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基金设立流程
合伙型私募基金注册设立的步骤及基本要求精编版
合伙型私募基金注册设立的步骤及基本要求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注册设立的步骤及基本要求一、设立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步骤:1、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递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名称登记要求,在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标明“有限合伙”等字样。
4、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营业执照;二、基本要求: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全体合伙人中至少有1个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简称GP,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余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者,简称LP,不参与基金管理,以自身投资金额承担合伙企业债务);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所需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合伙人签署。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投资基金公司(合伙企业)设立方案与程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和程序一、基金的架构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
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
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1、架构一:公司制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
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
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3、架构三:信托制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二)不同架构的比较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
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
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设立及运营实施方案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设立及运营方案一、基金设立构想从建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设想出发,基金的设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结构进行:(一)组建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或其下属企业、当地较为知名的企业和未来基金的管理团队(两到三名资深专业人士构成)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最好有人民币3000万元,以符合国家发改委备案和享受税收优惠要求。
管理公司设立后应报省级发改委备案。
投资管理公司将作为未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和作为未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
1、主要功能:1)构建融资平台,根据不同投资目标,制定基金招募说明,设立不同的基金;2)作为未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3)作为未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
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按《公司法》设立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股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自然人;出资:按新修改的《公司法》,股东出资可认缴制;发展核心:打造具有基金运作管理能力与经验的团队。
2、寻找投资目标,确定基金方向前提:在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融资平台基础上,寻找投资目标,确定基金方向。
考察:对拟投资目标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
招募: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确定基金规模,制定基金招募计划,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进行募集。
设立基金:签署基金认购协议,基金设立,资金到位(实缴或限定期限内缴纳)。
1)3、基金投资人:(二)设立基金1、基金规模:人民币【】亿元左右,向特定投资人募集。
可从小规模做起,做出成绩和声誉,以有利于以后募资、设立新基金,形成长期滚动发展。
2、出资方式:建议一次性出资。
基金可采取承诺制和一次性出资。
承诺制下,投资人一般先支付20%的认购资金,其他资金则根据普通合伙人的项目投资或缴纳管理费通知按比例缴付。
一次性出资的,投资人则须在基金设立时一次性全额缴付认缴资金。
一次性缴付的优点是保证基金资金立即到位,未来投资有资金保障;缺点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投资人可能短缺资金。
基金建立流程
基金建立流程
基金建立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设定目标:确定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包括投资范围、投资标的、投资风格等。
2. 设立组织: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委托管理机构,并进行注册和备案手续。
3. 安排资金:确定基金的初始资金规模,并按照规定进行资本金认缴和募集投资人的资金。
4. 设计基金规模和份额:制定基金规模和份额,确定基金的总份额和每份的面值。
5. 设计基金合同:起草基金合同,明确基金的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的权益和义务等。
6. 审批注册: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市场监管机构审批注册,取得基金公司的执照或备案登记。
7. 基金成立公告:在媒体和相关渠道发布基金成立公告,宣布基金开始运作。
8. 基金运作: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资金募集、资产配置、证券投资等运作活动。
9. 定期报告:按照规定,定期向投资人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和投资绩效,保持透明和及时性。
10. 监管和审计:接受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审查,同时进行外部审计,确保基金运作合规。
11. 解散清算:基金到期、投资目标实现或其他原因导致基金终止时,开始进行清算和分配流程。
以上是一般的基金建立流程,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具体的流程还需根据当地市场监管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设立流程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设立流程(一)设立条件及步骤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基本遵循《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文件的要求。
1、设立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2)签订书面合伙协议;(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股权投资”、“私募”字样。
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4)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但不得含有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得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也不得兼营证券类投资业务。
(5)有适当的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首期实缴资本不低于25%,并能够支持基本运营。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6)有2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具有相应的投资管理从业经历,但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对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离职,转而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基金经理实行同样3个月的“静默期”要求。
(7)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2、设立步骤(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应按照规定预先申请名称核准,名称必须标明“有限合伙”。
在进行名称核准之前,应至少确定企业的商号、注册资本、投资人及投资比例等相关事项。
合伙型股权投资企业的命名格式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则要求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式样,湖南省如有不同要求,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有限合伙基金设立流程
设立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步骤、基本要求:设立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步骤:1.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递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4.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营业执照;基本要求: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合伙人签署。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完整版)基金设立流程
基金设立流程一、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条件(一)公司设立1、注册资本:法律未明确规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
但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近期入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规定已设立的私募基金公司入会条件,最低的实缴资本需达到1000万。
2、名称及经营范围:根据协会要求律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查内容,需对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相关字样。
所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公司设立之初,应在其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以上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密切相关的字样。
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要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所规定的专业化经营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司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不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时经营范围的确定应严格遵守专业化原则。
否则,私募基金公司需进行整改并做工商变更登记。
3、登记人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故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岗位设置应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
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和风控负责人必须取得从业资格。
同时,高管人员应无犯罪记录、未受过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未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存在负面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拟在工商登记时列为公司高管人员之前,应核查该人员是否具备上述条件。
4、注册地:注册地一般应与营业场所一致。
注册地如系租赁,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合伙基金设立流程
合伙基金设立流程
一、需求分析
在设立合伙基金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投资者的需求,明确策略目标、
投资范围、投资类型、风险偏好等方面的要求。
二、合伙协议制定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一份重要文件,包括了合伙人权益分配、决策机构、管理和运作等方面的规定。
合伙协议应该充分考虑到投资者的
利益,并有法律的保障。
三、基金组织结构确定
确定基金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投资委员会(若有)、投资经理
等职位,并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四、基金申请材料准备
根据当地监管机构的要求,准备基金申请所需的材料。
一般而言,包
括基金章程、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投资经理人员资质证明、托管人协议、审计报告等文件。
五、基金登记
向当地监管机构递交基金申请材料,并按照所需的程序完成基金的登
记手续。
在登记前,要对文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六、设立合伙基金
获得监管机构的许可后,完成合伙基金设立。
包括资金募集、投资决策、投资运营等各项交易活动。
七、基金运作
基金设立后,要按照合伙协议和基金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
包括资金
募集、投资决策、业绩报告等各项业务。
八、持续监管
基金成立后要遵守当地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的报告和披露。
同时要及时更新基金信息,并配合监管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设立合伙基金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同
国家、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设立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
以上是一般的合伙基金设立流程,具体操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投资基金公司(合伙企业)设立方案与程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方案和程序一、基金的架构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
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
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1、架构一:公司制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
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
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3、架构三:信托制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二)不同架构的比较三种不同基金的架构之间在投资者权利、税收地位、信息披露、投资者规模限制、出资进度及责任承担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
本方案仅简要介绍各架构在投资者权利和税收地位方面的差别。
1、投资者权利一般而言,公司制下,基金的投资人不能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
有限合伙制下,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在基金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有限合伙人部分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一般通过设立顾问委员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进行监督。
设立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详细步骤__格式规范后
设立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详细步骤第一步工作:1、开始准备注册XX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1)准备基金发起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人数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2)发起人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3)选定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4)确认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以能够获得地方政府支持为宜)。
2、发起人成立私募基金的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2)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3)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4)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70%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
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XX投资管理中心、XX投资公司(有限合伙)或XX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10%-20%的配套资金)。
第二步工作: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
2、发起设立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3、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备该基金在工商注册的所有必要资料(包括:认缴出资确认书、合伙协议、企业设立登记书、委托函、办公地点证明、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照片等);4、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交所有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接触,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设立计划和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计划。
有限合伙制私募详细注册流程
第一步工作:1、开始准备注册 XX 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人数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 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 ( 已能够获得地方政府支撑为宜)。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详见:股权私募基金( PE ) 获利模式揭秘一文) ,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 70% 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
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 XX 投资管理中心或 XX 投资公司(有限合伙)。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 10%-20%的配套资金)。
第二步工作: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
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
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云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基金设立流程
云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基金设立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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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型基金的设立申请流程
合伙型基金的设立流程一、设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付的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在股权投资领域,普通合伙人也经常只宜以货币形式出资)。
(六)有生产经营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设立步骤与备案:合伙型基金由工商登机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设立步骤分别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基金备案。
(一)名称预先核准首先提出名称申请,申请名称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1、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名称登记要求,在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标明“有限合伙”等字样。
3、递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二)申请设立登记名称核准后,即可正式申请设立,法定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1.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
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正式申请登记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申请的材料目录包括:(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01-票据基金设立流程
基金设立流程第一步工作:1、开始准备注册XX有限合伙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人数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
最后,确认该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已能够获得地方政府支撑为宜)。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举行基金路演,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70%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
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 XX投资公司(有限合伙)基金。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10%-20%的配套资金)。
第二步工作: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
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
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备该基金在工商注册的所有必要资料(包括:认缴出资确认书、合伙协议、企业设立登记书、委托函、办公地点证明、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照片等);3、资料准备完成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交所有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4、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接触,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设立计划和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计划。
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一)设立条件及步骤1。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一般货币出资1%左右).(注:有限合伙人LP为合格投资者;单GP模式时,基金管理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双GP或多GP模式时,基金管理人可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仅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是执行事务合伙人)(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设立步骤(1)《合伙协议》相关内容确定a。
确定合伙企业的名称(基金名称);b. 经营场所地点(准备租赁合同);c. 合伙目的(基金投向)和合伙经营范围(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d。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确定合格投资者);e.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投资金额和缴付期限需确定);f。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基金收益分成问题);g. 合伙事务的执行(确定执行事务合伙人:若单GP则为基金管理人,若双GP或多GP可为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h. 其他细则(包括: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基金存续期确认);违约责任)。
(2)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企业应按照规定预先申请名称核准,名称必须标明“有限合伙”。
在进行名称核准之前,应至少确定企业的商号、注册资本、投资人及投资比例等相关事项。
(3)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按照工商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设立所需文件。
外商投资合伙制基金设立流程表(参考)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组织机构代表证申请表(质检局提供);
公章、法人章;
合伙企业核准开业通知书复印件(登记时获得,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委任代表,同上);
T+15
税务登记证:
**行政服务中心
税务登记证申请表(税务局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基金设立流程表
设立阶段
日期
经办人或
主管部门
所需文件
名称预先核准
协议预审核
T-6
工商局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工商局下载,已有,需各方签字盖章);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内资不需要,外文最好有翻译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公证件复印件);
协议签署
T
各合伙人
基金合伙协议;
工商登记中需合伙人签署的各类文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盖章;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银行需要的其他文件;
5、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工商局下载,已有,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6、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工商局下载,已有,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内资不需要,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8、与外国合伙人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内资不需要,向银行申请一式二份,抬头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表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公章、法人章(盖章);
合伙企业核准开业通知书复印件(登记时获得);
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有限合伙设立流程
流程
内容
文件
责任人
确定合作方 拟定公司名称 商务谈判 落实成员分工 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投资方向 预核名 举行第一次股东会 签订必要文件 确定管理公司章程、人员 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 工商注册 工商注册流程 开立银行账户,税务登记 注册资本到位 备案 管理人备案
全体合伙人
签订合伙协议 签署协议
签署出资认缴确认书
合伙协议 出资认缴确认书
全体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
托管 基金托管
托管协议/无托管说明
全体合伙人、银行
基金设立 出资
基金设立
企业设立申请书等
开立银行账户、税务登 银行需要材料
记
投资人出资
出资缴款通知书、银行回单、出资 缴款证明书
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
管理人、意向投资者
商务谈判
投资方向及募集金额
初步确定基金募集的对 象和投资者群体
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 政策优惠 的设立给予支持
制作基金募 召开说明会
集说明书
,
基金募集说明书
管理人、意向投资者 管理人、意向投资者 管理人 管理人
路演
确定合格投资者身份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合格投资者承诺函
冷静期确认
冷静期确认函
管理人 管理人 全体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
制作投资者明细表
投资者明细表
管理人
备案
在基金业协会/证券业协 基金备案流程 会备案
管理人
团队介绍、业绩介绍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章程 发起人协议
公司设立申请书 银行需要材料
备案材料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管理人 管理人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 管理人 管理人 合作各方 管理人
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精编版
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一)设立条件及步骤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一般货币出资1%左右)。
(注:有限合伙人LP为合格投资者;单GP模式时,基金管理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双GP或多GP模式时,基金管理人可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仅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是执行事务合伙人)(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步骤(1)《合伙协议》相关内容确定a. 确定合伙企业的名称(基金名称);b. 经营场所地点(准备租赁合同);c. 合伙目的(基金投向)和合伙经营范围(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d.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确定合格投资者);e.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投资金额和缴付期限需确定);f.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基金收益分成问题);g. 合伙事务的执行(确定执行事务合伙人:若单GP则为基金管理人,若双GP或多GP可为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h. 其他细则(包括: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基金存续期确认);违约责任)。
(2)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企业应按照规定预先申请名称核准,名称必须标明“有限合伙”。
在进行名称核准之前,应至少确定企业的商号、注册资本、投资人及投资比例等相关事项。
(3)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按照工商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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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步骤、基本要求:设立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步骤:
1.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
;
所需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合伙人签署。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
经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书以上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