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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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2011年)

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2011年)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组发〔2011〕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政府人社局、教育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经研究同意,现将《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选调生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源头工程,中央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健全完善选调生工作制度十分必要。

《办法》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着重从选调培养、管理使用等方面,对选调生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文件。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选调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选调生工作纳入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建设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选调生工作,促进选调生健康成长,更好地适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

各地各单位在贯彻执行《办法》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

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选调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选调生,系省委组织部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基层工作服务期满的往届大学毕业生中招录并选派到基层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第三条开展选调生工作,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源头,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选调生选拔、培养与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重在培养、大胆使用原则;(四)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原则。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文件川组通[2004]61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省级各部门干部(人事)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现将《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2004 年12 月29 日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选调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选调生是指省委组织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并主要分配到基层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基层党政领导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第三条做好选调生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按需选拔,合理安置原则;(四)注重培养,动态管理原则;(五)全面发展,大胆使用原则.第二章选调条件第四条选调生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是非观念明确,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有奉献精神;(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四)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五)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含学士)的应届毕业生;(六)大学本科毕业生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七)身体健康.第三章选调程序第五条选拔选调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报送需求计划.各市(州)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根据编制空缺,于每年8月底前提出选调生需求计划, 书面报省委组织部.(二)确定选调数量及结构.省委组织部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选调生需求计划,确定每年的选调生数量及结构.选调生人数列入当年干部编制计划.女学生一般不低于20%,少数民族学生应占一定比例.(三)发布简章.向有关高校公布选调生选拔简章.(四)宣传动员.有关高校动员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选调.(五)报名推荐.学生自愿报名,院(系)审核,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定同意,按省委组织部分配的拟参加笔试人数的一定比例向省委组织部推荐参加选调的初步人选.参加选调的人选应填写《四川省选调生登记表》. 推荐参加选调的人选由有关高校公示.(六)确定考察面试人选.省委组织部对学校推荐参加选调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察面试人选.(七)考察面试.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面试组对确定为考察面试的人选进行考察面试.根据考察面试情况量化评分.公布考察面试成绩.(八)笔试.根据考察面试成绩,分学校按拟参加笔试人员数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公布笔试成绩.(九)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考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加权综合,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公布综合成绩.公示拟录用人选.(十)体检.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委托高校组织到统一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规定进行体检.拟录用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十一)签订就业协议.省委组织部与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签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考上当年研究生的,可尊重本人选择.第四章分配派遣第六条选调生一般应分配到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原则上不派遣到籍贯和出生地所在的县(市,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可直接派遣到县(市,区),市(州)及省级党政机关.分配方案由省委组织部下达到市(州)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干部(人事)处.市(州)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干部(人事)处将再次分配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第七条选调生报到后,在实行公务员制度单位的, 由市(州)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第八条高校接到选调生的分配去向通知后,按照分配去向,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有关的市(州)委组织部或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其中分配到地方基层单位的,由市(州)委组织部转递到县以上档案管理部门.第五章培养锻炼第九条以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全面提高选调生的政治业务素质.第十条选调生培训计划列入干部培训规划.对新确定的选调生,上岗之前,进行岗前培训;工作一年后,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省委组织部有计划的举办县处级选调生培训班;各市(州)委组织部也要适时举办选调生培训班.第十一条适时选派部分优秀选调生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到国(境)外学习深造,到上级机关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直接分配到省,市,县级党政机关的选调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当下派到基层工作1至2年.要注意对选调生进行多岗培养锻炼.科级以下选调生在同一岗位工作 2 至 3 年,一般应进行轮岗交流或跨单位交流;科级选调生还可根据需要进行跨县(市,区)交流.要分配给选调生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把他们放到艰苦的环境中经受磨练.第十二条各级组织部门和选调生所在单位要重视做好选调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选调生的政治进步.第六章选拔使用。

盐城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

盐城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盐师院委组〔2011〕4号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有关部门: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基层党政后备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1〕1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选调对象及推荐名额我校本次省选调生推荐对象为2011年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

根据苏组通〔2011〕12号通知要求,今年全省计划选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350人(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推荐计划共3000名左右(含不低于30%的研究生),下达我校推荐计划为20人(其中女生比例不超过30%)。

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选调生预备人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2011年选调生推荐预备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3.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学生会(团总支)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和其他相当职务,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4.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步骤1.发布公告。

学校通过印发有关通知和在校园“党建工作”网页(/)上公布的方式,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本次选调工作方案。

2.组织报名。

各二级学院及时组织有关班级毕业生根据自身条件自愿提出报名申请。

申报对象可在学校党建网页上下载并填写《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Word 格式)一份,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学生成绩单(须经教务处鉴章)、任职证明(须经校、院相关部门、党总支鉴章)、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张。

院组通(2011)2号

院组通(2011)2号

院组通(2011)2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选调生报考工作的通知各系党总支:为做好我院2011届毕业生的选调生推荐报考工作,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湖南省2011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的要求,就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生报考资格和条件我院报考的学生必须是2011届全日制普通教育的本科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2,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能正常毕业并能获得相应学位;4,有志从事基层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5,身体健康,年龄在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

二、推荐报名的具体程序及要求选调生推荐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党总支参与。

报名推荐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各系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学生本人向系总支写出书面申请,表明个人的选调去向。

2,系党总支按照选调条件,根据报名学生的表现情况和个人意愿,确定推荐对象。

每名推荐对象不限地域报考但只能向一个市(州)推荐。

3,报名学生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三份,应双面打印),各系党总支应认真核实有关内容,并提出推荐意见(各系总支的意见应包括报名者所填写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

4,各系总支于2月25日前将报名学生的推荐表连同汇总表统一交院党委组织部。

(个别学生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提交报名推荐表的,在报名时间3月3日截止之前仍可以单独提交报名表推荐表)。

5,院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和招生就业处将严格把关,根据选调条件,对各系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然后审定推荐对象。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2000-01-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是新形势下培养造就跨世纪优秀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人制宜、合理分配、有利于发挥专长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大胆使用的原则,积极为选调生创造条件,促使他们尽快健康成长。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选调生,系指经省委组织部直接选调并分配到基层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二章选调分配第五条选调范围。

高等院校国家任务计划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第六条选调数量。

每年根据需要确定,其中女性一般不低于15%,少数民族学生要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选调条件:1、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组织观念强,服从统一分配。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三好学生,并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5、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第八条招考录用:发布招考简章、通知。

按照省委确定的选调原则和要求,选调前发布招考简章,下发选调通知,就选调的有关问题向社会和各高校公布。

报名。

高等院校按照选调要求,进行动员和部署,讲明选调的意义、条件,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报校(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考试中心,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文件川组通[2004]61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省级各部门干部(人事)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现将《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2004 年12 月29 日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选调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选调生是指省委组织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并主要分配到基层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基层党政领导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第三条做好选调生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按需选拔,合理安置原则;(四)注重培养,动态管理原则;(五)全面发展,大胆使用原则.第二章选调条件第四条选调生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是非观念明确,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有奉献精神;(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四)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五)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含学士)的应届毕业生;(六)大学本科毕业生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七)身体健康.第三章选调程序第五条选拔选调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报送需求计划.各市(州)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根据编制空缺,于每年8月底前提出选调生需求计划, 书面报省委组织部.(二)确定选调数量及结构.省委组织部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选调生需求计划,确定每年的选调生数量及结构.选调生人数列入当年干部编制计划.女学生一般不低于20%,少数民族学生应占一定比例.(三)发布简章.向有关高校公布选调生选拔简章.(四)宣传动员.有关高校动员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选调.(五)报名推荐.学生自愿报名,院(系)审核,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定同意,按省委组织部分配的拟参加笔试人数的一定比例向省委组织部推荐参加选调的初步人选.参加选调的人选应填写《四川省选调生登记表》. 推荐参加选调的人选由有关高校公示.(六)确定考察面试人选.省委组织部对学校推荐参加选调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察面试人选.(七)考察面试.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面试组对确定为考察面试的人选进行考察面试.根据考察面试情况量化评分.公布考察面试成绩.(八)笔试.根据考察面试成绩,分学校按拟参加笔试人员数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公布笔试成绩.(九)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考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加权综合,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公布综合成绩.公示拟录用人选.(十)体检.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委托高校组织到统一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规定进行体检.拟录用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十一)签订就业协议.省委组织部与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签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考上当年研究生的,可尊重本人选择.第四章分配派遣第六条选调生一般应分配到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原则上不派遣到籍贯和出生地所在的县(市,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可直接派遣到县(市,区),市(州)及省级党政机关.分配方案由省委组织部下达到市(州)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干部(人事)处.市(州)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干部(人事)处将再次分配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第七条选调生报到后,在实行公务员制度单位的, 由市(州)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第八条高校接到选调生的分配去向通知后,按照分配去向,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有关的市(州)委组织部或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其中分配到地方基层单位的,由市(州)委组织部转递到县以上档案管理部门.第五章培养锻炼第九条以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全面提高选调生的政治业务素质.第十条选调生培训计划列入干部培训规划.对新确定的选调生,上岗之前,进行岗前培训;工作一年后,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省委组织部有计划的举办县处级选调生培训班;各市(州)委组织部也要适时举办选调生培训班.第十一条适时选派部分优秀选调生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到国(境)外学习深造,到上级机关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直接分配到省,市,县级党政机关的选调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当下派到基层工作1至2年.要注意对选调生进行多岗培养锻炼.科级以下选调生在同一岗位工作 2 至 3 年,一般应进行轮岗交流或跨单位交流;科级选调生还可根据需要进行跨县(市,区)交流.要分配给选调生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把他们放到艰苦的环境中经受磨练.第十二条各级组织部门和选调生所在单位要重视做好选调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选调生的政治进步.第六章选拔使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2000-01-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是新形势下培养造就跨世纪优秀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人制宜、合理分配、有利于发挥专长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大胆使用的原则,积极为选调生创造条件,促使他们尽快健康成长。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选调生,系指经省委组织部直接选调并分配到基层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二章选调分配第五条选调范围。

高等院校国家任务计划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第六条选调数量。

每年根据需要确定,其中女性一般不低于15%,少数民族学生要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选调条件:1、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组织观念强,服从统一分配。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三好学生,并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5、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第八条招考录用:发布招考简章、通知。

按照省委确定的选调原则和要求,选调前发布招考简章,下发选调通知,就选调的有关问题向社会和各高校公布。

报名。

高等院校按照选调要求,进行动员和部署,讲明选调的意义、条件,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报校(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考试中心,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免费下载】新疆农业大学选调生通知文件

【免费下载】新疆农业大学选调生通知文件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总支: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新组电明字〔2014〕6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调生推荐对象、数量各学院(不含继续教育学院)201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

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我校推荐上报名额为22人(各地州分配名额即报考志愿见附件1)。

二、选调生推荐条件1.政治素质好,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2.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3.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院系及以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或获得过校级表彰奖励、荣誉称号;5.无签约单位;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及荣获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三、选调生推荐原则、方式、程序和时间安排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时间进行:1.个人报名报名以学院为单位进行。

各学院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名额(见附件2),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院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于5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组织部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收材料。

上报推荐材料包括:(1)《2014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2)推荐人选填写的《2014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填写要求详见2014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3)推荐人选学习成绩单及班级排名,以各学院教学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为准(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4)推荐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附件5);(5)推荐人选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附件6);(6)推荐人选无签约单位证明(附件7);(7)推荐人选报名职位志愿表(附件8);(8)推荐函(必须有学院党总支书记署名推荐意见)(附件9);(9)推荐人选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须有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10)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A4纸上)。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2003年度选调生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2003年度选调生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2003年度选调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3•【字号】湖组通[2004]32号•【施行日期】200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2003年度选调生的通知(湖组通[2004]32号)各县、区委组织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择优确定2003年度选调生的通知》(浙组通[2004]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03年度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确定2003年度选调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分配名额,结合县区实际,确定2003年度选调生初步人选推荐名额为德清3名,长兴4名,安吉3名,吴兴1名,南浔1名。

二、推荐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较强适应能力,有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发展潜力,群众公认比较优秀。

三、方法和时间在对2003年度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满一年试用期)全面进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推荐名额,择优确定选调生初步人选。

请各县区委组织部于9月1日前将2003年度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

四、工作要求1、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2003年度选调生初步人选的推荐工作。

要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就政治态度、适应能力、工作实绩、思想作风、群众公认等方面内容,对2003年度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进行全面考察,真正把有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确定为选调生初步人选。

在推荐人选时,要注意把握人选结构,原则上以大学本科生为主,注重培养女干部。

2、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切实加强选调生的培养和管理,根据选调生的实际情况,以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帮助选调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尽快成长成熟。

中央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最新指示

中央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最新指示

中央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最新指示(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处长王忠在2010年度全省高校选调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2010年度全省高校选调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王忠(2010年2月5日)同志们: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2010年度全省高校选调生工作会议今天正式召开了,标志着我省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全面启动。

今年初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提出,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省委组织部2010年工作要点,将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列入了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

为谋划好今年的选调工作,我们在会前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往年选调生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二是学习借鉴外地的选调生工作经验和做法,三是对相关衔接政策进行认真研究。

在此基础上,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段敦厚同志批示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我省2010年选调生工作方案。

这次会议,就是对全省普通高校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行具体动员和部署,会后,还将通过安徽先锋网等向社会发布安徽省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下面,根据这次会议的安排,我就全省高校2010年选调生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选调生工作的基本情况从高等学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

1965年6月,党中央批转了高等教育部党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建议起草的《关于分配一批高等文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请示报告》,全国选调生工作由此开始,“文革”期间中断;1980年,中组部在《关于抓紧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从今年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每年要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挑选一定数量的政治品德好、作风正派、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放到基层锻炼。

党组织要对他们加强管理教育,严格要求,热情帮助,条件成熟时,择优逐级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1980年以来,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重点培养。

近二十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批优秀选凋生陆续成长起来。

同时,各地也积累了有益经验,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基层实践锻炼培养领导人才的有效途径。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大批德才兼备,既有文化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年轻干部;把优秀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基层工作,有利于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力;走与工农基本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在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经受磨练、增长才干,是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的。

必由之路。

实践证明,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符合领导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世纪之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加需要高瞻远瞩,有计划地做好领导人才的培养工作。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按照党政领导人才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好选调工作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好选调工作。

根据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选调生的数量和机构。

选调人数列入当年干部编制计划。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1980年以来,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重点培养。

近二十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批优秀选凋生陆续成长起来。

同时,各地也积累了有益经验,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基层实践锻炼培养领导人才的有效途径。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大批德才兼备,既有文化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年轻干部;把优秀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基层工作,有利于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力;走与工农基本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在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经受磨练、增长才干,是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的。

必由之路。

实践证明,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符合领导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世纪之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加需要高瞻远瞩,有计划地做好领导人才的培养工作。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按照党政领导人才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好选调工作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好选调工作。

根据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选调生的数量和机构。

选调人数列入当年干部编制计划。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通知)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通知)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通知)绵组通[2005]19号★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现将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组通[2004]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重点对照《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中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关于选调生的“培养锻炼”、“选拔使用”、“跟踪管理”等规定,切实抓好选调生的学习培训、基层锻炼、多岗交流、大胆使用、跟踪管理等工作。

为了加强对选调生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选调生到基层锻炼、工作调动和辞职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切实保证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时间近年来,多数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将分配在机关的选调生及时安排到基层锻炼,但还有一些县(区)和市级部门未按规定将选调生安排到基层锻炼。

即使安排到基层,一些单位以工作忙等原因又随时将选调生抽调回单位工作,使选调生在基层锻炼的时间没有得到充分保证。

为了切实保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工作落到实处,从今年起,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安排到基层锻炼的选调生,锻炼时间为2年。

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要对近年来直接分配到市、县党政机关工作,还没有安排到基层锻炼的选调生进行清理造册。

分配在县(市、区)级机关工作的选调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于2005年3月底前统一安排到乡镇锻炼,并将分配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分配在市级机关和各开发区工作的选调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乡镇锻炼。

选调生下派基层锻炼期间,除市、县(市、区)组织部门抽调学习、上挂、外派等情况外,原单位不得抽派回单位工作。

二、要加强选调生基层锻炼期间的跟踪了解和考察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随时跟踪了解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情况,关心、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锻炼期间,每年要定期召开选调生座谈会,结合年度考核,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使用的重要依据。

关于做好新录用选调生传帮带工作的方案

关于做好新录用选调生传帮带工作的方案

花组干〔2014〕5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录用选调生“传帮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党工委: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录用选调生基层锻炼工作,帮助和引导新录用选调生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加强实践锻炼,确保新录用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取得实实在在的锻炼效果,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及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新录用选调生“传帮带”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单位实际,积极予以贯彻落实,确保我区选调生“传帮带”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花山区委组织部2014年2月19日—1 —关于做好2013年新录用选调生“传帮带”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2013年新录用选调生基层锻炼工作,使我区新录用选调生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切实做好我区新录用选调生“传帮带”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传”是传授、传承,“帮”是帮助、帮教,“带”是带领、带动。

“传帮带”就是指各基层单位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对新录用选调生关于文化知识、技术技能、经验经历等方面的指导和交流,目的是为了使新录用选调生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尽快适应和融入基层工作环境,使他们能真正投入到基层实践中,熟悉民情、砥砺品格、提升素质,经受磨练和考验,在基层大舞台充分展现聪明才智,促进选调生队伍健康成长。

二、方法步骤。

采取一对一“结对子”的办法,对选调生进行“传帮带”。

选调生所在街道党工委书记是选调生传帮带工作负责人,负责人指定政治责任感强、作风正派、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具体联系人。

三、帮带内容。

具体联系人根据选调生的不同情况,因才施教,经常给他们提要求、教方法、指路子。

(一)做好入职引领。

介绍选调生所分配工作岗位职能职责、单位相关管理层级、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引导规范选调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创新—2 —协作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职业观。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布日期】2016.04.27•【字号】•【施行日期】2016.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委组织部、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先把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部署及要求,今年拟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和“特岗教师计划”,以下统称“四类人员”)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全省基层工作。

现提出如下方案:一、选调数量、范围及方式计划选调200名,主要使用各地区乡镇基层公务员空余编制招录,全部安排到基层乡镇机关工作。

1.定向选调生80名。

从省内三所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中定向选调60名(每校20名),由各高校党委严格遴选、认真把关后推荐产生初步人选;根据中央关于大学生“村官”工作与选调生工作逐步并轨的要求,从省内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中的党员且工作优秀人员中定向选调20名,由大学生“村官”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初步人选。

定向选调以各级组织推荐、考察和把关为主,安排参加选调生考试并实行单独招录。

2.其他选调生120名。

从省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60名,从省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四类人员”中选调60名。

由省内外高校和“四类人员”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报名,参加选调生考试并按成绩择优招录。

二、选调条件1.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4.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四类人员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基层工作需要;6.“四类人员”须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报名当日),考核合格;7.定向、委托培养生,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民办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事局、教育局(委员会),省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我省自1983年以来,从高等院校选调了15批1800多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培养,迄今已有350多名选调生成长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选调生已成长为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有的已进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大多数已经列入各级后备干部。

选调生工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输送了大批优秀领导人才。

实践证明,选调生工作符合“早选苗、早培养、早成才”和“实践出真知、实践出人才”的人才成长规律,是符合我省实际的干部选拔培养制度。

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国际国内竞争日益激烈,我国已经加入WTO的新形势下,要实现我省经济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文化知识水平高、领导能力强且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从中发现、培养和选拔优秀领导人才,有利于优化我省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党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着眼大局、着眼长远,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战略举措,是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工程。

我省选调生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大批选调生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对优化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比,选调生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了充分发挥选调生工作在人才培养上的特殊优势,为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输送更多的高素质领导人才,现就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选调条件,改进选拔方法,确保选调生质量(一)按需选派。

把选调生工作作为吸引和凝聚人才的战略工作来抓。

坚持每年从高等院校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基层工作并重点培养。

选调规模根据需求决定,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提出选调生数量、学历、专业需求,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统一从高等院校选调。

关于做好四川省委组织部2012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四川省委组织部2012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四川省委组织部2012届选调生工作的通知各位毕业班同学及各学院(中心、所):按照《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cn/2011129/2011129155608_n_8386.html)要求,“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今年选调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调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品行正派;(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比较强烈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三)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四)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且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凡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1.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于12月16日前向学院(系)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法学院同学材料交至文科楼110 办公室。

2.各学院按照《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公布的选调条件严格审查,自愿到民族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学院将符合条件推荐人选汇总于《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应届大学毕业生)》(见附件3),并于12月19日上午11点以前,将盖有学院公章的汇总名册和学生的书面申请材料交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3办公室,并将汇总名册电子版发送至nic8402@;3. 相关表格请登录/2011129/2011129155608_n_8386.html下载;4. 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就业中心于12月23日将学校核准汇总的名单报四川省委组织部;三、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的网上报名及相关进展情况,请密切关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相关信息。

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建议

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建议

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建议我国从1965年起开始开展选调生工作,虽几度中断,但在起起伏伏中不断调整、规范、发展起来。

然而,在选调生工作开展过程中,选调生本人、基层用人单位、组织部门以及国家政策等各个环节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庐阳区第四届人大代表、三十岗乡乡长时坤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从四个层面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

以下是初心为您推荐。

一、最初环节:全面统筹选调生质与量的关系一是严把入口关。

要进一步严格选调生的选拔标准,根据地方实际,在坚持选调生的招录条件下,加大对招录大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从头上保证选调生队伍的质量。

二是加大用人单位在招考中的工作力度。

在招录条件的设定上要多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在考察环节中让基层单位领导适度参与,更好地保证选调生与基层工作岗位的匹配度。

三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在保证选调生的质、确保选调生队伍整体结构稳定的基础上,拓宽选调生来渠道,吸收更多的优秀大学生加入到选调生队伍中。

二、认识层面: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组织部门高度重视。

组织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我国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全链条重视选调生招录、分配、培养、管理各个环节。

二是用人单位加强科学管理和培养。

基层单位要及时调整理念,把选调生看成建设基层的生力军和未来的骨干力量,加强实践锻炼,促使其快速成长。

三是选调生个人严格自律,踏实工作。

选调生应严格要求自我,强化成才意识,培养过硬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真正将工作做好,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制度层面:完善选调生工作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一是健全培养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主阵地作用,办好选调生参加的培训班。

大力推行多方位轮岗制度,进一步落实“传帮带”责任制,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丰富阅历。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

强化跟踪考察,及时对选调生进行综合情况调查分析^p ,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坚持“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看潜力”的原则,对表现优异者,及时进行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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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苏科学通[2006]2号
关于做好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工组: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0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在我校2006年应届优秀毕业生中推荐选调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目的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为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中远期后备干部,同时为基层和县以上党政群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年轻人才。

二、推荐范围和人数
从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不含定向生)。

各系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经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后,择优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正式推荐5名人选。

三、推荐条件
选调生推荐人选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3、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年龄不超过24周岁。

符合上列条件并获得校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的,获得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的,愿意到苏中、苏北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四、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各系进行条件审核和学校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时间安排
1、2月19日(周日),公布选调生推荐条件,各系接受毕业生报名;
2、2月21日(周二)上午下班前,各系对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审核,并通过学工平台向学生处马少华信箱报送参加选调生人选报名汇总表;
3、2月21日(周二)下午,学校汇总名单,进行条件审核,公布参加第一轮笔试人员名单;
4、2月22日(周三)下午,学校统一组织笔试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月23日(周四),学校公布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2月25日(周六)前,学校确定拟上报推荐名单,并上网公示;
7、2月27日(周一),有关各系向学生处报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教务处鉴章的学生成绩单,同时附推荐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
8、2月28日(周二),学校正式确定上报推荐名单并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上报推荐材料;
9、3月26日,推荐人选将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知识考试。

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及准考证领取等相关事宜由省里审定后通知学校。

10、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考察面试组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然后根据考察面试情况、公务员知识考试成绩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人选一旦确定,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

学生工作处
二○○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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