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就读中职有哪些优惠政策
就读中职有哪些优惠政策中职生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免学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城)学生,以及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实行免学费。
就读中职有哪些优惠政策1.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城)学生,以及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实行免学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按1200元/生/期对学校进行补助。
2.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学生有哪些优惠国家对于中职生有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贷款、资助等优惠政策。
1.免学费政策全日制中职生一年级到三年级,所有农村学生、涉农专业的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优惠政策,不需要交学费。
但是,这个免学费政策艺术生除外。
2.助学金政策全日制的一年级以及二年级的涉农专业学生、还有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农村籍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每人每年两千元。
3.奖学金、贷款政策全日制中职学校二年级以上的同学中,综合文化成绩、技能成绩和平时表现,设立每人6000元的奖学金。
同时还设立了帮、奖、贷、减、免、勤等资助体系,帮助勤奋好学的学生不会因为没有钱而辍学。
4.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各个学校本身也会对学生有各类优惠政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帮助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提供困难补助等。
社会上的好心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会资助优秀的中职学生完成学业。
中职学校资助制度管理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职学校在培养技能型人才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效益,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中职学校资助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中职学校资助制度的管理。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1. 资助对象:具有我国国籍,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
2. 资助标准:(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秋季学期,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免学费:我校学费标准1500元/学期,秋季学期初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直接免除(社会文化艺术专业除外)。
原建档立卡学生无需申请,直接免除。
(3)国家助学金:对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学期初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经个人申请、认定、公示、打卡发放等程序,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受助学生。
每学年的秋季学期依据亳州市智慧资助系统”推送数据,结合实际。
二、资助程序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在校生,需在学期初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 公示: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 发放:通过银行打卡或现金发放方式,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三、资助管理1. 资助档案管理: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学生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分类别建立专门资助档案。
2. 资助资金使用监督: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信息公开:督促相关中职学校做好资助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总之,中职学校资助制度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宣传PPT
一、国家免学费政策
2、国家免学费标准:三年不用交学费,只需交书本费 住宿费。
3、所有免学费学生申报流程: 学生申请(填写国家免学费申请表、申请条件相关证 明、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班级审核→学校审核 →张贴公示→网上系统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
校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孤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或孤儿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需要提供市级医院的证明 和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相关证明) (5)建档立卡家庭(建档立卡的本子及相关证明) (6)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底下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和户口本 复印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职成[2010]7号
第三十三条 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 1. 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2. 学生获得教学计划内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 3. 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
175学分; 4. 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国家、学校给了我们机会享受国家 资助政策,为我们顺利完成学业解除了 后顾之忧,我们更应该发奋学习,将来 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学校资助主管部门:教务处 联系电话:8614785(校本部)
8650321(南校区) 5551503(斗门校区)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 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职成[2010]7号
资助工作注意事项
1、各班及时上报本班学籍变动情况,以班为单 位完善档案管理,每学期初进行档案整理、确 保准确无误; 2、中职卡必须本人或家长保管,其他人不得代 管; 3、各类信息确认表、发放表、中职卡领取表必 须学生 本人签字,如有代签视为无效;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解读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政策体系内容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人社部函〔2013〕55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5.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我省皖北3市7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四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由当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三级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3、报上级部门审批确认后的助学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一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城市家庭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参照国家助学金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二国家免学费资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三国家免学费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认定,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1、学生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涉农专业且是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由当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三级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3、报上级部门审批确认后的免学费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该卡实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资助中抵扣;三、校内学生资助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性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中等职业学校中职生国家资助政策解读学生资助工作培训
发放方式
每学期申请评定 一次
专用的中职学生 资助卡
资金用途
生活费开支
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01
涉农专 业学生
04
孤儿、残 疾学生
02
连片特困区农村 和县镇非农学生
我省潜山、太湖、宿松、 望江、岳西、临泉、阜南、 颍上、寿县、霍邱、金寨、 利辛等12个县。
03
建档立卡户 学生
05
低保家庭 学生
06
非涉农专业 家庭经济困
关于县镇非农(县城+乡镇非农)的说明:6个县级市(界首、
明光、天长、桐城、宁国、巢湖)视同县镇,16个地级市中合肥、淮 北、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等8市(通称老8市)的 市辖区及所属乡镇的非农业户口均视为城市户籍。亳州、阜阳、宿州、 六安、滁州、宣城、池州、黄山等8市(原地改市,通称新8市)市辖 区街道办事处的非农业户口均视为城市户籍,市辖区所属乡镇的非农 业户口视为县镇非农户口。例如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办事处的非农 户口即为城市户籍,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集镇的非农户口即视为县镇非 农户口。
人数=在校城市学生数 ×20%
户籍性质如何界定?
1、户口性质:农业家庭户、非农业家庭户两类。
2、居住地类型: 分为农村、乡镇非农、县城、城市四种。 农业家庭户=农村 非农业家庭户=城市+乡镇非农+县城 户籍性质的区分难点在乡镇非农、县城与城市! 免学费政策中农村、乡镇非农和县城直接免除学费。
户籍性质如何界定?
。家庭欠债情况:
经 。其他情况:
济。
状
况
有
关
信
息
个 承诺内容:
学生本
人
人(或监
承
护人)签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9•【字号】教监[2011]730号•【施行日期】20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监〔2011〕73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教育部组织开展了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落实教育资助资金政策,规范教育资助资金发放,切实加强教育资助资金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本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巩固去年检查成果,推动中职学生资助集中发放和规范使用中职银行卡,全面提高中职资助管理水平,今年继续开展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现提出如下要求:一、检查工作范围重点检查市县教育部门及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职学校学生帮困助学工作,本次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责任管理。
市县教育局是否建立由分管局长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实行资助责任管理的工作机制,相关科室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核责任;各中等职业学校是否实行资助管理校长负责制,学校有无制订本校资助管理具体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资助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是否符合规定;2010年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是否全部整改。
(二)学籍审核。
是否严格依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资助管理,信息是否完整,受助学生是否在册、在籍。
重点查处不符合资助条件如双重学籍、重复申报,将普高学生列入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范围,是否存在虚报人数套取政府财政资金,流失学生不及时注销学籍等情况。
(三)发放管理。
各地要注意核查大龄学生的资助资格;是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郑银发〔2010〕22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办理和规范使用“中职学生资助卡”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资助〔2010〕1014号)要求及时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将助学金发放到中职学生资助卡上;确认中职学生资助卡与在籍学生是否一致;是否按照规定标准(时间、金额)足额发放,有无少发或多发、有无以发放实物代替等现象;是否按照规定实施集中发放,资助资金有无直接发放现金现象;学生签收是否完备,有无集中代签问题。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第一篇: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
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对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对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对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省(市)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职 免学费 补助 标准 山东
中职免学费补助标准山东
山东省对于中职教育的免学费补助标准如下: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凡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按照山东省政府
相关政策,享受免学费政策。
这些学生可通过向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申请免除学费的资格。
2. 优秀学生:山东省对中职优秀学生也给予免学费补助。
具体标准包
括学习成绩优秀、技能竞赛获奖等。
这些学生可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并得到相关奖励。
3.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山东省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免学费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是指经过居民身份证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的贫困家庭
的孩子。
这些学生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便可享受免除学费的政策。
总之,山东省对于中职学生提供免学费的标准主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秀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有需要的学生可通过相关程序申
请享受免学费政策,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中职教育的发展。
国家对中职学校的资助政策
国家对中职学校的资助政策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一)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
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
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统筹落实,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根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第五条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一定比例与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西部地区,不分生源,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省确定。
第六条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第七条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12.06•【文号】财科教〔2016〕35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12月6日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 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
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现如今,许多国家都推行中职免学费政策,这项政策给广大学生提供了更多接受教育的机会,并且有助于促进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本文将重点探讨中职免学费政策的优势和益处,并提出一些应对挑战的建议。
中职免学费政策有助于解决学生普遍面临的经济问题。
因为家庭负担过重,许多家庭无法负担中职教育的高昂学费。
通过免除学费,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平等的学习机会,确保了他们能够得到高质量的教育。
这将防止因经济问题而导致的辍学现象,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完成学业,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和社会竞争力。
中职免学费政策有助于缓解中职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在一些贫困地区,中职学校的教育资源有限,教师水平相对较低,校内设施也不够完善。
这导致很多学生无法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通过免除学费,政府可以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和教育资源进入中职学校,改善教育质量,提高教师水平,并提供更好的学校设施,从根本上解决中职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中职免学费政策也有助于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才。
中职教育致力于培养实用型、技能型的专业人才,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学费昂贵,很多学生和家长对选择中职教育持有偏见。
通过免除学费,可以吸引更多的学生选择中职教育,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才,满足不同行业的用工需求,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尽管中职免学费政策带来了许多益处,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中职教育。
这需要政府提高财政投入,以确保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资源的提升。
同时,政府还需加强对中职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教育投入的合理利用。
中职免学费政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和激励机制。
政府和学校应当制定科学的评估体系,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校的教学质量。
此外,为了激励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政府可以根据学校的综合表现给予奖励、补贴等激励措施。
总而言之,中职免学费政策在提高教育公平性、促进经济发展和培养更多技术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府应当认识到中职免学费政策的价值,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评估和激励机制,提高中职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受益于这项政策,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学院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包括高中毕业生接受一年职业教育的学生)中专学生。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200元。
三、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四、评审及发放程序1.中职学生入学后,各系学生资助小组向学生宣传相关政策,进行材料搜集,组织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
3.系学生资助小组对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上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4.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审核材料后,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批。
5.资助名单公示。
公示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只显示学生班级姓名。
6.资助资金到位后,学生处(学生工作部)造表,报计财处。
7.计财处转账给中国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将助学金打入学生银行卡内。
五、档案管理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与各系对中职学生助学金的学生申请表、月汇总表、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本细则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
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一、政策背景与目标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国家制定了中职免学费政策。
该政策旨在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鼓励更多的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政策对象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对象主要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一、二年级学生。
这些学生通常来自家庭经济困难或低收入家庭,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完成学业。
三、政策内容1.免学费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一、二年级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2.补助标准: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资金来源:免学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按照补助标准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4.实施方式:免学费政策通过学校退还学生学费的方式实施。
学校收到免学费补助资金后,应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退还学生学费。
四、申请流程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免学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者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
3.资金发放:学校审核通过后,向相关部门报送免学费学生名单及免学费金额等信息,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拨付免学费补助资金到学校,学校收到资金后及时退还学生学费。
五、监督与评估为确保中职免学费政策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会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评估。
同时,鼓励学生和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六、结语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经济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该政策不仅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还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有利于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政策的实施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广东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广东省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有关政策如下:一、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时间1.免学费资助对象: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3)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非涉农人数的不低于5%确定)●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孤寡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4)残疾学生。
2.免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500元3.免学费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时间1.助学金资助对象: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的残疾学生2)涉农专业学生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人数的不低于10%确定)。
●低保家庭学生●孤寡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2.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3.助学金申请时间:每年秋季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1.生活补助对象: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学生。
2.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每月3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
2017年6月15日。
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
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自20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高端人才的需求增加,使得教育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突出。
为了提高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国开始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
中职免学费政策指的是国家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免学费的政策。
这项政策的实施目的是为了促进中职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并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减轻学生负担,为更多家庭提供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提供了保障。
这项政策取消了中职学生的学费,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使更多的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以享受教育公平,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教育的社会公平与公正。
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也促进了中职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以前,由于经济原因,很多学生放弃了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造成了中职教育的发展缓慢。
而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为更多的学生提供了接受职业教育的条件,使得中职教育规模和质量都得到了提升。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中职教育的投入和支持,提高了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质量,推动了中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对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面临着产业升级和技术革新的需求,需要大量具备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吸引了更多的学生选择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供了基础。
通过中职教育的培养,学生可以学习到实用的技能和知识,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中职免学费政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和不充分依然存在,一些地区和学校的中职教育条件和质量仍然较低,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另一方面,中职教育的社会地位和认可度仍然较低,存在就业难的问题。
这需要政府加大对中职教育的支持和投入,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中职教育的发展和应用价值。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一)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一)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促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决定免除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费,并推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实施计划。
一、免学费政策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适用于所有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内就读的学生,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农村合作中学等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
免学费政策实行全免,即所有学杂费用(如:住宿费、餐费、书费、材料费等)全部免除。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适用于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评定的方式,具体实施如下:1. 申请条件(1)热爱学习、品学兼优者;(2)经济困难家庭;(3)申请者年龄必须在16-25周岁之间。
2. 申请材料(1)家庭经济状况证明;(2)个人基本情况证明。
3. 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综合条件进行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确定国家助学金额度。
三、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奖学金旨在表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优秀学习成果,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学习提高。
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实行申请、学校评定、专家评审的方式,具体实施如下:1. 申请条件(1)在校内学习成绩优秀;(2)品德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2. 申请材料(1)学生个人信息表;(2)学生学习情况介绍。
3. 评定标准学校按照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综合条件进行初评,并向学生确认是否参评国家奖学金。
专家再按照学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学校的初评结果进行终评,最终评出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总之,各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都为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学生学业乃至全社会的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广大学生不仅可以在学习中减轻经济负担,还可以更加专注地学习知识,为自己和社会的蓬勃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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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免学费的对象是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的25%确定,原则上应包括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免学费资助标准1600元。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向学校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③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④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免学费工作具体流程
(1)学生填写《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有关家庭贫困证明。
(2)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无异议后,上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3)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报市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下拨款项
(4)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向中职学校下拨学校款项
宝鸡市新华职业中专宣。