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学习心得_共10篇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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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学习心得_共10篇

范文一: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心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该修正案包括50条,笔者对该修正案进行了深入的自学,现就学习心得和大家分享。

一、取消13个死刑罪名

该修正案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这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这13项罪名具体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这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改变了以往死刑罪名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状况,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占中国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这次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都是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这种修改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

二、醉驾飙车首次入罪

修正案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酒后驾车交通事故引发人们对此类事件的空前关注,酒驾飙车屡禁不止,关键在于对酒后驾车和飙车行为的处罚太轻、量刑标准过低,缺乏震慑和惩戒作用,导致司机存在侥幸心理。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仅适用于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而对尚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酒后驾驶,未将其设定为“犯罪”,只给予行政处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归罪,曾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议,同样对醉酒驾驶肇事后造成重大伤亡,有的地方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的地方定为交通肇事罪,这种“同案不同罪”、“同罪不同刑”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这次关于“危险驾驶”的定罪,改变以往“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予以处罚,有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维护了法治权威。

三、重罚食品安全犯罪

该修正案二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

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删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这意味着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刑罚将变为有期徒刑;对于罚金,只提出“并处罚金”,没有规定具体数额,这也为从经济上加大处罚

力度提供了操作空间;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次刑法修改,在食品安全犯罪规定中增加了一个适用条件,即除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外,“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将处以相关刑罚。

修正后的刑法,单独列明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渎职的刑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保护,降低了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调查举证的难度,即使犯罪行为对人体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但从非法获利的金额、销售数量等角度能够证明其严重危害的,仍然可依法给予刑罚。

我国在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全面修订了刑法,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七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而本次刑法修订是历次修订动作最大的。当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发生重大改变时,对刑法做出相应的修改是为了亟待解决现实矛盾,符合实际情况。刑法之所以具有权威,与其规定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并得到人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我国这次修改刑法正是将广大人民关心和支持的重要内容写入修正案(八),这将使刑法更具权威,并具备得到更好实施的基础。修改后的刑法有利于维护自身的稳定性,在我国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该修正案包括50条,笔者对该修正案进行了深入的自学,现就学习心得和大家分享。

一、取消13个死刑罪名

该修正案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这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这13项罪名具

体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这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改变了以往死刑罪名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状况,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占中国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这次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都是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这种修改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

二、醉驾飙车首次入罪

修正案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酒后驾车交通事故引发人们对此类事件的空前关注,酒驾飙车屡禁不止,关键在于对酒后驾车和飙车行为的处罚太轻、量刑标准过低,缺乏震慑和惩戒作用,导致司机存在侥幸心理。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仅适用于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而对尚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酒后驾驶,未将其设定为“犯罪”,只给予行政处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归罪,曾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议,同样对醉酒驾驶肇事后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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