的教研文化、全面优化教育的生态环境,结合我校“有为教育"实验的研究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探索,特制定我校教学管理手册。

第二章组织领导我校课程与教学管理实行校长室领导下、教学处具体实施管理、信息技术部与校务办公室保障实施的管理模式,具体如下图:第三章教学管理一、教学计划和总结㈠计划要求1.要全文浏览新课程标准,精读本学段相关要求,熟记具体要达成的教学目标和注意事项,了解前后学段的具体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的起点和落脚点。

2.要全文浏览本册教材文本,细看每一章节(单元)的具体要求,梳理出本册教材的基本知识点、重点目标和难点目标,试着分析各知识点的内在联系。

3。

要认真分析本学段学生的知识起点、学习心理,做到掌握学情,根据学情开展教学。

4。

要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包括学生情况分析,教学目的要求,重点和难点,教学进度安排、教学主要措施、关注研究的教学课题等。

㈡总结要求能围绕自己关注的教学主题,总结梳理成自己的教学思考,做到反思深刻,案例真实、鲜活,每学期末交1篇。

㈢检查制度1.检查的要求:能如数按时缴交,内容合乎格式要求(见样稿),书写规范。

2。

检查的方法和时间:采用定期检查方法,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为计划检查时间,学期结束后为总结检查时间。

二、备课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基本前提,也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有效方式。

具体规范如下:㈠备课要求1。

教学进度:在教研组长的协调下,合理重组教材,基本统一教学进度。

2。

教学目标:掌握教材的前后联系及重点、难点;每节课的教学目标科学适切,综合考虑三维目标的有机整合,不以单一的知识目标取代整体性的目标.将“两纲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内容之中。

3.学生分析:每单元备课对学生做一个分析,分析学生知识储备、学习状态、思维发展等现实发展水平,使教学设计能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板中有随班就读的,备课中要有分层的教学目标、提问设计、分层练习。

各二级党校管理细则(新)

各二级党校管理细则(新)

各二级党校管理细则为加强我院党校轮训、培训和教育职能,完善党校教育体系,进一步实现党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各二级党校管理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二、二级党校的设置1、根据中央下发文件精神,我院建立二级党校。

2、二级党校设校务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成员在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及团总支负责人中产生。

3、二级党校设校长一人,副校长一人,办公室主任一人。

可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团总支负责人兼任。

4、二级党校组成人员分工负责,合理安排党校日常事务。

5、二级党校的设置、撤销及二级党校组成人员的变动由院党校会同院组织部批准。

三、二级党校的职责和任务1、二级党校主要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前期培训工作。

其内容是:启发入党意识,宣讲入党常识,阐释党的大政方针,向学生进行初步的党性教育。

办学力量较强的二级党校,可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对本单位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尽量新颖多样。

2、二级党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贯彻中央领导强调的“三从严”理念,即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的办学方针。

3、根据上级党组织和院党校的教育培训要求,结合各二级党校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

4、接受上级党校的业务指导、督促、考核。

5、二级党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与上级党校的配合,即时反馈办学信息,反映学生意见,完善办学机制。

四、二级党校的教学和管理1、根据每学期工作计划,具体安排教学培训工作。

2、聘请有较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乐于奉献的同志担任党校教学工作,形成一支稳定的、有较高水平的党校教育队伍。

3、负责培训班教学任务的考核、统计,考核情况及时报院党校汇总。

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细则【模板】

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细则【模板】

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细则一、教学管理基本任务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调动教师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提高质量,形成特色。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1.学校层面⑴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教学日常工作。

⑵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规划、咨询、审议和决策机构,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服务,做好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等各项工作。

⑷督导处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教学活动的日常检查、协调和指导,提高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二级学院层面⑴二级学院是学院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

院长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工作,分管教学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教学日常工作。

⑵教学秘书协助教学副院长处理教学日常事务。

⑶教研室是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三、教学运行的组织和管理1.学校责权(1)制定教学运行各环节的操作规范,指导、督促各二级各学院及时有序地组织各环节的教学运行。

(2)提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基本文件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要求,布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等教学基本文件制定工作,负责全校汇编。

审核各二级学院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建议,报分管学校领导审批。

(3)合理分配教室等教学场所资源;根据需要,有权调动和协调各学院普通教室、多媒体、机房、实训室等教学资源的统一使用。

(4)组织高校计算机、大学英语的等级考试,组织全校各专业统一开设公共课的笔试。

二级学院的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的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级学院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普遍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教职员工以及与学院有关系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学校批准。

第四条学院的各级领导人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条学生应当尊重老师,热爱学习,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不得旷课、迟到、旷考。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打闹闹。

第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遵守学校纪律,不得擅自离校、逃课、打架斗殴。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网络管理规定,不得利用网络违法违规,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和人格权利。

第六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的财产和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毁坏或挪用。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规定第一条教职员工应当服从学院领导、听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教学、科研任务。

第二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虐待学生。

第三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校。

第四条教职员工应当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在公共场所出现不当行为。

第四章附则第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教职员工,学院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严重者将按照学校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院相关领导拥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有利于学院管理的健康发展,保障了学生的学习权益,维护了学院的秩序和声誉。

希望全体学生、教职员工能够认真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打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活动氛围。

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学活动,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材使用、教学评估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各教学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四条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课程设置应遵循学科发展趋势,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灵活调整课程结构。

第六条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课程评估,及时调整不合理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学计划第七条教学计划应根据课程设置要求,按照学年学期目标和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

第八条教学计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制定,经教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九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擅自缺课。

第四章教学过程第十条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要求,按时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第五章教材使用第十三条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进度,合理选用教材,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照教师要求及时购买并使用教材,不得擅自更换或使用非法教材。

第十五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定期进行教材审核,及时更换过时教材,确保教学内容与教材一致。

第六章教学评估第十六条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评估,对教师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教学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学生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分享教学经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七章教学评奖第十九条学校每年评选一次教学优秀奖,对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

第二十条教学优秀奖按照评选标准评定,确定获奖人员,奖金和证书作为奖励。

第二十一条教学优秀奖的设置旨在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二级学院的正常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树立和谐的校园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二级学院的全体学生,含义二级学院的院长、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以及来访的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学生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应得到充分的保障。

第四条学生应当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觉悟,热爱祖国和人民,关心集体荣誉,尊重师长和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劳动,刻苦学习,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内容涉及的专业问题以二级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为准。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学生有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生活和享受教育的权利。

第八条学生有提出改进教学科研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的权利,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得到尊重和重视。

第九条学生有通过学生干部会议等形式,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和自治工作的权利。

第十条学生有举行、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等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必须有组织,不得违反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有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有在校内和校外参加科技、文化、体育或其他各类竞赛活动,获得荣誉资格的权利。

第十三条学生有在校园内自由活动,使用学生活动场馆和设施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和老师,团结同学,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共同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爱惜公共财产,保护学校设施和环境,共同维护学校的形象。

第三章学生的管理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危害学校、老师和同学的行为。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进行危害学校安全的活动,如损坏校园设施、挑起事端、打架斗殴等。

第十九条学生不得利用校园的学习环境和资源从事损人害己的不良行为,如赌博、吸毒、贩毒等。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1)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室资源,编制学期课表,并及时调整。

2)负责教室的调度和管理,保证教室的有效利用。

3.考试管理:1)组织制定考试计划和考试安排。

2)负责考试试卷的印制、保密、分发、回收和阅卷工作。

3)组织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发布。

4.教学质量监控:1)负责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控工作。

2)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和教学检查工作。

系、部职责:1.按照教学任务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

2.按照学院的教学安排,制定本系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

3.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落实教学任务。

4.组织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

5.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三、总结通过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学院的教学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教务处和各系、部的职责明确,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同时,还促进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为学院的办学效益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负责调查、复核、认定教学事故,并采取抽查学生作业、分析成绩、召开座谈会、执行听课制度、实施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教师教学水平和系、部教学组织工作各环节进行评价,及时整改,保证教学质量。

7.组织各类评教工作,布置、核定和汇总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并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配合学院组织落实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组织以教研室为单位的教师同行评教活动,组织落实针对课程课堂教学的学生评教工作,并做好每学年教师业务档案统计工作。

8.联系院督导组,开展对全院范围的教学状况的调研与监控。

9.管理学生信息员的日常工作,收集和反馈信息。

系、部职责:1.执行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规定。

2.制定本部门教风、学风建设工作计划,并接受学院关于教风、学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3.完成本部门教学质量年报,并协助教务处完成学院的教学质量年报工作。

4.完成本部门评估数据平台的信息采集工作,并进行数据审核与分析,及时上报教务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1. 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长、学工处长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2. 学校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

3. 定期召开学校例会,对学校重要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确保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学生管理1. 学生纪律(1)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不得违规。

(2)学生要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不得擅自毁坏设施。

(3)学生要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得有破坏学校和谐氛围的行为。

2. 学生考勤(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擅自请假旷课,迟到早退。

(2)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得打闹嬉戏,扰乱教学秩序。

3. 学生奖惩(1)学生表现优秀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2)学生有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惩戒处理。

第四章教师管理1. 教师岗位责任(1)教师要尽职尽责,认真备课授课,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

(2)教师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行为。

2. 教师针对学生管理(1)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效果。

(2)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教师奖惩(1)教师表现优异,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2)教师有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学校活动管理1. 学校活动组织学校每学期要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包括文体活动、科技活动等,营造活跃向上的校园氛围。

2. 活动安全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每项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1. 学校管理工作的监督学校要定期对各项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2. 监督对象学校领导班子、各部门、师生员工都是监督的对象,任何人都有权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三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三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二级学院是制度对学校管理和教学进行分层管理的一种方式,通过将学校的管理权限下放至各个二级学院,可以更好地适应各学院的实际情况,提高学院内部的自主权和协调性。

在二级学院中,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模式,对于促进学院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将对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学生对这一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一、三会制度三会制度是指学院建立学术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委员会,通过这三个会议形式来对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重要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

三会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学院内各项工作在各个方面得到科学、有效的管理。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内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师资力量和学术影响力较高的成员组成。

学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的教学计划、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等重要事项,并进行相关决策工作。

学术委员会还可以对学院内的教师进行评价和激励,促进学院教学水平的提高。

研究生教育委员会是负责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拟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选题和导师分配等工作。

研究生教育委员会还负责对学院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学院的研究生培养质量。

学生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管理细则、组织学生活动和解决学生问题等。

学生工作委员会还会定期与学院学生代表座谈,了解学生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服务。

通过建立三会制度,可以使学院内部的决策和管理更加科学和民主,实现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的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学院的整体发展。

二、两制制度两制制度是指学院建立院系制和实行行政、学术两管制的管理模式。

院系制是将学院划分为若干个院系,并设置相应的院系主任和教学、科研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教学与科研划分为两个独立的部门进行管理。

行政、学术两管制是指学院内的行政管理权和学术管理权分别由行政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来负责。

两制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院的管理效率,加强教学和科研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二级学院的管理秩序,促进学院的健康发展,保障师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二级学院的所有师生员工。

第三条二级学院的目标是培养优秀的人才,发展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发展。

第四条二级学院依法独立办学,学院各类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必须认真履行学生守则,遵守学院各类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第六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教职工的教学安排,按时参加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学业任务。

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院的纪律规定,不得违反各类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八条学生应当爱护学校财产和公共设施,不得损坏、破坏校园环境。

第九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事业,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罚。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一条教师作为二级学院的主要教学力量,应当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入教学科研工作。

第十二条教师要求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学院纪律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积极关心学生,为学生提供帮助和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按照学院的教学安排,认真备课,讲好每一堂课,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师德的行为,不得有不当言行,不得有涉及学生权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教师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解聘等处罚。

第四章行政管理第十七条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维护学院各方利益,做好学院工作。

第十八条行政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热爱学院事业,为师生服务,保障学院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行政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学院规则,不得有违法行为,不得有不当言行,不得有损害学院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条行政管理人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诫勉处理、调整岗位、责令辞职等处罚。

(完整word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ord文档良心出品)

(完整word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ord文档良心出品)

常州大学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关系明晰、职责明确、权限规范、管理严格”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领军型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实体和管理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是学校的管理重心,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根据学校的规定或者授权,学院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开展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高校二级学院规章制度

高校二级学院规章制度

高校二级学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管理秩序,促进师生和谐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学院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师生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学院各项事务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领导对本规章制度负有监督和落实责任。

第五条学院师生员工在学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礼仪,严谨治学,团结友爱,勤奋学习,互相尊重,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当认真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勇攀科学高峰。

第七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院的学习纪律,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在宿舍内搞破坏或者违法行为。

第九条学生应当自觉接受教师和学校的管理和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考试制度,不得作弊,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园内应当礼貌待人,不得进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不得进行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应主动报告学校。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尊师重道教育学生。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认真备课,授课,积极指导学生学习。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不得缺席或懈怠。

第四章行政管理第十九条行政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公正的工作作风,维护学院的管理秩序。

第二十条行政人员应当对学生和教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

第二十一条行政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学院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二条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学生、教师和行政人员,学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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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

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

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务处职责: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

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教务处职责:1.开课计划:(1)编制学院学年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2)根据培养方案,每学期第12周下达下学期各系各专业教学任务。

(3)负责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任务的管理。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1)对各教学系、部的教学任务分配及课表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全院总课表(包括班级课表、教室课表、教师个人课表)。

(2)负责全院性课程调度管理,包括全院调、停课的审批和教室使用的统一调度与管理。

(3)负责全院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与统计工作。

3.选课:(1)每学期第10周组织院公选课申报,14周下达院公选课开课计划,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学生网上选课工作。

(2)负责公共选修课的组织管理工作,如体育等。

(3)负责审批面向学生开展的院级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汇总学期实践活动计划。

系、部职责:1.开课计划:(1)编制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2)组织安排和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完成学期教学任务分配。

(3)负责对任课教师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由系主任签署认定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4)聘请非专任教师人员与校外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须按学院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课表编制及课程、教室调度:(1)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编制本系部课表,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经系、部主任审定后报送教务处。

于开学前1周将正式确定的课表书面通知到每个教师。

(2)各系应严格控制调课、停课,确因特殊原因需调课、停课者,同时要安排好补课。

(3)负责本部门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并报教务处。

3.选课:(1)负责学生选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

(2)协助教务处做好公共选修课网上选报工作。

(3)制定学期活动计划,落实活动的申请报批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接待、教学安排等工作。

(三)实践教学管理教务处职责:1.制订有关实践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实践类课程标准编写的指导意见,并指导各系部实施。

2.审定各系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订的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院性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完成相关的经费管理等工作。

3.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审议学年教学仪器设备经费及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及学院年度经费计划,确定并分配各系部相应的预算经费。

4.教师技能展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5.学生校外考察、观摩活动审批。

6.负责制定院内外实践、实习基地建设的规划,组织各系、部实施。

7.负责各类实践、实习教学工作(含毕业实习)的院级巡视检查和评估工作。

8.组织毕业设计工作的检查与质量分析,审定编印优秀毕业设计集。

9.检查各专业实践教学质量,总结实践教学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等。

系、部职责:1.具体制定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培养方案(实施计划)及课程标准。

2.检查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本系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经验和建议等)并报教务处。

3.教师技能展示活动的落实。

4.学生校外考察、观摩活动的具体组织。

5.负责本系校内外实践、实习教学基地的规划与建设。

6.审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校内外指导教师队伍。

7.制定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落实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并进行全程管理。

8.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毕业设计规范与要求,负责对毕业设计的指导与答辩工作,并推荐优秀毕业设计。

实训基地职责:1.会同教务处组织召开各系实践教学计划实施协调会。

2.做好实践教学场地和专用设备使用状况记录,并按学期进行分类统计。

3.管理调配实践教学场所,协调解决全院实践教学场地使用中的问题。

4.做好实践教学过程实施等配合服务工作。

(四)考试管理教务处职责:1.考试组织与安排:(1)制定学院学期考试工作计划并下达至各系,同时制定院级主考和巡考安排表。

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

(2)统一组织学期补考及毕业补考。

(3)等级考试工作:负责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缓考事项的审批,对旷考、作弊等违纪学生处理的审批。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1)拟定学院考试管理制度并敦促各系实施。

(2)对各系的考试组织各环节进行监管,对试卷及相关考试材料定期进行检查。

3.学生考试违纪与舞弊处理:负责核实监考教师发现的学生违纪或舞弊情况,并会同学生处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系、部职责:1.考试组织与安排:(1)负责组织安排本系、部的课程考试、考查,编制本系部课程考试安排表并报教务处。

(2)负责本系部所开考试课程监考教师安排落实。

(3)等级考试工作:按规定组织学生报名,并报教务处。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1)命题、阅卷实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

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组织考试命题经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签认,并做好保密、阅改、成绩分析等工作。

(2)负责各类考试试卷的装订、归档工作,填写试卷存档一览表,试卷至少保存至学生正常年限毕业离校后1年。

(五)学生成绩和学籍管理教务处职责:1.成绩管理:(1)负责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培训。

(2)负责全院学生每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检查、数据汇总和成绩质量分析。

(3)负责各类等级考试成绩公布、数据统计分析和材料归档工作。

2.学籍管理:(1)制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入学报到与注册(含毕业生电子注册)的总体管理,建立学生基本信息库。

(3)负责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事项的审批工作。

(4)负责学生转学、转专业的审批,并按规定报省教育厅审批或备案。

(5)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发放与审验等工作。

(6)负责汇总学生成绩,出具相应成绩及学历等学籍证明。

(7)负责学生证管理和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订购、发放工作。

系、部职责:1.成绩管理:(1)负责组织每学期本系所开课程成绩的输入、核对、公布及分析、统计工作。

(2)负责打印、公布每学期各班学生成绩登分表并归档。

(3)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在开学2周内受理学生对课程成绩的查分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

(4)毕业班学生成绩初审工作。

2.学籍管理:(1)入学与注册:配合学院做好本系学生的入学报到与注册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报教务处。

(2)负责学生考勤汇总并按规定对缺课学生予以处理。

(3)负责对学生申请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以及转学、转专业等的初审工作,并报教务处审批。

(4)具体办理学生选修、重修、免修等相应手续。

(六)教材建设管理教务处职责:1.负责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以及教材使用管理办法,保证教材质量和适用。

2.按学期组织各系部填报教材征订单,编制学院教材采购计划并落实订购。

3.做好各类教材、讲义等的库存保管工作。

4.做好教材发放和教材费的结算工作。

系、部职责: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教研室根据课程大纲和预订教材目录,确定教材名称、数量、使用班级,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报送教务处汇总。

2.审核因教学需要,使用教师自编(协编)的教材、讲义,并报教务处批准。

3.组织本系学生按时领取教材。

(七)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管理教务处职责:1.组织开展全院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研究工作。

组织全院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的交流、研讨等活动。

2.组织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教学改革规划等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各系部相应的建设工作。

3.负责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管理各级研究和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和向上一级申报的推荐工作。

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交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4.负责重大教学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监控,定期发布建设情况简报,及时反映重大教学建设项目工作动态。

5.组织学院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奖励工作,并负责上一级部门相应奖项的组织推荐工作。

6.负责年度学院教学改革与建设评分统计与成果奖励工作。

7.加强与各系部的联系,督促检查各系部教学研究工作。

8.组织开展有关教学研究的调研工作,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系、部职责:1.制定、落实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各项教学建设规划工作,加强过程监督与管理,落实评审、检查等各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建设成果。

2.负责本系部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立项课题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做好各项建设的组织实施、专项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等工作。

3.组织本系部教师积极进行各项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工作,撰写教学研究论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重点开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

4.深化教学改革,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推广,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

5.负责本部门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奖励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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