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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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板一、总则为规范银行现金业务操作,保证业务安全,提高业务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二、业务范围银行现金业务主要包括存款、取款、换钞、清点、存取款机维护等业务。

三、业务程序(一)存款1.客户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填报《存款单》,交存现金。

2.现金应按面额分类编号,并按照款、张、钞的顺序组成清点纸质清单,审核清点无误后由现金人员签字。

3.柜员核对存款单信息和清点纸质清单信息和金额,记录存款金额,将现金存入现场保险柜,并做好相关记账工作。

4.柜员收到现金后应核对货币真伪,对于存在疑点或者嫌疑的纸币应及时上报领导并上报银监局。

5.存款业务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银行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二)取款1.客户携带《银行卡》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进行取款。

2.柜员核对客户身份信息,核实账户余额,审核无误后进行出纳操作。

3.柜员应根据账户余额,还有现金库存情况,在保证业务安全的前提下办理取款业务。

4.对于取款额度超过规定标准或者存托比例过低的客户应及时上报领导并上报银监局。

(三)换钞1.客户持旧钞到柜台申请换成新钞。

2.柜员需对现金进行严格的真假识别和劣币驱逐,核实数量及面额,审核无误后进行换钞业务操作。

3.现金人员按面额分类组成清点印章清单,柜员核对清点结果并签字确认。

4.进行清点时,现金人员及柜员均应认真核实价格敏感的面额,如50元、100元等。

(四)清点1.清点现金规定由专人专职完成,保管现金人员协助进行清点。

2.现金清点结束后需由清点现金人员进行封装,并填写清点纸质清单,出现差错需及时纠正和处理。

3.柜员和现金人员应定期进行资金台账盘点和安全模拟演练,提高资金台账质量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存取款机维护1.对于存取款机出现异常情况(例如卡被卡住、取款钞口堵塞等等)应及时上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2.确保存取款机的资金质量和数量核算准确无误。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现金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我行现金业务操作,根据《xxxxxx银行出纳制度》、《xxxx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规定1.分行应在辖属网点中指定一家现金代理行(分行本部或某个网点,简称现金上级行)统一办理辖内各行现金的缴存与请领业务,资金的最终清算仍然通过各辖属网点在分行(简称账务上级行)的备付金账户进行。

2.对于采取支行派员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方式的分行,各网点应在现金上级行预留印鉴,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时凭加盖预留印鉴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办理。

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印鉴,控制现金请领的风险。

3.现金调缴时应由双人押运,库管员与押运人员(双人)在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明确保管责任。

二、向人民银行领缴现金(一)领取现金现金上级行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时,由库管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用款计划,经有权人审批后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签开人民银行现金支票或人行规定的相关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库管员在现金支票存根联上签章后,与押运员做好现金支票的交接手续。

押运员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上“押运人签章”处签章。

押运员持现金支票随同守押人员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

领取现金时,应当场验看券别,逐捆卡把,清点总数。

现金领回后,押运员与库管员当面办妥交接,无误后库管员立即办理入库手续。

对于原封新币,开箱、拆包、拆捆和拆把清点时,应在监控下进行,且至少二人在场。

拆箱、拆包前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样,拆封后先点包卡把,后清点细数。

由发行库取回的现金,对外支付拆捆、拆把时不得丢弃原封签、封条,原封签、封条在款项付出日营业终了账平款清后才能销毁。

现金核对无误后,库管员凭“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选择“现金收入”,办理现金入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并打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核实行,将加盖个人名章及“附件”戳记的支票存根联作附件随当日传票装订。

银行现金柜员操作规程

银行现金柜员操作规程

银行现金柜员操作规程一、引言在银行业务中,现金柜员是承担现金出入的重要岗位,他们的工作准确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客户的满意度。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银行现金柜员操作规程,能有效规范现金柜员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银行业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现金接收和支付操作规程1. 现金接收(1)现金接收是指现金柜员从客户处接收到的各类纸币、硬币、存折以及其他与现金有关的凭证。

在接收现金时,现金柜员应仔细核对币种、面额、数量等信息的准确性,确保不出现差错。

同时,要注意收款人的身份验证,确认该人是否为户名本人或授权人。

(2)现金接收后,现金柜员应及时结账,将汇总信息和钱款存入正确的库存处,并完成相应的记录工作。

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暂时保管的现金,现金柜员应妥善保管,并尽快移交给相关部门或客户本人。

2. 现金支付(1)现金支付是指现金柜员按照客户的申请,从银行库存中提取现金,并经过核对后支付给客户。

在支付现金前,现金柜员应核对客户的身份证件和相关凭证,确保支付给正确的人。

(2)在支付过程中,现金柜员应注意钞票的真伪、面额的准确性,以及数量与客户要求的一致性,进行仔细检查和确认。

并且,在支付完成后,现金柜员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留存证据。

三、现金库存管理规程1. 现金库存管理(1)现金库存是指银行保留的各类纸币、硬币,以及存折等现金凭证。

现金柜员在接收和支付现金时,需要从库存中提取或冲销相应的现金。

因此,现金库存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管理。

(2)现金柜员对库存现金的管理责任重大,需要定期盘点和检查库存数量和面额的准确性,并将盘点结果与系统记录进行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现金库存安全规程(1)现金柜员需要保证现金库存的安全性。

在日常工作中,现金柜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确保现金库房门窗的完好无损,保证密钥的安全存储和使用,遵守配发现金的签收和交接程序,以及定时进行库房的检查和防火防潮等工作。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现金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与现金相关的各类操作,包括现金存取、现金兑换、现金清分、现金回笼等。

为了确保现金业务的安全、规范和高效运作,银行需要制定一套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本文将就现金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利益。

一、现金存取规程1.客户现金存取:b.客户现金存款时,银行柜员应核对钞票的真伪及完整性,并填写相关存款凭证。

d.银行柜员应注意保护客户信息安全,确保现金存取交易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2.商户现金存入:a.商户现金存入时,银行柜员应核对存款人身份及相关凭证,并协助商户统计现金,核对正确性。

b.商户现金存入后,银行柜员应填写存款凭证,并提供存折或现金存单。

3.ATM现金存取:a.银行应保障ATM设备的安全性,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b.ATM现金存取时,银行应提供清晰的指引和使用说明。

c.银行应加强对ATM机现金的配送、清点和回笼工作,确保ATM机内现金充足。

二、现金兑换规程1.外币兑换:a.客户到柜台办理外币兑换时,银行柜员应核对客户身份及外币兑换凭证。

b.银行柜员应根据外币汇率进行兑换,并核对兑换金额及外币的真伪。

c.兑换外币时,银行柜员应向客户说明相关费用,并填写兑换凭证。

2.旅行支票兑换:a.客户到柜台兑换旅行支票时,银行柜员应核对客户身份及旅行支票凭证。

b.银行柜员应核对旅行支票的真伪和有效期,并核对兑换金额。

c.银行柜员应填写兑换凭证,并将旅行支票收入保险柜保管。

三、现金清分与回笼规程1.现金清分:a.银行应配备专业的现金清分设备,确保现金清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b.银行应定期对现金清分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c.清分结束后,银行应核对现金清点结果,并填写相关清分凭证。

2.现金回笼:a.银行应定期检查各网点的现金回笼情况,确保回笼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b.银行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现金回笼,确保不发生安全风险和丢失。

c.回笼结束后,银行应核对回笼结果,并填写相关回笼凭证。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一、基本规定第一条现金业务必须坚持“当日核对、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离岗必须查库(箱)”的原则,做到内控严密、职责分明。

实行复核制的,还要坚持“钱账分管、双人临柜、换人复核”。

第二条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

第三条柜员办理现金业务必须在有效监控和客户视线以内,做到当面点准,一笔一清、一户一清。

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做到先点捆、卡把,核准封签,再散把点数;拆捆时,先确认每捆十把,再拆捆,做到现金实物与记账凭证或现金调拨单核对相符。

第五条坚持“一日三次碰库(箱)”制度。

营业前,柜员必须检查现金实物与上日“柜员钱箱核对表”现金箱余额是否相符;中午休息时,柜员必须将现金实物与现金箱余额进行核对,碰数入库;下班签退前,柜员必须核对现金实物与“柜员钱箱核对表”现金箱余额是否相符,经主管审核无误后,双人加锁入库保管。

第六条每日日终平账,管库员核对库房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余额是否为零。

第七条需进行款箱交接的,交箱前必须核对接箱人是否为被授权人,接箱时必须核对总箱数,检查款箱是否加锁、封条是否完整无损等,并详细登记《箱包交接登记簿》,由交接双方签章。

第八条办理现金业务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现金收付第九条现金收入。

柜员受理客户交存的现金和现金收款凭证后,按下列程序操作:(一)审查现金收款凭证。

现金收款凭证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正确清楚,大小写金额、凭证各联次金额一致,无涂改。

(二)初点。

按款项券别顺序点收,先点捆、卡把过大数,后点尾数,核对总数。

与现金收款凭证金额核对相符。

(三)清点。

现金按券别依次逐张清点细数并挑残、辨假。

款未点清前不准与其他款项调换和混淆。

清点中发现有误,当即向交款人声明,并可将凭证和款项一并退回客户。

(四)交易处理。

柜员选择相关交易进行处理,打印记账凭证,与现金收款凭证核对无误后,记账凭证加盖经办员、复核员名章;现金收款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回单联退客户,留存联附记账凭证后。

银行柜面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柜面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面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柜面现金业务监督,根据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现金收付柜面监督办法》和本行《现金管理规定》、《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柜面现金管理业务包括柜面现金收付监督管理、尾箱限额管理、检查监督管理和假币收缴鉴别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异地分支机构、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各机构”)。

第二章柜面现金收付监督管理第四条本规程所称柜面现金收付监督管理为柜面大额现金收付管理,范围为:(一)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含)人民币现金收入;(二)从单位结算账户一次性支付或1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5万元(含)以上人民币现金;(三)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或1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5万元(不含)以上人民币现金。

第五条单位结算账户现金支付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以及经人民银行核准可以提取现金的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办理。

本行不得向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单位出售现金支票,严禁为开户单位在一般存款账户中办理现金支付。

第六条大额现金收付,本行应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其中个人大额现金收付他人代理办理的,还应留存客户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大额现金收付需授权的,授权人员应执行大额卡把复点制度,远程授权的,执行大额换人卡把复点。

第七条单笔金额超过20万元(含)人民币现金收入,由机构四级授权员授权审核。

第八条单位结算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一)5万元(不含)以下现金支付由柜员审批;(二)5万元(含)以上现金支付,由开户单位填写《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审批表》,柜员初审后按照以下分级审批权限进行授权审批:1.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大额现金支付,由机构四级授权员授权审批;2.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大额现金支付,由机构三级授权员授权审批;3.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大额现金支付,由机构二级授权员授权审批;4.50万元(含)以上大额现金支付,由内部主管报本机构负责人授权审批。

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银行现金管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现金管理业务,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柜台业务结算中心。

第三条柜员在操作现金管理业务时,必须认真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柜员应密切注意客户的动态和情况变化,如发现可能存在洗钱、逃税、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分支机构反映。

第五条柜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如发现内部有不正之风,应及时向分支机构反映并报告。

第二章业务操作第六条现金管理业务包括现金存取、现金清分、现金加急存款、现金结售汇、现金调拨等业务。

第七条柜员在办理业务前,必须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并核对账户余额或相关业务资料。

第八条客户进入柜台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必须进行排队并保持秩序,柜员应根据不同业务安排不同窗口。

第九条柜员在接待客户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和言行,态度必须亲切热情,细心耐心地为客户服务,解答客户咨询,耐心了解客户需求,给予妥善的建议和指导。

第十条柜员在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时,应核对钞票的真伪、面额、数量等相关信息,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钞票应及时予以退换。

第十一条柜员在办理现金清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清分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清分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柜员在办理现金加急存款业务时,应仔细核对存款金额和收款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柜员在办理现金结售汇业务时,应仔细审核客户提供的证件,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柜员在办理现金调拨业务时,应对收到的现金进行比对核对,防止出现误差。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十五条钞票装入清分机前,应认真检查钞票表面,检查破损、油渍、火漆等。

第十六条柜员在操作现金管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业务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柜员必须遵守操作流程,避免个人行为带来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柜员应密切关注周围环境,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所有柜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XX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我行现金业务操作,根据《XX银行出纳制度》、《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规定1.分行应在辖属网点中指定一家现金代理行(分行本部或某个网点,简称现金上级行)统一办理辖内各行现金的缴存与请领业务,资金的最终清算仍然通过各辖属网点在分行(简称账务上级行)的备付金账户进行。

2.对于采取支行派员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方式的分行,各网点应在现金上级行预留印鉴,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时凭加盖预留印鉴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办理。

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印鉴,控制现金请领的风险。

3.现金调缴时应由双人押运,库管员与押运人员(双人)在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明确保管责任。

二、向人民银行领缴现金(一)领取现金现金上级行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时,由库管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用款计划,经有权人审批后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签开人民银行现金支票或人行规定的相关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库管员在现金支票存根联上签章后,与押运员做好现金支票的交接手续。

押运员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上“押运人签章”处签章。

押运员持现金支票随同守押人员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

领取现金时,应当场验看券别,逐捆卡把,清点总数。

现金领回后,押运员与库管员当面办妥交接,无误后库管员立即办理入库手续。

对于原封新币,开箱、拆包、拆捆和拆把清点时,应在监控下进行,且至少二人在场。

拆箱、拆包前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样,拆封后先点包卡把,后清点细数。

由发行库取回的现金,对外支付拆捆、拆把时不得丢弃原封签、封条,原封签、封条在款项付出日营业终了账平款清后才能销毁。

现金核对无误后,库管员凭“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选择“现金收入”,办理现金入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并打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核实行,将加盖个人名章及“附件”戳记的支票存根联作附件随当日传票装订。

(二)交存现金库存现金超过核定限额需向人民银行发行库交存现金时,库管员应填制“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一式两联)和人民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经有权人签字后,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选择“实物调出”办理现金出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一联上打印核实行作业务传票,在第二联上记录“调出流水号”(即是库管员做实物调出时产生的柜员流水号)后单独保管。

XX银行现金调缴款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现金调缴款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现金调缴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证XX银行现金调缴款业务的正常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现金调缴款业务,包括现金调配、现金收取、现金存储、现金归还等相关操作。

第三条XX银行应当依法办理现金调缴款业务,遵循合法、安全、稳定、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所有从事现金调缴款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五条现金调缴款业务必须在保安措施完备的条件下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条XX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核制度,对现金调缴款业务进行内部审核。

第二章现金调配第七条现金调配是指将银行的现金从一个柜台或者其中一业务点移交到另一个柜台或者业务点的行为。

第八条现金调配应当由专人负责,并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进行。

第九条现金调配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清点现金数量、验收现金真伪、制定调配计划等。

第十条现金调配应当通过专用的现金运输车辆进行,确保现金的安全运输。

第十一条现金调配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携带现金或将现金交给他人。

第十二条现金调配完成后,应当及时编制调配记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三章现金收取第十三条现金收取是指银行柜员从客户处收取现金存入银行账户的行为。

第十五条现金收取过程中,柜员必须准确计算现金金额,核对现金的真伪,并及时存入相应的账户。

第十六条现金收取应当立即通过电子系统更新账户余额,并打印相关凭证交给客户。

第十七条现金收取结束后,柜员应当对现金进行清点,并将现金存入安全的存储设施中。

第十八条现金收取产生的相关凭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后续照查。

第四章现金存储第十九条现金存储是指将银行的现金暂时存放在安全设施中的行为。

第二十条现金存储必须在保安措施完备的存储设施中进行,确保现金的安全性。

第二十一条存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配有报警、监控等设备。

第二十二条存储现金时,必须按照币种、面额、数量进行记录,并由专人监管。

银行行业现金管理操作规程

银行行业现金管理操作规程

银行行业现金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银行行业现金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旨在规范银行机构对现金资金的收付、保管和运用等操作行为,确保现金管理活动的安全、高效和合规。

第二章现金收付业务1. 现金款项收付流程银行机构接收客户的现金款项时,应按照以下流程操作:1.1 客户填写现金存取/交付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 接待员核对申请单和证明文件,如无误则受理;1.3 接待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并办理现金收付手续;1.4 财务人员确认收到的现金金额和客户信息,记录在现金收付账簿内,并提供相应的凭证。

2. 现金点钞和验伪银行机构在收到现金后,应进行点钞和验伪操作,以确保现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1 现金点钞操作应由专人进行,点钞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有疏漏;2.2 现金验伪应使用合法的验钞仪器,严禁借助非法手段进行伪钞鉴别。

3. 现金清分银行机构在收到大额现金时,应进行现金清分操作,确保现金的面额和数量的准确性。

3.1 现金清分操作应由专人进行,确保清分结果的准确性;3.2 清分完毕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现金保管与运用1. 现金保管银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现金保管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和防护。

1.1 银行机构应设置现金库房,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1.2 现金库房的使用应进行严格的权限控制,确保现金保管的有序性;1.3 现金库房应定期清点现金,并进行记录。

2. 现金运用银行机构在使用现金时,应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2.1 银行机构应根据现金需求预测和分配现金;2.2 现金运用应有明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2.3 现金运用的过程中应进行记录和核对,确保使用的准确性。

第四章现金管理制度1. 现金管理责任银行机构应明确现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建立相应的管理责任制度。

1.1 银行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1.2 现金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专业素质。

银行柜面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柜面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面现金管理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柜面现金业务监督,根据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现金收付柜面监督办法》和本行《现金管理规定》、《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柜面现金管理业务包括柜面现金收付监督管理、尾箱限额管理、检查监督管理和假币收缴鉴别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异地分支机构、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各机构”)。

第二章柜面现金收付监督管理第四条本规程所称柜面现金收付监督管理为柜面大额现金收付管理,范围为:(一)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含)人民币现金收入;(二)从单位结算账户一次性支付或1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5万元(含)以上人民币现金;(三)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或1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5万元(不含)以上人民币现金。

第五条单位结算账户现金支付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以及经人民银行核准可以提取现金的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办理。

本行不得向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单位出售现金支票,严禁为开户单位在一般存款账户中办理现金支付。

第六条大额现金收付,本行应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其中个人大额现金收付他人代理办理的,还应留存客户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大额现金收付需授权的,授权人员应执行大额卡把复点制度,远程授权的,执行大额换人卡把复点。

第七条单笔金额超过20万元(含)人民币现金收入,由机构四级授权员授权审核。

第八条单位结算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一)5万元(不含)以下现金支付由柜员审批;(二)5万元(含)以上现金支付,由开户单位填写《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审批表》,柜员初审后按照以下分级审批权限进行授权审批:1.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大额现金支付,由机构四级授权员授权审批;2.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大额现金支付,由机构三级授权员授权审批;3.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大额现金支付,由机构二级授权员授权审批;4.50万元(含)以上大额现金支付,由内部主管报本机构负责人授权审批。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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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业务操作规程1.目的本文件规定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现金业务的管理,防止差错的发生,规避风险。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银行办理现金业务的各个网点。

3.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所有接触和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的人员在岗期间履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并在离岗时,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工作交接。

3.1.支行3.1.1.现金柜员负责现金凭证的审核、记账、与柜员和业务主办进行现金调剂、中午及日终核打库存轧平账务,日终进行现金移库。

3.1.2.业务主办负责对限额内业务进行授权、现金的出库、上缴、与柜员进行现金调剂、中午及日终核打库存轧平账务。

3.1.3.业务主管负责对业务进行授权、长短款业务的审核、日终轧平全行的现金账务做到账账、账款相符;定期检查柜员的现金库存和清点假币。

3.2.管理部及分行运营管理部3.2.1. 负责分行范围内现金业务的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同时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管理办法,报总行备案。

3.3.总行运营管理部3.3.1.负责现金业务操作规范的制订、修改和检查。

4.工作程序4.1.现金出纳工作的主要任务4.1.1.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制度办理现金、外币收付、整点、调运及损伤票币的回收、兑换工作。

4.1.2.做好现金供应和回笼工作,调剂各种票币的比例。

4.1.3.保管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证券,做好库房管理,确保库款安全。

4.1.4.宣传爱护人民币,做好反假币,反破坏人民币的工作。

4.1.5.加强柜面服务与监督,促进客户遵纪守法,向贪污、诈骗、抢劫等不法行为做斗争。

4.2.现金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4.2.1.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帐,付出现金先记帐后付款;手续严密,数字准确,交接清楚,责任分明。

4.2.2.未经培训或经培训未合格的人员,不得对外收付现金。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一、基本规定第一条现金业务必须坚持“当日核对、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离岗必须查库(箱)"的原则,做到内控严密、职责分明。

实行复核制的,还要坚持"钱账分管、双人临柜、换人复核"。

第二条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浮现金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

第三条柜员办理现金业务必须在有效监控和客户视线以内,做到当面点准,一笔一清、一户一清。

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做到先点捆、卡把,核准封签,再散把点数;拆捆时,先确认每捆十把,再拆捆,做到现金实物与记账凭证或者现金调拨单核对相符。

第五条坚持"一日三次碰库(箱)"制度。

营业前,柜员必须检查现金实物与上日"柜员钱箱核对表"现金箱余额是否相符;中午歇息时,柜员必须将现金实物与现金箱余额进行核对,碰数入库;下班签退前,柜员必须核对现金实物与"柜员钱箱核对表"现金箱余额是否相符,经主管审核无误后,双人加锁入库保管。

第六条每日日终平账,管库员核对库房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余额是否为零。

第七条需进行款箱交接的,交箱前必须核对接箱人是否为被授权人,接箱时必须核对总箱数,检查款箱是否加锁、封条是否完整无损等,并详细登记《箱包交接登记簿》,由交接双方签章。

第八条办理现金业务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二、现金收付第九条现金收入。

柜员受理客户交存的现金和现金收款凭证后,按下列程序操作:(一)审查现金收款凭证。

现金收款凭证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正确清楚,大小写金额、凭证各联次金额一致,无涂改。

(二)初点。

按款项券别顺序点收,先点捆、卡把过大数,后点尾数,核对总数。

与现金收款凭证金额核对相符。

(三)清点。

现金按券别挨次逐张清点细数并挑残、辨假。

款未点清前不许与其他款项调换和混淆。

清点中发现有误,当即向交款人声明,并可将凭证和款项一并退回客户。

(四)交易处理。

柜员选择相关交易进行处理,打印记账凭证,与现金收款凭证核对无误后,记账凭证加盖经办员、复核员名章;现金收款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回单联退客户,留存联附记账凭证后。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规范现金业务操作行为,提升现金业务操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现金业务指公司的现金收付、清点、核对、保管、运输等与现金有关的各项操作。

第三条所有从事现金业务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素养,遵循本规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流程,确保现金业务的安全和准确。

第四条现金业务操作包括现金收付、清点、核对和运输等。

现金收付人员、清点人员、核对人员和运输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实施相应的操作。

第二章现金收付操作第五条现金收款操作应由收付员进行。

收付员接待客户时,应礼貌待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收付员在收取现金时,必须对现金进行清点并于客户当面验证金额的准确性,同时核对币种、券别和面额。

如发现异常现金,应立即上报财务部门。

第六条现金付款操作应由收付员进行。

付款前,收付员应检查支付凭证的真伪,并验证收款方的身份和收款信息的准确性。

在付款过程中,收付员应仔细核对被付款人提供的现金的币种、券别和面额,并准确记录在付款单上。

如发现异常现金,应立即上报财务部门。

第三章现金清点操作第七条现金清点工作应由专门的清点人员进行。

清点人员在进行清点操作前,应仔细核对清点工具的准确性,并记录在册。

清点员需要逐一清点每一张现金,并在清点过程中仔细检查现金的状况,如破损、污迹等,并进行记录。

第八条清点工作完成后,清点员必须根据规定的程序,记录清点结果并签名确认。

如现金数额与账面不符,应立即上报财务部门。

第四章现金核对操作第九条现金核对应由专门的核对人员进行。

核对人员在核对操作前,应仔细核对核对工具的准确性,并记录在册。

核对员需要逐一核对账面核对信息和现金的一致性,并进行记录。

第十条核对工作完成后,核对员必须根据规定的程序,记录核对结果并签名确认。

如发现账面核对信息与实际现金不符,应立即上报财务部门。

第五章现金运输操作第十一条现金运输应由专门的运输人员进行。

银行柜面现金长短款处理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柜面现金长短款处理操作规程模版

附件:**银行柜面现金长短款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柜面现金长短款处理手续,确保真实反映账务,合规处理差错款项,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柜面现金长短款是指在办理柜面现金收付业务时发生差错,导致现金账实不符。

现金实物大于账面余额为长款,现金实物小于账面余额为短款。

第三条发生柜面现金长短款,经办柜员应立即向营业部经理汇报,并上报支行行长,积极采取措施查找错款原因并据实处理。

长款不得侵吞,短款不得自补不报,不得以长补短。

第四条各机构应每季度核查落实柜面现金长短款挂账情况,并必须于每年年度终了前进行全面的清查处理。

第五条柜面现金长短款挂账及处理均应纳入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柜面现金长短款及其处理情况应在《**银行长、短款登记簿》上详实记载。

第三章审批及报告第七条柜面现金长短款挂账审批发生柜面现金长短款,应于当日按规定权限报批后进行现金长短款挂账登记。

有权审批人认为有必要的应向上级行反映。

长短款挂账审批权限具体为: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下的,由支行行长审批;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上的,需报经分行(含各直属支行及迎泽支行,下同)分管行长审批。

第八条柜面现金长短款挂账处理审批柜面现金长短款挂账,应在查实情况后按规定逐级报批处理。

经查实确属现金长款的,按规定权限报批后进行长款清退或转收益处理;经查实确属现金短款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按规定权限报批后补齐短款或报损处理;涉及对差错责任人进行处罚或追究责任的,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长款可清退、短款可补齐的,按照以下权限审批后清退长款或补齐短款:单笔挂账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下的,由支行行长审批;单笔挂账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以上的,需报经分行分管行长审批。

(二)长款无法清退的,差错网点经支行行长审批后列“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短款无法弥补的,差错网点按照我行授权和转授权书相关权限规定,经审批同意报损后列支“营业外支出”科目。

现金付款操作规程(3篇)

现金付款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行内部及对外现金付款业务,旨在规范现金付款操作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操作流程1. 准备阶段(1)出纳员在接到付款申请后,首先应核对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包括付款金额、收款人信息、付款用途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审核付款申请单所附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合同等,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确认付款申请单已由相关审批人员签字批准。

2. 收款阶段(1)出纳员在收到付款申请单及审批后,准备相应金额的现金。

(2)将现金当面点清,并告知收款人,确保金额准确无误。

(3)收款人确认无误后,在付款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3. 付款阶段(1)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注明付款日期,并在现金收付凭证上签字。

(2)将付款申请单、原始凭证及现金收付凭证一并交收款人。

(3)收款人确认收到现金后,在现金收付凭证上签字确认。

4. 记录阶段(1)出纳员将付款申请单、原始凭证及现金收付凭证整理归档。

(2)在财务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记账操作,确保账务准确。

(3)将付款信息录入现金日记账,并定期进行核对。

三、注意事项1. 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查。

2. 出纳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警觉,防止现金遗失或被冒领。

3. 付款时,应确保现金与付款申请单上的金额一致。

4. 付款完成后,应及时将付款申请单及相关凭证归档。

5. 对于大额现金付款,应采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6. 付款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门定期对现金付款操作进行监督,确保操作规程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定期对出纳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业务水平等。

五、附则本规程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第2篇为确保现金付款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以下为现金付款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一、操作准备1. 人员准备:出纳员需在操作前确认自己已登录系统,并具备进行现金付款的权限。

企业银行现金交易规范操作

企业银行现金交易规范操作

企业银行现金交易规范操作
为了确保企业银行现金交易的安全和合规性,我们制定了以下规范操作。

请遵守以下操作指南,以确保您的现金交易符合法律要求并减少潜在风险。

1. 现金存款操作
- 确保现金存款金额与存款凭证一致,准确记录存款金额和存款日期。

- 存款前,检查现金的真伪和完整性,如有疑问,请立即联系银行工作人员。

- 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存款凭证上签字确认存款金额和日期。

- 保留存款凭证作为备份和记录,以备将来查询和核对。

2. 现金提取操作
- 提前预约现金提取,确保银行准备足够的现金。

- 在提取现金时,核对提款金额和身份验证文件。

- 确保提款凭证上的金额和日期与实际提取金额和日期一致。

- 在提款凭证上签字确认提取金额和日期,并保留凭证作为备份。

3. 现金交接操作
- 现金交接前,核对现金金额和准备交接清单。

- 在现金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金额和日期。

- 确保现金交接的可追溯性和记录完整性,以备将来查询和核对。

- 转交现金时,确保接收人是授权人员,并记录接收人的身份信息。

4. 现金记录和报告
- 每笔现金交易都应记录,包括存款、提取和交接操作。

- 记录应包括交易时间、金额、参与人员和相关凭证。

- 定期进行现金交易报告,确保现金流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 报告应包括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交易总额和交易明细。

请遵守以上规范操作,以确保企业银行现金交易的安全和合规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联系银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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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我行现金业务操作,根据《xxxxxx银行出纳制度》、《xxxx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规定
1.分行应在辖属网点中指定一家现金代理行(分行本部或某个网点,简称现金上级行)统一办理辖内各行现金的缴存与请领业务,资金的最终清算仍然通过各辖属网点在分行(简称账务上级行)的备付金账户进行。

2.对于采取支行派员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方式的分行,各网点应在现金上级行预留印鉴,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时凭加盖预留印鉴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办理。

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印鉴,控制现金请领的风险。

3.现金调缴时应由双人押运,库管员与押运人员(双人)在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明确保管责任。

二、向人民银行领缴现金
(一)领取现金
现金上级行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时,由库管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用款计划,经有权人审批后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签开人民银行现金支票或人行规定的相关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库管员在现金支票存根联上签章后,与押运员做好现金支票的交接手续。

押运员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上“押运人签章”处签章。

押运员持现金支票随同守押人员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

领取现金时,应当场验看券别,逐捆卡把,清点总数。

现金领回后,押运员与库管员当面办妥交接,无误后库管员立即办理入库手续。

对于原封新币,开箱、拆包、拆捆和拆把清点时,应在监控下进行,且至少二人在场。

拆箱、拆包前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样,拆封后先点包卡把,后清点细数。

由发行库取回的现金,对外支付拆捆、拆把时不得丢弃原封签、封条,原封签、封条在款项付出日营业终了账平款清后才能销毁。

现金核对无误后,库管员凭“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选择“现金收入”,办理现金入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并打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核实行,将加盖个人名章及“附件”戳记的支票存根联作附件随当日传票装订。

(二)交存现金
库存现金超过核定限额需向人民银行发行库交存现金时,库管员应填制“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一式两联)和人民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经有权人
签字后,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选择“实物调出”办理现金出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一联上打印核实行作业务传票,在第二联上记录“调出流水号”(即是库管员做实物调出时产生的柜员流水号)后单独保管。

库管员将缴款凭证和已装箱的现金一并与押运员办妥交接手续,并由押运员在两联“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上“押运人签章”处签字。

交存发行库的现金,不论完整币还是残缺币,必须是经过整点的并按规定加盖了行章和人行封签或带行名行号的经办人名章的现金。

出库时只过大数、掐把,不再拆把过细数。

现金交存人行后,押运员应将加盖人行收讫印章的交款回单交库管员,库管员按以下流程处理:
1.如为全额解缴,凭人行“现金交款单”回单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解缴标志”选择“解缴入账”,输入相应的“调出流水号”、“账号”,“总金额”输入已缴款项的金额。

交易成功后,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上打印核实行作业务传票,人行的“现金交款单”回单加盖“附件”戳记随传票装订。

2.如因上缴的现钞不符合人行缴存要求,未能向人行全额解缴时:(1)库管员与押运员共同清点被人行退回的现金,金额应是“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与人行“现金交款单”回单的差额,办理现金入库;(2)库管员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解缴标志”选择“解缴入账”,输入相应的“调出流水号”、“账号”,“总金额”输入已缴金额,表格框内“面值”、“交易金额”输入被人行退回款项的面值和金额。

交易成功后,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上打印核实行作业务传票,人行的“现金交款单”回单加盖“附件”戳记随传票装订。

向在同业其他银行代理的金库领取或交存现金时,比照向人行领取或交存现金业务流程处理。

如采用其他方式,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三、向现金上级机构领缴现金
现金上下级机构之间可以进行现金调拨,现金下级机构向其现金上级机构领取、交存现金的交易由上级库管员和下级库管员共同操作完成。

(一)支行向上级机构领取现金
取款行现金库管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现金需求量,按分行规定的方式向现金上级行上报领款计划。

1.采取支行派员领取款项方式的分行
(1)取款行请领
取款行库管员填制一式三联“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经柜台经理审批并加盖预留印鉴后,将第一联、第三联由押运员送至上级行。

(2)上级行出库
上级行库管员审核支行填制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的各项要素是否齐全,预留印鉴是否相符,使用[7002现金库出入库]交易,选择“现金付出”办理支行领取现金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一、三联上打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核实行。

库管员将配好的现金交押运员,押运员应当场验看钞箱是否完好、上锁,并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上押运人签章处签章。

“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一联留存上级行作为现金付出凭证,第三联退取款行做传票附件。

(3)取款行入库
取款行库管员领回现金后进行核点,无误后由库管员根据第二、三联“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2现金出入库]交易,选择“现金收入”做相应的入库处理,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上打印核实行,作为现金收入凭证,第三联加盖“附件”戳记作传票附件。

入库工作必须在当日处理完毕。

2.采取统一运送现金方式的分行
(1)现金上级行
取款行需按规定程序通过“8041发起自由格式查询交易”向现金上级行拍发自由格式报文请领现金,由现金上级行配送现金。

现金上级根据收到取款行拍发的自由格式报文中记载的取款币种、金额等信息,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一式两联),同时,分行库管员应与支行指定联系人电话核实,并将电话核实情况记录在打印出的自由格式报文上。

分行库管员依据一式两联“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及打印的自由格式报文,使用[7002现金出入库]交易,选择“出库”办理现金出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一联打印核实行作为现金付出凭证,打印出的自由格式报文加盖“附件”戳记作传票附件。

库管员与押运员做好现金款项交接手续。

“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通过押运员交给取款行。

(2)取款行
押运员将款项及凭证交取款行库管员。

取款行库管员逐箱查验封签,逐捆
卡把,收妥现金、双人复核无误后,凭上级行填制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2现金库出入库]交易,选择“入库”做现金入库处理,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打印核实行并做当日传票。

支行库管员应通过核心系统“8041发起自由格式查询交易”向分行拍发自由格式报文,确认已收到分行派送的现金及现金金额。

(3)现金上级行
分行库管员收到支行拍发的自由格式报文后,核对记载币种、金额等信息无误后,打印的自由格式报文盖“附件”戳记做“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一联的传票附件。

(二)支行向现金上级交存现金
1.采取支行自行缴存款项方式的分行
(1)缴款支行出库
库存现金超过核定限额时,支行管库员应测算出合理交款额及时报告柜台经理,并按分行规定方式与现金上级行取得联系,经批准后,按金额配款,根据缴款计划,填制“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一式三联),使用[7002现金出入库]交易,选择“出库”办理现金出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一联打印核实行作为现金付出凭证。

库管员与押运员做好款项交接手续,并将“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三联一并通过押运员交给上级行。

(2)现金上级行入库
押运员将款项及凭证交现金上级行库管员,库管员逐箱查验封签,逐捆卡把,收妥现金、双人复核无误后,凭缴现支行编制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2现金库出入库]交易,选择“入库”做现金入库处理,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三联打印核实行,“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留存做现金收入凭证,第三联交押运员退缴款支行做第一联的传票附件。

(3)缴款支行收单
缴款支行库管员将现金上级行返回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三联与留存的第一联核对,核对取款行打印的核实行是否与实际业务信息一致,印章是否清晰,无误后,取款行“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三联加盖“附件”戳记作为“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一联的传票附件。

2.采取统一运送现金方式的分行,流程参照“三(一)2”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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