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验备案申请表
中国船级社产品检验申请表
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检验申请书中国船级社(CCS):兹委托你单位对下列产品按下述要求进行检验, 我们将就此项委托给予积极配合及提供必要条件,并及时向你单位支付有关费用。
此外, 关于下述产品的图纸/技术资料,我单位特声明在其使用及提交上系完全合法。
申请单位代表人签署:年月日(Rev. 2.0 20070101-1/1)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Application for Industrial Product SurveyTo: CCS :This is to entrust 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CCS) to survey the following products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 The Client agrees to provide an active cooperation and necessary for CCS in the course of survey and pay the relevant fee and expenses for the specified service. Furthermore, the Client guarantees that all contents declared in this certificate of entrustment and all materials submitted are true, and the use and supply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s of the following products are legally justified.Signature of Applicant :Date:Rev. 2.0 (20070101-1/1)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认可申请书认可工作控制号(由本社填写 )申请方已了解:本申请一经申请方签署和盖章并被中国船级社受理,即构成申请方与中国船级社之间的合同证明。
新版GMP教程--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
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致、越来越专业,而国内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使得企业对共享生产领域有关资源、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产品质量等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也随之迅猛发展。
但由于药品质量要求的严格性,药品的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也受到非常严格的控制。
帚一节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的概念实际上,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对于委托企业来说也是其生产与质量管理环节的一部分,这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也应该和企业其他环节的要求保持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药品质量。
一、委托生产的概念委托生产的基本定义为:一家厂商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由对方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并负责销售的交易形态。
而药品委托生产(Cont,actMan . Ifacture )指的是按照药品所有人提供的工艺、标准、规格,在不属于药品所有人的生产企业中生产出某一产品的全部或部分。
委托生产作为一项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的企业合作形式,它的直接作用是可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使专业化分工协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展开。
随着药晶生产全球化和降低成本的需要,药品的委托生产也不例外GMP生产方式在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非常盛行,尤其是一些专注于药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它们无需配备任何生产设施,通过委托生产方式提高并加快了产品的后期回报,以便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新产品的开发。
2004年,我国完成了对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的GMP强制性改造,总体上使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产生了质的飞跃。
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企业生产能力过剩、设备闲置率高等问题。
2004年修订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确立了我国药品委托生产的法律地位,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使我国的药品委托生产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
沿海发达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还积极参与跨国药品委托生产,积极参与国际分工。
委托生产的运作方式大致有四种。
1.横向委托生产也就是平行同类企业的相互委托生产。
委托检验送检须知
委托检验送检须知1.委托检验适用范围凡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质量检验中,根据其工作要求,向我单位提出检验申请的,按委托检验办理。
2.委托检验的分类委托检验分类主要包括:行政委托、司法委托,技术委托,其他委托等。
3.申请委托检验应填的表格申请委托检验,除报送资料及样品外,还应填写“委托检验申请书”。
4.委托检验应提交的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中应写明以下主要内容:送检样品标示的名称及生产单位、送检原因及理由、要求检验的依据、检验项目、付款单位、委托单位全称,以及其他需要注明的内容。
2)检验申请书(委托检验)3)标准或方法(成册公开发表的国家标准除外)。
4)涉案的委托检验应附有关情况说明,必要时需提供有关单位文件;注:样品不足三倍量不能留样,委托方应在委托书或申请书备注中注明“样品量不足三倍,不申请复验”,盖章或签字。
5.申请委托检验对样品的要求检品数量要求:一般情况下,检品数量应为一次检验用量的三倍。
涉案等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减量,但不得少于一次检验用量。
且委托方需在“委托书”中注明“不申请复验”,并写明要求检验的项目。
检品状态要求:样品应包装完整,有完整标签,标签内容应符合国家局药品标签说明书相关文件规定,无正规标签的样品,必需贴有临时标签。
标签内容至少包括:检品名称、批号、规格、效期、生产单位,以及特殊储存条件等。
涉案等特殊情况的样品标签可适当从简,但需书面说明原因。
6.送检登记注意的事项申请委托检验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需详知送检目的,了解样品特性,熟悉资料内容,能正确填写检验申请书,并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在受理登记后需核对登记表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同时索要收检回执并妥善保存,以作为查询、领取报告的凭证。
7.检品编号定义及作用检品编号是中检单位受理检验申请后给予样品的唯一性标识。
收检回执中将注明检品编号,委托单位可根据此编号在中检单位网站(http://)上查询进度。
中检所-检验申请表
检验申请表第1页共2页第2页共2页检验科室存档“检验申请表”填写说明本表适用于申请人(单位)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提出的注册检验、监督检验、进口检验、委托检验及合同检验申请事项。
“检验申请表”的“样品信息”、“申请检验信息”及“单位信息”由申请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检验任务的合同评审”部分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相关部门填写。
具体填写要求如下:一、样品信息检品编码系指样品受理登记后获得的唯一性标识,由收检办受理登记员张贴。
检品名称系指样品的通用名称,必须与样品标签表示的名称一致。
检品英文名系指样品的英文名称,必须与样品标签表示的英文名一致。
检品商品名系指样品的商品名称,必须与样品标签表示的商品名一致。
批准文号系指样品的批准文号,必须与样品标签表示的批准文号一致。
规格系指样品的药品规格或产品规格。
应与样品标签表示的规格一致。
例如10ml/支,5mg/1ml/支、0.2mg/片等。
剂型/型号药品填写剂型,医疗器械填写型号。
其他送检样品根据其特性,可填写为原料、原液、辅料、包材、药材等。
批号/编号药品填写批号,医疗器械填写批号或编号。
应与样品标签表示的批号(或编号)一致。
包装规格系指最小包装单元中的样品数量。
包装单位应与规格相对应。
例如某样品规格为:5ml/支,其包装规格为:10支/盒。
包装材料系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例如:西林瓶、塑料瓶、铝塑板、铝铝板、预充式注射器等。
检品数量系指同批号样品的数量,以包装规格为单位,填写检品数量,即检品数量单位应与包装规格单位一致。
例如:包装规格10支/盒,其包装规格单位为“盒”,检品数量10盒,其检品数量单位也为“盒”(即表示送检样品数量为10支/盒×10盒=100支)。
批数系指以批号为单位,送检样品的实际批数。
生产国家/ 产地系指样品生产单位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中药材填写产地。
有效期至系指样品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必须与样品标签表示的效期一致。
药品委托检验备案办事指南
药品委托检验备案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8号)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对放行出厂的制剂产品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完成全部检验项目。
除动物试验暂可委托检验外,其余各检验项目不得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菌、疫苗制品的动物试验不得委托检验。
对于已通过GMP 认证的动物试验允许委托检验的菌、疫苗制品企业(或车间),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药品生产企业在对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中,如遇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红外等),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向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检验。
上述检验项目如有委托行为,受托方应相对稳定,有关委托情况(包括变更受托方)须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在申请药品GMP认证时,有关委托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公章随申报资料一并上报。
在生产活动中,企业应将委托行为纳入药品GMP自检重点范畴。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须对有药品检验委托行为的企业加强药品GMP监督检查。
二、申请条件药品生产企业对放行出厂的制剂产品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验。
以下检验项目由药品生产企业向我局提出委托检验备案申请,根据国家局“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要求,经我局审查备案后,可以委托检验。
(一)凡使用频率较少的大型精密检验仪器设备及检测技术含量较高的检验项目(如核磁、红外、等),药品生产企业进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二)中药材农药残留量检测、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检验涉及的一些部分精密仪器检测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普通药品的动物试验暂可委托检验。
菌、疫苗制品的动物试验不得委托检验三、申报资料企业应以书面文件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台正式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一)委托检验申请(必须为企业正式的红头文件)。
并附表明确委托检验品种(含原辅包装材料)的名称、检验标准、批准文号、检验项目、涉及检验仪器名称及型号、受托检验单位名称。
检验申请用表单及填写要求
检验申请用表单及填写要求2015年05月14日发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申请用表单及填写要求“检验申请表”填写要求本表适用于申请人(单位)向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提出“注册检验、监督检验、进口检验、委托检验、合同检验”的申请事项。
其中提出“生物制品批签发”、“复验”需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法规要求,另外填写相对应的检验用申请表单。
检验申请表中“样品信息”、“申请检验信息”、“单位信息”由委托单位填写,其内容应与送检样品标签标示及送检资料内容一致,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确认。
“检验任务合同评审”部分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相关部门填写。
各项填写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一、Web申报校验码委托单位从我院外网在线提交检验申请时自动获得Web申报校验码。
二、样品信息1.类别判断并选择样品的类别:A保健食品; B化妆品; C食品(包括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的其他产品); D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及中药); E毒种/菌种;F细胞;G医疗器械;H药包材(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I药用辅料;J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如动物血清);K环境设施(包括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医疗器械环境设施);L其他(上述类别之外的产品)。
2.样品中文名称系指待检样品标识的中文名称,须与样品标签的中文名称一致。
实验动物品种名称、环境设施名称、毒种、菌种、细胞、血清、血浆等名称也须在此处填写。
3.样品外文名称系指样品标示的外文名称,须与样品标签的英文名一致。
进口样品必须填写此项。
4.商品名系指样品的商品名称,须与样品标签的商品名一致。
5.生产国家/ 产地系指样品生产单位所在的国家或城市。
中药材填写产地。
6.批准文号系指样品获准上市或进口的批准文件号,须与样品标签或说明书中的批准文号一致。
7.剂型/型号药品及保健食品一般填写剂型;部分医疗器械要求填写型号,例如光机电类医疗器械。
其他送检样品根据其特性,可填写如原料、原液、辅料、包材、药材等。
药品委托检验备案程序
一、委托检验备案条件(一)××市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可对下列情形实施委托检验备案:1、动物试验(菌、疫苗制品、血液制品的动物试验除外);2、对进厂原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检验中,缺少使用频次较少(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次)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共振、原子吸收光谱仪、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等)而无法完成的项目。
(二)委托检验受托方的资质:1、具备检验条件和仪器,经计量认证合格的省市药品检验机构、社会检测机构;2、具备检验条件且通过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
二、备案材料目录(一)企业书面申请公文(加盖公章)。
(二)《××市药品委托检验备案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三)委托检验协议(合同)复印件。
协议(合同)内容应包括药品GMP(2010年修订)第十一章有关委托检验要求的内容。
1、受托方为药品生产企业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药品GMP证书》复印件,相关检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及检定证明文件;2、受托方为社会检验机构的,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认证(认可)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检验项目参数的证明文件;3、委托动物实验的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4、受托方不得再委托。
(五)委托方对受托方的现场考核报告(加盖公章)。
报告内容应包括对受托方的检验条件、实验室管理、检验操作人员技能及拟委托检验方法的培训情况和结论。
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的可免除此项。
(六)委托检验物料的法定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和委托检验操作规程复印件。
(七)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加盖公章)。
(八)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办理委托检验延期备案续展的,应在前次委托协议效期截止前30天内提出续展要求,同时提供前次备案期内委托检验履行情况的材料,包括委托检验的品种、批号(或编号)、数量、检验次数、受托方报告、委托方复核记录等内容。
委托检验申请单
委托检验申请单报检编号:报检日期:委托人(申请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重量货物总值船名合同号预检地点预检时间检验项目鉴定□水尺计重□衡器计重□其它:品质检验□取样□制样□来样检验:样品标识: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随附单据□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信用证□其它:检验证书要求□品质□重量□验舱□干舱□其它:正副正副正副正副正副周期要求□正常□加急(加收30% )□特急(加收 100%)证书递送要求□自取□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递□快递邮寄地址:委托人声明:我们声明以上提供的资料全部属实。
我们同意遵守本表背面所示规则。
我们声明所有测试为本委托人自愿申请。
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检验费(人民币)计费人收费人受理人委托检验规则南京金检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JIC)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根据以下条件进行相关检验:1.除非JJIC进行抽样,否则检验结果仅对来样负责,并不适用于整批货物,并在报告中声明。
2.JJIC有权将申请人要求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给代理商或其它JJIC认可的机构执行。
3.检验报告内容为申请人要求的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
若申请人要告知JJIC关于检验报告中的错误或遗漏,必须在收到报告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写明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疑问,即表示确认JJIC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完整性和报告内容的正确性。
4.JJIC尽所知和最大能力实施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不免除相关人的合同和法律责任。
5.若检验报告结果被证实不准确是由于JJIC或其职员、代理商的行为或失职造成的错误,在以上任一情况下,JJIC只限于承担客户申请检验的无息费用,JJIC 将不负责赔偿由于检验报告的不准确而随之造成的检验申请人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6.申请人有责任将所提供检验货物在检验证书使用国家必须遵守的检验标准或检验方法告知JJIC。
7.上述条件在申请人与JJIC签订的长期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以长期协议为准。
药品委托检验备案办事指导
药品委托检验备案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8号)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对放行出厂的制剂产品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完成全部检验项目。
除动物试验暂可委托检验外,其余各检验项目不得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菌、疫苗制品的动物试验不得委托检验。
对于已通过GMP认证的动物试验允许委托检验的菌、疫苗制品企业(或车间),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药品生产企业在对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中,如遇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红外等),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向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检验。
上述检验项目如有委托行为,受托方应相对稳定,有关委托情况(包括变更受托方)须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在申请药品GMP认证时,有关委托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公章随申报资料一并上报。
在生产活动中,企业应将委托行为纳入药品GMP自检重点范畴。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须对有药品检验委托行为的企业加强药品GMP监督检查。
二、申请条件药品生产企业对放行出厂的制剂产品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验。
以下检验项目由药品生产企业向我局提出委托检验备案申请,根据国家局“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要求,经我局审查备案后,可以委托检验。
(一)凡使用频率较少的大型精密检验仪器设备及检测技术含量较高的检验项目(如核磁、红外、等),药品生产企业进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二)中药材农药残留量检测、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检验涉及的一些部分精密仪器检测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普通药品的动物试验暂可委托检验。
菌、疫苗制品的动物试验不得委托检验三、申报资料企业应以书面文件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台正式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一)委托检验申请(必须为企业正式的红头文件)。
并附表明确委托检验品种(含原辅包装材料)的名称、检验标准、批准文号、检验项目、涉及检验仪器名称及型号、受托检验单位名称。
单位车检代办委托书
单位车检代办委托书
《单位车检代办委托书》
委托单位:(单位全称)
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车辆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为确保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保证员工出行安全,现委托(受委托人姓名)代办我单位车辆的检验手续。
委托车辆信息如下:
1. 车牌号码:
2. 车辆型号:
3. 车辆所有人:
4. 车辆使用性质:
5. 车辆注册日期:
6. 车辆发动机号:
7. 车辆识别代号(VIN):
受委托人需在本次车检有效期届满前,携带本委托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等相关材料,前往车检机构办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手续。
受委托人应在车检合格后,及时将车检合格标志贴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并将车检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交回委托单位。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车检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委托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本《单位车检代办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人各执一份。
药品委托检验备案办事指南
药品委托检验备案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8号)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对放行出厂的制剂产品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完成全部检验项目。
除动物试验暂可委托检验外,其余各检验项目不得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菌、疫苗制品的动物试验不得委托检验。
对于已通过GMP认证的动物试验允许委托检验的菌、疫苗制品企业(或车间),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药品生产企业在对进厂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中,如遇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检验仪器设备(如核磁、红外等),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向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检验。
上述检验项目如有委托行为,受托方应相对稳定,有关委托情况(包括变更受托方)须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在申请药品GMP认证时,有关委托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公章随申报资料一并上报。
在生产活动中,企业应将委托行为纳入药品GMP自检重点范畴。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须对有药品检验委托行为的企业加强药品GMP监督检查。
二、申请条件药品生产企业对放行出厂的制剂产品必须按药品标准项下的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验。
以下检验项目由药品生产企业向我局提出委托检验备案申请,根据国家局“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要求,经我局审查备案后,可以委托检验。
(一)凡使用频率较少的大型精密检验仪器设备及检测技术含量较高的检验项目(如核磁、红外、等),药品生产企业进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相应的检验项目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二)中药材农药残留量检测、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检验涉及的一些部分精密仪器检测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普通药品的动物试验暂可委托检验。
菌、疫苗制品的动物试验不得委托检验三、申报资料企业应以书面文件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台正式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一)委托检验申请(必须为企业正式的红头文件)。
并附表明确委托检验品种(含原辅包装材料)的名称、检验标准、批准文号、检验项目、涉及检验仪器名称及型号、受托检验单位名称。
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委托鉴定申请表
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委托鉴定申请表送检须知一、《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和《货物危险性鉴定书》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1、“货物名称”必需填写具体的物质/产品名称或商品名称,如有具体的型号和规格参数,建议同时体此刻名称中,例如:乙醇75%,但不能仅填写产品代号、型号或规格代码等。
二、关于电池类产品(包括产品内含/内置电池),“货物名称”必需填写电池的类型(锌锰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等),以及电池型号等必要技术参数,例如:电动牙刷内含碱性电池LR6 AA 。
如产品为锂电池和铅酸电池,或内含/内置锂电池和铅酸电池,必需在本中心官网的业务委托系统中进行网上委托。
3、关于有机颜料类产品(绘画用丙烯类颜料除外),“货物名称”必需填写颜料的商品名称或CI 通用名称,例如:颜料黄154。
4、“货物生产厂家”和“委托单位”必需如实填写,鉴定书一旦出具不予更改。
5、委托单位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产品平安技术说明书”(简称“MSDS/SDS”)。
六、委托鉴定申请表中带*均为必填项,委托单位未填写或错填将致使委托无法接收或鉴定结论有误,由此造成的取件时刻延长、鉴定书错误、产生额外费用等均由委托方承担。
7、鉴定书如需邮寄,必需在“鉴定书是不是邮寄”一栏选择“是”,并填写邮寄信息,联系人建议填写电话号。
8、《货物危险性鉴定书》一样用于生产企业的备案,与货物运输无关,请勿误选。
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和《货物危险性鉴定书》送样注意事项1、样品送检量:固体样品一样要求送检30~50克,液体样品一样要求送检50~100毫升。
部份样品经接收测试后,需要通过追加实验才能排除危险性时,会联系客户额外提供样品(例如自发热实验需样品1kg,氧化性固体实验需样品200g,金属侵蚀性实验需样品),现在相关人员会另行通知。
关于额外提供的样品,再次送样时应在样品包装上标明委托编号或预约号、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等。
二、为了便于核查,我司将对来样进行保留,不予退还。
年审免检委托书
年审免检委托书委托人信息:•姓名:[填写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填写委托人联系电话]被委托人信息:•姓名:[填写被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填写被委托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填写被委托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填写被委托人联系电话]委托事项: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规程》,我方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年审免检手续,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携带相关车辆资料至指定车辆检测站进行年审免检; 2. 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签署相关文件; 3. 缴纳年审免检费用; 4. 完成年审免检手续并领取相关证件。
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年审免检手续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声明:•我方了解并同意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年审免检手续,所有费用由我方承担;•我方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我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方授权被委托人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并代为领取相关证件。
委托人签名:[填写委托人签名]日期:[填写签署日期]审核意见:审核部门:____________审核结果: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审核日期:____________以上内容属实,双方均已确认无误并签字生效。
注意事项: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仔细阅读本委托书各项内容,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2.如有变更或补充,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附件:•[填写相关资料清单]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致电[填写联系电话]或发送邮件至[填写邮箱地址]垂询。
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以上内容为委托书正文,特此备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药品委托检验备案表
注:1. 受托方应尽可能选择本市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检验。
2.需要进行委托检验的单位应在委
(1)托检验协议签订后10日内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表附带资料包括:
委托检验协议复印件(协议应明确委托项目、双方责任和义务,协议的各项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2)受托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市局备案审核意见中应有明确的委托检验时限。
4. 此备案表格一式三份,分别由市局、区市局、企业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