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大使代言合作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形象大使代言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身份证为〕(以下统称“乙方”)为形象大使活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期限:
自 2011年11月20 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叁年(12个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二、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乙方同意在担任形象大使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奠基、开盘、开业等多项活动,活动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协议(每次提前5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
三、收费标准及方式
1、甲方给乙方的付费标准:甲方将中国(海安)义务国际商贸城项目中一套面积约为80平米的公寓(栋数及楼层等需后期确定)作为乙方的酬劳。
2、付费方式:本协议生效后签订《公寓买卖协议》,在中国(海安)义务国际商贸城公寓正式对外出售时依据《公寓买卖协议》给予乙方办理更换买卖合同。
四、使用区域及方式
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乙方形象照片及录制的短片作为商品直接或间接对公众销售。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具有宣传发布次数与形式的决定权。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与甲方同行业产品的形象代言。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或造成不良影响需向甲方支付对乙方包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活动费用)。甲方在确定乙方为品牌代言人后,单方违约并造成乙方不良影响,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