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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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第五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的次数,应达到申报上一级职务最低任职年限的要求。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者,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近5年年均继续教育学时或学分符合要求。

第八条城镇公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参加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巡回指导和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等工作。

教研、电教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专题调研,并通过教研、培训等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福建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遴选条件

福建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遴选条件

1、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遴选条件一、遴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2.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职称。

3.原则上应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或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正高级教师。

4.教学业务精湛,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与鲜明的教学风格,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教育科研成果突出。

近5年主持过1项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或经验总结,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

6.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来指导和培养过2名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所培养的青年教师在设区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1.《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人选推荐表》(一式3份)。

2.《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表》(一式25份,含电子文档)。

3.《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推荐人选简明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4.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或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正高级教师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近五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5.本人有代表性的研究课题(为主持人)、论文(论著)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课题研究限报1项、论文不超过2篇)各1份。

6.代表本人教学水平的课堂教学实况录像光盘(1课时)。

7.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8.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及被指导对象的获奖证明材料。

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特制定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用3-5年时间,着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力争产生若干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家,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在全省遴选、培养100名中小学教学名师、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三、选拔范围我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四、选拔条件(一)教学名师培养人选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言行堪称师生楷模。

2.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

3.获得省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现为省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

4.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任“小中高”教师职务。

5.原则上女47周岁以下,男52周岁以下。

6.教学业务精湛,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与鲜明的教学风格,在课程改革中能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在全省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7.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教育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

近5年至少主持过1项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在教育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过至少3篇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或经验总结,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

教师培训总结4篇

教师培训总结4篇

教师培训总结4篇精选教师培训总结18月20日至8月24日,我参加了__市__区教委组织的新任教师培训,听取了一些老教师的报告,老教师一生的教育经验毫无保留的传给了我们这些新任教师,他们用一生的经历教给我们如何与学生相处,如何教育学生。

也有去年的一些新任教师作了报告,他们用一年的经历告诉我们如何刺激学生学习兴趣,如何努力做好一名合格的新任教师。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虽然有点夸张,但是收获是实实在在的:其中给我感触是最深教师的师德和教师的终身学习。

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展现教师人格魅力教师是做人的工作,而人的教育是要倾注爱的,做一个有着高尚师德的教师,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

师德是教育的灵魂。

有爱心的教师才能培养出有责任心的学生。

对于将来走上社会的学生来说,有才无德、有德无才都是不健全的,唯有德才兼备才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那么学生的德才除了家庭教育的影响之外,学校教育是重要阵地。

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潜移默化是不容忽视的,好苗结好果,好苗要靠教师培育。

教师应当成为学生的表率,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文明的楷模。

为此,教师要时刻谨记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展现自身的人格魅力。

好的师德一定要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了解和关心学生是热爱学生的具体做法,还要尊重和信任学生。

教师要有民主思想,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感情,允许学生独立思考,切不可刺激学生的自尊心。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评价学生的行为,和善平等地对待学生,绝不能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而对学生采用体罚、讽刺、挖苦等侮辱人格的做法。

当学生进步时,教师不要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辞;当学生犯错或退步时,教师也不要任自己的批评侮辱之话泛滥。

多一点微笑,多一点赞美,多一点欣赏,多一点信任,你会得到更多的回报。

教师还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人们都说要榜样作用,在学生的眼里我们就是做好的榜样,只有我们以身作则才能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一定不要要求学生去做。

福建省遴选、培养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福建省遴选、培养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福建省遴选、培养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佚名
【期刊名称】《福建基础教育研究》
【年(卷),期】2010(000)001
【摘要】为加大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福建省教育厅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省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从全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中选拔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总页数】1页(P109)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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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培养对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18•【字号】闽教师〔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培养对象的通知闽教师〔2024〕1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的通知》(闽教师〔2023〕69号)要求,经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确定张锋等80名教师、蔡辉森等40名校(园)长为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以下简称“双名计划”)第一批培养对象,现予以公布。

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要自觉学习践行教育家精神,努力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在教学研究、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学校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高质量完成各项培养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各地各校要积极为培养对象参训学习和作用发挥提供支持和保障。

省教育厅将会同培养基地研制培养方案、加强考核监管,确保我省“双名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1.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名师培养对象名单2.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名校长培养对象名单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4月18日附件1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名师培养对象名单附件2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名校长培养对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2.29•【字号】闽教基〔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基〔2021〕54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宣传影视部、经济发展局、公安局、财政金融局: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要求,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了《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2月29日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五年左右努力,教育“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校依法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办学主体地位得以落实,学校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增强,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基本形成。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闽教基〔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20〕46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有关高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强化专业引领,推进育人方式变革,全方位推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工作目标。

用3-5年时间,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创新教研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研队伍,建设开放有活力的教研机构,培育新型教研文化,建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助、高效有序、具有福建特色的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

二、完善教研体系建设(一)加强教研机构建设。

完善与国家衔接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体系建设,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幼儿园)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省普教室承担省级基础教育教研工作。

设区市教研机构应独立设置,也可与教师发展机构整合资源合并设置,促进研训一体化发展,但应保持教研部门的相对独立性。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遴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遴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1.11•【字号】闽教人[2011]99号•【施行日期】2011.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99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1〕97号)精神,决定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培养人选和骨干校长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现任校长、园长。

二、遴选条件具体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1〕97号)的有关规定。

遴选条件的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

三、培养人数和推荐名额名校长培养人选100名,今年一次性遴选,原则上按中学40名、小学50名、幼儿园10名进行安排。

推荐名额按遴选总数的1:1.3比例安排,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骨干校长培养1000名,分批遴选,今年先培养300名,其中中学100名、小学150名、幼儿园50名。

遴选名额按培养数量的1:1比例进行安排,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50名幼儿园骨干园长去年我厅已安排各地选派,本次不再遴选。

四、遴选程序(一)名校长培养人选由设区市教育局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我厅。

(二)省教育厅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名校长培养人选进行评审,并对骨干校长人选的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建议人选名单在福建教育信息网等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负责推荐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录取新生被举报 调查结果须公开

录取新生被举报 调查结果须公开

6新闻时讯 News / 教育政策 · Education policy录取新生被举报 调查结果须公开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将原有的高校招生信息“六公开”细化扩充到“十公开”。

《通知》将原来的“招生政策公开”进一步细化为“招生政策”及“招生章程”公开,将“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细化为“高校招生资格公开”和“考生资格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细化为“录取程序公开”和“录取结果公开”,并新增“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对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进行公开。

考试招生总体方案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教育部已经完成制定考试招生总体方案,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之后,修改完善,印发实施。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是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系统性综合性最强的一次改革,将显著扭转应试教育倾向,为亿万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长沙15对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提升教育质量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公布城区中学对口支援农村中学结对名单,15所城区名校将一对一帮扶15所农村初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城区优质中学对口支援15个农村中心镇和特色镇公办初级中学,将通过干部调配、教师交流,打破学校之间的封闭状态,实现现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校之间文化的渗透和融合。

支援学校将派出1名以上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到帮扶学校担任名誉校长或执行校长,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原校,并享受相应的津补贴等政策待遇;同时受援学校每期组织管理人员到支援学校进行跟班学习。

福州鼓楼、台江义务教育学校推“小片区管理”一所中心校捆绑几所一般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已成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和台江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解决“择校”问题的重要举措。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闽教人[2010]138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工作的意见(闽教人〔2010〕138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省属中小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0〕11号)精神,为做好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工作,确保学科教学带头人的培养质量与水平,现对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遵循学科带头人的成长规律,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原则,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先进性,通过创新骨干教师培养机制,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能够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的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队伍。

二、培养目标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团队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宽广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掌握并应用多种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好,并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熟练掌握和应用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结合学科教学实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和教学论文。

4.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作用,指导青年教师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技能、教学方式、学法指导等方面起带头作用。

三、培养形式与要求1.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

培养基地应组织培养对象集中进行通识研修和学科研修,使其更多地了解教育教学最新发展动态和学科前沿知识,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培养期间,集中培训学习实际时间不少于40天。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课题指南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课题指南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课题指南一、选题说明《福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5)12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17号)文件要求,专门为我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设计的研究课题。

《指南》所列课题或研究方向紧密围绕福建省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局,研究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福建省教育厅领导在“福建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研讨班”上的指示精神,回应我省民众普遍关切的教育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问题,体现基础教育科学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和实践探索的示范性,强调选题的针对性、实效性。

请依据《指南》所列出的研究领域,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和区域教育发展特点选择课题方向。

《指南》中未列出的学科领域,亦可根据学校管理及学科教学实践按要求自行设计申报研究题目。

二、选题参考方向(一)福建特色教育研究福建特色学校研究;福建学校特色学校文化研究;福建名校人物研究;福建名校精神研究;民办初中办学机制及特色研究等。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制度、规则研究;“十三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构建教育机会、资源配置、质量水平、管理模式一体化研究;城镇优质校精准扶持农村薄弱校研究;“小班制”管理研究;“走班制”校园管理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视野下的教师流动机制研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现状和对策研究;“送教下乡”研究等。

(三)基础教育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研究闽派教育内涵及特征研究;闽派教学内涵及特征研究;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涵义辨析研究;闽派教学品牌研究;学科思想方法研究;达标校高中动态管理机制研究;薄弱初中内涵建设研究;薄弱高中质量提升对策研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研究;核心素养背景下的课程领导力研究;课程改革及其成效推广研究;核心素养背景下各学科教材教法创新研究;中小学学科教学新趋势新动态研究;中小学学科教学特色模式研究;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模式研究;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与对策研究;新高考研究;新课标研究;新教材研究等。

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0.15•【字号】闽教师〔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闽教师〔2020〕39号各市、县(区)教育局、组织部、编办、发改委(局)、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现将教育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教师是办好乡村教育的关键,要在政策和待遇上给他们更多倾斜”。

《意见》指出,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意见》的出台是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对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13号),创新乡村教师管理、培育高质量乡村教师、增强乡村教师获得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来抓,深刻领会《意见》对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系统谋划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意见》指导新时期乡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教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全面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为教师扎根乡村学校任教解决后顾之忧,让广大青年和乡村教师切实感受到乡村教育温暖、踏实而有尊严的未来,吸引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中小学名师培养若干关键性问题的思考与评析

中小学名师培养若干关键性问题的思考与评析

“ 名师” 的说法, 而是以“ 专家型教师” 代之, 国内有部分省 l 特级教 师于漪认为 , “ 名 师” 首要 的是 “ 师” , “ 名师 ” 应该是 市借用了“ 专家型教师” 的说法。以“ 专家型教师” 作为篇 1 师德、 师魂 、 师能的榜样 , 不能以“ 名” 作 为追求 目标 , “ 师”
关 于名师培养 , 见诸会议 、 报 刊和文 件 , 使用频率最 l 师评选” 不是“ 名师之道” 》 一文中提到, 当人们用一个的标准来评选名师的时候 , 对普通教师就是一种误导,
: 对评上名师 的教师则是一种纵容 _ 】 o l 。对于普通教师来说 , 行搜索 , 可 以检索到约 5 , 3 1 0 , 0 0 0 条结果 。 可见 , “ 打造名
2 月1 日
中小 学名师 培养 若 干关键 性 问题 的思考 与评析
⑧福建教育 学院 张贤金 陈光 明 吴新建
义、 职业价值充满激情 ; 内心不满足 ; 文化底蕴和才情 ; 独 近年来 , 随着 国内一 些发达省市 “ 名师培 养工程 ” 的 l 特的思维Ⅲ 。他 在另一篇论文《 名师应 当是思想者——谈 实施 , 教育界兴起 了“ 名师培养 ” 的研究热潮 。 以“ 名师” 作 I 为篇名在 中国知 网中进行检索 , 可 以检索到 5 5 1 7 条结 I 教学主张与名师成长》 中提到 , 教学主张 、 以教学 主张为 果。通过对 国外有关名师培养 的考察发现 ,国外并没有 : 内核的教学风格是名师成长 的必备条件[ 2 1 。 全国著名语文
二、 名师不是打造 出来的
四、 名师不是评 出来的
名师的培养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不过很多时候 , 人
在一定 范围内做 出突出贡献 , 形成一定影 响的优 秀教师 。 『 们没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名师的出现,就只好根据学校

福建省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福建省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福建省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实行方案为深入加强本省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规定,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本省基础教育高端人才队伍为目旳,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旳教师队伍为关键,按照整体设计、创新模式、高端引领、全面推进旳原则,着力培养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与著名度旳名师、名校长和教育家,打造一支具有创新活力、可以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旳骨干教师(校长)队伍,带动全省中小学、幼稚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旳提高,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设教育强省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旳任务“十二五”期间,通过实行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互相衔接旳基础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中小学、幼稚园教师队伍建设旳层次和水平。

(一)在全省遴选100名名师培养人选和100名名校长培养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着力打造一批师德崇高、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综合素质强旳名师和名校长,力争产生若干有较高著名度旳教育家。

(二)在全省遴选、培养1000名学科教学带头人和1000名骨干校长,建设一支师德崇高、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旳学科教学带头人队伍和一支办学理念先进、管理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旳骨干校长队伍。

(三)在全省培养10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形成一支覆盖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学科构造合理、教育教学能力过硬旳骨干教师队伍。

三、培养规定(一)培养模式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采用分层次、分学段和分学科旳精细化培养模式。

分层次:校长培养分为名校长和骨干校长两个层次;教师培养分为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三个层次。

分学段:各层次培养人选按不一样学段,分为中学、小学和幼稚园三个学段进行培养。

分学科:不一样层次、学段旳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所任教学科进行分学科培养。

(二)培养周期名师、名校长培养期为3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期为2年,骨干校长培养期为1年,骨干教师培养期为六个月至1年。

2024年教师培训工作总结(五篇)

2024年教师培训工作总结(五篇)

2024年教师培训工作总结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提升个人业务与教学能力,强化幼儿学习与游戏的积极性,确保幼儿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得以贯彻,特制定以下具体工作计划:一、思想引领本人将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工作,秉持正面教育观,注重言传身教,平等对待每位幼儿。

积极参与园内政治学习,以学习成果为工作动力,持续更新教育理念,以优秀教师的标准自我要求,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

二、个人学习与发展致力于深入学习各类教育理论,以坚实的理论基础指导教学实践,不断提升自我。

积极参与学历进修与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幼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实现寓教于乐。

同时,加强职业道德与责任心建设,以身作则,做到“五讲、四美”,成为幼儿学习的榜样。

勇于探索创新,紧跟时代步伐,积极与同事交流教学心得,虚心向经验丰富的教师请教,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

三、工作实践对待工作主动积极,勇于承担责任。

以爱心、耐心对待幼儿,细心观察每位幼儿的特点,实施个性化教育。

与幼儿建立平等、尊重、信任的师生关系,视如己出。

积极与家长沟通,及时反馈幼儿在园情况,了解幼儿家庭状况,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认真反思教学效果,细致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做好家访与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与安全。

四、家长工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互动,及时反馈幼儿信息,增强家长参与度。

定期召开家长会,收集家长意见与建议,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五、个人成长目标1. 进一步增强爱心与耐心,促进幼儿在各方面取得更大进步。

2. 持续优化班级常规管理,营造更加和谐的班级氛围。

3. 加强个人基本功训练,提升专业素养。

4. 提高写作与科研能力,多读书、勤动笔,为教育事业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教育工作是一项持续创新、永无止境的事业。

面对不断变化的学生特点与问题,我将以高度的敏感性与自觉性,及时发现、研究并解决新问题,掌握其特点与规律,尽职尽责地完成教育使命。

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名师培育工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教育素养和教育水平,改善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1. 政府主导,学校和教师共同参与。

2.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培养。

3. 教研和实践相结合,注重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

4. 多元化培养,注重个性化发展。

三、培育对象1. 优秀中青年教师及校内骨干教师。

2. 教学科研骨干教师。

3. 优秀青年教师。

四、培养内容1. 教学理念、方法与技能的培训。

2. 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

3. 教育心理学与教学评价。

4. 教育科研与教学创新。

5. 教师个体素养和综合素质提升。

五、培养途径1. 学校内部培训。

2. 参加教育机构或企业举办的培训班。

3. 报考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

4. 参与学术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

六、实施方案1. 建立名师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2. 制定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培养内容、途径和目标指标。

3. 设立名师培育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奖励和科研项目支持。

4. 建立名师评选机制,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名师参加培育工程。

5. 组织学习交流活动,鼓励教师间相互借鉴和学习。

七、评估监督1. 制定名师培育工程评估指标和制度。

2. 定期对参与培育的教师进行评估,对达标者给予奖励,对不达标者进行督促和培训。

3. 加强对名师培育工程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八、预期效果1. 提高教师整体素养和教学水平。

2. 改善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增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 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九、保障措施1.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为名师培育工程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2.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名师培育工程,将其列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3.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定期检查、评估名师培育工程的实施情况,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

4. 加强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形成重视教师培育、尊重教师的社会风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闽教综〔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学校):现将《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3月7日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要点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工作要求,紧扣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聚焦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要使命,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教育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落实《福建省高等学校“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立德树人工程。

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

举办第九季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

2.谋划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研制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

推动巩固部省会商战略合作机制。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推动建设两岸教育融合发展示范区。

中小学名师培养人选的遴选:做法、评析与建议

中小学名师培养人选的遴选:做法、评析与建议

养工作使名师培养人选成长为真正的名师。培养工程的起点和重点就是 中小学名师培养人 选的遴
选, 该工作直接 决定 了培养工程 的成败。文章介绍 了国内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省市 中小学 名师培
养人选遴选的具体做法, 并在对这些具体做 法进行评析的过程 中提 出若干建议 。 [ 关键词】 名师培养人选 ; 遴选 ; 做 法; 评析 ; 建议
2 0 1 3 年 第3 期
总第 3 2 0 期
教 师 技 展 论
一 l = _ _ : 兰r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示 名单 , 确 定 正式 人选 。 遴选 的做 法
《 福建省 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 抽象 , 而 山东 、 福建遴选条件 的列举 条件规定如下 : 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 具体还是抽象 呢?我们认为 , 具体和
( 二) 江 苏 人 民教 育 家 培 养 人 选 施方案》 对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的选拔 较为具体 。遴选条件 的列举是应该
《 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 坚持教学第一线 , 完成相应岗位工作 抽 象各 有 利 弊 。具 体 的好 处 就 是 方 办法》 规定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遴选 量 ; 特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 ; 中学 便 操 作 , 通 过 量 化 的数 据 , 很 容 易 推 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政治思想素 教师有本科学历并任 中学高级职称 , 荐出符合文件精神 的人选 , 但是也存 质优秀 ; 具有深厚的教 育理论 素养 、 小学教师有专科学历并任 “ 小 中高” 在很 大 的不 足 。名 师 培 养 人 选 遴选 文化素养和专业素养 ; 在教育教学改 教 师 职务 ; 女4 7 周 岁 以下 , 男5 2 周岁 的条件列得过于具体 , 将在一定程度 革与实践 中积极探索 , 勇于创新 ; 积 以下 ; 教学业务精湛 , 在全省教育教 上助长名师培养 的功利化倾 向。很 极进取 , 有成为人 民教育家 的基础条 学 领域 具 有较 高知 名 度 ; 教育 教 学研 多地 方 教 育 部 门 、 学 校 为 了本 地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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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闽教人[2010]1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1.25
【实施日期】2010.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闽教人〔2010〕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为加大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我厅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省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

现将《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管理、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特制定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用3-5年时间,着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力争产生若干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家,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
在全省遴选、培养100名中小学教学名师、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三、选拔范围
我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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