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合集下载

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整理

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整理
四、采购追溯
18.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19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4.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38.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
39.未按规实施定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如未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原料未按“红、绿、蓝”的要求进行标识,未分类清洗、切配、存放;半成品和成品未按要求存放;专间未实行“五专”;专间预进间未配置清洗、消毒和更衣设施;专间未进行空气和工作台消毒;食品未经清洗进入专间;餐具、饮具未存放在保洁柜;经营超过规定供餐时间的热食、冷食、生食、裱花蛋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相关内容)。

无证经营食品加工怎么处罚

无证经营食品加工怎么处罚

一、无证经营食品加工怎么处罚1、对于没有食品生产经意许可证的企业却从事食品生产的活动的,则当地的监管部门应当没收该企业所有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的食品和违法经营设备,工具原料等等。

如果违法的食品价值不超过一万元的,则需要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则需要处以该食品价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2、如果明知无证经营食品是违法的商家但还是经营了的,则相关的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商家停止经营活动,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到十万之间的罚款,如果因为经营活动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损害的,则需要由食品生产者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餐饮业来说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要想办理许可证首先需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且要通过一定的审查,如果被吊销过许可证的商家在五年呢不能再申请经营许可证,用伪造的资料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一年内都不能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2、食品经营主要的设备等文件;3、卫生局出具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准备好这些资料后到相应的部门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就好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左右发放。

三、食品经营许可的加工范围经营范围一: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营范围二: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三: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四: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三无食品如何处罚

经营三无食品如何处罚

经营三无食品如何处罚
对于经营三无食品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令停业整顿:相关主管部门会下发责令停业整顿的通知书给违法经营者,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并整顿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改自身问题,达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整顿期限通常为半年以上。

2.罚款: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违法经营者可能会面临罚款的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3.吊销许可证: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吊销违法经营者的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以及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严重的甚至可能永久吊销。

吊销许可证的处罚意味着违法经营者在食品行业将无法继续经营。

4.刑事责任追究: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销售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将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刑事拘留、有期徒刑等。

此外,相关部门还会扣押、销毁违法食品,对违法经营者进行警示性的曝光,并通报相关执法结果。

违法行为公示的目的是向公众传递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提醒公众远离三无食品。

总结起来,经营三无食品是非法行为,对此相关部门和法律法规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追究等。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撤销案例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撤销案例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撤销案例基本案情:2020年1月8日,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攀枝花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办公楼一楼右边两间屋内摆放有就餐用的饭桌、凳子,在厨房门口张贴有“炊事员全生产责任制”,厨房内有从业人员正在加工午餐。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聘用一名食品从业人员,利用其购买的冰柜、冰箱、消毒柜、蒸饭车等设备在其住所内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我局调查工作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对违法行为有着正确的认识,且不存在主观故意,在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进行了积极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对其减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正)的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本案中,争议焦点是单位食堂是否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非着眼于服务的营利性质,而是强调餐饮服务的安全性。

且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第二款:“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规定》第二十条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4.经营禁止目录内食品种类。
《规定》第二十条,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采购追溯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八、其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48.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
4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承担连带责任。
7.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8.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9.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一、许可管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案例

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案例

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处罚案例
近日,市北区十三不靠糕点店因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2021年6月29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市北区十三不靠糕点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经查,市北区十三不靠糕点店于2021年5月25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于2021年6月28日开始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市北区十三不靠糕点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构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北区十三不靠糕点店作出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4284.78元;二、罚款人民币16000元。

合计罚款人民币20284.78元。

食品安全执法中的重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执法中的重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食品安全执法中的重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1、未经许可、登记擅自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未经许可、登记,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或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1)《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一)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无证经营处罚标准

食品无证经营处罚标准

食品无证经营处罚标准
一、以下行为视同属食品无证经营,可作出处罚:
(一)在食品活动售卖处即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未按规定架设或者悬挂许可证(或者
有许可证号码),仍从事食品销售活动;
(二)未建立生产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或者在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之
外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从未取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或者食品加工活动。

二、相关处罚标准:
1 、小贩、农贩、客店、小散商在食品活动售卖处售卖活禽、活禽产品、兽肉制品等
直接供消费的食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罚:(1)罚款500~10000元;(2)搁置全
部销售的食品;(3)行政拘留3~10天;(4)责令经营场所立即停止经营,并可行政拆除;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原因是因为未有许可证,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作出以
下处罚:(1)罚款500~10000元;(2)责令停止经营活动;(3)搁置全部销售的食品;(4)暂缓许可证发放;
1 、食品无证经营情形,如果擅自生产出售食品,罚款金额为1000~10000元;
2、如果不及时履行许可证等相关核准义务,罚款金额为3000~10000元;
4、如果重新购买食品加工设备或者在同一块地理位置上开设食品加工企业,罚款金
额为6000~10000元;
5、如果有拒不改正等行为,并申请重经营,未改正仍然存在的,应当从原处罚的金
额的100%起计算,罚款金额不得高于10000元。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违反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处罚条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摘要:
1.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处罚
2.行政处罚的背景和依据
3.露营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性
4.我国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规定
5.露营地应如何申请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6.行政处罚对露营地的警示作用
正文:
近日,某露营地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各类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露营地作为临时性住宿和活动场所,在举办各类活动时,涉及餐饮服务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露营地必须重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取得。

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露营地应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次行政处罚案对露营地来说,无疑是一个警示。

露营地应以此为鉴,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合法合规。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法得到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总之,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于露营地等经营单位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合法合规经营,才能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摘要:1.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被罚2.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性3.我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监管4.露营地的整改和合规经营5.消费者权益保障正文:近日,某地一家露营地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

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关注。

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究竟有何重要性?我国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监管又是如何进行的呢?首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旨在确保食品经营者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条件,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在我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监管有着严格的程序。

食品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

对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秩序。

针对这起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我们可以看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

对于露营地来说,此次罚款无疑给予了其深刻的教训,使其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露营地应当尽快整改,依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和监管,旨在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各类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经营,共同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把关。

餐饮店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怎么罚

餐饮店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怎么罚

导读:餐饮店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受到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物品,并根据货值金额罚款,不足1万元罚2千至5万元,超1万元则处货值5至10倍罚款。

一、餐饮店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怎么罚对于餐饮店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相关部门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

2.根据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进行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的,则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二、无照经营食品的罚款标准1.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无照经营食品的罚款标准与餐饮店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处罚类似。

2.具体而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根据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进行罚款。

3.罚款标准同样分为两个档次: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的,则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这一规定旨在打击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餐饮店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餐饮店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的标志,是消费者选择就餐场所的重要依据。

2.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验收程序,这有助于确保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3.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还可以享受到相关政策和优惠待遇,有利于餐饮店的长期发展。

因此,餐饮店在开业前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确保合法经营。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摘要:
1.案例背景
2.露营地被处罚的原因
3.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律规定
4.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
5.露营地的应对措施
6.总结
正文:
1.案例背景
近期,我国某地一家露营地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露营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关注。

2.露营地被处罚的原因
据了解,该露营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露营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律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5 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的单位,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4.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露营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2 条规定,对露营地进行了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和理由、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罚决定等。

5.露营地的应对措施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露营地应当积极整改,尽快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取得许可证前,露营地应暂停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同时,露营地还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6.总结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监管部门也应加大执法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超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怎么处罚

超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怎么处罚

超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怎么处罚1. 引言食品安全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且不可忽视的问题,食品经营者必须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然而,一些超市或食品商家可能会忽视这一要求,未经许可就进行食品经营活动。

这种行为被视为严重违法,并且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文将探讨超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方式和程序。

2.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性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政府可以对食品经营者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符合卫生、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标准。

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食品,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并为建立和谐的市场秩序做出贡献。

3. 超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危害超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将给食品安全带来一系列风险和危害。

首先,超市经营的食品可能不符合卫生、质量和安全标准,可能存在细菌污染、使用过期食品、添加有害物质等问题,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其次,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无法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缺乏规范经营行为,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恶性竞争。

因此,对于超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罚。

4. 处罚方式和程序超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方式和程序通常由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

以下是可能采取的一些处罚方式:(1) 罚款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相关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

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而定。

一般情况下,罚款金额较大,以起到威慑和惩罚的作用。

(2) 营业执照暂停或吊销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相关监管部门可以暂停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这样一来,超市将无法继续经营,并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才能恢复营业。

这种处罚方式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超市来说,效果显著,可以避免其继续对消费者造成食品安全风险。

(3) 行政拘留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超市,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

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

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

一、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生产许可证如何申请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食品抽样检测不合格会怎样食品抽检处罚经营者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第四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处罚条例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食品的处罚: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违反本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和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和原料等。

非法生产,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价值低于10000元的,处以5万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价值超过10000元的,处以商品价值的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故意从事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但仍提供生产,销售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没收违法行为。

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共同责任。

第123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能没收用于非法生产和销售的工具,设备,原材料和其他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低于10000元的,处以10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一万元的,处以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罚款。

(1)以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以再生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或经营上述食品(2)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生产经营(3)处理因疾病,中毒或死因不明而死亡的家禽,牲畜,动物和水生动物的肉,或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四)处理未经检疫或者未通过检疫的肉类,或者生产或者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没有通过检疫的肉类产品;(五)国家为预防疾病和其他特殊需要明确禁止的食品的生产经营;(六)加药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怎么处罚

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怎么处罚

一、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怎么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怎么处罚二、怎么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一)申请人除直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电子数据交换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二)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五)注:食品生产厂家一定要办理食品许可证,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不可忽视。

s。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处罚: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
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